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1 13:49:05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精华)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财务核算、便于公司成本控制和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扁平化垂直管理,项目部配备的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物资管理、项目核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报表模板附件等内容。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下辖的工程项目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备用金定额根据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人员配置等相关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备用金定额如不能满足项目部需要,可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通过后依据新的备用金定额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工劳务报酬支出

  2、临时急需物资及小规模用料采购支出

  3、施工及办公等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4、机械设备低值零配件采购及修理支出

  5、项目部人员差旅费用支出

  6、施工用水电支出

  7、项目部招待费支出

  8、项目部食堂采购支出

  9、经公司批准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人员进驻后,应尽快到最近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备用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划拨。

  第九条项目部支付给各分包队伍的工程款项、预付工程款和备料款等均须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条项目部才财务人员应根据工程项目造价、金融机构路途远近等因素确定库存现金的最低金额,为确保安全项目部财务部门不得保留过多的库存现金。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建立《转账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现金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薄》,详细登记每张支票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应当包括单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票日期

  2、出票金额和用途

  3、使用部门

  4、经手人签字

  第十二条作废的支票应连同支票存根粘贴,统一保管,并在骑缝处加盖作废章。

  第十三条不同开户银行的支票应建立不同的《使用情况登记薄》,分别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每月应对每个存款账户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连同当月《银行存款对账单》上报至公司财务部一份、项目经理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第三章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物资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部工程物资主要由公司根据项目的施工需求统一采购调拨,项目应由公司物资采购部门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严格的收发存统计和汇报体系。

  第十六条工程物资的收入、发出和调拨必须要有物资保管部门填写相关凭证,要求摘要清楚、数据准确、签字明责完整、上报及时。

  第十七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对工程物资的收发存进行核算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工期的长短会同物资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定期盘点,编制盘点明细表上报公司。

  第十八条工程物资购入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每月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条工程物资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分类编号。

  第二节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部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购买或租赁后统一调拨至施工现场,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租赁机械设备,报经公司批准后进行租赁。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临时短期用机械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联系租赁,但是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自行租赁的机械设备应保证能够满足施工需求,不得影响工期和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相关经手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公司自有设备的调拨,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从公司设备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获得机械设备的调拨单和相关基础信息,如价值、折旧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职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应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数额及期限,一般情况下个人因私借款应在下月工资发放前偿还,否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因情况实属特殊,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以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五条个人因私借款金额须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个人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两个月工资总额,特殊情况下经项目经理批准可以放宽余额限制,但是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人员的备用金借款应设定最高限额,并逐月检查监督,采购备用金借款余额不得超支50% 。

  第二十七条个人借款应填写《职工个人借款申请单》,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以及预计归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借款申请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写金额相同,相关内容不得涂抹或更改,否则视为该借款申请无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申请应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项目部出纳必须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严禁在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借出款项。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将个人因私借款申请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会计须按借款人设立明细账户,以方便核算和监督个人借款情况。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月末编制《个人借款情况统计明细表》,按借款人详细列示借款余额、期限等内容,报项目经理,对于超过期限的个人借款应及时催缴。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员归还借款时,出纳应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将借款申请返还给借款人。

  第二节报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个人因公出差或进行相关采购报销,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关票据和发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销发票,要求必须不得涂抹和更改,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自行监督审核职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退回不予报销,对于涉嫌伪造发票骗取报销款项的应将发票扣留,报告项目经理请求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报销人因公出差报销,必须在出差归来当月工资发放前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报销人必须凭相关票据和发票填写报销申请,并妥善粘贴单据,填写报销金额和报销理由。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精选9篇)9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一、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种类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质可分成三大类。

  1、基本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带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

  2、工作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经营工作、技术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

  度,是指企业为搞好经营管理而制回定的各种规定、标准、办法、条例等。

  3、责任制。责任制是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规定企业内部各级组织、各类人员在本职上应承担的任务和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答从事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生产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产品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

  二、公司管理制度的分类是什么

  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三、公司管理制度的意义有哪些

  不少企业设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资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时拿出来读一下,而很多员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情况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形同虚设。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每个公司的管理制度都会有所不同,一般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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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

  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

  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

  ⑸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⑹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⑵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⑶参加图纸会审

  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⑸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⑹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⑺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⑼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⑽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

  ⑾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及质量分析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噶责任制

  ⑴协助项目经理制订项目、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

  ⑵定期检查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⑶负责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帮助项目建立和指导动和整理成果资料,表彰全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有成效的优秀面质量管理

  QC小组活

  QC小组。在项目上推行全

  ⑷严格按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⑸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项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项目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⑹组织工长,班组长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

  ⑺对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检、交工验收

  ⑼负责物资进场验收,工程分包工作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制定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⑵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半产品的使用

  ⑶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重要部位、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和施工班组间交接检查

  ⑷加强工程质量业务管理,建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台帐

  ⑸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⑹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内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对工程进行预隐检查,办理主体结构的完工和签订手续

  ⑺参加上级质量部门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现场会,并负责介绍情况和提供所需的各项质量资料

  ⑻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质量小结

  第二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周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⑴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⑵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量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仓库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施工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

  ⑶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

  ⑷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二、质量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⑴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饿积极作用

  ⑶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及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以达到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最终目的有效防范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6、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

  7、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8、经理部安全监督组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第二十七条 “安管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考核机关不予考核,并给予警告;“安管人员”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第二十八条 “安管人员”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未按规定如实将考核情况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安管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三十一条 “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的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顿;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安管人员”不予核发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1、领导层加强对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视,转变建筑工程管理观念

  在建筑公司中要想创新建筑工程管理,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就要得到上层管理者的认可和支持。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也越来越频繁,更多更先进的管理模式不断引入,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公司要想在建筑领域中有所建树,得到高效的回报率,就要用工程来说话,公司名下的建筑要安全、高质量,这样才能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持有优势。

  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有保障又高效离不开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领导层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视。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快,知识的更新越来越快,建筑公司要想在建筑领域常青,公司管理者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在看到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前提下,转变建筑工程管理理念,实时更新建筑工程管理理念,与时代接轨。建筑企业必须实时学习和引进新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在具体的管理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自身情况将与管理理念结合,创新创造出适合于自身的一套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2、引入管理人才,完善人才储备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具有管理学和工程学的双重属性,建筑工程管理人才是复合型人才,由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复杂性,好的建筑工程管理人才千金难求,建筑企业要想构建创新高效的建筑工程管理体系,建筑工程管理人才是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之一。建筑企业要引进建筑工程管理人才,完善企业的人才储备。

  在实际的工作中,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并且是适合本企业的人才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筑企业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与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高校建立联系,与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建立交流平台。建筑企业要随时关注各大高校的人才培养,从中筛选引入适合本企业的人才,与此同时,企业要建立一套人才储备机制,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对于人才的培养,公司既要从外部引进,又要从内部培养选拔。

  3、调整建筑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建筑企业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建筑工程管理组织机构。工程项目是可以独立出来的,一个工程设立一个项目,因此建筑企业要设计与项目配套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不能所有项目工程只运用一套和一个管理组织,这样会造成人才的不配套使用,不能最大化的发挥管理效用,浪费管理资源。建筑企业有效调整管理机构,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建筑企业要进行人才档案管理,熟悉公司管理人员的优缺点,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情况安排不同的管理人员。每个独立的工程,建筑公司都可以设立独立的'管理小组,在总公司设立建筑工程管理总部并进行大方向的掌舵。

  第二,要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每个建筑企业都有自己的施工资源,建筑企业要熟悉了解自家的建筑队伍,对不同的施工人员进行不同的培训,安排不同的工作,使施工人员各司其职,整个队伍相互配合,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平稳进行。

  第三,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独裁制的现象,独裁制不仅会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进程中的决策,影响管理者对信息及时准确的判断,因此要避免出现独裁制现象,管理者要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认真听取他人的建议,逐渐的探索出适合于自己企业或是团队的管理模式。

  4、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运用信息化管理技术

  建筑工程管理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人才的纵横流动也是常有的事情,为了完善建筑工程管理,高效运行管理模式,进行信息的快速传播,在管理中运用信息化技术是当下信息时代必不可少的一种管理手段。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运用信息化技术要紧跟时代的步伐,要与软件研发企业建立合作机制,设计开发出一套适用于本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

  在具体的工作中,建筑企业要完善建筑工程信息管理软件,对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要时常进行维护和升级,进行自己企业云建设。在研发和建立信息系统中,建筑企业要配合软件研发公司,要与软件研发公司进行交流,开发出新的信息系统时要先进行模拟使用,以保证软件的运用与企业管理契合。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标准。

  (二)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三)、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要组织好对本工程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五)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的施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履行交验签字手续。

  (六)项目经理要组织好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组织好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作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七)要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的人任专职安全员。要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使他们在生产方面真正有职工、有责、有权。

  (八)有权拒绝不安全的指令,作到不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准教育、罚款及行政处分,使责任者和职工受到教育。

  (九)、保证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用施工用电气产品的.质量,对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用电气产品,执行准用证制度,严禁购买和使用伪劣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

  (十)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和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在此发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20xx元的罚款: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二、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三、会场纪律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企业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的一切资源和活动都应该围绕这一目标,从生产到销售过程中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内部审计虽然不参加生产销售活动,但其作为集团企业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一部分,具有参与价值创造的需求和条件,可以通过保护企业资产、降低企业成本、减少组织风险、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增加企业获利机会等活动,增加企业的价值。

  一、增值审计服务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是内部审计基本服务的拓展和延伸,其主要目的并非传统的以查错防弊为主的监督和评价,而是在于增值和改善,是以进一步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组织运营为内部审计活动方向,为企业间接创造价值的增值审计。完善的内部审计部门是仅向治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的独立性组织,其地位的超脱性、审计人才的多样性和专业性、对企业信息的全面综合了解特性,为内部审计增值服务领域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可靠保证。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且要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向管理人员推销自己的内部审计产品,使审计增值服务适合企业内部发展的环境,具有可行性,能够为管理人员接受,否则,内部审计难以赢得管理层的支持和重视。

  二、增值审计服务领域与案例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在传统审计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笔者所在公司的集团审计部每年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送的审计报告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离任审计、尽职调查审计、绩效考核审计、专项审计等内容。在每份审计报告中,审计部都提出了相关的能够促进企业发展与增值的改进观点与审计建议,其中相当一部分得到了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认可并推广执行。下面挑选部分案例就内部审计增值服务领域分别进行分析阐述,充分展示内部审计的增值服务。

  (一)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和风险管理,为企业增加价值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通过参与企业风险识别与评估,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为企业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了解,能够进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可行性建议,发挥内部审计避免风险的'闪光点,并通过审计报告的形式将相关建议分发至相关部门,使不同部门得以联合将审计建议落实推广。

  笔者所在集团公司于xx年收购了一家建筑机械生产企业,由于该企业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一般,生产设备陈旧,而且销售形式单一,主要供货对象是建筑公司和建筑机械租赁公司,产品销售状况不好,积压严重,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建筑机械市场举步维艰。面对企业困境,是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还是改变企业经营方向,对该企业市场重新定位,如何定位?集团审计部利用在该企业收购审计过程中掌握的大量资料,通过对该企业经营风险和现有生产技术的分析,认为由于该企业生产技术缺乏优势,盲目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只能加剧产品积压,不能摆脱企业困境。同时,集团审计部了解到目前建筑市场大多数工程采用私人承包方式,不少工程承包商自行购置建筑机械挂靠建筑机械生产企业或建筑机械租赁企业进行施工作业。因此,集团审计部提出应改变企业经营方向,对该企业市场重新定位,建议该企业经营方向以大型建筑机械维修为主,小型建筑机械生产为辅,以办理建筑机械产权挂靠手续和提供售后终身维修服务为促销手段开展经营。主要提出三点可行性建议:

  (1)联系全国各地大型建筑机械生产企业和福建各地建筑工地,承揽在福建建筑机械定点维修任务;

  (2)开拓小型建筑机械生产市场;

  (3)利用本企业的资质,为建筑工程承包商提供租赁服务,收取租赁费。集团审计部通过参与该企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企业市场定位的合理化建议,得到该企业领导的重视,开拓了企业市场,消化了不少积压产品,使企业很快走出了困境,明显地增加了企业的价值。

  (二)通过经济效益审计间接增加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增值服务,可通过经济效益审计保护企业资产,降低企业成本,间接增加企业价值。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活动过程中,谨慎审查企业财务凭证及报表,及时帮助企业发现经营异常,并提出改进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合理化建议,使企业处于良性运行状况。内部审计在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报表后,还可以进一步对财务会计估计、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和大额会计调整事项进行评估审查,以防范管理层舞弊,保护企业资产。

  管理层采用的舞弊手段隐蔽而复杂,例如管理层虚构业务,将资金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层层采购付款等形式转出,以满足其挪用企业资金或在外投资、民间借贷目的;又如,管理层未按公平的价格进行采购或销售,可能预示着其与对方存在私人关联关系,或管理层从中捞取佣金。内部审计可以关注大额业务往来凭证,检查其批准审批流程,及相关的合同、入出库资料、收发货资料及相关验收报告等资料,同时可以与对方单位进行沟通验证,或在企业盘点时施行监盘,就有可能辨识管理层是否存在相关侵占资产的舞弊操作,以保护企业资产不被侵蚀。

  笔者所在公司审计部在对下属混凝土子公司经济效益审计时发现,该子公司为集团内建筑工程公司提供混凝土建筑材料,不仅要承担混凝土6%增值税,而且还需要花费不少混凝土运输费。集团审计部会同财务部研究税务有关政策,向税务局提出申请在大型工程项目附近设立混凝土临时搅拌站,自产自用混凝土材料,后得到税务局认可,降低了混凝土增值税和运费。可见,内部审计通过经济效益审计可以发现问题,献计献策,间接为企业增加了价值。

  (三)加强事前审计,参与企业经营筹划和税务筹划,为企业增加价值

  事前审计主要指对企业经营计划、税务筹划、财务预算、经济合同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加强事前审计监督,势必会提升企业经营决策质量,完善企业内控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于审计部门熟悉了解集团内各个子分公司的运行状况,通过事前审计,参与企业经营筹划和税务筹划,可充分利用资源,捕捉获利机会,为企业增加价值。

  案例一:笔者所在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以建筑安装企业为龙头,在集团总部所在地还有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机械租赁公司、脚手架工程公司、建筑劳务公司、建筑材料贸易公司和建筑机械生产企业等建筑配套企业。集团建筑安装工程年产值100多亿元,其中总部所在地建筑安装工程占60%左右,然而笔者所在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材料、建筑机械、脚手架和建筑劳务与公司建筑配套企业签约不到30%。签约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包括:

  (1)有的挂靠工程项目,若没有事先约定,工程承包商可以不选择与公司建筑配套企业合作;

  (2)有的自营工程项目,项目部为了从其他企业得到好处费,有意不与我公司建筑配套企业合作。集团审计部针对建筑配套企业销售合同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向集团领导提出如下合同管理建议:

  (1)自营工程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劳务、脚手架必须选择公司的建筑配套企业签约;

  (2)接受挂靠承包工程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挂靠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劳务、脚手架应当首先选择与公司建筑配套企业签约。通过集团审计部努力,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与建筑配套企业签约率大幅度上升,为企业增加了价值。

  案例二:参与企业税务筹划,为企业增加价值。笔者所在公司的关联公司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分公司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工程业务,属于集团建筑工程的占70%,其他建筑公司工程占30%,脚手架工程搭架使用的周转材钢管扣件等全部由集团下属租赁分公司提供,由集团公司与租赁分公司直接结算钢管租赁费,而脚手架工程公司营业税率3%,租赁分公司营改增前租赁营业税率5%,从集团整体利益来说节税潜力没有得到挖掘。集团审计部在脚手架工程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租赁分公司税务审计过程中,提出如下节税建议:

  (1)脚手架工程公司承接集团下属工程使用的周转材钢管,可由集团公司与租赁分公司直接结算钢管租赁费,这是由于此部分租赁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2)脚手架工程公司承接集团以外建筑公司脚手架工程,所需要的钢管由脚手架工程公司自行购置,将钢管租金计入脚手架工程收入,钢管折旧费计入脚手架工程成本,钢管租赁税金即可由5%降为3%。xx年11月实行营改增后,租赁业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1%,审计部建议,收购其他合格租赁公司,将对外租赁收入分摊后降低至小规模纳税人收入限额500万元以下,使租赁业务享受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集团审计部通过税务筹划,为企业增加了价值。

  三、结语

  现代企业不断推广集团化,对内部审计发挥增值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长。内部审计师应清楚地知道影响特定组织和行业持续发展的各种要素,与时俱进,精通专业技术,清楚认识企业管理需求及其经营目标,应用自身技术防范和降低风险,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及时提供具有建设性和全局观念的审计报告,为企业增加价值。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1.对分包单位的资格情况,即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项目管理人员等资料进行审查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名录。

  2.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业绩进行考察评估,主要对分包方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能力等依次评定其能否满足工程项目安全体系的`要求。

  3.签订项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对分包方制订的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核和认证,审核工作由企业技术部门及安全科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责任人及总监工程师审批实施。

  5.分包方参与现场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件及上岗操作证书,并建立有关管理档案,由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实施。

  6.分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现场施工人员在50人及其以上时,每50人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名。

  7.对不认真履行项目分包合同条款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屡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单,随时解除项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柏庄置业集团流程管理文件

  编号:

  版号:A/0页码:第

  集团材料设备供方选择与管理流程

  1.目的

  1.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材料设备供方的选择过程实施控制,选择符合公司业务要求的采购合作伙伴;健全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评价机制,逐步形成稳定可靠的外部资源伙伴。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集团采购管理部主持的材料设备类合约:电梯、入户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电缆及以后时机成熟时经集团相关领导审批增加的项目。

  3.招投标组织

  3.1集团采购招标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任执行组长,成员来自于集团财务管理部、集团技术管理部和成本部人员各一名、集团采购管理部1-2人、集团风险管理部1人、项目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代表、项目公司采购部经理或经执行组长同意的授权人、外部专家根据需要参与,原则上不超过9人,成员总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3.2集团采购定标小组:组长-董事长,执行组长-总裁,成员分别为集团采购管理部、技术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分管领导、项目公司总经理、外部专家根据需要参与、成员总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3.3招标小组和定标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在每次招标前集团采购管理部上报成员名单,总裁确认。

  4.职责

  4.1项目公司采购部

  4.1.1提出单项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申请(对象、进场时间、技术、经济要求);

  4.1.2组织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评价。

  4.2项目公司总经理

  4.2.1参与定标。

  4.2.2审批供方履约评价。

  4.2.3审批本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4.3集团采购管理部及分管领导(每次审批回复时间为2天)

  4.3.1集团采购管理部按项目公司提出的单项材料设备采购申请编制单项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总为集团采购工作计划;

  4.3.2集团采购管理部组织集团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供方采购,包括入围供方考察、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技术与商务要点谈判、协助供方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等;

  4.3.3集团采购管理部对材料设备供方等级评定进行确认,并组织年度等级评定调整;

  4.3.4集团采购管理部审核项目公司合同金额20万(含)以上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

  4.3.5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核入围供方名单及招标文件;

  4.3.6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核评标结果;

  4.3.7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批合同;

  4.3.8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批招标小组会议召集、出差考察、交流学习等组织工作。

  注:集团采购分管领导未到岗时,其职责由集团总裁履行;

  4.4集团风险管理部

  4.4.1风险管理部成员可列席招标评标会议,风险管理部监督招投标工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但不参与具体评标意见。

  4.5集团总部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招标小组其他成员:

  4.5.1配合完成集团采购范围内入围供方考察、招标文件编制、开标与评标、合同谈判等。

  4.6集团总裁

  4.6.1审批入围供方名单;

  4.6.2审批招标文件。

  4.6.3根据集团定标小组意见确认中标备选单位。

  4.7集团董事长

  4.7.1审批中标单位,对定标结果具有一票否决权。

  现有项目公司部门设置与标准项目公司部门设置对应关系:

  5.工作程序

  5.1单项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计划的提出

  5.1.1项目公司采购依据《材料设备总体合约工作计划》结合开发计划和工程计划的需求,提出单项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申请(对象、进场时间、技术、经济要求),并报集团采购管理部。

  5.1.2集团采购管理部管理部按项目公司提出的单项材料设备采购申请,编制集团采购范围内的单项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5.2招标

  5.2.1确定入围单位:

  1)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收集供方信息,选取企业资质,业务范围、业绩及人员配备均符合要求的供方单位进入入围名单(不少于三家)。对于供方库中的合格和试用供方,不需要入围考察,直接进入入围名单。对于非供方库的单位,需综合考察后入围。其中进行综合考察选择入围投标单位原则上力求每次招标均有新入围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CP点-关键控制点)综合考察分为公司考察、项目考察或作品考察。集团采购综合考察由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组织进行,可要求其他招标小组成员参加。

  3)考察结束后,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集团采购)组织填写《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参与考察人员签字确认。

  4)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组织填写《材料设备供方资质预审表》,得出考察结论并推荐入围供方,连同《材料设备供方信息表》、供方考察报告/《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一起报审。其中,《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中得分60分以下或供方考察报告评定不合格的供方,视为考察未通过,不予以准入。

  5)入围供方由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5.2.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时,应符合《采购类总体合约工作计划》的要求):

  1)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项目公司设计部和工程部配合完成技术部===分,集团成本管理部配合完成商务部分。招标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

  a)投标邀请书;

  b)投标须知;

  c)投标格式;

  d)合同文件(主要条款);

  e)材料设备技术要求;

  f)材料设备计价规则及单价说明;

  g)评标、定标标准及方法;

  h)其它应当说明事项。

  (备注:如果招标文件有集团范本,需参考范本编制,改动处须加红标注;招标文件中需注明集团风险管理部联系电话)。

  2)(CP点-关键控制点)招标文件集团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5.2.3发放招标文件及接收投标文件:

  1)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2)集团采购管理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招标答疑会(可组织现场答疑,也可采用书面收集问题及书面回答的方式)。答疑会会议纪要经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发给所有投标单位,并存档。

  3)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接受投标文件。原则上,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回标单位少于3家时,需再次组织投标单位投标,回标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后才能开标。

  5.2.4开标及评标:

  1)开标: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集团采购)相关人员作好开标记录;评标会上当众宣布评审办法,检查密封状况,启封各参加投标单位的文件和补充函件,在会上向小组成员公布其主要内容。

  2)评标:集团采购管理部组织评标会,集团总部招标小组成员全体参与,不得无故缺席,会上要求小组成员每人均要发表意见,评标过程保留记录,汇总形成评标会议纪要。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根据评标意见填写《材料设备评标定标审批表》,并与《评标记录》一同报集团定标小组参考定标。

  5.2.5定标:定标小组成员给出定标意见,由执行组长提议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最终由董事长审批。定标小组人数应为单数,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组长有一票否决权。

  5.2.6中标单位经董事长审批后,集团采购管理部管理部负责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告知未中标单位,并公示。集团财务管理部向相应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5.3合同签订:

  5.3.1中标单位应在接收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到项目公司到项目公司办理合同签定手续,逾期不签订合同则由定标小组另选中标单位或招标小组重新招标。招标完成后,招投标结果由集团采购管理部管理部通报各部门,并按规定公示。

  5.3.2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应协助项目公司采购部完成与材料设备供方的合同签订,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交底。项目公司采购部应按照《合同管理指引》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报集团采购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同步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5.3.3如有集团范本,合同必须参考范本编制,改动处须加红标注。

  5.4供方履约评价

  5.4.1(CP点-关键控制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完毕后,项目采购部需组织对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基于评价结果,集团采购管理部在年底进行供方库调整,具体详见《工程项目与材料设备供方库建立与管理指引》。

  6.附则

  6.1本指引未尽事项参照其它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指引由集团签发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7.支持文件

  7.1《项目工程合约框架管理指引》

  7.2《项目工程合约策划管理指引》

  7.3《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指引》

  7.4《工程项目与材料设备供方库建立与管理指引》

  7.5《合同管理指引》

  8.相关记录

  8.1《单项采购招标计划(模板)》

  8.2《材料设备供方信息表》

  8.3《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模板)》

  8.4《材料设备供方资质预审表》

  8.5《材料设备技术标评审报告(模板)》

  8.6《材料设备经济标评审报告(模板)》

  8.7《材料设备招标文件审批表》

  8.8《评标记录》

  8.9《材料设备评标定标审批表》

  8.10《合同约谈记录》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管理人员对本公司20xx年度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各位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项目部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四条

  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

  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

  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

  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

  严禁XX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

  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

  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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