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4-06-18 08:28:45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

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投资农业种植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经五方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总投资预算为俩佰万元(2000000元)。五方各占百分之贰拾(20%),即各方需投资计币:肆拾万元。投资方式为现金。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1、共同投资人平均享有公司的利益,平均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公司财物及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五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3、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平均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入股条款协议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经协商同意方可继续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五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公司内的权利,公司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五年后,公司正常经营后,如共同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共同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投资五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与公司同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股份比例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2.各方股份比例:甲方占股份总额的 %;乙方占股份总额的 %。

  3.甲方承诺为公司成立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并以公司名义出资兴建直营酒店一家,作为品牌直营店。

  4.乙方承诺为公司运营建立运营体系;组建人员机构;设立品牌加盟;开展市场拓展;以及其它一切公司运营所需技术支持。乙方之前开展的有关酒店业务归公司名下所有。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公司股份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股份比例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自愿委托甲方出任公司法人代表,行使法人权利和义务。

  2.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3.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7.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资金;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股份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股份比例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2.各方股份比例:甲方占股份总额的 %;乙方占股份总额的 %。

  3.甲方承诺为公司成立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并以公司名义出资兴建直营酒店一家,作为品牌直营店。

  4.乙方承诺为公司运营建立运营体系;组建人员机构;设立品牌加盟;开展市场拓展;以及其它一切公司运营所需技术支持。乙方之前开展的有关酒店业务归公司名下所有。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公司股份比例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股份比例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股份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股份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自愿委托甲方出任公司法人代表,行使法人权利和义务。

  2.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3.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7.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资金;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股份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投资农业种植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经五方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注册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总投资预算为俩佰万元(2000000元)。五方各占百分之贰拾(20%),即各方需投资计币:肆拾万元。投资方式为现金。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1、共同投资人平均享有公司的利益,平均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公司财物及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五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3、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平均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入股条款协议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经协商同意方可继续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五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公司内的权利,公司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五年后,公司正常经营后,如共同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共同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投资五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与公司同步。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 __年__ _月__ 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投资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进行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情况简要描述:

  (项目名称 投资地点 等)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丁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的指定账户: 。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该项目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财产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四条 事务执行和财务管理

  1. 事务执行人和财务管理人

  (1)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委托 方为该项目的事务执行人,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项目的日常事务。

  (2)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委托 方为该项目的财务管理人,管理共同出资的财产及投资所产生的孳息收益。

  (只是笼统的规定一下,如果有具体约定,可以加上)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方(事务执行人)和方(财务管理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作为事务执行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重大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约定而给其他共同投资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或 方管理财务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或暂停财务管理工作。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该项目的出资;

  (2)以上述出资对外出质;

  (3)以共同投资的项目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处分该共同投资项目的不动产;

  (5)更换事务执行人和财务管理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事务执行人、财务管理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财产;

  2.共同投资人在该项目运营后年内,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如果该项目最终无法成功运营,对为该项目的发起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各出资人应按时缴纳出资,不按期出资的,按照元/天向其他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不按期出资给该项目发起或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其他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出资延期2个月、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其他守约方支付预计出资额 %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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