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时间:2024-06-27 08:33:17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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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关于上海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新增

  首次新增:

  不需要材料,只要确认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专业、毕业时间、职称(信息采集表)。

  调入/续保:

  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身份证号和户籍性质。

  停缴

  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身份证号。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补缴起始年月不得早于办理申报当月之前半年(不计办理申报当月),补缴截止年月不得晚于上月,最大补缴月数不得超过6个月。

  所需资料:

  无需特殊资料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有参保记录的需提供公积金编号和身份证号,无参保记录的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停缴

  提供公积金编号和身份证号。

  补缴

  补缴期限:

  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所需资料:

  无需特殊资料。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30日。

  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关于参保人员享受房贴的证明》,其中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房贴金额超过5元的,需携带1995年底之前的工资单;

  3、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资料:

  (1)按外商投资企业办法计发养老待遇的人员需携带该人员1994年和1995年的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

  (2)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女性,年龄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需携带注有聘用期限的聘用合同或解聘书复印件;

  (3)符合转制单位工作年限满25年的人员,若尚未办理首次养老金核定手续的,需携带已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养老人员养老金申报表(机关事业)》(申3表);

  (4)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户口所在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5)选择自主提供卡(折)的人员,需携带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其中之一)。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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