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受托方):中国XX银行________分行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为了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简化客户的证券投资操作流程、增强客户资金安全性,以及方便客户清算证券交易的资金,乙方委托甲方提供证券保证金清算服务。为了明确双方在委托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的资金清算规则以及银行结算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银行管资金,证券公司管证券”的原则下,就委托代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委托代理内容
第一条乙方授权甲方利用其“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多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进行证券买卖操作、查询相关信息(例如资金状况、证券持仓、委托记录、成交记录和实时行情等)、处理分红事宜以及进行资金结算等。
第二条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乙方授权甲方代理进行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事宜;同时,乙方将负责处理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清算事务。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作为双方的委托方和代理方,就资金清算事项进行协商,并以乙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作为依据。这些数据包括客户成交明细、现金分红和汇总等信息,统称为“清算数据”。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资金清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清算账户
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设银行____________分行
2.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清算数据,当甲方需要向乙方付款时,甲方需要在T+1日上午10时之前将款项划入清算账户。而乙方在向甲方付款时,则需要在T+1日上午10时之前在清算账户上准备足够的款项。甲方会在T+1日上午10时从清算账户上扣除应付款项。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乙方无法在T+1日上午10时之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乙方需要提前通知甲方,并且乙方必须确保在T+1日下午2时之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的金额。
第二部分 甲方责任
第五条负责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开发“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的银行端程序,并进行所需系统硬件配置和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任务。
第六条 为客户提供银行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
第八条申请办理"证券保证金服务"业务时,我们将进行客户的身份审核,以确保所提交的证件信息真实有效。同时,我们代表乙方与客户签署相关的指定交易协议,并定期将乙方所需的客户资料传递给乙方。
第九条 接收客户证券买卖、撤单委托,并把委托实时地传送给乙方。
第十条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我们将提供以下服务:分红派息、资金查询、修改交易密码、暂停/恢复/撤销证券保证金等。同时,我们将实时将与这些服务相关的信息传送给客户。
第十一条 负责管理客户的资金,控制客户的资金买空行为。
第十二条 管理乙方在甲方设立的清算专用账户,并根据清算规定和清算数据及时与客户进行资金清算。
第三部分 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负责“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证券公司端的程序开发和所需系统硬件的配置,以及乙方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
第十四条 为客户提供证券公司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
第十六条我们负责处理甲方传递的客户证券买卖、撤单等委托,并按照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报盘。
第十八条 负责客户的证券交割,并为客户提供打印证券明细账服务。
第十九条 负责管理客户证券账户内证券,控制客户的证券卖空行为。
第二十条 负责通知甲方证券交易所有关交易规定、_____标准或其他相关事项变更,未能及时通知而造成的甲方和客户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账户并留存足够备付金,如备付金不足造成甲方被动垫付资金,其垫付额视同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并按市场拆借利率计付利息。对甲方清算有疑问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清算结果。
第四部分 双方共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双方共同向客户宣传、推广此项业务。
第二十三条双方均负责咨询客户并保存其资料及交易记录。
第二十四条 由于证券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资金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由于甲方审查资料不严或甲方接收、清算处理、数据传送有误导致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接收、数据传送、报盘有误造成甲方及客户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误差或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甲方和乙方以及其代表向对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其他介质文件)都被视为机密信息,双方都有责任妥善保管这些文件,并且保管期限不得低于金融和证券行业规定的最低期限。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这些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要求履行清算义务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一方不履行清算义务超过五个工作日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未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三十条如果本协议中未包含某些事宜,或者由于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和证券交易所的清算规则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并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这些补充或修改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并在需要时可以签署另一份协议。
第三十一条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分行
(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相关文章:
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09-07
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03-27
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必备)05-21
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2篇05-24
客户证券保证金代理清算协议_合同范本07-09
代理异地资金清算协议05-14
代理客户协议01-15
代理证券购买合同05-04
证券公司客户保密协议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