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09:39:16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柏庄置业集团流程管理文件

  编号:

  版号:A/0页码:第

  集团材料设备供方选择与管理流程

  1.目的

  1.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材料设备供方的选择过程实施控制,选择符合公司业务要求的采购合作伙伴;健全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评价机制,逐步形成稳定可靠的外部资源伙伴。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集团采购管理部主持的材料设备类合约:电梯、入户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电缆及以后时机成熟时经集团相关领导审批增加的项目。

  3.招投标组织

  3.1集团采购招标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任执行组长,成员来自于集团财务管理部、集团技术管理部和成本部人员各一名、集团采购管理部1-2人、集团风险管理部1人、项目公司总经理或指定代表、项目公司采购部经理或经执行组长同意的授权人、外部专家根据需要参与,原则上不超过9人,成员总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3.2集团采购定标小组:组长-董事长,执行组长-总裁,成员分别为集团采购管理部、技术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分管领导、项目公司总经理、外部专家根据需要参与、成员总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3.3招标小组和定标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在每次招标前集团采购管理部上报成员名单,总裁确认。

  4.职责

  4.1项目公司采购部

  4.1.1提出单项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申请(对象、进场时间、技术、经济要求);

  4.1.2组织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评价。

  4.2项目公司总经理

  4.2.1参与定标。

  4.2.2审批供方履约评价。

  4.2.3审批本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4.3集团采购管理部及分管领导(每次审批回复时间为2天)

  4.3.1集团采购管理部按项目公司提出的.单项材料设备采购申请编制单项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总为集团采购工作计划;

  4.3.2集团采购管理部组织集团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供方采购,包括入围供方考察、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技术与商务要点谈判、协助供方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等;

  4.3.3集团采购管理部对材料设备供方等级评定进行确认,并组织年度等级评定调整;

  4.3.4集团采购管理部审核项目公司合同金额20万(含)以上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

  4.3.5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核入围供方名单及招标文件;

  4.3.6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核评标结果;

  4.3.7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批合同;

  4.3.8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批招标小组会议召集、出差考察、交流学习等组织工作。

  注:集团采购分管领导未到岗时,其职责由集团总裁履行;

  4.4集团风险管理部

  4.4.1风险管理部成员可列席招标评标会议,风险管理部监督招投标工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但不参与具体评标意见。

  4.5集团总部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技术管理部、招标小组其他成员:

  4.5.1配合完成集团采购范围内入围供方考察、招标文件编制、开标与评标、合同谈判等。

  4.6集团总裁

  4.6.1审批入围供方名单;

  4.6.2审批招标文件。

  4.6.3根据集团定标小组意见确认中标备选单位。

  4.7集团董事长

  4.7.1审批中标单位,对定标结果具有一票否决权。

  现有项目公司部门设置与标准项目公司部门设置对应关系:

  5.工作程序

  5.1单项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计划的提出

  5.1.1项目公司采购依据《材料设备总体合约工作计划》结合开发计划和工程计划的需求,提出单项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申请(对象、进场时间、技术、经济要求),并报集团采购管理部。

  5.1.2集团采购管理部管理部按项目公司提出的单项材料设备采购申请,编制集团采购范围内的单项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5.2招标

  5.2.1确定入围单位:

  1)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收集供方信息,选取企业资质,业务范围、业绩及人员配备均符合要求的供方单位进入入围名单(不少于三家)。对于供方库中的合格和试用供方,不需要入围考察,直接进入入围名单。对于非供方库的单位,需综合考察后入围。其中进行综合考察选择入围投标单位原则上力求每次招标均有新入围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CP点-关键控制点)综合考察分为公司考察、项目考察或作品考察。集团采购综合考察由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组织进行,可要求其他招标小组成员参加。

  3)考察结束后,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集团采购)组织填写《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参与考察人员签字确认。

  4)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组织填写《材料设备供方资质预审表》,得出考察结论并推荐入围供方,连同《材料设备供方信息表》、供方考察报告/《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一起报审。其中,《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中得分60分以下或供方考察报告评定不合格的供方,视为考察未通过,不予以准入。

  5)入围供方由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5.2.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时,应符合《采购类总体合约工作计划》的要求):

  1)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项目公司设计部和工程部配合完成技术部===分,集团成本管理部配合完成商务部分。招标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

  a)投标邀请书;

  b)投标须知;

  c)投标格式;

  d)合同文件(主要条款);

  e)材料设备技术要求;

  f)材料设备计价规则及单价说明;

  g)评标、定标标准及方法;

  h)其它应当说明事项。

  (备注:如果招标文件有集团范本,需参考范本编制,改动处须加红标注;招标文件中需注明集团风险管理部联系电话)。

  2)(CP点-关键控制点)招标文件集团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5.2.3发放招标文件及接收投标文件:

  1)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2)集团采购管理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招标答疑会(可组织现场答疑,也可采用书面收集问题及书面回答的方式)。答疑会会议纪要经集团采购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发给所有投标单位,并存档。

  3)集团采购管理部负责接受投标文件。原则上,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回标单位少于3家时,需再次组织投标单位投标,回标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后才能开标。

  5.2.4开标及评标:

  1)开标: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集团采购)相关人员作好开标记录;评标会上当众宣布评审办法,检查密封状况,启封各参加投标单位的文件和补充函件,在会上向小组成员公布其主要内容。

  2)评标:集团采购管理部组织评标会,集团总部招标小组成员全体参与,不得无故缺席,会上要求小组成员每人均要发表意见,评标过程保留记录,汇总形成评标会议纪要。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根据评标意见填写《材料设备评标定标审批表》,并与《评标记录》一同报集团定标小组参考定标。

  5.2.5定标:定标小组成员给出定标意见,由执行组长提议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最终由董事长审批。定标小组人数应为单数,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组长有一票否决权。

  5.2.6中标单位经董事长审批后,集团采购管理部管理部负责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告知未中标单位,并公示。集团财务管理部向相应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5.3合同签订:

  5.3.1中标单位应在接收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到项目公司到项目公司办理合同签定手续,逾期不签订合同则由定标小组另选中标单位或招标小组重新招标。招标完成后,招投标结果由集团采购管理部管理部通报各部门,并按规定公示。

  5.3.2集团总部采购管理部应协助项目公司采购部完成与材料设备供方的合同签订,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交底。项目公司采购部应按照《合同管理指引》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报集团采购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同步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5.3.3如有集团范本,合同必须参考范本编制,改动处须加红标注。

  5.4供方履约评价

  5.4.1(CP点-关键控制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完毕后,项目采购部需组织对材料设备供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基于评价结果,集团采购管理部在年底进行供方库调整,具体详见《工程项目与材料设备供方库建立与管理指引》。

  6.附则

  6.1本指引未尽事项参照其它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指引由集团签发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7.支持文件

  7.1《项目工程合约框架管理指引》

  7.2《项目工程合约策划管理指引》

  7.3《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指引》

  7.4《工程项目与材料设备供方库建立与管理指引》

  7.5《合同管理指引》

  8.相关记录

  8.1《单项采购招标计划(模板)》

  8.2《材料设备供方信息表》

  8.3《材料设备供方实地考察评估表(模板)》

  8.4《材料设备供方资质预审表》

  8.5《材料设备技术标评审报告(模板)》

  8.6《材料设备经济标评审报告(模板)》

  8.7《材料设备招标文件审批表》

  8.8《评标记录》

  8.9《材料设备评标定标审批表》

  8.10《合同约谈记录》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为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搞好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前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新岗位职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四)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厂(班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五)配合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三定”,按期整改。

  (六)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八)、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九)、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参加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按期整改。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逐级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1、目的

  加强仓库的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2、范围

  公司仓库管理。

  3、职责

  3.1本项工作由物管科归口管理。

  3.2项目部等其它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货物进库须有相应的`货物资料,并按其规定进行保管。

  4.2货物应按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分类存放,严禁堆放混乱。

  4.3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

  4.4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应妥善保管,不按规定操作或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5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当,发生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

  4.6严格办理入库和出库的手续,并进行规整存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一)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二)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

  (四)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五)对批准的.施工电气产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要纳入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用。

  (六)负责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并跟踪落实,保证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坚持进出施工现场的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2、要求外来人员出示表明身份或联系工作的`有效证件,做到文明执勤,并做好登记手续,有据可查。

  3、检查物资车辆进出情况并记录,无正当手续一切材料禁止出门,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责任。

  4、晚上人员进出应出示工地“出入证”或“工种牌”,对无理取闹者,要给予阻止,规劝无效当事人后果自负。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间外出人员应在十点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况门卫有权不予开门。

  6、对新工人或分包班组、车辆(新来驾驶员)、新来班组发放“职工须知”并做好发放登记手续,否则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门卫处贴一份。

  7、加强夜间工地保卫工作,防止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被破坏或被盗窃,发现情况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夜间值班禁止无故休息,否则相应赔偿损失。

  8、做好门卫保卫工作,防止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工地而发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进入工地(施工区)的外来者,必须在门卫领取安全帽并正确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采购员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程部经理对工程部材料清单和材料使用计划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类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采购员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工程部应依据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制定《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依据工程部《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制定《采购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审批

  采购员与供货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供货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等;

  2、注明与供货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货商签订长期合同的,采购员应将草拟的《长期合同书》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员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供货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员应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项,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1管理承诺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董事长对建立、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作出承诺,应通过以下职责的履行和相应活动的开展为证实其承诺提供证据。

  1.1制定一体化管理方针。

  1.2依据一体化管理方针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体化管理目标,并确保公司

  各部门和职能层次上展开。

  1.3确保一体化管理满足顾客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会议、报告、文件等形式向公司相关人员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相关方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重要性。

  1.4进行管理评审,确保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5确保管理体系获得必要的人、机、料、法、环等资源,

  2以顾客及其他相关方为关注焦点

  2.1董事长要遵循并向全公司贯彻以顾客及其他相关方为关注焦点的原则和顾客的需要就是企业的追求的理念,确保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得到满足。董事长通过在公司内部贯彻执行《与顾客有关过程的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的测量程序》及《内部审核程序》、《管理评审程序》等识别确定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明确和潜在的需求和期望,并将其转化为公司的要求,以达到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满意。

  2.2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以确保环境因素过程和危险源,风险因素,风险评价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3确认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因素,并在管理体系的目标中加以控制。

  2.4在符合法律和法规要求下满足顾客及其他相关方要求。

  3一体化管理方针

  3.1由公司董事长以八项管理原则为基础,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同时考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主持制定一体化管理方针。

  3.2制定一体化管理方针应遵循的原则

  a)与公司总体经营方针、宗旨一致;

  b)适合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适合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c)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以及污染预防作出的承诺;

  d)包括对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和承诺;

  e)提供制定和评审一体化管理目标的框架;

  f)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沟通。

  3.3依据上述原则,公司制定的一体化管理方针是:顾客至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持续改进,为顾客和社会提供满意的建筑产品。

  3.4一体化管理方针具有以下内涵:

  顾客的`需要是公司始终如一的追求,诚实守信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根本,依法经营是公司一切活动的准则,持续改进是公司科学管理的理念。全体员工要铭记和实践公司的管理方针,使产品质量让顾客满意;环境保护让社会、公众满意;职业健康安全让员工满意,不断追求更好,以造福于社会。

  3.5通过管理手册的分发、培训、宣传等方式传达到公司全体员工,使全体员工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

  3.6管理方针应通过各种途径向顾客及其他相关方进行传递,以便于社会了解和监督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为规范项目部管理,加强项目经理管理力度、严明制度、保证生产工作效率,为企业生产的正规化发展,提高满意度,根据本岗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及相关管理制度。

  1.项目部岗位职责

  1.1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并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

  1.2负责对现场的临时设施进行规划、布置。

  1.3负责机械设备的现场布置以及机械设备的安、拆组织工作。

  1.4负责对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

  1.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报告、复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等相关预案事项;

  1.6负责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与落实。

  1.7负责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

  1.8负责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措施等的编制工作。

  1.9必须掌握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合同等内容。

  1.10 负责同施工现场各分包队之间的协调工作。

  1.11 负责落实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的会议精神工作。

  1.12 负责迎接各个部门和领导到施工现场检查工作。

  1.13 负责组织质量回访及维修工作,追踪落实并达到顾客满意。

  1.14 负责组织项目索赔工作。

  1.15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1.16 各项目部负责每月必需向财备部报送电费数据表和水用量表,经项目经理签字,便于结算预算款时与甲方对帐。

  1.17 负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1.18 负责工作阶段性验收报验工作。

  1.19 负责收集工程节点照片管理工作。

  1.20 项目部在基础、主体、竣工验收时必须组织及时报验。

  1.21 项目部负责管理体系运行实施工作。

  2.项目经理职责

  2.1项目经理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2对于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因施工错误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激励300~500元/次。

  2.3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负责组织沉降观测设施的安装施工,必须负责组织做好经济签证,违者负激励200元/次。

  2.4项目经理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2.5项目经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环境、职业健康体系并组织实施。

  2.6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同有关部门沟通。

  2.7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处理突发事件,对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违者负激励500元/次。

  2.8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报验工作。

  2.9项目经理负责原始点基准点保护工作,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2.10 项目经理负责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奖申报。

  2.11 项目经理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每周两次组织不定期检查、工程质量活动、整改,违者负激励300元。

  2.12 项目经理必须负责组织实体检测、检查准备工作。实体检测结果不合格者,对项目经理负激励500元/点。

  2.13 楼板标高误差超过20mm负激励200元/点;超过40mm负激励500元/点。

  2.14 必须负责脚手架钢管扣件检测、复试工作,违者负激励200元/次。

  2.15 提前组织原材料进场工作,如影响工程施工和材料复蝴,姗200元。

  2.16 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原材料合格证,因无合格证及工程报验者负激励30元/次。

  2.17 办理试验费的工作,负责组织车辆送原材料及砼(砂浆)复试工作,违者负激励300元/次。

  2.18 关于深基坑专家用论证。

  2.19 项目部负责标养室的建立。

  2.20 项目经理进行组织落实并收集工程节点照片的工作。

  2.21 负责项目部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落实工作。

  2.22 负责组织申报工程的质量控制及落实工作,对项目部出现质量问题,做出质量(安全)调查处理报告,并及时送报公司领导。

  2.23 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现场监督检查验收。

  2.24 项目经理在基础、主体、竣工验收时必须及时组织报验。

  2.25 对结构验收、实体检测由项目经理控制监督。

  2.26 对公司、主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并按时回复,违者负激励每次200元/次。

  2.27 项目经理要协调好外界各部门工作(市政、排水、质监站、派出所、环保、市容、综合执法大队),搞好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关系。

  2.28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管理好项目部管理人员,团结班子成员,共同投入到工作当中。

  2.29 项目经理、工长要加强技术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管理。

  2.30 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31 项目经理必须要监督相关人员对大型设备如塔吊、升降机、搅拌站等机具进行保养、维修管理,并组织施工人员定期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2.32 合理安排机修人员、电工、门卫、保管员在工程中兼做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员。

  2.33 要严格控制人工费的单位工程成本。

  2.34 项目经理负责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各工种进行交底并监督实施。

  3.施工前准备

  3.1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

  3.2项目经理在施工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其主要内容,了解施工规范,并且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方案措施,对于特殊性较强的方案措施必须亲自审核。

  3.3项目经理必须参与现场定位放线工作。

  3.4制定场地平整计划,组织人员平整场地,特别是临时运输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的铺设工作。

  3.5项目经理必须积极同建设单位沟通,确定临时电源、水源的位置及容量。

  3.6组织现场电工进行临时电源接电工作,安排提取配制现场总配电盘的材料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配电盘安装工作。

  3.7做好临时水源、材料准备计划,项目施工前,应对水电表做好原始数据的确认记录,组织人员接通施工用水(或打井)工作。

  3.8进行现场暂设布置计划工作,组织劳动力进场。

  3.9对施工现场进行四周封闭,用彩钢板做围挡。

  3.10 项目经理必须参与由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人员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

  3.11 安排预算人员做好施工图预算。

  3.12 根据工程实际提出主要机具设备计划,并组织进场。

  3.13 组织人员进行塔吊、搅拌站等大型设备基础施工,并确定进场塔吊、搅拌站的进场安装时间。

  3.14 项目经理督促安全员办理塔吊、升降机、龙门架备案安装审批手续工作,并及时办理检测手续。

  3.15 确定地坪材料厂家,并落实各种材料进场时间,安排好堆放场地。

  3.16 项目经理必须对工人进行监督、安全教育,在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及配合工作和安全隐患。

  3.17 项目经理要定期召开班前、班后的质量、安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

  3.18 项目部提出的材料设备机具计划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经理审批。

  3.19 项目经理协助安全员向建设单位索要相关手续,便于办理开工报告。

  3.20 要掌握施工大合同、外分包合同内容,以便于指挥施工、便于管理。

  3.21 每月l日组织项目部报送当月进度计划以及项目部值班表,上报

  公司生产经理总工一份,每拖延一天负激励l00元。

  3.22

  项目部每周日下午三点举行项目部生产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

  3.23 及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合同工作。

  3.24 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班子成员。

  3.25 及时向甲方索取施工图纸、地质报告及相关资料。

  3.26 对现场原有道路、树木及建筑物,项目经理必须采取有效可靠措施进行防护。

  4.基础工程

  4.1确定桩基础施工队伍和挖土方队伍,组织人员进场。

  4.2组织协调有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质勘察单位对地基进行验槽工作。

  4.3基础钢筋绑扎完毕,项目经理督促技术负责人请质量监督站进行基础验筋,并督促技术人员办理报验手续。

  4.4组织各种机具进场,并负责安装到指定地点。

  4.5施工前,项目经理召开班组长会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4.6基础施工前,对基坑四周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

  4.7计划好每个分项工程劳动力,应安排好每日工作量,并做到事先安排计划,工作中检查,工作后验收。

  4.8做好各专业工种协调工作。

  4.9项目经理对基础防水工程要做到严格控制,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对关键部位亲自监督检查验收。

  4.10 基础施工中,要组织各班组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工完场清。

  4.11 项目经理必须督促安全员检查脚手架、钢管支撑、基坑边坡支护等工作,并组织人员定期检查验收。

  4.12 基础施工完毕,项目经理监督技术负责人员同质量监督站进行沟通,并办理报验工作。

  4.13 重点做好防水处理工作。

  5.主体工程

  5.1项目经理(工长)在掌握图纸后组织各种周转材料进场,注明规格、型号、数量等。

  5.2组织各种方案的实施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5.3项目经理(工长)要亲自参与控制现浇结构砼保护层,按照措施和方案的要求确保实体检测一次通过。

  5.4严格控制泵送砼现浇板开裂现象,加强对支撑系统、二次抹压、配合比、外加剂的使用和检查。

  5.5对悬挑构件的保护层厚度和拆模时间要严加控制。

  5.6加强预应力的张拉时间和拆模时间的管理,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值时严禁张拉,张拉和拆模前必须有技术人员的通知单方可进行。

  5.7督促技术质量人员联系质量监督站定期验筋并做好记录。

  5.8认真检查脚手架的基础、排水、悬挑长度、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9督促安全员检查脚手架的连接点,剪刀撑的搭设,安全网、密目网的支挂。

  5.10 严格检查督促安全员及架子班组对建筑物内的四口五临边的工作,是否达到标准。

  5.11 组织项目部人员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质量、机械设备等联合检查并形成记录。

  5.12 督促技术人员、放线人员对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的校核,对建筑物的垂直检查和现浇板浇筑前与浇筑后的抄测检查;做好形成记录。

  5.13 对木工支模、楞方的铺设方法,模板的使用方法和支撑的加固方法要熟知,避免浪费材料。

  5.14 配合保管员、收料员对周转材料出入库时的清点和搬运工作。

  5.15 加强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督促技术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16 项目经理(工长)应遵守有关部门的对施工现场的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5.17 按施工合同要求在工程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方面进行过程控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5.18 预算人员每月20日报月结算。

  5.19 混凝土模板浇注前必须进行汇签单。

  5.20 参与并督促技术人员和预算员及时准确的办理现场的签证和变更。

  5.21 负责组织技术人员、预算人员明确建设单位供料范围(如外墙面砖、瓦、窗等材料),并及时准确的提供材料采购计划。

  5.22 负责分包队伍配套费收取工作,并及时返到公司财务部。

  5.23 选定砌筑队伍、抹灰队伍,确定进场时间及施工范围并安排施工。

  5.24 主体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工长)督促技术负责人必须与质量监督站沟通主体验收和实体检测工作,负责实体检测全过程的准备实施工作,由技术质检人员办理报验手续,违者负激励200元/次。

  5.25 实体检验的质量控制。

  5.26 列新T艺、薪壬支术、薪材料的初欢痤朔一D畅趱肜只人?另监护,防止出瑚质量问题。

  6.装饰工程

  6.1组织各相关专业分包队伍进场签定合同,提供相应的材料。

  6.2检查装饰用材料是否与计划进场数量一致。

  6.3外墙面砖施工时,督促协助放线人员对外墙、阴阳角、窗口进行测量,保证按微机排活尺寸,不留小于l/3砖。

  6.4项目经理(工长)必须组织项目部人员对砌筑情况、抹灰情况和各专业分包队施工情况进行定期联检,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出整改方案,组织验收并做好整改验收记录,违者负激励100元/次。

  6.5经常给抹灰队与砌筑队班组长及搅拌机手开会,并安排专人负责后台砂浆的配合比避免浪费材料。

  6.6协调各专业工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等。

  6.7编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能直观的观察各项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避免拖延工期。

  6.8督促技术人员与专业分包队技术人员沟通,并按照省标准按时上报内业资料。

  6.9按照现场实际要求,剩余设备、材料需外运的必须事先提出计划,并提前通知车队。

  6.10 教育现场所有工人做好成品保护并设立标记。

  6.11 项目经理(工长)组织项目部人员要执行"三检"制、控制产品质量。

  6.12 应当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薄弱环节设质量控制点,对其加强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坚决返工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13 负责组织专业分包队必须按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

  6.14 工程装饰阶段项目经理(工长)必须组织实施工程''样板",以样板开路并做好标识。

  6.15 项目经理(工长)要对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及质量、安全进行指导检查施工。

  6.16 对申挺魍旺:程项目音暖做仓慨方案、槲申报,并做出详细俯蚴。

  6.17 对各阶段工程验收,项目部必须协调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报验。

  6.18 由项目部负责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预控管理并组织实施;

  7.竣工验收

  7.1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项目经理(工长)必须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者和各专业分包队伍进行联检,对工程内外业进行竣工初验,通知总公司各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后,再向建设单位报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7.2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工长)组织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内业和外业工程。

  7.3项目经理(工长)必须负责做好工程的售后服务,回访维修工作。

  7.4项目经理(工长)要对外分包队伍的结算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对仓库领用的工具及材料是否有罚款审核后,要在结算书上签字。

  7.5做好竣工工程验收、整改通知单回执的`落实工作。

  7.6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竣工时及时对帐和多余材料的返回工作。

  7.7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机械设备的退场工作。

  7.8项目经理在竣工前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8.记工员管理制度

  8.1每月5日之前必须把所在工地的管理者、力工及特殊工种的出勤、伙食费报到公司财务部。迟报一天负激励50元。

  8.2记工员必须每天认真做好力工及特殊工种的考勤记录,每天大帐填写完F要及时上墙,便于查看。

  8.3每

  月末记工员要认真和力工及特殊工种核对工日天数,如发现不符,及时沟通,一经上报到公司,一律按出勤汇总表核算,事后不予更改。

  8.4记工员每月统计完工人工作天数,字迹清晰地抄写在工地出勤汇总表上,如有缺勤等其它情况,须标明原因,汇总表填写完,必须写明填写人,由项目经理或工长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

  8.5记工员要做到不漏报、虚报工数,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扣除记工员当月工资。

  8.6填写工票时,须注明出发工地、到达工地,工人姓名、工种名称、工日天数。经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经营部。

  8.7对于外分包对使用的力工工数,记工员也需要每月认真记录,不要和本工地的出勤记录到一起,要用独立的记工笔记本记外分包对工数待年底一并交到财务对帐并核算。

  8.8记工员必须协助工长管理工人工作任务的安排,对于工作人数、工作量及工作时间等不合理的安排,要及时向工长、项目经理、总经理汇报。

  9.材料采购管理

  9.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采购:

  (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请购,先由项目部根据工程的需要提出请购计划,并同保管员进行沟通,将材料明细账记录的库存数量同项目部需要的数量进行比较,避免积压材料,工程所需的数量超过材料保管账记录的库存数量,或库存数量已达到最低库存量时,填写"材料采购单"。

  (2)填好后的"材料采购单"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同意采购,采购人员审查采购单上的请求是否合理,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采购,对所需资金的估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办理。

  (3)采购部门应将采购过的请料单交财务部统一管理。

  9.2采购员必须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对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价格进行对比、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规定进行采购。

  9.3在采购的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如所采购的主材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换或退货。

  9.4急需性物品的采购。

  (1)急需性物品的采购通常由使用者直接提出。

  (2)请购单上需要对采购的目的、用途解释清楚,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事后补填"材料采购单"。

  9.5采购员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采购员在采购工作中,如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形象的,对采购员负激励200元,直至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9.6采购材料时,采购员必须所取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交付现场技术人员。

  10.保管员管理制度

  10.1 入库单的内容要标明时间、车号、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金额等;统一计量单位,吨(T)、米(m)、千克(kg)等;一式多联的入库单要注明几页,特殊情况必须注明。钢材、水泥、砂子、碎石等主要材料各用一本入库单分别记录。准确注明所在工程全称。

  10.2 进、出现场的各种周转材料,进场直接入库的材料,保管员必须清点数量后,方可入库,没有进行清点的材料不允许直接使用。直接进入现场落地材料,收料员、保管员必须同时清点数量,方可入库,如果发现实际清点的数量同材料采购单不符,当时提出异议,上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将追查原因。同时财务部将对入库的各种周转材料的数量进行抽查,发现保管员、收料员不认真履行此制度,负激励50元。

  10.3 数量较多的周转材料进、出现场,各工程的项目经理派人员帮助装、卸车时,保管员、收料员应将装、卸车的工人人数记在入库单上,并注明起止时间,由项目经理签字。

  10.4 各项目部保管员在验收自购材料时,先审核材料单是否有领导审批。据此验收所购材料是否超数量采购,审核无误后,开入库单,特殊情况除外。

  10.5 出库单的填写

  (1)砂子、水泥、碎石、钢材等每月20日库存盘点,以工程形象进度为本月实际消耗的数量,由保管员签字后,经项目经理审批,报财务部。

  (2)外分包工程领用的材料及时开出库单,由外分包负责人签字,保管员根据出库单,登记保管账。同时将出库单给成本会计。

  (3)临时借用能返还的材料、工具等不开出库单,保管员自作记载。如果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然后将扣款明细表7日内上报公司经营部。

  (4)各工地管理者领取劳保用品、各种工具时,需要签字,以便配合保管员工作,用完后要及时返还,如不返还按该类商品同等价格在工资中扣除。

  10.6 购入的材料一次性用在工程上的,及时开出库单,由经办人、项目经理签字,填写入库单记保管账。有些需保管员证明确认发生的修理费用等不入库单,只要开具便笺签字证明即可。

  10.7 设备、工具由于破损不能使用,在保管帐上应有数量,保管员不能擅自减少该设备的数量,每月盘点库存时,清理各种材料,提交报废单,由保管员签字,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公司责成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勘察鉴定后,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出库单注明报废,冲减保管账。

  10.8 保管员将处理废旧材料的现金及票据及时返到财务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10.9 各工地所有的废钢筋头、废铁丝一律不允许私自处理、变卖,如保管员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要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公司核实情况后,将非法所得现金收回,并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负激励当月工资。

  10.10保管账与成本会计材料账类别、科目要一致。成本会计数量与保管帐相符。根据入库单记账,字迹清晰,按账薄要求填写,每月

  20日结账盘点库存,结出收发材料的月计数、余额数。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如果不符每项负激励10元。

  10.11保管员将剩余闲置的设备、周转材料的数量及时汇报给设备部与财务部,便于掌握情况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设备、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避免浪费。

  10.12财务部每月到各项目部检查及征求意见一次,检查内容,保管账、库存材料盘点表,进行实际库存与入库量审核,及时解决保管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11.收料员管理制度

  11.1 收料员开具的收料单字迹要清晰、工整、不能勾抹,按收料单的格式要求填写,如果开错不能撕掉,注明作废原因,重新开据一张。将收料单的第二联交给供货单位,第三联交给成本会计。用完的收料单存根定期及时返到成本会计,由成本会计送交财务部存档。

  11.2 有发货票的材料,按发货票内容认真抄写在收料单上。如果是建设单位(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收料单上详细标明。收料员每漏写一笔票据,负激励l0元。

  11.3 收料员必须及时将收料单转给保管员,保管员根据收料单验明实物后,开入库单,将收料单和入库单附在一起,记账后交给成本会计。

  11.4 收料员每天填写"进现场材料日报表"将当天所收的各种材料品种和数量报送项目经理,以便项目经理掌握实际使用情况,收料时必须有记录,按项目经理提供的数量接收。

  11.5 收料员在验收材料时,对材料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要认真审核,对于多报、虚报材料数量的供货单要及时上报领导。不勒、拿、卡、要供货单位的钱财和物品,不接受供货单位的贿赂。违者负激励200元,如果发现收料员为供货单位少收材料多开收料单,有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收料员赔偿。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1.6 收料员应向供货单位索要材料合格证。

  12.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2.1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内部编号,由设备部、财务部进行全面、系统登记,统一管理。

  12.2 固定资产的折旧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一制定。

  12.3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修理由其使用部门负责,设备部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管理部门有权向使用部门提出检修建议,并要求其限期进行检修。

  12.4 定期盘点及时清查出不能继续使用的废旧设备、材料,填写"报废申请单",由项目经理、保管员签字递交相关部门。公司责成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勘察鉴定后,提出处理意见,并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废。

  12.5 每年l2月31日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在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建筑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

  一、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

  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或评价。

  第四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除应健全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应依照本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五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总包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xx制定。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七条施工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备与公司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设专人作为部门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特级企业应不少于20人,一级企业应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应不少于10人,三级企业应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具备必需的质量监控检查能力。

  第八条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应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应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尚无条件的必须在2年内填补空白点,质量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实行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障制度。公司应设置专职质量员,且应专业配套合理,并组成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围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工程质量活动,建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和交付活动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持有与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部门或岗位的设置及人员定编配置,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和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的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派驻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应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五、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与工程质量所有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文件和记录控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材料采购和验收、分包选择和管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序控制、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质量验收、事故处理、工程交付及回访保修的管理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掌握地质资料、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二、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证;

  三、确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包括:

一、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和所在施工企业的承诺;

  三、包括工程实物质量的总要求和阶段性要求;

  四、可考核,并尽可能定量。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为实现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4、施工进度计划;

  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需求计划;

  6、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艺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7、工期、技术、质量等施工管理措施;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质量计划应以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目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与质量责任分配;

  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文件资料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4、检验、测量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5、施工和工程交付过程中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安排,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已完工程的验收标准;

  6、施工和交付过程所需的记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可单独编制也可合并编制,单独编制时相关内容可互相引用。

  四、质量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分级组织审批,并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当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变更时,应修改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并按规定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一、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

  二、应确保被交底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施工工艺、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信息。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要求选择供应商、分包单位,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后,组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人员进场。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条件主要应包括:

 一、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齐全;

  二、施工组织设计已获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三、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四、道路、场地、水、电、大型临时设施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质量教育和培训,确保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项目经理、专职技术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物资,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能力进行评价,签订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等;并对进场的物资实施验证,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备案证、出厂质量检验和有效证明文件。

  二、内部调拨或转移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三、发包单位提供的物资,应对其规格、型号、等级及质量验收标准与方法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做出约定,进场时会同发包单位进行交接验证。

  四、分包单位采购或转移的,项目经理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进行签认;对进场的物资共同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按规定见证取样,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对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予以控制,以确保分包活动符合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合格的分包单位发包施工业务。应评价分包单位的合法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文件,技术、质量、管理能力等。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质量责任权限,规定分包单位应满足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规定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审核审批与签署手续齐全、有效。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

  1、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技术措施;

  2、确认分包单位进场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和施工交底,形成记录;

  3、安排专人对分包单位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要求,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动态控制和检查,确保工序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控制内容和要求主要应包括:

  1、安排具有相应操作技能和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2、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

  3、明确适用的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并落实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4、组织技术复核和施工令签发。

  二、工程施工与设计要求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后,应修改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并对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三、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建立工序活动控制记录,确保主要工序活动的可追溯性,主要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施工记录;

  2、工序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序技术交底评审记录;

  3、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记录;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5、施工质量的过程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交付制度,对涉及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工程不转序或竣工交付。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在建工程分部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保存验收记录。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授权人员实施,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应由所属施工企业、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见证、审核、复验或签认。

  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1、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工艺检验与试验;

  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工程交接检验与验收;

  5、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二、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的预检和整改,经施工企业确认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通过质监机构竣前检查后,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工程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提报质量保证书。

  三、工程质量验收或竣工交付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整改,不得转序和放行

  四、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整理、移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竣工交付资料;

  6、竣工图;

  7、工程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磁盘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对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确保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对后续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上报做出规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上报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质量缺陷的处置方法包括:

  1、采取返工措施,消除工程质量缺陷;

  2、采取返修或加固补强措施,使工程质量缺陷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3、不作返修让步接收,在后续工序中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使其影响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三、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缺陷实施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等弥补措施后,应按处置方案规定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查验收,作好记录,以证实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调查鉴定、质量缺陷、处置和重新检查验收和标准的原始记录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文件管理和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对文件的发布、配置与使用进行控制,确保在使用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文件和记录。

  一、文件控制的范围是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其强制性条文;

  2、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

  二、质量记录控制的范围是用于证实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应包括: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物资采购、工程分包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及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信函及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2、工程实物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试验记录及见证检测记录;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和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备调试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系统功能测定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工程竣工交付记录。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保证能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转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质量诚信档案,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建管信息网等向社会和行业公示,并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资质升级、年检、评优和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编制施工图纸(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向每个施工班组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施工企业材料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暂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常州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温州市和公司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常州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认真执行常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1、目的

  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施工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职责

  4.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4.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4.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落实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有关管理要求。

  5、工作程序

  5.1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在工程开始施工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质量策划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反应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质量目标和要求;

  2、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

  4、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

  5、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

  6、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进度控制措施;

  8、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

  9、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0、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

  12、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

  13、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14、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5.2、编制完毕后,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做为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策划文件予以实施。

  5.3、施工准备: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策划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策划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文件准备、材料物资准备、工具设备准备、人力资源入场准备、施工临时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准备完毕后,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施工企业应确认项目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5.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4.1、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1、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

  3、按规定配备、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按规定施工并及时检查、监测;

  5、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

  7、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8、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9、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10、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

  5.4.2应根据需要,事先对施工过程(焊接、大体积混凝土、地下室防水等)进行确认,包括:

  1、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2、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3、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5.4.3应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交底记录;

  3、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

  6、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5.4.4应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防护内容包括成品保护、标识保护等。服务应包括:

  1、保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2、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酌情报价,积极进行,保证达到甲方满意;

  3、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用心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务必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推荐,并用心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务必有防火安全的资料,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贴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持续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务必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贴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齐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必须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潜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资料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状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潜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状况实际状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务必贴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必须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务必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状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持续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务必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务必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取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必须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一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务必贴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务必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贴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持续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个性是灶间灭火器务必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职责。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用心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职责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科学、严谨,适应公司管理体系的发展要求,根据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部负责的业务范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

  ,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xx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11.3营部长应将新信息、新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向预算员传达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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