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04 14:10:47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5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一、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围。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基地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基地指挥部负责上传、下达指令,组织指挥,协调各村、单位,提供后勤保障,镇长林安顺同志任基地指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乃赣任基地副指挥。前线指挥部负责上传,执行指令和临场组织指挥处置,控制现场,副书记甘乾棠同志任前线指挥。前线指挥部设事故救援小组、医疗急救组、安全保障组、事故救缓组,由党委办、人武办、政府办、安办、应急分队组成,由黄乃赣同志负责。医疗急救组由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组成,由卫生院院长高恩良同志负责。安全保障组由派出所、民政办组成,由派出所所长章建平同志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和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的初步估计以及事故情况,一个小时内报告镇政府。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镇领导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2个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镇领导核实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基地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各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线指挥部三个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应急处理抢救受伤人员。事故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助、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急救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和转运工作,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持现场的秩序,封锁保护现场等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鉴定。同时将事故情况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

  4、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秩序,指导事故单位保护事故现场,待调查上级调查组到达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

  5、按照事故调查的程序,权限范围,属于镇政府协调调查处理的,应全力配合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应按上级的规定开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镇政府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力量,赶赴现场查清基本情况和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发和扩大。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有关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事故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02号、493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行政领导的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2.1 国家法规

  1.2.2 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法规

  1.2.3 企业规章制度(相关安全操作)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专项

  消防专项

  道路交通专项

  危险化学品专项

  (3)现场处置方案:行车班、机修班、电焊、

  1.5 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设备有限公司坐落于内,厂区周边为居民区,单位地址为_街_号,距乡政府约_公里,占地面积_ m2(亩),建筑面积_ m2,职工总数_人(技术人员),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_ m2,有机械加工设备_ 台。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集机械冷加工、机械热加工、表面处理、热处理、木加工、橡胶塑料加工等综合加工能力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动力运行为一体的企业, 企业存在生产任务多、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涉及到喷漆、铸造、热处理、电炉、油库、空气压缩站、锅炉房、压力容器、变配电站等十余类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相当大的能量,一旦失控,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将是相当巨大的.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成员由生产科、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只能出现职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厂办公室。

  (3)抢险、抢修组(设备科)

  职责

  ①由设备科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设备科科长室。

  (4)消防治安组(保卫科)

  职责

  ①由保卫科牵头各相关车间、科室配合组成。

  ②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③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⑤参加事故调查。

  ⑥联系地点及电话,保卫科科长室。

  (5)后勤保障组(材料科)

  职责

  ①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材料科科长室。

  (6)专家顾问组(自动化室)

  职责

  ①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②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自动化主任室。

  (7)善后处理组(厂部办公室)

  职责

  ①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厂部办公室。

  (8)通讯救护组(生产科)

  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口主管副厂长。

  ②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④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⑤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⑥负责配合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⑦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 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去掉)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触电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中毒预防措施

  ①在进行地下管道作业前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时必须安装风斗。

  (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 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2 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办公室)。

  ③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信息上报

  ①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街道(地区)办事处。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地址);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快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响应程序流程图如下:

  5.2处置措施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车间、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低压触电的救护)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 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 就近送医院。

  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切断电源)

  5.3.7燃气系统故障现场处置

  ①当发生燃气泄漏、阀门脱落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周围电源,断绝火种。

  ②设备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携带必备专用工具赶赴现场查看;根据具体位置,关闭区域或总阀门;开展抢险工作。

  ③安全保卫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控制出入人员,如有人负伤应迅速进行抢救。

  ④进入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对讲机;如需用照明应先将手电、应急灯打开,再进入现场;穿着化纤、毛制品、带有铁掌的鞋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⑤用防爆风扇或消火栓的开花水枪出水,冲淡燃气泄漏气体避免爆炸。

  ⑥在排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迅速向119及燃气公司报警,请求协助排险。

  ⑦厂长或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决定是否采取有关疏散措施。

  ⑧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3.8锅炉事故现场处置

  ①当值班员发现锅炉发生异常现象或事故,根据异常现象和事故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直至停炉,同时向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厂办公室﹚报警。

  ②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厂办公室﹚接警后要立即通知设备科。

  ③设备科接警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险抢修,抢修时:

  a、检查电源、气源、水源是否关闭。

  b、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燃气泄漏造成爆燃。

  c、排除锅炉内压力,防止人身伤害。

  d、了解锅炉运行情况,初步判断事故性质,进行设备检查,找出问题原因。

  e、排除故障,修复设备。

  f、按运行操作程序启动试运行,检查有无问题。

  g、恢复运行。

  ④安全保卫部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协助工作,做好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⑤厂长接警后,要立即到场,了解情况,指挥开展排险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下达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指令,同时协调好可能受影响的车间、部门。

  ⑥可能受影响的车间、部门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减少因锅炉停运带来的损失。

  5.4 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 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见附件

  单位:街道(地区)办事处 联系人:XXX(职位) 电话:

  备用联系人:XXX 电话:

  单位:地区XXX医院 联系人: XXX 电话:

  备用联系人:XXX 电话:

  单位: XXX XXX 单位 联系人:XXX 电话:

  备用联系人:XXX 电话:

  8.2 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全体人员组成。由设备科负责人负责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型号:数量: 性能: 存放位置:

  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附件)

  (2)消防桶数量: 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3)消防栓数量: 位置: 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4)警戒用品: 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存放位置:办公室 处 警

  戒用品名称:

  警戒带明显标志的警戒绳等

  (5)交通用具: 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救护车或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

  8.4 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数额:元

  监督管理措施:

  8.5 其他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

  应急指挥中心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 演练

  各部门、车间等每年由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单位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

  各抢救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 附则

  11.1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厂长(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备案。同时送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

  11.2 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_部门制定,由_部门解释,电话。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_年_月_日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组织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调集和应急储备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发出的.食品,立即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安全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学校校医立即怼声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并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餐饮公司,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公司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闭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预案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预案、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预案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预案、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预案、危险货物凭证运输预案等各项安全管理预案,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预案。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预案,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预案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七、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八、杜绝车辆严重超载行为

  (一).热力公司安全管理预案全文内容

  (二).加工车间安全管理预案主要有哪些

  (三).机修车间安全管理预案全文内容

  (四).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预案

  (五).危险化学品票据企业安全管理预案全文

  (六).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预案主要内容

  (七).餐饮企业安全管理预案全文

  (八).员工对公司管理预案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

  (九).商场保洁管理预案及岗位职责是什么

  (十).保安公司考勤管理预案主要包括哪些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九、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维护

  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设施,我司定于20xx年03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举行了“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特制定消防演练计划。

  一、演练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员工、应急救援小组及救援人员。

  二、演练类型

  疏散、消防等实地演练。

  三、演练所需物资

  灭火器10个、废铁箱2个、废柴油3KG、燃料、自制点火棒1支、喊话器1个,消防水带2条。

  四、演练地点

  厂区前空地

  五、演练时间

  XX年03月25日14:00-16:00

  六、应急演练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

  1、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总指挥:XXX

  职责:负责根据事故的性质、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和启动级别。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 分项指挥:XXX

  职责:与总指挥一起负责应急演练期间总体工作的安排或受总指挥委托行使总指挥职责。 技术负责人:XX

  职责:具体负责应急现场结构物评估以及应急措施技术性决策和协助灭火指挥工作。 信息联络负责人:XX

  职责:应急预案期间保证项目部内、外通讯的正常。 安全负责人:XX

  职责:对应急预案演练期间各项灭火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2、参演人员:生产车间区域全体员工(包含工艺人员、品质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

  七、应急演练实施步骤

  1.消防物资准备组检查仓库消防器材和物资,并上报消防演练指挥中心。

  2.下午14时,消防演练开始,演练总指挥发布紧急疏散通知,员工进行紧急疏散集合,各车间员工5分钟内到达指定安全区域集合。

  3.参加紧急疏散演练人员集合完毕后,各班组清点人数,由演练总指挥讲述演习的目的和内容。

  4.由XX安全科技公司的工程师为大家讲述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水带的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操作演示。

  5.参演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进行实际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前要将瓶体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2)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3)左手握着喷管,右手提着压把,在距火焰两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拿着喷管左右摇摆,喷射干粉覆盖燃烧区,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6.参演人员进行“抛水带”的实际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水带连接。消防水带在套上水带接口时,须垫上一层柔软保护物,然后用镀锌铁丝扣紧;

  (2)水带的使用。使用消防水带时,应将耐高压的水带接在离水泵较近的地方,充水后的.水带应防止扭转或骤然折弯,同时应防止水带接口碰撞损坏。

  (3)水带铺设。铺设水带时,要避开夹锐物体和各种油类,向高处垂直铺设水带时,要利用水带挂钩,通过交通要道铺设水带时,应垫上水带护桥,通过铁路时,水带应从轨道下面通过,避免水带被车轮碾坏而间断供水。

  7.总指挥对消防演练进行点评,请观摩的领导讲话,最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8.消防演练结束后,由本次演练的安全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整理。安委会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 篇7 为加强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根据x安监应函〔20xx〕x号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六安行”活动的通知》(x市安〔20xx〕x号)要求,现就我市深入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现和改进应急管理薄弱环节的重要抓手,是提高政府和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一、要突出重点。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应急演练工作与“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六安行”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同时部署、严密组织、认真落实。要结合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应急预案修订等重点工作,针对汛期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紧盯工业聚集区或高风险场所(岗位)等重点区域开展应急演练。

  二、要强化演练。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演练。各有关行业围绕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也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演练工作,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粉尘涉爆、城市燃气、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要督促其他企业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三、要积极评估。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应急演练评估作为应急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每次演练工作结束后,要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20xx)要求,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四、协调推进,确保实效

  一要加强督促。各县区安委会要把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纳入安全生产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加强情况跟踪、督查考核,推动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作用,积极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演练,形成统一协调、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要在组织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的基础上,将应急演练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深入广泛开展,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要强化宣传。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宣传力度,要邀请主流媒体,全程采访报道典型应急演练活动;要收集整理应急演练视频、图片等资料,集中在主流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推送应急演练专题报道;要制作应急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面向公众开展应急知识宣教普及,使社会公众了解防灾避险知识,掌握自救互救能力;要以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为契机,开展应急演练理论、技术等方面的创新研究。

  三要报送信息。各地区、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应急演练工作信息报送,并于6月16日前将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月30日前将20xx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活动情况电子文本、视频、照片等。7月25日前,要将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总结(含演练次数、参演人数、投入演练资金数以及宣教次数、培训人数等情况)和演练影像资料等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1、工程概况:

  1)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冶峪中学校园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333.8?,建筑总高度25.5m,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40塔吊设立一台,按照总高度30米,大臂长度48米选用,在开工以后即进行安装。冲击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电焊机、电锯、电刨、柴油发电机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管理方针:在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以下目标: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②控制轻伤事故在3‰以内。

  3、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见下页图所示。

  (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如下图所示

  项目安全组织及责任人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总负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生产中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一定安全投放,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事故隐患,制定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安全员:

  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危险情况有权暂停施工,报告领导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各作业队伍及班组负责人

  电工

  机械管理员

  保卫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财务组

  行政组

  技术质量组

  材料、设备组

  生产安全组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图

  项目经理

  电工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

  材料员

  消防管理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保证现场临时供电安全。

  2、提供夜间施工必须的光照度。

  3、经常检查宿舍、办公室的用电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障碍。

  3、安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制定项目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按规定进行隔离,做出明显标识。

  2、控制各类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库房的采光、通风和库房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的经费。

  2、后勤部门应提供必须的劳动用品、保证质量

  班前安全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消防措施

  电气绝缘

  保护设防

  机具设防

  劳保机具

  操作规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知识教育:我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工务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每周对工人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见下表:

  类别

  重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组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内容检查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组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6.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组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组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评讲。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评讲。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时组织专门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班组长每班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本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和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交底,提供必须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8、本企业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b)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

  d)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e)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

  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的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f)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g)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带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组备案。

  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

  9、安全临时用电方案: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设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结,采用外插联结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小于30米。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晒。

  10、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1、临边洞口的防护

  (1)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米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吊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执体妥善连接。

  (6)、塔吊基础不得有下沉现象。

  (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工作完毕,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塔吊应将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下电源总开关。

  (9)、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0)、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12)、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2)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5)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陷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换干粉。

  (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门、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机械管理

  (1)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晒、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完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提前编制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及时落实,确保以先进的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目标及整体施工部署的实现。

  (2)根据该工程特点,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资准备工作,冬季防寒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应及时发放。

  (3)冬季、雨季应根据天气变化,气温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作息时间。环境温度达到-50C时即为“低温焊接”应严格执行低温焊接工艺。严禁焊接过程直接接触到冰雪、风雨雪天气时,必须对操作部位进行封闭围挡,使焊接部位缓慢冷却。

  (4)雨季施工应注意机具、材料的防雨保护工作。雨中配合电焊机等其他电动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电造成安全事故,预埋管预留时应主意防护管口及预留套管口,防止雨水进入管内锈蚀管道,冬季施工应有防冻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摔伤冻伤。

  (5)冬雨季中搬运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试水应在00C以上的环境中连续进行,并且要有防冻措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对仓库、室外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相应的保养和防冻保护。车辆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车规定执行;现场或生活区的用水管道要有过冻保护措施。

  (7)冬雨季施工应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责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仓库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检查。

  (8)加强现场工程防护工作,确保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现砸伤、碰伤、冻裂现象。

  (9)加强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对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10)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方案:在危险地段、部位、临边四口等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是一级重点防火单位,天然气是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冲脱卡套的天然气管线对人身、设备都存在着严重的威胁,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5%~ 15%),后果更不堪设想。

  为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加气站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天然气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危险源管理,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员均熟悉本预案,若发生事故能够熟练应用,明确分工,迅速处理,降低损失、避免伤亡。

  一、配电室控制系统发生灾险情

  除加强对电器原件的经常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可靠的电器原件,若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长关掉进电开关;

  2、同时机电修值班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门卫人员或财务人员及时报警、报告有关领导,组织抢修;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线。

  二、控制室控制系统火情

  气站内电器控制设施较多,尤其在夏季,电器连续使用温度高、发热量大,因个别电器原件逐渐老化引起火灾。应急措施;

  1、值班班长实施灭火措施;

  2、机电修人员迅速从配电室切断电源;

  3、关闭进气阀,关闭程控盘全部阀门及气瓶出气阀;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带;

  5、财务人员报警、报告有关领导。

  三、压缩机运行中发生泄漏

  无论卡套、安全阀等处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

  1、紧急停车,打开排污阀;

  2、关闭进气阀门,切断电源;

  3、卸压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四、压缩机运行中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长立即停机、断电,打开排污阀,关闭进气阀门;

  2、机电修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加气员关闭加气机阀门,停止加气,并协同灭火人员一同进入机房灭火;

  4、财务人员报警并报告领导。

  五、加气机工作时发生火灾应采取措施:

  1、加气工迅速关闭加气机进气阀,拨出接头;

  2、关闭加气车气瓶伐门。

  3、采取灭火措施;

  4、到配电室切断加气机电源;

  5、疏散加气机机周围人员,设立警戒线。

  6、财务人员,报警或汇报领导。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全院职工和周边单位、居民的生命安全,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地处理事故并开展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填写本部门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从业人数、生产品种、年生产能力、周边设施情况等)

  以一车间为例:试验厂一车间位于xxx研究院院内,车间现有从业人数人,主要生产等品种,年生产吨。车间地处市区,周边100米内属院区的场所或设施有:浴池、锅炉房、试验厂机关楼、五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中试车间、质检大楼、食堂、汽车库等。属院外的场所或设施主要有部分居民区。详见一车间周边平面布置简图。

  车间周边平面布置简图

  要求:

  1、应绘制出本车间的逃生方向,安全出口,疏散路线图。

  2、应绘制交通管制图、戒严区。

  二、装置概况

  2.1车间生产装置平面布置图

  要求:1、绘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安全梯、消火栓、灭火器、报警器、通风机等应急设备设施。

  2、为便于客观、准确、充分反映本部门现状,可按工段或一套独立装置分别绘制平面布置图。

  2.2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材质

  型号

  数量

  (说明:主要指危险因素较大或容易出故障的生产设备。)

  2.3应急设备设施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设备位置

  数量

  三、生产工艺概况

  3.1工艺流程方框简图

  要求:

  1、按生产工序和步骤逐一绘制工艺流程方框简图。

  2、标明危险因素较大的工序或步骤。

  3.2主要化工原料清单

  序号

  原料名称

  规格

  使用量(吨)

  临时存

  储量(吨)

  临时存

  放地点

  说明:指正常生产时,每日平均使用量和临时存储量。

  四、应急事件清单

  序号

  可能发生事件部位

  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

  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

  伤害对象

  影响范围

  危害程度

  五、应急组织机构

  5.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序号

  职务

  姓名

  职 责

  5.2应急联络

  序号

  应急指挥组成员

  联系电话

  六、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6.1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体系响应采取分级响应原则,并逐级响应和上报。

  (1)报警

  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应迅速报告当班班长,当班班长迅速报告车间主任。在逐级上报的同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行动。

  (2)接警

  车间主任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启动车间应急预案,立即通知车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如各成员在短时间内不能赶赴现场,则按职务高低和能力大小依次临时安排其他人员担任其相应职务,履行相应职责。并根据应急事件种类、严重程度、本单位能否控制初期事件等考虑因素,决定是否启动厂级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应急事件不足以启动厂级应急预案,则组织现场人员按本预案要求,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实施救援,如果险情排除,则恢复正常状态。如果险情未能排除,则启动厂级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厂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警。

  (3)如何报警

  当应急事件发生后,如不能控制应迅速报警,根据应急事件种类确定报何种警。首先拨打所报警电话号码(见应急联络表),接通后,报单位、应急事件种类、发生部位、介质、报警人姓名、所用电话号码。

  6.2指挥程序

  应急事件发生初期,当班班长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当上一级(车间、厂部、院)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汇报现场情况,配合上一级指挥,并听从上一级指挥调度。指挥的步骤内容有:

  (1) 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位置、环境、规模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2) 及时沟通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辅助人员及灾害区内部人员之间的联络。

  (3) 快速组织启动各类应急设施,调动应急人员奔赴灾区。

  (4) 迅速组织医疗、后勤、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责。

  (5) 迅速通报灾情,通知相关方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6) 保护或设置好避灾通道,和安全联络设备。撤离灾区人员,划清警戒范围并实施警戒。

  (7) 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力争迅速消灭灾害,并注意采取隔离灾区的措施,转移灾区附近易引起灾害蔓延的设备和物品,撤离或保护好贵重物品,尽量减少损失,对灾区普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8) 保护好现场,为开展事故调查做好准备。

  七、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要求:

  ⑴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包括:如超温、超压、突然停电等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

  ⑵根据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手册中提供的应急处理措施,结合车间实际,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包括: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人员自我防护方法等内容。

  (3)根据应急事件的特点,在事件发生以前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4)如本部门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事件,根据不同的应急事件,逐一按以上三项内容加以说明。

  二、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要求:

  (1)事故现场人员按车间平面图所示方向逃生,出车间后再按车间周边平面布置图所示疏散方向撤离现场。

  (2)非事故现场人员按车间周边平面布置图所示疏散方向撤离现场。

  三、危险区的隔离与保护现场

  要求:

  (1)按车间周边平面布置图所示设立警戒线。

  (2)危险区边界用作警戒线,警戒人员佩戴(带黄)袖章,救援车贴有黄色通行证。

  (2)事故应急阶段,除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直到应急命令解除。

  (3)应急恢复阶段,除事故调查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直到事故原因查明为止。

  四、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要求:

  (1)采取“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伤,后救轻伤”的原则,实施受伤人员救护;

  (2)按受伤人员受伤特点,分类选择相应专业医院;

  (3)将相应专业医院救治能力、地址、联系电话列举出来。

  (4)在专业医院救治能力相当的时候,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

  八、应急设备、器材使用方法及常用急救方法

  8.1应急设备、器材使用方法

  MFT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1. 适用范围

  能扑救各种油类、易燃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等初起火

  2. 使用方法:

  将灭火车推火场 ,延仲输粉胶管,拧开(提开)贮气阀门,待压力表指针升至0.8—1MPa时,再打开球形阀门,注意握紧喷枪对准火场。

  3. 注意事项:

  (1)严禁潮湿,防止日晒或强辅射热。

  (2)每年检查一次桶内干粉是否结块,检查CO2是否充足(贮气瓶泄露量不得大于额定充装重量的5%或7克)。

  MF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的火灾.

  2.使用方法

  3.用方法

  灭火时拔出保险销,用力压把,在距火点5米左右,向火点喷射。要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在扑救流淌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至扑灭。如扑灭容器内火灾,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摇动扫射,使干粉覆干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继续喷射,直至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火灾时,防止喷射造成液体外溢后火势蔓延。如燃烧时间长,容器壁温度高,火被扑灭后很容易死灰复燃,如与泡沫类灭火器使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4.维护保养

  (3) 正立在固定场所,严禁潮湿,日晒,撞击。

  (4) 每年检查一次瓶内干粉是否结块,检查CO2是否充足,年泄露量不得大于充装重量的5%。

  8.2常用急救方法

  人口呼吸:(口对口呼吸)

  (2) 在保持呼吸道畅通的位置下进行;

  (4) 用按于前之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人的鼻翼下端;

  (6) 抢救者深吸一口气后,张开口贴紧病人的嘴,把病人的口部完全包住;

  (8) 深而快地向病人口内用力吹气,直至病人胸部向上抬起为止;

  (10)一次吹气完毕后,立即与病人口部脱离,轻轻抬起头部,面向病人胸部,吸入新鲜空气,以便下一次人工呼吸。同时使病人的口张开,捏鼻的手也应放松,以便病人从鼻孔通气,观察病人胸廓向下恢复,并有气流从病人口内排出。

  (12)吹气频率:12-20次/分,单人操作心脏按压15次吹气2次(15:2)双人操作要5:1进行,吹气时应停止胸外按压。

  (13) 吹气量:一般正常人的潮气量500-600ml公认800-1200ml/次。

  胸外心脏挤压法:

  1按压部位:胸骨中、下1/3交界处的正中线上或剑上2.5-5cm处。

  2按压方法:

  (1)抢救者一手的'掌根部紧放在按压部位,另一手掌放在此手背上,两手平行重叠且手指交叉互握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

  (2)抢救者双臂应绷直,双肩中点垂直于按压部位,利用上半身体垂和肩、臂部肌肉力量垂直向下按压,使胸骨下陷4-5cm;

  (3)按压应平稳,有规律地进行,不能间断;下压与向上放松时间相等,按压至最低点处,应有一明显停顿,不能冲击式的猛压或跳跃式按压;放松时定位的手掌根部不要离开胸骨定位点,但应尽量放松,务使胸骨不受任何压力。

  (4)按压频率:国际常用的频率60-70次/分

  按压停歇时间一般不要超过10秒,以免干扰复苏成功。

  按压有效指标:按压能扩极大动脉搏动,收缩压>8.0kpa面色/口唇/指甲及皮肤等色泽再度转红;

  扩大的瞳孔再度缩小;

  出现自主呼吸;神志逐渐恢复,可有眼球活动,睫毛反射与对光反射出现,甚至手脚抽动肌张力增加.

  氧气呼吸机的使用方法:

  2.将减压表与氧气瓶紧密连接,然后将呼吸机的氧气输入管道与减压表连接.将减压表调到需要的压力刻度上,再根据病人情况将呼吸机的氧8浓度旋钮调节好.

  4.将呼吸机的输出气管道,显化瓶,接头,送气及呼气瓣按要求连接好,使无漏气.在显化瓶内加入元筒生理盐水,其量的显化瓶的1/3-1/2.将信号反馈管道连接好.

  6.将呼吸机各类调节旋钮(或键)按需要调节到相应的刻度上:朝气量10-15ml/kg体重,呼吸频率18-24次/s吸呼时间比1:1-4,吸气压力和吸气时间根据病人情况适当调节.

  8.选择适当的通气方式

  10.按通电源,打开呼吸机电源开关,调试呼吸机的送气是否正常,确定无漏气.然后将呼吸机送气管道末端与病人面罩或光管导管或金属套管紧密连接好,呼吸机的机械通气既已开始.

  12.机械通气开始后,立即听该双肺呼吸者,如果呼吸者双侧对称即可将气管导管或金属套管上的气管通气(约4-6ml)使气管导管与气管壁间的空隙密闭.

  14.在呼吸机通气期间,可根据病人自主呼吸情况选择控制呼吸或辅助呼吸.

  15.病人自主呼吸恢复,达到停机要求时,应及时停机。

  (说明:应急设备、器材使用方法及常用急救方法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作适当增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为全面做好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县内公交车事故应急处置,保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无重大险情;遇险要及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力争把因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局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光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潘厚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岑正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礼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敏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陆礼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慧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承办县委、县政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小组成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传达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的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四、完善抢险预案,确保客货运输畅通

  (一)小组成员要对局属各单位、企业运营特点和应急抢险预案充分掌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企业特点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具体负责抢险救灾客、货运输车辆等的.准备,要编制抢险救灾运输应急预案,确定客货抢险运输车辆编队及抢险救灾队伍,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提高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客运企业要做好的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不可控因素,及时制定运营保障措施,确保客运行业正常运营。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运营中遇到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制度,对营运线路沿线及积水路段以及山区线路、涉水、漫水桥等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现场勘察,以保证乘客安全为第一位原则,制定安全运营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运转乘客,保障运输安全。

  3.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及处置。

  五、应急预案执行规则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值班人员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建立严谨、规范的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接到有关的电话和传真,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处置。

  (二)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较大洪水灾害出现的重大险情,责任单位接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局领导小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建立应急事件预报制度。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应急信息接报和发送制度,做到中期预报及时,短期预报随时,紧急预报即时报送。

  (四)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局属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应急事件的报告,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到达现场,按现场工作部署的要求开展工作,救援结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随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关资料。

  (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应急抢险的相关人员,要熟记本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责任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工作和安全规范指挥应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四)要坚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突发性灾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确保处理正常事件有条不紊,办理应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险情、重要指令传递准确、及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 9011—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有关标准,结合矿井当前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应急职能与分工,由矿长组织班子成员及各部室、队组相关人员对xxxx年..月份组织修订的《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编号:xxxxxx)内容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及预案编制依据的有关规定变化情况;

  2、应急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部门)及其职责调整情况;

  采用资料分析、现场审核、推演论证、人员访谈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针对评估目的和评估内容,查阅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方面的相关文件资料,梳理有关规定、要求及证据材料。

  依据资料分析的情况,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设备操作检验的方式,准确掌握并验证应急资源.生产运行、工艺设备方面的问题情况。

  根据需要采取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的形式,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响应机制、信息报告方面的问题进行推演验证。

  采取抽样访谈或座谈研讨的方式,向有关人员收集信息、了解情况、考核能力。验证问题、沟通交流、听取建议,进一步论证有关问题情况。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是否对应急预案作出新规定和要求。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应急响应及保障措施。

  a) 事故风险分析是否全面客观,风险等级确定是否合理;

  d) 依据事故风险评估提出的应急资源需求是否科学。

  对本单位应急资源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极助的应急资源调查是否全面;与事故风险评估得出的实际需求是否匹配;现有的应急资源的数量、种类、功能、用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应急预案是否与政府、企业不同层级、救援队伍、周边单位与社区应急预案衔接,对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作出合理规定。

  在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体系审核及投诉举报中,是否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先期处置及后期处置方面的问题。

  1、预案适用性分析:依据评估出的.变化情况和问题,对应急预案各个要素内容的适用性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符合项。

  2、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评估出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等文件规定,对《xx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xxxxxxxx)相关内容进行评估。

  《xxxx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编号:xxxxxxxx)。

  为提高我矿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检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并提出修订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T 9011—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

  4)《xxxxx20xx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5)《xxxx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1评估内容: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1.2评估内容:梳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评估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3评估内容:梳理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1.4评估内容:梳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新规定和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2.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应急处置关键岗位职责划分方面的文件资料,初步分析本单位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是否合适、是否需要调整。

  2.2评估内容:抽样访谈,了解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本级、基层单位办公室、生产、安全及其他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应急工作职责的意见建议。

  评估结果:听取、记录有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后会议研讨。

  2.3评估内容:依据资料分析和抽样访谈的情况,结合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就重要职能进行推演论证,评估值班值守、调度指挥、应急协调、信息上报、奥论沟通,善后恢复的职责划分是否清晰,关键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与业务是否匹配。

  评估结果:职责划分清晰,关键岗位职责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分配与业务匹配。

  3.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报告,对照生产运行和工艺设备方面有关文件资料,初步分析本单位面临的主要事故风险类型及风险等级划分情况。

  评估结果:本公司的危险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实际情况,且预案与危险辨析结果能较好的结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2评估内容:根据资料分析情况,前往重点基层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查看验证。

  3.3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和现场查证的情况,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以及基层单位人员代表沟通交流,评估本单位事故风险辨识是否准确,类型是否合理、等级确定是否科学、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满足实际需要,并结合风险情况提出应急资源需求。

  评估结果:事故风险辨识准确、类型合理、等级确定科学、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满足实际需要,应急资源充足。

  4.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对照应急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及有关文件资料,初步分析本单位及合作区域的应急资源状况。

  评估结果:本单位及合作区域的应急资源配备齐全、充足。

  4.2评估内容:根据资料分析情况,前往本单位及合作单位的物资储备库、重点场所,查看验证应急资源的实际储备、管理、维护情况,推演验证应急资源运输的路程路线及时长。

  评估结果:应急资源实际储备充足,由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应急资源运输路线规划合理。

  4.3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和现场查证的情况,结合风险评估得出的应急资源需求,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以及基层单位人员沟通交流,评估本单位及合作区域内现有的应急资源的数量、种类、功能、用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外部应急资源的协调机制、响应时间能否满足实际需求。

  评估结果:经座谈研讨,本单位及合作区域内现有的应急资源的数量、种类、功能、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外部应急资源的协调机制、响应时间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5.1评估内容:查阅上下级单位、有关政府部门、救援队伍及周边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梳理分析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的衔接要求,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评估结果:经梳理分析,应急预案中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衔接紧密。

  5.2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的情况,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周边单位人员沟通交流,评估应急预案在内外部上下衔接中的问题。

  评估结果:经座谈研讨,应急预案在内外部上下衔接紧密。

  6.1评估内容: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急处置总结报告、监督检查、体系审核及投诉举报方面的文件资料,初步梳理归纳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评估结果: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6.2评估内容:座谈研讨,就资料分析得出的情况,与办公室、生产、安全及相关业务部门、基层单位人员沟通交流,评估确认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评估结果:经座谈研讨,预案编制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切合本矿实际,适用性强。

  7.1评估内容:查阅其他有可能影响应急预案适用性因素的文件资料,对照评估应急预案中的不符合项。

  7.2评估内容:依据资料分析的情况,采取人员访谈、现场审核、推演论证的方式进一步评估确认有关问题。

  评估结果:预案编制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1、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要求,有关规定的各项要素,内容完整。

  2、该预案对本公司的危险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实际情况,且预案与危险辨析结果能较好的结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内容较为科学合理,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4、按预案要求组织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对本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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