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范本精选【1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协议书范本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1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如果合作中途合伙项目需要扩展丶修改丶此类需双方同意方可进行。
第五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2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合伙人(丁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关系解除。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
四名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所占合伙人股份各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均须承担合伙期间的分工。
1、 盈余分配:按照出资所占股份的比例各占____为依据,按每位合伙人____%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则:自________开业之日起,半年内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运行后,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则为核算后的纯利润中的50%作为继续运营费储备,剩余50%作为分配额度。
3、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 15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过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2、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3、合伙人定期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商议月度销售、财务数据、运营、库存等事宜,各合伙人须参加。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因合伙人个人原因,需解除合伙关系,按照入伙约定,应按入伙股份比例 退还出资金额。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丁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学校食堂经营管理,____________学校内。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学生食堂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 入股金额及股份比例:入股金额由甲方全额出资,甲方占有___%的股份,市场信息由乙方负责,乙方占有___%的股份。
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摊盈利和亏损。
第五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股份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禁止行为: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和第三方进行____________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第七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________工商所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等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依照《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____县________镇工商所院内
二、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方式
三、工程范围:
工商所院内的办公楼的拆除
四、工程内容:
对旧办公楼的房屋拆除及负责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
开工时间:20________年12月________日,20________年12月________日完工。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指定施工场地范围,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测量配合及技术指导,但不因此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施工。
2、甲方负责做好与当地政府、村民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工作。
3、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4、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场地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给乙方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2、乙方保证连续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作业安全,因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计量与支付
1、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旧材料归施工方,此报价含税,包干价格为________元,已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包括作业全过程的工、料、机费,施工用材料(机械)倒运费等与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是支付合同工程项目(工序)按技术交底施工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其缺陷修复及一切辅助工作所需的全部酬金的综合单价(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对于本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均视为已包含在表中相应内容之中,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的价格浮动或政策性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2、合同签订生效后,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技术部门验收,甲方一次性结清合同价款。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4、本合同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6
甲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丙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至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2)、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3)、伙人 :出资人民币 ( )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 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7
案情介绍
原告:王维和。
被告:云南东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陆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术进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公司)。
原告王维和的诉讼请求是:
1、解除原告与两被告三方签订的共同投资《协议书》;
2、责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公司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
3、两被告返还原告的2294万余元资产和赔偿损失;
4、确认两被告非法炮制的有关侵占原告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文书和实施的行为为无效的法律文书和行为;
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下为一审法院确认的事实: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记成立,王维和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王维和及玉溪市莲池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莲池公司),注册资金为20xx万元,王维和出资占55%,莲池公司出资占45%.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成立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维和公司投资2100万元。同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另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东陆公司投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投资2400万元,王维和投资2100万元。
1997年8月20日,东陆公司法定代表人郑
在春持8月19日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依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三方重新投资原维和公司”的《协议书》,以维和公司董事长的名义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请维和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红塔审计中心玉溪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维和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的《资本金核验证明书》。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据变更申请及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对维和公司部分事项进行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在春,注册资金为7500万元,股东变更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及王维和,其中东陆公司出资3000万元,技术开发公司出资2400万元,王维和出资2100万元。1997年12月21日,两被告召开会议,作出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称原维和公司股本金为零,不再享有股东权益。
在被告据以进行维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一系列法律文书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这两份材料上的“王维和”签名是参会人员蒲新民所写,没有证据证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维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材料,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前两页(内容部分)与尾页(无正文,签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没有王维和的签名,两被告在庭审中认可该决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维和公司的经营运作中,既有民事行为,也有行政行为。在本案中,法院仅就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有关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不在本案审查范围。该院认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分别违反了《公司法》第75条和第39条,因而无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的内容不能视为王维和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效。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这两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确认为王维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31条),因而无效。该院还认为,根据《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其请求两被告返还资产和赔偿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为:1997年7月25日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及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王维和签订的《协议书》,1997年8月19日《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及维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1997年9月25日的维和公司《董事会决议(1997)1号》及维和公司第二次股东会议记录,1997年12月21日维和公司《董事会暨股东会决议》,均无效。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由王维和承担30%,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共同承担70%.
评析
本案的诸多法律问题是值得探讨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有四个:
1、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与维和公司之间的'共同投资关系,即联营问题;
2、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王维和、莲池公司之间的股东地位问题;
3、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
4、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的侵权问题。
一审法院对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问题不予审理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然而,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变更维和公司董事长的行为是不是行政行为?东陆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对维和公司的变更申请是不是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能否对变更公司董事长的行为及提出变更申请的行为其合法性进行判定?
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原告王维和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本案中无权以财产所有权争议主张权利,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如果一审认定的事实是确切的,王维和由原来占股权55%的大股东变为占股权28%的小股东,莲池公司的股东权利则变为零,其股东权利已受到了极大的侵害,而这一侵权行为主要是由两被告实施的,那么王维和及莲池公司能否对股东权利被侵害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案件时是否应对这一侵权行为进行审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原、被告的股东地位进行判定?
三、在现实的经济纠纷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经济纠纷中,往往既有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按照现行的审判制度,经济案件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无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则要另行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这样一来,一桩经济纠纷就必须经过两次甚至三次诉讼才能解决问题,这显然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机关应当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来,比如,制定特别的“经济诉讼法”,在审理经济案件时赋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或者,在审理涉及行政行为的经济案件时,由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联合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别合议庭,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问题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等等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车辆,因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现双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伙,达成如下解除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经营情况
1、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大货车自 年 月 日起,合伙经营车辆为川E28215号牌;
2、合伙总投资8.8万元,甲乙双方各投资4.4万元;合伙期间车辆由合伙人陈正平驾驶;合伙车辆挂靠四川省泸州市建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由该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了强制险、商业险;
3、合伙期间为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解除效益
1、本协议签订之日由甲方支付现金 元(大写 元)给乙方,川E28215号牌大货车归甲方所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辆无论是否存在车辆损害均与乙方无关;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行经营川E28215号牌大货车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3、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经营E28215号牌大货车期
间的所有债权债务、所有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4、自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未履行合同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及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的纠纷由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解除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解除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9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发送短信,具体条件如下:
1、方式:短信点对点发送。
2、数量:_______条。
3、费用:_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4、具体发送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5、短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短信发送完毕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短信发送的截屏报告以及足额正式发票,甲方将于收到短信发送的截屏报告及足额发票后_____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短信发送费用。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乙方上述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在甲方付款前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未变更,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足额正式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短信内容交于乙方;在乙方实际发送短信前,甲方有权随时调整短信内容。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相对方商业资料仅可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或向第三方及公众泄露(法律法规或司法裁判机关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须确保短信发送到达率在95%以上,不足部分由乙方免费补齐(甲方可根据乙方发送的短信号进行抽查),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4、乙方发送短信时可由甲方人员于现场监控,发送号码中允许甲方穿插指定电话号码以方便对短信数量及内容准确度进行监控。
5、乙方免费提供短信群发相应的本地手机号码数据库,通过相应的条件(如:区域、手机品牌、客户级别、年龄、性别、高端会员俱乐部等条件)筛选出手机号码,并按甲方提供的内容进行发送。
6、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提供的短信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短信发送费用,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7、乙方应提供短信发送通道,并保证发送通道的畅通及正常运行,且不得中途中断短信发送,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发送通道中断,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采取准确、适当的维护和补救措施。
8、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短信内容及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在短信发送前3天向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供有关依据。否则,则视为甲方的短信内容和表现形式已通过乙方审查,乙方应保证按时发送。
9、若甲方发布的短信内容需通过审批的,则由乙方负责报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乙方审查通过或报批通过后发送的短信内容,若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等事由而产生的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提供的短信内容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11、乙方保证具备经营本协议业务的资质,发送信息的渠道和方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行业规范,短信发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发送短信的,甲方可选择按每逾期一天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的违约金,或选择直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金。
2、乙方短信发送的数量、质量达不到本协议或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予支付短信发送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发送,因此造成发送日期延迟的,乙方根据延迟天数按合同总额每天5%的比率向甲方计付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短信费用中予以抵扣。
第五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令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协议(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第六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乙方联系地址
乙方联系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含仲裁、法院等裁判机关需送达的有关法律文件)按该地址寄发后三日即视为送达乙方。
乙方联系地址只能通过书面通知甲方的形式变更,并且,自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该变更方为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文件送达延误或不能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10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能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能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能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好多,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能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能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解决或不能解决;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能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
技术研发、商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高技术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节能减排、环保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培训。从事企业管理科技、商务科技、技术科技、展览展示,从事经营工艺礼品、电脑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销售。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新能源领域、节能减排、环保的技术进步,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个,分别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_万元。
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母公司持有知识产权,在以后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时,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并可以控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各方认可,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各方股比即各方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
如因股东出资有困难,可向其他股东进行个人借款,应在一年内归还,利息双方约定,在同期国家银行贷款利息2倍计算,并履行借款手续。各股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帮助其他股东筹集资金。公司借个人资金,按国家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计算,限期归还。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运作中,支出资金__________万元,计入公司开办费用;待融资成功或公司盈利后,再进行给付。
第六条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王旭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在以后的扩股或引入投资方时,保证原始股东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4、如有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股东讨论决定,成立董事会,选举_____任董事长;_____为董事,兼任首席技术官;_____为监事。_____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经股东讨论,选举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可连选连任。从第二次选举后的任期为每任*年,如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误等可经董事会讨论随时罢免。
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为了使公司快速增长,_____公司将与_____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由双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产生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保证补足注册金;
二、补足前期各方为公司支付的费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资;
四、留足企业发展基金;
五、分红。
第十五条各股东按股比预先交付总计__________万元,作为租房、注册公司费用、购置办公用品等的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建立账户。
为加快注册进度,可由股东甲方先垫付部分资金作为成立公司的租房、购置办公用品、注册等费用,在股东协议签字一周内各方交齐开办费用。
第十六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__________委托人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如有不同意见,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12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丙(姓名),男(女),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xx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乙: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
丙: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范本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合伙企业由___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___个,法人合伙人___个,其他组织合伙人___个。(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___住所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___年__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___出资额___比例___出资方式___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每___年结算一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委托___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五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七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八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我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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