工程安全通告

时间:2024-06-17 15:05:35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工程安全通告

工程安全通告 1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站、室),直属各单位:

工程安全通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市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组织检查组从4月28日开始对全市水利工程及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安全度汛大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对防汛备汛工作和水库(电站)、堤防、水闸等工程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做好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的落实和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一)达开水库组

  组 长:谢春全

  副组长:李志宁、甘梅

  成员单位:达开水库管理局、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二)桂平组

  组 长:欧凯

  组 员:禤庆才、陈纯宁

  成员单位:农水科、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三)平南组

  组 长:粟卓飞

  组 员:刘超萍、叶富初

  成员单位:水政水资源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水政监察支队

  (四)港北区及贵港城区组

  组 长:李兴南

  组 员:杨联贵、刘万艺

  成员单位:计财科、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办

  (五)港南组

  组 长:李彩茂

  组 员:昌万荣、刘鸿章

  成员单位:防汛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六)覃塘组

  组 长:郭起炎

  组 员:谭科进、何日新

  成员单位:技术科、质监站

  二、检查内容

  (一)自治区防汛抗旱7个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每个县(市、区)抽查1至2个乡镇。

  (二)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度落实情况。

  (三)各水库、堤防防汛指挥机构是否健全,各成员的`责任是否明确,人员、责任、思想是否到位。

  (四)是否建立健全与当地汛情、旱情、工情等相适应的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是否熟悉预案的内容,是否熟悉当地的地形、汛情、旱情、工情,是否能提前做好相应的防御工作。

  (五)各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将采取的度汛措施。

  (六)是否按照预案要求备足防汛物资,是否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及训练情况。

  (七)是否按照预案要求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八)落实水库防汛“五有”(通讯报汛、值班房、管理人员、值班经费、度汛预案)情况,各县(市、区)检查组要现场抽查2-3座小型水库。

  (九)防汛抗旱业务培训是否已经开展,计划如何开展,培训的效果如何。

  (十)辖区内水电站防汛准备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和个别抽查的办法,并建立登记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逐项列出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四、时间安排

  到各县(市、区)、各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后通知有关县(市、区)。各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含检查表),交市防汛办汇总备案。在防汛紧急期,根据防汛需要,各组按照本通知的分组安排到各县(市、区)进行检查。各组可根据需要从有关科(站、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随同检查。

  五、其他

  请各单位于4月24日前完成汛前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汛前自检自查情况书面汇报和电子文档于4月25日前同时报市防汛办(联系电话:,邮箱)。

工程安全通告 2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xx〕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和考核评价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做好20xx年度“三防”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xx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本工程地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早部署“三防”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路段,尤其是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预案体系。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的管控力度;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积极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加强洞内逃生通道、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特别是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须设逃生通道;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长大隧道推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保安手段,努力实现桥隧施工安全可控。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建设单位备案,并立牌公告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确保事故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工程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自律意识。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检测单位为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等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工程安全通告 3

各市分公司:

  目前雨季来临,为进一步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各分公司务必做好雨季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就做好雨季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估计长时间下雨及暴雨可能带来次生灾害的严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应急准备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及时。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范(一)防雷电1.雷雨季节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雨、防雷准备和措施;2.雷雨时最好留在室内,关好门窗;在野外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千万不要在离电源、大树、电杆较近的地方避雨;3.千万不要在山顶、楼顶、塔上等高处停留、作业、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4.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金属工具、制品等扛在肩上;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5.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建筑物避雷带等易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从事高空、栅栏、电话或输电线、管道或建筑钢材等安装工作。6.及铁轨附近,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二)防暴雨、山洪、地质灾害1.雨季要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护准备;2.暴雨时要远离沟渠、河道、桥梁,以防山洪暴发躲避不及;远离容易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之地,以防造成人身伤害。临时帐篷不要搭建在河道、沟槽、山顶、悬崖边缘或根部以及容易产生滑坡、塌方的地段。3.基础坑内、井下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塌方,造成人身伤害。桩基施工遇到雨天应覆盖井口,以防雨水进入,造成安全隐患。4.雨季应做好工程物资的存放工作,防止工程物资受潮、损坏,影响工程施工或质量。5.雨天要注意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工程安全通告 4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石井东南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于20xx年9月23日对尹边环村路段道路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广大市民进入施工路段,注意安全,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行,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特此通告!

  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9月23日

【工程安全通告 】相关文章:

工程处罚通告12-14

工程处罚通告12-22

工程设计通告05-08

工厂安全通告04-17

宿舍安全通告05-13

防火安全通告09-02

假期安全通告09-01

放假安全通告08-17

校园安全通告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