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23 08:02:29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生产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应急预案

生产应急预案1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产应急预案2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发出的食品,立即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安全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学校校医立即怼声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并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餐饮公司,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公司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闭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

生产应急预案3

  第一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陈云昌

  安全专管员:黄忠

  安全助理:濮建辉

  成员:许庆飞、张士平、陈石昌、黄杰。

  第二条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

  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

  人死亡、集体损伤三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2、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县安委会和集团公司安全科。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 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公司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县消防大队、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 公司利用警报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常用软件课程设计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 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 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 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陈文斐、李银冰、徐体辉、刘丽晖、符壮、刘玉华。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 灼伤;

  2、 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 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 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 火灾爆炸;

  6、 中毒、中暑;

  7、 车辆伤害;

  8、 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 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 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 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生产应急预案4

  第一部分 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术语定义

  1、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 应急响应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5、应急演练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二、预案的编制

  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同时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6、编制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以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参见附录A。

  7、应急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 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三、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体系

  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2、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3、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定制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4、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二部分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报警并核实后,立即报告单位第一管理者,由单位第一管理者决定并正式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在同一时间内向上级和建设单位应急救援领导组报告。必要时,在同一时间内向相关方和所在地有关部门报警(安监、消防、医院)。

  二、预案启动方式

  单位第一管理者,以下列方式分部预案启动命令:口头、电话、广播或书面签署。

  三、预案启动前的工作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预案的实施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施工现场的负责人根据现状,有权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必要时采取下列程序进行疏散:切断电源;人员疏散;设备撤离。同时向单位领导进行事故报告。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奔赴事故现场,同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事故应急实施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地方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报告。

  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在24小时内向主管部门上报书面报告。依据有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同时积极为早日恢复现场生产创造条件。 五、预案终结

  当下列条件具备后,本预案终结:事故现场处理完毕,事故善后工作已结束;查清事故原因,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事故责任人受到处理及全体员工均已受到教育;施工现场已具复工条件;公司及主管部门已下达复工令。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

  按照预案的要求,做好人力、物资、机械设备、技术方案的全面准备。将工地的备用设备、物资与应急抢险相结合,分类存放并保养好,发生事故立即启用。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配合

  事故现场指挥部在发生事故后需要调集人员、调拨物资设备时,各单位、部门要服从命令顾大局,无条件的予以援助。

生产应急预案5

  第一条[编制依据和目的]为了规范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港口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备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备案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明确预案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明确生产经营人的职责]港口经营人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六条[行政部门预案的编制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港区的安全生产实际及危险性分析,适应本港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实际需求;

  (三)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港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六)应与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七条[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港口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

  第八条[企业预案的编制要求]企业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及危险性分析,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实际需求;

  (三)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港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六)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七)应与上级政府、部门和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相

  互衔接。

  (八)对于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现场处置方

  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九)港口经营人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预案附件内容要求]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条[部门预案评审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批准发布。

  第十一条[港口经营人预案论证要求]港口经营人应急预案由港口经营人自行组织论证,必要时邀请评审专家和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部门预案备案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港口经营人预案备案要求]港口经营人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二)应急预案论证意见;

  (三)论证人员签名表;

  (四)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危险货物现场处置方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十四条[受理部门备案要求]受理备案登记的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对材料齐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备案。

  第十五条[备案登记建档工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港口经营人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十六条[预案宣传教育要求]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港口经营人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港口经营人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七条[应急演练要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八条[演练频次要求]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每半年演练一次,其他港口经营人每年演练一次。

  第十九条[演练评估总结要求]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条[部门预案修订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一条[港口经营人预案修订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港口经营人因兼并、重组、转制等重大变化导致现行应急预案不适用的;

  (二)港口经营人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港口经营人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二条[预案修订报备要求]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三条[应急物资配备要求]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四条[明确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报告程序]港口经营人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表彰奖励]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港口经营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处罚]港口经营人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港口经营人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施行时间]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生产应急预案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的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事故即将发生和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和周边地区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保证污水处理厂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根据“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立足基层、依靠群众;信息先行、快速反应;整合资源、强化能力;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制定肇源县皮革城污水处理厂综合性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5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

  2.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7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2.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2.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2.11《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肇源县皮革城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区域内有可能发生或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和人员伤亡事故、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或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紧急情况等的应急处置。

  4、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从总体上看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综合性预案,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二部分是专项预案,和消防灭火演练方案。

  5、应急工作原则

  遵守“保护生命、安全第一、预防在先”的方针和“救护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要做到统一指挥与单位分工负责相结合,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应对紧急事件的工作准备,明确应急程序的各环节。立足污水处理厂公司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等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科学配置和使用,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生产运行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一)生产运行单位概况

  大庆市肇源县为振兴黑龙江省皮革业拟筹划建设大庆市肇源县皮革加工工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年处理牛皮75万张,猪皮150万张,明胶750吨/年。生产厂房和配套工程如供热、供电、给水、污水处理、道路由黑龙江龙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园区管委会)负责建设和管理。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量5000t/d,包括含铬污水400t/d、含硫污水700t/d、含脂污水500t/d、明胶废水1000t/d、其它污水2400t/d,污水处理采用物化与生化相结合的方法。

  (二)危险场所及风险分析

  1、危险场所的确定及分布

  根据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使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确定以下危险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场所。

  (1)化验室风险分析:

  化验室储存的硫酸、盐酸、硝酸汞等物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

  硫酸:

  遇H发孔剂立即燃烧,遇氰化物产生剧毒气体;遇木屑、稻草等可燃物可引起炭化;遇水大量放热,不宜将水倒入硫酸中。

  (2)盐酸

  健康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阻、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士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3)酸汞

  危险性类别:剧毒品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一般起病急,有头痛、头晕、低热、口腔炎、皮疹、呼吸道刺激症状、肺炎、肾损害。慢性汞中毒表现有:神经衰弱,震颤,口腔炎,齿龈有汞线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

  脱毛废水组合水池、综合污水组合池、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

  淀池、气浮池、污泥储池、综合污水调节池上述危险场所对存在共同的危害进行风险分析:

  1)硫化氢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健康危害: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家兔吸入0.01mg/L,2小时/天,3个月,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机能改变,气管、支气管粘膜刺激症状,大脑皮层出现病理改变。小鼠长期接触低浓度硫化氟,有小气道损害。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浓硝酸、发烟硫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起回燃。

  2)电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①电气火灾危害风险分析

  电气设备、电器、照明设施、供配电线路等,如果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施工质量不佳、外部火源移近、运行中正常的闭合与分断、不正常运行的过负荷、短路、过电压、接地故障、接触不良等,均可产生电气火花、电弧或者过热,若防护不当,可能发生电气火灾或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火灾事故;在有过载电流流过时,还可能使导线(含母线、开关)过热,金属迅速熔化而引起爆炸。

  ②触电危害风险分析

  本工程的配电装置、电力设备等电气设施,在带电状态下,若存在漏电、绝缘失效、保护接地系统失效等原因,人体一旦接触或接近,轻则电击或电伤,重则会造成死亡。

  3)机械伤害的风险分析

  各类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履带等)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①旋转的机件具有将人体或物体从外部卷入的危险;传动部件和旋转轴的突出部分有钩挂衣袖、裤腿、长发等而将人卷入的危险;相对接触有使人被卷入的危险。

  ②机械的控制点、操纵点、检查点、取样点、送料过程等也都存在着不同的潜在危险因素。

  4)噪声的风险分析

  装置内的噪声源的机泵、风机等。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振动、机械设备转动产生的噪声对人体均可产生不良影响。噪声作用于人体能引起听觉功能敏感度下降甚到造成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的高发。另外,噪声干扰影响信息交流,使人员误操作发生率上升,影响安全生产。

  5)以上危险场所除上述存在的共同危险有害因素外还存在以下危险:

  (1)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淀池、综合污水调节池存在高处坠落的危害:

  ①工作人员在高处施工、检修或生产操作时,如果防护设施存在缺陷或不当,或者由于工作人员麻痹大意或过度疲劳可能造成高处坠落。特别是雨季、冬季和大风季节里。

  ②催化氧化罐盘梯焊接不牢靠,操作人员作业时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③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装置失灵而导致事故

  ④劳动防护用品缺陷,主要表现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⑤人操作失误

  6)含铬废水产生铬泥的危险

  铬泥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在含铬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铬泥为三价铬,有一定的毒性,属于危险废物。

  7)含水污泥的危险有害风险分析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三价铬和二价硫离子,三价铬有一定的毒性,硫离子遇水在一定条件下容易产生硫化氢,硫化氢危害见上

  8)催化氧化罐的风险分析

  在催化氧化罐中易产生少量的氨气。氨气主要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常被吸附在皮肤粘膜和眼结膜上,从而产生刺激和炎症。可麻痹呼吸道纤毛和损害粘膜上皮组织,使病原微生物易于侵入,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氨通常以气体形式吸入人体,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过肺泡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

  长期接触氨气,部分人可能会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等症状。

  9)反应池的风险分析

  在含铬污水处理过程中,在反应池中加氧化镁产生粉尘以及干化污泥产生粉尘:

  粉尘对大气又一定的污染其次还具有爆炸危险

  (3)锅炉装置风险分析:

  由于锅炉长期在高温高压下运行,并不断受到烟气和锅水中有害杂质的侵蚀和飞尘的磨损,或设备故障,安装质量操作不当往往会发生事故,轻则停炉而影响生产,重则发生爆炸设备损坏人员伤亡造成重大损失。锅炉在使用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超温超压,使受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损坏或锅炉燃烧室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破坏性很大。因此,在运行中要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认真遵守设备规范,防止超压、过热、腐蚀、裂纹和起槽现象发生,同时必须有一套有效的防范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从总体上看分为两大部分,即污水处理厂和社区。污水处理厂应急组织又可分为车间和班组,其中车间是应急组织的基层单位,是主要力量,班组是应急组织的指挥机构,是车间的管理部门。社区应急组织主要是医院,社区的其它部门,主要起到管理和协调作用。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指挥机构

  总指挥:李坤污水处理厂厂长

  副总指挥:任海生污水处理厂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

  张晓东污水处理厂主管技术副厂长

  牟桂良污水处理厂主管工艺副厂长

  成员:卢义国给排水班班长

  王有明给排水班班长

  李伟中控班班长

  寇振宇中控班班长

  崔迪综合工房班班长

  李永福综合工房班班长

  赵立晶化验室主任

  申守恒电气班班长

  韩伟民锅炉班班长

  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污水处理厂厂长任总指挥,有关副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污水处理厂办公室。若厂长不在污水处理厂时,由生产安全副厂长担任临时总指挥,安全生产副厂长不在污水处理厂时,由技术副厂长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污水处理厂下属各班组正职领导不在时,由副职领导担任本单位应急救援负责人。

  2、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①负责污水处理厂“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挥部:

  ①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组织指挥全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4)指挥部成员:

  专职安全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状态下的抢险救援工作。

  安全环保组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技术组组长:

  ①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运行系统开、停工作;

  ②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

  ③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④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设备组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化验室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工会负责人: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专职技术员: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四、预防及预警

  (一)危险场所监控及监测方式、方法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危险场所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设专人24小时值班监控、现场巡检,危险场所现场设置危险场所安全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危险场所区域内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本区域安全动态,危险场所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二)硫酸安全预防措施

  泄漏处置: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接触。喷水雾可以减少蒸发,但不要对泄漏物或泄漏点直接喷水。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少量泄漏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消防措施:可使用的灭火剂为干砂、二氧化碳,禁用柱状水,防止飞溅。

  健康危害及急救措施:本品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能引起角膜炎、结膜炎,并可引起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和支气管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严重者可致死。应急措施: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口对口是否可行),并立即就医;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就医;如果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并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就医。

  (三)盐酸的安全预防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灭火方法: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钙、碳酸铀、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泄漏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四)硫酸汞的安全预防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密闭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乳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五)硫化氢的`安全预防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30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或使其通过三氯化铁水溶液,管路装止回装置以防溶液吸回。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带过渡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带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六)电气火灾的安全预防措施

  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主要有:

  a)严格按照《电气设计规程》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电气线路。

  b)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

  c)不同的工作环境,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

  d)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e)加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七)机械伤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机泵传动皮带要安装安全防护罩

  (八)噪声伤害的安全预防措施

  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九)高处坠落的安全预防措施

  (1)催化氧化罐盘梯要焊接牢靠

  (2)作业时要保证安全设施要灵活好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高空作业时,员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高空作业人员要严格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

  (十)含水污泥的安全预防措施

  (1)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检,发现管线或储罐有泄漏废液时要及时处理,防止废液大量泄漏

  (2)任何人在工作、维修、巡检过程中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戴好口罩

  (3)同时严格执行硫化氢预防措施

  (十一)含铬污泥的安全预防措施

  (1)氨气的安全预防措施

  1)生产过程中加强密闭化,污水处理管线应经常检修,防止意外破裂。加强通气。

  2)平时组织对意外事故急救工作演练,一定要明确群发性急性氨中毒的急救程序,即现场救护程序

  3)严格执行“氨标”中规定,凡从事氨作业人员均应进行就业前体检。

  (2)粉尘的安全预防措施

  粉尘虽然会发生爆炸,但若采取可靠的措施还是可以避免的,防范的措施应着眼于发爆的条件:控制粉尘浓度;杜绝起燃点;减低空气中氧的浓度;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建立预报系统;此外,在管理上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三级。当班作业人员、车间班组或通过厂值班人员完全可以控制事故源,经及时抢修不会造成系统停车,不会造成大面积污染和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当班班长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迅速恢复生产,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园区管委会。

  ①个别人员轻伤、设备损坏(不影响装置正常运行);

  ②初期火灾、爆炸范围不大,没有涉及附近易燃易爆区域,不能产生衍生事故;

  ③危险化学品的少量泄漏、火灾,污水处理厂所属单位能控制的范围内,没有危及职工、周围居民生命安全,未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④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件。

  2、二级。当班作业人员通过厂值班人员协调、组织无法控制事故源的情况下,可能造成大面积污染或人员中毒、伤亡,当班班长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各应急小组赶赴现场处理事故,恢复生产,防止事态扩大。

  ①个别人员重伤或多人轻伤、设备严重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导致装置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停车);

  ②火灾、爆炸范围较大,没有涉及易燃易爆区域,不会发生衍生事故;

  ③危险化学品(化验室)的少量泄漏、火灾、爆炸,没有危及职工、周围居民生命安全,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危及人员健康,污水处理厂能够控制的范围内。

  ④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件。

  3、一级。发生重特大事故,接到当班班长报警后,经园区管委会和应急救援小组现场处理仍无法完全控制事故蔓延,仍处于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可能或已经引起大面积的污染、爆炸、火灾、人员中毒或伤亡,园区管委会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社会救援机构报警。。

  ①火灾、爆炸范围很大,涉及易燃易爆区域(燃气取暖厂房)、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情况下;

  ②危险化学品储运中发生大面积泄漏,可能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下;

  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引起的一次急性中毒5人及以上的情况下;

  ④对现场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100人以上的情况下。

  ⑤由于其它突发事件导致发生本级别上述三种情况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的响应程序及一般处理措施

  一般事故,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方式及早发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①事故现场人员在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向班长报告。

  ②当班班长接到报告后记录报告的详细内容,并立即组织当班人员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确认事件地点,通知所属岗位操作工到事故现场检查处置;向车间领导和厂值班人员报告;车间立即向污水处理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车间应急预案组织车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处理。凡发生事故的车间,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凡能经切断物料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事故发生部位本单位不能控制的,应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并提出抢修的具体措施。

  重大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波及周边。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①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污水处理厂厂值班人员、安全环保组报警,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②安全环保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进行评估,如果是30分钟内不可以处理的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会引发大灾难的事故,要立即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污水处理厂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③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部门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环保、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④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⑤生产组、设备组、安全环保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的单位,在查明泄漏或火灾爆炸部位和范围后视能否控制,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车的决定,若需紧急停止运行则由生产组发出指令,按程序进行。

  ⑥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三)污水处理厂危险目标的处置预案

  1、硫化氢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总则

  1.2目的

  为了作业、维修、巡检现场人员能够高效地应对硫化氢中毒事件,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3范围

  适用于作业、维修、巡检处在产生硫化氢的部位(脱毛废水组合池、综合污水组合池、催化氧化反应池、斜板沉淀池、气浮池、污泥储池、综合废水调节池等)。作业的员工遭遇硫化氢时的应急工作,并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1.5预案的启动条件

  ①硫化氢中毒类型划分

  1)刺激反应:

  接触硫化氢后出现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位有灼热感等刺激症状,在短时间内恢复者。

  2)轻度中毒:

  有眼胀痛、畏光、咽干、咳嗽、以及轻度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

  3)中度中度:

  有明显的头痛、头晕等症状,出现轻度意识障碍;有明显的粘膜刺激症状,出现咳嗽、胸闷、视力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等

  4)重度中毒

  昏迷、呼吸循环衰竭,休克等

  ②预案的启动

  根据作业、维修、巡检处的实际上情况,应急工作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作业、维修、巡检现场发生轻度以上硫化氢中毒时,应立即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基层班长为应急小组组长,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织实施。

  第二层次:作业、维修、巡检现场发生重度硫化氢中毒时,应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原组织实施

  1.6应急指挥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主任:李坤

  副主任:任海生张晓东牟桂良

  成员:卢义国王有明崔迪王友平李申守恒韩传民马文龙赵立晶

  (2)应急指挥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任海生

  副组长:张晓东

  成员韩传民卢义国

  (3)应急指挥组织机构职责

  1)召开本级抢救会议,研究部署抢救应急工作

  2)指挥抢救工作及人员疏散

  3)负责硫化氢中毒事件的上报下达工作

  4)负责委派工作人员到出事现场

  5)根据中毒情况救助相关方或地方医疗急救机构,并报园区管委会

  6)医务人员未到达前,必要时应实施简单的救护和急救措施

  7)未在岗的指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4)应急指挥部门职责

  ①生产组

  1)必要时协助当地医疗机构运送病人

  2)负责保障所属基层班组的生产运行

  ②安全环保组

  负责车辆的调配、协助当地医疗机构运送病人

  ③财务(园区管委会)

  负责保障硫化氢中毒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④厂技术组

  负责组织硫化氢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应急准备

  1)应急物资准备

  ①作业、维修、巡检区域必须有联络的通讯工具,并必须保持畅通

  ②中控室应设置观测风向的简单装置

  ③在含硫场所作业、维修、巡检的基层班组应配备至少五套防毒面具和配套供氧呼吸设备

  ④含硫场所应有硫化氢声响报警系统

  ⑤在含硫作业、维修、巡检作业的基层队应配备足够的医用氧气和吸氧设备或呼吸器

  ⑥含硫场所作业的基层作业、维修、巡检基层班组应配备可使硫化氢中毒者饮用后产生兴奋的饮料(浓茶或咖啡),干净清洁的水和毛巾。

  2)紧急服务信息

  ①医疗急救电话120或就近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备件

  ②指挥组织负责人应清楚含硫场所作业、维修、巡检的基层班组的详细地址

  ③作业、维修、巡检人员应了解含硫场所地形、硫化氢检测仪器放置情况、报警声响特点、风向标位置及安全撤离路线等

  3)硫化氢的性质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剧毒、强酸性气体,低浓度的硫化氢气体有臭鸡蛋味,相对密度1.176,较空气重

  4)一般护理常识

  ①当中毒者呼吸和心跳恢复后,可给中毒者饮些兴奋性的饮料和浓茶、咖啡、并专人护理

  ②如中毒者眼睛轻度损害,可用清洁水清洗或冷敷

  ③遭受硫化氢中毒者,需要休息几天,不得再度受硫化氢的伤害,因为被硫化氢伤害过的人,对硫化氢的抵抗力变得更低了

  ④安全地带是指通风良好且空气新鲜的上风地区

  (6)应急反应和行动

  现场人员发生硫化氢中毒时,应进行以下应急行为

  1)当现场作业、维修、巡检人员遭遇硫化氢时

  2)应迅速逃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情况

  3)应急小组根据情况初步判断中毒级别,若属轻、中度,应立即接受吸氧30分钟后,再将伤员送至救助的医疗机构。

  4)同时应急小组组长通知相关人员佩戴防毒面具或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5)若确需在有硫化氢气体存在的场所继续作业、维修、巡检,必须两人以上组成一个小组佩戴防毒面具工作,并且至少每隔10分钟撤离至安全地带休息5分钟方能继续工作。

  6)当有人发现现场作业、维修、巡检人员发生硫化氢重度中毒时

  7)应迅速报告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人员穿戴好防毒面具或求助相关方将伤员迅速撤离现场,放置在安全地带

  8)若中毒者能自行进行呼吸,应立刻进行吸氧,并应保持中毒者处于放松状态、保持中毒者的体温,不能乱抬乱背,应将中毒者放于平坦干燥的地方就地抢救,然后将伤员送至救治的医疗机构或求助当地120急救中心

  9)当重度中毒者撤离至安全地带时,已休克、心脏或呼吸已停止时,应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呼吸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等方法进行抢救。

  ①胸外心脏挤压法:

  解开有碍呼吸的领扣、腰带(注意防止着凉),平放仰卧在有衣物垫护的硬板上,拉开中毒者下颌,使口腔张开,以利呼吸

  救护者跨跪在中毒者腰部,正确找准挤压点,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掌根放在胸骨底下三分之一部分

  掌根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内血液,每秒一次,压陷3~5厘米,用力应均匀

  挤压后掌根很快放松,使中毒者胸廓自动复原,血液又充满心脏,如此反复挤压、放松,用力应适应,既有效挤压,又避免内伤。

  ②口对口吹气法

  让中毒者仰卧,解开领口和腰带,将中毒者头部转向一边,清除中毒者口中粘痰、泥沙等异物

  将中毒者下颚用力向前张开,使之呼吸道通畅

  抬起下颌用一只手捏住中毒者鼻子,口对中毒者的口做深呼吸,吸出中毒者体内废气

  吸大口气口对口吹气入中毒者体内,此时看到中毒者胸部鼓起,证明呼吸无阻碍

  吹足气后,将嘴移开,让其呼出体内的气,每3秒均匀吹一次。重复上述c)~e)动作,直至中毒者能自由呼吸为止。

  对严重硫化氢中毒者,在抢救过程中,上述两法最好同步进行,一旦中毒者能自由呼吸或确认中毒者已死亡,方可停止进行。

  当发生重度硫化氢中毒时,作业、维修、巡检处应急指挥中心启动本级预案,委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和医院进行处理;并将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指挥中心。

  1.7附则

  (1)当中毒者病情及现场硫化氢得到控制后,车间班组、应急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应填写硫化氢中毒情况报告

  (2)车间班组应配合并参加上级对硫化氢中毒的调查工作。

  2、消防灭火演练方案

  根据肇源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安办发[2010]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扑救和疏散员工,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方案。

  2.1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全厂整体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演练全面检验污水处理厂应急救援队伍技术和战术水平,增强全厂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广大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时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促进全厂安全生产运行形式的稳定和根本好转。

  2.2演练的目的

  开展消防防火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污水处理厂保证生产安全运行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运行事故能力、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通过对现有预案的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机制的科学性,应急体质的合理性,应急队伍的适应性,从而能够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2.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场所点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生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企业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款:“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企业车间班组要定期组织本预案的训练和演习,每年至少组织进行1-2次。

  2.4演习要求达到的预期效果:

  污水处理厂领导和岗位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灭火方法,使用灭火器。

  参加培训演习人员能懂得快速拉接消防水带。

  演习确保安全。

  2.5演习领导小组:

  组长:李坤(总指挥)

  副组长:任海生、张晓东(执行指挥)

  张晓东(负责与园区管委会消防队联系)

  牟桂良(负责技术指挥和员工演练指导)

  成员:卢义国(负责污水处理厂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赵立晶(负责化验室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刘永福崔迪(负责综合工房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李伟(负责中控室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王永明(负责给排水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牟贵良(负责维修班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申守恒(负责电气班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韩传民(负责锅炉房参加人员的到位与安全监护)

  王友平(负责有关演习物品的准备与退还、场地督促清理)

  本次演习特邀园区管委会消防队派员进行示范表演与指导。

  2.6要求参加人员:

  ①污水处理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

  ②污水处理厂各班班组长、安全员;

  ③化验室主任、非当班人员;

  ④维修班组长、电焊工;

  ⑤仓库管理员;

  ⑥污水处理厂值班员。

  欢迎不当班的其他员工参加观摩。

  2.7演习内容:

  ①消防水带的连接(含水带水枪接驳和与消防栓的连接);

  ②利用麻袋进行窒息隔离扑灭油盘火焰;

  ③利用麻袋进行窒息隔离扑灭液化石油气罐着火;

  ④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油盘火焰;

  方法:

  ①先由园区管委会消防队作示范表演;

  ②人员训练;

  ③抽考(随机抽考各类人员1名);

  ④由园区管委会消防队队长讲评。

  2.8物质器具准备:

  ①干粉灭火器(4Kg装)8个;(可先用即将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②液化石油气罐1个(在食堂临时借用);

  ③水带4~6条;水枪2~3个;(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④开启消防栓的板手;(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⑤铁质油盘;(园区管委会消防队带)

  ⑥废机油、棉纱若干;

  ⑦矿泉水两箱(主要供消防队、全区管委会录像人员及厂领导,员工请到岗位上饮水)

  2.9演习场地与时间安排:

  1、场地:选择在污水处理厂前面的厂区通道上。事前进行冲洗干净。

  2、时间:拟定在×××年××月××~××日,×××地点进行演练。(具体到时通知)

  2.10安全注意事项:

  ①员工应穿好劳保用品(安全帽和工作服、工作鞋),要放下衣袖,避免伤害。

  ②灭火时注意选择上风向。

  ③做好防寒保暖,人员观摩可选择在道路两侧。

  ④注意使用灭火器,抓好喷射胶管后,方可压射,禁止对向人员。

  ⑤接通消防栓射水,只能向路面冲洗,不准向有人处。

  2.11其它事项安排:

  ①厂车间班组必须按照要求派人参加并签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②演习时做好拍照和录像,也可通知园区管委会宣传部门宣传报道。

  ③演习总结由安全环保组编写并上报。

  ④安排好生产运行、演习和正常生产两不误。

  ⑤事后请园区管委会消防队指导人员在园区管委会食堂就餐,以表感谢。

  ⑥消防水带、水枪等用具用后洗净晒干,及时归位归还。用完的灭火器,请厂及时充装换药以备应急。

  ⑦演习结束后的现场清理由任海生、张晓东指挥马文龙、赵立晶、刘永福、张胜浩、寇振宇、由佳俊、苏大伟、按卫生责任区范围清洗。

  2.12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①应急救援指挥人员首先应确认在此次事故中疏散的方向(撤离疏散人员应尽快地向上风向转移)。

  ②如果可能威胁周边地域,指挥部应和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引导疏散。

  ③内部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稳定情绪,按计划合理分流,按预定疏散路线,将人员迅速疏散出去。

  ④外部疏散小组将疏散到室外的人员迅速引导到不影响救援行动的地带。

  ⑤外部警戒小组防止已经疏散到外面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造成内外互相拥挤,堵塞通道。另外,还要负责维护外部秩序,为救援创造条件。

  ⑥疏散指挥人员在引导无关人员有序疏散后,应检查自己负责的区域,在确保无人员滞留后方可离开。

  2.13危险区的隔离

  ①危险区的设定根据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由指挥部确定危险区域。

  ②治安、警卫组到达现场后,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根据指挥部危险区域的设定划分事故现场隔离区,设置警戒线,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

  ③治安、警卫组同时要封锁附近交通,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隔离区。

  ④如当扩散危及污水处理厂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

  2.14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检测、抢险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必须事先了解危险区的地形、建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及燃烧的危险,毒物种类及大致浓度,选择合适的防毒用品,必要时穿好防护衣。

  ②进入危险区域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互相监护照应,所用的检测、救援器材需要具备防爆功能。

  ③进入危险区域的检测、救援人员必须明确一位负责人,指挥协调行动,同时要求配备一部对讲机随时与现场指挥部及其他救援队伍联系。

  ④指挥部根据事故抢险情况决定抢险人员撤离,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15现场救护、救治

  接到事故报警时,首先要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性质(燃烧、爆炸、毒物外溢)、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以及救援单位有何具体要求,同时做好电话记录,必要时问清救援路线。

  救援队伍到达救援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道,其目的是了解现场情况,接受救援任务,提出救援建议。

  选择有利地形(地点)设置现场急救医疗点。对于不同事故选点有所不同,如化学品泄露事故应选上风向的非污染区域,但不要远离事故现场,以便于就近抢救伤员。位置要尽可能靠近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便于保持联系。同时应接近路口的交通便利区,以利于伤员转运车辆的通行和急救医疗点的转移。

  急救医疗点可设在室外或室内,面积应尽量大,便于对众多人员的同时救护,同时尽可能保证有水的来源。同时要设置醒目的标志,便于救援人员和伤员的识别,悬挂轻质面料的红十字旗,可方便救援人员随时掌握风向变化。

  医疗救护队应选派有经验的医师对伤员进行初步检查,按轻、重、死亡分类。目的是尽快将伤员分类便于救护人员识别,并给予不同的处置。在救治过程中,要掌握以下原则:对那些只有经过处理才能存活的伤病员给予最优先处理,而对不经过处理也可存活的伤员和即使处理也要死亡的伤员则不给予优先处理。

  经过初步救治后,合理安排车辆转送医院。如救护车辆不够,对比较严重的伤员安排救护车,对于轻度伤员可安排客车或货车集体转送。

  社区职工医院要做好各种抢救药品和器材的准备工作,接治经现场转送来的伤员。

  2.16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治安、警卫组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以利于事故调查组对各种数据的搜集,确定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损失和事故发生后的保险赔偿。

  事故现场的洗消由安全环保组负责,主要可分为人员的洗消和环境的洗消。

  对人员的洗消

  对伤员的洗消尽可能快地进行,一旦处于安全位置,应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确保可获得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急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前应穿上个人防护用品,并先从有最大污染的区域转移伤员。

  第二步:去掉伤员的衣服,把他们放置在一个贴有伤员姓名的塑料口袋内,并重新给伤员穿上未受污染的衣服,并注意保暖。

  第三步:清除任何可见的污染物,

  第四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其他的解毒剂或软膏。

  对环境的洗消

  针对污染物的种类和状态制定洗消方式,主要通过稀释、中和、吸附和隔离等方式。

  2.17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灾害发生,事发区恢复正常生产运行后,经污水处理厂厂长现场检查,报请园区管委会结束应急行动,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并向所属各车间班组发布相关信息。通过广播、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救援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善后工作由事发单位及有关部门继续完成。应急工作结束后,所属车间班组及相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生产运行、生活秩序。

  六、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指挥部决定授权职能部门来进行。

  七、后期处理

  在污水处理厂领导的统一布署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恢复生产运行

  根据受灾程度,事发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恢复生产工作。调查和总结

  调查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由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牵头,组织事件(故)调查组,同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报应急指挥部。

  总结

  应急办公室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及时组织修订预案,提出整改措施。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污水处理厂报警电话:0459-8393830

  2、应急队伍组成及分工

  污水处理厂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污水处理厂各类化学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分工如下:

  (1)通信联系组:由技术组负责。

  负责人:技术组组长。

  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治安、警卫组:由园区管委会派出所负责

  负责人:派出所所长。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组、技术组负责

  负责人:设备组组长。

  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4)医疗救护组:由义顺乡医院。

  负责人:社区医院院长。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物资供应组:由车间负责

  负责人:车间负责人。担负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6)运输组:由园区管委会车队

  负责人:管委会车队长。担负物资的运输任务。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1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等

  3.1.2污水处理厂现有消防车一辆可用于事故状态下的救火、清洗及喷淋工作

  3.1.3污水处理厂配有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品。

  3.1.4污水处理厂设备组备有抢修设备。

  3.2应急通信系统的保障由通信联络组。在事故状态下,可采用防爆对讲机进行通讯。

  3.3应急电源、照明系统的保障由厂值班人员和电气车间组成,根据事故发生的不同状态和部位确定临时供电方式。

  4、经费保障

  根据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状况,由厂计划在每年的年初计划中列出经费额度。

  5、其它保障

  5.1单位互助救援

  园区管委会设有消防车,必要时可请求其参与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请求政府协调救援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可视事故严重程度报肇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事故办公室,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5.3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救援信息的咨询,

  5.4保障制度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上,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5.4.1责任制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救援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人员及责任的落实。

  5.4.2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厂值班人员及各车间实行24小时值班)。

  5.4.3培训制度对全污水处理厂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常识教育,车间班组利用每周一的学习时间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及学习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加防灾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技能。

  5.4.4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5.4.5演练制度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污水处理厂每年举行综合演练一次,以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5.4.6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1.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包括救援过程中各种情况下的防护措施、意外情况的处理、救援方案实施过程的操作等细节问题。培训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培训内容:

  1.1.1熟悉现场平面图和实际位置、区域的布局、撤离的路线、危险场所位置、指挥的手势信号等。

  1.1.2鉴别异常情况的方法,各种异常情况处置的具体方法,各种工具、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的方法。

  1.2员工及公众应急响应的培训

  可利用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员工和公众开展教育及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有本区域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型、事故的预防措施、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的职责、发生事故时员工及公众的应对措施、防护用具的使用、自救与互救知识、指挥信号的识别、疏散的路线。

  1.3培训目标

  ①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反应预案和程序的实施内容和方式;

  ②培训应急队伍在应急预案和程序中分派的任务;

  ③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反应预案和实施程序变动情况。

  ④每年组织应急工作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专业知识培训。

  2、演习

  指挥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模拟演练,要求各救援队伍全员参加。把指挥机构和各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1应急演习目标

  ①测试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②检测应急设备的完好率;

  ③确保应急组织人员熟知职责和任务。

  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组织所属各单位不定期综合演练,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业性应急演习。

  2.2演习内容

  内容包括:

  ①基本目标;

  ②日期和地点;

  ③参加组织;

  ④模拟事故;

  ⑤事故发展阶段;

  ⑥后期处置;

  ⑦对训练和演习进行适当的评价。

  污水处理厂应急机构对应急演习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3预案变更

  每年,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申请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

  ①训练和演习的书面评价,提出更合适的程序或组织;

  ②组织或程序中的关键人员发生变动;

  ③组织机构发生变动;

  ④外部救援机构的能力或功能发生变动;

  ⑤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发生变化;

  ⑥影响到预案实施的企业发生变动;

  ⑦来自其他机构、国家、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建议。

  十、奖惩

  由各部办定期对各车间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恢复等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好的车间班组给予奖励,表现差的给予处罚。

  1.监督检查主体

  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负责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奖励

  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车间班组和个人,由污水处理厂应急办公室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怃恤。

  3.惩处

  3.1各级应急工作组成员的责任

  应急工作组成员违反应急预案和有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①不服从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的;

  ②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的;

  ③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故预防工作、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

  ④向上级行政机关谎报、瞒报、漏报、缓报有关突发公共事故信息的;

  ⑤不按规定报送、公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虚假信息的;

  ⑥不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措施,导致发生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害的;

  ⑦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

  ⑧不按规定公布有关应对突发事故的决定、命令或者指示的;

  ⑨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或者物资的。

  3.2污水处理厂车间班组的责任

  污水处理厂车间班组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有关应急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①不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宣传普及应急常识的;

  ②未按要求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的;

  ③不服从上级部门的决定、命令和指示,不听从调遣的;

  ④不进行救助工作、协助维护现场和社会秩序的;

  ⑤不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

  十一、附则

  1、术语和定义

  1.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1.2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化验室使用固体危险化学品)。

  1.3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1.5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1.6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1.7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

  1.8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工作,确保应急行动顺利开展。

  1.9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0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1.11应急预案备案

  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是安全环保组

  1.12维护和更新

  安全环保组每半年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重新审核

  1.13制定与解释

  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单位是安全环保组

  1.14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活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生产应急预案7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x:00-xx:xx时

生产应急预案8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xx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我校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抗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内容:

  地震报警、应急疏散、指挥协调、现场控制、演练讲评。

  三、活动时间、地点、参演人员

  1、演练时间:20xx年5月12日下午xx:00

  2、演练地点:

  3、参演人员:经管学院、师范学院当日上课全体师生,约400人。

  四、组织机构

  指挥人:

  副指挥长:

  成员:

  五、演练分工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演练现场地震警报信号指示和演练总结评析(主要职责)、疏散到楼下的学生现场秩序维护(戴大华主要职责)。

  2、楼道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两人主要职责:一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二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三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四楼引导疏散)

  (两人主要职责:五楼引导疏散)

  主要职责:听到地震警报信号后,各班上课教师及学生干部应积极配合上述工作人员引导疏散,有序指挥学生从每层楼的安全通道有序离开教室,到达绣山B栋教学楼下广场,避免踩踏和拥堵。

  3、安全警戒组

  组长:

  成员:保卫干部3名、校卫队员4名

  主要职责:地震演练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疏散地震通道障碍物,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演练场地;学习结束后清扫演练场地,检查演练设施。

  4、演练宣传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演练现场横幅制作、摄像、简报等宣传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工作人员2名、应急车驾驶员1名(待定)、校卫队员2名、以及学生志愿者。

  主要职责:准备医疗器械,对伤员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配合120急救中心抢救重伤人员,并将伤病员情况及时向总指挥长报告。

  六、演练前期准备工作

  (一)总指挥长召集相关人员部署演练工作:下达演练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确定疏散线路,明确应急疏散演练各小组职责。为确保演练顺利实施,要求以下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保卫处做好绣山B栋教学楼的安全检查工作,制作疏散路线图;

  2、学生处做好演练前学生组织工作;

  3、各相关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求师生明确疏散逃生线路,了解紧急疏散演练流程。

  (二)组织相关教职工及学生干部进行前期培训。

  1、明确演练项目:突发地震后的紧急疏散。

  2、指定紧急疏散现场责任人:任课教师及学生干部。

  3、假设突发地震,正在上课的各班学生,听从上课教师指挥,以最快的速度、不挤不乱撤离到楼下空旷广场处。疏散引导组成员在各层楼道:告诫学生,“不要慌乱,保持安静,按顺序撤离”,撤离后到楼下广场集合。

  4、熟悉紧急疏散程序:地震警报发出后,上课教师现场下达紧急疏散命令,及时组织学生全体起立,安排学生打开疏散通道、学生干部根据指示进入指定位置、学生呈疏散撤离状态。

  5、紧急疏散要领:反映迅速、命令清晰、组织有序、全面监控,学生干部各司其职、主动配合、保护伤者、保证通行,师生员工执行预案、听从指挥、自我保护、有序撤离。

  6、相关部门、应急机构、责任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环境、充分准备、迅速反应、规范操作。

  七、疏散演练注意事项:

  (一)防灾减灾逃生演练技术要领:警报声响起后,上课教师迅速反应,组织全体学生起立,离门最近的两名同学要及时将门打开,组织学生有序从前后两门疏散。疏散过程中要牢记自己的'疏散路线及疏散顺序(如逃生方向、从座位上起来如何疏散等),楼道中不要拥挤他人,人员众多时不要蹲下系鞋带等,提高警惕、防止踩踏。

  (二)疏散时,不出现拥挤,不出现间隔,配合合理,指挥得当,有残疾学生需安排专人主要职责:疏散。

  (三)演练过程保持肃静,按要求列队依次快速下楼,注意不能拥挤、不能嬉笑、喧哗。

  八、活动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2、每组人员必须服从组长安排,若有异议可找组长及工作组协商。

  3、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场地。

  4、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

  5、活动现场要求全体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6、活动前由工作组告知协会全体成员活动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7、疏散下楼的所有学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整队集合,等待指挥人员对活动进行点评,点评结束后有序回到各班教室继续上课。

  8、所有参加本次演练疏散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于2:30前准时到场,做好一切演熟悉紧急疏散程序:地震警报发出后,上课教师现场下达紧急疏散命令,及时组织学生全体起立,安排学生打开疏散通道保安练准备工作。

生产应急预案9

  目录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任务和目的2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

  (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3

  (三)、应急救援器材3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4

  四、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4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6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6

  (二)、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7

  (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8

  (四)、塔机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10

  (五)、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11

  (六)、高空坠落事故的应急救援12

  (七)、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13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13

  六、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15

  七、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16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和善后工作16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运行程序17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保障项目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此应急救援预方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任务和目的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法规和生产活动的要求,为项目部职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提供安全环境,保证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使救援行动有序地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项目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各项救援预案演练,发生事故时方可有序开展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杨洪;

  副组长:张宾。

  组员:杨兵及劳务管理人员、各班组长。主要应急联系人员联系电话见下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

  4工长

  5工长

  6施工员

  7施工员

  8材料员

  9材料员

  (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

  应急救援专项资金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的2‰计取,存入应急资金专用账户,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无充分救援资金。

  (三)、应急救援器材

  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通迅设备、运输车辆及各种医疗急救药品、绷带、担架等。

  序号

  名称

  数量

  存放地点

  用途

  备注

  1

  急救药箱

  6个

  项目部

  消毒急救

  2

  止血急救药物

  10袋5瓶

  药箱内

  止血急救

  3

  绷带

  40团

  药箱内

  包扎

  4

  体温计

  8个

  药箱内

  测体温

  5

  手术剪刀

  6把

  药箱内

  剪断

  6

  氧气瓶

  3个

  库房

  供

  氧

  7

  担架

  6个

  库房

  转运伤员

  8

  手持切割锯

  2个

  库房

  清除障碍

  9

  钢钎

  10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0

  大锤

  8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1

  撬棍

  10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2

  灭火器

  6个

  库房

  消灭火源

  13

  水桶

  10个

  库房

  消灭火源

  14

  铁锹

  15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5

  镐

  10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6

  脚手板

  40块

  库房

  支护

  17

  救生气垫

  2套

  库房

  救生安全

  18

  救援车1辆

  工地现场

  运送伤员

  长安面包车云AF3U13

  事故发生后,使用救援车按下图所示路线,运送伤员到呈贡区人民医院(呈贡区中医院),医院联系电话:0871-67479136。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演练结果,提出建议或改进措施。

  (2)、检查生产场所、施工现场各应急设施的配备情况,确保应急器材配置到位,定期维护、保养。

  (3)、当生产场所、施工现场出现紧急事件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进行抢救,并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4)、经确定的重大(伤亡)

  事故应积极请求项目部出全部力量进行支援,拨打急救电话并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候急救车。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针对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情况,生产场所、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危害性较大和后果严重的事故有:基坑垮塌、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塔机倒塌、脚手架倒塌(支模架大面积垮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急性中毒等。

  事故发生后,其危害性较小且几乎被现场的操作者遏止和控制在该范围内,影响预期基本不扩大到社区,在事故现场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反应行动,按以下程序迅速开展紧急救援组织工作:

  (一)、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组的救援人员赶到出事地点进行分工。

  (二)、紧急疏散事故发生地,危险区域的人员,设置警戒线。

  (三)、切断事故点电源、气源等危险源。

  (四)、安排救援所需要照明及救援器材到位。

  (五)、尽快研究出救援方法并实施救援。

  当死亡1人以上;直接损失在10万元以上;对施工现场场内、外的影响有明显破坏或人身伤亡时,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公司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经判断、确认后立即启动一级应急救援反应行动并按以下程序迅速开展紧急救援组织工作:

  ①、迅速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织的救援人员赶到出事地点进行分工,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②、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成现场临时抢救小组,研究现场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确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法,并实施。

  ③、对事故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源,采取切实有效控制措施。

  ④、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经救援组长确定应立即向“119”求救;有人员伤亡时通知“120”急救中心。

  ⑤、对第一现场用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⑥、制定善后处理方案。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的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安全可靠、经济保障。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若发生基坑(土方)垮塌(含挖孔桩)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主要负责人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断事故性质:(1)、有无人员被埋;(2)、有无跨塌继续扩大的趋势(3)、跨塌对周边建筑有无危害。根据情况分析立即制定救援措施和排险方案。

  3、对于无人员伤亡和对建筑物无影响的跨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跨塌进一步发生。救援领导小组应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制订出预防措施和排险措施并组织立即实施。

  4、若因跨塌造成人员伤亡,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土,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另一方面对伤员上部土体,应及时采取临时支撑。必须对有继续跨塌危险的部位采取清除、支撑或开挖等措施排除危险,防止因二次跨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然后采用人工加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法清除埋物,救出被埋人员,或迅速向“119”求救。

  5、如果跨塌事故对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有危害,首先应疏散周边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危险未解除前禁止任何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内。同时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并实施防止房屋跨塌的安全技术措施,尽力杜绝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二)、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1、脱离电源:当人体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电源。此时,急救触电者的首要步骤就是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1)、对于低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如果触电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断开关或拔出插销来断开电源。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来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当电源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板、木棒、竹棒或绝缘工具把电线挑(拉)开救出触电者。

  (2)、对于高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立即通知供电或有关部门停电;

  、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适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断开开关;

  、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

  2、现场急救:

  (1)、人工呼吸法:这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采用的急救方法。

  在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佳;实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作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具体方法如下:

  、使触电者鼻(或口)紧闭,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或鼻),向内吹气,间时约2秒钟;、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让他自行呼气,时间约3秒钟;重复上述、过程,直到触电者正常的呼吸为止。此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每次换气量约1000―1500ml。

  (2)、胸外心脏挤压法:这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采取的急救方法。在用此法时要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紧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其操作方法如下:

  、救护人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重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1/3―2/3处;

  、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应压3―4cm,且每秒钟挤压一次为宜;

  、挤压后掌根迅速完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施行胸外挤压法抢救时,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终止,即便在运送救治途中也不能停止抢救。

  (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要经过施工准备、主体施工、装饰装修和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村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构成了较大的火灾危险性,而生产场所、办公区域由于天气、人员的违章操作等原因,也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发现火情,要求做到:

  1、第一时间发现起火的人需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或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其成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迅速展开灭火工作;二是组织职工群众和民工,利用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工具等物,集中力量,迅速、果断地进行初期灭火。当火势较大,来势凶猛,施工现场的力量无法进行灭火时应及时拨打“119”报警,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火场之前;必须组织强有力人员维持火场周围秩序,找到消防水源,切断电源、气源,查找易燃易爆物品并能顺利安全的转移到安全地带,设立火场警戒线,禁止闲人进入,以防影响灭火战斗。

  2、集中力量、控制火势:进入火场进行扑火时,应正确判断火源所在位置,并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的方向进行扑救以控制火势的蔓延。

  3、扑灭飞火:要组织人力监视周围的建筑物上、露天堆垛上的未烬飞火,并予及时扑灭,防止造成新的起火点。

  4、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救火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抢救生命,因此应在救火的同时,要组织强壮的人员,并由熟悉情况的人员做向导,积极寻找和抢救被火势围困的人员。

  对抢救人的要求:、要做到“四要”,即:要稳、要准、要果断、要勇敢;、救人时要做好保护工作,消灭火势的威胁,不要叫他们乱跑;、不能听任被救者自己行动,必须要有组织的进行疏散;、把被困人员救出来后,要清点人数,对伤者及时送医院急救。

  5、疏散和保护物资:安排人力和设备,将要受到火灾的物资疏散到安全地带,以减少火灾损失,阻止火势的蔓延。

  (1)、当发现起火时,应立即将火场上有可能扩大火势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价值昂贵的物资、影响灭火战斗的物料进行疏散转移。

  (2)、进行物质疏散时:、应将参加疏散工作的工人编成组,指定负责人,使疏散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应先疏散受水、火、烟的威胁较大的物质。、疏散出来的物质应堆放在安全地带,不得堵塞通道,并派人看护,防止被火场流出的水损坏。、尽量利用道路和各类搬运机械进行疏散,在必要时可破坏结构,开辟通道进行疏散。、对于不好搬运的物品,应根据火场情况,可以用水或浸湿的麻袋、帆布、沙土等物喷射或覆盖起来加以保护。

  (四)、塔机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发生塔机倒塌、折臂等重大事故后,首先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同时向“119”救援中心求助,由公司或相关部门根据事故级别逐级上报,并按照应急救援的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1、组织救援人员待命并进行救援分工,并迅速通知设备所有权单位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组织救援设备和器材到位,包括:启动设备、吊索、铁丝、架料、切割设备、通讯工具、消防设备、防护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应抢救受伤人员,但必须保证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未被埋压的伤员应先救出事故点并立即送医院救治。救援被埋压的人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救援措施。一般应先对救援点的不稳定物体进行支撑、固定或清除,防止伤害救援人员。然后救援人员佩带防护用品进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设备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员身上的物体,救出被埋人员。

  4、抢救过程需要破坏事故现场的,应先进行拍照、摄像和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以备事故调查。

  (五)、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若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后,应按照事故救援预案展开救援工作。

  1、迅速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离开危险区域,设置警戒范围,派专人警戒。查看有无受伤人员,事故是否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同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请教有关专家针对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出救援及排险方法,在现场救援组长的指挥下开展救援排险工作。对自身无力救援的,应立即向“119”和“120”求救。

  3、对可能继续发生倒(垮)塌的部位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若有人员受伤首先抢救容易救出的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在抢救被埋人员时,应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救援,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5、救援人员应佩带防护用品进行排险作业。排险工作应从上到下,从外到内进行。在拆除垮塌物件过程中,设专人观察和指挥,防止拆除过程中继续发生垮塌。对危险部位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后,救援人员方可进行排险作业。

  6、对抢救过程中破坏了的事故现场,应先进行拍照、摄像,并做好书面记录,以备事故调查。

  (六)、高空坠落事故的应急救援

  (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和受伤部位,如:伤者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少动,并将下肢抬高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通畅。昏迷时伤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必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骨拆处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发现脊椎受伤,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动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缚在一起。

  (6)、遇有创伤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7)、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受伤伤口的情况。

  (七)、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受伤情况、受伤部位和伤害性质,如:伤者发生休克,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者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对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

  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骨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附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人体接触、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症。而一旦发生中毒现象,应及时送呈贡区人民医院救治,同时向120求助。

  1、急性中毒现场救治原则

  (1)、不论是轻度还是严重中毒人员,不论是自救还是互救、外来救护工作,均应设法尽快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中毒物质。排除吸收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据中毒的不同途径,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2、皮肤污染、体表接触毒物:如在生产场所、施工场所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参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进行清洗。

  3、吸入毒物(有毒气体):如进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封的仓库、化粪池等

  密闭不通风的地方施工;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氧焊割作业、乙炔气中的磷化氢、硫化氢、煤气(一氧化碳)泄漏;二氧化碳过量;油漆、涂料、保温、粘合等施工时。应立即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在抢救和救治时应加强通风及吸氧。

  4、食入毒物:如误食腐蚀性毒物发芽土豆、未熟扁豆、变质食物、酒中毒等,对一般神智清醒者则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喉内后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志不清者应进行洗胃,洗胃一般应在医院内进行。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项

  (1)、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现场的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用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晤着口、鼻,腰系安全绳要有场外人员控制、应急,如有条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2)、常见食入性中毒的解救,一般在医院进行,吸入毒物的中毒人员尽可能送往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3)、在施工现场如出现心跳、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心跳的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具体做法祥见(二)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中的关于触电事故的“现场急救”一项。

  六、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当伤害事故发生后,抢救人的生命非常重要。在救灾现场对所救出的伤者必须及时检查伤员的心跳、呼吸和瞳孔等三大体征,并观察其神志而做出伤情判断,及时抢救。其伤口处理步骤如下:

  (一)、清洗: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边皮肤上的污物;

  (二)、止血:对毛细血管和静脉出血,一般用纱布、绷带包扎好伤口即可止血;大的静脉出血可用加压包扎止血。

  对动脉止血,常见的暂时性方法有:

  1、指压止血法:在伤口上方,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以阻断血流,但此法不宜过久。

  2、加压包扎止血:用消毒布或干净毛巾、布料盖住伤口,在用绷带、三角巾或布带加压缠紧,并将肢体抬高,这是最常用的、有效的止血方法。

  3、止血带止血法:用橡皮止血带止血,也可用大三角巾、绷带、手帕、布腰带等止血带代替(禁用电线或绳子)。适用与四肢大血管出血,应在半小时或一小时左右放松一次,在止血带的部位要先衬绷带、布块或绑在衣服外面,以免损伤皮下神经。

  (三)、包扎:为了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减轻疼痛和固定敷料及夹板。在无法作清创手术的条件下,必须对伤员先进行包扎。包扎的材料有胶布、绷带、三角巾,以及手巾、毛巾等。

  七、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后,定期和不定期对救援人员和职工进行有效的培训:

  1、个人的防护措施配备;

  2、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步骤的培训;

  3、对危险源的辨识;

  4、事故报警,119求助;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学习;

  7、检查相应急救器材药品、辅材、耗材的配备。

  在经过有效的培训后,二级应急救援组织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演练或在人员有较大的变动时举行演练,以达到以下目的:

  1、测试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程度;

  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

  3、测试现有应急救援装置、设备、资源的充足性;

  4、提高与外部事故应急反映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和善后工作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后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下达终止应急救援。并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精心治疗和进行慰问,祝福他们早日恢复身心健康,使他们感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重新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去。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运行程序

  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小组立即启动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安排专人引导消防、急救车辆

  立即上报公司

  电话:65413761

  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

  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措施自救

  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

  按程序实施

  救援方案

  制订可行性的救援措施或方法

  公司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完成救援工作

  终止救援预案、慰问伤员并进行善后工作

  进行事故调查和总结工作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生产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务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务局统一领导下,局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水务局局长吴济忠同志担任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小组成员包括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股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与报告

  水务局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二级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水务局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本预案由水务局负责解释。

生产应急预案11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1.组织领导:组长:作业长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职能人员、各班长

  责任单位:检修一区

  责任人、指挥:作业长

  报告:当班值班、检修人员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2.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矿调度,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2.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作业长、矿调度,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2.4.若发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在实施抢救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救援人员若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应立即撤离,更换人员。待救护人员到达后送医院抢救。

  2.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2.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2.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生产应急预案12

  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地点: 施工现场

  主持人:

  参加人员:参演人员 等8人

  控制人员 等4人

  模拟人员 等10人

  评价人员 等4人

  观摩人员 等62人

  演练过程:

  一、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1、低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因操作失误,加之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发生触电事故。附近的工友(参演人员)发现后,(参演人员)立即跑到二级配电箱处将电箱内的隔离开关拉下,使(伤者)脱离电源;(参演人员)则跑到办公室报告。现场救护人员( )得知有人员受伤后,立即准备好药箱、担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置,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被抬上担架,由现场准备的汽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2、高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转运长钢管时(用竹竿代替),不慎与外电线路的高压电裸露部分相接触,发生触电事故,且“钢管”压在身上。附近的作业人员(参演人员)发现后,用竹竿将“钢管”挑开,同时用通讯设备(手机)“通知”供电部门、120、119进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现场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现场救护人员( )到达事故现场后,将伤员平卧在地面,迅速将其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脏挤压法)对伤员进行救护。适时“110”人员(模拟人员)、“120”(模拟人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10”人员(模拟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及时疏散周围群众;“120”人员(模拟人员)在现场救护人员的协助下,对伤员进行检查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二、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作业人员(伤者)在脚手架下方作业时,被上面掉下来的“砖头”伤及头部和手臂,现场救护人员(参演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扑事故现场。首先对伤员的伤口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上的污物。其次进行止血:A用纱布、绷带将经过清洗后的头部伤口包扎好;B、用压脉带将手臂受伤处上方的动脉压紧,再将伤口进行包扎。最后,用担架将伤员通过运输工具(汽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三、演练评价: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演练评价:

  本次演练是成功的,体现出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以及员工对演练的高度重视。事前,组织这次演练的安全科事先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对大家作了演练的目的和意义的宣讲;演练中,所有参加人员都比较认真,特别是扮演“伤员”的几位同志,表现相当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现场跑前跑后,真实地记录下了公司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过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员工代表 对本次演练作了总结,对参演人员的认真态度表示了肯定。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1、由于是第一次进行预案的演练,个别人员不够严肃、组织经验欠缺、临场反映不够、未及时通知(也未考虑到)附近的相关方人员,以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2、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未在预案中反映出来,不为救援人员知晓。3、个别救护人员对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预案中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如药箱内的药品准备不够。

  纠正和预防:

  1、认真作好本次预案演练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2、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救护能力的培训。3、积极作好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4、在“预案”中及时补充完善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

  应急演练不光是为认证而演练,同时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习,使我们在今后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冷静对待,做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生产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正常实施,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

  1.3 事故分级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1.3.1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Ⅰ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4)国务院责成交通运输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2 Ⅱ级(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Ⅱ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省政府责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3 Ⅲ级(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故(以下简称Ⅲ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1.3.4 Ⅳ级(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故(以下简称Ⅳ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类情形进行细化补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除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支持处置的Ⅰ级以下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事故救援。项目参建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先期自救互救,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储备,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预案体系

  (1)国家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部门预案或本预案)。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

  (2)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地方预案是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实施。其中,省级预案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处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处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县级、市级预案的适用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确定。

  (3)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项目预案)。项目预案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等参建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层级预案包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预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条件、自然环境、工程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级(交通运输部)、地方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级(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

  2.2 交通运输部应急组织机构

  2.2.1 机构构成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我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指挥机构。

  2.2.2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或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及办公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终止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2)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国务院实施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议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及安排;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召开后续工作会议;

  (4)根据国务院要求或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5)当事故应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协调相应的应急行动;

  (6)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3 应急日常机构

  部安质司作为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机构,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应急状态下应急响应的主要职责:

  (1)接收、汇总事故信息,起草有关事故情况报告,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2)传达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

  (3)向部应急办提出需要其他应急协作部门支持的建议;

  (4)研究提出赴现场督导的技术专家人选;

  (5)与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沟通,确认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

  (6)与部应急办保持沟通,确认上报的事故信息;

  (7)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的主要工作:

  (1)评估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及效果,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预案体系、组织体系、应急机制及应急联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提出完善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2)参与事故调查,侧重分析技术层面原因。

  2.2.4 部内有关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安质司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部应急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捞局等视情况参与。

  2.2.5 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视事故情况决定成立,由部安质司负责联络。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Ⅱ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带队;Ⅱ级以下事故现场工作组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分管负责人带队。现场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派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当国务院统一组建现场工作机构时,部应当派出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

  现场工作组职责:

  (1)传达部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向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主动与地方政府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联系和会商;

  (3)根据现场所了解的情况,研究事故救援技术和处置方法,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意见;

  (4)必要时向部请求调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从专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材料;

  (6)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 专家组

  专家组依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或根据部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质司提出建议。专家组由公路水运工程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3 地方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本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事故级别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救援协作机制。

  2.4 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协调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应急资源,按规定及时向交通、安监等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组织相邻合同段之间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协同工作机制

  2.5.1 工作联络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部安质司负责联络。

  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关司局应分别明确一名应急联络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定厅级、处级各一名本地区应急联络员。应急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

  2.5.2 响应联动

  各层级预案在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应协调一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当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响应时,下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形成行业联动。

  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属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同一个项目相邻或邻近合同段的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预警信息共享、应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应急协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地区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卫生、消防、气象、地震、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当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发生后,主动协调上述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根据地方政府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部应急办牵头协调武警交通部队、中央企业等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接受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遣。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信息;

  (2)气象、海洋、水利、国土、安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橙色及以上级别的天气、海况、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3)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4)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的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

  3.3 预防工作

  3.3.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防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要及时转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办公场所、驻地环境、施工现场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报备,提前采取排险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时撤离可能涉险的人员、船机设备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接收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通过网络、短消息等多种方式及时转发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3.3.2 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

  项目参建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接收预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布置和项目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预防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事故发生规律,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组织专项治理,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3.4 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项目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或本级实际情况发布和解除。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段发布的项目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措施、发布单位等。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原则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并立即以《交通运输部值班信息》的形式,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2.2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Ⅱ、Ⅲ、Ⅳ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有关专家给予指导,协调事发地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等方面给予协调等。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响应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Ⅰ、Ⅱ级生产安全事故,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

  4.2 事故信息报送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联络员或值班部门接报事故后,应当立即口头或短信报告部安质司应急联络员或部安质司责任处室相关人员,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部安质司,其中Ⅰ、Ⅱ级事故还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上报部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 应急响应程序

  4.3.1 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2)部安质司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专家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

  (3)部安质司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部内相关司局和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

  (4)根据事故信息和现场情况,经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批准后,尽快组织现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4.3.2 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

  (1)发生Ⅱ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分管副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安全总监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2)发生Ⅲ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报告有关情况,经分管副部长同意,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3)发生Ⅳ级事故,部安质司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报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核准,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

  (4)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部安质司负责跟踪、指导事发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方案会商、专家技术支持、协调救援协作机构等具体工作。

  4.3.3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与程序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终止:

  (1)经论证人员无生还可能;

  (2)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已经结束;

  (3)险情得到控制,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灾害基本消除。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由部安质司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者降低为Ⅱ级应急响应,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经分管副部长同意,Ⅱ级事故由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Ⅲ级与Ⅳ级事故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地方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

  4.4 应急处置

  4.4.1 Ⅰ级应急响应处置

  (1)现场督导。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需派出现场工作组时,由部领导带队赶赴现场。部安质司负责人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司局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还应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术专家,部安质司应保持与现场工作组的即时联系沟通。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后,通过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与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取得联系,尽快确定协同工作内容及联系会商机制,按照应急处置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2)信息上传与下达。

  部安质司承办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4小时内,应将现场情况以短信、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传给部安质司。部安质司接到现场工作组发回的事故信息1小时内,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并抄报部应急办。事故现场有新情况或新风险时,现场工作组应及时向部安质司和应急办报送动态信息。

  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领导对应急处置有批示(或指示)时,部安质司应及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现场工作组传达。

  4.4.2 Ⅱ级应急响应处置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时,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部安质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处室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2.2.5及4.4.1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5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应同步启动、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或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4.6 善后处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以属地为主,在属地人民政府以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

  4.7 总结评估

  4.7.1 评估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分析评估,编写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2)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部安质司应根据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编制部级应急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案改进建议。

  4.7.2 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判断应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有效的解决手段,为以后事故处置提供可借鉴信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4.7.3 评估内容和程序

  4.7.3.1 评估内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风险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经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预防预警和预控措施;

  (2)项目应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4)事故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

  (5)现场救援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及效率;

  (6)技术方案及实施情况;

  (7)应急协作及应急保障。

  4.7.3.2 评估程序

  (1)搜集评估信息;

  (2)邀请专家协助开展评估;

  (3)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向部安质司报备。

  4.8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务院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选派相应的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纪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时,应注重从技术调查入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事故技术调查更加深入,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借鉴。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并提出行业监管的改进建议等。

  Ⅱ级以上事故调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向部安质司提交技术调查总结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日常应急机构运行

  部安质司在日常状态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订本预案,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跟踪、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进应急管理的工作建议,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重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遵循“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发挥施工单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项目可调配的应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职的抢险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力量,或与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是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救援保通专业队伍,救援力量调动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视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信息收集。

  (1)应急技术专家:交通运输部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按照部应急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为事故分析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咨询意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可提请部安质司协助选派部应急专家。

  (2)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监、建设管理等相关处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组成,参与或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资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专业(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社会资源储备。

  5.3 财力保障

  (1)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2)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使用台账的审核。

  (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保险规定,为本单位员工及相关劳务合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5.4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导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到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一线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记录。应急培训教育可通过农民工夜校、安全技术交底、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体、动漫、案例等手段,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逃生及避险技能。

  5.5 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的演练。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分门别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演练可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解决操作性、针对性、协同配合等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在演练过程中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

  5.6 责任与奖惩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违反《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交安监发〔2014〕11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情形,依此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评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预案评审时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预案间的衔接性等内容。

  6.2 预案备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及特长隧道、10万吨级以上码头、航电枢纽等工程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向建设单位备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3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事故实际应对和预案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同步更新或修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有预案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新或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应在汛期来临前予以更新。

  6.4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产应急预案14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事故危害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五、事故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七、预案的启动条件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八、事故责任追究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十、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生产应急预案15

  一、初期火灾的处置方法

  广大网吧员工要员工有高度的消防意识,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牢记火警电话:119。

  (一)网吧火灾事故苗头或遇有火灾事故时应及时报告查觉安全负责人,或拨打网吧电话; ;,请求及时增援,以便尽早尽快进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二)在拨打报警短信的同时,组织工作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等进行扑救,力争能够有效控制失压,尽量把火灾消灭除掉在萌芽状态。

  (三)在发现火灾有蔓延拓宽,且一时不能扑灭时,应迅速组织引导网吧内顾客社会团体疏散、撤离现场,并清除各种障碍,疏通各种通道,为消防部门的人员、设备进入现场扑救创造条件。

  二、重大火灾处置步骤

  (一)组织领导

  为防止境况再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出现混乱局面,使灭火管理工作及时得到组织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使其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网吧火灾救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网吧中心主任负责,网吧相关负责人及相关有关负责人保安参加。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现场协调组。

  (二)任务、要求

  (1)灭火行动组:由网吧消防骨干人员排列成;xxx负责。

  主要任务是:发生火情时能爆发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小区110等人员进行救火。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由xxx和娱乐城管理人员组成,由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在楼栋管理人员的组织协调下,迅速网吧内顾客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灭火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私家车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指引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或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由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网吧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消防员指挥机关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4)水电与物资保障组为:由信息中心负责水电维修、中心库房管理人员组成。 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出警后断电立即通知水电中心断电、并增大水源经济风险等。根据要求派车辆,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调运灭火物资。对现场抢救出的营救物品成功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申报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5)现场协调组:由xxx负责。主要任务是对现场任务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根据校灭火小组的指示,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火力量和灭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确保灭火组织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以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来世、财产损失。

  三、教育、培训

  (一)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网吧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网吧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基础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公寓消防骨干人员的灭火救灾能力。

  (三)小卖部每天坚持对网吧使用违章电器的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网吧消防设施的核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基本处于良好技术的技术状态。

  由于网吧工作人员的流动性大点,对于新员工首先应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确保人人“四会”。

  四、应急结束

  在抢救完毕过后,总指挥及事故区域人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对顾客等人积极开展安抚工作。器具技术人员对损坏的物品设备需要进行抢修,恢复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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