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小区宠物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区宠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1
根据《北京市限养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xx宠物管理规定:
1、本小区属重点限制养宠物地区,请勿养烈性或大型宠物;
2、请勿携犬进入公共办公区域、会所、儿童游乐场、公共绿化带或其他公共场所;
3、携宠物进入电梯时,请您抱好宠物,以免伤及他人;
4、小型观赏犬出户时,请您系带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5、携宠物出户应根据北京市规定时间(在2时至次日7时之间)执行,宠物排泄的粪便,请您予以清除;并放入垃圾桶内;
6、养宠物请勿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人生安全;
7、宠物伤害他人时,宠物的`主人应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进行诊治,负担其医疗费用,并赔偿受害人损失;
8、请您为宠物定期注射疫苗;
9、根据《北京市限养规定》,请您到本地区所辖公安机关办理养犬许可证,擅自养犬或逾期不注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北京市重点限养区规定处理。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规范保安员的行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保安员。
三、违规处罚细则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及刑事、行政处罚的,交由国家机关处理,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的,按照下列细则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旷工
① 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3次,每次扣发工资20元;超过10次,每次扣发工资50元;超过15次,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② 旷工:每次扣发工资200元;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仪容仪表不整、着装不规范
① 违反公司仪容仪表规定,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每次扣发工资20元。
② 违反着装规定,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每次扣发工资20元。
(3)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
① 违反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每次扣发工资50元。
② 因工作失职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
(4)保安室及岗位卫生不合格
① 保安室及岗位卫生不符合标准,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每次扣发工资20元。
② 因卫生问题影响公司形象的,每次扣发工资50元。
(5)违反保密规定
①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
② 泄露客户信息的,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
(6)语言行为不当
① 对同事、客户言语不礼貌,每次扣发工资20元。
② 对同事、客户行为不尊重,每次扣发工资50元。
(7)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①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玩手机、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发工资20元。
② 在工作时间内吸烟、喝酒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次扣发工资50元。
四、处罚程序
1. 保安员违规行为由保安队长或上级领导进行检查、发现。
2. 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保安队长或上级领导进行核实,确认违规事实。
3. 保安队长或上级领导根据违规事实和本制度规定的处罚细则,确定处罚金额。
4. 保安队长或上级领导向被处罚的保安员开具《保安员违规处罚单》,写明违规事实、处罚依据、处罚金额等信息。
5. 被处罚的保安员在《保安员违规处罚单》上签字确认,并缴纳罚款。
6. 罚款统一由公司财务部收取,纳入公司收入管理。
五、申诉与复审
1. 被处罚的保安员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保安员违规处罚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保安队长或上级领导提出申诉。
2. 保安队长或上级领导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复审,并作出复审决定。
3. 复审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和保安部门共同制定、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小区快递业务的管理,提高快递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和快递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快递公司的业务管理。
二、快递公司管理
1. 快递公司资质审查:
(1) 所有在小区内开展快递业务的公司,须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 物业管理处应对快递公司的经营资质、服务水平、信誉度等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公司方可在小区内开展业务。
2. 快递员工管理:
(1) 快递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整洁。
(2) 快递员须接受物业管理处的.培训,了解小区的基本概况、管理制度、安全要求等,并签订《快递员工管理协议》。
(3) 快递员进入小区,需遵守来访人员管理制度,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 快递员在小区内作业时,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吸烟。
3. 快递业务管理:
(1) 快递公司应在小区内设置固定的收发点,并确保该收发点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管理等要求。
(2) 快递公司应保证收发点的正常运营,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快递物品的安全和及时派送。
(3) 快递公司在小区内进行派送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4) 快递公司在小区内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安静,避免噪音扰民。
三、快递收发管理
1. 收件管理:
(1) 业主收件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快递单号,以便快递员核实身份信息。
(2) 业主委托他人代收快递的,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并委托代收人出示身份证和委托书。
(3) 快递员收件时,应对快递物品进行验视,检查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是否与快递单信息一致。
(4) 快递员收件后,应开具收据,写明快递物品名称、数量、价值等,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2. 派件管理:
(1) 快递员派件前,应提前与业主联系,确认收件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 派件时,快递员应当面查验快递物品,确保外包装完好无损,派件后由业主签字确认。
(3) 如遇业主不在家等情况,快递员应与业主协商,采取延期派送、存放在收发点等方式处理。
(4) 对于存放在收发点的快递物品,快递员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四、快递投诉处理
1. 业主对快递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向快递公司投诉,快递公司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2. 如投诉无法解决,业主可向物业管理处反映,物业管理处将协助处理。
3. 物业管理处将根据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定期进行评估,对于服务质量较差的公司,有权要求其退出小区。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处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4
为了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美观,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促进小区和谐而制定。
一、养宠登记制度
1.业主在携带宠物入住小区前,需向物业公司办理养宠登记手续。
2.登记时,业主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宠物的品种、年龄、健康状况、疫苗接种记录等信息。
3.物业公司应对业主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规定后,发放养宠许可证。
4.业主需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养宠资格。
二、宠物行为规范
1.宠物主人应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2.宠物主人应妥善照顾宠物,确保宠物的健康和卫生,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
3.宠物主人应文明养宠,保持宠物整洁,避免宠物吠叫影响他人休息。
4.宠物主人应尊重其他业主的权利,避免宠物攻击、伤害他人。
5.宠物主人应妥善处理宠物的排泄物,保持小区环境卫生。
三、宠物活动规范
1.宠物主人应尽量避免在清晨、傍晚等休息时间外出遛宠,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
2.宠物主人在遛宠时,应拴好宠物绳,防止宠物乱跑、伤人。
3.宠物主人应避开人群密集的区域,如小区广场、儿童游乐场等地方遛宠。
4.宠物主人应注意保持宠物的活动范围,避免宠物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绿化等。
5.宠物主人应尊重其他业主的权利,避免宠物践踏、破坏他人财产。
四、宠物乘坐电梯规定
1.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使用。
2.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拴好宠物绳,防止宠物乱跑、伤人。
3.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确保宠物不随地排泄、破坏电梯设施。
4.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如有其他业主共同乘坐,应征得他人同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五、违规处理
1.物业公司发现业主违反宠物管理制度的情况,应予以劝阻、制止。
2.对于多次违反规定或情节严重的,物业公司有权取消其养宠资格,并对宠物进行强制处置。
3.业主有权对违反宠物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投诉,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给予投诉人满意的答复。
4.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宠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小区宠物管理有序进行。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5
1. 目的
为规范小区物业标识标牌的管理,提高小区形象和服务质量,方便业主和使用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物业标识标牌的规划、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维护。
3. 管理部门及职责
3.1 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小区物业标识标牌的统一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确定标识标牌的.内容和形式、监督标识标牌的安装和维护等。
3.2 工程部负责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和定期检查,确保标识标牌符合规定要求。
3.3 客服部负责收集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配合工程部进行标识标牌的调整和完善。
4. 标识标牌分类及设置要求
4.1 建筑物本体标识标牌
4.1.1 建筑物名称标牌:设置在小区主出入口及各楼栋出入口处,标明楼栋名称。
4.1.2 楼层标识牌:设置在楼内首层、电梯厅、楼梯间等地,标明楼层数。
4.1.3 户号标识牌:设置在每户门口,标明户号。
4.1.4 设备标识牌:设置在配电室、水泵房、锅炉房等设备房处,标明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及管理责任人。
4.2 公共设施标识标牌
4.2.1 停车场标识标牌:设置在停车场入口处和内部,标明车位情况、收费标准、通行方向等。
4.2.2 道路交通标识标牌:设置在小区内道路边,标明道路名称、行驶方向、限速等信息。
4.2.3 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置在水池、假山、楼梯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标明注意事项及紧急联系电话。
4.2.4 公共卫生标识标牌: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处,标明公共卫生注意事项及管理制度。
4.3 公共信息标识标牌
4.3.1 公告栏:设置在小区出入口、大堂等明显位置,用于发布公共信息、通知等。
4.3.2 宣传栏:设置在小区公共场所,用于展示小区活动、物业服务等信息。
4.3.3 楼栋示意图:设置在大堂、电梯厅等处,标明楼栋结构、户型分布等信息。
4.4 服务中心标识标牌
4.4.1 服务中心标识牌:设置在服务中心门口,标明服务中心名称、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4.4.2 岗位职责牌:设置在服务中心各岗位职责处,标明岗位职责及人员姓名。
4.4.3 投诉建议箱:设置在服务中心内,便于业主和使用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5. 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要求
5.1 标识标牌应采用统一设计风格,色彩、材质、字体等应保持一致。
5.2 标识标牌内容应简洁明了,文字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可根据需要同时使用英文。
5.3 标识标牌应选择耐久、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制作,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歪斜、破损现象。
5.4 标识标牌应安装在便于观察、不易被遮挡的位置,高度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6. 标识标牌检查与维护
6.1 工程部应定期对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缺失、歪斜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6.2 客服部应定期收集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标识标牌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工程部进行调整。
6.3 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标识标牌维护保养计划,确保标识标牌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7.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6
为了给xx全体业主/使用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保证居民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公共秩序,使每位业主/使用人能够在xx愉快的生活、共同创造整洁、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是饲养宠物的业主(同住人),必须到物业办理宠物档案手续,备案存档;
二、小区养任何宠物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在楼宇外墙上悬挂各种笼舍,不得污染环境,妨碍他人休息;
三、业主/使用人所养犬类,必须获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每年须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做养犬登记证年检;
四、业主/使用人所养犬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到xx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进行登记备案;
五、本小区提倡文明养犬,禁止无证养犬,禁养市公安机关命令禁止的大型犬、烈性犬;
六、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如拒不处理,物业公司有权帮助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七、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避免咬伤他人;
八、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池、商业区、幼儿园、会所、办公区等场所;
九、携犬出户时,应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避免发生意外;
十、因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携犬出户时,应随身携带宠物便带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对未能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养犬人进行清理,对拒不执行的,物业公司有权公布其养犬户主的房间号,张登版面;
十二、养犬人饲养的犬侵扰他人休息时,物业公司以书面责令整改无效后,有权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及通过法律诉讼向养犬人追讨赔偿;
十三、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十四、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灭鼠药投放、虫害喷药等工作,请各宠物饲养人留意您的宠物安全,否则,造成宠物的死亡,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十五、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十六、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每位业主/使用人都有权指正、劝阻,或者向物业服务中心及有关行政部门举报,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十七、发生狂犬病等疫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及时向xx物业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划定疫点,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
十八、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7
1.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梯机房的管理,旨在确保电梯机房的安全、整洁、高效运行。
2. 机房钥匙管理
2.1 电梯机房钥匙由工程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
2.2 钥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如遇遗失,应及时报告工程部门更换锁具。
2.3 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工程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机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3. 机房安全规定
3.1 电梯机房应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2 机房内应保持整洁、干燥,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3 机房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温度过高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3.4 机房内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突然停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5 机房内应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
4. 机房巡视检查
4.1 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包括设备运行状况、机房温度、湿度、消防设备等情况。
4.2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上报工程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3 工程部门应定期对机房进行综合检查,以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5. 设备维护保养
5.1 电梯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保养,包括润滑、清洁、检查等。
5.2 电梯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按照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规程进行。
5.3 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应由机房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询。
6. 机房管理人员职责
6.1 机房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循电梯机房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机房的安全、整洁、高效运行。
6.2 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处理电梯机房常见的故障和问题。
6.3 机房管理人员应保持与电梯维保人员的沟通,确保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6.4 机房管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7. 考核与奖惩
7.1 工程部门应定期对机房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情况、业务能力等。
7.2 对于表现优秀的机房管理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7.3 对于违反电梯机房管理制度的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等措施。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工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8
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丹东市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中所指宠物为住户合法饲养的狗、猫、鸟类等,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二、凡本小区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站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三、养犬人须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到物业公司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公司有权收缴并将其逐出本小区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园区内每户只准豢养一条观赏犬(体长标准:成年犬一般不超过5cm),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为放置意外事件的发生,小区内严禁遛犬。
六、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宠物,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无人时,应妥善安置。对于不采取措施的,物业公司由权采取强制手段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七、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加以束缚(如束犬链、犬口罩等),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不得在楼道内或大堂区域内遛犬。
八、养犬人应文明携犬出户,并携带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不得任其在公共区域内随地便溺。如经发现由饲养户自行清理,或由物业公司代为清理并收取相关保洁费用(每次2元)。
九、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儿童游乐场所和居民休闲活动区等公共场所,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十、如饲养人所养宠物侵扰他人时,物业公司将以书面形式责令整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十一、如所养宠物伤害他人时,饲养人应及时将伤者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十二、业主应为所养宠物定期注射疫苗,预防传染病,并保存相关证明以备检查。
十三、宠物死亡时,饲养人需及时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并在其指导下对宠物尸体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在小区内火化、深埋。
十四、如遇禽流感、狂犬病等流行病发生时期,须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执行。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的住户,一次警告、二次则由物业公司会同业主委员会讨论,在小区内进行公告,接受广大业主监督,及督促其加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将呈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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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严格规范小区饲养宠物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内严禁饲养有危险性的宠物;
2、饲养宠物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签发饲养宠物许可证方可饲养;
3、饲养犬类宠物必须遵守《深圳市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条例;
4、饲养宠物住户须到管理处登记在册;
5、住户饲养宠物原则上不得带到庭院内逗留,如携带犬类在区内活动必须为犬类宠物戴好防护罩,由成人牵领、看管;
6、携带宠物在区内行走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并及时清理宠物排出的`粪便;
7、饲养宠物的住户不得妨害他人工作、休息;
8、如发生宠物咬伤人意外事件,饲养人必须立即送受伤人就治,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9、饲养宠物的住户对有病态、伤态及死亡的宠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遗弃、放任;
10、“遵守公德、爱护环境”,饲养宠物之住户自学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小区宠物管理制度10
为美化、净化小区居住环境,防止病疫传播,确保住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小区禁止饲养鸡、鸭、鹅、猪等以食肉或观赏为目的`的家禽、家畜。
2、饲养观赏鸟、信鸽,不得占用楼道、楼梯间、天台等公用地方,不得妨碍和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不得污染环境。
3、住户养犬,应遵照国家、西安市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检疫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并应持所获得相应证明到物业管理中心备案,本小区严禁无证养犬。
4、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妥加看管。每日出户时间为19时至次日早上7时。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及时清除,不得损害公共环境卫生。
5、小区重要道路、公共花园、活动场所内严禁遛犬。养犬者在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
6、养犬人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像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7、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害人其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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