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制度

时间:2024-06-24 17:23:09 试用期 我要投稿

试用期员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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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制度

试用期员工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行为,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明确岗位要求;为公司筛选出去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特制定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并为试用期结束的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2、定义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试用时间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公司所有编制内新员工试用期为1到3个月。

  3、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职责、试用期考核和转正等方面要求。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的有效监控;负责新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及审批、试用期离职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4.2组长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安排、岗位技能培训及入职引导工作,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考评。

  5、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5.1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需要、员工本人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约定。

  5.1.2新员工用期薪酬原则上按试用期基本工资发放。

  5.1.3新员工试用期不享受操作提成。

  5.2试用期管理

  5.2.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2.2在试用期迟到不得超过三次,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不得出现违规、违纪处分。

  5.2.3在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者,直接终止试用。

  5.3考核办法

  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填写工作总结,每月考核一次。签订《师徒合同书》(见附件),设定技能考核;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根据月度总结表的内容作自我总结;二是员工月度考核表(考核表看附件),由新员工填好前半部分交由试用期指导人,试用期指导人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新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评分和评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月底之前有指导人将试用期的自我总结表和考核表传至车间办公室,车间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评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以此作为员工试用期满后是否录用转正的依据。

  5.4考核内容

  5.4.1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由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试用岗位上的工作情况评定。

  A工作主动性,试用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主动、积极,是否提出合理化、创新性的建议。

  B工作质量,工作中是否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C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可有提高,是否按时完成。

  D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中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遵守项目上各项工作流程。

  E员工对待工作的责任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认真仔细,是否具备强烈的责任感。

  F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中员工是否我行我素,脱离整个团队,不服从领导安排。

  J专业知识和技术,在工作中员工是否潜心学习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H学习能力,工作中员工是否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和永不知足的学习态度。

  6、试用期转正

  6.1.1自然转正:新员工在公司规定上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结束试用期予以转正。

  6.1.2提前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业绩出色,表现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转正,填写转正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认可后可成为正式员工。其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1.3延期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因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等暂达不到所在的岗位要求,无法完全胜任现有工作,需延长试用期,延迟转正。新员工延期转正的,经延长后的试用期总计不得超过4个月,4个月仍无法转正考核要求的,终止试用。

  7、转正考核规定

  7.1提前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并且综合评估优秀者,原则上可以提前转正。

  7.2自然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80分(含)-89分的,原则上可以自然转正。

  7.3延期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含)-79分的,应延期转正。

  7.4不予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予以淘汰,不予转正。

  7.5员工使用期内,每人基底分数为20分,其余按其中8项综合评分得出。认为不符合转正录用条件的,可随时提交《试用期考核表》,经办公室审核,车间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员工制度2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管理,保障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发[20xx]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制定如下试行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拟任岗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二、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崂山区公开招考、选聘(选调)、调配的试用期(见习期)届满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

  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定等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二)能

  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政策理论、业务、文字综合水平、组织协调、创新进取及其它适应职位职责工作要求的能力。

  (三)勤

  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包括出勤率、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四)绩

  指工作的数量、绩效和贡献。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效果、贡献大小等方面的.实绩。

  四、考核要素及结果

  考核主要由思想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专业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实绩以及用人单位确定的考核内容等方面的要素组成。考核要素可参照《崂山区新进人员考核录用民主测评票》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加以确定。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每一考核等次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并配置相应的区间分值。表现特别优秀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其区间分值为10-8.5分;表现较好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其区间分值为8.4—6.0分;表现较差的可评为“不合格”等次,其区间分值为5.9—0分。评议结束后,对评议结果进行量化记分,最后总得分除以总有效票数,即为被考核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民主评议结果按100分计算,最终考核等次确定“优秀”的为85分以上;确定“合格”的为84-60分;确定“不合格”的为59分以下。评议结果作为新进人员是否正式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考核中,被考核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录用资格。

  1.发现与招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3.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4.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弱、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5.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有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行为者;

  6.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财物,在基层和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者;

  7.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8.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机关工作秩序者;

  9.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11.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

  12.因其他问题不适合录用者。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度),具体时间以招考简章、聘用合同或其他具体约定为准。区人事局负责试用期(见习期)满新录用人员的正式录用和取消录用资格的审批工作;本部门负责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管理工作,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录用考核。

  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试用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中既要向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领导了解情况,又要倾听其周围同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考核参考要素进行定性评价和分析,以保证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程序:

  1.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提交个人总结,并进行述职,所在单位(部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2.部门、单位依据其平时表现、述职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考察结果,提出考核意见及录用意见。

  3.征求领导意见。由考核小组征求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出评鉴。

  4.部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组织考察情况,撰写考核材料。考核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新进人员的基本情况;考核方法和程序;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适应职位任职要求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用人单位研究确定的考核结果、录用意见等。

  5.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考核材料、考核结果、录用意见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民主测评票、《崂山区新进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区人事局审批。

  六、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根据需要,区人事局可组织若干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2-3名人员组成本单位考核组,具体承担考核工作。

  考核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敢于坚持原则;

  2.作风正派,客观公正,责任心强;

  3.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考核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录用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指导考核录用工作;

  3.确定考核合格人选并提出录用意见;

  4.处理录用考核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七、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合格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按照不同管理方式,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到人才市场登记就业或自谋职业。

  八、考核结果公示及复核申诉

  为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即将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情况由各部门负责在上报审批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或有署名举报等情况的,由区人事局或本部门考核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人事局或部门考核小组要在7日内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员对复核决定仍不接受的,可向区人事局提出申诉。

  九、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考核工作。如发现在考核中有组织领导不力、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走过场或有其它严重侵犯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区人事局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其他

  1.本意见由崂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2.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试用期员工制度3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三、权责

  3.1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试用期直属主管的权责

  3.2.1在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 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四、内容

  4.1试用期管理规定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4.1.2试用期内离职

  (1)辞职:试用期员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填写<离职申请书>通知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并督促所属部门在二个工作日之内加注意见后递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批准后,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或试用不合格而辞退员工。各用人单位的直接主管必须有明确的不合格证据说明,并将职员不合格的事例填写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或相关考核报告中,普通员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记录报告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4.1.3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4.1.4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当新职员入职时,行政人事中心须在其入职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交给其直接主管,用人单位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提交该报告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试用期结束考核:员工试用期满前一周内用人单位须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提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单位主管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限,确定可以在当月转正的员工的名单,填写在内,逐级审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审核,若在规定薪酬范围的转正,由行政人事总监批准即可生效,若其转正薪酬超过规定的范围,由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

  (2)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门的招聘人员将<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发至用人单位主管,由用人单位约其面谈后,将该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写。同时被考核者须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与自我鉴定';

  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转正程序

  (1)试用期间内表现优秀者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转正的申请,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提前转正者试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用人单位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4.2.3免试用期程序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满足上述二个条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职时即申请,由总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试用期。

  4.2.4转正相关报表的递交时限规定

  (1)各用人单位须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转正员工的与职员的<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一并交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递交行政人事总监或董事长批准。

  4.2.5试用期员工转正后薪酬的调整及反馈。

  (1)试用期满后,员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转正的则在当月调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转正的,则从下月调整薪金;

  (2)基层员工转正参照《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和《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进行调整,超出标准者,须在表中注明;

  (3)职员级人员的转正,由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应将考核评估结果知会当事人(一般要求被评估者书面确认<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职员转正工资视入职时所谈条件及试用期表现而定,若与入职时所谈薪酬有出入,则由行政人事中心与入职者面谈确定。

  4.2.6社保事宜

  (1)总部行政人事中心为转正职员购买基本养老、住院、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不愿购买者须与所属部门负责人处签订书面协议;

  (2)普通员工的社保按用人单位的预算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购买。

  4.2.7各类考核表原件作为调薪依据保存于总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门。

  4.2.8试用不合格者,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试用期满前二天内约谈当事人。

  4.3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在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五、相关文件

  5.1《xxxx岗位工作说明书》;

  5.2《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5.3《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

  5.4《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

  5.5《劳动合同》;

  六、附表格

  6.1

  6.2<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试用期员工制度4

  一、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在时唛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方式、权责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强制区分。各等级对应比重及等级定义如下:(略)

  1、员工:员工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进厂的人员纳入当月考核范围,10日以后进厂人员纳入下月考核。

  2、职员:职员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进厂的人员以当月开始计算,15日以后进厂人员则从下月开始计算。

  六、考评要素及考核表分类

  1、考评要素,各类岗位根据要素的重要性划分相应权重。

  1)、对员工的绩效考评项目主要为六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2)、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3)、对组长级以上的直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领导能力、沟通协调、授权指导、职业素养、团队能力。

  4)、对办公室职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状况、人品素养。

  2、考核表分四类(考核表附后)

  1)、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文员、专员、办公室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3)、组长级(含)以上直线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4)、技术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七、绩效评价

  1、考核结果的评定、及等级比例控制。

  全部类型的考核按员工考核的总分,划分为四个等级;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加大激励效果,考核结果实行部门比例控制,各部门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下面比例:

  等级

  八、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新进人员上班一周以内,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试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并就相关考核内容进行沟通。

  2)、每月20日各部门文员根据本部门当月试用期满人数,类型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相关的试用考核表。

  3)、直接主管考评:直接主管根据考核表要素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对被考评人的.得分进行汇总,拟定被考评人的综合评定等级,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以及报被考评人的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

  4)、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5)、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人员情况综合考虑等级分布,确定被考评人的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报人力资源中心。

  6)、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奖惩记录、出勤状况、部门等级分布等方面进行复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之考核资料退回,限期整改。

  7)、审核:总经理对全部考评结果应用进行核准。

  8)、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等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2、有以下情况者当月不得通过考核,不予转正、加薪。

  1)、试用期间有记过以上记录者。

  2)、试用期间请假超过5天(含)以上者。

  3)、试用期间迟到、早退超过3次(含)以上或累计超过20分钟(含)以上者。

  4)、试用期间有旷工情形者。

  3、考核流程图

  权责单位

  作业流程

  流程说明

  相关表单、文件

  相关部门/人事部

  考核准备 试用期满前10天,各部门文员到人事部领取考核表, 各类人员的《试用期考核表》

  相关部门/人事部

  考核实施

  各部门直属主管对试用期将满面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试用期考核表》

  相关部门/人事部

  考核结果 经考核,算出得分,并告诉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对结果不服,可向间接主管、人力资源提出申诉。 《试用期考核表》《绩效考核申诉表》

  相关部门

  审批

  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考核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重考。 《试用期考核表》

  《面谈记录表》

  人事部

  复核

  人资中心对考核表,奖惩记录、出勤等进复核,对不合理的重考。 《试用期考核表》

  《面谈记录表》

  总经理

  核准

  总经理对考核结果应用进行最后审批,做出最后裁决。 《试用期考核表》

  《调薪单》

  相关部门/人事部

  转正 延期试用 辞退 人事部和相关部门共同执行裁决结果。 《试用期考核表》

  《调薪单》《辞退单》

  九、考核申诉

  1、直接主管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后,被考核者如有持有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主管以沟通的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了解考评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主管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附后)

  2、间接主管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就申述的内容组织审查协调,进行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对申诉人员必须进行绩效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3、如间接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在接到处理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

  4、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评结果。

  5、各级主管对员工申诉应持积极心态,不得对下级申诉阻挠或打击报复;否则,一经查实,依人事规章相关规定处理。

  6、间接主管会同人力资源中心拥有最终裁定权。

  十、结果应用

  1、试用期考核结果与转正、加薪、延长试用期、辞退挂钩;按员工考核成绩对员工做出以下调整。

  A、员工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成绩为A等:转正,加薪100元。

  2)、考核成绩为B等:转正,加薪50元。

  3)、考核成绩为C等: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再次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辞退。

  4)、考核成绩为D等:辞退。

  B、职员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成绩为A等:转正,最低加薪200。

  2)、考核成绩为B等:转正,最低加薪100。

  3)、考核成绩为C等: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再次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辞退。

  4)、考核成绩为D等:辞退。

试用期员工制度5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试用期员工规章制度篇18什么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现在《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般认为用人单位可以自己规定,比如“连续三天以上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但一些小公司可能根本没有规章制度,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可否解除呢?

  笔者看到上海有这么一个案例,说员工在某日后未正常上班,后公司以未上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起诉到仲裁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但公司未提交“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据。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劳动者理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依约履行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应尽义务,因此即使在两原告无相关规章制度约束的情形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仍在合理范畴内。

  最高院王林清法官的观点和上述观点类似,即“劳动者存在长期旷工失联等情形,严重违反了基本的.劳动纪律守则,并造成恶劣影响,则即便用人单位未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或未公示规章制度,在依法履行告知寄送达程序下,亦可以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由此我想到规章制度的规定并不能穷尽严重违纪的情形,员工的行为千差万别,在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结合一般生活经验,运用劳动法律原则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考量,看看员工的行为是否严重违背了这些原则。即考虑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原则。如果是,那么劳动者的行为同样可能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制度6

  1、目的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以及考核与转正,为经理人员加强对试用期员工的管理提供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各子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试用期员工指入职之后,转为正式员工之前,处于试用阶段的员工

  3、薪酬

  试用期员工月薪由一级部门主管参照公司薪酬政策,根据所任职位对应的薪酬级别,原则上定位于薪酬幅度的低位区间,并不得超过中位线。

  试用期员工不发放季度和年终奖金。

  试用期员工薪酬的支付形式与正式员工薪酬的支付形式相同。

  4、福利

  试用期员工可享有公司提供的年货、中秋节礼品、工作日免费午餐、免费加班餐、上下班交通车、工会健身活动、过渡性宿舍(限广州市)七项福利。

  公司为试用期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购买办法同正式员工。

  5、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试用期员工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办法(如加班、假期的计算办法),同正式员工的`计算办法一样,具体见《考勤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6、绩效考评

  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评参照《中基层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实施指南》对试用期员工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分为六级。

  直接主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评周期,实行月度考核,并做好各绩效考评期的绩效记录。

  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并与转正时薪酬调整挂钩。

  终止录用,或更换合适的职位。

  7 转正程序

  8 附则

  本制度经授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制、解释和修改。

  9 质量记录

  《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

  试用期员工转正程序解释

  1.人力资源部根据试用期员工入职时间,统计新员工试用期到期员工名单,并将名单于每月15日前,发送各主管。

  2.直接主管通知试用期员工对试用期间工作进行总结。

  3.员工就试用期间工作进行总结,并发送直接主管。

  4.根据《中基层员工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实施指南》、《个人工作总结》及其它绩效记录,直接主管和上级主管作出试用期员工的绩效综合考评。

  直接主管需要根据《中基层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实施指南》,做好试用期员工的绩效计划、跟踪与辅导、综合评估与反馈,并做好绩效记录。试用期员工的绩效周期可以月度为单位。

  直接主管根据各期绩效记录、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总结及相关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行为、绩效业绩进行考评。

  5.一级主管根据直接主管对试用期员工工作行为和绩效业绩的评估、《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给出转正建议、薪酬调整建议和综合评语。

  转正建议可以分为:延长录用期(包括延长时点和时限。根据劳动法,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视为自动转正)、终止录用、转为正式员工三种。

  6.人力资源部审核对转正建议和薪酬调整建议进行审核。

  对建议延长录用期正的员工审核其试用期长度是否符合劳动法,并将不予不予转正的试用期员工备案。

  对建议转正的试用期员工,人力资源部对薪酬调整建议进行审核。

  7.总裁对拟转正员工进行审核。

  8.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审核结果,实施薪酬调整,完成员工转正手续,并将转正结结果反馈部门主管和员工本人。

  9.主管和员工收到反馈,程序结束。

试用期员工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

  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试用期员工制度8

  1.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转正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转正程序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员工手册》。

  3.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4.制度内容:

  4.1转正条件:

  4.1.1试用期间参加过公司新员工培训。

  4.1.2试用期间参加过部门新员工上岗辅导,并通过考核。

  4.1.3试用期间通过公司转正考核及判定其能胜任本职工作。

  4.1.4试用期间未受到警告级以上的行政处罚。

  4.1.5试用期满及满足以上条件,经部门主管签字和总经理批准后转正。

  4.2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以前的,试用期从到岗当月起算为一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之后的,试用期从次月算起;

  4.3员工转正程序

  4.3.1试用期员工的`部门主管领导须在转正期满前七天与员工面谈,如该员工符合转正条件,通知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同时填写《员工考核评估表》,递交给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连同《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复后,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给转正员工、财务部。

  4.3.2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部门的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考核评估,没有通过的员工,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辞退手续。

  4.3.3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因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较差,部门主管领导可做出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建议,同时将该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具体事例和评估以书面形式报送办公室,经办公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复,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4.3.4中层管理人员转正由直接上级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评估,使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3.5中层管理人员转正评估结束后,由办公室将评估结果报总经理审批转正工资;由办公室发布转正通知并在转正后一周之内发布任命文件。

  4.3.6特殊岗位的考核:

  考核的岗位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按岗位技能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实作考核作为转正否定性条件。需实作考核的岗位如下:水电工、焊工、叉车工等

  4.4转正时需提供的材料:

  4.4.1中层管理人员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4.2普通员工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

  4.5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签字并填报《员工考核评估表》→公司办公室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总经理批复→办公室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财务部门→转正员工

  4.6正式员工录用后,将转正材料(含评估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4.7转正工资:

  4.7.1员工转正工资按公司规定的岗位工资核发。

  4.7.2员工转正工资依据《员工转正审批表》中的审批之日计发转正工资。

  4.7.3若员工对转正申请、转正后岗位工资的评定有疑问,可向办公室咨询或申诉,办公室负责向该员工上级、下级、平级员工征询并做出调查意见,报该员工所在部门高层领导参考处理。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本制度从总经理批复之日开始执行。

  7.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试用期员工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绩效: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第十一条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资源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经理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员工的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一级考核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是否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字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投诉。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章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操作步骤。

  1、由考核办确定各部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及考评日程安排。

  2、考评办负责布置考核任务,讲解考核要求,下发人事考核表等。

  3、员工填写自我评价卡,填后移交考评办。

  4、考评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陈述个人季度工作表现,考评小组依据陈述内容及每月的工作记录卡填写人事考核表。

  5、考评办对每人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与计划处、总裁办及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用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评结果将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对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写考核意见卡,考评经分析后,提出考评调整建议。

  6、考评调整建议将及时通知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本人。

  7、考评办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协调,包括组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对面地交流等,考评办协调不了的,将进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经理、主管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不论是月度考核、期终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A、B、C、D)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A、B、C、D)的定义如下:

  A、杰出。相对于调节作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走出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合格。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与期终评议的关系

  第二十条综合月度考核和期终评议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提前转正、正常转正、延期转正)、定级与辞退。

  1、试用期员工连续两月得“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不再参加期终评议。

  2、连续两月得“A”,且业绩突出者,可由部门安排,提前参加期终评议。评议“杰出”者,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原则上可给予提前转正定级。

  3、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求参加试用期结束时的期终评议。根据期终评议和月度考核两方面成绩决定其转正定级。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转正除第二十条规定的提前转正、提前辞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综合评定结果。

  1、综合评定为“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公司不再聘用。

  2、综合评定为“C”者,原则上给予正常转正。如试用成绩接受“D”,在与员协商一致且试用期总长度不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类员工可以延期转正。延期转正者根据时限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及程序同上述相关条例。

  3、综合评定为“A”、“B”者,公司给予正常转正。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级别的决定主要依据对其任职资格的评定结果,参照公司职位说明书、职位及薪酬等级对应表,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可在本暂行办法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

试用期员工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下属各级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责任部门

  (一)人力资源部是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1、招聘培训经理职责:

  (1)组织新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与转正考核,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检查直接主管对新员工目标达成过程的辅导情况。

  (3)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4)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职责:

  (1)监控试用期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及转正管理过程和结果。

  (2)签署新员工转正评语,薪资变更等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3)负责部门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的试用期管理工作。

  (二)用人部门职责如下:

  1、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担任或指定新员工入职引导人。

  (2)认真履行对新员工达成试用期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负责新员工试用期阶段评价和转正考核。

  2、新员工权责:

  (1)新员工有权对试用期过程中,对直接主管不负责态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评价等行为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积极配合直接主管与入职引导人,尽快成长。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试用期管理新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指引,并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即进入试用阶段。

  第五条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

  第六条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月薪的85%,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具体参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入职第一周,由部门负责人或入职引导人负责讲解专业知识培训,完成《专业知识岗前培训评测表》。

  (2)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为期一天的公共知识集中培训,进行闭卷考试,并评估。具体参照《岗前培训作业指导书》执行。

  第八条阶段评价: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其谈话,根据新员工的个人能力、业务素质及思想动态,给予其阶段考核评价,完成《试用期阶段评价表》(表1)。

  第九条如发现不足,应明确指出,并相应调整培训计划。如持续未得到改善,可终止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实行动态管理,需随时给予工作指导与评价,发现异常应及时纪录与沟通。终止试用期:新员工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被确认不适合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试用期。

  第十一条试用期转正:

  (一)转正通知: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第四周以邮件形式,例行通知次月试用期满的新员工,并抄送其直接主管,提醒其考虑转正意愿,办理转正手续。

  (二)新员工收到转正通知一周内,总结试用期工作情况,完成《转正申请表》(表2),交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试用期工作情况,给予新员工转正考核评定,完成《转正考核审批表》(表3),并签署转正意见,转交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表》、《转正考核审批表》、《试用期阶段评价表》,签署转正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

  (五)其它情况:

  1、提前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两个月,并表现突出,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提前转正要求,并填写《转正申请表》,按转正流程审批。

  2、延长试用期: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但在某方向有一定特长,部门负责人可与其沟通确认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到期需再次进行转正考核(流程同按期转正)。若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终止试用。

  (六)新员工转正申请经最终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新员工发出《转正通知单》(表4),同时邮件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七)资料存档:人力资源组织完成上述工作后,需将员工试用期中所涉及的各种表格、文档及资料归档入库,并在员工信息数据库中更新相关内容,通知财务部,员工从转正当日起享受转正待遇。

  (八)异议处理: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人力资源部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

  第十二条试用期离职: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具体参照《离职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修改和解释,经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试用期员工制度11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 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 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 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 EQ测定,满分5分。

  3、 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 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 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 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 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 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 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 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 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 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 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 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 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 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 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xx 年 xx月 xx日。

试用期员工制度12

  一、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一周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三、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四、试用期的考核

  1、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XXX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五、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XXX主管审批。

  业务部门新员工目标考核规定:

  1、有丰富BT销售经验,经查核破格获得正式员工资格的,原则上按所在区正式员工销售目标进行考核,特例经批准可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后的销售目标不能低于正常目标的80%。

  2、试用期员工第一个月销售目标为正常标准的20%,第二个月为正常标准的40%,第三个月为正常标准的70%。

  3、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基本条件之一为月销售业绩达到正常标准的80%以上,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其基本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考核决定能否转正。

  六、提前结束试用期: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表附后)。

  七、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八、考核结果的评定

  1、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挑选区间。

  2、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查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查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试用期员工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体会公司文化,同时明确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岗位试用期考查。公司内部岗位调动人员视情况需要试用的,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共同商议制定其新岗位试用期,纳入试用期员工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第三条试用期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指导人)负责新员工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对其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在工作中认真考查其人品、能力和态度,定期作出评价。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应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接口人。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规章制度,并接受试用期间的考查措施。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为新员工顺利交接工作提供帮助,并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使其能尽快适应本职工作。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同新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给予适时的鼓励和指导,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试用情况的跟踪和汇总,每月与试用人员进行一次交流和沟通,及时处理试用期出现的问题;对新员工进行公司制度培训。

  第九条办公室对新员工的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奖励证明等复印件、简历、照片、体检表、员工登记表和应聘表

  等,进行临时归档;并及时发放各种办公用品。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考核

  第十条在试用期月末前两天,人力资源部督促新员工撰写本月工作总结,并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和《转正申请表》,然后按流程规定,对新员工组织考核。

  第十一条为达到公平、公正考核的目的,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和平行员工三方同时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其中部门负责人测评比重为60%,人力资源部测评比重为30%,平行员工测评比重为10%。

  第十二条试用期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65分以上者及格,可以转为正式员工,50分以上者,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两次不及格者将予以辞退),50分以下者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所有职员的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对考核结果具有一票决定权。

  第十四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具有向经理办公室申诉的权利;经理办公室应对考核流程进行监督,并需要对考核表格进行审查,以及对考核表格进行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试用期员工培训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于每月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三天内组织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到当月《试用期员工考核》的人力资源测评分数中。

  第五章试用期员工转正

  第十八条试用期员工各方面表现优秀,非常胜任其工作岗位,部门负责人建议提前转正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提前转正申请》。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接到提前转正申请后,需按规定及时组织对新员工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符合提前转正者,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给予提前转正。

  第二十条新员工测评成绩65分以上者,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可予转正。由人力资源部领导与试用者面谈,并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程序。

  第二十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合同期限为一年,并在到期后续签。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交本人申请和工作总结,并申明个人档案转移和保存方式,以及原保险福利的办理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如试用部门在试用期内决定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调岗理由,协商一致后对岗位进行调整,并重新进行试用和考核。

  第六章试用期员工的辞职和辞退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间员工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部门经理和人事部,并提交《辞职申请》,除试用期工作日期的劳动报酬(工资)外,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不予转正并有权给予辞退处理。被辞退的员工,除试用期工作日期的劳动报酬(工资)外,公司将不支付其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对于试用期员工未按时提交录用时要求提供的有效相关材料,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核实与其他单位仍然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或试用期累计请假达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员工离辞时,应按公司《离辞管理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试用期员工未过按《离辞管理规定》办理交接等相关手续,而擅自离辞的,公司有权扣发其当月工资直至其办理完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统计并结算离辞人员的工资,工资结算至离岗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权归公司总经办。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试用期员工制度14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试用期员工制度15

  一、总则:

  为规范康复医院新入编制外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卫校(康复医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根据情况,新员工在入职试用内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考核成绩满70分以上者与之签订派遣合同。

  3.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不录用:

  3.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3.4试用期结束考核成绩为“差”的;

  3.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

  3.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3.7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4.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4.4医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体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签订派遣合同,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试用期考核

  7.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医院办公室负责,卫校、门诊部新入职员由校办公室负责。

  7.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

  7.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

  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

  1.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自我评价表》,提交办公室,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医院与其签定派遣合同。

  2.根据第三条第4款延期转正的,由办公室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终止试用,不录用。

  3.根据每三条第3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康复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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