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协议书

时间:2024-06-18 09:40:45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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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家析产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分家析产协议书

分家析产协议书1

  立约人基本情况:

  男,70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退休工人,现住河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亲。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女:赵x,女,48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干部,住址同上,文化程度:大学。系赵思聪长女。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子:赵x,男,44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职工,住址:保定市博鑫青年城_______号,文化程度:大专。系赵思聪长子。

  身份证号:_______

  次子:赵x,男,41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厂下岗职工,住址:保定市红旗大街_______号,文化程度:高中。系赵思聪次子。

  立约人赵xx之妻于20__________年4月病故,现赵思聪名下有房屋两套,系夫妻二人公房改革时,由家庭成员的共同出资购买的`100%产权私有房屋。鉴于本人年老体迈又多病,恐有不测,在有生之年招集儿女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并约请河北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见证,签订分家协议如下:

  一、长女赵静不分得房屋,在立约人赵思聪个人的存款中拿出15万元给赵静。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二、长子赵征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三室一厅房屋一套,即现在赵思聪居住的房子。产权证号:_______,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三、次子赵诚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二室一厅房屋一套,产权证号:_______。另外在赵思聪个人存款中拿出5万元给赵诚。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四、本协议签名后生效,协议生效后,房屋变更登记即可办理,赵思聪仍有个人存款11万元,留个人生活费,协议签订后随长子生活、居住,直到逝世。

  五、关于赵思聪晚年生活问题:赵思聪有退休金作为生活费,自本协议签订后,暂时不需要子女支付生活赡养费,但由于医疗等需要时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由三个子女共同支付。居住随长子赵征,若赵思聪本人退休金除个人花销外有节余或者积累,将来按照遗产由三个子女依法继承。

  六、三个子女表示:上述协议相对公平,无其他争议,保证恪守协议约定、永不反悔。不计较个人得失,尽义尽责赡养老人,使老人安度晚年。

  母亲:____________长子:________次子:____________三子: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2

  家庭成员:

  母亲:李秀兰 (父亲:杨振刚,已去世)

  长子:杨智文

  次子:杨智武

  三子:杨智胜

  协议签订日期:20xx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刚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继承法,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刚名下。

  2、位于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智武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智胜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智胜,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智胜所有。

  3、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拿出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整)给长子杨智文,杨智文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智文的户口现在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付100万元给长子杨智文,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见证人: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分家析产协议书3

  立约人:

  王某巨,男,75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下列子女之父亲。(www.mian4.net)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胡某月,女,70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王全巨之妻。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为,男,50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长子。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义,男,45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次子。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艳,女,41岁,河北保定市****县**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女儿。 住址:***县**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上述家庭成员中两个儿子均已经结婚另立门户,女儿也出嫁多年。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祖产北房三间以及子女长大后共同盖的房屋四间做出分割(后四间为两个儿子结婚以前所盖,没有儿媳份额)。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经过家庭成员间的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协议为凭。

  一、位于**村东与张某丰为邻的祖产旧房屋三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某巨)以及院落使用权归王子为所有。

  二、位于村东与王某为邻的新房四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某巨)归王子义所有。但留西头一间由王某巨夫妻居住至寿终为止。

  三、因两处房产价值不同,差价3万元(人民币: 叁万元整),由王全巨在个人存款中支出3万元给王子为。

  四、王某艳不分房屋,在王某巨夫妻个人存款中支出2万元给王某艳。

  五、其他财产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将来归属另议。

  六、关于赡养:分家后,两个儿子分担王某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则上各家每月给付100元或者轮流赡养,医疗费及其他支出由儿子两家分担。女儿王某艳酌情给予帮助。

  七、本分家协议一次分清,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父母与子女各执一份,全体立约人签名生效。经律师见证报律师事务所备案一份;

  王某巨(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胡某月(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某为(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某义(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某艳(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析产协议书4

  甲方:( 长女)

  乙方:( 次女)

  丙方:( 三女)

  丁方:( 四女)

  经充分协商,甲乙丙丁4方现就、去世后房屋【该房屋已经拆迁】补偿款继承分割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 房屋概况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二、该房屋的面积:平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确认:

  (1)协议签订前,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的北房4间 的房屋,原属于(父亲)和(母亲)已去世所有,原属于户主闫志军。

  四、甲乙丙丁戊己共同商定:乙方继承2万元,丙方继承2万元,丁方继承2万元,戊方继承2万元,【甲方自愿放弃继承权】协议签订后由己方支付。

  五、以上协议内容已经甲乙丙丁戊己六方认真阅读理解并认可,系真实意思表示。

  六、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承诺,按照协议各自履行其约定义务,特请【****】作为见证人 。

  七、协议签订后原己方给乙方、丙方、戊方所打的`欠条【各十万的欠条】应交回己方,协议签订后,遗留在乙方丙方戊方手里的无论是原件或者是复印件不再有效,乙方丙方戊方手中的原件和复印件不能再作为其向己方主张权利的依据,并且应视为其违约,应向己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

  八、未尽事宜及其他争议,各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所有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戊方:己方:

分家析产协议书5

  原告:________,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男,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码:,,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码:,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码:,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属于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房(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分家析产协议书,协议约定将家庭共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组土木结构(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共____间)房屋分成五份,平均每人占据一间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其它附属公共设施,归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原告________与被告共同共有,并使用。

  现被告需要将整套房屋卖出去,其侵犯到原告__________等四人的房屋合法所有权,原告多次就房产问题与被告进行协商未果,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6

  一、概述

  分家与析产是不同的,但二者经常合在一起称“分家析产”。分家是指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因子女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立户,将房屋及生活资料、财产等进行分割、分配。需要指出的是:分家的情况较复杂,往往是有析产、有赠与、有放弃等。但析产则是指家庭生活中参予积累的共有人从共有财产中分离的过程。是一种共有权的分解。

  鉴于上述,分家析产协议书必须经过所有立约人签名同意。

  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范文

  分家析产协议书

  立约人基本情况:

  赵思聪男,70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退休工人,现住河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亲。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女:赵静,女,48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干部,住址同上,文化程度:大学。系赵思聪长女。

  身份证号:_______

  长子:赵征,男,44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职工,住址:保定市博鑫青年城_______号,文化程度:大专。系赵思聪长子。

  身份证号:_______

  次子:赵诚,男,41岁,汉族,保定市_______厂下岗职工,住址:保定市红旗大街_______号,文化程度:高中。系赵思聪次子。

  立约人赵思聪之妻于20xx年4月病故,现赵思聪名下有房屋两套,系夫妻二人公房改革时,由家庭成员的共同出资购买的100%产权私有房屋。鉴于本人年老体迈又多病,恐有不测,在有生之年招集儿女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并约请河北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见证,签订分家协议如下:

  一、长女赵静不分得房屋,在立约人赵思聪个人的存款中拿出15万元给赵静。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二、长子赵征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三室一厅房屋一套,即现在赵思聪居住的房子。产权证号:_______,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三、次子赵诚分得保定市_______路_______小区二室一厅房屋一套,产权证号:_______。另外在赵思聪个人存款中拿出5万元给赵诚。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四、本协议签名后生效,协议生效后,房屋变更登记即可办理,赵思聪仍有个人存款11万元,留个人生活费,协议签订后随长子生活、居住,直到逝世。

  五、关于赵思聪晚年生活问题:赵思聪有退休金作为生活费,自本协议签订后,暂时不需要子女支付生活赡养费,但由于医疗等需要时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由三个子女共同支付。居住随长子赵征,若赵思聪本人退休金除个人花销外有节余或者积累,将来按照遗产由三个子女依法继承。

  六、三个子女表示:上述协议相对公平,无其他争议,保证恪守协议约定、永不反悔。不计较个人得失,尽义尽责赡养老人,使老人安度晚年。

  赵思聪(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静(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征(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诚(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7

  立约人:

  (母亲)许阿风,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女儿)叶频,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长子)叶伟,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次子)叶曙光,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立约人许阿风与丈夫叶金喜(已故),生育3个子女(2子1女,姓名如下:叶频、叶伟、叶曙光)。

  许阿风夫妇一生勤朴,置有坐落龟湖路31弄13号602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县后巷高华公寓1幢802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以及龟湖路74弄6号504室(计建筑面积约㎡)房产。现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为避免上述住宅的`分配发生争议,维护兄弟姐妹的相亲相爱,不失手足之情,经与各子女协商一致,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对上述房产作如下处理,并请________作见证人:

  (一)位于龟湖路31弄13号602室的房子现由立约人许阿风居住使用,待母亲百年后,由兄弟姐妹3人平均分。

  (二)将位于县后巷高华公寓1幢802室房产归长子叶伟所有,叶伟保证自分家协议签字生效后立即将此房屋过户给儿子叶俊杰;将位于龟湖路74弄6号504室的房产归次子叶曙光所有,自分家协议签订生效后立即过户。

  (三)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三兄弟姐妹共同负担。

  (四)本协议系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意思表示真实,永不反悔;

  (五)本协议一式____份,立约人各执一份,自各立约人均签字起生效。

  立约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8

  立约人:

  王某巨,男,75岁,河北保定市xxxx县xx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下列子女之父亲。

  住址:xxx县xx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胡某月,女,70岁,河北保定市xxxx县xx村人。小学文化,农民。系王全巨之妻。

  住址:xxx县xx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为,男,50岁,河北保定市xxxx县xx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长子。住址:xxx县xx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义,男,45岁,河北保定市xxxx县xx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次子。住址:xxx县xx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王某艳,女,41岁,河北保定市xxxx县xx村人。高中文化,农民,系女儿。住址:xxx县xx村。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上述家庭成员中两个儿子均已经结婚另立门户,女儿也出嫁多年。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祖产北房三间以及子女长大后共同盖的'房屋四间做出分割(后四间为两个儿子结婚以前所盖,没有儿媳份额)。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经过家庭成员间的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协议为凭。

  一、位于xx村东与张某丰为邻的祖产旧房屋三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某巨)以及院落使用权归王子为所有。

  二、位于村东与王某为邻的新房四间(宅基地使用证姓名:王某巨)归王子义所有。但留西头一间由王某巨夫妻居住至寿终为止。

  三、因两处房产价值不同,差价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由王全巨在个人存款中支出3万元给王子为。

  四、王某艳不分房屋,在王某巨夫妻个人存款中支出2万元给王某艳。

  五、其他财产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将来归属另议。

  六、关于赡养:分家后,两个儿子分担王某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则上各家每月给付100元或者轮流赡养,医疗费及其他支出由儿子两家分担。女儿王某艳酌情给予帮助。

  七、本分家协议一次分清,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父母与子女各执一份,全体立约人签名生效。经律师见证报律师事务所备案一份;

  xx(签名手印):_________

  xx(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王某为(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王某义(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王某艳(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签名):

分家析产协议书9

  立约人基本情况:

  赵思聪男,70岁,汉族,保定市xxx退休工人,现住河北保定市xx路xx小区xx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亲。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长女:赵静,女,48岁,汉族,保定市xxxx干部,住址同上,文化程度:大学。系赵思聪长女。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长子:赵征,男,44岁,汉族,保定市xxxx职工,住址:保定市博鑫青年城xxxx号,文化程度:大专。系赵思聪长子。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次子:赵诚,男,41岁,汉族,保定市xxxx厂下岗职工,住址:保定市红旗大街xxx号,文化程度:高中。系赵思聪次子。

  立约人赵思聪之妻于20xx年4月病故,现赵思聪名下有房屋两套,系夫妻二人公房改革时,由家庭成员的'共同出资购买的100%产权私有房屋。鉴于本人年老体迈又多病,恐有不测,在有生之年招集儿女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并约请河北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见证,签订分家协议如下:

  一、长女赵静不分得房屋,在立约人赵思聪个人的存款中拿出15万元给赵静。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二、长子赵征分得保定市xxx路xx小区三室一厅房屋一套,即现在赵思聪居住的房子。产权证号:xxxxxxxx,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三、次子赵诚分得保定市xxx路xx小区二室一厅房屋一套,产权证号:xxxxxxx。另外在赵思聪个人存款中拿出5万元给赵诚。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四、本协议签名后生效,协议生效后,房屋变更登记即可办理,赵思聪仍有个人存款11万元,留个人生活费,协议签订后随长子生活、居住,直到逝世。

  五、关于赵思聪晚年生活问题:赵思聪有退休金作为生活费,自本协议签订后,暂时不需要子女支付生活赡养费,但由于医疗等需要时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由三个子女共同支付。居住随长子赵征,若赵思聪本人退休金除个人花销外有节余或者积累,将来按照遗产由三个子女依法继承。

  六、三个子女表示:上述协议相对公平,无其他争议,保证恪守协议约定、永不反悔。不计较个人得失,尽义尽责赡养老人,使老人安度晚年。

  赵思聪(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静(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征(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诚(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10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 、 与受赠人 系父子和母子关系,赠与人为受赠人的父母。赠与人 名下在镇 村有住宅 处 间,已经颁发 ( )第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受赠人 需要,经全家人员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赠与人自愿将该房产全部析产赠与受赠人名下所有,受赠人根据已定赡养协议附带赡养义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 父: 母:

  受赠人 子:

  年 月 日

  村主任:

分家析产协议书11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分家析产协议书12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 、 与受赠人 系父子和母子关系,赠与人为受赠人的父母。赠与人 名下在镇 村有住宅 处 间,已经颁发 ( )第 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为受赠人 需要,经全家人员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赠与人自愿将该房产全部析产赠与受赠人名下所有,受赠人根据已定赡养协议附带赡养义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 父: 母:

  受赠人 子:

  年 月 日

  村主任:

  分家析产协议书8

  立协议人:洪赛银,身份证号码:350626________________1015006X。

  朱文勇,身份证号码:3506____________211250013。 罗文炳,身份证号码:

  350____________250094。洪文章,身份证号码:3506261________________014。罗文焕,身份证号码:35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0015。

  罗文巧,身份证号码:350626________________0020。

  洪赛银与罗定芳为夫妻关系,共生育四子一女,分别是朱文勇、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罗定芳于1984年12月亡故。

  洪赛银有自有的.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土地使用证号为铜文国用(1995)第299号,房产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字第001346号)的房产壹处及家庭成员积攒的现金人民币陆万元。现洪赛银考虑年事已高,子女已成家立业,为了方便生活,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在立协议人的母亲洪赛银的主持下,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一、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的房产壹处分归朱文勇所有。

  二、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各分得现金人民币壹万五千元。

  三、朱文勇、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应当尽共同赡养母亲洪赛银的义务。

  四、本协议经各立协议人签名之日时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七份,各协议人各执一份,福建劲节律师事务所及房地产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主持人: 协议人:

  签订时间:20________年 月 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13

  家庭成员:

  母亲:陈秀兰 (父亲:杨振华,已去世)

  长子:杨志强

  次子:杨志斌

  三子:杨志军

  协议签订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

  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华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志军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

  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分家析产协议书14

  立协议人:

  洪赛银,身份证号码:

  朱文勇,身份证号码:

  罗文炳,身份证号码:

  洪文章,身份证号码:

  罗文焕,身份证号码:

  罗文巧,身份证号码:。

  洪赛银与罗定芳为夫妻关系,共生育四子一女,分别是朱文勇、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罗定芳于1984年12月亡故。

  洪赛银有自有的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土地使用证号为铜文国用(1995)第299号,房产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字第001346号)的房产壹处及家庭成员积攒的现金人民币陆万元。现洪赛银考虑年事已高,子女已成家立业,为了方便生活,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在立协议人的母亲洪赛银的'主持下,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一、址在东山县铜陵镇苏峰南坑548号的房产壹处分归朱文勇所有。

  二、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各分得现金人民币壹万五千元。

  三、朱文勇、罗文炳、洪文章、罗文焕、罗文巧应当尽共同赡养母亲洪赛银的义务。

  四、本协议经各立协议人签名之日时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七份,各协议人各执一份,福建劲节律师事务所及房地产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主持人:

  协议人: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15

  甲方:________(长女)

  乙方:________(次女)

  丙方:________(三女)

  丁方:________(四女)

  经充分协商,甲乙丙丁4方现就、去世后房屋【该房屋已经拆迁】补偿款继承分割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房屋概况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________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

  二、该房屋的面积:________平米

  东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三、甲乙丙丁己六方共同确认:

  (1)协议签订前,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的北房4间的房屋,原属于(父亲)和(母亲)已去世所有,原属于户主闫军。

  四、甲乙丙丁己共同商定:乙方继承2万元,丙方继承2万元,丁方继承2万元,戊方继承2万元,【甲方自愿放弃继承权】协议签订后由己方支付。

  五、以上协议内容已经甲乙丙丁己六方认真阅读理解并认可,系真实意思表示。

  六、甲乙丙丁己六方承诺,按照协议各自履行其约定义务,特请【________】作为见证人。

  七、协议签订后原己方给乙方、丙方、戊方所打的欠条【各十万的欠条】应交回己方,协议签订后,遗留在乙方丙方戊方手里的无论是原件或者是复印件不再有效,乙方丙方戊方手中的原件和复印件不能再作为其向己方主张权利的依据,并且应视为其违约,应向己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

  八、未尽事宜及其他争议,各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所有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

  丙方:丁方:________

  证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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