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8 17:41:05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精品】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

  3、管理职能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3营销公司商务支持部门负责营销公司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4设备保障部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内容和要求

  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1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3年专职驾驶经验,且3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

  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管理。

  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

  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4.1.6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出车途中,应确保与有关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反馈行车安全情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4.1.7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4.1.8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必须保持完好。

  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后使用,不得开“病车”上路。

  4.1.9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绑扎牢固,。

  严禁人、货混装。

  4.1.10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4.1.11车辆在工地和厂区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

  4.1.12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4.1.13车辆修复后需试车时,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正式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4.1.14车辆管理部门应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并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1.15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出勤的审批管理,作好出车登记,严禁公车私用。

  派车时要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安排。

  4.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4.2.1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

  4.2.2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作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资格证,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设备。

  b)驾驶室内不得超额载人,叉车作业不得载人。

  c)严禁酒后操作。

  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吸烟、嚼槟榔、攀谈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d)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或操作。

  e)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离开本职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满1年的,需继续担任驾驶工作时,应按规定重新复试。

  如超过1年的,应重新参加考核。

  4.2.3厂内机动车应按特种设备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

  4.2.4厂内机动车在工、库房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

  4.2.5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维修使用及事故记录;

  定期开展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4.3交通事故管理

  4.3.1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4.3.2厂内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委会办公室按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涉及人员伤亡时,按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3.3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大小,都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4.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依据进行调解,无法调解时,由事故单位提出申请,将相关资料移交法务部进入司法处理程序。

  事故结案后,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失调解书》以及保险理赔等资料。

  4.3.4重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办公室、法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3.5发生机动车辆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4安全奖励

  4.4.1专职驾驶员工作表现突出,年度内未发生大小事故,且无严重违章行为记录的,则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a)安全行车达到10万公里以上(含10万公里),给予20xx元的奖励;

  b)安全行车达到5万公里以上(含5万公里),不足10万公里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c)安全行车2万公里以上,不足5万公里的,给予专职驾驶员500元的奖励;

  4.4.2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在年度交通安全总结评比中被评为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的三级机构,给予20xx元的奖励。

  4.5违章处罚

  4.5.1驾驶员在驾车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扣分或罚款的`,每扣1分,罚款100元。

  4.5.2未按规定或限速标志要求行驶,超速行车,每次罚款200元。

  4.5.3超载行车或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每人次罚款200元。

  4.5.4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或停车场所,每次罚款200元。

  4.5.5部门负责人明知司机开车前有饮酒行为,仍安排其开车或驾驶员在工作时间饮酒,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或用车人罚款200元。

  4.5.6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核实后,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200元。

  4.5.7车辆管理部门(三级机构)未按规定每周组织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的,每少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4.6交通责任事故处理

  4.6.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20%,并罚款500元。

  4.6.2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5%,并罚款400元。

  4.6.3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10%,并罚款300元。

  4.6.4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当事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外经济损失的5%,并罚款200元。

  4.6.5交通事故处罚最多不超过3000元。

  当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超过3000元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4.6.6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造成累计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经济损失达

  1万元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取消驾驶资格和解除劳动合同。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管理。

  第二条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使之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条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全面贯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3、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4、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织灭火演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5、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开展消防灭火知识学习,提高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第四条防火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组织规划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

  4、组织贯彻上级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级消防监督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6、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8、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

  9、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10、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导安全疏散;

  11、调查火警事故,火灾原因;

  12、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提出奖罚意见。

  第五条防火安全规则

  1、严禁明火作业,必要时需经消防安全机构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2、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严禁焚烧可燃物品;

  4、严禁吸烟、用火、用电;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时维修或更换;

  7、定期检查维修煤气管道系统及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楼板、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必须经常保持畅通;

  9、员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疏散路线;

  10、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11、组织灭火,同时组织迅速安全疏散。

  第六条严禁消防设备管理,搞好维护检修。

  1、消防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记录火灾报警及联控系统运行情况;

  2、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灯,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3、专用报警电话必须保证灵敏好用;

  4、对建筑物内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和消防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凡失灵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5、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

  6、按规范要求设置的各种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7、建立消防设备运行维修档案,记录检查维修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在试行中修订完善,与上级规定不符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条组织管理规定:

  企业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范围,运输部管理人员对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实行监管。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3、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交通安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领取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制定机动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考核管理办法,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按照属地车辆管理部门规定进行车辆年检。

  2、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企业机动车辆,xx部负责制定责任明确、切实可行的`车辆使用细则,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安全责任。

  3、严格控制机动车使用量,对所派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已经发现故障的机动车辆严禁上路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保养和修理实行审核制度,车辆档案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指定具备资质的厂家维修保养车辆。

  5、机动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企业统一印制的“派车单”,xx部xx管理人员应督促驾驶员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检查。

  6、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驾驶员外出执行公务或节假日使用车辆,应注意安全停放保管,防止车辆管理失控或被盗等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招聘程序,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并掌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知识。

  2、建立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文化程度、驾龄、健康状况、教育培训、安全行驶、奖励惩处、事故登记处理及驾驶车辆变动及岗位变动、离职等情况。

  3、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及专业技能培训,强化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意识。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私开乱停等违章行为被交通管理机关罚款,费用由责任人自理;驾驶员开车办私事,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薪、调岗、辞退处罚。

  第四条事故处理规定: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机关和本单位管理部门报告。

  2、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xx部应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3、对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落实安全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责任人过失、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4、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和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记录。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内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扎实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全体师生交通安全,特订如下制度。

  一、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安全教育,每学期进行两次全校性集体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平时并做好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重点是交通法规和自我安全保护。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确保车辆机械性能良好,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保证交通安全。

  四、严格管理校门,门外不得停机动车辆,学生在校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入内。

  五、学校、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不得提供机动车辆给未成年人或无驾驶证的师生员工驾驶。

  六、当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按照学校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迅速组织抢救工作,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七、组织交通安全检查队,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学生执行交通法规情况,禁止学生在公路上打闹、玩耍,禁止双人骑自行车,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

  八、搞好家访,掌握学生使用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生步行的路线,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九、认真贯彻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文件精神,并及时反馈交通安全工作信息,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依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别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体师生要仔细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留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加交通安全熟悉

  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开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同学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公路后才骑行,避开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同学横穿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老师要准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同学出校门过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留意车辆,不准追赶、猛跑;不准在车辆接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行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相互追赶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需减速慢行,向后远眺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

  进一步加强力源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削减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利用率,结合公司用车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管理职责

  1、办公室是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单位车辆费用进行管理考核。

  2、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全部统配车辆。

  二、车辆管理与使用

  (一)车辆管理

  1、全部车辆(属公司加油的)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度,除公司主要领导车辆可实行定向服务,其他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配、统调。单位用车在县城的必需经办公室签字同意,出县城的必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2、全部统配车辆回县城后,白天一律停放在公司办公区院内,夜间停放在供电公司食堂前西侧,并仔细填写《车辆回场登记表》,驾驶员及保卫值班人员签字,夜间严禁车辆停放在各小区院内,违者按有关规定惩罚。

  3、公司全部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办公室负责管理加油卡,加油站实行招标的方法确定,除外出长途车外(其他特别状况经办公室同意),一律不准在其他地方加油,加油点统肯定为石油公司第六加油站。

  4、公司所配车辆每月20日由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抄表,核算百公里耗油,每季度清帐一次。

  5、公司所配车辆经公司车辆修理认定机构认定确需修理时,原则到公司指定地点修理,凡因该指定地点设备、技术等缘由无法修理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后可到其它地方修理,并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工作需要执行出车任务的车辆发生故障时,报办公室批准后可在当地修理。

  5、车辆全部费用报销前必需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凡未经办公室签字的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6、公司车辆发生责任事故,除执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惩罚外,另根据公司有关条款进行严格考核驾驶员,惩罚款项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7、办公室应支配好公司行政及防汛值班车辆,以确保事故抢险、突发大事等用车。

  8、办公室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各项费用指标,完备车辆管理台帐、档案。

  (二)车辆使用

  1、用车单位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说明时间、去向、工作任务、人员,由办公室依据工作轻重缓急合理支配车辆。

  2、各单位在提出用车申请时县外动身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车辆费用核算

  1、公司机关部室及生产单位车辆费用指标由办公室牵头会同财务部核定,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下达实施。

  2、机关部室和生产单位的本年度用车里程,要结合用车单位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在适当压缩的状况下核定,车辆里程核定后,原则上不进行追加,超支自负,特别状况须公司经理批准。

  3、用车单位在出车前要与驾驶员一起核定车辆里程表,并做好记录。用车结束后,用车单位当场在派车单上签字,当日内用公里票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结算。两个及以上用车单位共同用一辆车时,费用由用车单位协商担当。

  4、用车单位在租用车辆时间超过半天,用车里程不足30公里时以30公里计算,一天内以至少60公里计算。

  5、如公司车辆数量不足,需要租车时,必需经办公室车辆专管人联系领导后确定。

  四、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开展安全分析会、班组周安全活动,乐观开展安全竞赛和事故预防活动。依据季节变化状况准时提出留意事项及预防措施。

  2、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来安全工作状况,并制定安全措施。

  3、出车前、驾驶途中及返回后应随时检查车辆,发觉问题准时处理,保证行车安全。

  4、行驶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章行为。

  5、坚持安全工作“三提前”、“三从严”的方针,即思想工作提前做,事故苗头提前抓,安全措施提前定;思想教育工作从严,执行任务从严,查处事故从严。

  6、确保车辆安全运行,车辆完好率100%。

  五、驾驶员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学习各项交通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个人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技能。

  2、仔细执行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奖罚方法。

  3、任何驾驶员不得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其它人驾驶,违者按奖罚条例处理。

  4、严禁酒后开车、违章行车,凡因违章执行的罚款一律不得报销。

  5、车辆停放,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和车库,驾驶员私自将车停在家属区和公司外的,按奖罚条例办理。

  六、奖惩条例

  (一)嘉奖

  1、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驾驶员每实现一个万公里无事故嘉奖100元。

  2、全年无违章违纪的嘉奖100元。

  3、为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驾驶员节油的自觉性,对运营车辆实行耗油考核(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见附表一),超用自付,节省可按节油价值的30%进行嘉奖,动身补助实行每公里5分。

  (二)惩罚

  1、发生交通事故

  (1)负全部责任者,公司除名。

  (2)负主要责任者,公司除名或留用察看一年。

  (3)负同等责任者,给行政记大过处分,下岗培训一年。

  (4)负次要责任者,给行政记大过处分,下岗培训半年。

  2、发生责任性车辆肇事的,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下的,根据损失额的12%对驾驶员进行罚款,构成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考核惩罚。

  (三)有下列行为的赐予50—200元罚款

  1、未经批准不参与安全例会、安全学习活动的。

  2、驾驶员年审复考不合格的。

  3、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各类证件不按时参与审验的。

  4、责任心不强造成证件丢失含补办费用自付的。

  5、违反交通法规,被交通管理机关惩罚的罚款自付。

  6、把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7、不按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

  8、未经单位领导批准公车私用的。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中层干部私自开车的。

  10、利用出车之便绕道办私事的。

  11、行车中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当,造成装载货物丢失的。

  12、只要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肇事,不分事故责任一律取消驾驶资格,并赐予除名。

  七、车辆收费标准

  公司内部用车行驶里程按每公里1.3元计算。

  八、指标考核与兑现

  1、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车辆使用定额的核定和考核工作,并对各单位车辆费发生状况报财务部审核后,纳入成本费用预算考核,半年统一兑现奖惩。节余部分奖用车单位,超支自负。

  2、考核兑现时,如某部室当季度有预算外用车,而本部室预算内车辆费还有节余,不进行节余嘉奖。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

  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周边道路进行一次排查,全面了解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状况、交通流量、交通安全及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与交警部门沟通,取得配合,着手进行治理,特别是对交通标志、标线等不齐全的'要及时增设或施划,不断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最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

  二、要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要和交警支队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对学校周边的无牌无证、报机动车辆、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不按规定调头、乱停乱放、鸣喇叭、行人自行车随意横穿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纠治理,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为广学生上、放学提供一个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要对广学生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进行一次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每月至少要宣讲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各校要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对广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事故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教育学生遵章守法,向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告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关爱生命,噪事故。向学生和家长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单,为广中小学生打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要认真落实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指挥疏导。

  协调交警部门,采取错时放学措施,降低放学时的交通压力,并建立上放学师生校门口值班制度,督促学生不在骆留、不多人并行,不随意横穿道路,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全面排查掌握全乡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全面落实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资源,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进一步完善接送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学生用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整治重点

  1、幼儿园非幼儿专用接送车辆。

  2、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用车。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4日至10月21日)。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校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或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宣传车宣传、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不乘电动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自查自纠阶段(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拍摸工作,认真填写《市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汇总表>。要重点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加强对无牌无证、无资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超载、超速、醉驾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学生用车驾驶人员地排查;加强对学生上学路况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认真的整治,并及时上报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凡使用专用校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必须与家长以及教育局民管办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与校车公司和司机签订《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书》。

  3、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由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头,组成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4、回查总结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学校对学生接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通过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接送学生非法校车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措施,进一步完善乡各学校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监管网络,规范校车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周密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明确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多方配合。全乡各学校要督促小学、幼儿园制定日常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排查,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学生接送车辆运行与管理机制。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庄果峪学生上放学乘坐车辆性质为村委会牵头家长合租的形式。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

  二、学校定期利用校会、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拒乘三无车辆,拒乘超载车、拼装车、农用车、货用车等。

  三、学校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提醒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四、家长自行安排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规范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自卸翻斗车、硅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漂水区美丽乡村主千路(5341白马段)Al标项目部。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六条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条场内临时性道路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一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和桥头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二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行;

  (二)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四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清洗,对使用后的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横坡过大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六)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确保平稳驾驶,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宽阔、能双向会车)限速30公里/小时;弯道、危险路段保持慢行,限速15一20公里/小时

  第十七条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当事人必须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赔偿损失。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刮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第三条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直接开除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xx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xx—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xx—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第五条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

  1、综合行政部要逐台建立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车辆事故记录等。

  2、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不准开带病车、超速车和疲劳车,车辆管理人员要按时安排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3、车辆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4、出车前、后的.车辆必须进行例保项目检查。

  5、车辆换季保养必须按冬夏季节规定更换机油。

  6、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报修。

  7、车辆二保、三保、大修时,由用车部门负责向综合行政部报计划,批复后送指定修理厂修理,修好后由用车部门与综合行政部车管人员负责验收。

  8、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如须更换超过规定的配件必须提前向综合行政部申请计划,批复后方可更换。

  9、车辆发生故障或在路上抛锚时,要及时与综合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准确说明故障原因,须修理部位及抛锚地点,以便及时安排得到处理。

  10、车辆年检或保险时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年检和保险。

  11、车辆报废由综合行政部办理。

  12、车辆城区夜间停放必须按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外出车辆夜间停放时必须停放在正规停车场内。

  13、工程车辆使用部门要建立有关车辆的各类技术档案、台账(单车油耗、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安全行车)及审核,报送公司综合行政部。

  14、综合行政部应及时做好机动车辆技术档案及相关费用台账(单车修理费、年检费、二维费、外加工费、使用油类及耗油量)及审核。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负责聘请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生入学要进行一次讲座。

  四、每学年进行两次有关交通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

  五、开辟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须知》的.内容。

  六、加强对学生自行车行驶管理和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标的作用和含义。

  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内部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施工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制度。

  一、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各级领导和全体施工人员,本项目施工单位或外单位入场车辆都必需仔细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场内交通安全规定。

  三、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依照场内施工便道的交通标志,谨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

  四、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30公里/小时,与地方道路交叉处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

  五、严禁在道口、施工进出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六、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留意观看。

  七、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八、全部车辆必需避让摩托车、自行车、行人。

  九、施工便道上不准堆放任何物件,随时保持便道畅通。

  十、场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安全巡查要随时检查标志标牌的完好牢靠。

  十一、厂内行车应留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十二、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十三、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准时抢救,并马上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十四、场内交通安全,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十五、便道所在各工程处,要确保便道的完好,准时修理,准时养护。

  十六、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状况,由项目部安质部实施监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安全副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学校办公室确定一门卫负责本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镇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学校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组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

  6.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校保卫科。

  二、学校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和学校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和镇安全委员会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学校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四、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五、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小组和学校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辞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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