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时间:2024-07-12 12:32:58 教师 我要投稿

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科学量化、全面考核、择优推荐,使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更趋合理、准确、科学,现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黑人发[xxxx]71号)及《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试行)。

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量化要素

  (一)学历资历;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教育工作;

  (四)教学工作;

  (五)教育教学研究。

  二、量化评审细则

  (一)学历资历

  1.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每一年按0.5分计算。

  2.工龄。工龄每一年按0.5分计算。

  3.学历。

  高中教师(或进修学校教师):

  学历是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5分,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4.5分,无学士学位的4分,函授本科有学士学位的3.5分,无学士学位的3分。

  初中教师:

  学历是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含在职进修)5分,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含函授)4.5分,无学士学位的4分;学历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的3.5分;函授专科的.3分。

  小学教师:

  学历是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含函授)5分;大学专科毕业的(含函授)4.5分;学历是全日制中专毕业的4分;函授中专的3.5分。

  (二)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1.年度考核。晋升高级按近五年教师工作考核结果累计计算,晋升中级按近三年教师工作考核结果累计计算,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计5分,合格等次计3分。

  2.综合表彰。以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为准,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省、市、县、乡级、校级奖励的,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1分、0.5分,各类奖励可累计加分。

  (三)教育工作

  1.教育管理

  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任现职以来,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每任职一年计1分,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任职一年计0.8分。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兼课或兼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参评。兼职人员可累计加分。

  2.教育实绩

  ①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所任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的,县级以上奖励的2分,校级奖励的1分。主题班(团、队)会观摩活动,每次县级以上奖励的2分,校级1分。

  ②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乡级每人次0.1分,县(区)级每人次0.5分,市级每人次1分,省级及以上每人次1.5分。同一学生参加同种竞赛,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加至5分。

  ③学校组织参加县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大型体育比赛、团体操、美术展等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其教练、指挥、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县级分别加3、2、1分,市级以上分别加5、3、2分。最高加至5分。

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2

  为了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形成尊师守纪、文明向上、争创优秀的班集体,为调动班级管理的积极性、责任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量化评比细则。

  一、上学与放学

  1、坐校车要按时到上落点乘车,迟到每人扣1分;

  2、车上要听指挥,守纪律(头不许伸出窗外,不许乱扔垃圾在车上,不许打斗、大声喧哗)违者每生扣2分;

  3、学生要按时到校,迟到、早退每生扣1分(校车未按时到校除外,跟老师请假者除外)

  4、有病有事要向班主任书面请假,无故旷课每生扣3分;

  5、不按要求排队放学的班级扣5分,个别学生不排队的每生扣1分;

  6、学生在校车上不许吃零食,违者每生扣1分;

  7、乘车排队,不守纪律每生扣1分。

  二、课堂纪律

  1、课堂上学生无理顶撞老师,每人次扣班内量化分2分;

  2、上课认真听讲,遵守纪律,无吵闹现象,不做与该课堂无关的事。违者每生扣1分;

  三、课间活动

  1、课间要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不准追逐打闹及做有危险的游戏,不要随意上下窜楼层,在楼层或楼梯上追逐打闹每人扣1分;

  2、打架,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骂人每人次扣1分。

  3、攀爬栏杆、树木、门窗或楼梯扶手的每人次扣2分;

  4、擅自玩弄学校电器设备者,破坏学校公共财物及乱扔乱画者扣2分/人,在墙壁或公物上乱写乱画者2分/人。

  四、卫生工作

  1、卫生区未打扫扣5分,虽打扫但未清理垃圾或不彻底的扣1分;

  2、教室内清洁区有纸屑、杂物的每班扣1分;

  3、教室内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讲台前除粉笔沫外有其它杂物的每班扣扣1分;

  4、教室内课桌椅(凳)混乱扣1分;

  5、打扫卫生后未清倒垃圾桶的.班级每次口2分;

  6、按照学校要求包干区每天早、中、晚三次保洁未做到的班级每次扣2分;

  7、每周班级卫生总评分被扣超过20分,所超出的分数直接扣班主任的学期末量化考核分;

  五、

  A:

  1、升旗与两操全体学生都要参加,无故缺席者每生扣1分;

  2、要做到“静、快、齐”,个别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扣1分;

  3、每周一三五学生要穿校服,违者每生扣1分;

  4、凡是各班必须亮出标识,违者每次扣班级考核分3分。

  B:

  1、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1分。(病假除外)

  2、集体活动扰乱公共秩序每人次扣2分。

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3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的内容和量分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总分25分)

  根据《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中“政治思想品德”部分的评价结果。

  2、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规定学历或合格学历,同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能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的任务。本学年内至少开过一次公开课或讲座。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开课或讲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公开课或讲座二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开始加分,校级每次加0.5分,镇级每次加0.8分,市级每次加1分,地级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

  ②z市级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获z市级一等奖以上加2分,z市级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镇级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三等奖0.2;单项比武获奖按1/2标准计分。校教师基本功五项全能比武获全能奖加1分,获全能优胜奖加0.2分,单项一等奖加0.2分,(说明:五项全能此项最多加1分,综合和单项只能选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可累加)。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10分。

  4、履行职责考核(总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担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学科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负有培养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至少有培养指导一名教师(含实习生)。

  达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级集体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③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及以上领导完成岗位职责的加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25分。

  5、工作成绩考核(总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及组织教改实验活动,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其担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课题立项,市级加1分,地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级加4分;课题结题,市级加1.5分,地级加2分,省级加2.5分,全国级加4.5分,优秀结题再加一分。参与者四分之一计分,参与多项的只计其中两项。(最高加5分)

  ②自制课件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3、0.1,地级以上加倍记分。以证书等为据,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计分。(最高加2分)

  ③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根据取得成绩多少加分。凭评奖机关或单位(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公布的辅导师文件依据或证书分别记分(非教育部门评奖的按1/3记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地、县级获一等奖分别记5分、3分、2分、1分;获二等奖的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三等奖的分别记2分、1分、0.5分、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0.2、0.1分。获奖团体奖的加倍计分(计团体奖后,团体奖中的个人奖不再重复计分),班主任等支持有关教师辅导本班学生出成绩的,可按1/4计分。(最高加5分)

  ④论文,有获奖、发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镇级分别加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1.5、1、0.5分,地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3、2、1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4、3、2分;国家级获奖加6分;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加3分,地级发表加2分,县级发表加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按最高一项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得该奖项的80%,第二作者得该奖项的60%,第三作者得该奖项的30%。省级交流记2分,地市级交流1.5分,县市级交流1分,乡镇级交流0.5分。科研成果获奖,按论文获奖的1.5倍计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30分。

  二、计分办法

  1、以上量化考核五个要素得分按70%计入总分。

  2、参与评优教师向全体教师述职,全体教师对参与评优教师进行推荐打分,群众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3、考核小组对评优教师推荐打分,考核小组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是: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和带头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核量化得分90分及以上。

  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正确贯彻执行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差错。考核量化得分70分至89分(含70分)。

  ①当年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当年应交流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差错。考核量化得分60分至69分(含6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基本合格等次。

  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及以上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工作中有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的;

  ⑤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教学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比较严重违犯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后果的。考核量化得分在59分及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不合格的;

  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

  ④上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学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⑤当年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⑥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错误性质较严重的;

  ⑦当年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三)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1、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经单位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四)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对无违法违纪的,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确定等次;

  2、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工作程序

  1、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学校考核组名单,通过本《细则》。

  2、组织教师填写年度考核,提供必要证明,并作自我量分。

  3、参与评优教师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群众推荐打分和考核小组打分。

  4、分组对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并与被考核人逐一核对。

  5、领导在“组长签名栏”签名后,考核表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6、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布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汇总上报。本次年度考核结果将公示。

  五、基本注意事项

  1、本年度内取得的业绩要在考核表的相应栏目中反映出来才可计分;

  2、本《细则》由学校考核组负责解释。

小学教师量化考核细则4

  一、考核原则

  1.体现身份平等原则。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应当在县市范围内统筹兼顾,不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测算方式,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奖励性绩效部分全部纳入测算范围,剔除校长岗位考核津贴之后,再剔除班主任津贴部分,剩余资金按照人头数平均计算,得出每人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量。在此基础上,按照各学校在编在职人数,平均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开展考核与分配。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打破教师身份的限制,不受工龄、职称等方面影响。个人提取的30%比例绩效工资的数量是不等的,但是在考核中,要坚持统一标准,打破原有身份限制。

  2.体现劳资结合原则。在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中,各学校一定要将考核工作与教师的工作量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成任教课时数,便于开展量化考核,充分体现劳动量与考核分值的正比关系。

  3.体现优劳多得原则。在实施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要兼顾效率优先原则,加大对工作质效的考核,拉开分值比例。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效率优先并不是单纯的追求教学成绩,而是设计教育教学工作各个方面的综合体现,学生学科成绩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还要包括学生的能力发展状况、班级管理工作、教师自身素质建设以及服务学校其他工作等方面。

  4.体现民主公开原则。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和民主原则,从考核标准规则的制定、数据统计、对照积分,到结果公布,都要让教师最大程度地参与其中。要建立起校领导、中层干部以及一线教师共同组成的考核评估小组,体现全体教师的意愿,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所有相关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考核内容

  1.工作容量方面。主要考核教师的任课课时,对语、数、外学科以及音、体、美等技能科进行量化,其中技能科按照比例折算课时数;另外,辅导课、课外活动、早晚自习以及担任班主任和学校干部情况也都折算成课时数,便于对教师整体工作量开展考核评估。在统计出全体教师的课时数之后,得出教师平均工作量,依此为标准进行考核。

  2.工作绩效方面。主要依据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科检测、相关竞赛活动,得出教学绩效评估结果,还要结合教学规范化建设方面和班级管理等工作,重点结合教学常规和学生管理常规等领域开展评价,全面反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方面的效果。

  3.自身建设方面。这一项考核内容主要着眼于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推进教师队伍素质建设方面,将教师继续教育、当年学历教育、教学竞赛等方面作为考核主要内容,以此为切入点,发挥对教师自身素质发展方面的导向引领作用。

  4.服务工作方面。这一项内容主要为考核教师服务于学校其他事务性工作以及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成效,如文明创建、承办现场会与大型活动等,将这一部分也作为整体工作绩效考核的组成内容,进一步凝聚教师工作的合力与战斗力,提升教育教学工作成效。

  三、考核步骤

  1.领导班子研究,适时公布。学校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框架内,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出本校在绩效工资考核方面的实施方案初步方案,作为全校和职代会讨论研究的.蓝本。

  2.成立考核小组,建立组织。在公布草案的基础上,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成员数量一般控制在教职工数量的10-15%左右,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学校领导层、中层干部、一线教师代表、后勤工作人员代表,要体现全面代表的原则。

  3.分块整理数据,汇总对照。在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以及团委(少先队大队部)等职能部门,对照考核方案中规定的内容与标准,进行各种数据的搜集整理工作,提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接收到考核数据之后,严格对照考核办法进行量化积分。

  4.研究核对结果,再次公布。在考核小组进行科学严格的考核量化后,所有考核结果均需考核人双人签字确认,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在规定时间之内接受相关人员的询问与调查工作。一般情况下,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在此期间接受教师的咨询,对于出现的误差进行详细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5.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在全体教师确认无误之后,由学校正式填报相关资料,完善签章手续,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财政部门进行统一审核,由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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