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15 14:16:10 时尚/美妆 我要投稿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精选7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精选7篇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1

  20xx年,我局以?完善监管档案,提高执法能力,规范经营秩序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不断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能力,确保保健 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档案。一是严把保健食品备案关,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分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标准规定、办事程序、时限,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资质进行 了认真审查,积极推进了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要求;二是以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为契机,及时更新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完备数据库。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均纳入我 局的监管范围内,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宣传培训。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增强经营单位法律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多样形式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利用网 站曝光假冒保健食品名单;二是编印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手册;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投

  诉举报;四是采取通知领取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在全县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单位的宣传、发放、张 贴活动;五是发布保健食品温馨提示和保健食品五大非法宣 营养医师王兴国饮食营养科普讲座营养食疗食补健康饮食减肥保健传?陷阱?;六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再培训;六是配合法制监督科做好?打击‘四非’促安全、科学食用保健康。通过广泛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的了解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能力。

  (三)、加强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市局印发的《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就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召 开专题讨论会,经分局局长办公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建立 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产品分类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全年,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 经营企业**家,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份,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立案**件,结案**件,移送夸大宣传案件**件,收缴罚没款******元。

  (四)、狠抓专项整治。积极认真地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一是深入开展了春节前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涉性药品保健食品、浙江章化染发类夸大宣传?健康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排查采用 会议营销、专家讲座等形式虚假夸大宣传、销售保健食品行 为,及时制止了三次涉嫌销售行为;三是积极开展?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等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物质?盐酸丁二胍和?医圣天下无斑美白祛斑霜?等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成分的'行为的排查工作;四是及时启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实际创新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五是认真办理县政协涉及保健品监管提案。通过一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净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开展抽检工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是依法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有力保障,是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局稽查总队年初下 达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方案(******[20xx]**号)和专项抽验计划(******[20xx]**号)的要求,我局结合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实际,研究制发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分局20xx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送检 工作方案》(****[20xx]**号)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分局20xx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抽样送检工作方案》

  (****[20xx]**号),紧紧围绕辖区内投诉举报及重点品种、 重点区域等开展抽验。全年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抽样共涉及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家,抽样**批次;化妆品经营企业**家,抽样**批次,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抽样涉及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家,抽样

  **批次,化妆品经营企业**家,抽样**批次。

  (六)、突出监管重点。按照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县实际情况,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业、专营店,美容美发行业等重点单位进行监管;以改善记忆类、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类、辅助降糖类、减肥类、抗疲劳类保健食品和美

  白祛斑类、防晒类、染发类等特殊化妆品重点品种进行监管,对出现问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约谈,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通过规范管理,合理引导,进一 步强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点多面广,法律法规滞后,现有的执法人员不能满足监管需要;执法人员对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监管方向出现偏差。

  三、明年工作打算

  调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思路,以?抓源头、促规范、净市场?的工作原则,切实做明年保化监管工作。

  (一)、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企业、专营店等重点单位进行检查;以增强免疫力、辅助降糖、减肥、抗疲 劳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化妆品品种进行重点监管;

  (二)、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

  (三)、认真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分局的安排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安全。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2

  20xx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克服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等重重困难,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局设置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主要职能是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广告;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做到了职能职责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逢衔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了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快速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在今后的.保化监管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

  (二)开展日常监管。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我局于3月组织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25家,出动车辆3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

  (三)开展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今年分别开展了节日期间保化产品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违规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添加违规标识专项检查、保化产品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全年保健食品立案2起,货值0.1318万元,罚款金额0.2636万元。

  三、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向社会大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的职能,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判断和维权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经营对象、经营品种基本档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诚信档案,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要公开曝光,建立召回制度。

  通过监督检查,一方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推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其进一步规范经营;保证了保化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四、存在问题

  (一)由于我县情况特殊,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尤其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不稳定、易转产,给我们监督执法造成一定困难。

  (二)执法人员少,对保健品、化妆品各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致使检查工作不能顺利的开展。

  (三)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致使对存在问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不能有效的打击。

  (四)保化产品市场退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有虚假夸大功效、宣传有诊疗功能等,部分产品无批号或标注虚假的标识,使用伪造或盗用的批准文号。

  五、工作建议

  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加之,机构改革刚刚完成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我县实际,建议如下:

  (一)上级部门尽快出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以便于更有效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二)上级部门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保健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能很快的提升。

  (三)对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发现并向社会通报,建立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及问责制度。

  六、20xx年工作重点

  以“建立体系,抓好源头,规范市场,提高能力”为主线,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市场专项调研建立相关企业的监管档案,使全县所有经营企业纳入我局的监管范围内。

  (二)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单位进行“格式化”监管。

  (三)配合市局“剿患行动”,集中组织专项整治。着力整顿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或无备案号)、购进渠道混乱、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一规定两办法”(即:《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西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管理办法》、《山西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行为管理办法》),严查重处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发布消费警示、张贴监管公告、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净化保化品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对重点经营单位进行加强监管,对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3

  我局自20xx年元月接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目标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克服了人员少、底子弱、装备差、压力大,工作量大、面广、事多等重重困难,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将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监管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为能迅速转换工作角色,适应工作需要,快速掌握新法律、新规范、新的监管模式,尽快投入工作。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使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约。同时组织开展了对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贯彻和领会。通过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全所监督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

  2、建立相关监管工作制度。为使各项工作尽快走向正规,依照职责,建立和完善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工作规则、办案流程、举报处理规定、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许可审批流程等10项工作制度。

  3、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档案。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确保监管网络分布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我局于5月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将监管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档案全面梳理和分类汇总。目前,全县累计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4家,其中:县城145家,乡镇279家。化妆品经营单位22家。

  4、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有序开展,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我们依照市局对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的相关规定,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再将进行了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发放了《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书》286份。

  5、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大力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424家,批发企业12家,检查保健食品品种66个,下达意见书126份。抽取保健食品样品15个批次,已送重庆市药检所检验。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65人次,执法车68台次。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今年8月开始,我们辖区内2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台帐;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宣传、店内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48家,检查化妆品种数265种;对检查中发现的化妆品违法经营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当场行政处罚1件,罚款600元;立案调查1件,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二、目前存在问题

  1、监督执法人力资源紧缺,与监管服务对象及监管任务远不相适应,以致监管工作顾此失彼,疲于应付,难以做到全面系统的监管。

  2、经费短缺及监督执法装备匮乏,与现有的监管要求不相适应,监管效率低下。

  3、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以适应当前监管方式的转变;

  4、因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以致有些工作无法开展,如: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三、下一步打算

  1、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做到现有监管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2、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3、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监督员的业务水平。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规范经营行为。

  5、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认同和关注。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4

  根据省局关于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的部署。今年,我局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模式。通过开展调查检查,建立监管档案,抓好试点工作,完善分级管理,突出重点工作,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构建监管信息发布平台,扎实稳步推进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管试点工作。现将今年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调查检查,建立化妆品监管档案。今年5月份,按照《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情况调查统计表》调查项目,采取现场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调查建档,并根据经营规模和销售使用化妆品数量将企业分为三类,对重点监管的企业单位建立详细的档案,具体详细登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从业人员一览表、卫生质量管理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联系人信息、主要经营和使用的化妆品清单等;对一般监管的企业单位仅建立粗略档案,如仅登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信息等;对其他企业单位只进行备案,只对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联系人和电话等进行简单登记;作为履行化妆品监管参考数据。目前已经建立详细档案3份、基本档案3份,备案企业单位3家。

  (二)以点带面,确立试点企业单位。目前,经调查掌握我市共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90家(城区110家,乡镇80家),其中:经营企业66家(批发企业6家、商场2家、超市1家、专卖店14家、美容美发用品专卖店1家、个人护理店3家、有销售化妆品的药店2家、其他37家);使用单位124家(美容店17家、美发理发店53家、宾馆17家、旅店33家、洗浴场所4家)。我们按照“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城区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5家,分别为商场、超市、专卖店、美容、美发理发各1家,指导帮助试点企业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日常养护、不合格召回、不良反应报告、健康体检、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妆品的经营使用,并组织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视时机成熟逐渐推广。

  (三)分类监管,逐步完善市场分级管理。在去年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和调查掌握数据的基础上,选取了9家经营使用单位按照“企业分类,监管分级”的原则,统一标准、科学分级,根据化妆品企业单位的场所面积、年销售额、从业人员数量等具体情况和经营使用化妆品的种类数量来对其进行分类,明确相应的监管级别,将分级监管进行有效地实施。目前已确定A类实施一级监管企业单位3家,B类实施二级监管企业单位3家,C类实施三级监管企业单位3家。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对A类重点监管(Ⅰ级),每年巡查2次,建立详细档案;B类一般监管(Ⅱ级),每年巡查1—2次,建立粗略档案;C类普通监管(Ⅲ级),进行抽查,实行备案。通过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做到了重点企业单位重点监管,合理优化现有的监管资源,确保了我市化妆品市场安全和健康有序发展。

  (四)突出重点,开展抽样和专项检查工作。今年8月份,按照省局、市局工作安排,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化妆品抽样工作,分别从超市、商场、专卖店、连锁店抽取化妆品6个批次,其中护肤、防晒、芳香类样品各2个批次,并按照要求购样、填写抽样材料、包装样品邮送至省上检测,圆满完成了抽样任务;9月,开展了化妆品违规标识专项检查,对化妆品企业单位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问题进行了检查,为了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还专门制作了《永安市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和《永安市化妆品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发放至各类企业进行询问调查。对经检查发现存有索证索票不完整,台账缺失、化妆品标识不清、无批准文号、夸大宣传等问题的部分企业单位的,根据有关要求专门印发了8个溯源注意事项,并建议对照建立落实可溯源制度。

  (五)协管助力,建立化妆品社会监督员制度。为了弥补我局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初步建立了化妆品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全市乡镇街道聘请化妆品社会监督员15人,协助开展辖区内化妆品宣传、抽样、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针对社会监督员刚刚任命,对化妆品监管有关知识不了解的现状,组织了专题培训班,组织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授课。从化妆品常识、化妆品监管现状、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提高了监督员对化妆品监管相关知识的了解,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为更好地履行化妆品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注重创新,建立监管信息发布平台。今年来,我局利用腾讯网络平台创建了“燕城保化监管QQ群”,邀请了全市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加入到QQ群,借此建立了监管信息网络沟通平台,便利于监管信息发布和企业市场信息及时收集及掌握,还可以从网上接受企业预申报材料,对预申报材料存有不足的以便及时指导修正,有效地减少了企业在送审预申报材料当中和我局往返迂回的次数;由此增强了与化妆品企业及市场相关信息的沟通和联系,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化妆品市场现状和动向建立起了一个高效快捷的平台;同时建立起了化妆品企业单位联系人手机飞信平台,即在稽查飞信平台的基础上,将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联系人增加为群发对象。截至目前,我市已经通过飞信平台,发布国家局、省局、市局关于化妆品市场监管的新举措、新部署和关于问题化妆品的查处信息,迅速贯彻了上级有关精神和有效净化了我市化妆品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化妆品市场变化情况掌握不准。基于目前我们尚未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许可的.情况下,对掌握化妆品市场变化情况仅能通过开展调查或企业单位主动备案等,即使开展调查也只能借助其他部门监管平台进行收集数据;另外,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强、变化大,在调查过程中很难彻底地掌握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完整的动态情况。因此,我们对化妆品市场变化情况掌握不即时、不准确,难以实施有效全面监管。

  (二)法律法规滞后。目前国家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仅有20年前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xx年11月13日颁布,199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及其《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颁布并实施),如今我国化妆品市场已经有了长足发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已经明显不同,原有的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有的监管实际,急需修订完善。

  (三)化妆品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类型多(包括了所有的专卖店、超市、美容、美发、美体、美甲等类企业单位)、分布广、数量多等状况。相形之下,我局负责具体落实化妆品监管工作人员只有2人,均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而且还身兼办公室、食品安全、财务会计等数职。因此,造成了化妆品市场监管落实不到位等。

  (四)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持有的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中执法类别仅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还未有“化妆品监管”项目,十分不便于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下步思路

  (一)继续完善化妆品市场分类监管。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逐步建立对于不同监管等级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要求,继续对试点企业和单位日常监督、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控制等进行不断完善,通过走访企业单位、召开监管相对人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二)开展化妆品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宣传。开展面向执法人员的化妆品相关监管知识的培训,面向企业单位的化妆品相关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培训,面向乡镇街道的化妆品消费知识的培训,面向全市群众的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相对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明确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规范检查人员和检查程序,细化检查内容和检查要点,确定检查方式和监督措施,积极推进化妆品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5

  20xx年,根据省局《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化妆品安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化妆品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化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我市制定了具体落实化妆品监管试点实施方案,对辖内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现将20xx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试点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及时接手化妆品监管

  一是高度重视。接到省局和省卫生厅《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后,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化妆品移交和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指示和要求;二是做好与卫生部门化妆品监管交接。主动与卫生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如期做好监管职能交接;三是做好交接期间化妆品监管。在职能交接期间,妥善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实行无缝监管,确保在交接期间实施化妆品安全监管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四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登记注册平台收集涉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资料,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妆品调查工作;五是落实监管试点工作。立足于我们永安实际,积极探索县级城乡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模式。

  (二)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1、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为确保监督检查活动顺利进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相关执法人员在化妆品日常监管和执法水平,我局于去年7月16日组织了相关执法人员学习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统一明确了监督检查内容,确保监督检查取得成效。

  2、召集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召开座谈。去年7月23日,召集了全市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23家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对化妆品监管和安全管理进行了座谈交流。

  3、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意识。20xx年7月初,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在我市豪门御景广场进行现场宣传。活动中,接待咨询群众500人次,发放化妆品宣传单20xx余份,其他宣传材料1000余份。

  (三)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清化妆品监管家底化妆品监管职能接管之初,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首先,通过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平台调取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础信息,初步掌握我市化妆品市场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掌握我市有化妆品经营企业(户)188家,使用单位288家;其次,对通过工商局收集的基础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分为两类。即一是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进行重点调查和监督检查;二是仅进行工商注册经营和使用范围涉及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只进行一般性的电话询问了解;最后,向“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寄发调查表200余份。从收回的调查表情况上来看,目前在我市经营的主要化妆品类别有发用、护肤、香水、美容修饰、特殊用途以及国产进口等,品牌近20个,品种3000余个。

  (四)开展市场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模式

  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性检查,检查以宣传教育为主,着重向各企业单位业主介绍省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化妆品监管现状,宣传教育业主要落实索证索票和质量验收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并对部分化妆品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标签标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经营和使用“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20xx年,共检查103家次,其中经营企业(户)68家次、使用单位35家次。

  (五)落实抽样工作

  为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我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状况,分析评估我市化妆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化妆品安全风险,对化妆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我局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xx年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6家(其中经营企业5家,使用单位1家),抽取化妆品10种、共57份。

  (六)进行市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

  在对全市化妆品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省局提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要求,对我市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将化妆品按品种数量分为甲、乙、丙三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其基本情况分为A、B、C三级;监管分为红(Ⅰ)、黄(Ⅱ)、绿(Ⅲ)三等。充分利用我局有限的监管资源,高效的保障好我市化妆品市场安全。对化妆品企业分类为甲类A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甲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详细档案,包括企业详细的基本情况、企业的规章制度、人员编制等详细情况,每年至少检查2次,原则上半年检查1次;对甲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乙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A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基本档案,记录包括企业名称、证件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丙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备案,简单的记录企业的基本情况,每年检查0—1次,即对必要的个别企业进行抽查。

  (七)建立规范记录,完善日常监管

  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发放至各主要化妆品企业,用于记录日常检查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不仅有利于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也便于对执法人员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八)建立联动机制

  联合质监、工商等化妆品监管部门,建立化妆品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质监部门,依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等,负责进出口化妆品口案的监管、生产许可证发放、质量监督;工商部门,依据《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负责化妆品广告的监管。

  二、20xx年试点工作计划

  20xx年化妆品市场监管的重点是总结去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探索化妆品监管模式,根据“品种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化妆品市场分类监管,规范企业行为,确保我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管制度,大胆探索监管模式,制定《永安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以及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监管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化妆品日常监管。根据分类监管的要求,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确保监管等级为红色(Ⅰ)的企业每年巡查两次、监管等级为黄色(Ⅱ)的企业每年巡查一次、监管等级为绿色(Ⅲ)的企业进行抽查;规范检查中《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的填写,做到检查留有痕迹,不缺位、不空白;逐步建立化妆品监管档案,按照三个监管等级,分别建立详细档案、基本档案和普通备案;

  三是建立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大力鼓励企业经营诚信经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检查中多次出现问题的经营企业,采取调整监管等级、加大监管力度的方式,并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信用体系的建立,让规范的企业,在群众中提高信誉度,从而增长经济效益;让不够规范的企业,提高对我们监管的重视,从而推动市场规范步伐。

  四是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业主培训,提高经营主体意识,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商;开展化妆品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化妆品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

  相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的使用单位更多,也更杂,包括了美容美发、洗脚按摩、饭店酒店等,监管难度很大。在新的一年中,在省局和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使用市场,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做到无缝监管。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6

市局保化处: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xx年大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管的通知(大食药监办发[20xx]109号)的要求,我县近期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总结如下:

  1、我县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本次检查共出动16人次,出动车辆5台次,检查保健食品店15家,化妆品经营店10家,美容美发场所20家,洗浴场所5家。各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的产品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标签未标识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示了批准文号,无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的产品。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化妆品未索取厂家卫生许可证的行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

  今后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消费者化妆品标签标识等相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7

  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稽查队认真组织,积极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队迅速展开部署,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张国文为组长,县食品安全稽查队队长杜增兵为副组长、四个科室全体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井陉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工作小组。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四个科室按照各自区域划分,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对各自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摸底调查,全县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3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7家,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三、专项整治,卓有成效

  根据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食品安全稽查队于6月9日至8月30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中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产品资质、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落实情况、销售台账等。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逐步的规范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户在产品进购、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不办证、不索证、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的现象,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此次活动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50人次,车辆41辆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00余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67件(盒),立案5起,罚款80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意识淡薄。部分经营单位未索取所经营产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的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有些经营户根本无任何索证意识,有些经营户有索证意识但嫌其手续繁琐不愿意去索证。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不规范。具体表现为:

  1、有些宣传特殊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未办理卫生部核准的特殊批准文号,却进行特殊用途大肆宣传。有些产品卫生许可证号经核实与该产品名称不符。

  2、擅自宣传疗效。诸如一天见效,三天祛痘等用语。

  3、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现象。

  4、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

  5、个别化妆品存在不规范标注。如“第二代”、“生发易”等。

  五、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强化培训。保健食品、化妆品存在的问题具有社会普遍性,是一个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共性问题。积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户宣传培训化妆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签标识有关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如:索取相关证件,建立档案,上柜产品登记审查等。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覆盖面。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严格监督购、销环节,加强对无证经营户、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

  (三)、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建立长效卫生监管机制,目标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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