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有限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限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二)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五)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四条公司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出货品,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进行交易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业务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调整。
第三章销售与发货控制
第七条公司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定期审阅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公司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用、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当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一)销售谈判。公司在销售合同协议订立前,应当指定销售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对谈判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协议审批。由销售部通过双方协商,初步确定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信息,由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或审批。审批人员应当对销售合同协议草案中提出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审查。
(三)合同协议订立。销售合同协议草案经审批同意后,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公司办公室室留存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
(四)组织销售和发货。
1、公司销售部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协议编制销售计划,向仓库管理员下达销售通知单。销售通知单上应填写购货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合同数量。
2、仓库管理员根据销售通知单做出库单并发货。
3、出库单妥善保管,次日交销售会计核对。
4、销售会计每天与库管核对销售数量,月末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公司的销售退回必须经分管销售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在销售货各环节做好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订金、销售合同协议、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销售会计应当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产成品销售的开票、发货、收款情况。
第四章收款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的销售收款,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结转。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严禁收取销售现金。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督促销售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应收账款应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性质的应收款项,采取不同方法和程序。应严格区分并明确收款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收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以有利于及时清理催收欠款,保证公司营运资产的周转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并按照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十九条公司结合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明确应收票据的受理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应收票据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防止购货方以虚假票据进行欺诈。应收票据由出纳保管,贴现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当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但仍承担收款风险的票据应当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每半年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销售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文章:
酒店业信贷内部控制制度07-04
酒店业信贷内部控制制度01-06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05-29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03-27
试论现代企业管理下的内部控制制度论文07-04
内部控制会议纪要01-13
内部控制自查报告09-26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15篇05-04
学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07-05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