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3 13:58:35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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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对成都xx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及相对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对该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第三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总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制定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及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后实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为中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管理及指导,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由总公司派驻管理,对其实行双重考核,即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考核其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其工作表现,二者相结合得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其具体考核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岗制,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岗意见。

  第七条每月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向总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述职,述职内容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规定。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定期召开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以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库存现金管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日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坐支和以白条抵库。现金支取必须依照合法票据并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划转。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且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变现。

  (二)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消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本办法执行前已经开立的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管理

  (一)公司实行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总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具体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下达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子公司预算内资金的使用由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预算外开支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使用,须经过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子公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须结合当月财务预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子公司财务部汇总平衡上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财务特点及管理要求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其报总公司备案。

  (二)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筹管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筹资项目是年度资本项目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并编制下年度筹资预算及筹资方案(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总体平衡后,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按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统一由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必须事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七章对外担保行为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担保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经总公司审查并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贷款担保是企业的潜在负债,预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八条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建立对外担保登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并跟踪其发展变化。各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本单位担保项目明细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内容见总公司相关文件),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子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协调预算的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工作,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财务部为本单位预算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子公司预算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子公司预算内容

  子公司预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体系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及财务预算(利润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二)子公司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总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标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回报率、坏账损失率和投资收益率等预算指标,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总公司批复的各项预算指标,对预算草案修订后,于××月××日前上报总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预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总公司编报月份预算草案;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每月××日召开预算审核会议,确定各子公司预算月份指标,并在每月××日下达。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子公司财务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具体考核办法总公司另行下发。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产清册和债权债务清单。总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小额物资及办公用品在核定预算内自行购买,但必须双人经办。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管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报总公司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审批的具备资产核销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章中介机构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提供咨询及法律服务等,统一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固定资产处置、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报总公司审核确认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市场竞争性的自由交易条件,其交易可能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故各子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专项报告总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依法审定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下属子公司须定期向总公司进行财务汇报,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编表说明。会计报表应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编表说明应对表列项目显示的重要和重大变动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结构比例的主要项目做出明确注释。对于资产抵押、担保、诉讼、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作表外事项随同会计报表一同报送。

  (二)子公司会计报表应包括如下几种: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利润表(年、季、月)

  ×、现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销售利润明细表(年、季,商业企业填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工业及服务型企业填报)

  ×、企业资金运用月报表(年、季、月)

  ×、贷款偿还情况表(年、季、月)

  (三)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月度终了××日内上报,季度终了后××日内上报,半年报、年报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四)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分析报总公司。季度财务分析应随同财务报表同时上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第十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见总公司相关考评制度文件。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制定、解释、修改权归总公司财务融资部。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一、 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审核,各报表的整理、审核、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根据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对公司经营运作状况,作出系统的、历史的及阶段性统计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建立公司固定资产账,进行科学的折旧与报废,并负责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质资产盘点。

  3、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及管理。

  4、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5、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保证帐实相符。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或及时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及总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不坐支现金、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五、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账款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供应商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3、其他应付应收:定期清查核对其他往来款项

  六、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一)借款标准及审批

  1、因出差或其他因公事宜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注明金额事由,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签批后,冲抵借款单,做到多退少补。

  2、原则上严禁个人因私借款,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出具书面申请,经经理审核同意后,且借款额不应超过当月(未发放月)应发工资额。员工个人私用借款在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对于因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造成借款人的借款无法收回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该损失。

  3、对于需用备用周转金的部门员工,应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由财务支付备案。

  4、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二)费用开支及审核标准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正式发票,原始始凭证上的数字和文字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相关收款证明。特殊情况,收据及白条必须有总经理于相应票据签字批准方可支付。

  3、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票据粘贴要整齐规范,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

  4、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在审核无误

  5、费用报销应及时,当月费用当月报销,当天费用当天报销,尽量不跨月报销 。

  七、财产存货的清查、盘点

  1、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产存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并且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

  2、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盘盈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3、 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4、 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八、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x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

  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财务管理制度——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财务管理制度附则

  1、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克莱斯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会机构设置

  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

  ,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 ,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 支票领用单 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第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 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类别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残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年

  (3)银行对账单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3)固定资产卡片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3年

  (2)会计移交清册15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据各类财产的《入库单》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1.2.根据各类财产的《出库单》登记在库财产减少帐与在用财产增加帐。

  1.3.根据中心内部财产转移单,及时登记调整各部门财产明细帐的`有关数量、金额。

  1.4.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类财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并做帐务调整。

  1.5.相关记录

  cx7.5-02-f01-02《出库单》

  cx8.2-03-f03-02《入库单》

  2.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2.1.出纳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检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报销金额正确性,财务经理依据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2.各部门报销人员填写'支出/报销凭单',并将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在背面,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3.部门负责人审核此支出的真实性,签字后转到财务部。

  2.4.出纳接收各部门人员递交的支出/报销凭单',并进行初次审核

  1).《支出/报销凭单》只用于'发票'、《出/入库单》、'签报'、《采购(应急)申请单》、《合同付款单》等报销手续齐备时。

  2).行政性开支(费用、采购)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签字认可。

  3).应急采购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应急采购申请单》,合同付款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合同付款单》,并对照合同付款一览表,预算外支出应附有获批准的签报'。

  4).检查《支出/报销凭单》内各栏项目是否逐一填写;

  5).报销人、部门经理是否签字确认;

  6).支票付款应在凭单背面注明与所附发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代码,并由填单人签字确认;

  7).检查附件中发票是否写有抬头、财务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确认;

  8).《出/入库单》中列明的项目及金额是否与发票上一致、各责任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当检查各项报销手续齐备、无误后,出纳员在审核人处盖人名章确认后交财务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应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为依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6.经财务经理核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2.7.总经理签字后即可通知报销人前来领款,领款人在《支出/报销凭单》内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出纳员按报销金额付款,如有预借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将保存的借款单退还给报销人。

  2.8.付款后,出纳员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盖人名章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章,以示此项目已付款,并将报销过的支出/报销凭单'交会计记帐。

  2.9.相关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凭单》

  2.6.记录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单》

  yz-zg/bcw-f02-01《会计凭证》

  yz-zg/bcw-f03-01《会计报告》

  yz-zg/bcw-f04-01《合同付款单一览表》

  yz-zg/bcw-f06-01《缴款通知书》

  各物管中心《退租表》

  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单》

  各物管中心《业主/租户装修申请表》

  cx7.4-01-f06-02《应急采购单》

  cx7.5-02-f01-02《出库单》

  cx8.2-03-f03-02《入库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根据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董事成员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董事成员审批后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1.2)、物业各小区财务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1.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1.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助理)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1.5)、收据填写要求:

  (1.5.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1.5.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再另行开具。

  (1.5.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禁止拆联使用。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缴款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做出当月考勤表,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当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制作工资表,复核无误后交物业经理签字,报总公司财务部签批,董事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物业各部门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经理,再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将已报呈的维修项目按已审批的程序:物业公司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董事成员签章。财务主管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日常性开销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大小写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报董事成员批准,董事成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费按供水公司计收费用减去属于小区业主应承担的代收代缴项目的费用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水费。电费按供电公司计收的费用减去各业主电表应承担的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所耗电费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电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收银员填报每日收款报表给物业公司出纳,由物业公司出纳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营业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工本费等;;

  (2)、营业费用: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费,办公费,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福利费、维修费、清洁费、电费,水费,社保费及其他。

  (3)、财务费用:主要核算银行托收,托付手续费,支票工本费,利息收入等;

  (4)、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将会计报表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并将本月应缴的各项税金明细报总公司审批,批准后才报税。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存根联办理缴销登记后由物业公司会计进行保管。

  2、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资料由物管中心会计部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度全部财务资料移交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归档保管。

  4、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须经董事成员或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五、检查控制

  1、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财务。

  2、出纳应对各小区收银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总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董事局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因人为保管不力丢失档案资料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年×月×日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6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企业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财务监督。实行财务监督,维护纪律。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工厂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益。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①无实别结果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以下具体规定。

  (一)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箱内,确保定安全。对指定的使用备用金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二)费用现金报销制度。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差旅费、招待费现金报销拟定严格的制度。

  (三)往来账目清理制度。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催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四)会计报表制度。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了解企业经济状况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二、会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实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财务部门设置下列人员: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

  (二)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和培训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根本的一条是专款专用,许多本来做的还不错的装饰公司,到后来做不下去,很多是因为把预收装饰款用到其它地方,而不是专款用在装饰项目上。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实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理。

  2、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二条线的管理办法,客户向各分公司所交工程款,各分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全部打入公司指定账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所需支付款项可预借备用金,然后实报实销。

  3、装饰公司财务要及时记账,做好凭证的归档、保管工作,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做到日结月清。

  4、各级财务一律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收据不得遗失、跳号,不得使用其它收据收款,用完一本及时销号并将存根交回总公司,再领用新“收款收据”。

  5、各项开支均需由经办人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各分公司应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凡有额度限度的费用,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先报请总经理批准。

  7、公司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需备用金或周转金,20xx元以内可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超过20xx元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款,前次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特殊情况可由财务与董事长联系,经董事长同意后先行借支,事后补办手续。

  8、各分公司应按月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务必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9、工资发放必须根据员工考勤表,业绩考核情况,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10、工程竣工交付后需交验全套客户档案,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方可进行结算。全体财务人员均应自觉保守公司财务机密,公司的财务情况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外泄露。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 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 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 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1、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其它事项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2、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3、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4、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

  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________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xx,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货位号数量( )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金额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 1、客户自提 2、委托发货 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 1、公司代垫运费 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九、附则

  1、本制度从二零_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

  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

  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

  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

  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

  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

  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

  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

  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

  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

  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

  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

  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

  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附属核算单位。

  第三条公司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财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股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重大财务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年向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财务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收入、成本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章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

  第八条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指股东缴纳的股本金和公司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按法定程序转增形成的资本金。

  第十条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公司印发记名股权证书,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作为股东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权证书依法可以承继和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在年终决算之后,股东大会之前办理。

  第十一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按实际投入数额计价。公司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

  第十二条公司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按国家规定增加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公司盈余公积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金。法定盈余公积按规定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四条公司未分配利润是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公司的负债包括各项借入资金、各种应付款项和其他负债等。负债按承担经济义务的期限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期限在1年期(含1年)以下的各项负债;长期负债为期限在1年期以上的各项负债。各项负债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第十六条公司以借款形式筹集的资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或国家政策允许的协商利率支付利息或计提应付利息,并计入成本。对已计提应付利息的资金,实际支付给债权人利息时,冲减应付利息,若当年实际支付的利息大于应付利息余额时,其差额部分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 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该项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购置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按以下原则计价: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价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价基础;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本社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价。

  (五)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除外),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等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指按公允价值重新购置某项固定资产所需支付的金额)计价。

  (七)换取的固定资产,是指用我公司固定资产,交换取得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资产,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 换取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值为原值,以换出的固定资产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加上(或减去)另外支付(或收取)的金额为净值。换出固定资产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损益。

  第二十条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盘点、清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和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一条发生的固定资产产权转移、兼并、清算等事宜,均应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三条在建工程发生毁损或报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毁损或者报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使用以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四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第二十五条应按月(或季)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当期成本。当月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类设备;

  (三)季节性停用、维修停用的设备;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除外)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二)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三)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五)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七)经批准已在管理费列支的固定资产;

  (八)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折旧率应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净残值率一般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以下年限掌握: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机器、机械及其他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家具等为5年。

  第二十九条公司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其计算方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季折旧额=原值×年折旧率÷4 月折旧额=原值×年折旧率÷12

  第三十条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包括装修费)支出,计入当期成本。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可作为递延资产分期摊入成本。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指定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盘点、处置。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和维修保养制度。固定资产原则上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发生人为损坏,应由有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后购置,大宗物品应采用招标形式采购。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指定管理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报损和核销工作。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按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现金资产

  第三十四条现金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存放同业款项。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缴、支出和存放同业存款的账务核算及对账工作。 第三十六条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钱账分管,及时核对库款,账款相符。

  第三十七条出纳长短款的处理按公司相关岗责任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类资产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是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

  第四十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二)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证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格计价。

  (三)自行开发并已取得法律承认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成本计价,如计算机软件开发。

  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成本。

  (一)计算机软件费用摊销期不短于2年。

  (二)土地使用权费用摊销期不短于10年。

  第四十二条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营业收入。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的账务核算执行《企业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的修理费以及摊销期超过1年的其他摊销费用等。

  开办费是指公司及其下设机构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和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失等支出。

  第四十五条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营业费用,摊销期不得短于5年。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期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收入是指从事贷款利息、咨询等业务和为股东、客户提供管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贷款利息收入、存放金融机构款项收入、行政管理费收入、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一)贷款利息收入是指公司发放贷款利息收入和逾期罚息收入,存放金融机构款项收入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资金的利息收入。

  (二)行政管理费收入是指公司履行对辖内分支机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基本职能后,按规定每年按分支机构总收入收取的管理费用。

  (三)手续费收入是指公司办理承兑汇票贴现取得的息差、手续费和为股东、客户提供的科技支持等服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四)其他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开展咨询业务等取得的收入。

  (五)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办理其它事项时取得的收入,如固定资产经营性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出纳长款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依法合规取得各项收入,并即时纳入会计账核算。除行政管理费收入外,其他各项收入账务核算范围及方法执行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成本费用

  第四十八条成本费用是指公司从事贷款运作、咨询等业务和为股东、客户提供管理服务支付的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支出、汇票贴现差额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营业税及附加、营业外支出、所得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一)借款利息支出指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融入资金发生的利息支出等。其中如有当年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利息,应逐笔计算应付利息,计入当年损益。

  (二)行政管理费支出是指公司为履行对辖内分支机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基本职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宣传费开展各项业务宣传活动支付的费用。

  2、印刷费印刷业务报表、文件资料等支付的费用。

  3、电子设备运转费购置计算机的配套设备、专用纸张、色带、软盘等费用。

  4、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的保险费。

  5、邮电费电话安装费、月租费、电话费、线路租用费、邮费等支出。

  6、咨询费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律师等支付的费用。

  7、职工工资职工、临时工的工资、各种津贴、奖金、补贴等。

  8、职工福利费职工的医药费、集体福利费等开支。

  9、职工培训及教育费对辖内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的费用和培训基地的教育费开支。

  10、工会经费按有关规定列支的工会费用。

  11、劳动保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劳动保护费。

  12、劳动、医疗及失业保险金职工异地安家补助费、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经费、按规定提取支付的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等费用。

  13、公杂费购置办公用品、订阅公用书报杂志等费用。

  14、差旅费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或探亲等,报销的车、船、飞机费及出差补助费、住宿费等。

  15、水电费公用水电费支出。

  16、会议费各项会议费用,包括会议支付的伙食费、住宿费、场租费及文具、纸张等其他费用。

  17、交通用具费使用和修理维护工作车辆开支的费用。

  18、租赁费因管理工作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办公用房、电子设备、汽车及其他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

  19、修理费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用。

  20、固定资产购置费因工作需要并经董事会批准后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费用。

  21、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因工作需要购置低值易耗品支出。

  22、劳动竞赛费因组织劳动竞赛、开展考核支付的费用和奖励。

  23、困难补助费对股东、职工个人的困难补助费用。

  24、教育设施购建支出为职工提供培训教育而购建教育设施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经批准的其他支出。如业务接待费、安全防卫费、诉讼费、公证费、审计费等。

  (三)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在办理小额贷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四)手续费支出是指公司在办理小额贷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

  (五)其他营业支出是指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属于以上三项的其他成本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呆账准备、流动资产盘亏及毁损、投资业务发生的损失等。

  (六)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公司按税法规定交纳的税金,如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综合规费等。

  (七)营业外支出是指公司办理其它事项时发生的费用,如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及清理损失、出纳赔款等。

  (八)所得税是指公司按规定交纳的所得税。

  (九)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分级授权的审批制度。

  第五十条公司的经营性费用支出要与行政管理费分别核算。

  第五十一条行政管理费核算、其他成本费用的核算,应执行税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第九章 利润及分配

  第五十二条公司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在税前弥补;下一年度利润弥补不足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五十三条公司依法纳税,税后可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10%提取盈余公积;

  3、按10%提取公益金;

  4、按5%提取员工劳动分红基金;

  5、按5%提取董事长基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十章 财务报告

  第五十四条财务报告是公司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五条财务报表包括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

  第五十六条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列示的项目和内容,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财务部门要按季向公司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十八条公司按年向股东大会以及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颁布、施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机构的设置:

  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

  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

  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

  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

  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

  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

  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

  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

  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

  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

  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为方便工作,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财务部主管及出纳分别管理,其它部门需加盖章者要备案登记。

  六、财务报表制度

  1、公司财务人员在月底结帐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报关有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

  2、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每位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附公司债权、债务和其它有关科目明细。

  3、会计财务人员每月向董事长、总经理报送财务状况说明书。

  4、会计年度终了,公司财务人员要将会计报表装订归档保管。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不到规定年限,不得销毁。

  3、会计档案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携带出公司,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内部借款制度

  1、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借款部门、原因,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

  2、借款人在办理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额。

  3、公司财务人员对内部借款进行监督,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可在工资中扣除。

  九、报销制度

  1、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财务审批的权限划分,公司流动资金、小型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维修、费用开支,材料采购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帐,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大型建设项目、董事会的各项费用等不属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开支,需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负责审批。

  2、公司对外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要按规定索取正规票据。

  3、经办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持有效票据,需办理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分别填制票据传递单,预付帐款通知单或成交付款通知单,先经部门主管人员同意,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

  ①公司对材料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

  ②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帐。

  ③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并加盖验收章和验收人员手章,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供应部主管人员和董事长签字,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2、材料领用:材料领用填制领/投料单一式三联,由各部门主管、领料人、发料人同时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领用部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同时作为材料出库凭证,生产部门填制的投料单要保证原料、辅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库价格以平均价计算。

  3、车间生产: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投入生产,对领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续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仓库并以红字填制投料单冲减,生产车间领用的材料在生产过程及存放过程中发生变质,不能使用,丢失等现象,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生产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4、产品入库:车间加工完成产品或半成品要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负责验收,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仓库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车间留存,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5、每月25日公司劳资人员,行政后勤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向财务报送当月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及当月水电费用,财务部收集以上数据,和当月发生其它制造费用进行汇总,以每批产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产品间进行分摊,计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

  6、产品销售:产品销售由销售内勤根据业务员出具的销售单填制产品出库单一式四联,由销售内勤和业务员同时签字,注明合同号、购货单位名称,第一联销售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第四联为出门证。

  7、库存管理:公司成品库、半成品、材料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库存台帐定期进行盘点,并与每月25日和财务部门核对,对盘点过程中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由仓储部门主管人员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一份留仓库调整台帐,一份报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8、票据传递:为保证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票据传递,保证在材料采购入库、领用出库、产品生产入库、销售出库三日内将票据传递到财务。

  十一、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公司原有固定资产,仓储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

  2、公司新购固定资产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3、公司即购即用不能周转,一次性耗废的低值易耗品可不办理入库手续,凭原始发票到财务报销。

  4、公司购入的可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设备等,要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要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办理领用、退库、报废、报损等相关手续。

  6、公司财务和仓储部门要定时对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十二、处罚办法

  1、警告

  ①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②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③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④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2、辞退

  ①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②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③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④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帐物的;

  ⑤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⑥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⑦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予以辞退的。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统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制定公司计划、统计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实行统计、会计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2、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行经济改革,对集团公司内建立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搞好责、权、利相结合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3、负责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各项费用计划、资金收支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推行全面经济核算,协同企管办推行目标管理和双增双节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指标、核算、结算、分析五个体系,确保集团公司利润计划的实现。

  5、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技术经济定额、费用限额、内部核算价格,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财务、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汇编工作。

  6严格执行成本管理条例和会计人员规则,认真审查报销单据,做到先审核后结算,余则付款,复核后再记帐。

  7、负责向金融机构的资金筹措工作。

  8、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办理销售结算,配合有关部门清理债权债务,及时上缴利税及各项基金,采取有效措施,加速资金周转。

  9、负责建立健全三级核算制,加强对所属各级部门、班组经济核算员的业务指导,建立核算台帐、图表(班组按日公布核算金额)。

  10、与公司企管办共同制订目标成本管理相关考核指标及其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

  11、参与协助物流部做好原材料、产成品的盘点工作。

  12、负责做好焦炉生产的单孔测定工作。

  13、加强会计核算的微机管理,负责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并做好硬件的保养及软件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

  14、负责开展经济分析,按月检查财务及生产经营主要指标执行情况,提出经济分析报告,提出有关增收节支措施,努力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指标。

  15、负责编制、汇总、平衡和修订公司年、季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统一上报下达。

  16、负责做好生产、经营进度的统计工作,按日、月、旬反映生产、经营进度,及时编报各种生产经营报表。

  17、负责监督公司所属资产的管理,做好对固定资产的盘点登记、造册、编号、立档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完好无缺。

  18、负责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审议技措、技改和大修等工程计划,合理、合法地使用各项专项资金。

  19、负责公司财务帐册、凭证、报表的归类、装订和保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0、负责公司资产的保险工作和资产损失后的理赔工作。

  21、负责对本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核算工作。

  2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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