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05 11:28:29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汇总[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汇总[15篇]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近年来,有了再就业资金的支持,使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及时得到各项优惠政策的扶持,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为使再就业资金更好的发挥作用和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劳社发[20xx]12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对20xx、11年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资金筹集和使用基本情况

  1、20xx年度结余***万元。

  2、20xx年收到财政拔入就业资金**万元。共计支出就业再就业资金**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万元,补贴人数为**人;职业培训补贴***万元,补贴人数为人;职业介绍补贴万元,补贴人数为人;公益性岗位补贴万元,补贴人数为人;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万元;基本生活保障万元。年底滚存结余万元。

  二、20xx年资金运转情况

  11年就业资金支付预算情况:

  1、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支出:人,每人每月元,预计支出万元,

  2、社保补贴支出合计4万元(其中:(1)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预计支出万元。(2)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领取社保补贴人数平均人,预计支出万元)。

  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预计支出万元;

  4、职业介绍补贴人,预计支出万元;

  5、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预计支出0万元。2年预计需要再就业资金万元。

  三、就业资金支出分析

  (一)就业资金支出呈现上升趋势

  近几年,国家促进再就业政策日益完善,各项支出也逐渐增大。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政策的陆续出台及政策面的放宽,比如:20xx年出台的促进再就业政策增加了农民工培训补贴,并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范围,致使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大范围增加,特别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数增加。比如:社保补贴支出万元,占支出总数的%。

  (二)资金支出增长全部为政策性增资

  促进再就业工作从年以来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要,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年国务院制定了第二轮促进再就业政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出台给资金支出增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较以前宽广很多,比如,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及培训补贴。二是就业政策帮扶力度加大,比如,社保补贴政策相对放宽。近几年,国家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老三化”和“新三化”建设标准实施,我县也加快了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的办公设备,配送了电脑、打印机及以小型复印机等办公设施。

  四、自查工作的情况

  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劳社发[20]号)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和时间,按文件要求从年起检查就业资金每一笔的支付方向,并对照相应文件规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金额标准以及原始材料归档管理。经过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检查核实,就业资金使用都是根据文件规定的范围、标准,并且都向财政部门申请,审核、批准后拔入就业资金支出专户才列支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分析原因如下:

  1、原始材料存保不全。有的原件随培训材料存保,有的申请材料随财务原始材料保存。原因是在做材料时没有按一式多份的要求制作。没有收全所需材料,有的学员差身份证复习件,有的差失业证明材料等。

  2、培训材料不够全,有的学员的没有留电话号码,有的留下的住址不全。原因是有的学员没有联系电话,有的学员在填表时不够认真,导致电话号码和住址不全的现象。

  3、存在部分失业人员的培训材料丢失现象。由于当时没有档案柜,培训材料没有专人保管,整理保管不规范,年失业人员的培训材料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材料和职介材料也曾几经搬移。年购买档案柜后,经整理发现年的部分材料不完整,后将不合格的培训材料进行过补齐,但至今仍有部分失业人员的培训材料无法补齐。

  五、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的`做法及建议

  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就业再就业若干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列支手续齐全、程序规范,明确并公开各项就业资金的审核拨付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就业资金,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骗取就业资金,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随着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新政策的出台,就业资金的支出金额逐渐增大,对资金管理和监管工作是保证资金安全运转的重要环节。我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管理就业资金, 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督,加大检查力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制止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建议今后在加强源头控制的同时,建立再就业资金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设立专项检查经费,定期对就业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并对接受转拨或下达就业资金的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对就业资金的账务处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虚报骗取、挤占挪用就业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价值,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我局根据黔粮计财[20xx]110号文《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于5月底安排全市粮食企业对各项目资金收支使用进行自查,并由局纪委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有灾后重建项目的企业采取抽查、开会、电话查询和上报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抽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省级扶持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105万元。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80万,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彩票公积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现将我县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宫用于开展各类活动经费32万元

  (包括活动耗材,学生专用材料,办公、培训、会议、聘请专家讲课、聘用人员工资等);用于能力提升,改造维修场馆及设备经费15万元,用于添置科技教室25万元、添置陶艺工艺教室装备8万元。总计投入80万元。另新的'场馆要装修个配套各功能室预计将投入资金60万元,将申请县财政支持。

  二、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元使用情况

  1、20xx年张村中学少年宫报刊杂志订阅:11064元

  2、文体器材采购:16059元

  3、宣传牌、制度牌:3500元

  4、教育电脑软件:3980元

  5、少年宫演出健美操和少数民族服装:4716元

  6、纸张笔墨及办公用品:4486元

  7、聘请音乐、舞蹈等辅导老师补助6195元

  三、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元使用情况

  (一)、器材采购:

  1、德育类:35000元

  2、艺术类:55705元

  3、体育类:28920元

  4、其他器材类:23100元

  合计:142725元(此项正在招投标中)

  (二)、房屋修缮:

  1、墙壁粉刷:1345平方米,8600元

  2、防盗门11扇,6600元

  3、铺设地板砖:467.5平方米,42075元 。

  以上资金共计105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严格按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分别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文明办设立专户,所有经费全部进入专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支出实行申请、审批、报账制,所有经费全部接受纪检、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不错花一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环境,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提高了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我县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20xx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

  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

  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

  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

  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

  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

  通过项目实施:

  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5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6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7

  为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受灾群众精准受益,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泾减灾办〔20xx〕2号)文件精神,黄村镇镇扎实开展20xx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救灾资金使用合理

  我镇汛期、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救灾资金的发放、使用都按照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规范的发放程序进行。

  2、救灾资金账目清楚

  经过我镇对20xx年来所有救灾资金的账目进行自查核对后,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短缺和流失的现象。

  3、救灾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健全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我镇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流程进行,在发放过程中,我们把救灾资金的发放列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并及时在村、镇两级进行同步公示,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

  二、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20xx年来我镇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资金共计61万元,分别为:《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6号)下拨我镇13。4万元资金(其中:受灾户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转移人口需救助资金4万元、倒塌房屋重建补助资金4万元、严重损房维修补助资金0。4万元、其中倒损房屋重建维修补助资金4。4万元已退回)、《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103号)下拨我镇17。4万元资金(其中生活救助资金16万元,受灾严重损坏房屋维修补助资金1。4万元)、《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5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14万、《关于下拨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泾应急〔20xx〕6号)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5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下发的文件未采用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存在一定的不规范。

  二是救灾资金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资金时标准还不够准确具体。

  四、自纠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救灾资金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8

  【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关于《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xx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xx年征收1045万元、20xx年征收1439万元、20xx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放水养鱼”的现象发生。20xx年,根据县政府第8 次常务会议研究精神,县计生领导组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金人口组[20xx]19号),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征收人员专业化、征收程序系统化、征收工作经常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意见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机关依法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代征代缴(各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社会抚养费的职能;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征收程序。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送达征收决定书、实施征收、结案归档等环节做了规范性要求。在立案环节,由违法生育当事人一方的常住地乡镇代征站

  予以立案;在调查取证环节,由不少于2人的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在告知环节,代征单位必须以征收机关的名义书面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在作出征收决定环节,代征单位负责人必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以征收机关名义作出征收决定;在送达环节,代征单位必须在7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实施征收环节,社会抚养费必须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实行分期缴纳。

  (二)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县人口计生委和县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后下发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金人口委[20xx]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当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全县违规生育对象规定了最低征收标准。二是金人口委[20xx]45号《关于印发金寨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法书面发出文字通知。三是金人口组[20xx]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根据县统计局提供的各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分乡镇确定相对统一的征收标准(下限)并向社会公布。三是金人口组[20xx]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乡镇之间征收数额差距较大、首次征收数额较低、随意性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减少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随意性,维护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的严肃性。

  (三)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一是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缴办法。乡镇财政所从县财政局统一领取《安徽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乡镇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确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及时将代征代缴款缴至当地农村信用社,存于县财政非税资金专户,并按月到县人口计生委进行核销。县里统一要求各乡镇必须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征收合同违约金,更不得将应征社会抚养费计算成合同违约金加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执(代)收单位应当在收到社会抚养费、滞纳金3日内将收取的资金全额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县非税局及时将资金划入国库。二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求,20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财政按40%的'比例集中部分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县乡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服务网络业务建设、技术服务和节育对象补助、宣传教育培训、举报人奖金、办案业务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补助村级计生基础建设和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奖励等支出。集中部分由县人口计生委依据乡镇人口规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和年度人口目标责任制考评成绩等因素,

  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分乡镇使用分配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于次年一次性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

  (四)建立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从20xx年8月开始,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有关执法文书的起草、上报、制作、送达及代收代缴工作。代征站人员从乡镇行政机关和计生办、财政所、农经站等单位抽调3-7人组成,一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保持相对稳定,并依法取得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站长。县人口计生委通过多种形式对代征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县计划生育队伍中已有217人取得了执法资格,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持证上岗。

  (五)加大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为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收对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正面效应,我县认真贯彻省高院、省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3号),针对一些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典型户,积极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0xx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强制执行198户,执行标的额352万元, 强制执行到位率达90%以上。

  (六)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政策宣传。去年以来,结合会议、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共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管知识培训8 次,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为广大计生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培训内容,同时还从省计生宣教中心购了大量宣传挂图,印制了宣传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着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及公众参与水平,引导违法生育当事人自觉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

  二、存在问题

  第一,人口和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局限。一是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导致现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难以完成每年数百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调查、取证、收缴工作;二是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双方收入难核实,并且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如当事人不配合就更难以调查取证,征收难度很大;三是执法工作成本高。由于社会抚养费绝大多数案件需要上门催缴,有的还需要多次上门,对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大山区来说更增加了执法成本;四是基层干部征收积极性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乡镇对政策外生育放任自流现象的发生,但也由于“失去了

  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减退;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到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社会抚养费,以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四是一部分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无缴纳能力。

  第三,对当事人不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部分工作人员在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能用,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已经不再有效,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抚育费的征收。

  第四,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缺乏监管机制。县直相关单位缺乏对乡镇社会抚养费使用方面监督和管理,乡镇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首先是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生育,使广大育龄群众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宣传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以及计生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宣传新时期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征收任务,切实加强监察、公安、法院、计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逐步形成社会扶养费征收齐抓共管新局面。

  三是严格要求,依法征收。坚持做到严格征收对象和范围,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是强化措施,确保效果。一是摸清大龄青年婚育情况及时掌握婚育信息。二是鼓励举报、强化监督。畅通县、乡(镇)、村(居)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违法生育对象、违法征收行为,对举报违法生育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三是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使用办法规定,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加强使用监管,加大考评权重,加大奖惩力度。严格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奖扶,真正实现从控制多生

  向引导少生、从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的方面转化,逐步使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9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督查的通知》(呼民政发【xx】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我局下发了文件,印发了表格,并在各苏木、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帐目、查手续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xx年冬季以来的救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xx年冬季以来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一)救灾款的收入情况

  xx年冬季以来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万元。其中:呼财社[xx]号拨

  xx年冬令款万元,呼财社[xx]2号拨xx年春荒款万元;市本级救灾xx年冬令和xx年春荒配套资金万元。

  (二)救灾款的支付情况

  全市财政共计下拨救灾资金2200万元,具体情况:万元。市社会福利厂100万元用于加工救灾衣被。另,市财政直拨400万元(永和100万元、吉县3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部分用于7月份风雹、洪涝灾灾民生活救助。

  二、救灾款的使用管理情况

  我旗所辖7苏木、镇xx年冬季以来救灾资金全部及时下拨各苏木镇,用于灾民救助。在救灾款的使用上,我们以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为重点,采取发放现金、面粉、衣被等形式,使灾民得到及时救助,采取保障了灾民越冬所需。在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过程中: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始终坚持"户报、嘎查评、苏木审、旗定"和"以户计灾,以户救灾,民主公开"的原则。基层发放救灾款时,不论是发放现金还是实物,都将数额公开。

  二是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被救助对象普遍使用了《灾民救助卡》。

  三是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救灾款是用于安排灾民生活的专项款、救急款,是灾民的救命钱。为了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各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兑现落实到灾民手中,做到不拖、不欠、不截留、不挪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对灾民的受灾程度、受灾人数、自救能力等底数掌握还不够准确细致,因此在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方面,措施还不够十分有力。

  二是救灾款物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款物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即什么程度的灾害应该发放多少救灾款粮才能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没有相应的标准,盲目性、随意性较大。

  三是个别苏木镇市灾民救助卡的发放、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是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将灾民救助与特困救助混淆,填写日期和发放人不具体,担心灾民无休止的持卡要求救助。

  四是旗局救灾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兼职过多、业务生疏给救灾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建议市局定期对救灾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0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xx]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1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2

  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我公司于20xx年10月5日至10月10日,安全环保部门对各部门、分厂的劳保用品台账和使用情况、制度、标准、领用规范等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劳保标准的制定:

  劳保标准根据各分厂员工的岗位性质和环境条件而定。制定过程经过了多次修改,形成最终的标准,标准细化到各个岗位,在月度例会上,员工对劳保提出的问题,综合部都一一进行核实,进而对劳保发放标准进行修订。综合部及生技部定期到岗位上检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并召开劳保专题讨论会,要求各岗位有代表性的员工参加会议,提出建议。

  二、劳保领用制度的制定:

  劳保制度是由综合管理部和生技部在20xx年共同制定。并要求严格按照领用程序领用。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通过培训和考试后,给予发放劳保用品,并建立个人劳保用品台账。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在劳保本进行登记方可领用。

  三、工作服、劳保鞋的领用规范。

  工作服发放每年3月申报夏装,于5月份发放。每年9月份申报秋装,11月份发放。工作服的数量和材质,根据岗位员工的工作性质制定。无论是机修岗位、锅炉岗位和普通的操作工,都是汗流浃背。许多员工的工作服都是缝缝补补,有些粘上油渍,很难洗掉。所以我公司向集团申请,岗位新员工首次领取时为:两套夏装、两套秋装。之后都是每年夏装一套、秋装一套。劳保鞋除去出炉工和机修工外,每人每年一双劳保鞋。即使是这样,许多员工反应劳保鞋穿不到一年,就损坏了。

  四、劳保用品的规范使用和穿戴情况:

  新进厂员工我们都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针对劳保用品,有专门的值长进行培训,如何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带、上岗人员必须要穿戴的劳保防护用品等。每天都会有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巡查,对在工作期间不穿戴劳保用品的人员给予处罚、警告。并请劳保用品代理技术员进行一次劳保用品使用维护的基本知识,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如何穿戴维护劳保用品,爱惜劳保用品。

  五、劳保用品的'采购领用程序。

  劳保用品根据库存和生产需求上报计划,通过OA至综合部,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抄送商务部,按时购买。商务部采购的劳保用品,由仓管监督质量后方可入库,各部门、分厂每月通过OA审批后统一领用发放,并每月上交领用签字单。

  六、特殊申请的劳保用品

  对于提出特殊申请的,也就是计划外的,要经过领导审批后,方可签字领用。

  七、劳保台账制度

  我公司建立的劳保台账较多,月度劳保台账汇总表,部门、分厂劳保台账签字单,计划外劳保领用签字台账,新员工入厂工作服领用台账,每次领用劳保都要拿劳保本进行登记,避免重复领用。

  八、劳保用品使用资金及人均费用。

  20xx年劳保采购总额为2775116元,在厂职工约83人,年人均费用为2460元。20xx年1月至9月,所有劳保用品资金共2183882

  十、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许多的问题,员工也提出许多建议。现将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1、全厂员工普遍反应口罩和手套质量较差,手套刚用两天就损坏。对此,综合部和商务部也多次进行协商解决,劳保资金存在一定的限制。但是不管物价多高,我们都要考虑一线生产员工的工作需要。

  2、对于职业健康方面,厂部领导非常重视,计划在11月之前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

  以上几点问题,比如质量的问题我们都在和商务部进行沟通,希望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在劳保发放的标准上,员工也普遍提出口罩手套的数量不够用。所以我们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劳保发放的标准进行开会讨论,并严格把好质量关。真正做到想员工之所想,让员工能够踏实工作。也希望集团总部能支持我们的工作,让锦江的每一位员工都能感受到集团公司的关怀和鼓励,为锦江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3

  为了保证我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有计划、合理地使用我校的公共资金,我校将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支出,使我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校的发展。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如下:

  第一,提高认识,设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学期,我校认真执行了高等教育部门关于经费使用的规定,充分认识到合理使用每个学生公用经费的重要性。这次检查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成员有田、、陶有才、。

  二、自查情况

  1、基本情况:我校教职工8人,5个班,学生79人。

  2、预算编制的开发和管理:

  学校财务人员要参与中央对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预算学校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各项支出,详细做好各项收支日记,专款专用,对口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

  3、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是:

  (1)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学校所有经费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领导,不存在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的现象。

  (2)认真执行报销制度,努力规范资金使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所有报销发票应手续齐全,每张发票应标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见证人签字,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

  (3)学校内所有物品由学校老师轮流购买,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不得参与。

  (4)任何较大的学校采购都必须经过学校教师民主会议讨论决定后才能实施。

  (5)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中心校相关文件执行。

  (6)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等物品需要购置,需经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决定后,方可追加购置。

  (7)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由校审组每月核定公布一次。

  (8)在保证办公经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存在的问题

  在公款使用中,所购商品向业主索要发票时,业主因数量少、金额小,不愿意开具正式发票。有的业主没有官方发票,只有个别业主给收据,甚至有的业主连书面文件都没有。比如他们从农民那里买扫帚和扫帚,农民不会写字,给公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三、未来计划

  疯癫过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领导,认真把关,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办实事。在公共资金的使用上,要力求统筹规划,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教育。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4

  为加强我县环保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环保〔20xx〕144号文件要求,我县对20xx年以来环保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环保专项资金有关情况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7万元,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4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4万元,每个生态村补助资金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8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13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二、20xx年环保专项资金有关情况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6万元, 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2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2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3家养殖由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8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3.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我县有2个乡镇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6万元,每个乡镇3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的编制、环境治理、绿化等工作。

  总之,我县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上能够严格执行《XX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但是,还存在资金兑付不太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改进,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5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xx]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专项资金:

  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xx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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