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南州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夏河县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夏河县境内的道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货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设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通运输企业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
夏河县道路运输车辆在夏河县境外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是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夏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夏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夏河县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实行县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3)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预案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夏河县交通安全风险分析
1.夏河县交通行业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目前,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4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省、县、乡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等任务。
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项目的开工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县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决定启动与终止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县卫生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指导或协调行动;安全生产事故由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执行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由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养护路政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有关股室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局各直属单位、股室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正常上班时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时间及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接警电话:7121682,传真:7121682。
(5)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
通信联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负责处理媒体报道采访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时间内,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组:组长由县运管分局局长万玛扎西担任,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预防措施。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1)应急办事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调配提供应急处置工作车辆,协调应急所需设备的调用。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或直属单位人员,报请上级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养护路政股:负责本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专家组的管理,协调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各方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按规定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工程项目办:参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针对发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单位整改意见。
财务办: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2)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成员单位职责
县运输管理分局: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调集运输车辆疏散人员、抢运货物。代表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建设项目公司:积极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落实资金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2.预警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
预警发布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上报和传递
①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州级层面支援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②Ⅳ级信息报告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分级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I级应急响应: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启动和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启动和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性、影响性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请示拟采取的行动,并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预警级别和预警发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与恢复
在应急工作中,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协同县政府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动员交通运输系统专业人员积极配合参与救助,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4.扩大应急
当Ⅳ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县交通运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5.应急响应结束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经上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六、信息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一般(Ⅳ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3.事故责任调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机构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4.经验教训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举一反三,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经验教训总结报告,一个月内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应急队伍保障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合理整合编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相关企业抢险救灾能力,搞好预案训练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4.医疗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同时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5.技术保障
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县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后勤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供应。
7.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调做好治安工作。
8.资金物资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救援物资储备,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9.调集征用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习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应急队伍一般每年组织演习一次应急演练。
3.预案的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州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4.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落实区文教局有关安全教育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设平安和谐校园。通过地震应急预案现场演练,让低年级学生在在发生地震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自救,能够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年段组长
组 员:一、二年级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三、演练程序
班级演练: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学生讲解地震自救知识,进行班级模拟演练。
参考资料:从你意识到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结束,一般只有十几秒钟的时间,很少会持续一分钟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几秒钟,赶紧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躲避到地面停止摇动,再也没有东西落下来为止。
当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学生就地躲避尽快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房屋。
2.在室内的学生,应立即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小,躲到桌旁、墙角或桌下,以保护身体不被砸,尽量不要靠近窗口。
3.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枕头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4.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学,也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卧倒或蹲下,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窗边。
6.在厕所内的同学,也要采取应变措施,就近躲避。
7.在室外的同学,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8、老师要正确指导学生,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及时纠正。
四、演练时间:各班班队课时间。
五、注意事项
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是各位教师切记提醒学生不要慌张,安全第一,防止学生以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二)
一、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年段组长
组 员:三、四年级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做好消防知识的讲解以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切记强调心不慌张,人不挤,上下楼梯靠右行走)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任课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在各路口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三、演练目的:增强师生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师生消防火灾事故发生时救援的能力。
四、演练项目:教学楼因电路漏电导致火灾时人员紧急疏散,迅速撤离现场,并快速到达安全地带。
五、火灾事故应急援救演练过程记录。
火灾事故演练过程:
1、组长用各教室喇叭喊话指挥,紧急宣布消防演练正式开始。
2、教学楼因电路漏电起火,一位老师果断按响报警铃。
3、有关教师亲临现场指挥学生按照顺序从楼道快速撤离教学楼。
4、各班主任迅速各就各位疏散学生(大操场),具体安排如下:
各班班主任负责教室里的疏散,迅速有序的出教室。各楼道口由有关教师负责秩序。
撤离次序为:
第一序列是教学楼三楼三年级学生按班级位置分两批往建功楼两边楼梯疏散。
第二序列教学楼四楼四(1)班往宗羲楼东侧楼梯撤离;四(2)班往宗羲楼中间撤离;四(3)(4)沿宗羲楼中间大厅从建功楼中间撤离楼梯;四(5)(6)班往宗羲楼西侧楼梯撤离
5、师生进入安全区域。
6、组长宣布演练结束。
备注:因各种原因不能参见演练的学生因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提前到大操场等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公司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12、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评价和保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能力及有效性。
一、演练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
2、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人力和设备等);
3、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识;
5、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
二、演练时间和地点
20xx年xx月xx日时的在施工现场进行。
三、演练的类型
全面演练:针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公司应急组织的应急能力。
四、演练的范围
1、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2、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3、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五、演练的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项目义务消防员。 人员组成名单:
任务:救助伤员
2、控制人员: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程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3、模拟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的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扮演受伤人员)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门的人员)。
4、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程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5、观摩人员:来自于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以及观看演练过程的观众。
上述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应佩带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六、演练过程
1、准备阶段
A、项目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B、各演练的参与人员明确、熟悉各自在演练过程中的任务、职责。
c、项目部负责提供演练参与人员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2、实施阶段
A、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B、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C、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七、演练结果的总结评价
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演练记录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为全面做好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县内公交车事故应急处置,保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无重大险情;遇险要及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力争把因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局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光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潘厚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岑正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礼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敏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陆礼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慧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承办县委、县政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小组成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传达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的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四、完善抢险预案,确保客货运输畅通
(一)小组成员要对局属各单位、企业运营特点和应急抢险预案充分掌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企业特点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具体负责抢险救灾客、货运输车辆等的准备,要编制抢险救灾运输应急预案,确定客货抢险运输车辆编队及抢险救灾队伍,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提高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客运企业要做好的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不可控因素,及时制定运营保障措施,确保客运行业正常运营。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运营中遇到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制度,对营运线路沿线及积水路段以及山区线路、涉水、漫水桥等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现场勘察,以保证乘客安全为第一位原则,制定安全运营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运转乘客,保障运输安全。
3.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及处置。
五、应急预案执行规则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值班人员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建立严谨、规范的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接到有关的电话和传真,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处置。
(二)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较大洪水灾害出现的重大险情,责任单位接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局领导小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建立应急事件预报制度。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应急信息接报和发送制度,做到中期预报及时,短期预报随时,紧急预报即时报送。
(四)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局属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应急事件的报告,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到达现场,按现场工作部署的要求开展工作,救援结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随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关资料。
(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应急抢险的相关人员,要熟记本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责任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工作和安全规范指挥应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四)要坚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突发性灾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确保处理正常事件有条不紊,办理应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险情、重要指令传递准确、及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臵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部门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行业特点和部门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河北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部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小组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部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小组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④组织部门的相关人员对项目部的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⑤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⑥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臵: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
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信息上报
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小组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发布的信息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后期处臵: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赔偿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安全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司机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卫生所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锹、镐、撬棍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
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项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5、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公司存档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职责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3.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落实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4、应急预案的编制
4.1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指导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区及上级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4.3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同时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4.4对单位内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4.5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4.6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4.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公司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8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9新成立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
4.10应急预案应每年修订一次。当生产工艺、危险源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急预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5、应急预案的评审
5.1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上级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本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5.2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部门,应当另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专项评审。
5.3应急预案评审应邀请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外,根据公司的规模,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4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欢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有关的行业协会参加。
5.5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5.6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预案名称;
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专家名单(签名);参会人员(签名);
5.7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根据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公司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5.8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修订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应急预案的备案
6.1公司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必须保存上报备案的记录。
6.2上报备案的应急预案应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6.3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应该进行分类存档。
7、应急预案的实施
7.1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班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7.2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7.3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应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7.4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应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本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时,应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公司应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车间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7.5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6应急预案演练如果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7.7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8当事故、灾难、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同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9公司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8、绩效考核
8.1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2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备案的,由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并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
8.3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附则
9.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1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2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公司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约458.73平方米,现有职工13人。主要生产经营电
泳漆、浓缩液、稳定剂、溶剂、光盘保护漆、有机添加剂等。
2.2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与人体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可能造成灼伤,发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员中毒,其蒸汽与空气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产和库存的原料、产品与高热源、强氧化剂等接触,易发生火灾爆炸。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
3.1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主管
成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安全主管进行现场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工作组组成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成员:(略)。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略)。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略)。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略)。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成员:(略)。
4预防与预警
4.1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区环保局:81516124
5应急响应
5.1灭火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处理方案
泄漏处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2)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
5.2.2泄漏物处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通讯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群众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3)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
5.3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
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4)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
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5.3.2化学性眼烧伤
(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
(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
5.4中毒处置方案
(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2)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则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各种应急处置技术;
(2)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技术演练,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
7附件
(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20xx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杰、张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禁放区域
1、以xx靠城一侧为禁放区。
2、xx全域禁放。
(二)宣传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区)范围分为7个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实行包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村(居)民实施全覆盖宣传教育。
要求:户户知晓禁放区域,人人遵守禁放规定。
措施:各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带领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农户、小区全覆盖粘贴发放禁放区域公告或宣传单。
(三)巡查检查
春节期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
要求: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
措施:
1、春节期间各村(社区)每日对各自辖区禁放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落实禁燃禁放规定。
2、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需安排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在重点区域值守,劝导燃放人员遵守禁放规定。
3、街道值班组需每日对街道重点区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同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节)6:00-8:00等重要时段,街道值班组需到xx江河堤两岸、xx广场、xx岩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无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包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队开展入户宣传和巡查检查,确保户户知晓,人人遵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带班领导要主动对接,开展联合巡逻、联合劝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及措施落实到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立即处置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特编制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8)、《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xx年11月15日起实施)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与应对。
3)、各类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倒塌、电梯困人以及防台防汛等突发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下属生产管理部门分综合应急预案组成。
本综合应急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织编制和修订,经有关专家评审,并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综合应急预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在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总体框架下,依靠本公司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功能,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 本单位危险性分析与事故的预防
2.1 单位简况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位于**区**路**弄*号,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资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属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有职工***人,公司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置换部、工程部等职能部门,承担着******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业等管理工作,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理经租、代办动拆迁、业务咨询和房屋日常维修、中、大修、小区综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场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业施工现场、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灾事故:房屋场所、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
3)、防台防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屋场所等。
2.2.2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2)、火灾事故;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电梯困人事故;7)、防台防汛人身伤害事故。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组、救护送医组、疏散引导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保障组及信息联络组组成,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上海**物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李自勇(总经理)、副总指挥:胡振邦(副总经理)、高文祥(副总经理)、黄怡靖(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组员:钟志平、盛敏坚、陶象锠、施培惠、陈蓉、王罡、郦振成、姚宇华。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协调机构
岗位与职责人员组成,现场抢险救援6个小组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4. 监测和预警机制
4.1危险源监控
1)、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重点目标和重点部门的安全运行监测,及早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要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集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及时提出应急处置计划和建议,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信息及时上报。
4.2 生产事故的预防
4.2.1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加强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重点部位、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控制度。
⑶各类房屋维修应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并经常巡视,发现危险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现场临边临洞口必须设置符合规范,防护设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设施遭损坏和被位移。
⑸各类脚手架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搭设,空隙应设防护,满铺旦设置稳固,禁止随意拆除、损坏、架子和建筑物拉结点牢固,未经验收合格、未挂验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⑵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让施工人员明白发生火灾事故时,不仅要沉稳自救,还要冷静地配合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储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
⑸各种明火作业、割焊作业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火责任人,并设专人监护。
⑹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动火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由飞溅、下落火花引起火灾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防止车辆发生火灾。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荫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4.2.3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电气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作业。电工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⑵建立施工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乱拖乱垃。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用电方案。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防触(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内所有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识。电箱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绝缘防护和接地保护。
⑻工地内所有配电箱都要标识箱的名称、电气线路的编号、用途等。
⑼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缆、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绝缘破损、老化、裸露、机械损伤、电氧化腐蚀和漏电等隐患,以防发生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的同时,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馈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用电器;开关箱内电器应完好,带电部位无裸露现象。
⒁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材料和杂物,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特别潮湿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⒂各种超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相距不得超过5M.
⒄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临时照明电路应穿管布线,按规定要求装设灯具,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⒆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严禁在雨中或特别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作业。
4.2.4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护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⑵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⑶各类机电设备必须装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齐全、有效,⑷改装设备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善和可靠,严禁拆除机电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⑸机电设备运转到保养到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⑹严禁机电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运转中维修。
⑺电气设备和线路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操作,不准合闸”字样的警告牌。
⑻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设置电独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⑼机电设备的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已报废的机电设备。
4.3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相应的预警行动。
1)、准备及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规程。
2)、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和专家进入待命状况。
3)、调整救援所需的装备、机械设备、通信工具等物资。
4)、请求上级单位部门采取其它有针对性的措施。
5. 应急响应和处置
5.1信息报告程序
5.1.1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集团应急救援中心(总值班室)报告。
5.1.2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发生事故的险情及伤亡情况,必要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和120救护电话,发生火灾时拨打119消防报警。拨打电话时,必须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名、门牌号码,简要讲清突发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
5.1.3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应急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5.1.4相关领导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
5.2 先期处置
5.2.1 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本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的预案,即时开展处置和自救,并迅速报告。
5.2.2 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5.2.3 当生产安全事故的态势或次生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上报政府部门,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措施的建议。
5.3 应急响应
1) 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即时到位,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调动、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实施事故应急具体实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4)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应急突击队人员快速到位,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视事故性质)、煤气等,对事故进行控制和消灭,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增援。
5) 应急救援组: 应急救援队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应急和救援工作;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力抢救贵重物资,把有毒、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统一指挥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内。
6) 救护送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急送医院救治。
7) 疏散引导组: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区域,引导被围困人员疏散并撤离到安全地区。
8) 警戒保卫组:清除路障,保证道路及通道的畅通,对危险地域设置标志和警戒线并实施警戒,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9) 物资保障组:提供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10)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联络、协调各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处理和汇报。
5.4 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抢救措施
(1)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所在位置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 查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存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1)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送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送伤员。
3)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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