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3 17:01:28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精】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妥善处理“问题账款”,争取时效,维护本公司与营业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系指本公司营业人员于销货过程中所发生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的案件。

  第三条

  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票开立的日起,逾两个月尚未收回,亦未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呈报总经理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该单位应于二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检附有关证据、资料等,依序呈请单位主管查证并签注意见后,转请法务室协助处理。

  第五条

  前条报告书上的基本资料栏,由单位会计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营业人员填写。

  第六条

  法务室应于收到报告书后二日内,与经办人及单位主管会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呈请总经理批示,并即协助经办人处理。

  第七条

  经指示后的`报告书,法务室应即复印一份通知财务部备案,如为尚未开立发票的“问题账款”,则应另复印一份通知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

  经办人填写报告书,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如勾填“其他”时,应在括弧内简略注明原因。

  (三)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接洽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载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本栏空白若不敷填写,可另加白纸填写。

  (四)处理意见栏乃供经办人自己拟具赔偿意见之用,如有需公司协助者,亦请在本栏内填明。

  第九条

  报告书未依前条规定填写者,法务室可退回经办人,请其于收到原报告书二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第十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人未依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请求协助处理者,法务室可不予受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账款”应由经办人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会计员未主动填写报告书的基本资料,或单位主管疏于督促经办人于规定期限内填妥并提出报告书,致经办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时,该单位主管或会计员应连带受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问题账款”处理期间,经办人及其单位主管应与法务室充分合作,必要时,法务室得借阅有关单位的账册、资料,并可请求有关单位主管或人员配合查证,该单位主管或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十三条

  法务室协助营业单位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4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除情况特殊经报请总经理核准延期赔偿者外,财务部应依第十四条的规定,签拟经办人应赔偿的金额及偿付方式,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十四条

  各员销售时,应负责收回全部货款,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50%(所售对象为私人时,经办人员应负赔偿售价或损失的100%)。但收回的票据,若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而不按公司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80%。产品遗失时,经办人应负责赔偿底价100%(以上所称的售价如高于底价时,以底价计算)。上述赔偿应于发生后即行签报,若经办人于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悉数缴回公司,再由公司就其原先赔偿的金额依比例发还。

  第十五条

  本办法各条文中所称“问题账款发生之日”,如为票据未能兑现,系指第一次收回票据的到期日,如为被骗,则为被骗的当日,此外的原因,则为该笔交易发票开立之日起算第60天。

  第十六条

  经核定由经办人先行赔偿的“问题账款”,法务室仍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继续处理。若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通知财务部于追回之日起4天内,依比率一次退还原经办人。

  第十七条

  法务室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报告书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可由经办人先以口头提请法务室处理,但经办人应于次日补具报告书。

  第十八条

  经办人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者,除应负全额赔偿责任外,法务室并可视情节轻重签请惩处。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附表

  问题账款报告书x年xx月xx日

  基本资料栏

  客户名称

  公司地址

  电话

  工厂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洽办人

  开始往来日期

  交易项目

  平均每月交易额

  授信额度

  问题账金额

  经过情况

  (1)发生原因:

  口客户倒闭

  口拖延付款

  口质量不良

  口数量不符

  口客户要求延后付款

  口其他

  ()(2)经过情况:

  处理意见附件

  明细

  核准:

  复核:

  制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建筑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5

  1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假期的审批。

  2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一)物资的验收

  1、 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2、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

  3、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由仓库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部共同进行。

  4、主要物资的入库验收应具备合格证和材质证书。

  5、 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二)物资的保管

  1、 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工作。

  4、做好物资盘点工作,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帐、卡、物、相符。

  (三)物资的发放

  1、物资发放应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认真、准确。

  2、项目部领用消耗材料时,必须持各主管技术员签发的`领料单,注明材料的数量及规格,仓库要按各项目部建立其领用、发放台帐。

  3、出库物资要按照“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先发旧料后发新料,先发零料后发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机具应及时清点入库,做好回收登记。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公司为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进场设备验收

  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2、设备经安全科、项目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3、验收合格产品设备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建立设备台帐。

  二、使用安装

  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2、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科审查,安全科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型钢井架等)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严禁未验收先使用。

  4、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记入安全台帐。

  三、维修保养

  1、设备保养分级:

  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对行走动臂式塔机、型钢井架、人货两用电梯每转场前进行一次;

  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

  3、设备运行管理

  (1)、大型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

  (2)、项目部的.大型设备应建立随机档案,包括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机械交接记录、运行状况记录、运行工时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等,由项目部保存。

  (3)、每班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实际运行时间作为设备运行工时及运行状况记录,累计的运行工时作为设备保养的依据。

  4、维修保养编制和执行

  (1)、年初项目部应制定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机械设备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计划与保养相结合。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委托生产厂者或有资格的厂家进行维修,并对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

  (2)、设备维修保养由项目部自行负责,项目部机修人员具体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进行检验设备技术性能,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不得带病运转,确保操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时应马上责令改正,做好记录,发现严重问题时应停止操作,报项目经理处置。

  (4)、工程竣工后,设备退出工地前应进行一次彻底保养,使设备技术性能尽可能恢复到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部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其维修保养情况,发现机械性能不能达到其技术要求能力,应责令暂停使用。

  四、生产设备配置

  1、经营部在编制标书,工程部编制大型施工组织设计前,参加投标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投入该项目的设备清单,供编制参考。

  2、项目部如需某大型设备而不具备时,可向社会有相应能力的公司租赁。在租赁前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索取设备相关资料。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井架须为型钢井架,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鉴定的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2、井架在搭设和拆除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搭设和拆除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能有效保证搭、拆的顺利进行。

  4、井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签字盖章,挂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架体中各类安全设施必须能灵活使用,如:防护栅、停靠装置、防坠装置,及附墙装置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5、加强井架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有关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为了满足施工现场的机械需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修,以保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进场时,应经上级安全部门或公司设备科、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2、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械台帐,能有效记录各类机械的运转、维修情况。

  3、各项目部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应严格执行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并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和维修记录,发生突然故障时应作紧急抢修,并在维修记录表注明紧急抢修记录。

  4、特殊施工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过培训或不懂施工机械的人员使用和玩弄。

  5、施工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由公司材料设备科或办事处和分公司/项目部机管员和机操人员进行检验,每半年检验一次,合格后做好记录,标识为黄色准用证。机械设备必须定期保养进行检修,由机管员制定保养内容,机修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事后由机管员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大型的机械设备可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修,检验后需有标识,并做好记录。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有对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二)总包单位必须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得发包工程。

  (三)对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的监督检查。

  (四)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蛮干的分包单位,有权勒令停工,并进行有效经济惩罚。

  (五)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分包单位的工伤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分包单位领导一把手是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分包单位领导第一把手是该单位施工生产的指挥者,当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四)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总包单位的不安全生产指令,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与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规定,对入场的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严把新工人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工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做好新工人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6、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7、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8、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9、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11、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项目部)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针对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并做好会议记录入档。

  13、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国家、省和本单位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

  1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施工特点坚持“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思想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心情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或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等等。安全教育要讲究实效,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三是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3、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A、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B、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C、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D、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E、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F、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G、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H、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4、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A、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B、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D、受检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5、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龙门架(井字架)、施工机具、脚手架、“三宝”“四口”的防护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塔吊、外用电梯、打桩机、压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项目,在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作业班组长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公司安全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验收报审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准用证,准用证要悬挂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未经安监站检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通知书和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验资料入档。

  6、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安全处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8、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安排制度巡回检查,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处。

  9、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10、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11、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1、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进,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环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梁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碎石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并且要距离明火10米。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者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电源总分开关以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处理;

  2、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于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用电器的'金属外壳接地或者接零应完好有效;

  3、电箱或者电路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所有电箱门必须保证处于上锁状态,非专业电工严禁开启,每日有专业电工填写巡检记录表并附于电箱门醒目处;

  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类灭火器;

  6、在空间小,地面潮湿等场所施工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低压电,照明器具必须符合规范高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本规定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执行。

  四正文

  1总则

  1.1本规定包括劳动用工、员工管理两个部分,其中劳动用工包括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解职部分。员工管理包括职务任免、工作守则、交卸手续、给假、奖惩、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部分。

  1.2本规定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制定。

  1.3本公司员工的招聘、报到、试用、职务任免、解职、交卸、给

  假、奖惩等事项,除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1.4公司除董事、监事外,自总经理至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岗位、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等序列。

  管理岗位分为:

  经理、副经理

  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科员

  生产岗位分为:

  车间主任

  主管

  班组长

  员工

  技术岗位分为:

  主任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1.5公司除正式员工外,因发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季节性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以聘约或合同为准。

  1.6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及通告、办法。

  2劳动用工

  2.1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均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岗位工作为原则,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的具体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员工招聘制度》。

  2.2解职

  2.2.1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自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免职、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八种。

  2.2.2本公司员工死亡的为自然解职。

  2.2.3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社会统筹保险处发放。

  2.2.4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2.2.5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2.2.5.1员工因患病需长时间治疗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离岗,超出病假、事假规定范围的,经总经理同意,可自请停职(停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停职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和福利费用,各类保险中单位应交部分、个人应交部分全由员工个人负责。

  2.2.5.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三个月者。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2.2.6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自请停职者,停职日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复职者,

  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因病停职者,自停职日起六个月内未能病愈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者,可予复职。

  2.2.7违犯公司规章,经查证属实,由公司做出处理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组)讨论通过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者,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2.8本公司员工离职,除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方能离职。

  3员工管理

  3.1职务任免

  3.1.1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3.1.2职务的派免除按照公司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主管副总如认为部门经理有必要进行任免时,可以书面文件呈请总经理批示;各部门经理如认为本部门主管有必要任(免)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交行政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呈总经理核定。

  3.1.3职务的任免经核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发人事任免决定。

  3.1.4职务的委派经核定,自人员到岗之日起执行新的岗位的工资标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一)、班组兼职工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作学习作规格和新工作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三)、协助班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四)、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1、负责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账款催讨办法等规章制度

  2、应用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规定,记录会计系统的财务活动(应收账款部分)

  3、监督销售人员的货款回收情况,监督应收款项账户及其明细账目余额变化情况

  4、负责分析应收款项账户的数据和交易情况,进行账龄分析工作

  5、关注应收账款的统计表,找出应收账款差异的解决方案

  6、坏账的处理与监督

  7、制定应收账款的'收款策略

  8、做好应收账款的抵借和让售工作

  9、货款回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货款回收工作的考核

  10、协助、支持审计部门的相关工作

  11、协助外部机构对应收账款的审核,应答其质疑,并向其提供有关信息

  12、完成财务部经理交代的其他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内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范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第四条、质量环保部的质量责任

  1、质量环保部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2、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

  3、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4、参加质量计划、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编制和质量问题监督整改、验收。

  5、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项目部开展“三检”工作。

  7、及时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全公司工程质量情况。

  8、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

  9、参加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10、正确做好公司内控评定,负责竣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1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QC小组活动。

  12、对本公司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检查。

  第五条、施工技术处的质量责任

  1、施工技术处是质量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4、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做好施工前准备。

  5、参加直属项目部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

  6、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7、协助公司开展QC小组活动。

  8、管理职工学校开展运行,组织职工全员质量工作培训教育。

  9、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总工程师办公室的质量责任

  1、总工程师办公室是质量管理的重要部门。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措施工作。

  5、负责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上的应用与培训。

  6、对重大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性补救措施。

  7、负责公司QC小组活动。

  8、抓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行使公司全面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公司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

  10、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的组织工作,确保公司通过质量体系的复审和换证工作。

  11、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的宣传和培训,使公司全体人员了解和贯彻公司质量体系和各项管理标准。负责TQM工作落实。

  12、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对体系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和预防,并确保实施到位。

  13、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使质量记录符合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

  14、编制公司年度质量计划和公司长期质量管理计划。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的质量责任。

  1、公司办公室是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职工生活,解决后顾之忧的部门。

  2、合理安排各职能人员,搞好部门协调工作。

  3、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4、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丰富文化生活。

  5、提供后勤服务。

  6、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觉悟。

  7、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

  8、负责机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定工作。

  9、编制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财务处的质量责任。

  1、财务处是提供资金的重要部门。

  2、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做好经济分析。

  4、负责公司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

  5、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福利补贴的发放工作。

  第九条、安全处质量责任

  1、了解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

  2、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应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质量求安全。

  3、根据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正确把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第十条、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的质量责任

  1、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是企业基层质量管理的全面组织者。对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贯彻上级精神,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积极开展质量活动。

  3、制定项目部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因地制宜制订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各项制度、责任制。

  4、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按要求落实设岗。

  5、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优目标达到计划要求。

  6、组织质量大检查,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质量奖罚。

  7、积极推行QC小组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综合考评,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公司对项目部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

  第二条、施工项目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实施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后15天内由项目部会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创优目标,由项目负责人制订创优计划和措施,经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创优计划报公司备案。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对质量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维护质量人员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责、有权。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技术讲座和指导等。

  第六条、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因素和环节,做好控制和协调工作,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第七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八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九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施工时要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后再全面铺开。对分包工程必须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并应督促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和分部的施工交底。

  第十一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四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TQC活动,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集团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第四章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第四条、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

  第五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

  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的,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按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监理公司通知和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开具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同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并加盖公章,重要分部或特殊部位的验收还需有隶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盖章,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六章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环保部审查存档,项目部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环保部,未设项目部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环保部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第七章材料管理

  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

  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

  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第八章回访和质量保修

  第一条、各项目部组织对本单位上年度竣工的单位工程进行回访和顾客满意度的检测、分析、改进,并做好记录,上报公司质量环保部存档。顾客的意见、投诉的处理应作好记录。

  第二条、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派人处理。对顾客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三天内必须进行回访和服务,上门实地察看,并落实必要的人、财、物。

  第三条、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凡属保修期外的工程维修,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顾客商洽,落实维修经费后,由项目部派专人进行修理。

  第九章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质监站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公司应立即向建设集团汇报,并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事故发生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要协助工程部门开展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章奖惩

  第一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xx元。

  3、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5、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二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三条、技术资料和保修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套技术原件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公司存档,如未上交,按每平方米4元计算押金,年终结算时给予预扣,一年结算一次。

  2、每年上交资料截止时间为次年一月十日。

  3、由于项目部原因,若资料不能上交公司存档,押金作罚款处理。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4、竣工工程必须按照公司质量保修制度进行保修,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保修,资料押金、保修金不予返还,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的奖罚

  1、根据公司责任承包书或合同,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5%提取,奖罚按决算总造价计算。

  2、内控评定按观感70%,平时检查30%考虑汇总,按项目的得分分档返回或罚款。

  3、本奖罚单独实施,不包括大检查奖罚和平时罚款。

  第五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六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500元。

  9、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12、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3、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14、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5、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6、多空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17、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8、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9、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20、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21、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22、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23、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24、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25、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26、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27、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28、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29、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30、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1、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2、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33、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4、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6、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38、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39、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40、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41、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2、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4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盖章的罚100元。

  4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45、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46、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

  47、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48、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49、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50、结构承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

  51、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每种罚200元。

  52、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53、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54、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5、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5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7、通风管道无漏光检测,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8、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项目部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五条 “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条 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对不合格的,应当通过“安管人员”所在企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

  对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予证书延续。

  第十一条 “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的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 “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 “安管人员”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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