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2 12:04:58 人力资源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一、聘用原则:

  1.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 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 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 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 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 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 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 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 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 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 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 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 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 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 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 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 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 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 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 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 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 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 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 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 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 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 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 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 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 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 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 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 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 试用期规定

  1) 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 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 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 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 试用期培训

  1) 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 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 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 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 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 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 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 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 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 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 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 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 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职位名称。

  4) 办公时间。

  5) 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 工作纪律。

  7) 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 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 《保密协议》

  12) 《担保协议》

  3. 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 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 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 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 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l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l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l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 对工作不胜任。

  l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 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l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 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 辞退

  l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l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l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l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 员工辞职

  l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l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 公司内部转移

  l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 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 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l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l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l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七、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实行与总部一致的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体系上实行分公司经理对业务范围内人力资源工作进行负责和监督,总部管理部直接领导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需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管理部报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并保持每周必须的电话沟通。

  1、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流程公司总部所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均适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举在操作上的不同之处:

  1) 招聘与录用

  l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来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当地组织招聘工作。总公司管理部会采取适当措施亲自在分公司当地进行招聘或在总部组织联合招聘会。

  l 在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管理部确认并组织招聘,总部管理部确认。但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需求须经总部管理部确认。

  l 招聘信息一般由总部管理部统一发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选择推荐当地较为认可的招聘渠道,经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在当地发布招聘信息。

  l 分公司一般员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试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与笔试;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经总部管理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复试;分公司经理须由总监/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复试。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汇总当地录用申请,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办理通知录用手续。

  2) 试用及转正

  l 新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总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进行统一的新员工培训。

  l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新员工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3)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

  l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一般员工签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由总部管理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邮政快递形式至总部加盖公章。合同一试两份,由分公司管理部与员工本人分别保管。

  l 分公司管理部在当地选择信誉服务优良的人才服务机构,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与之签定人才服务合同,委托代办存档、交纳社会保险、人事关系转移与证明等人事服务。

  4) 人事管理与人事月报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向总部管理部通报当地人员变动情况(包括入职、内部调动、职位升迁、辞退及辞职等),经过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l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人力资源月报》。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

  引言

  本文档旨在制定适用于电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管理和规范人力资源流程,公司可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培养人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招聘与选拔

  招聘岗位需求

  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并定期更新各岗位的需求计划,确保招聘与业务目标相符。招聘需求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审批,并通过内外部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由初审、笔试、面试和终审等环节组成。在选拔过程中,应根据岗位的要求,综合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潜力。选拔结果应通过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并由管理层最终决策。

  培训与发展

  培训需求分析

  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研,以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发展意愿。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个人、部门和全员的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培训。

  培训方式和渠道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公司应选择适合的培训方式和渠道,并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和效果。

  绩效管理

  目标设定

  公司应与员工共同确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并根据岗位职责和业绩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目标设定应具有挑战性和可实现性,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应根据事先制定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周期进行。评估结果应客观、公正,并通过正式的评审流程进行确认和记录。评估结果将作为薪酬调整和晋升决策的重要依据。

  薪酬与福利

  薪酬制度

  公司应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员工的绩效和市场的薪酬水平进行薪酬设计。薪酬制度应考虑员工的贡献和价值,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福利待遇

  公司应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假期等。福利待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员工的福利期望相一致。

  劳动关系与员工关怀

  劳动合同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进行更新和续签。

  员工关怀措施

  公司应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员工关怀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关怀、职业发展指导、员工活动等。通过关怀措施,公司能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并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纪律与奖惩

  纪律规定

  公司应制定明确的纪律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纪律规定应明确违纪行为的解释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奖惩机制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及时赞扬和奖励,对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纠正和惩罚。奖惩机制应公正、透明,并得到员工的认可和支持。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一、计算机

  1、公司计算机分个人使用和公用两种。

  2、已明确专人使用的计算机,使用人必须负责该计算机设备的清洁、保养,每部计算机设置密码,由使用者本人和网管掌握。

  3、任何人未经同意严禁使用他人计算机。

  4、公用的计算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维护。

  5、计算机出现故障,请及时报至网管,由网管尽快修理。

  6、下班后,必须将计算机主机及显示器的电源关闭。

  7、员工领用计算机时,应签字。

  二、网络

  1、严禁因私上网聊天。

  2、严禁上非工作所涉及的网站。

  3、严禁上网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玩计算机游戏。

  5、严禁在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光盘。

  三、打印机

  1、公司采用网络共享打印机,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报网管维修。

  2、非正式交付顾客的`文档,尽量采用用过一面的纸进行打印。

  3、严禁无纸打印。

  四、传真机

  1、公用传真机由前台秘书负责定期保养及故障排除,各部门专用传真机由本部门负责维护。

  2、前台负责收取传真,电话通知员工到前台签字领取。

  五、复印机

  1、复印机由前台秘书负责定期保养及故障排除。

  2、使用人在复印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前台处理。

  3、员工复印完毕后,应及时将所有文件取走,违者绩效扣减10分/次。

  4、非正式交付顾客的文件,尽量采用用过一面的纸进行复印。

  六、公用笔记本

  1、公用笔记本电脑由网管负责保管。

  2、使用人应提前通知网管办理领借用手续。

  3、使用人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网管应检查是否完好,相关电源等配件是否齐全。

  七、公用投影仪

  1、公用投影仪由网管负责保管。

  2、使用人应提前通知网管,办理借用手续。

  3、使用人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网管应检查是否完好,相关电源等配件是否齐全。

  八、车辆管理规定

  1、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事故的处理;

  2、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保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3、严禁司机违章行车,出车违章罚款由驾驶人支付;

  4、司机必须拒绝用车人违章驾驶的要求;

  5、司机违章行为造成车辆事故,修理费用的50%由责任人承担;

  6、用车规定按公司下发的文件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4

  建筑工程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管理体制,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离职的程序,做好员工的知识更新,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工作绩效,规划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特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人力资源岗位职责

  1.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员工定编定岗和配备工作。

  建立员工名册。

  1.2负责招聘、录用员工。

  1.3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

  1.5负责人事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1.6协助各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员工考核奖惩档案。

  1.7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

  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1.8负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件办理,组织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学习,办理岗位证件年检。

  1.9负责申报管理人员技术职称晋升工作。

  1.10负责办理劳动工资手册。

  1.1

  1负责处理劳资关系投诉。

  1.1 2负责对劳务公司各类作业人员证件、劳动合同进行监查。

  1.1 3.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员工奖惩条例2.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会议研究,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2.1.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成效显着的。

  2.1.2节约费用或对废料再生利用成效显着的。

  2.1.3检举违规行为和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1.4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2.1.5荣获国家、建设部、省市各部门重大奖项和模范荣誉称号的。

  2.1.6研究发明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有重大贡献的.。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警告或负激励:

  2.2.1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的杂志,提出警告。

  2.2.2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警告。

  2.2.3迟到早退者罚款l0元/次;

  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时罚款100元。

  2.2.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罚款50元/次。

  2.2.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罚款50元/次。

  2.2.6代人签到者罚款50元/次。

  2.2.7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者罚款l00元/次。

  2.2.8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者罚款l00元/次。

  2.2.9无故旷工者罚款l00元/天并扣当日工资。

  2.2.10工作时间赌博、酗酒闹事,影响工作秩序者罚款l00元/次。

  2.2.11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罚款l00元/次。

  2.2.12上网聊天打游戏者罚款100元/次;

  月累计3次500元。

  2.2.13在禁烟场所吸烟、丢烟头或引火者罚款200元/次。

  2.2.14侵占公有财物和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500元/次。

  2.2.15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20xx元/次,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6仿效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公司印章者罚款500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7有章不循,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者罚款20xx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0xx元/次;

  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制度3.1招聘3.

  1.1招聘标准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公民。

  具备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岗位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3.1.2职责分工人力资源汇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员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必须认真组织填写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负责一般员工初试。

  总经理负责招聘广告的审批;

  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中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复试和录用审批。

  3.1.3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岗位要求、招聘途径、招聘形式、上岗日期、招聘费用等。

  3.1.4招聘操作程序:流程:发布招聘信息一接待应聘者一应聘者填写《应聘表》一整理应聘材料一应聘材料初选一初试一复试一录用一人事资料存档3.2录用录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件、职称证件自上岗之日起存放公司。

  在综合部登记后,方可到部门或项目部报到。

  同时人力资源为录用人员建立人事档案。

  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将其人事档案存入档案室,并为其办理岗位证件更名手续。

  对于已在岗员工,证件不全或证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离职时又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其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应按照临时工工资600元/月计算,未发的工资将不予计发。

  3.3试用及转正

  3.3.1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成绩突出者,用人部门可提出提前转正的申请,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

  3.3.2申请转正的员工,用人部门做出工作评价、考核。

  人力资源根据用人部门意见将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3.4人员调动员工跨部门岗位变动或跨项目部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原用人部门在两日内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登记。

  3.5离职流程:员工交离职报告一部门负责人签字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一所在部门审核一人力资源审核一总经理审批一工作移交一财产移交一财务清算。

  员工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在岗时工作资料整理完毕、齐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再呈交离职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培训制度

  4.1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习、培训需人力资源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

  4.2省市建委要求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3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内部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4.4公司冬闲期员工岗位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配合总工程师组织落实培训工作。

  4.5由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参加省市建委岗位技能及继续教育培训,凡考试不合格者,自费参加补考,直至取得相应证件。

  4.6人力资源及各部门针对培训进行考试及培训信息反馈,并建立培训档案。

  5.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规定

  5.1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5.1.1流程: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合同书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1.2公司员工转正后由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人力资源应在一周内办理审批手续。

  5.1.3人力资源根据合同审批表,填写合同书。

  合同期限至少三年。

  5.1.4员工自收到合同书3曰内签名,并交回人力资源。

  5.2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程序。

  5.2.1流程:人力资源填写合同续订、变更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续订、变更合同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2.2员工合同到期前两周内由人力资源填写续订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

  5.2.3续订、变更合同的余下程序操作要求与签订合同的程序相同。

  5.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同离职程序。

  6.绩效考核办法

  6.1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

  6.2考核内容:

  6.2.1考核人:各部门内部考核;

  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成员进行考核;

  总经理对总工程师、各部部长、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总经理核准。

  6.2.2考核年度:每年年中、年末考核各一次。

  6.2.3考核时问:每年6月30日、l2月31日。

  6.2.4考核面谈:由考核人组织被考核人面谈,确定考核的分数,并通过交流,使员工发扬成绩,认识不足,纠正错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过去,满怀信心的对待未来,努力工作。

  6.2.5面谈内容:在这段时间工作中遇到过何种麻烦、困难。

  表明一下自已希望掌握的工作业务知识、能力,并且希望上级给予何种指导,希望参加何种训练。

  在继续从事现有的工作方面,有何希望和建议。

  现有的职务,有何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正在做些什么努力,具体说明。

  6.2.6考核资料到由人力资源整理归档,档案室保存,无总经理批示不得外借,考核结果于次月公布。

  6.3考核原则:办理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否则罚款200元/次。

  6.4考核情况:

  6.4.1全年两次考核排名末位,不予考虑加薪、晋升。

  6.4.2全年两次考核排名首位,将予以考虑加薪或晋升。

  6.4.3若有奖金,将以考核成绩作标准按比例下发。

  6.5考核用表:

  6.5.1《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表》--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考核使用。

  6.5.2《专业人员考核表》--项目部及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

  6.6评定结果如下:

  6.6.1有实力,适合于晋升。

  6.6.2符合职务要求,可以重点培养。

  6.6.3符合职务要求,可以胜任本职工作。

  6.6.4经过续继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可以任本职工作。

  6.6.5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实施。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六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七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6、其它必要的证件。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九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十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辞职

  第十二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十三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第十四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工作守则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条各个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员工应本人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表现考评的参考依据,与综合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评优挂钩。

  工作时间:

  1、公司本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营运部、项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报的综合计时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员常驻现场,视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作息时间。月底,公司应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经合作方签字确认的《考勤表》(附件5),作为月度绩效考核表中工作纪律考核项的计分依据。无合作方或分管领导签字视为无效。

  第六章考勤办法

  第二十条座班制工作人员每天实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未到达公司打卡视为迟到,下班时间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0分钟-2小时以内(含)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月为计算单位,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员工本人月度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分1分。

  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属于请假范围,外出公干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报《外出工作登记备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条为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份内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因任务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门填报《加班申请表》(附件3),并经公司或分管领导认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门、公司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第八章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需外出办公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条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4),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填《出差申请表》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章请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2)送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审批单》,送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人力资源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

  8、年休假可冲抵事假。第三十一条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1天的还应报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第二天上午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补假、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请病假应扣除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1个月以内的病假,应扣除日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1个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发【20xx】47号文的相关条款执行。病假在一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5%发给。病假在6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岗位工资6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65%发给;连续工龄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1个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绩效奖金(详见附件6)。

  7、员工因公(工)负伤而不上班,其治疗期内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8、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十二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20xx】第514号)的相关条款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年休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三条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5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部门、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xx〕24号)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填报《请假审批单》,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xx〕第2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重庆市生育保险相关条款执行。

  4、假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上述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晚育的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妇女),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员工按政策享有护理假。正常护理假为5个工作日,晚育护理假为7个工作日。

  5、女员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庆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渝府办【20xx】34号)政策,可以享受产假及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5天的丧假;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经领导批准,另给路程假。

  3、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六条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称为探亲假。

  2、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

  3、探亲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据对方所在地路程远近确定。

  4、员工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第三十七条旷工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处罚办法

  1、旷工一天以上的,扣罚旷工当天2倍日工资,同时给予警告一次,连续旷工超过15天视为自动离职。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2、处罚标准:

  (1)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或旷工1-2次,予以警告处罚;并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

  (2)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或旷工3-4次,予以记过处罚;除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外,扣除20%年终绩效奖金。

  (3)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20次或旷工5次及以上,岗位职级可降级使用,并扣除50%年终绩效奖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第四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一直以来,人们对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称道,对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认为比较简单。这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较少,相对来说,管理的范围和直径比较小一些,能比较有效地执行和监管。但是,如果据此认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较容易,那就不对了,相对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质的员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来说,小型公司的员工素质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难以执行、职责也分不清等等来说,小型公司的管理难度实际上要比大型公司难很多。比如说,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几个月,公司照常运转,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个月,公司就会乱做一团。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必须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之所以称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为这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是必须的。比如说:招聘一个什么样的人担任什么样的岗位,需要制定怎样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时间、工作内容,还有,不同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对于很多小型公司来说,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头通知员工,并在员工心中形成了习惯。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强,从一开始就应该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为以后公司发展成大公司了,进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阶段打下基础。

  2.公司要极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现为老板的人格魅力、领导魅力、处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见过很多小型公司,员工和老板称兄道弟,关系非常融洽,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治”。”人性化”与”人治”是不一样的.,”人治”没有规章制度或说制度存在于员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仅仅依赖制度,还有老板的为人处事的作风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很多小型公司在开始时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阶段,最后发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阶段。

  3.想方设法留住优秀的”人财”促使公司快速发展

  人们常说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人,这话乍听起来好像没错,实则不然。有一个资深人力资源总监说,企业的人分为4大类,第一类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态度很差的人,走到那个企业都会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类是”人材”,这种人能力很差,但是态度很好,所以企业还是留着可以用的;第三类是”人才& ",这种人能力很强,但是态度很差,很难领导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这种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价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坏性。第四类是”人财”,这种人能力很强,态度很好,这是任何一个公司都想要的人,这种人才能为公司带来滚滚财源。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留住优秀的”人财”,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发展让”人财”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关键,另外,留住了优秀的”人财”,公司也才能快速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来看看我也来看看。好久都没有过来了,有点挺是想的钓老人家味口!经典!俺们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没有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他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原则、政策、规定等作为主要编制依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以下七个环节构成:

  (一)招聘与任用;

  (二)薪酬与福利;

  (三)考核;

  (四)异动;

  (五)员工发展;

  (六)员工管理;

  (七)教育培训。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招聘

  第五条

  招聘及招聘原则

  在因员工离职、组织机构调整、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或者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储备人才的情况下,需进行招聘。

  (一)公司招聘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员工的基本素质要适合所需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六条

  对外招聘程序

  (一)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登记;

  (三)资格审查;

  (四)考核(面试、复试);

  (五)报批、录用;

  (六)岗前培训;

  (七)模拟上岗或试用;

  (八)转正。

  第七条

  聘任(解除聘任)的审批权

  (一)总经理由董事长聘任(解聘);

  (二)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进行聘任(解聘)的审批;

  (三)财务负责人的聘任(解聘),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人选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聘任(解聘);

  (四)部长(主任)由总经理聘任(解聘),副部长(副主任)由部长(主任)提名,报总经理聘任(解聘);

  (五)主管、科员的聘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用人部门聘任,解聘需出具解聘报告,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六)法律顾问、投资顾问、技术顾问等专家顾问的聘用(解聘)由用人部门报总经理审批;。

  (七)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按分级管理原则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解聘和辞职

  (一)聘任期内失职、渎职、违法乱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要随时解聘免职;

  (二)受聘的管理人员在聘期内本人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报告递交至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在辞职被批准后并完成所有辞职手续后方可离岗。对于擅离岗位造成的损失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管理人员在聘任期内解聘、辞职者,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人选代理,需进行内部招聘的,应通知人力资源部在一周内公布出内部招聘通知。

  第九条

  员工接到任职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将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就任新职。其薪资待遇自晋升之日起按新的岗位待遇执行。

  第十条

  部门经理任期二年,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竞聘。特殊岗位与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结合具体情况执行。

  第三章竞聘上岗

  第十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确保优秀人才的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并在公司内最大限度的为员工提供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的机会与平台,除了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任命的人员外,其他管理岗位一律实行竞聘上岗制度。

  第十二条

  竞聘上岗的原则

  (一)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层次与能力水平,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挥才能的空间;

  (二)使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在公司内部的实现成为可能;

  (三)公平竞聘,择优录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第十三条

  竞聘各级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满足该岗位的职务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的步骤:

  (一)成立管理人员竞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

  除了招聘人力资源部部长外,竞聘其它部门的管理人员时,必须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共同组成领导小组,招聘基层管理人员时,必须与用人部门的部长共同组成领导小组。

  (二)由人力资源部公开招聘信息

  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公开具体的报名时间、答辩方式,考评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

  (三)竞聘上岗的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要在内部招聘信息公布后的一周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竞聘上岗申请表,认真填写后,交招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

  (四)确定竞聘上岗人员候选人:

  由招聘审查考评领导小组经过集体讨论与研究后,从符合竞聘条件的报名人中选出2~3名竞聘上岗候选人。

  (五)准备书面答辩材料:

  参加招聘竞聘上岗的候选人必须认真准备书面的答辩材料,答辩材料的内容必须与其所应聘的岗位紧密相关,主要内容有:

  1.个人简历;

  2.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和完成本岗位工作的措施意见(岗位责任、任期目标可按各部门与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自行设计);

  3.改进管理的建议和设想;

  4.对竞聘上岗所持的态度,今后的努力方向;

  5.上岗后需要上级领导解决的外部条件;

  (六)召开管理人员招聘竞聘上岗答辩会:

  由领导小组主持,请部分管理人员和一定范围的员工代表参加,答辩时间分别为:高层1小时,中层45分钟,基层30分钟,其中1/3时间用来自述,2/3时间用来回答提问。

  (七)经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第四章录用

  第十五条

  新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试用,经试用合格后方可转正成为正式员工。

  第十六条

  新招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因品行或能力问题而不适合岗位的要求,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当事人中止试用并解除试用劳动合同,新招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中止试用和解除试用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员工一经录用,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并按以下要求办理好相应手续:

  (一)填写《基本情况表》;

  (二)签订《试用劳动合同》;

  (三)递交1寸彩色照片4张;

  (四)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常住户口复印件各1份;

  (五)递交原工作单位的任职及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试用期限

  (一)对于新招聘的员工,要按不同的岗位确定不同的试用期限如下:

  1.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2.营销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3.生产工人及辅助工种的试用期为3个月;

  4.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经试用部门提议(或试用人员申请)、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其试用期限(营销人员如需延长试用,其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当在职员工的职位发生提升时,要对其实行试用(同级调岗或副职升正职免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业绩优秀者可按第十九条转正程序申报缩短试用期,提前转正。

  第十九条

  转正(或延期)申报程序

  (一)试用期满(或试用人员提出提前转正)后,试用人员愿意转正(或延期转正)的,由试用人员提出转正(或延期转正)申请和试用期自我总结报告,部门签署试用鉴定意见;

  (二)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由该岗位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同意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行文正式聘任。

  第二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公司现行工资方案以及试用岗位工资标准的最低档次的70%执行;存在特殊情况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当事人面议商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劳动合同的期限为:长期合同5年;中期合同3年;短期合同1年;试用期合同1-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公司要与机要岗位人员、专业岗位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签订长期合同;与普通岗位人员签订中期合同;与临时工签订短期合同;与试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当试用的员工试用期满并被批准转正后,即可协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对于公司的特殊岗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特别约定年限,实际聘用期限依据聘约确定。

  第二十三条

  机要、重要、专业岗位的界定

  (一)机要岗位的界定:办公室秘书、人力资源与档案管理人员、电脑管理员;

  (二)重要岗位的界定:部门负责人以上岗位,营销系统管理岗位,供应系统管理岗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专业岗位人员的界定: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经公司聘任为财务、工程技术岗位等系列专业岗位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按原合同约定条件及相应条款执行。合同管理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发生劳动合同与劳资关系纠纷时,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的政策制度及公平合理的原则调解处理;如人力资源部调解无效,则报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员工异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异动是指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职责发生变动,包括员工的晋升、降职、迁调、解聘、辞退、辞职等。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任某一员工的职务及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予以配合,服从公司的安排,按规定时间到新的岗位报到(有特别约定者除外).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等,将人员进行适当调配,以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二十八条

  晋升包括:

  (一)组织阶梯的晋升,即职位级别的上升;

  (二)职级变更,即被聘为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位等级上升等;

  (三)工作扩大化,员工被赋予更大的责任,工作范围扩大。

  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晋升必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员工的.成长,晋升的重点对象主要有:

  (一)在工作目标完成方面具有优异表现的员工;

  (二)在工作创新方面具有杰出贡献的员工;

  (三)在管理、技术等领域表现出较高的才能或者潜力的员工;

  (四)人才稀缺度较大且对企业的影响较重的员工;

  (五)为企业储备的接班人员。

  第三十条

  员工降职的内容与操作同晋升互为逆向。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迁调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对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进行变动,奉调人员离开原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赴新职单位报到。

  第三十二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属于公司部门正副职以上岗位人员应于7日内、主管及其以下人员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部门报到;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但累计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十三条

  调职人员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手续者,要经总经理批准,并延期办理移交手续直至移交清楚后,方可赴新职位就任。调职人员移交手续按离职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代管或由直属主管领导指定人员代管。

  第三十五条

  员工确定岗位后,在一年内不得变动工作岗位,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一)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或部门领导提出对员工进行岗位变动的;

  (二)因员工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三)员工在工作期间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六条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出于某种正当理由,终止与某员工的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提出辞退:

  (一)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过试用后仍不合格者;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行为触犯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辞退条款者;

  (四)办事不力、玩忽职守且情节严重者;

  (五)不服从岗位调动者;

  (六)擅自离职为其它公司工作者;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但尚未构成刑事处分者;

  (八)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者;

  (九)由于公司机构调整,人员优化组合,公司内部无法安置者;

  (十)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十一)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者;

  (十二)按公司目标管理制度要求,考评不合格者。

  第三十七条

  对于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一次性发放所欠该员工的基本工资及其他政策待遇。

  第三十八条

  解聘是指公司或部门对员工的岗位职务解除聘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或部门有权解聘:

  (一)拒不执行上司指派的与公司业务或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任务达三次者;

  (二)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经三次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仍不改者;

  (三)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四)侵占公司财物达500元以上者;

  (五)一年内连续考核三次不及格者。

  第三十九条

  辞职是指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申请并被批准离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辞去原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受聘人有权提出辞聘或辞职:

  (一)按照《劳动法》、国家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个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的;

  (二)公司无法提供所需基本的工作条件与工作保障的;

  (三)公司所承诺的薪金及劳动保险等待遇无法兑现的;

  (四)因身体不适等个人原因的;

  (五)对所担任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第四十条

  除名

  (一)员工无正当理由无故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公司有权予以除名,终止劳动关系;

  (二)员工达到除名的规定期限时,所在部门应填写《员工自动离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予以除名;

  (三)被除名处理的员工不计发当月工资、经济补偿金部分。

  第四十一条

  开除是给予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的强制命令犯错误的员工离开职位,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有权做出开除处理

  (一)造成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誉受到损害者;

  (二)严重违反操作规定程序,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设备重大损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三)以不正当手段使用公司名义、财产和内部商业秘密从事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为个人谋取私利,情节严重者;

  (四)营私舞弊,挪用公款5000元以上,收受贿赂20xx元以上者;

  (五)由于失职、渎职或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财物及人身安全受损,或导致公司形象严重受损,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事故直接人;

  (六)蓄意破坏,偷窃、毁弃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者;

  (七)泄露、遗失公司机密文件或重要资料,损害公司利益与声誉情节严重者;

  (八)制造、传播谣言,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九)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刑事处分者;

  (十)煽动、唆使他人怠工、闹事者;

  (十一)玩忽职守,发生问题隐瞒事实真相,或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

  (十二)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第四十二条

  部门开除员工,须先调查核实犯错事实,然后填写《开除员工审批表》,详细写明开除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按表上程序报批。

  第四十三条

  员工被开除处理,计发当月应得工资,经济补偿金不予发放。

  第四十四条

  公司辞退员工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普通员工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原聘任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申请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90天通知公司,相关部门按权限解聘后,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以前不得离职,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若员工向部门递交辞职申请书30天(中层60天,高层90天)后仍未答复,可视为同意辞职,员工可直接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十五条

  凡合同期未满而中途辞退或辞职,在获得批准后,根据岗位情况需要,可有7天的工作交接期,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在交接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四十六条

  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经济补偿金支付的规定:

  (一)在合同期未满因公司原因提前辞退员工,公司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给予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发放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按公司相关政策确定的固定岗位工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补偿金;

  (二)下列范围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1.在合同期未满,经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于公司机构调整,人员优化组合,公司内部无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非因以上四种情况,因个人其他原因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被公司除名、开除者,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对员工的补偿金,由公司一次性发放。

  第四十七条

  因故离开本公司的员工(包括调任、辞职、被辞退、被除名或开除),不管因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均应按规定与公司的相关部门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将记录在案,永不使用,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工作移交手续包括:

  (一)职责事务事项移交;

  (二)所经管财务事项移交;

  (三)未办理或未了结事项移交;

  离职人员应将其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楚,在其直接上级的监督下清点并移交给该岗位的接任人员,并且三方要在离职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九条

  以下岗位人员在离职时,须经公司审计员进行离职审计后方可离职:

  营销人员、采购员、管理人员、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以及董事长认为需审计后方可离职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条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一)个人提出解聘申请,报岗位的直接上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岗位的隔级上级负责人审批;

  (二)部门行文解聘申请人职务;

  (三)离职申请人员根据部门解聘职务文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四)离职申请人员将相关移交手续结果交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同意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报公司审批;

  (六)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处理离职人员的劳动关系。

  第六章员工管理

  第五十一条

  工作时间规定:

  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倒班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考勤规定及管理办法

  (一)正常工作员工应与早上8:00前进入公司,12:00下班,下午2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1:30)上班,6: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5:30)下班。倒班的除外;

  (二)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完审批手续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凡迟到或早退每分钟处罚5元,达5分钟(含5分钟)者,每次罚款3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含2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半天,除扣发半天工资外、另罚款50元/半天,每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另罚款100元/天;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规定时限,予以除名处理;

  (四)以上罚款,从违规者每月工资中相应扣除;

  (五)出现以下情况,每人次扣部门考核得分1分,但每日的扣分与周的扣分不能累计计算:

  1.50人以下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二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五人(含)的;

  2.50-100人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三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八人(含)的;

  3.超过100人以上的部门。每天迟到人数超过五人(含)或每周迟到人数累计超过十人(含)的。

  第五十三条

  劳动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外出应向有关领导请示,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

  (二)上班时间应注意以下事项,违反以下事项者,每项/次罚10元并扣减考核得分;

  1.上班时间应佩戴工作卡;

  2.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窜岗;

  3.上班时间不允许闲谈、吃零食或打瞌睡;

  4.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

  5.服从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五十四条

  假期种类及天数

  (一)员工除公司规定每周休息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1天(元月一日);

  2.春节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三八”妇女节半天(三月八日下午,仅针对女员工而言)。

  4.“五一”劳动节3天(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5.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二)婚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凭结婚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带薪婚假3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可享受7天婚假),配偶在外地工作并需要到该地完婚的,另给予实际路程假。

  (三)产假

  已婚女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年龄在21周岁以上者生育第一胎,给予产假90天,已婚女员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增加晚育假14天,已婚男员工,年龄在23岁以上且生育第一胎者,可给男方护理假3天;做计划生育手术(结扎、引产)的,按规定享受7天假期,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四)工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每年可享受4天的带薪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工作满五年,每年可享受6天带薪假期,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每年可享受8天带薪假期。工休假当年享受,不能累加休假。

  (五)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住院,住院期间的工资照发;出院后继续休养,须经公司指定医院鉴定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属实。休养期间按原岗位基本工资计发。

  (六)丧假

  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时,给丧假3天,到外地奔丧的另加路程假。

  (七)探亲假

  凡在金晖连续工作满三年,单身者父母在外省、婚后配偶在外地(指从孝义出发当天不能往返,下同),每年可享受20天假期,往返路程另计;已婚者父母在外地每四年可享受探亲假15天,往返路程另计。

  (八)事假

  员工遇事须在工作日办理的,事前应申请事假,事假不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事假达半天起(含半天)不计发工资(确因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除外)。

  (九)病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患病需请病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请病假2天以上的,在病假结束时,需凭医院相关证明(如:药费单、医生证明、住院证明等)销假。有作假行为者按旷工论处。病假一年累计不能超不二个月,原则上超过二个月按自动辞职处理(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

  假期有关规定

  (一)所有员工的请假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所在部门登记并核发准假条,销假时,请假人凭准假条到原核发准假部门核销,超假期而未按时核销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每月月终后5天内由所在部汇总上月请假数据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二)公司规定的婚假、丧假、工休假、探亲假,且在规定的期限的,发给固定岗位工资,其他假期不发工资,月内累计请假不超2天,请假期间的浮动岗位工资按足额计发;超过2天,按实际天数扣除当期浮动岗位工资。

  (三)员工产假按固定岗位工资的70%计算生活费,生活费在员工休满产假恢复工作后发放。

  (四)请假期间享受工资的,要在假期满3天内到所在部门销假,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同意后随工资发给。

  日工资标准额按”月实发基本工资标准÷当月日历天数”计算。

  第五十六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工人:1日以内由班组长审批,2-3日由工段长,4-7日由车间主任审批;7日以上由车间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二)科员:

  1.1日~3日(含3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3日(含)以上5日(含)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

  3.5日(不含)以上报上部门负责人、分管副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三)部门领导:2日(含)以内由分管副总审批,2日以上(不含)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四)公司分管副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十七条

  公司实行退休制度,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工人岗位男性年满55岁,女性年满50岁,应办理退休,退休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特聘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保证退休人员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对实际月收入不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部分予以弥补。

  第七章教育培训

  第五十九条

  为配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对员工进行各种教育和培训。

  第六十条

  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员工应通过教育和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一)对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培养现代企业管理所需的理论、观点和思维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形成一支初步具备职业经理人素质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对中层管理人员,重点培养适应企业管理和发展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不断更新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方法和手段,提高职业素养,开始建立中级职业经理人队伍,并为公司的发展储备一批合格的人才;

  (三)对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各自岗位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有关法规,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专业技能;

  (四)对基层人员,重点培养其所从事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挖掘有发展潜力的培养对象,掌握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知识、竞争能力、自信心、合作精神、职业道德,能胜任要求不断提高的各项工作;

  (五)所有员工都应学习公司、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十一条

  培训的方式

  (一)岗前培训:

  1.新进员工实施一、二级岗前培训,其中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法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二级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等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要求;

  2.对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如:升职或改变原工作职责或改变到与原岗位工作性质不同的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岗前培训,此项培训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内容与新进员工的二级培训内容相同。

  (二)在岗培训:

  1.根据企业的需要,公司每年统一组织安排在岗培训;

  2.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的重点、目标、项目、内容、对象、人数、课时、形式、经费等),报公司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3.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需要组织实施二级培训;

  4.以下情形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在岗临时培训:

  (1)设备更新;

  (2)管理改革;

  (3)新开办项目。

  (三)脱产培训

  由企业选送的带薪脱产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要事前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其薪资原则上按基本年薪或基本工资发放,亦可在双方签订培训协议时由双方商定。

  第六十二条

  为了鼓励员工自学,员工参加专业资格或职称考试、培训、学习,按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假期:

  (一)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同意参加各种(类)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考试的员工,每门考试课程给带薪假2天;需要到外地考试的,另给路程假。

  (二)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同意参加高等教育学历自学考试的员工,每门考试课程给带薪假1天。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实施,在本制度颁布之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有相抵触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1.人员招聘及录用

  (1)人员招聘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报请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进行人事招聘,各部门需做到人职匹配。

  (2)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3)录用:经面试合格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选择工号,录入考勤指纹之后进行试岗!

  2.员工试用

  新到岗职工均有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试用期满后,部门负责人将会对试用期表现做出测评,由行政部纳入个人档案。

  如果能力突出,可提前申请转正。如需延长试用期,则以不超过1个月为限。在试用期内,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行政人事部。行政部将对新员工的工作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工作标准,如果不符合,则予以辞退。

  3.员工转正

  试用职工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在行政部领取《转正申请表》,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之后交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转正。

  转正员工须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一经签订、鉴证,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4.内部调动原则: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程序:用人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申请》→行政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行政部留档

  5.晋升

  依据:业绩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及奉献公司的精神。程序:上级主管提名→管理层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留档注:晋升手续办理之后,需把现有工作移交结束后,方可上任。

  6.培训

  员工培训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规范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管理的进步,适时地对员工进行更新知识的培训。各部门负责的培训工作:

  (1)协助行政人事部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员工培训的制度和规定。

  (2)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并向行政人事部反映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结果报行政人事部。

  ●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时,所有参与员工需准时参加。培训时应认真听课做笔录,培训结束后参加培

  训考试。

  ●外派培训

  前提:工作表现出色,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忠诚奉献公司

  程序:相关部门推荐→领导批示→签订《培训协议》→行政部留档注:无行政部留档,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7.员工离职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种(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

  辞职:试用期期满之后,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注:不论何种离职,均需依照以下程序:离职人员→行政部取《离职通知单》→主管领导审批→行政部主管→总经理审批→行政部文员取《离职人员手续清单》→按清单内容依次办理手续→财务→行政存档入职一年内离职人员需要交纳工装工本费500元。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劳动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引进

  第三条公司引进员工按公司的实际岗位与发展需要来确定,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员工的标准:

  (一)管理、技术员工:

  1.原则要求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原单位成绩出众者。

  2.能力突出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对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者,优先引进。

  4.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员工。

  (二)非管理、技术员工:

  1.高中以上学历;

  2.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第五条行政事务部负责员工引进工作。除非总经理授权,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招聘。

  第三章甄选

  第六条甄选原则:审查、考试、体检、培训、试用相结合。

  (一)审查:审查包括从业经历、从业态度、能力、业绩、奖惩情况、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办理情况。

  应聘者试用报到前,应向行政事务部提供下列文件:

  1、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2、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3、人才登记表、岗位试用审批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合格表、经济担保书、岗位合同书;

  4、属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应有财务部出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5、同底免冠标准照片5张;

  6、属于调换工作单位的,必须出具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7、其它必要的文件。

  (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以任选取其中一种。

  第七条公司员工甄选程序:

  (一)用人部门申请编制,经行政事务部审核,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事务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招聘。

  (二)员工甄选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办理审查、考试等人事手续,公司决策层指导核定。

  (三)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人员甄选按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员工经过甄选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录用后,凭行政事务部内部调令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

  第九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限:

  (一)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三个月,非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二个月。

  (二)市场营销人员,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

  (三)员工试用期内待遇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试用期内表现优秀者,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批,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限。

  (五)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可以免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行政事务部对试用人员开出内部调令,试用人员持调令在三天内,必须到用人部门报到,五天内用人部门应将回执单传回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凭回执与调令核查考勤。市场营销人员可以顺延五天。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为公司员工:

  (一)被通缉、被判刑、解除公职者;

  (二)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

  (四)亏空公款者;

  (五)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其它不适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疾病者;

  (七)年龄未满18周岁者。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到行政事务部领取员工转正定级表,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所在部门领导鉴定,报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事务部给予转正定级。

  第五章担保

  第十四条接触公司货物、货款、现金、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员工必须办理风险担保手续。

  第十五条根据不同岗位情况的实际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担保管理办法》具体确定担保方式并且签订担保协议书。

  第六章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全员在职期间培训制。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事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可上岗。

  第二十条员工的内部培训分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专业培训由部门具体组织,行政事务部备案,一般培训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参加外派有关培训时,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初审和行政事务部核定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

  (一)在职员工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成人教育学习,国家承认学历者,对规定的考试时间需要请假的按出勤对待,面授课时间需请假按事假处理(凭通知单提前请假)。

  (二)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培训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参加职称考试需请假的按出勤对待,考试通过后,获中级职称(包含技师),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获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奖励1000元。

  第七章调配

  第二十三条经总经理批准与授权、部门主管领导同意,行政事务部有权对公司员工进行调配。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权调配所属员工工作,使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但各部门员工岗位内部调动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调配,由经营班子讨论批准,且应在调配后七天内,将结果报行政事务部。

  第二十五条属公司各部门增补员工采取公开招聘形式,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

  第二十六条员工增补的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写出增补编制申请;

  (二)由行政事务部进行编制审核,在不突破编制的前提下,发布招聘公告;

  (三)公开招聘;

  (四)公布考试录用结果;

  (五)行政事务部下达调任通知书;

  (六)交接报到。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接到调配通知书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工作做好移交,并到新岗位就任,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八条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正、公平、公开;采取纵向逐级考核与横向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员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三十条考核形式:分月度考核、日常、现场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务部为公司考核的职能部门,公司考核以中层干部为主、一般员工为辅,对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务部经总经理授权,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的任免有建议权,对拟任人员有审查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年终考核结果与每年的奖惩及人事调整挂钩。

  第三十四条公司推行“活力评估、动态转换”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分部门、工种,评估出A、B、C三类员工,A类20%、B类75%、C类2—5%。

  第三十五条具体考核办法按《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六条奖惩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十七条奖惩形式: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处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员工做出特殊贡献的可分别给予通令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授予优秀正好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党(团)员、正好标兵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经济嘉奖,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别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八条经济嘉奖分为月度先进部门奖励、特别嘉奖、“好一点工程”奖。

  第三十九条年终绩效奖金:

  1、年终奖金的标准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由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实行内部市场管理的市场主体的年终奖金从内部市场规定执行。

  3、签订责任状的从责任状执行。

  4、年终奖的发放对象为出勤在三个月以上的年底在岗员工、当年正常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年底未在岗员工。但当年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和因员工本人违规受处罚离开公司的无年终奖。

  5、全年事假累计(不包括经批准的培训请事假的情况)超过三十天的无年终奖。

  第四十条经济处罚:

  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的同时,亦要受到经济处罚。

  1、受警告处分者,罚款20-50元;

  2、受记过处分者,罚款50-100元;

  3、受记大过处分者,罚款100-300元;

  4、因故意损坏公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全额赔偿;

  5、因致伤他人造成的他人损失由致伤人全额赔偿;

  6、因过失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可由多人分担)按以下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5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50%-4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40%-3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7、员工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按下列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10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100%-8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80%-6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8、对经济损失负领导责任者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章活力评估、动态转换

  第四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的“活力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转换”。

  第四十二条对于非中层管理员工,公司每年按2—5%的比例进行动态转换,即按同类员工中“活力评估”结果为C类者予以转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实行末位转换制。

  第四十三条根据“活力评估”结果予以降级(职)、降薪、调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形式的动态转换。

  第十一章福利保险

  第四十四条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生产制造系统人员。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系统居间人员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福利包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婚丧福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女工卫生费、节日慰问物资、员工互助金等。

  第四十六条员工医疗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1、员工因病、非因工负伤的费用以医保卡支付。

  2、离休干部的医疗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医疗期待遇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非因工致残或患有不可治愈疾病(非职业病)员工劳动合同处理,按1994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执行。

  5、员工工伤管理按劳动工伤部门规定及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政府专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五项保险办理办法如下:

  (一)档案人事关系在公司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统一由公司办理五项保险。

  (二)原则上,公司不得招聘录用与原单位尚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于确属城镇企业下岗职工或者事业单位留职停薪人员必须凭其与原单位的协议书证明,也不得重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挂靠人事关系,而只能签订营销合同或者其它相关协议,必须由其在原单位自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员工个人或档案托管单位办理,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持票据向公司申请报销。

  2.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为避免重复办理,这部分员工应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事务部审核后办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婚丧、计划内生育分娩,享受慰问金:

  (一)在职员工生育小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致以贺仪100元;

  (二)员工结婚,公司致以贺仪100元(结婚男女双方员工都在本公司的共计200元)。

  (三)员工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后,公司将致以奠仪200元。

  (四)员工去世,除按国家规定给予丧葬费用外,公司致以奠仪200元。

  第四十九条公司鼓励工会设立员工互助基金。

  第五十条女员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一)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女员工违反国家和公司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待遇。

  第五十一条档案在公司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统一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计算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第五十二条公司离、退休、内退人员原则上养老休息,不提倡从事他业,如因从事他业引起的伤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三条员工因公致残或死亡,依劳动保险条例向有关机构申请给付伤残费用。

  第五十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节日慰问物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册员工。

  第十二章劳动鉴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设立劳动考评委员会,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非工伤的鉴定建议,医疗费责任的分析,报劳动部门鉴定,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劳动保险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所有员工的工伤鉴定及事故责任判断以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五十七条由于本人原因非工负伤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员工工伤待遇:

  (一)抢救国家、公司财产及他人生命致伤的,工资福利均按出勤对待,工伤医疗住院费用核报按工伤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内因意外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伤残不能工作的,工伤住院期间,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经申请核准每天可享受陪护费20。00元,工资视同正常出勤按《薪酬管理办法》发放。

  第五十九条工伤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工伤鉴定,否则做事假论处。

  第十三章请假与休假

  第六十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以及轮休假。

  第六十一条员工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签批,报规定的权限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安排妥工作代理人),经行政事务部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二条请假核批标准:

  (一)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处、室、车间负责人核准;

  (二)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

  (三)请假三天以上,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四)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第六十三条员工请假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又获电话认可的,书面手续必须事后二天内委托部门相关人员办理完毕。未经核准的缺勤,以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消假又未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四条员工请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需办理续假手续,报行政事务部核准,部门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工伤、病假以外续假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天,且每次只能续假一次。所在部门负责人均无权决定续假。

  第六十五条假期标准: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因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可以请病假,请病假一天以上需具备(医保定点)医院证明。

  (三)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加十二天,假日须连续,不可中途分开(公休日在期间时不另行计算)。

  (四)产假:

  1、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并办理了一孩准生证的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可增加15天,产后女扎的出院后另增加21天,产育期间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30天,晚育者再增加30天。

  2、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请假期间按事假对待;

  3、产假期间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五)计划生育假:

  1、取环一天;

  2、放环三天;

  3、男扎七天;

  4、女扎二十一天;

  5、第一胎产后三个月内应采取节育措施,三个月内怀孕流产者可休息15天,未采取节育措施而造成流产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以上休假期内工资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正常休假不影响工资升级。

  (六)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丧假五天(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时丧假三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视同出勤对待。

  2、逾期可申请以事假处理。

  (七)轮休假:

  1、员工属于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且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凭部门考勤可以累计入轮休假。

  2、轮休假不越年累计。属于休轮休假的,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3、以上各种假期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星期六、星期日与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假休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时间,休假日照常上班以公司通知为准,公司实行星期六部门值班制。

  第六十七条国家法定假日如下:

  (一)元旦节一月一日一天

  (二)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五月三日三天

  (三)国庆节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三天

  (四)春节三天

  (五)其政府机关规定的假日

  第十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续签

  第六十八条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十九条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除、终止、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本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一)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事务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手续,否则公司扣除辞职者一个月工资,并保留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权力。

  (二)因公司不适用而被辞退的员工,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其档案移交失业保险机构。

  第七十条员工调离公司而转移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一条员工自动离职的,公司予以除名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时间确定为不经批准连续15天无故不上班。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到行政事务部核准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并在五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

  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到期,根据劳动用工计划,公司决定不需续签的,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并及时办理有关离岗离职手续,但公司可发放员工工资到合同期满(管理、辅助人员按离岗前一个月本人的工资,计件员工按岗位工资2倍的标准发放)。

  第七十四条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一切财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适用《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六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自国家审判机关定罪量刑宣判生效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经公司授权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九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情况每年对本制度修订一次,未修订之前,以原制度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0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在职正式员工(不含保安员、保洁员)。

  《员工月度考勤表》是作为计发员工月度薪金的依据并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考勤负责人及员工本人以处罚。

  一、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工作时间为早8:30-11:00。

  二、考勤实行本人打卡。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代替打卡代替者及其本人以迟到、早退处理。

  三、考勤表应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公司总部员工由行政部负责考勤,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由分公司第一负责人负责复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依审核后的考勤统计表计算员工薪资。

  四、员工考勤每缺勤1天,核减1工日工资,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照节假日或休息日前一天的考勤状况连续统计(如: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出勤,则休息日按出勤统计;员工在休息日前一天为缺勤,则休息日按缺勤统计),不能按日历工作日推算。

  五、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早退0.5-1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由公司责成分公司对其发出《警告通知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1天旷工处理;经劝戒无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缺勤视为旷工。

  七、员工连续矿工3天、1月内累计矿工4天(含4天)以上或三月内累计矿工六天者,予以辞退处理。辞退处理者公司对其结算当月有效工作日期薪酬,不给予其它形式的经济补偿。

  八、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他人的'正常工作。中海员工应奉行'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中海提倡早晨提前20分钟到岗准备工作、下午推迟20分钟离岗总结当天工作。

  九、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佩戴胸牌、着公司统一工装(当年新款);女士不得穿拖鞋,男士一律戴领带、穿皮鞋,不得穿凉鞋。公司未配发工装的必须着正装。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1

  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需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管理部报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并保持每周必须的电话沟通。

  1、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流程公司总部所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均适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举在操作上的不同之处:

  1)招聘与录用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来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当地组织招聘工作。总公司管理部会采取适当措施亲自在分公司当地进行招聘或在总部组织联合招聘会。

  在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管理部确认并组织招聘,总部管理部确认。但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需求须经总部管理部确认。

  招聘信息一般由总部管理部统一发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选择推荐当地较为认可的招聘渠道,经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在当地发布招聘信息。

  分公司一般员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试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与笔试;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经总部管理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复试;分公司经理须由总监/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复试。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汇总当地录用申请,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办理通知录用手续。

  2)试用及转正

  新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总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进行统一的新员工培训。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新员工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3)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一般员工签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由总部管理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邮政快递形式至总部加盖公章。合同一试两份,由分公司管理部与员工本人分别保管。

  分公司管理部在当地选择信誉服务优良的人才服务机构,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与之签定人才服务合同,委托代办存档、交纳社会保险、人事关系转移与证明等人事服务。

  4)人事管理与人事月报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向总部管理部通报当地人员变动情况(包括入职、内部调动、职位升迁、辞退及辞职等),经过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人力资源月报》。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劳资报表,迟报一天罚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办理好退休送报手续,漏报一人罚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审查完成各部门车间考勤表,迟一天罚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审核完成车间计件工资表并送财务,迟一天罚款五元;

  5、每月养老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6、每月医保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积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机数据统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计件车间工资核算,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将公司内工资异动单送财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培训,全年少一次罚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养老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医保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伤保险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员工中,按时办理试用和转正手续,未按时办理一人次罚款二十元;

  17、年终未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罚款一百元;

  18、年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社保局和统计局的《劳资报表》,罚款一百元;

  19、未按规定完成gmp档案的整理,罚款五十元;

  20、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工作,在协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误,每次罚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则其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以上实际工作经验,龄在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以上实际工作经验,龄在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4

  奖励和惩罚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杠杆,是激励员工的基本手段。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进公司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符合下例情况之一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以及业主生命财产者。

  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6、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二、处罚

  (一)警告: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单》、《警告通知书》两种。《警告通知书》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再有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除名处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降级、降职、撤职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低工薪等级的处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降薪、降职、撤职处分以人力资源部发文为准。

  对半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轻微过失

  凡属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口头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迟到、早退者。

  4、当值时间短暂脱岗、睡岗、吃东西、闲逛、半私事者。

  5、随地吐谈、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员于员工宿舍者。

  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四)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或除名等处理。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以上,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无故矿工者。

  3、向业主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4、因不礼貌引起与人争辩者。

  5、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全者。

  6、酗酒、赌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单据、假证明者。

  8、拾遗不报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五)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者。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打架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务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5、道德败坏,乱男女关系者。

  6、组织及扇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

  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剂者。

  9、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

  1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情节较严重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1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三、奖罚权限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及除名(辞退)由所在单位提议或由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作业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由所在单位提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3、其他奖罚由所在单位根据财务制度提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4、以上奖罚结合员工考核和薪金调整制度严格执行。

  五、自动离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在不通知员工本人的情况下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员工请(休)假期满,不按时报到销假,超过假期5天以上。

  2、员工在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兼职或与其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无故缺勤3天以上。

  4、员工一年内累积事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人力资源储备人力资源储备的渠道通过招聘录用后的剩余人员选拔;通过人才洽谈会收寻;通过人才市场建议或内部员工推荐;

  人力资源的按简历、资格证明、职位申请、专业门类等特点予以分类。

  人力资源储备方式通过人事行政部门建立电脑人才档案库形式进行人力资源储备。

  人力资源使用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新选拔干部和岗位人员补充可以从人力资源储备库中挑选。

  人力资源培训培训宗旨通过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未来企业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这一特殊的生产要素,是其一切资源,包括资金、技术、管理等的最终载体,是其他要素能够发挥优势作用的前提。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员工培训正是投资于企业员工本身,投资于企业未来长远的发展。

  第二条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培训主管部门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实施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和公司管理委员会。其中,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事物、员工手册、各项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入职须知等方面的培训;公司管理委员会负责岗位专业知识和专题知识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与执行部门

  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对新入企业的员工,进行公司沿革概况、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管理规范、企业制度、员工手册等培训,使其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其执行部门为行政人事部。

  岗位专业培训(在职定期及专题培训)。每月定期组织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其执行部门是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以列请公司职能部门经理;也可以外请某些专家)不定期培训。结合企业情况,不定期组织部分或全部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

  自行培训。鼓励员工结合自身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选拔性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分优秀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脱产或半脱产培训。

  高级培训。主要指公司管委会成员为提高专业管理、技术水平,开拓经营视野,提高管理素质而参加的国内外有关专业培训(含业务考察)。第五条培训费用员工若由公司选派参加与其工作有关的(脱产、半脱产)或业余进修培训,需由所在部门经理提议,经人事部门核准,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

  由公司选派参加脱产或半脱产进修培训的员工,在其成绩合格取得证书或培训资格后,由公司报销所有培训费用。

  由公司出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员工,如培训后在企业工作不足五年离职,按每年20%递减的比例退还企业培训其学习费用。

  高级培训系带薪培训,其培训费用费用、差旅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承担,但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五条培训组织评估

  由人事部门对培训的效果通过交流、汇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估,全面、准确、详细分析培训效果,以求培训工作得到切实提高。

  培训后的效果评估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是培训现场的调查与反映;第二层次是培训后的书面调查与反馈;第三层次是就培训内容跟踪受训员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能力改善情况与绩效提高程度,以达到评估培训效果的目的。

  第六条培训要求与标准培训责任制各级部门经理、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各种形式、各种方面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该项将列入对各级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估项目中。

  基本培训课程根据岗位分析说明书与岗位任职资格,由人事行政部门为每一岗位设定《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由人事部门另行设定)。根据工作需要及业务发展情况,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必须通过该岗位的《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培训(考试)。

  培训时间要求部门主管及员工: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部门经理: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0小时;总监、副总经理级以上:年培训时间不少于90小时。

  培训计划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根据未来年度企业业务发展计划和员工绩效发展水平,在每年11月15日前制订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形式、内容、人员、时间安排、费用等),包报总经理批准后逐步实施。各部门需要在此前提出培训要求,同时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向人事部门汇报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和培训结果。培训课程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收集《基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课程》信息,编制培训课程表,并推荐适合本公司和业务部门需要的培训课程。

  培训管理

  员工参加培训需要有考勤记录,缺勤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培训

  (1)员工脱产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或一次性培训费用在10000元以上,必须和公司签定协议,并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

  (2)员工晋升或岗位调换上班前,必须参加该岗位的相应培训课程。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参加新员工培训。

  第七条培训与职业规划

  员工培训与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应该结合起来,应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逐步完善公司培训体系的条件下,针对公司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实际状况,区别个人培训需求,首先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开始职业生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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