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4-06-22 07:06:03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优]安全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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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改情况报告1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深入贯彻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部署、跟踪督办到位。

  2、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严把安全关,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落实到位,不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对停产企业复产要严把关。

  3、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职责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到位,危险废物安全监管到位。

  4、源头管理失控问题。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两个导则”,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标准要求,安全风险评估到位。

  5、重大安全风险不明问题。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全面彻底,对重大安全风险掌握、了解,制定和落实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6、组织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深入、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形成有效机制。

  7、应急管理不到位问题。应急预案管理到位,制定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到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得力,应急队伍管理到位。

  8、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开展“打非治违”扎实、认真,本地区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问题;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从没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严实深,对违法违规企业动真碰硬,不存在“带病”生产企业。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2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长效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通过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进《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6号)的进一步落实,逐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化工生产企业、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工作重点是总结近几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推行“分级监管、分类监管”方式,突出安全监管重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以企业涉及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量及工艺控制水平等固有危险程度为基础,考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和附加安全因素,对本辖区企业按风险程度定性划分A、B、C、D四类企业监管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并将C、D类企业列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象,其中D类企业作为隐患挂牌督办对象。建立企业落实“查”、“治”隐患、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治”隐患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主要任务为:

  (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年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计划,4月底前完成。

  (二)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召开相关企业参加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作业行为。完善并实施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

  (三)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送制度。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季、半年、年度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情况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情况。安监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督促指导工作。

  (四)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标准化活动,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活动企业参与率,要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50%以上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六)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准备。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过程中,严把换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应有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证。积极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行政许可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大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力度,督促评价机构依法承担相关安全技术及报告的把关工作。对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报告和评价机构,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八)积极推进化工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20*]26号、省局浙安监管危化[20*]200号和市局台安监管[20*]2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地推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工作方案,落实符合安装条件企业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时间表。各地在4月底前向市安监局上报20xx年前需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企业名单和推进工作方案。

  (九)加快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力争30%以上企业完成登记。

  三、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安监中队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3、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要自聘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4、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5、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动态情况记录,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台帐。

  6、对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要及时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落实安全监控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企业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当地安监中队,同时抄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迅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层层落实,督促企业尽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组织对企业开展的自查自纠进行督查,帮助、指导、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工作要求;督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较多或重大隐患的`,按D类或C类企业挂牌,督促限时整改;对未落实工作要求、未及时落实措施治理隐患、未制订整改计划、未排查出隐患等情况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根据督查情况,按照“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要求,确定服务企业名单,明确安全服务重点。

  3、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活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及时督促企业做到“五落实”,并进行跟踪,视情责令局部或全部停产整改。

  4、督促企业加强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省局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作业措施;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等制度。

  5、根据《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引导企业开展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鼓励企业选用合适的DCS系统、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自动化安全控制设施。

  6、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底数,了解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作好准备。

  7、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相关工作制度、台帐和安全检查记录,结合安全标准化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对企业进行分类建档、分级监管,并加强档案管理。

  8、汇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统计分析通报情况。6月20日前向市安监局报送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纠统计台帐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

  9、及时督促并指导被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的企业,在完成隐患整改后,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企业申请,及时对隐患进行销号。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或督促企业实施停产搬迁。

  10、市安监局将在年中和年末组织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抽查和督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抽查督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广泛发动。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鲍福康局长为组长,俞玉明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镇、街道也应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认真做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督促指导企业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系统性开展一次全员“查身边隐患”、“杜绝三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的作用,有针对性指导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工作措施有力,职责分工明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切实提高监管效果;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隐患,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推进面上工作。

  (三)登记建档,分级监管。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建立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制度,落实企业和重大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责任,完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3

  一、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我乡积极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整改任务和时限。

  自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以来,全乡共出动排查人员20余人次,排查辖区内企业7个,各类建设项目2个,排查重点行业企业5户,排查非煤矿山2个,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1个,集中整治交通交通安全,每月上检查交通安全2次。

  二、多措并举,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一)化工、冶金、有色、采选矿等工业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排查整治情况

  对全乡5户重点行业企安全运行运行情况及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户,存在问题个数2个。广西金百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堆放尾矿现象,西金百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私下与纳翁乡肯才村纳塘屯签订协议,购买屯集体土地存放尾矿,但是该尾矿库存在私自改变河道行为,并未对尾矿库进行加固处理,随意堆放在河道旁边,尾矿库无专人管护存在安全隐患,我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广西罗城鑫海矿业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中未能提供相关环保许可证,存在违规生产和违规排放的'可能性,我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手续和证件。

  (二)纳乔公路芽洞屯路段道路安全隐患

  20xx年8月21号下午17时05分左右,我乡接到纳翁乡板阳村群众反映,乔纳公路芽洞屯路段(乔纳线8、5公里段)有货车发生侧翻(车牌号桂BL0388),无人员伤亡,但公路出现约30米塌方,目前通往纳翁交通受阻,车辆单向通行,下午17时15分我乡四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塌方现场查看,并设置警示标志牌、警戒线,同时第一时间向县交通局报告,目前该路段尚未整修,目前任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部门积极配合,全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进一步摸清了我乡安全隐患点,建立了安全台账;

  二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落实相关职责。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4

  5月31日至6月2日,矿山安全监察局赴皖督导组对池州市进行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层面:矿权设置不合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大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停产停建矿山监管不细致等;二是企业层面:圣马矿业有限公司安子山铜多金属矿配备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没有NO2检测功能,不符合规程要求;主水泵房2名排水工未按规定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主通风机安装在井下+75m中段,备用电动机放置在1#主井井口附近的空压机房内,不能满足快速更换要求等重大安全隐患。九华金峰矿业池州市桐木坑磁铁矿配备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只能监测CO一种气体,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重大安全隐患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池州市政府立行立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海阁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一项一项地抓好整改,不折不扣地消除隐患,确保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通过问题整改,强弱项、补短板、攻难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持续抓好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委办及时向池州市政府发出了《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该市认真组织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对挂牌督办通知书中有关事项全部整改落实后,书面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将解除督办。

  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制定了《省安委办挂牌督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查重大隐患及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决定由市级负责同志牵头,相关单位对督查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安委办协调作用,实行十日一调度。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市矿山领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立足当前,切实做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省应急厅针对当前非煤矿山实际,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矿山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包含防范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等十二个方面检查内容的实施方案。采取聘请专家,“解剖式”检查等方式,对32家重点矿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2份,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4台,停止施工4处。有非煤矿山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共计开展检查919家次,检查发现一般隐患2673项,重大隐患3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878份,行政处罚28家次,罚款64、4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2矿次,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备2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矿次。

  二是抓住关键。聚焦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印发了非煤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所有矿山企业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逐一审核,登记造册,并确定检查组,对全省有外包工程的51座地下矿山做到了全覆盖检查。合肥、池州、黄山市局各清退外包工程施工队伍1个。落实尾矿库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求,印发了《安徽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了53座尾矿库的销号工作,在尾矿库包保责任系统中对全省尾矿库基本情况进行了变更和核销。

  三是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局关于对霍邱县、贵池区作为攻坚克难重点县要求,认真做好矿山整合关闭、尾矿库排洪系统检测、“头顶库”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工作。

  四是齐抓共管。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并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执法互查,13个市的分管局长分别带队,聘请专家18人,检查非煤矿山38家,发现各类隐患133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52份,有效夯实汛期非煤矿山安全基础。防范台风“烟花”影响,全省139座尾矿库全部落实市、县主要领导包保责任人制度,强化巡视检查和24小时值班,暴雨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停产撤人要求等制度。7月25日至28日,合肥、淮北、宣城、黄山、蚌埠、马鞍山、滁州、宿州等市矿山企业先后全部临时停产。全省非煤矿山没有接到重大险情报告。

  三、着眼长远,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任重道远。

  一是推动“重点县”集中攻坚。针对贵池区、霍邱县列为全国非煤矿山30个重点县实际,将其作为重点地区督促指导,以点带面、集中攻坚,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推动“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脚踏实际,一步一个脚印,层层推动、层层落实两个清单,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提升“三年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动企业各级人员对照岗位学规程,大力推动“学规程、抓落实、强管理”常态化。督促企业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开展“重大隐患清零攻坚行动”,利用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为抓手,倒逼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因地制宜、因矿施策,推进矿山固定设施无人值守,推广应用远程遥控机械设备、无人驾驶技术,加快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非煤矿山发生较大事故。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5

  1、镇以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中

  2、大排查、大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

  3、排查企业户数(附重点企业排查名单)129户

  4、排查隐患数144

  5、整改隐患数112

  6、重大排查隐患情况

  (1)个体工商户安全意识差,消防器材缺乏,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

  (2)部分旅、饭店存在楼道狭窄,消防通道堵塞,无应急照明和安全指示灯。

  (3)龙天祥酒店距离加油站过近,并经常组织篝火晚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镇政府综合楼,主楼体造型混凝土脱落,楼梯顶板断裂。存在安全隐患。

  (5)中石油加油站距离居民区过近。

  (6)金鼎矿业废弃矿坑积水过深、没有防护栏。

  (7)吉鑫轻体火山渣矿西侧无缓冲容易造成山体滑坡。

  7、取缔关闭企业数量21

  8、未整改隐患的原因是部分企业整改时限未到,难解决的问题中石油加油站符合消防标准,无法关停,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是对加油站附近企业及工商户进行严格排查,下发了停业整顿通知;

  二是对附近居民宣传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9、县委包片领导和县政府包线领导到本镇检查情况6月15日,县委副书记及县安监局、公安局、农电局、国土局等专业人士在镇党委王书记、曲镇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孟副镇长的`陪同下,对矿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刘书记及县相关部门领导当场对矿业进行了停业整顿的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排查组无专业人员指导,部分隐患未能及时发现。

  三、典型经验做法

  对全镇各村屯、单位、企业、工商业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各主管部门分行业挨户排查,力争不留死角。下发了安全检查、整顿通知,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全镇已形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的良好氛围。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6

  通江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1月12日-1月15日,县安委会对烟溪镇森林防灭火和烤火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常态化开展学习。对关于防灾减灾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深入,领会不深刻,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多、专题学习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岗位工作人员学习笔记不系统,党委会、职工会学习未坚持常态化。

  二、隐患排查不到位。入冬以来未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次数少、整改不闭环。

  三、宣传氛围不浓。在主要交通路口宣传标语较少,群众知晓度不高。

  四、重点人群、区域监测不到位。未建立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监测台账。监测未精确到人、监测不闭环。

  五、应急处置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待规范。

  通过县督查组对我镇森林防灭火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反馈的情况:

  一是未常态化开展学习;

  二是隐患排查不到位;

  三是宣传氛围不浓;

  四是重点人群、区域监测不到位;

  五是应急处置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待规范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烟溪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庚即组织镇、村、社干部召开森林防灭火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再次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和具体安排部署,落实问题整改,对标问题举一反三,采取三项措施抓实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动员。镇上组织宣传车进入各村、社大力宣传,同时各村利用群众会议、村村响、微信、qq号、广告、书写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整改。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镇上成立了六个督查组,由包村领导为组长、安办、督查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对各村逐项逐地督查。重点督查各村是否成立了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是否落实“三单一书”、网格化管理,是否值班值守等情况落地落实。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十四个。

  三是强化档案规范。目前我们的档案资料已规范整理、分类建档。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从严落实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机制,全力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7

  第一条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134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133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各矿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条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详见安监总煤矿字〔200*〕133号文件《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以及*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重大隐患。*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主要隐患,按一般隐患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改。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8

  20xx年4月25日至29日,市安全生产第二督导(巡查)组(以下称“督导组”)采取见面沟通、听取汇报、调阅台账、检查调研的方式,检查了我区20xx年和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期间,督导组下沉检查了区房产局、消防救援大队、白下高新区管委会、风光带管委会、双塘街道等5个单位和4个区属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于5月14日以书面形式下达了《交办单》,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举一反三抓好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督导反馈问题

  (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1、领导班子成员任务清单完成情况。风光带管委会只见20xx年1月份、8月份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2、领导干部述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个别区领导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涉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

  (2)白下高新区领导班子中有3人的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未涉及安全职责履职情况。

  3、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对安全生产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风光带管委会20xx年行政执法案件数3起,未完成每月完成行政执法案件1起的目标;截至4月底,辖区内45家燃气使用商户中还有10家未在“181”平台上传危化品使用信息。

  4、检查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1)白下高新区应急预案中缺少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预案;20xx年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无总结报告;南京科达新控仪表有限公司与南京众立压缩机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电动车违规充电”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完全相同;与工程公司签署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不全(无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施工周期等)。

  (2)双塘街道台账资料中部分社区网格员安全检查记录质量不高;个别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

  (二)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专项整治以及学习宣传贯彻相关重要论述、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等工作研究部署情况。

  (1)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持证人员数量不足,未安装应急照明灯;4月6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报故障,至4月27日仍未修复;危险化学品暂存库外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药剂充装标签脱落,柴油发电机旁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充装标签模糊,难以辨认充装时间。

  (2)南京三吉中医医院:医院一层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全、二层部分疏散指示灯被座椅遮挡;一楼走廊一处室内消火栓使用双层门;二楼未根据失能老人人数适当配备简易防毒面具。

  (三)需要提醒关注的几项工作

  老旧危房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在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要借鉴白下高新区经验做法,在全面普查掌握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计划抓紧完成闭环整改。

  (2)在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危房治理全过程资料收集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排查危房过程中,除了立即转入正式鉴定的房屋外,其余疑似房屋应有相应的鉴定计划安排及安全措施(八宝前街72号10栋已评为C级危房,此楼南立面一处悬挑阳台,悬挑梁上下部钢筋已严重锈蚀,混凝土受压区已开裂、脱落,该阳台存在坍塌的风险,应尽快对其进行处理)。

  (3)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园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检查过程中的规范化培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整改安排

  整改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6月底结束,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整改部署阶段(5月18日至5月23日)。区整治办针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制定区整改落实方案。各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区总体方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漏洞、不足和薄弱环节,细化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形成具体的整改方案。

  (二)整改实施阶段(5月24日至6月20日)。各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从严从快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对账销号、真查实改、不走过场,确保“清单内”问题隐患在规定时限内彻底整改整治到位,“清单外”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到位,并依据“一患一档”的原则,编制全过程整改档案,以备检查审核。

  (三)整改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区5个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推动问题隐患真正整改到位。各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于6月22日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区整治办(电话:52651306,邮箱:qhqawb@163、com)。整改报告要附问题意见清单和整改落实成效,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理由并采取临时安全保障措施,明确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防止久拖不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抓、全程抓、抓全程,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全面推进整改。各街道(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自觉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要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方式、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注重实效、互相促进、推动工作。

  (三)加大整改督导。区整治办强化统筹协调,跟踪掌握全区面上整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相关困难问题;结合每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表扬整改工作好的单位和做法,曝光整改工作推动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推动整改落地落实。

安全整改情况报告9

  机场自1991年通航以来,安全平稳运行了22年。随着航站发展,机场运行安全要求不断提高,航站在安全基础、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等方面得到了稳步健康的发展,安全管理模式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从事后到事前、从经验到科学的转变。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xx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12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机场的运行安全状况组织一次评估。

  二、评估目的

  通过对机场管理机构和各保障部门一年来履行职责以及设施设备的状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消除隐患,不断完善机场各种运行手册以及操作规范标准,推进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机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机场运行持续安全、有序、正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20xx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室,负责本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的组织和协调,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召集评估工作会议,收集汇总评估资料,完成运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编写。办公室主任由金红卫同志兼任,赵镇荣、周项兵为办公室成员。

  四、实施步骤

  20xx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分为部门自查自评、航站检查整改、总结评估、跟踪监督四个阶段进行。

  1、部门自查自评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情况,组织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对部门工作逐项进行排查,内容包括一年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设施设备的状况、运行保障中的经验教训,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和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对自身不能整改的问题,报航站安监室汇总。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有台帐记录,并形成部门自评报告报安监室。

  2、航站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领导小组,在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前的安全大检查,内容包括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开展情况,运行保障中执行标准规范的情况,一年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台帐记录情况等,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总结评估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情况、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设施设备状况等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评,并编写“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按要求将评估报告上报民航监管局,反馈给各部门及驻场单位。

  4、跟踪监督阶段(12月21日-20xx年)航站安监室针对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思想到位。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事关机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做好20xx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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