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报告

时间:2024-06-18 09:52:18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审计整改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审计整改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审计整改报告

审计整改报告1

县审计局:

  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xx年3月15日至6月27日,对XX州市20xx年至20xx年度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我委服务业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延伸调查。根据《XXXX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XX审调报〔20xx〕6号)要求,我委认真对照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主要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使用及效率方面

  由于20xx年、20xx年资金分二批下达,第二批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均为年末下达,导致第二批资金年末拨付率较低,影响了当年资金的拨付使用效率。我委20xx年起每年度均只下达一个批次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20xx年9月15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80号),20xx年8月22日,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20xx年9月,我委已向各县区预通知提前收集20xx年申报项目;20xx年1月16日,印发《关于做好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XX发改服务〔20xx〕1号),正式开展项目收集,工作开展较往年提前了2个月。20xx年3月21日,已完成全部项目收集,并拟于20xx年3月25日-29日开展项目实地核查。计划20xx年4月拟定投资计划并上报市政府。

  关于原支持项目允许在2年投资计划有效期内建设完成问题,我委已在20xx年开始进行整改。在《关于下达20xx年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XX发改投资〔20xx〕47号)中支持的项目全部为建设期在20xx年以内项目,不再支持跨年建成项目;同时,在通知中明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以便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和调整投资计划。20xx年12月,我委提交拨付申请,占年度资金计划总额的78%,完成率大大超出了20xx-20xx年度年末支出率。20xx年,我委拟支持20xx年10月完成建设的项目,争取20xx年5月正式下达投资计划,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使用完成率。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项目计划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机制的加强和完善问题

  我委在20xx年下达当年投资计划后,按季度收集项目进展、资金到位情况,不定期开展个别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实地检查了XX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情况,并了解到融水县康田物流园、中国-百朋莲花小镇项目前期等项目进展滞后,要求融水县发展改革局、XX江区发展改革局对项目按月进行督察,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同时,我委按季度与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通过项目统计表对照形式进行动态联络,核算季度资金情况,形成最终季度报表。

  2.关于建立项目核查机制问题

  我委已制定《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拟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聘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从项目背景等13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系统评价。实地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专家及陪同工作人员,所有参与人员在核查时签字确认。第三方机构负责汇总整理实地核查情况。通过实地核查的申报项目可进入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答辩,专家可根据《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现场图片资料、项目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评定项目等级。我委和第三方机构拟于20xx年3月下旬完成项目实地核查。

  二、审计调查意见建议工作内容完成情况

  (一)加强项目库建设和中长期扶持项目规划编制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服务业发展工作要求,20xx年我委先后整理出了《20xx年市级层面重大服务业项目库》《XX州市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20xx年我委整理出了《现代服务业项目子库(不含商贸服务)》,这些均是我委中长期扶持服务业项目库,为开展项目储备筛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委参与拟订并报请市政府印发的《XX州市关于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若干措施》(XX政规〔20xx〕58号)规定:一是列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包括城市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项目,视为已立项,可不需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不新增用地的“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二是总投资及以下的审批类项目,取消初步设计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以上措施进一步简化了项目立项手续,减少了办理时长。同时,我委通过建立健全服务业入统企业库、行业协会库,积极与有影响力的服务业入统企业、重点行业协会联系,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知晓度,从更多的企业和协会直接收集申报项目。

  (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重视扶持项目计划的追踪问效

  一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的季度检查核对工作和与市商务委的年末支出绩效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做好项目季度情况收集工作进度较慢的项目要求各县区逐月追踪项目进度,实在无法开展建设的及时申报调整投资计划。我委负责对年度投资计划项目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和电话抽查,核实县区填报情况。二是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完善项目台账,按季度将项目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整理记入台账;做好申报项目实地核查工作,请第三方专家详细填写《20xx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并拍摄项目图片,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三是每年1月编制完成《项目申报指南》并正式发布申报通知,启动项目申报,支持可当年完成建设的项目。5月完成投资计划下达工作,确保专项资金拨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此次整改,我委认真学习反思,总结经验。除不断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实地查看评价表》外,我委拟在20xx年完成对《XX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制定评审论证标准以及资金验收标准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报告2

  根据巴移财[20xx]13号通知要求,为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升各项工作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部门对照分公司下发的《自查自纠对照整改计划表》查找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有效的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 专题分析整改

  1、我公司无大型土建工程,不存在大型土建工程分拆立项问题。

  2、关于实际投资或建设规模超批复或超规定问题,我部门审阅了20xx年、20xx年项目批复20个,并应用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查看了各个项目设计批复、资本开支和转资数据,未发现有实际投资或建设规模超批复或超规定问题。

  3、关于参建单位履约管理不严格问题,抽查了监理合同10份、施工合同30份,审阅合同中的问责条款,未发现没有约定问责条款的合同,查看10个项目的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合作单位管理中的设计、施工、监理考核,项目负责人参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以打分制对参建单位进行严格的管理,未发现参建单位履约不严格问题。

  4、关于合同外增项及变更洽商管理不规范问题,抽查了5份有工程量变更的合同,合同均按照工程量变更单发起了变更流程,并流转审批,变更手续、图纸齐全。未发现合同外增项及半更洽谈管理不规范问题。

  5、关于在建工程成本核算不规范问题及公司工程款支付缺乏实质性审核问题,我部门抽查50份报账单,核对合同审批表、合同中信息与付款申请信息是否一致;初验证书或终验证书是否签字盖章完整;审计及其他付款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严格按照原始凭证批准付款。未发现在建工程成本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6、关于结决算及时性及决算准确性有待提高问题,清查我部门20xx年、20xx年设计到工程审计类合同共530份,其中20xx年合同191份,33份已提交结算审计,其余由于资料收集中,工程未初验等原因暂未提交结算审计。20xx年需审计合同339份,在财务相关人员和我部门领导的督促下, 经办人员正在积极准备审计资料,认真审核并在建设项目审计管理系统中提起结算申请,提高结算的及时性。

  7、关于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违规开工或提前投入使用问题,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移动新大楼的建设程序及交付使用前的手续进行了自查, 包括五证一书、施工图确认表、会议纪要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资料已移交我公司

  综合部,申请了借阅手续对这部分文件进行了核查;部分竣工资料需移交房管局登记备案。暂未发现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违规开工或提前投入使用的问题。

  8、关于招标不规范问题,我部门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从招标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评标不公等情况;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等方面进行自查。对20xx年,20xx年的分公司自行招标项目,土建、通信管道、市电引接项目招标资料、投标资料以及评标报告进行了清查。未发现手续不规范,资料 不齐全等问题。

  9、我公司没有购买非国有资产的经济问题,不涉及购买非国有资产未进行评估的问题。

  (二)重点问题关注

  1、关于建设项目采购流标后未按规定再次组织招标或比选,直接指派某工程公司进行施工的问题,查看了20xx年、20xx年招投标资料,不存在流标情况。清查了20xx-20xx年360份以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合同,施工单位均为20xx年和20xx年中标单位,未发现直接指派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情况。

  2、关于TD工程未严格按照正确归属期或投资主体核算

  工程成本问题,自查了20xx年内蒙古扩容工程(项目编码M1182102)和中国移动3G(TD-SCDMA)网络六期二阶段内蒙 古扩容工程(项目编码:B1342186),核查了批复金额与MIS订单接收金额,20xx年内蒙古扩容工程的批复日期为20xx年 6月29日,中国移动3G(TD-SCDMA)网络六期二阶段内蒙古扩容工程的批复日期为20xx年7月26日,清查了20xx年、20xx年的TD合同171份,未发现不按正确归属期或投资主体核算工程成本的问题。

  3、关于建设项目工程物资领用和余料管理不规范问题,抽查了20xx年、20xx年各三个月的库存交易表,表中可清晰看到产品名称,型号,物料小类等,均按照各项目负责人的领料清单出库,物资领用和余料规范。

  (三)风险防范提示

  关于部分村通工程权证办理不及时的问题,我分公司的村通项目截至20xx年,共有土建自有房产260处,其中50处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购买的房屋土地属性为集体土地,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此项风险防范提示我部门已重点关注,并且严格按照制度办理手续,暂未出现问题。

  二、 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本次审计自查自纠,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工程建设

  方面的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通过整改,我们将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避免出现违规问题,不断强化强化项目审计,促进我公司投资资金提高效益。加强对审计问题整改的督查力度,进一步促进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审计整改问题,决定每年定期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不断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审计整改环境,真正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审计整改报告3

  20xx年6月23日,审计署发布《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发现中国有色集团7年虚增收入、成本1226.61亿元等问题,针对审计结果中涉及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现摘录中国有色集团关于审计结果中上述财务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20xx年至20xx年10月,所属中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国贸)等8家企业为完成业务考核目标,通过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成本各1226.61亿元,其中20xx年虚增收入和成本各262.42亿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国有色集团已经规范了账务核算和会计报表,对于无交易实质的空转贸易以及变相融资行为,今后将严格执行不得按照贸易业务确认收入的要求。关于违规开展购销业务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实施贸易业务审核及备案管理;二是加强宣贯,严格禁止违规贸易;三是定期统计,加强对各级企业贸易业务开展情况的监管。

  (二)关于20xx年至20xx年,所属大冶有色将下属2家企业调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造成少计收入311.57亿元、成本317.65亿元,多计利润6.08亿元,其中20xx年多计利润6.55亿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冶有色已经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下一步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相关单位法人治理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报表合并范围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中国有色集团在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出资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合并范围准确完整。

  (三)关于20xx年至20xx年,所属中色奥博特等2家企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盈亏未计入损益、完工项目借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等,造成多计利润7068.56万元,其中20xx年6895.98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色奥博特等2家企业已经进行了整改,在核算铜产品套期保值实际平仓时,已经按照实际盈亏数据入账;将不符合资本化规定的`利息全部计入财务费用。今后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和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四)关于20xx年至20xx年,中国有色集团总部及所属90家企业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收入721.57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其中用于奖励财务人员564.76万元,造成少计收入721.57万元、费用564.76万元,其中20xx年少计收入47.67万元、费用40.1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国有色集团及各级出资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xx]365号)的规定,将收到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款记入收入,将其中用于奖励员工的部分记入成本费用,并调整相关报表。今后将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账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五)关于20xx年至20xx年,所属中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超工资总额发放住房补贴和奖金812.63万元,其中20xx年65.76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经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停止了该做法,已经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将相关支出并入工资总额。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工资总额。

  (六)关于20xx年,所属中色奥博特未将外部企业代其投资的100万元股权投资入账核算,造成少计资产和负债各10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色奥博特已经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将外部企业代为投资的股权入账核算。今后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加强投资业务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七)关于20xx年,所属中色国贸等2家企业通过签订虚假劳务协议、虚增项目成本等方式套取181万元,用于购买办公楼装饰品等

  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色国贸等2家企业已将该装饰品记入固定资产,同时对办公楼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对于相关单位赠送的物品,按照赠品属性确定资产类别,全部纳入对应资产类科目核算并纳入实物管理。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保证企业对外捐赠事宜的预算管理、内部审核和上报批准等各个环节合规。

  (八)关于所属中色经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国有色集团已经为中色经贸有限公司配备财务管理机构,由财务部员工兼任中色经贸财务部经理,设置会计核算、银行对账、资金收付、出纳等岗位,明确了岗位职责。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控财务风险。

审计整改报告4

县审计局:

  根据市审计局《20xx年XX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的审计报告》,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租金补贴任务未完成。

  截至20xx年底,上级下达XX县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1219户,我县20xx年累计租金补贴发放985户,未完成234户,完成累计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的80.8%。我中心根据上年未完成的租金补贴发放任务结合上级下达我县20xx年租金补贴发放任务,正在制定我县20xx年申报住房补贴的公告,尽快开始20xx年租金补贴报名工作。

  2、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租金补贴。

  根据审计组通过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比对分析结果,我中心及时核对了8户不符合条件家庭,已将8户不符合家庭违规领取的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收缴并交回住房资金专户。

  3、部分公租房后续管理不到位剩余资金未收回,没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性。

  惠民小区以实物配售的方式配售住房514套,配售住房只预交了部分售房款。我中心根据审计决算结果,已开展剩余售房收缴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通知发放和售房款收缴工作,现已收回157户。

  4、未建立保障房退出机制。

  按照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已启动退出机制,截至目前,租金补贴不符合条件家庭按照保障房政策已取消其保障资格;实物配租已有3户腾退房屋。保障房退出机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房退出机制

审计整改报告5

  一、审计前业务培训不足

  当前,村级财务审计业务按照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中介机构为争取业务,往往在报价时给予较大的折扣。考虑到成本效益因素,在外勤人员安排时会减少注册会计师的数量,审计前也较少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1994年起,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前提,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大纲》中确定,而《考试大纲》中未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关的内容。参与村级财务审计的中介机构固然拥有一批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但长期执行企业年报审计、资本验证等传统业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不熟悉,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环境也不尽了解。实际开展审计工作时,中介机构派出的注册会计师较少,绝大多数审计工作由助理人员完成。由于部分助理可能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甚至为应届毕业生或实习生,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等更不了解,审计前未进行必要的培训,在外勤时难以有效的发现问题,不能保证审计质量。

  二、参审人员审计目标不明确

  中介机构长期执行企业年报审计,习惯于以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意见作为审计目标,项目负责人按照年报审计的要求实施计划审计工作及风险评估,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制度不尽规范、会计资料不尽完整的情况下,个别项目的认定显得风险偏大;按照资产总额、收支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乏指导性。项目组成员更愿意在制度缺陷、制度执行方面揭示问题,而不是将重点放在在报表数据认定方面。审计目标不明确可能导致项目组成员提交的审计底稿和证据仅按照年报审计程序设计,无法为专项审计中问题的描述和审计建议提供详实的资料。

  三、审计程序停留于经济业务表面,未深入追查

  当前,村级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并不完善,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税收法律法规很容易发现一些浅显的问题。如果仅以此来衡量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则难以揭示深层次的问题。一笔大额的现金支付,可能被解释为支付对象为个人,而被认为是正常事项,实质上却为个人挂靠资质承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并且财务部门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从实际情况看,业务素质不高和外勤时间不足是审计不深入的直接原因。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使用价值不高

  由于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较为偏远,在收费不高的前提下,为节约费用支出,中介机构会采取送审的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财务资料送到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未实地观察、盘存,审计工作限于账簿、凭证、合同等纸质资料层面,审计程序难以到位。在此情况下,审计发现的问题往往限于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折旧计提不准确、收支跨期入账、原始凭证不规范等浅显的事项。即使进行现场审计,在时间预算较少的.情况下,这种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五、沟通欠缺

  与年报审计相比,专项审计更注重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审计报告对问题的描述将作为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依据,形成审计结论前需要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的当事人进行沟通,一般应采取审计事项签证单等书面方式,经被审计单位当事人和负责人确认后作为审计证据。目前,中介机构在审计结果沟通方面明显不到位,如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多项问题与事实不一致、因未取得完整的审计资料而将正常的事项作为问题反映等。待进一步补充审计程序后,征求意见稿中反映的问题已所剩无几。

  六、审计报告格式化,难以达到预定的审计目的

  中介机构偏好于出具格式化的审计报告,内容与企业年报审计报告基本相同,审计结论注重于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意见,显然与财务管理及收支专项审计目标不一致,也缺乏使用价值。村级财务审计问题,已经逐步成为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维护村级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针对中介机构参与村级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1、规范审计招标工作,确保中介机构提供合格的审计服务。首先,审计收费报价的高低并非选取中介机构的首要标准,低报价往往意味着较低的服务质量;其次,要求中介机构标书中拟参与项目的注册会计师不得更换,或限定更换人数,避免中介机构以助理人员代替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最后,要在招标资料中明确必须进行现场审计以及审计外勤时间。

  2、协作执行审计的中介机构进行计划审计工作,合理、周密的安排审计外勤。审计委托方应就审计目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环境、财务状况、资产分布情况、收支情况等内容与中介机构进行充分的交流,并就审计重点、审计程序达成共识,初步确定审计外勤时间、资产盘点时间、债权债务函证方式、沟通方式、审计报告出具日期等,也便于中介机构做出合理的审计分组和人员协调、时间安排。为保证审计质量,还可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接触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记录以及上级部门的文件、制度等资料。

审计整改报告6

  财务审计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身财务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财务审计整改报告是对企业财务审计结果的总结和反馈,下面将以某公司财务审计整改报告为范例,介绍整改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报告概述

  某公司在20xx年接受了独立审计师的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存在一些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使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审计结果,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进行了具体整改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1、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了资金使用流程,并明确了各项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同时,加强了会计核算的内部审查,确保会计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公司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优化财务管理软件

  公司更新了财务管理软件,增加了财务监控功能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账目和交易,提高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整改效果

  经过上述整改措施的全面落实,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得到了有效保障,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得到了有效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明显提高。

  未来规划

  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制度的完善,不断优化财务管理系统,提高财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压力。

  总结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是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自查和总结,通过报告的撰写和实施整改措施,可以有效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稳健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因此,企业在收到审计结果后应该及时进行整改,并就整改效果进行清晰的报告和未来规划,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审计整改报告7

尊敬的XXX: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X审计X对xx卫生院20xx-20xx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院按照X审计X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X审计X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擅自扩大公共卫生专项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开支范围违规发放职工增量奖励性绩效工资X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要求清退收回违规发放金额X元。

  (二)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xx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要求清退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20xx元。

  (三)关于“挤占事业办公费8745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

  (四)关于“参保人员死亡后发生医保补助和报销医保费用共计X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于3月28日将参保人员死亡后发生医保补助和报销医保费用共计X元退还原渠道资金。

  (五)关于“医疗收入账账不符”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后,财务科组织了清理,清理发现财务入账金额用手工汇总,汇总时出现差错,同时存在财务数据系统取数期间与医疗业务系统取数期间不一致。今后将认真核对医疗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核算系统数据,杜绝手工汇总差错,保证数据期间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六)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X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将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固定资产X元登记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补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现已资产账实相符。

  (七)关于“虚增收入总额X元,虚减负债总额X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单位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做账务调整。

  (八)关于“医疗收入X元无入账依据”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此医疗收入属我单位xx点医疗收入,我单位已按县卫健局20xx年第二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进行了整改:1.已注销xx点医疗点,XXX回归我单位中医馆从事常规中医诊疗工作。2.我单位已向县卫健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完善管理制度。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经费管理。各类项目经费和专项工作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的建议采纳情况:我单位同意采纳,今后各类项目经费和专项工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二)关于“加强费用报销审核,确保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合规。”的建议采纳情况:我单位同意采纳,今后严格审核费用报销凭证,保证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合规。

  (三)关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一是健全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制度规范,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二是从严监管所属医疗机构业务开展、完整核算收支。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资产、负债、收入等各项会计要素核算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医保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合法、合规。”的建议采纳情况:我单位同意采纳,已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监管医疗机构业务开展、完整核算收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资产、负债、收入等各项会计要素核算处理。严格执行医保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合法、合规。

  特此报告。

  XXX卫生院

  20xx年11月4日

审计整改报告8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关于20xx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今年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

  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xx]19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xx]14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

  区各相关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xx年全覆盖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xx年8月至9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20xx年10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1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20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7858.88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3个。截止今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9个,涉及资金30462.22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8.2%;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8个,涉及资金60423.61万元,占总问题数的57%(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197个,完成率95.2%)。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0个,涉及资金6973.0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4.8%。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

  (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

  (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xx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22%调入公共预算资金639万元。

  (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透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

  (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20xx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20xx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20xx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

  (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644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38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22.09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13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1230.65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269.72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766.29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

  (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1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10.11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33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

  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2辆轿车及牌照已拍卖,拍卖款已入账。公安局闵行分局已于20xx年1月起暂停向加油卡充值,今后将按需充值,有效控制主卡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区法院已于20xx年暂停对油卡进行充值,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计委下属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xx年4月起不再预提教育培训经费,今后涉及到论文奖励费将计入人员费用。

  (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计委正在按照《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清理长期挂账资金,中心医院已将收到外单位支付的各项经费补贴款转入“其他收入”,不再挂往来款。区检察院已清理历年结存案款,并设置案款辅助明细台账。区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要求,已上线E号通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自20xx年7月起将古美分院账户并入医院账户统一核算。20xx年起,各相关单位均已将社保账户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池自20xx年12月起设置现金日记账,并制定了单位现金管理办法。新虹街道加强了现金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并对短款1.2万元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区房管局制订了局财务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将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宕在账外的大走访现金余款0.28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二)对物资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0xx年区卫计委要求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逐步签订采购协议,并由专人定期对门诊药房进行盘点,核实库存,起到监督和复核。紫竹产研院闲置资产已清查并有效利用,要求部分资产使用单位交通大学定期报告资产使用状况。

  (三)对房屋资产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吴泾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无证房产、房产出租等状况,第五人民医院的1套拆除房屋已作账务处理。古美社区卫生中心已重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规范管理。

  (四)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集中清理投资企业状况,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中心医院已于20xx年1月收回为其投资的民非企业君莲养老院列支的资金152.69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

  (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294.47万元。前期征地动迁包干费用垫付资金227.36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多计项目动迁费用7743.65万元已作相应整改:其中涉及的红线外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问题已作调整处理;涉及多申报的动迁费和重复申报的续借地费,城投公司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暂予核减尚未评估而预付的征地补偿款,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实结算。

  (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超概算需调概的,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调整概算手续。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整改状况

  (一)对区20xx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转发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业务指导,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认真细致对待该项工作,对于存量资金统计的口径进一步精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

  (二)对区教育局20xx年度小学三年级游泳普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修订完善了游泳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区体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场馆整改。游泳协会承诺在原10名巡视员的基础上再增加6―8名专业人士进行全覆盖式的巡查,对此刻培训学生实施第三方考核,并更加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

  (三)对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经委按相关标准重新计算补贴资金,更改补贴申请资料并上报市替代办公室,经市替代办公室再次审核,按准确金额给予相关单位补贴。

  (四)对区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个别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区建管委下属监督机构(原建管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复工。区建管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目前已完成各项建设,并将相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五、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动迁补偿款;在捐赠事宜中,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捐赠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属航科公司自20xx年起已停止园内企业20xx年的财政扶持兑现。下属东翼公司的网络诈骗案虽已侦破,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莘庄工业区已对案件涉及人员作了处理,并集中开展了法制教育。

  (二)对房屋销售定价依据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委托昕城房产销售的剩余4套未售动迁房已停止销售,待重新评估后再做处理,截止20xx年8月14日,昕城房产已完成已售房屋首次结算工作,支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2663.49万元。莘庄工业区已将委托申莘房产代理销售房产事项作为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委提出请示,要求取消申莘房产按房产销售总额的2%收取销售代理费,同意申莘房产按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销售佣金,待该事项确定后双方立即进入结算程序。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空置房的现状,定期清查空置房,落实人员对空置房进行日常盘查;提请对外出租空置房,在盘活资产的同时,防止其他住户或物业的擅自占用。区国资委安排的中介机构已对闵鑫公司2处理解抵债房产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做调账处理。

  (三)对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欠规范的问题。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已会同辰星公司查清了车辆维修费支出的真实状况,并根据实际状况报集团公司纪委进行了处理,非公司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已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公司班子成员做了纪律教育和群众提醒谈话。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虹信医技中心均承诺租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闵鑫公司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及下属公司进行不实资产查证,目前正在逐级报批核销,收入挂账、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问题计划与核销的不实资产同时处理。下属上海东泾制衣有限公司挂账虚增利润事项已作调账处理。

  (五)对银行账户及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至20xx年8月底,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根据整改方案已关掉3个专户,目前尚保留21个银行帐户,并拟定方案请示区国资委,待区国资委批复后开展进一步的帐户清理。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每季度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六)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代建的部分项目工程审价已完成,进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截止20xx年9月15日,地产经营公司已完成21个历史遗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对于20xx年之前的项目,将与区财政进一步协商处理办法,20xx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定期结转的操作流程,自20xx年起新开工项目将加强工程基础管理,建立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工的闭环管理制度。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计质量的最终反映。新常态下的审计整改已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宏观监督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体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高度查责问效。审计整改最终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健全整改机制,要建立审计执法督查制度,审计部门应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职责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报告9

  根据《市审计局关于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吉市审通75号),市审计局抽调县(市、区)审计局人员组成12个审计组,自8月11日至9月30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青原区、遂川、泰和、井冈山、永丰、万安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竣工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新干、峡江、吉水、县、安福、永新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工程未完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审计的重点包括农网项目总体规划、建设规模、项目审批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税费执行情况等方面。在对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进行审计的基础上,还对部分工程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

  审计的范围包括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的立项报批至完成的建设过程。

  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市供电公司、各县市供电公司及与工程相关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使工作进展较快;各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市审计局的责任是对此所提供的资料采取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共12个县市区,主要审计的是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此次审计计划投资额为亿元,到位资金亿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为万元;计划投资额为亿元,到位资金6423万元,已完成投资额为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实施的农网改善工程基本已完成,农网改善工程项目大部分已开工实施,改善了供电质量,增强了供电可靠性,优化了电网结构,提高了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性。有力地带动了地方产业的经济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电力部门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电力建设投入。建设主管单位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建设单位能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广大农民也积极参加电力建设,明显改善了农村用电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工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如永丰县从送审的招标文件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重要条款空白,招标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招标过程没有监督单位的参与,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相矛盾。

  (二)、部分工程没有按省电力公司批复的投资计划建设

  如青原区10kv及以下新改建线路有的没有按照省电力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进行了乡(镇)、村间调剂。

  (三)、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

  如永丰县建筑工程均无地勘报告,施工图未见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印章。

  对以上(一)~(三)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完善有关手续的处理意见。

  (四)、部分工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如青原区农网改造工程和兴桥开闭所工程除设备由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外,其余线路施工及兴桥开闭所土建、简易道路建安工程等都没有按照规定招投标,由郊区供电公司直接指定明月公司和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共计金额元。

  遂川县10kv以下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通过议标方式确定由湖南省湘潭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新湘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这两公司均未实际施工,而是遂川县供电有限公司所属三产企业遂川县川龙公司借用其资质承揽业务组织施工。

  泰和、永丰、万安县农网改善工程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由公司自行组织议标或邀标。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中的10千伏及以下工程未经招标由井冈山市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施工。

  对以上未招投标问题,审计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五)、工程物资采购及出入库手续不规范

  如万安县供电公司底前实施的农网改造项目,在资金采购、材料入库没有实时按各工程分类核算,而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工程物资的领用进行项目分类核算。使用的部分铁塔尚未办理入库就投入使用,仓库材料账、公司财务账均未反映。

  (六)、工程决算不实

  部分工程项目决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未计价材料重计、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等原因核减工程造价万元。

  (1)遂川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存在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的现象,核减工程造价355055。91元。

  (2)泰和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因未计价材重计、签证数量多计等原因,核减造价187422。81元。

  (3)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因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及其他原因,核减造价566530。03元。

  (4)永丰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单价偏高、多计利息、多计安全措施费等原因,核减造价376601。39元。

  (5)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21。87万元。

  (6)万安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182385元。

  对工程决算不实问题,审计提出了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决算造价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的处理意见。

  (七)、工程投资中多计贷款利息

  泰和县“在建工程”已列支贷款利息元,按市供电公司开工批复的“建设期贷款利息按五个月计取”的规定,“在建工程”应列支利息元,多列支利息元。

  (八)、部分工程项目未缴工程税费

  1、甲供材料未缴税费及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共计元。

  (1)永丰县工程材料款未申报纳税和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元。

  (2)泰和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甲供材料元,未计入施工方工程营业额,造成漏交营业税费元。

  (3)遂川县漏交税费元。

  (4)万安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漏交税费元。

  2、永丰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7924元,遂川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元,青原区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泰和县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万安县漏缴交防洪保安资金元,共计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

  对以上漏缴税费问题,审计作出了收缴财政并由税务部门组织入库的处理决定。

  (九)、回收的废旧物资未作处理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回收了部门废旧物资未变价处理,包括钢芯铝绞线5397公斤、接地桩20根、变压计量箱1台、变压器2台(已上报省市公司,未作处理)。

  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废旧物资专账管理(备查账),但没有作价入账。

  对该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尽快变现并用于农网改造的处理意见。

  (十)、部分县(市)农网改造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核算

  如泰和县未对完善工程进行分户明细核算,拨入的国债资金及贷入的资金存入农行、建行农网帐户;购入的工程物资会计、仓库上未按完善工程单独核算、保管,而是与三期农网改造的物资一起核算,工程领用物资单未注明具体使用项目,致使会计上无法进一步进行相关的明细核算;“在建工程”科目在10月以前(主要是工程物资的耗用)都是与农网第三期改造一起核算,未进行分户明细核算,直至10月才把完善工程从农网第三期改造中分离出来进行明细核算。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资金与其他工程资金同用一个银行帐号,但实行了明细核算。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履行待扣待缴施工单位营业税及附加的义务,将尚未缴交税务机关的营业税及附加尽快缴纳。

  (二)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由于未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导致部分建设项目实施缓慢,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单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加强农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抓紧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为具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条件。

审计整改报告10

  市审计局于今年3月至4月派出审计组对我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几项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整改善行了部署,并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状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由于20xx年度以前市财政局未要求市直所有单位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预算进行申报,因此,我委在申报20xx年预算草案时,未申报上年结余资金,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xx年度我委已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了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

  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委将如实反映资金结余状况,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

  二、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县市区做好争资立项和其他发改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我委对县市区发改局进行了以项目建设、争资立项等工作为主要资料的工作考核,并给予了适当的经费奖励。经我委20xx年3月第四次委务会研究,从我委自筹经费中列支20xx年各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考核奖金27万元。

  今后,我委将规范对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

  三、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我委在编制20xx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少反映的254.2万元,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列入上年项目结余,导致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我委已和市财政局衔接,将在编制20xx年部门决算时调整20xx年上年项目结余数据,保证决算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今后,我委将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切实做到资料完整、数字真实。

  四、关于“公务卡消费支出比例远低于25%的规定”问题

  经核实,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工作性质特殊,比如每年发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奖等现金支出额度较大,致使拉低了公务卡支付比例。今年以来,我委已对公务卡结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通知》(郴财库[20xx]26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是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坚决使用公务卡结算。突出强调出差的住宿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支出,要严格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今后,我委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公务卡支付管理,提高公务卡支付比例,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报告11

  20xx年2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杭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绩效及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20xx年度“春风行动”专项资金审计报告》(杭审社报[20xx]16号),重点对“春风行动”政策执行做了审计评价和审计建议,提出了有关问题,对此我们做了以下整改,具体如下:

  一、关于外来务工救助面窄额小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20xx年底“外来工特困救助”专户资金累计结余11053.59万元(其中:本金1亿元),20xx年到20xx年,共计救助外来务工人员160人,累计支出143.46万元,外来务工救助面窄额小。针对这一问题,从3月起,市春风办已先后到江干区、下城区、拱墅区、文卫体工会、工业工会、农林民政工会,走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工会干部,企业工会干部,以及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意见建议,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200余份,面对面了解了当前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心贴心倾听了救助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根据市委办发[20xx]1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杭州市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市委办发[20xx]108号)提出完善和修订意见,进一步扩大救助面,切实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因重大疾病、急难险情等导致的经济困难,提高“外来工特困救助”专项资金的绩效。

  二、关于“春风助医”未能有效开展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阿里巴巴专项救助资金每年500万元,20xx年实施1年来,实际支出74.7万元,救助效果不够理想。今年,我们与阿里巴巴重新签订了《项目捐赠协议书》,并将救助对象从老城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扩大到三区、四县(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同时,我们将请专业公司对老城区因病致贫的家庭进行调研和数据测算,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宣传阿里巴巴?春风助医政策,提高该专项资金的绩效。

  三、关于家庭收入证明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对20xx年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申报材料中家庭收入证明缺乏较为明确的标准和内容。目前,我们根据人社、民政等部门规范要求,制定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家庭收入证明规范要求》(详细见附件),统一了申请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风助医”的家庭收入证明的标准。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核监管问题的整改

  报告指出:针对目前相关申报资料难以准确核实的情况,市“春风办”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把审核监管关。为此,我们对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的慰问救助项目进行专项核查,从对精神障碍患者困难家庭慰问项目核查情况来看,在市精卫办上报的20xx人中查出有272人材料不全,市春风办要求补齐材料后,再发救助款。

审计整改报告12

  20xx年村干部离任审计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己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重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发展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主要审计: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文件精神《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换届选举时承诺村民的本村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否完成,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村级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四)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征用、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五)当地党委、政府、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三、审计实施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审计整改报告13

  20xx年8月29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20xx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张定超常务副州长于11月1日主持召开全州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暨全州20xx年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视频会议,专门部署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州审计局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执行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部署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对涉及部门上年结余未编入本年预算的问题,州财政承诺下一步将严格审核,严格结余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并配合部门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采取措施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应缴未缴土地出让收入和未及时上缴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州财政局将积极协商州国土局采取有效办法,督促有关单位和土地受让人缴纳应缴未缴的土地出让收入。

  3.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已将资金缴入国库。

  4.其他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未按规定全部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拟按规定全部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二是未及时清理形成闲置资金的暂存款,已作为结余资金缴入国库。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了州检察院、州国资委、州食药监局、州工商局4个部门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均有下降,降幅超30%以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预算编报和执行还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存在挤占项目经费,自行安排以前年度结余、改变会计科目核算以及项目未实施导致预算未执行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将挤占的项目经费归还原资金渠道,按预算项目安排拨付资金给相关部门,同时对改变科目核算资金进行调账处理。

  2.往来款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相关单位进行了清理,上缴了结余资金,并撤销长期未使用银行账户1个。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少列固定资产和未及时核销已处置的固定资产。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已将未及时核销的固定资产报州财政局作核销处理。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今年1至6月全州审计机关重点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项目和个别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相关政策措施未能及时贯彻落实。一是个别县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公司注册资金,已按要求转作为农业产业扶贫贷款风险金。二是6个县20xx年财政扶贫项目未按时立项,5个县已按要求进行立项批复。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未按要求实行利益联结,已按要求与农户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书。

  2.财政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大量资金结转结余未能及时发挥效益。财政扶贫项目存在实施进度较慢、请款进度缓慢、未及时支付工程建设项目款等情况,未能及时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县市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规模、未按规定时限审批、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的情况等。相关县市正在积极向上申报。

  (二)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较慢。3个县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涉及县正在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2.相关政策执行的标准不到位。个别县20xx-20xx年度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均按每户每人0.70万元发放住房补助,未执行每户每人1.2万元的标准,拟结合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进行整改。

  3.8个县20xx-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住房闲置的问题。目前,2个县已安排搬迁对象入住,6个县正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安排入住。

  4.个别县扶贫生态移民住房销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已缴入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三)以工代赈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个别县存在资金计划下达滞后,项目进展较慢,6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存在项目资金滞留,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的情况,目前正在加紧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并按工程进度拨付进度款。

  三、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及整改情况

  20xx年州审计局对台江和剑河两县20xx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情况来看,两县均组织完成了当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在财政支出方面统筹兼顾,确保了重点支出需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财政决算事项处理不够规范。一是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将按审计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未计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除台江县拟用3-5年时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逐年消化,补足少提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外,剑河县已在审计后全额计提以上专项资金。

  (二)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收缴。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的问题,已全额上缴;二是应收未收财政收入的问题,已收缴75.4%,剩余部分正在清理整改中;三是未按时上缴上级收入的问题,已上缴19%,其余正在督促整改中;四是少收政府性基金和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问题,已清收10.7%,其余正在组织力量清收整改中。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

  (一)教育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20xx年,州审计局对10个县(市)和州工业学校20xx年度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教育资金投入不到位。一是2个县(市)欠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二是4个县(市)未按规定从土地收益金中提取教育经费;三是7个县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等。

  2.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一是9个县及个别职校设立账外账;二是6个县及个别职校公款私存;三是9个县及个别职校违规发放教职工津补贴等。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标、未经批准超预算、超规模建设和擅自调整建设项目、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涉及县市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弥补教育资金投入,已将账外账资金纳入单位账内管理,同时加强财务监管,对公款私存资金进行了清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组织力量进行了清退。此外,对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对超预算、超规模建设和擅自调整建设项目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申报,目前正在清理和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工作中。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了全州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延伸审计了81个相关单位、1707户家庭,对12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

  (1)14个县(市)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任务,占上级下达任务总数的72.75%,目前正在积极加快开工进度。

  (2)11个县(市)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占上级下达任务总数的7.62%,目前正在积极加快工程进度。

  (3)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县保障性住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慢,正在积极加紧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度。

  2.落实相关政策有偏差。22户保障对象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未按规定退出,已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3.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一是3个县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已计提8.7%,剩余资金督促相关县进行清算计提;二是3个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等政府性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正在督促相关县进行清算整改。

  4.住房运营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县45套保障性住房被挤占临时用于办公用房,已腾退14套,其余正在整改中。二是个别县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已分配完成8.1%,剩余的正在开展租赁工作。三是5个县(市)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困难,欠缴租金已收回30%万元,其余正在督促整改追缴中。

  5.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县职业技术学校公租房建设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已督促监理公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综上所述,全州审计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但仍存在一些一直存在却未能彻底整改的问题,有的还在整改期限,有的还需要继续加强管理,认真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问题,继续跟踪整改落实,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充分发挥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审计整改报告14

  根据会议要求,我就审计报告中涉及我单位的问题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组织整改工作,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和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相关股室确定专人负责审计整改,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和期限。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关于嘉人常函(20xx)7号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7764.54万元”的整改情况。

  1、土地出让金专户出借1208.81万元,其中: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1万元,中医院搬迁资金360万元,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百泉溪改造拆迁补偿款6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借支300万元用于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81万元,在20xx年6月前已按程序转列支出;借付中医院整体搬迁资金360万元,待中医院旧址储备土地出让后从土地出让金中归还;出借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县财政已要求县城建投及时进行清理,并将资料归集整理经审计、财政审定后,报县长办公会研究;出借水务局600万元用于县城百泉溪改造项目,将从百泉溪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扣缴;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300万元借款,待储备土地出让后扣缴。

  2、20xx年末县财政国库管理局专户应结余资金9426.27万元,实际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除本账户资金被挪用外,还挪用其他账户专项资金16289.56万元,累计占用资金26255.83万元,资金主要被借用于项目建设。20xx年6月份前已收回借款11435万元,剩余14820.83万元借款,通过催缴又收回10486万元,其中: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借款8861万元,退税铺底资金归还借款1500万元,珠泉镇、烟办、运管所等单位归还借款125万元,还有4334.9万元没有收回。下段继续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项目单位进快归还。

  (二)关于违规设立会计账户73个的整改情况。

  已撤销归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账户73个。按新会计制度规定,5个基建账户补办了手续。

  (三)关于“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1、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暂付款结余13087.3万元。其中:城建投8977.87万元用于支付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建投已对拨入城建投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疏理核对,报县政府审批后将按程序转列项目建设支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期长、不能及时结算的,暂时挂往来,待工程结算后销账。.国土局借1210.44万元用于征地补偿款和报批费用,正在按程序报批转列土地报批手续成本支出。国有土地基金专户借1400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征地、报批的前期费用,已收回土地基金专户借款1208.81万元,尾款将尽快归还。县检察院借款99万元待原购土地处置后再结算归还。县城建投公司借1100万元用于归还湖南品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待融资资金到位后归还。车头镇荫溪村300万元,待该村储备土地出让后归还。

  2、县财政经建股专项资金专户借出或拨出其他单位资金7866.9万元,至20xx年12月底止未进行结算。经建股专户借出资金7866.9万元,目前已归还6313.7万元。其中,开行贷款专户归还1585.796万元,坦塘工业园归还820万元,公路管理局归还310万元,水利局归还460万元,嘉蓝路指挥部归还986万元,湘运公司归还350万元,嘉金路建设指挥部归还800万元,桂嘉路提质改造指挥部归还500万元。其余借款1553.2万元将督促单位尽快归还。

  3、借出款项长期不作清理1290.69万元。国土局已与县乡财局衔接,分类进行处理,可转列支出1064.29万元,其中684.29万元列入土地出让成本,380万元业务经费列入土地出让工作经费。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不全面。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提供的政府性债务表未反映BT建设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的整改情况。20xx年12月,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351号),会同审计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全部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BT建设项目及楼堂馆所等所有属于政府性债务的都按审计口径录入了债务系统,纳入了县金融与债务办登记和管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为43.7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9.9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1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64亿元。

  三、20xx年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699.3万元,其中:县非税局煤炭税费征收专户2873.92万元,县非税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国库收入2546.56万元,应缴财政专户资金278.82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非税局20xx年1月的4#、9#、12#凭证,2月的2#、3#凭证,3月的2#、3#号凭证,4月的3#、8#等凭证已缴库。

  (二)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不到位,欠缴2249.77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郴州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2249.77万元,20xx年1月已缴800万元,还欠缴1449.77万元。下阶段,我们继续督促乡财局和国土局加大对该款项的催缴力度。

  (三)关于“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20xx年度代扣的职工个人失业保险基金85.28万元,应缴未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工资中心已于20xx年7月划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四)关于“未及时退还再生资源增值税1499.63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我县有3家再生资源企业13笔退税共计1499.6276万元已批复,但仍未办理正式退税手续。主要原因是3户涉退税企业都已注销,无法办理正常退税手续。为了尽快办理退库,县财政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从国库局和税政法规股抽调专人,协助3户企业主到工商、技术监督局、国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确保了顺利退库。20xx年8月县财政已将1499.6276万元全部退库。

  (五)关于“滞拨专项资金26506.5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农业股滞留资金3229.41万元。其中:预算拨入4772.91万元、拨出1543.5万元”。针对结余的项目资金,农业股多次到项目单位督促进度。20xx年4月底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00万元,20xx年4月、7月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10万元,20xx年1月、4月、12月拨付农业科技推广资金110万元,20xx年1月、6月、7月、9月、11月拨付退耕还林补贴1122.03万元,20xx年1月拨付造林补贴399万元,20xx年1月拨付生猪良种补贴88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289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375.68万元,20xx年12月拨付巩固退耕还林资金73万元,20xx年1月拨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50万元,20xx年11月拨付水利建设基金160万元,农业股滞留的3229.4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经济建设股滞留资金15193.58万元。其中:预算拨入37177.41万元、拨出21983.83万元”。通过督促项目进度,到目前为止经建股累计拨付滞留资金10081.29万元,其中:拨付以前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资金6193万元,病险水库、四水治理等项目资金3569.29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9万元。还有5112.29万元未拨付,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拨付资金。

  3、“综合计划股滞留专项资金8083.52万元。其中:20xx年拨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9672.52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合计9790.52万元,20xx年元月拨出1707万元,至审计日止,20xx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尚有8083.52万元未拨”。综合计划股滞留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主要是项目单位未完工,资金用不出,财政已全部下达计划,项目单位可随时申请支付。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已拨付到位68万元,剩余的50万元是少年宫专项资金,因未动工,所以还未拨付。

  (六)关于“借用财政专户资金8134.8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20xx年列支县重点办项目资金10001.02万元,而项目资金来源为8691.17万元,该办期初无银行存款,当年占用财政专户资金1309.85万元”。20xx年1月财政调入重点办项目资金专户2.5亿元,用于归还原占用的资金和拨付工程款。

  2、“县财政局国库股财政专户资金年初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为-18599.02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20xx年占用的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已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

  3、“乡财局土地出让专户年初银行存款为383.3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为-4672.14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5055.5万元”。因土地报批、补偿及项目建设支出大,20xx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归还借用的财政专户资金。

审计整改报告15

  20xx年10月14日至12月17日,丘北县审计局对我院20xx年度财务收支及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并反馈存在若干问题,根据《丘北县审计局关于丘北县人民医院20xx年度财务收支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决定》(丘审决〔20xx〕1号)及《审计报告》(丘审报〔20xx〕1号)文件内容,医院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存在问题划分责任,落实到人,从院领导到职能部门再到临床、医技科室,全面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院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商讨,第一时间对相关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主要采取问题具体事项整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定落实等措施。目前总体整改情况为: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8个,现已整改8个,未整改0个;提出下步工作打算5条,并在今后工作中渐步落实。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非医疗服务收入2304283.20元未纳税申报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

  整改措施:我院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了沟通核对,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少缴税款已于20xx年1月进行补申报,及时上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增强责任心。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1938894.2元。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xx〕64号)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20xx〕19号)等法规和规定,严格财务管、不得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县人民医院应将往来款核算的折旧费用1587376.08元计入相关费用科目真实反映,应将专项经费纳入收支管理。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报告要求,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并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业务,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关键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整

  1.出入库药品录入不规范。

  2.血细胞分析、白细胞分类计数(DC)、血小板计数收费数量不准确记录70574条。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报告要求,我院由信息科牵头相关科室进行了清理,并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超标准收费21809.61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报告要求,已于20xx年2月17日将超标准收费21809.61元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五)重复收取费用31586.83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整改措施:根据文件要求,已于20xx年2月17日将超标准收费31586.83元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六)材料违规加价40.29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整改措施:根据文件,已于20xx年2月17日将超标准收费40.29元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七)患者骗取医疗保险基金155091.02元

  整改措施:同意审计报告意见,此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分解住院”及住院病人住院期间产生门诊费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有分解住院、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整改措施:同意审计报告意见,此问题移送丘北县医疗保障局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财务人员自学或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正确核算收支,结转成本,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对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定程序,进一步落实医保价格相关政策和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三)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增强纳税意识,认真办理纳税的相关手续。

  (四)加强存货管理。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药品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材料等进行核算;确保存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流程,加强系统数据输出及输入管理,提升数据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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