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合集15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
根据《xx县教育系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我校20xx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组
员:学校中层领导、班主任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一)、“一补资金”
1、做好“两免一补”宣传工作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任何乱收费行为。
3、“一补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20xx年上半年“一补款”7月3日到帐14500元,共有2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 于7月31日全部发放;下半年“一补款” 11月19日进帐12500元,共有25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 12月31日全部下发到学生手中。
(二)、营养餐
营养餐制度齐全,机构健全,有营养早餐周食谱,周预算,有发放样表、有学生领取营养餐签名表等,材料规范齐全。营养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营养餐投入使用情况
1、营养餐购物:我校早餐为学生准备的营养餐形式多化,主要以鸡蛋、牛奶、饼子、炒菜为主。购物形式主要采取专人配货送货。
2、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办法:我校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采取专人管理,统一核算。
(1)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货物质量。
(2)由专人做好实物收发帐,做到账、食品相符。
(3)实行专款专用,与学校公用经费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对当天就餐资金进行估算,若开支资金低于3.00元标准,第二天适当增加;若超过标准,第二天适当减少,月底进行统一核算。让学生吃好吃足每天3.00元的营养餐补助资金。
20xx年2月28日8370元,4月30日进帐6318元,7月31日进帐7452元,11月19日进帐7295元,12月31日进帐8140元。总计37575元。
于2月28日支出营养餐款4185元、4185元,5月31日支出6318元,
7、31支出7452元,
11、22支出3945元,3360元。总计29435元。
20xx年营养餐总计37575—29435=8140元,余下的'8140元于14年1月份打给商家。
(三)、幼儿贫困资助
12月31日进帐1500元,当天三名幼儿学生领取500元/人贫困资助金。
(四)、一颗蛋工程
上半年于7月30日进帐3450元,享受学生46人,于7月31日打给服务于学生“一颗蛋”的商家3450元。
下半年于11月19日进帐2475元,享受学生33人,于12月31日打给服务于学生“一颗蛋”的商家2475元。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xx学校
20xx.4.1
长畛学校20xx年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长畛学校
20xx.4.1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5
20××年度,我会严格按照xx总工会《关于下拨20××年度中央财政第一期专项资金的通知》、xx总工会《关于下拨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期专项资金的通知》及《xxxxxx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x财社〔20××〕7号)规定,切实加强工会帮扶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具体情况:
1、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我会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和xx财政厅、xx总工会及市总工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xx区总工会“三重一大”制度》、《xx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施细则》、《xx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的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2、资金拨付情况:
我会专项帮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都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邀请区纪委综合管理办公室派员列席会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给帮扶中心,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等现象;做到收支平衡,有无跨年度使用、超范围使用等现象。
3、资金监管情况:
我会帮扶中心存档的帮扶资金会计资料完备,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资金预、决算报表及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数据与存档数据一致;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工会拨款做到专户管理、全口径预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监管制度。
4、档案管理情况:
我会困难帮扶档案制度完善,审核程序规范,建立有公示制度,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建档标准科学合理,能及时对档案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帮扶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到目前为止,我区10个乡镇、11个系统工会均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区总工会共建立困难职工档案1396个。
5、帮扶项目情况:
我会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进行帮扶,帮扶对象在建档困难职工范围内。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的标准确定合理,实名制报表与财务入账凭证一致,相关证明材料完整。
6、资金发放情况:
我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虚列开支、冒领、挪用、占用、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超标发放等问题;资金发放程序比较规范,手续完备;我会是建立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的。具体资金使用发放情况如下:一是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发放情况:中央财政下拨给我区的专项帮扶资金为21万元(第一期6万,第二期15万),我会共救助129人。其中,用于生活救助3.108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62人;用于助学救助1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5人;用于医疗救助12.5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50人;用于特困日常生活救助4.392万元,共救助特困职工12人。二是xx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发放情况:1、xx财政下拨给我区的专项帮扶资金为11万元,我会共救助135人。其中,用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1.55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14人;用于生活救助5.2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104人;用于医疗救助4.25万元,共救助困难职工17人。2、xx财政下拨特困职工日常生活救助3.168万元,共救助特困职工9人。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帮扶资金使用的形式较单一,仅局限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及助学救助三方面。
(二)我会是通过银行卡发放帮扶资金的,但在发放时只发卡,没有要求帮扶对象签名领取、盖手印,手续不够完善。
(三)由于把关不够严谨,有时出现困难职工档案个别住处不全,有的身份证号码不正确,有的没有联系电话,个人信息不完整的.现象,给信息的录入和监督查询带来不便;存在个别帮扶对象由于交通条件和外出不在家等原因有代领代办手续的现象。
(四)帮扶对象材料在录入帮扶系统时遇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我们要学习兄弟县市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不懈地抓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多策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帮扶资金除了用于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还可以用到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上。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专项帮扶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三)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帮扶资料审核、录入必须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管理科学有序,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达标。
(四)在帮扶信息录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请教上级工会,防止问题的滞留,造成录入信息的不规范。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6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X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7
我公司于20xx年9月在污水排放口安装了氨氮在线监测设备,20xx年11月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验收对比监测。现做核查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装氨氮在线监测设备项目。
二、项目投资:
9.6万元。
三、项目时间:
20xx年9月~20xx年11月份。
三、项目目标:实现生产废水处理后排放实时监测和达标排放,确保全年氨氮指标达到新的国家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项目方案内容
采用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GH-SN型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联网,进行实时监控。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8
【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关于《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放水养鱼”的现象发生。20xx年,根据县政府第8 次常务会议研究精神,县计生领导组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金人口组[20xx]19号),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征收人员专业化、征收程序系统化、征收工作经常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意见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机关依法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代征代缴(各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社会抚养费的职能;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征收程序。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送达征收决定书、实施征收、结案归档等环节做了规范性要求。在立案环节,由违法生育当事人一方的常住地乡镇代征站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三)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一是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缴办法。乡镇财政所从县财政局统一领取《安徽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乡镇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及时将代征代缴款缴至当地农村信用社,存于县财政非税资金专户,并按月到县人口计生委进行核销。县里统一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征收合同违约金,更不得将应征社会抚养费计算成合同违约金加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执(代)收单位应当在收到社会抚养费、滞纳金3日内将收取的资金全额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县非税局及时将资金划入国库。二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求,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财政按40%的比例集中部分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县乡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服务网络业务建设、技术服务和节育对象补助、宣传教育培训、举报人奖金、办案业务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补助村级计生基础建设和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奖励等支出。集中部分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据乡镇人口规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和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考评成绩等因素,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 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 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第一,人口和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局限。一是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导致现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难以完成每年数百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调查、取证、收缴工作;二是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双方收入难核实,并且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如当事人不配合就更难以调查取证,征收难度很大;三是执法工作成本高。由于社会抚养费绝大多数案件需要上门催缴,有的还需要多次上门,对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大山区来说更增加了执法成本;四是基层干部征收积极性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乡镇对政策外生育放任自流现象的发生,但也由于“失去了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是强化措施,确保效果。一是摸清大龄青年婚育情况及时掌握婚育信息。二是鼓励举报、强化监督。畅通县、乡(镇)、村(居)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违法生育对象、违法征收行为,对举报违法生育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三是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办法规定,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加强使用监管,加大考评权重,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奖扶,真正实现从控制多生
向引导少生、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面转化,逐步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9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xx〕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救灾资金使用合理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2、救灾资金账目清楚
经过我镇对20xx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3、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健全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二、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20xx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一定的不规范。
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准确具体。
四、自纠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0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1
为了保证我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有计划、合理地使用我校的公共资金,我校将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支出,使我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校的发展。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如下:
第一,提高认识,设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学期,我校认真执行了高等教育部门关于经费使用的规定,充分认识到合理使用每个学生公用经费的重要性。这次检查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成员有田、、陶有才、。
二、自查情况
1、基本情况:我校教职工8人,5个班,学生79人。
2、预算编制的开发和管理:
学校财务人员要参与中央对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预算学校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各项支出,详细做好各项收支日记,专款专用,对口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
3、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是:
(1)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学校所有经费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领导,不存在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的现象。
(2)认真执行报销制度,努力规范资金使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所有报销发票应手续齐全,每张发票应标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见证人签字,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
(3)学校内所有物品由学校老师轮流购买,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不得参与。
(4)任何较大的学校采购都必须经过学校教师民主会议讨论决定后才能实施。
(5)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中心校相关文件执行。
(6)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等物品需要购置,需经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决定后,方可追加购置。
(7)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由校审组每月核定公布一次。
(8)在保证办公经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存在的问题
在公款使用中,所购商品向业主索要发票时,业主因数量少、金额小,不愿意开具正式发票。有的`业主没有官方发票,只有个别业主给收据,甚至有的业主连书面文件都没有。比如他们从农民那里买扫帚和扫帚,农民不会写字,给公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三、未来计划
疯癫过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领导,认真把关,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办实事。在公共资金的使用上,要力求统筹规划,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教育。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2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情况报告使用资金环保专项农村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 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
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
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xx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
21 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 威尔逊 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附送: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自查报告检查报告资金专项环保农村
县政府办:
根据《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 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
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二、项目投入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北海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
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14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三、项目业务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
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 威尔逊 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五、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 ,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3
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司对20xx年省、市商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20xx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得到由省商务厅扶持,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资金共191.45万元。其中:
⑴、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
⑵、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72万元;
⑶、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10万元;
⑷、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⑸、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6.15万元。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
20xx年度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出口信用保险费用4.45万美元,根据“湘商财[20xx]100号”文件《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我公司可获得所缴保险费25%的资助1.11万美元,另外公司20xx年度贸易融资317.50万美元产生银行借款利息73万元,根据湘商规财【20xx】100号文件规定,上年度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可享受信保项下融资贴息36.52万元,因此,我司20xx年度出口信保扶持资金43.3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保险费和银行借款利息的支出。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20xx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生猪屠宰过程中处理病害猪885头,处理方式采用深埋、焚烧,由此产生的生猪成本、人工及燃料费用近88.5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xx]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20xx年度我司已享受的.72万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已通过专项应付款冲减了20xx年的损益,弥补了公司生猪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通过对自身生产设备技能进行研发和改进,共获得了6项专利技术:
1、大猪行吊装置,
2、输送轨道支撑架,
3、去毛机输送装置,
4、去毛机挡齿支架,
5、烫毛池缓冲装置,
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同时根据湘财企指(20xx)85号文件规定,我司获得该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全部用于技改支出,且建立专账进行结转。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资金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0亩,拟投资1.29亿元,建设期20xx年06月—20xx年06月,计划完成加工乳猪胴体80万头,中猪胴体50万头,加工冷鲜制品28350吨,新建烤中猪深加工5000吨,火腿深加工5000吨,新建库容1.50吨的冷藏库,达到物流配送50000吨的规模。该项目符合湖南省定点
屠宰企业设置规划,能够承担本地区主要肉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任务,截止20xx年底,已完成投资1930万元,并同时已经享受财政支持专项资金60万元,目前公司对该项目设立了专账,此专项资金已投入并用作项目性支出列支。
5、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20xx年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对自身产品投入55000元进行国际食品质量体系认证,同时花费44950元促使“华乐”商标在新加坡注册,依据湘财外指(20xx)150号文件规定,我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均属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范畴,并得到财政扶持资金61500元。项目资金已经在帐面上已作项目经费列支,弥补了前期损益。
二、各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情况
1、出口信保扶持资金
20xx年度公司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方式,获得了一定金额的出口信保扶持资金,且拔付到位。首先,使我司融资成本降低,还降低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同时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公司对于收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业务可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收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业务可投保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通过采取灵活便利的支付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抓住贸易机会。其次,有利于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出口企业可以借助中国信保提供的“资信评估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调查国外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相关国家的国别风险。再次,有利于公司获得融资便利。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其收汇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人,出口商因收汇风险降低而更易于得到银行的融资便利。另外,许多买方在出口商提供融资的情况下才愿意购买商品,出口商只有在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后才能安全地向买方提供信用限额。
2、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建立健全专账,真实核算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并按规定申报享受到我司应得到的财政扶持资金,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减少了屠宰加工过程中的损失。
3、企业研发及技改项目
从20xx年01月到20xx年01月,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56万元,财政扶持10万元,完成了6项专利技术(1、大猪行吊装置,2、输送轨道支撑架,3、去毛机输送装置,4、去毛机挡齿支架,5、烫毛池缓冲装置,6、输送齿轮盘)。这些专利的使用率达到94%,这些专利在我司运行二年以来,每个月可减少5个员工人工成本,按每个月工资2500元计算,可节约15万元,通过项目技术改造后,让产能有很大提高,可增加年产能500吨,增加产值2260万元。根据现在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来看,上述6个技术改造和研发项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推广性。
4、屠宰升级改造项目
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屠宰升级改造项目分二期建设,第一期(20xx年06月—20xx年06月),计划投资78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承担本地区主要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同时能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生猪无害化处理,增加待宰车间和设施,满足生猪屠宰加工的需求。
5、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公司历行四个月,即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5月31日推行GB/T22000-20xx/ISO22000:20xx,投资55000元,财政补贴38500元,成功建立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到卫生质量控制、生产加工、工艺制定、实验室检验、设备维护、原辅料采购、仓储管理等工作的各项业务流程。管理体系推行几个月来,不断得到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人员健康和卫生要求得到加强,②、厂区环境卫生得到改善,③、各项业务过程记录逐步完善,达到可追溯的管理要求,④、提高了资源管理效率。
为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于20xx年开始实施商标战略,20xx年01月开始,投资44950元,财政扶持23000元,在新加坡注册“华乐”商标。并于20xx年04月11日完成,“华乐”牌冻猪肉产品虽然在商标战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它还是一个自主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不是很高,公司在分析了产品出口、贸易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冻猪肉未来发展的趋势后,公司提出了“借势造势,借船出海”的战略思想,迈出了寻求强势联盟,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的步伐。20xx年05月开始与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终端客户实施战略联盟。产能近期达到6050吨,中期将达到8000吨,产销量以及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业第一,并将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三、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结论
我司20xx年所申报的项目,总体经费到位良好,省市县匹配、
银行贷款和项目自筹经费均能按照计划进度要求及时到位,另外财政拨款扶持的191.45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司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司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前期期间损益、建筑物装饰、设备购置、采购原材料、试验外协和支付员工工资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完成或在建实施过程中。
6、所申报项目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项目以最低成本达到目标,节约了资金,且通过省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从而实现更多的项目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3、希望今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仍然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无偿补助。并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自主品牌出口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帮助中小企业通过担保获取银行贷款。
4、对年纳税额达到一定规模,纳税额增长达到一定比例,吸收本地劳动力较多,创新技术带动行业提升的中小出口企业,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4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07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5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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