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共享单车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
合理面对共享单车
共享经济一词也许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词,在共享这一问题上也许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接受。近来,有多家媒体报道,在公共场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对周边单车进行了集中收缴,理由很简单,乱停乱放影响了公共场所的秩序。
但同时,有共享单车用户接受在采访时表示,随地还车本来就是共享单车一个最大的卖点,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地方无停车点,停放就是乱停乱放。这种情况下,用户不得不到相对较远的地方去停车,便利性大大降低。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看?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
媒体近日报道了多起破坏、霸占共享单车的新闻。从“狂飙突进”,到遭遇“倒春寒”,共享单车面临的尴尬警示我们:拥抱共享经济,我们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特别是文化观念上的准备。
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共享是指“使用而非拥有”,是在不改变物品所有权前提下的分享模式,其优点在于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这种模式与我国当前努力推行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恰相契合。顺应潮流又开风气之先的共享单车,自然而然地受媒体热炒、资本热捧,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新事物的超常规发展,往往会暴露基础的薄弱。共享单车频遭霸占、破坏的事实,就印证了这个道理。
首先,共享单车面临着支撑不足的尴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共享单车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内外部的制度支撑。从企业来说,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比如,建立诚信用车的奖励机制和不当用车、无序停车的惩罚机制。从政府部门来说,对于适应发展趋势的新形式、新业态,应该扶持与规范并重,主动介入,制定规则,加强监管。对于扰乱道路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的乱停乱放问题,一方面要兼顾便民和城市管理两个方面利益,提供单车停放区域,另一方面,对于故意毁坏、窃取单车的行为,也要依法处罚,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放大警示效应。客观说,从媒体反映情况来看,这两方面做得都不够。
其次,共享单车面临着观念文化基础不牢的尴尬。大爷大妈将共享单车圈起来收看管费,孩子肆意破坏单车,这可能不单单是个别人私德缺失、私欲作祟的问题,而是反映出我们在公民素养和公德教育上还有薄弱环节。共享是“使用而非拥有”,共享的前提是对他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权利意识和诚信意识,是共享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观念根基,法治文化和诚信文化是共享经济繁荣发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视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经济的发展就会成为沙上建塔,共享单车的单兵推进就会夭折。这才是应对共享单车发展难题最需要直面的问题。
面对突出的新问题,不仅仅是提供国民个人素质这么简单,更关注到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其他方面。今日关注的重点不仅仅只是共享单车这一新事物,日后与共享经济相关的其他新事物都会层出不穷。
我们期待中国未来的共享新生活。
共享单车“停好”才算挺好
共享单车火了。不到半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橙、黄等各色共享单车。与公交车、地铁站等交通枢纽接驳,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无论是缓解交通拥堵,还是保护环境,共享单车都很有用。然而,在单车数量飙升的同时,停车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北京一些地铁站周围,共享单车“任性”停放现象明显:有的横亘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走路;有的无序摆放,让本来就狭窄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更显紧张;有的直接停在出入口台阶下,挡住进站通道;有人甚至将车塞进绿化带里、锁在栏杆上、靠在大树边。在南京,共享单车进驻才半个月,仅是闹市区新街口一处就有近600辆单车因违章乱放被管理部门拖走。在成都等地,共享单车也因“占道”等问题屡被城管部门扣押。
共享单车为什么停不好?这与租车者素质参差不齐有关系,一些租车者只顾骑、不顾停,不愿意花时间认真摆放单车;这也与单车公司跑马圈地、过量投放、管理粗放有关。有的街头地方狭窄,一下子容不下那么多单车,一些故障车长期摆放在街头,而单车公司又顾不上管理,加剧了停车乱象。
除此之外,也要看到,共享单车停车乱,与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的不合理很有关系——抛开老城区不讲,很多城市的新城区在最初交通规划时,压根儿就没给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预留足够的通行与停放空间。前期规划缺位,后期管理失位,让停车问题“雪上加霜”:君不见,多少自行车停车棚被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占据,多少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与自行车道停满了小汽车,城管、物业、保安等各种管理主体,对这些问题已经“习以为常”了。
打造优质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共享单车是一个创新。想要共享单车用得好,前提是“停”得好。政府完善配套服务是治本之策。当好“服务员”,政府大有文章可做。
停好车的前提是有地方停,这就要做好加减法。机动车占道,要做“减法”:交通、城管等工作人员加强巡逻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定时定点“清障”;自行车停放区不够的问题,要做“加法”:规划、城建、交通等部门,做好顶层设计,编制车道规划,完善停放导则,从总量上增加非机动车道、自行车停放区的供给数量。
共享单车流行,主要得益于无桩,随借随还。但自由泛滥成乱停乱放,原先引以为傲的方便,反而成为新的出行梗阻。不妨退回一步,借鉴传统公共自行车“空间划定性”的特点,在一些有条件的枢纽和地铁站周边,政企联手,共建一些自行车推荐停放区。依托运营企业的大数据,推动各物业按需求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想要停得好,还要管得好。维护好共享单车的停车秩序,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对行业内恶性竞争、暴力破坏行为,对某些人公共意识缺乏、任意折腾单车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做好“善后”服务,追究相关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推动征信机构和单车运营商合力共建租车人信用管理系统,奖罚分明。鼓励用户对违规停车者拍照举报,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对恶意乱停、滥用、损毁、盗窃单车等行为,将租车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共享单车是新事物,政府部门应该以服务思维引领,多呵护,多扶持。配套服务好了,单车停放有序了,人们愉悦、方便出行的生活小目标才能更好地实现。
共享文明新社会
最近你骑车唰唰的飞过街道时应该感受到了骑行世界增添了不少色彩吧?
从原来的OFO、MOBIKE,到现在的小鸣单车、bluegogo共享自行车也可以说让骑行圈变得更加热闹起来了!
但共享单车的出现方便了民众,却也出现了各种新问题,让许多国人开始反思:中国国人目前素质,还不足以享受共享经济。其实,这就是文明问题。文明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的关系,是洗净心灵的肥皂,是多一份的关爱。文明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注意着它,就会发现。文明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它有时甚至比我们的生命还重要。
还记得吗——“有时候文明是多一些耐心的等待,有时候文明是多一点点分享,有时候文明离我们只不过几十厘米的距离,有时候文明只不过是一张纸的厚度……”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向市民阑述了文明的意义。
文明随处可见,只是往往被人们忽略。而他们又怎知,那被忽略的小细节就是文明啊!这样,文明从某中意义上来说,也是对人细心和耐心的考验。一片碎纸,你捡起来了吗?一个残疾人,你尊重他了吗?一张笑脸,你回敬了吗?一声对不起,你说出口了吗?我想,要做到文明并不难。有时候路上一句普通的问候,一个简单的手势,都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会让人感到温暖,感到幸福,让文明之风吹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
一个人的文明体现了一个家庭的文明;一个家庭的文明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一个社会的文明,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小小的文明或许微不足道,但汇集起来,却会让我们因为自己是中国人,拥有文明国而骄傲。
2008北京奥运会向外国人展示中国风采的同时,文明也是我们不可忽略的问题。文明的面貌,体现了中华民族国民的素质,也从侧面告诉他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被称为文明古国确实是实质名归。
如果我们拥有文明,就拥有和谐的氛围。我们文明礼仪,不仅仅是在口头上,重要的是行动上。把文明融入到我们的学习、生活中。让文明之花盛开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都做文明人吧!
最后,让我们一同记住:“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就将迈出一大步。”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2
一、调查内容及结果(%)统计
1、您骑公共自行车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请具体写出)
(1)新地中心
(2)大约10公里
(3)中山陵
(4)胜太西路
(5)马群
(6)雨花台
(7)雨花托乐嘉
(8)雨花台百家湖
(9)江宁
(10)江北新区
(11)江边
(12)汉中门
2、您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公共自行车:
(1)自己一个人外出(59.35%)
(2)和家人一起外出(26.77%)
(3)和朋友一起外出(13.23%)
(4)和同学一起外出(0.65%)
3、如果您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原因是:
(1)使用手续繁琐(11.54%)
(2)借还车不方便(11.54%)
(3)公交或地铁可以直接到达(19.23%)
(4)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
(5)不会骑车(23.08%)
4、在您看来,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的情况如何?
(1)布点合理,方便借车或还车(63.55%)
(2)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16.45%)
(3)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2.26%)
(4)不知道(17.74%)
5、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车况情况如何?
(1)车况很好(73.55%)
(2)车况一般(25.48%)
(3)车况较差(0.97%)
6、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清洁卫生情况如何?
(1)大部分车子都是干净干净的(62.58%)
(2)有的车比较干净,有的车不是很干净(25.81%)
(3)好一些车都有点脏(10.65%)
(4)大部分车子都很脏(0.97%)
7、您会向您的朋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吗?
(1)会(72.58%)
(2)不会(8.39%)
(3)不知道(19.03%)
8、您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满意吗?
(1)很满意(59.68%)
(2)比较满意(14.52%)
(3)一般(16.77%)
(4)不太满意(8.71%)
(5)不满意(0.32%)
9、您认为,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方面,还需要增加哪些点:(请具体写出)
(1)鼓楼区。
(2)瑞金路。
(3)燕江路、永济大道一线,特别是燕江路金陵新九村新八村,上元门地铁站等。
(4)光华门、石门坎、苜蓿园大街附近。
(5)湖南路沿线、光华路沿线。
(6)小行医院门口。
(7)一号线胜太路地铁站。
(8)各大地铁站。
(9)清凉门大街。
(10)三山街。
(11)山西路附近。
(12)江宁万达。
(13)主城区还要增加。
(14)石门坎。
10、对于南京公共自行车的发展,您的建议是:(请具体写出)
(1)用好一点的自行车,现在的车子骑的比较慢
(2)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
(3)是否可考虑自行车增加后座,便于带小孩等
(4)刹车能更从容,轮子稍微大一点,铃铛声音大一点
(5)加快网点布局,多设几个点,合理调配车辆。车位要大于车辆,不然还车很不方便。
(7)地铁等大站多布置,加强调配。
(9)政府专门为自行车划出的通道有些地方占用了。
(10)自行车的质量有待提高,投放时间不长,已经出现坐垫、轮胎、刹车损坏等现象,当然也存在着不文明行为导致公共自行车损坏。
(11)建议为公共自行车搭个棚,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12)各站点能否整合,早日实现“一卡通”,全市畅借。
(13)支持绿色出行,定期给车辆消毒。
(14)多引导文明交通,保护公共财产。
(15)用公共自行车出行的,在交通换乘方面乘车有优惠。
(16)组织骑行大赛。
二、总结
本次调查参与人数310人。其中男性188人(60.65%);女性122人(39.35%)。他们中常住南京163人(52.58%),在南京打工147人(47.42%)。年龄在18—22岁142人(45.81%),23—35岁150人(48.39%),36—59岁15人(4.84%),60岁及以上3人(0.97%)。
在310位参与调查的人中间,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114人(36.77%),有时使用103人(33.23%),偶尔使用67人(21.61%),从未使用过26人(8.39%)。经常及有时使用公共自行车的人数高达70%。
人们之所以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有一半人是为了上下班(50.32%),另有五分之一的人是为了外出办事(21.61%);其余的人则是出于骑行快乐、锻炼身体和外出游玩等愉悦心身、强壮体魄的目的,这个比例几近30%,反映了骑车者生活的多样性。与之相应的,有近一半的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者与家人、朋友、同学同行,反映了公共自行车在使用方面的一个特点,即“共动性”,也就是若干辆车在同一时间被同一群人使用,他们的行车路线相同、目的地相同。
对于那些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的人来说,之所以不使用公共自行车,第一位原因是因为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第二位原因是不会骑车(23.08%);第三位是因为公交或地铁提供了足够的便捷(19.23%),第四位是因使用手续繁琐或者借还车不方便而弃之不用(11.54%)。因此,自行车专用通道的建设对于公共自行车的使用非常重要。
就公共自行车自身状况而言,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一是布点:63.55%的人认为现有的布点合理,借车或还车方便;2。26%的人认为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16.45%的人认为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另有17.74%的人表示自己对此问题不了解。二是车况:73.55%的认为车况很好,25.48%的人认为车况一般,占调查总数的;认为车况较差的只有0.97%。绝大多数人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车况给予的积极评价。三是清洁卫生:62.58%的人认为大部分公共自行车干净,25.81%的人认为比较干净,10.65%的人认为许多车都有点脏,0.97%的人认为很多车子都很脏。同样,大多数人对公共自行车清洁卫生给予了肯定。
正因为如此,72.58%的人表示会向亲朋好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只有不到百分之十(8.39%)的人表示“不会向他人推荐”,另有19.03%的人表示“不知道”。推荐的比例之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调查者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满意度。
同样,在调查中,当问及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是否满意”时,59.68%的人表示“很满意”,14.52%的'人表示“比较满意”,16.77%的人认为“一般”,表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两样不到百分之十(9.03%)。
除此之外,参与调查者还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发展给出了建议,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
1、硬件方面:提高公共自行车的质量,提高自行车性能。如加大自行车后座,加大车轮的尺度,增强车铃响度等。
2、管理方面:强化对公共自行车的管理。如定期给车辆消毒,加快网点布局,合理调配车辆。再如,公共自行车搭个棚,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3、服务方面:提高服务质量,使之更加便民。如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早日实现“一卡通”。
4、宣传方面:加大文明使用自行车的宣传,如借车需要填写明文交通出行规范的资料,以及通过组织骑行大赛提高市民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自觉性。
创业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体关注和资本青睐。经过近一年的搏杀,今年,网约共享单车迎来了高速发展期。但是,高速发展也带来了问题的日益凸显。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3月份,江苏省消协消费者协会联合荔枝新闻、西祠胡同网、姑苏网、无锡二泉网、扬州网等江苏网站联盟,针对网约共享单车消费现状在全省多个城市开展了一次全面调研,切实了解消费者需求,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
线上问卷调查、随手拍;线下走访、实地拍摄。
二、调查对象
江苏省内主要的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等。样本覆盖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
三、调查结果分析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此次调查,主要对我省南京、无锡、苏州、扬州等地共享单车消费现状进行调查。
(一)共享单车消费基本概况
1、男女比例各占一半,上班族为主
共3806名使用过共享单车的消费者参与调查,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6—45岁,占70.39%;上班族占75.89%。其中,78.65%的消费者没有看过使用共享单车的电子协议。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主要用途为换乘公交或地铁、通勤需要、锻炼身体。37.12%的消费者每周会使用1—3次共享单车,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费者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1小时以内,其中半小时以内的占64.12%。
2、方便度和舒适度是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品牌的主要依据
在品牌选择上,江苏的消费者更加倾向于摩拜、ofo和小蓝单车,附近有可供骑行的单车、骑行舒适度高是出现这种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实际调研发现,部分单车无法调节座椅高度,造成消费者骑行舒适度的降低。
(二)共享单车调查发现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江苏网约共享单车存在着以下问题:押金过高、预充值退款困难、资金管理不规范、单车投放点和投放数量设置不合理、单车乱停放和损坏情况严重、驾驶人保险不完善、加贴假冒二维码等问题。
1、押金设置不合理、退回时间长,充值车费提现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还,且资金监管缺失。
在押金和车费预充值方面,61.99%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额,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实际中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超过了半数以上消费者的接受度。对于押金的退还时长,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线下调查中,除了町町单车在第三个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个品牌单车均为秒退,此外,5个品牌单车运营商均不主动退还押金,需要用户在app内做押金退款操作后进入押金退还流程。
调查中,40.85%的消费者不能接受车费预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预充值金额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内,但是,线下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无需预充值车费,其他品牌预充值车费的退款无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并且哈罗单车在app充值界面明确注明充值车费不可退还。现将各品牌单车收费、押金、预充值情况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来说,掌握着总额较高的用户押金,因其巨大的用户基数和涉及城市众多,一旦平台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出现资金问题,将面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极易造成群体性维权事件发生。
调查中,11.43%的消费者也建议加强资金监管。但是,消费者对于押金的去向和用途并不了解,目前只有摩拜单车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机制,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单车运营商并未明确说明。
建议政府部门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真正做到消费无忧。
2、各单车停放点的设置及投放数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资源浪费或供不应求。
调查中,19.54%的消费者在选择单车品牌时主要的依据是附近有停靠点,也就是说有可供骑行的单车,19.63%的消费者认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此外,对网约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的建议方面,19.31%的消费者认为,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使用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增加自行车投放数量。在实地走访中也发现部分停放点单车投放数量过多,造成资源浪费,但是有的停放点单车数量明显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对消费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各单车运营商根据已投放单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优化投放点的设置和单车投放数量。
3、车辆乱停乱放和损坏情况比较严重,各类不文明行为频发。
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有扔倒在路边、停放到楼道内、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车车桩位置等。此外,诸如硬件损坏、二维码损毁、车胎损坏、刹车失灵、链条坏了等现象也较为常见。18.34%的消费者遇到过车辆硬件损坏的问题,11.99%遇到过车辆被上私锁,10.38%遇到过二维码被涂鸦的问题。
对于单车乱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费者认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点在哪儿。希望单车运营商和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科学规划单车停车地点,并增加明显标识,方便消费者寻找停放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
共享单车,体现的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思维,如果破坏自行车的人多了,大家就会陷入无车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停放至指定区域,最好是政府部门划线的区域,或是不影响到行车、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车子停进小区、楼道里,更不要随意丢弃。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爱护,上下台阶轻拿轻放,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同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以维护共享单车的诚信使用环境。
4、管理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欠缺,消费者风险系数高。
(1)部分单车运营商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建议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但是,共享单车保险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摩拜已与众安保险达成合作,但尚未落实到每一位驾驶人,其他品牌单车部分在推进中,部分表示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消费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赖客服连线,并没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2)共享单车存在加贴假冒二维码现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12.08%的消费者在共享单车上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页面不对便停止操作没有造成损失,还有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但是,被骗后只有31.1%的消费者选择报警或联系单车品牌运营商,22.49%因为被骗金额不大懒得处理,还有46.41%的消费者因为不知道应该找谁处理而没有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线下实际调研中也偶有发现加贴的假冒二维码。对于被骗后的责任承担方,43.69%的消费者认为运营商应该为用户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赔付,27.71%认为应该根据导致发生被骗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门进行责任划分,24.16%认为应该由共享单车运营商承担。
为确保资金安全,消费者在扫码过程中应注意:要通过安全渠道下载共享单车app;仔细识别车身二维码的真伪,如摩拜单车的二维码是用钉子钉在车上的,ofo则是喷漆喷上去的,目前江苏市场已投放的共享单车车身二维码均不是贴上去的,发现加贴在车身的二维码需特别留意;使用app扫码后,手机上会出现“正在开锁”的界面,如果扫码后出现开锁障碍甚至引导至其他链接,千万不要点击,以免遭遇财产损失。
(3)各品牌单车计费单位不一致,大部分单车计费单位为半小时,但是也有部分计费单位为1小时。
调查中,64.12%的消费者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1小时的计费单位与消费者实际需求不符。
(4)共享单车无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规。目前,江苏主要的品牌共享单车均没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请。此次线下调研发现,不同的品牌单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后期维护方面也缺乏监管,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管理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和管控。
四、专家建议
以上为此次共享单车消费调查的结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如下:
“预充值余额”该不该退
调查中,52.22%的消费者认为预充值车费应该秒退。
那“预充值余额”到底该不该退呢?专家给出了专业建议:
共享平台应该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现,出行类软件的充值服务形态,符合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定义,已经具备了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属性。在这个充值服务中,其预充值费用的财产所有权应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对不属于其的预充值费用进行扣除或限定。“预充值金额”是否应该退还要看单车企业有没有对用户进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预充值不退回。假如单车企业做到这一点,这样就类似于让客户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达成协议,则预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业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条款,只是将它设置在用户协议中,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充值,那么就违背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则,则预充值应该退回。
各品牌共享单车押金设置是否合理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共享单车的押金金额,对于各单车运营商押金金额的设置是否合理,专家认为,目前各品牌单车的押金在数额方面设置是合理的,押金设置高的单车造价成本保养费也较高,同时单车的性能舒适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另外,用户押金与运营商的车辆购置款的间隔形成庞大现金流,成为运营商公司的关键运营基础,车辆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户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资金压力。此外,在目前国内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押金设置还不够现实,还需通过押金设置保证单车的基本状态和运营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可以建议一种设想,通过技术手段简化这个步骤,比如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缴纳,即芝麻信用达到一定积分者可不用缴纳押金而使用单车。
1.警惕押金兑付危机。单车企业的押金模式是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而非传统的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这已经突破了传统押金的担保属性,而具有了不当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
2.单车押金监管。目前国内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仍是盲区。按用户数来计算,共享单车押金汇成数以亿计的资金池,应该引起监管层关注。共享单车拥有大量用户、涉及多个城市,一旦发生平台将面临大量资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抽回资金等情况,会导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
共享单车运营商是否一定要为驾驶人购买保险
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认为应该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对此,专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险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导致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负责赔偿。运营商是否购买保险只要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来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须一说。
尽管如此,专家建议运营商为使用者购买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处理流程跟正常车辆的程序一样,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费用。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如果出现租车人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的情形,而租车人一时间拿不出钱,那么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损害赔偿首先要由共享平台赔付,共享平台再向租车人追偿。
因扫描共享单车车身假冒二维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认为扫描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后,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专家认为:
1、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商家理所应当地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消费者基于对二维码可靠性的合理认识而遭受损失,本身并不没有过错。相反,商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确认其对损害结果存有过错。商家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行为,行为与消费者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认定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提供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贴二维码的人追偿。
2、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能够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同时应承担因自身对二维码的管理不善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失的责任。运营商应当注明并向消费者告知自身标注二维码的方式,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对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的建议
1、在中国目前的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共享单车押金不现实,但退款押金时间长度设置过长不合理。而从控制风险角度讲,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合情合理,押金数额巨大,如果出现卷款潜逃事情会非常麻烦。但共享单车毕竟是新鲜事物,对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种打压心理,要完善相应监管制度。
2、在缺乏统一监管的情况下,仅靠平台自律恐怕难以消除用户对押金问题的担忧,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对于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这需要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来加强对此问题的监管。
3、目前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还属于空白,甚至没有第三方监管,平台公司用于投资或理财等风险收益,或是公司临时资金周转。但出现资金断链、卷钱跑路等情况,必然导致押金退还兑付危机,从而侵犯到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须对“押金”的规模、退还规则、用途等予以规范。从企业诚信履约的角度来看,共享单车不应人为拖延退还押金时间。
4、共享单车押金正逐渐转变成一种商业盈利模式,当这种商业模式成为一个行业的普遍现象时,本质上就是一种类金融行为,容易酝酿系统性金融和广泛的公共利益风险,必须采取一些类金融监管措施。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必须提供真实、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义务,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充分实现。所以,共享单车应通过相应的平台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动透明化、阳光化。
6、共享单车也可以将一部分的押金资金交由合作的维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从而以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7、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该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我们要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加强对该行业制度的完善与规范。借助国家强有力的手将共有单车归入市场监管范畴,使该行业在市场监管下平衡发展。
综上,在这次消费调查中,消协发现共享单车仍存在诸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希望各品牌运营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给消费者一个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也要爱护共享单车,文明出行;注意识别车身二维码真伪,安全出行;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无忧出行。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3
一、研究原因:
共享单车虽然现在在全国广泛使用,给人们带来了出行上的便捷,但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单车被损坏的现象。
二、观察:
经过我观察的一条街上的.情况来看,我发现在43辆单车中有21辆车被损坏,而且都是ofo的单车,严重影响使用。
三、调查分析:
一条街上的单车将近有一半的单车被损坏,具体损坏原因:
(1)单车的二维码和号码被划掉
(2)车座被拔掉
(3)车轮被扎破
(4)车带被抽了出来
(5)没有车把
(6)单车被人反锁
四、调查结果:
经过我的调查,单车被损坏的现象仍在继续增加。
五、建议:
单车是我们生活出行的一部分,我们要好好爱护它们,制止恶势力对单车的损坏。
六、体会:
为了我们出行的便捷,我们应该做好保护措施,不再让单车被悄无声息的损坏。如果发现损坏,请立即向单车系统报修。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4
“国民素质照妖镜”是伪命题
共享单车上路后,随之而来的无序停放、违规占道问题正引起人们重视。在杭州,因违停占用人行道、盲道,骑呗单车曾被下城区城管部门没收7辆并责令整改;西湖区城管局曾找2天内接到10多起关于共享单车违规停放的投诉。类似现象,在其他城市亦屡见报端。
“有人说共享单车是一面极好的国民素质照妖镜,但我认为这句话是伪命题。”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告诉记者,如果共享单车真的能成照妖镜,那对照的应该是共享单车经营者的问题——在制定规则时就以无序为前提。
据吴伟强团队的调查,不少共享单车在杭州投放之初曾大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自行车停车区及人行道。“如此大规模、集中式乱停放根本不可能是市民所为,而是共享单车公司有计划的主动性行为。”吴伟强认为,不少共享单车甚至占用公共自行车停车位,造成市民还车困扰的同时,也增加公共自行车的人力调度成本。
在吴伟强看来,自由便捷应当建立在有序的基础上。任何经营者要从事与市民密切相关的盈利活动时,都应考虑国民素质的现状,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负面效应,做好防范性设计。规避风险,是企业基本的经营之道,“小红车就没有出现共享单车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说明人的素质需要制度去约束,矛头不该全部引到消费者身上。”
“共享单车貌似抓住一个公共自行车出行不够便捷的痛点,但并未真正药到病除。”吴伟强表示,无桩但不能无序,随时随地换骑也需要能够“按图索骥”。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则认为,“新物种”的出现刚开始对社会造成一些困扰是正常现象,对于新生且发展中的事物,应当以动态、包容、演化的眼光看待。共享单车公司作为初创企业,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利去约束公民行为,但可以通过宣传、技术和经济手段,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对近期出现的偷车、扔车,肆意破坏等事件,需要政府部门参照管理公共自行车的模式加以管控。
被“倒逼”的自我完善与差异化互补
事实上,在强大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倒逼压力下,各家共享单车公司正在采取措施自我约束、完善服务。
Hellobike杭州区负责人袁春江告诉记者,为制止用户负面行为,Hellobike将GPS和通讯模块集成在自行车的智能锁上,实现对单车轨迹的准实时记录。加上用户实名制,可以追踪单车位置,对违章停车进行快速干预和精确处理。其次,公司已建立信用分制度和违停举报制度,对低于相应信用分值的用户增收租用费,对举报违停并拍照上传手机APP的用户,经平台核实后奖励信用积分。
而在厦门,Hellobike已与当地政府达成合作,采取有栏无桩的还车模式,即划定电子停放区域,用户需将车辆停放其中才能上锁还车。Hellobike也计划在杭州推行这一做法。
针对违规停放,ofo杭州区域经理崔超透露,正在尝试与部分社区合作,给予社区人员免费骑车优惠,相应的需要其帮助规整该社区内未停在正确区域的车辆。同时,ofo在手机APP上设弹窗功能,告知用户自行车应正确停放的区域,引导市民合规使用。
共享单车的自我完善,一定程度上也在倒逼杭州公共自行车提质升级。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科技创业中心主任郑刚认为,这将是良性的互动趋势,竞争者的出现考验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的`应对能力。
“的确,共享单车带给我们最大的考验是提升自我。”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陶雪军告诉记者,市民正以共享单车为参照样本,对“小红车”的车型、材料、外观、系统、借还方式等提出更高要求。
3月中旬起,杭州公共自行车公司一改以往“常规服务为主,24小时服务为辅”的运营模式,开放主城区2838处服务点,提供24小时服务;同时,用“杭州公共自行车”APP扫码租车的保证金也由500元降至200元,扫码租车的服务点由西湖景区周边先期扩展至滨江区,数量从100个上升到438个,今后将逐步增加。
“这些都是为了让小红车更贴近市民、游客需求。”陶雪军表示,公共自行车运营也将学习共享单车公司的互联网思维,将积累了9年的大数据分析提上议程。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杭州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控股的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期推出公共自行车版的共享单车,同样采用无桩化扫码租车,但还车时要求用户将车辆停在事先规划的电子围栏内。今后,小红车若遇桩位已满,也可停到电子围栏中。
“这将对共享单车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挑战。”吴伟强表示,要想让市民真正与共享单车站在一起,企业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让城市环境更优、公益效能更强的过程中成长自我,持续运营才是共享单车公司追求的发展路径。
他建议,基于杭州公共自行车体系发育比较成熟,未来共享单车应在有序规范的基础上,着眼于公共自行车布点相对稀疏的社区、学校、地铁口、景区游步道等,适量投放,形成互补。
“共享单车想彻底取代公共自行车是不现实的。”陶雪军表示,在杭州,共享单车极可能发展为一种符合个性化需求的出行工具,但绝不会是公共交通的主体。他认为,待共享单车行业经过洗牌,沉淀、确定了运营和盈利模式后,公、私公共产品间的合作趋势是肯定的。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5
20xx年是资本市场低迷的一年,而共享单车领域却一枝独秀、屡获融资。作为共享经济的产物、主打最后一公里的单车租赁行业,在资本倾注下迅速在一二线城市蔓延,竞争激烈,一如当年网约车厮杀市场格局的重写。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公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首次对共享单车行业提出了鼓励和规范要求。当前共享单车市场正处在初级阶段,产品、用户间问题频发,行业内部正在不断调整,同时更多创业者的入局也有利于行业发展。
速途研究院分析师团队根据市场公开的网络数据和监测数据,结合相关用户调查取样,分析讨论共享单车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快速萌芽的共享单车市场
中国的共享单车市场尚处在初级阶段。20xx年共享单车概念开始兴起,资本和巨头开始了布局,20xx年可定为共享单车发展的元年,除了原本定位在校园的共享单车开始在城市普及,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创业团队斩获融资,市场大战一触即发。从市场规模上看,预计20xx年市场规模将达到0.49亿,较20xx年翻了一番,明年共享单车市场的增速将会继续提升。
共享单车用户规模
用户规模上看,20xx年共享单车用户预计在455.2万人,其中用户主要以在校大学生、年轻的上班族为主,并且主要在一二线等人口密集城市集中。学校、公交站、地铁站等附近的共享单车,给使用者提供了最快捷的“最后一公里”行程方案,不仅使用方便,而且对于城市来说,共享单车亦有着绿色出行的好处,在城市内快速普及。
摩拜、ofo领衔共享单车市场
尽管共享单车市场处在起步阶段,但当下市场上已经有十几家企业入局。从现阶段的'共享单车APP下载量来看,摩拜、ofo小黄车在市场上遥遥领先,就像网约车市场最初的滴滴与快滴。摩拜、ofo分别斩获了366.49、347.1的下载量,处在伯仲之间。而下载量排在第三位的永安行,下载量则只有不到39万。但未来的市场格局仍有较大变数,其他共享单车品牌融资后,将会有新一轮的市场动作。
共享单车整体评分不高
从当前主流的十家共享单车APP用户评分上看出,共享单车行业整体的用户评价并不是很高,一步单车超过9分,小蓝单车超过8分,更多的共享单车APP评分惨不忍睹。作为使用频率很高的自行车,本身就容易出现损害问题,并且和汽车不同,共享的单车长期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很多时候需要靠用户发现问题并反馈。尽管平台一直在加大力度促进规范化,但短期来看,用户反馈的问题很难一一解决。
共享单车用户使用频率不高
在用户的使用频率方面,大部分用户还没有对共享单车形成固定的使用习惯。可以看出,29.7%的用户表示使用共享单车的品牌在5-7天每次,3-5天使用一次的用户占比22.7%,而1-3天和每天都使用的高频用户分别仅占18.2%和10.7%,大部分用户只是在平台注册,并根据需求择期选择单车出行,而每天都使用的用户,则是在上学、工作中形成了使用习惯,成为共享单车的粘性用户。当前共享单车企业也在靠着补贴的形式获取用户、培养用户。
年轻化人群成为单车用户主力
年龄分布上,20-39岁的年轻化群体成为单车用户的主力军,而单车骑行运动本身也是年轻化群体更容易接受的出行方式和锻炼方式。19岁以下的用户更多集中于大学、高中,而20岁以上的用户则遍布大学、上班族、以及城市务工人员,对这部分用户来说,只需支付低廉的押金和低廉的使用费,就可以进行单车出行,一是方便,二是节约了自己购买单车的使用成本。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6
近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联合西祠胡同网、姑苏网等省内网站,针对网约共享单车消费现状,在多个城市开展了一次调查。
一、调查概况
调查在南京、无锡、苏州、扬州等地同步展开,采取线上问卷调查、随手拍、线下走访、实地拍摄等方式实施,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等。共采集样本3806份,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6—45岁、占70.39%,上班族占75.89%。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主要用途为换乘公交或地铁、通勤需要、锻炼身体。37.12%的消费者每周会使用1—3次共享单车,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费者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1小时以内,其中半小时以内的占64.12%。在品牌选择上,江苏的消费者更加倾向于摩拜、ofo和小蓝单车,附近有可供骑行的单车、骑行舒适度高是出现这种倾向的主要原因。
二、主要问题
1、押金较高,充值车费提现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还,资金监管缺失。
61.99%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额,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元,超过了半数以上消费者的接受度。对车费预充值,40.85%的消费者不能接受车费预充,25.4%能接受最少预充值金额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内,但只有小蓝单车无需预充值车费,其他品牌预充值车费的退款无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而且哈罗单车的充值车费不可退还。64.12%的消费者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1小时的计费单位与消费者实际需求不符。此外,共享单车运营商掌握着总额较高的用户押金,一旦平台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将面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极易造成群体性维权事件发生。目前只有摩拜单车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机制,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单车运营商并未明确说明。对此,11.43%的消费者希望加强资金监管。
2、单车停放点设置及投放数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资源浪费或供不应求。
19.63%的消费者认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19.31%的消费者认为应该根据各地区的使用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增加自行车投放数量。实地走访也发现,部分停放点单车投放数量过多,造成资源浪费,但是有的'停放点单车数量明显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对消费者出行的便捷造成影响。
3、车辆乱停乱放和损坏情况比较严重,各类不文明行为频发。
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扔倒在路边、停放到楼道内、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车车桩位置等现象突出。单车乱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费者认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点在哪儿。车辆损坏也很常见,18.34%的消费者遇到过车辆硬件损坏的问题,11.99%遇到过车辆被上私锁,10.38%遇到过二维码被涂鸦的问题。
4、管理保障不完善,假冒二维码侵害消费者权益。
(1)部分单车运营商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建议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但是,共享单车保险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摩拜已与众安保险达成合作,但尚未落实到每一位驾驶人,其他品牌单车部分在推进中,部分表示没有购买保险计划。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有所欠缺,大多依赖客服连线,并没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2)共享单车存在加贴假冒二维码现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18.48%的消费者在共享单车上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有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而造成财产损失,但被骗后,只有31.1%的消费者选择报警或联系单车品牌运营商,多数人因为被骗金额不大或不知道找谁处理而没有采取维权措施。
(3)共享单车无牌上路。目前,江苏主要的品牌共享单车均没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请。线下调研发现,不同的品牌单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后期维护方面也缺乏监管,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三、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政府部门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真正做到消费无忧。
二是希望各单车运营商根据已投放单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优化投放点的设置和单车投放数量。
三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使用共享单车后停放至指定区域,使用过程中注意爱护,对于违规行为及时举报,以维护共享单车的诚信使用环境。
四是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管理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和管控。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7
当然,21%的人放弃使用单车的'原因是自己有车,这是真土豪。而这个世界上,不会骑自行车的人已经很罕见了,无论男女,值得拥有。
有趣的是:跟25%占比接受使用共享单车的人不一样,有23%的人不愿意使用共享单车竟然是因为——取车停车太麻烦!不能忽略的是,共享单车“不好骑”与“安全低”加起来也有近15%的比例,所以,单车市场发展任重而道远。
那么,对目前市场上现存的共享单车品牌,用户是如何看待的呢?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8
共享单车的出现肯定是对市民有好处的,但是如何管理是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未至科技的百花分市民信用评价体系可根据预设模型自动计算市民个人信用得分,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同时支持人工评价功能。百花分到达一定的分数,可免除共享单车的使用押金,次一级的可获得押金优惠。共享单车公司也可以对使用单车民众的信用进行打分,作为对个人信用分的补充。将共享单车与政府的个人信用体系连接,也减小了共享单车公司的运营风险,借用单车的民众在政府系统有信用记录,相当于有了政府的担保,一旦车辆丢失、损毁也更容易获得保险赔付。共享单车+个人信用分,约束了对共享资源动歪脑筋的使用者,也一定程度上为发起公司减小了风险。只有完善了管理办法才能让共享单车走的更远。
未至科技的百花分市民信用评价体系可根据预设模型自动计算市民个人信用得分,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同时支持人工评价功能。百花分到达一定的分数,可免除共享单车的`使用押金,次一级的可获得押金优惠。共享单车公司也可以对使用单车民众的信用进行打分,作为对个人信用分的补充。将共享单车与政府的个人信用体系连接,也减小了共享单车公司的运营风险,借用单车的民众在政府系统有信用记录,相当于有了政府的担保,一旦车辆丢失、损毁也更容易获得保险赔付。共享单车+个人信用分,约束了对共享资源动歪脑筋的使用者,也一定程度上为发起公司减小了风险。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9
现在,街上到处都是共享单车,我们不论上学还是出去玩,骑上它们都很方便。不过,我却发现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很严重,还有很多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
有一次,我从电视上看到深圳海滨公园真像一个停放废弃共享单车的停车场。小黄车,小红车,公园到处都是共享单车,而且还有些车辆缺胳膊少腿的。
为什么共享单车会被破坏呢?为此,我具体调查了我身边的小区和街道。有些人看到小黄车挡了他们的路,就一脚踢开。小区里还有一些学生自己没钱骑小黄车,就用砖头砸开车锁。更严重的`是有的人自己家的自行车车轮坏了,就拆下共享单车的车轮来换上。
从我的调查结果来看,破坏共享单车的人主要有学生、汽车车主和一些自私贪婪的人。学生是因为没有公德心而破坏共享单车,车主是因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挡了他们的车辆才破坏的,而那些自私贪婪的人则是为了一己私利。
我希望大家都重视保护共享单车这件事。大人们不但不能破坏共享单车,而且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另外,希望大家使用完共享单车后,能把它们停放整齐,不要挡住别人的路,这样就没有车主会砸共享单车了。希望每个人都能爱护共享单车,让共享单车更好地为我们服务吧!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0
一、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问题
1、使用者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涵盖了江苏省内主要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3806名使用者参与调查,其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一部分人会在换乘公交或地铁的时候,选择骑车;一部分是直接骑着单车去上班;还有些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使用频率上,37.12%的消费者每周都会使用1到3次。九成消费者单次骑行时间在一小时以内。
2、押金过高,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
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但消费者吐槽的问题也不少。想骑单车要注册、交押金,还要充车费。其中,部分单车押金过高,很多消费者接受不了。调查中,61.99%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间。
调查中,四成消费者不能接受预充值。能接受的消费者,也希望预充值金额在50元以下。但是,实际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不需要预充车费,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预充的车费,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
着急用车的.时候附近没有车,也是头疼的事情。约两成消费者表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与此同时,车辆乱停乱放、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
二、骑单车出事故,谁负责?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商要不要负责?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其他品牌都在推进中。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运营商应该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所以,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扫假冒二维码被骗咋办?
由于现在使用共享单车,不少是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机加贴假冒二维码。调查中,12。08%的消费者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后发现不对劲停止了,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
李晓霞表示,如果造成损失,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家应该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此外,消费者通过扫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四、南京交警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队联合辖区街道,与各大共享单车的片区负责人专门进行了座谈,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尤其要对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
新街口作为南京核心商圈,停车区域本来就相对有限,单车的集中投放,导致车辆违停,甚至出现了大量僵尸车的情况,给新街口地区车辆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南京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余洋建议各单车企业,一是加强对单车集中投放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单车没有停在规定区域,应及时调拨公司清障车辆;二是对每个单车设置智能锁上的GPS,以及用户下载APP实名制;三是要缩短后台对单车的GPS监控的间隔时间,否则会出现僵尸车死循环等等不良现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为民微信交流群,加强交管、城管、街道与单车负责人的及时沟通,做到发现就处理;五是严把单车质量关,避免因单车质量问题造成的积压,影响循环使用。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1
摘 要:
近年来,在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时代号召之下,作为我国人民的智力创新成果的共享单车正渐渐地进入广大公众的日常生活中。作为一种新型的出行提供方式,共享单车不仅节约和充分地利用了资源、优化了资源配置、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破坏,而且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创造了更多的社会价值。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有利就有弊。共享单车在给我们人类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问题。为此,从法律价值的角度进行分析,为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需求解决的途径。
关键词:秩序;效率;价值;冲突
1。提出问题
1月12日长沙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长沙共享单车数量增长迅猛超48万辆共享单车如何疏堵不添堵?”的报导,该文称:走在长沙的街头,共享单车随处可见。在公交站、地铁站、繁华路段、公园景区周边,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给不少市民的正常通行和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了影响。有的市民告诉记者说:“共享单车的普及本是一件便民之事,但投放量过多,物极必反,连正常的步行都受到了影响,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大家感到的不是方便而是麻烦”。
对以上问题,笔者从法律价值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共享单车是企业提供的一种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主要分布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区域,是一种服务租赁的新模式。作为一项科技创新,它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体现了其存在所具有的效率价值;但是,它在给人带来便利之时,妨碍了交通秩序,又体现了其对法律所维护的秩序价值的破坏。因此,当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取舍才能让二者有机的协调起来,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所以,面对不同的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应该如何取舍?就共享单车这一具体的社会现实,结合法律价值的位阶冲突的解决办法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2。分析问题
法律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适用于人类社会从而产生的作用,是社会主体需要与法律现象之间的关系的反映,体现了人与法的关系,反映了法对于人的意义。正如《法理学》书上所言,法律价值是作为法律价值主体的人所希求,并借助于作为法律价值客体的法律的价值属性而得以满足的各种价值目标的集合。在分类上,法律价值有狭义的法律价值和广义的法律价值。狭义上的法律价值主要包括秩序、自由、公平、正义;广义上的法律价值除了秩序、自由、公平、正义之外,还包括效率、效益、人权等。本文法律价值的含义是指广义的法律价值。
秩序,是指人类社会所呈现的一种状态,是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统一性的反应现象。卢梭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说过,人类社会有两种状态: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这两种状态最明显的区别是社会状态是一种稳定的、有序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而在自然状态之中,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无序纷争的状态,人与人之间是互相战争的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秩序,就没有当今的人类生活。从人类社会的发展状态来看,有秩序是一种常态,是一种普遍、正常的状态。不管是一个社会之中的不同阶层,还是说一个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都有其固定、连续的秩序。对人而言,不管是以自然人的角色谋求生存,亦或是以社会人的角色进行活动,一个人与他人之间和与社会之间必然需要秩序来维持。正是因为人类意识到秩序的重要性,才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的形式对秩序价值进行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是指法律规范所变现出来的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稳定和有序发展而对人的行为进行限制的一种价值取向和法律追求。在整个法律价值的体系框架内,秩序价值作为一种最基础的法律价值,是其他法律价值的前提,自由、平等、效率价值的实现需要以一定的社会秩序为基石。可以说,秩序是其他法律价值的基础。
效率价值是指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而法的效率价值是指法能够使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从而满足人们效率的要求。“效率”一词最初应用于经济学领域,后来逐渐引入到法律之中作为一个富有法律意义的词来使用。法律作为一种承载着价值取向的规范,在应用于现实社会生活的时候无不彰显着其对一定社会价值的追求。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社会效率尤其显得重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我们可以把法的效率价值分为两类:资源利用上的效率价值与资源分配上的效率价值。众所周知,人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资源,但是资源总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在使用资源的`时候,要注重资源适用的效率,尽量以最少的资源投入最大地换取我们人类生活所需的产出。法律作为一种调控资源有力的方式,在对社会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也要注重通过法律来最大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法律的效率价值,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法律调节作用。
法律价值的冲突是指不同法律价值间存在的一种相互矛盾或相互排斥的状态。
价值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是导致法律价值冲突的主体原因;
二是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社会发展也呈现的多变性、多元化,是不同法律之间产生冲突的社会原因。
三是法律对于满足人们需求的有限性。
为了避免和缓解不同的法律价值间的冲突,有基本的原则应该值得我们重视:
一是价值位阶原则。所谓价值位阶原則,是指当不同的法律价值产生冲突时,位阶在前的法律价值优于位阶在后的法律价值比如说,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
二是个案平衡原则。个案平衡是指当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应当全面考察不同主体之间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从而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不同程度地兼顾不同主体的利益。在现实中,法律价值之间最具体的、最激烈的冲突常见于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实践过程中。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离不开执法人员与司法人员的执法与司法裁量权,他们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利益,从而实现个案平衡。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个案平衡原则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子原则。
其中包括:
一是利益兼顾原则。所谓利益兼顾原则,是指在处理具体的案件当中,应该对各种法律价值都给予充分的考虑,协调兼顾各方价值的利益;
二是风险比例原则。所谓风险比例原则,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在不得已要对不同的法律价值做出取舍之前,应当确认其风险大到非得如此取舍不可,并且由此采取的手段是必要的与影响最小的。
三是利害原则。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个人的利益不可能全部都得到实现,往往会与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此时就需要人们做出不同的价值选择。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也需要经常面对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此时,依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可以做出最优选择。
该原则主要有三层含义:
一是利与利相比较时取其大;
二是害与害相比较时取较小之害;
三是利与害相较时,取利而弃害。
在现实的生活中,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经常会发生冲突,二者经常发生顾此失彼、互相对立的现象。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的提供出行服务的方式,不仅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节约了人们生活和生产成本,满足了人们对效率的价值需求;另一方面,共享单车的出现,造成交通秩序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人们的通行秩序,也造成的资源的浪费和市容的破坏。因此,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所带来的问题用法律的角度来看的话,就是作为两种法律价值的秩序和效率产生矛盾的时候该如何解决平衡的問题。
共享单车所导致的不同价之间的冲突,我们需要遵循上述基本原则进行协调解决。首先,从不同价值的位阶来看,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是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实现的前提和保障。当法律的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然后在考虑效率价值。因为,如果没有秩序作为保障,效率价值也难以得到保证和实现。只有先维护法律的秩序价值,才有条件和基础来讨论效率价值的实现问题。共享单车,在实现其效率价值、提高生产生活效率的时候,必须先有秩序的存在。企业在为社会提供共享单车服务之前,必须确保共享单车投入市场以后不至于造成交通秩序的破坏甚至混乱。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效率,而忽视对社会秩序的损害。如果秩序得不到保障,效率也就不可能实现。其次,从利益兼顾的视角来考虑,法律的不同价值形式都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都是法律在整体上所希望实现的公平正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从法律价值所遵循的原理来看,我们在肯定了一种法律价值的存在形态时,不能没有理由绝对地否定另一种价值形态的存在状态,当不同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或者当同一法律价值所包含的不同内容之间发生矛盾时,结合个案的特殊情况作出适当的平衡协调,从而利益兼顾是十分必要的。共享单车所引起的价值冲突,我们不能绝对的选择秩序价值而放弃效率价值,更不能绝对的选择效率价值而放弃秩序价值,必须把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结合起来,协调兼顾,不可偏废。最后,从利害原则的角度来看,对人类而言,秩序价值和效率价值都是人们所追求的,都是于人有利的。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判断标准,笔者认为秩序价值相对于效率价值而言更大,我们在二者之间应该首先选择秩序。当共享单车所带来的秩序维持成本超过了其所带来的效益时,我们应该果断的放弃效率选择维护秩序。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共享单车所创造的效益和社会秩序的价值对人类而言同样的重要,我们应该协调兼顾,不可偏废。具体而言,我们应该承认共享单车给我们的生活所带来的巨大效益。但是,我们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必须以秩序的保障为前提。无论共享单车给我们创造多大的价值,我们都必须遵守社会的基本秩序,秩序是共享单车进入日常生活的一条底线和“紧箍咒”。
3、解决问题
在共享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出现了许多法律不能填补的空白,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共享单车,在悄然之间已经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几乎成为日常生活之中司空见惯的一种存在。它的到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产生了一些现实的问题,我们需要对它划一条基本的“红线”。共享单车我们是需要的,但不能以破坏社会的基本秩序为代价。只有在遵守和维护基本的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我们才应该对共享单车的到来敞开怀抱,大开方便之门。所以,希望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对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设置相应的限制,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2
共享单车使用的高发时间段是早7点到10点,与下午17点到晚间20点,正好符合共享单车用户以年轻白领上班族为主力的调查结果。
爱恨交加23%觉得找车太麻烦
骑着共享单车赶地铁和快速公交线的用户,对工作绝对是真爱。上下班的刚需成就了共享单车市场的绝对优势。
多达35%的人选择使用共享单车的原因,是为了解决短程出行,25%的`人是因为取车和停车方便,但现在共享单车市场面临的一大考验也是停车难、停车乱的难题。如网友所云,共享单车的崛起是对国民素质的一大考验,希望“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不会变成了“阻挡最后五十米交通”。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3
原标题: 爱它便捷环保 忧它无序发展 沪社科院公布共享单车调查报告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今天(27)公布的20xx年“上海民生民意”共享单车专题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市民肯定共享单车的便捷与环保,但对共享单车无序发展、不文明使用等现实问题表示担忧。
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市民(62.1%)对共享单车带来的便捷性、环保性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有42.5%的市民对部分使用者素质较低、有益损坏或据为己有感到担忧,还有29.3%的市民认为“共享单车违规停车,扰乱正常秩序”;此外,23.0%的市民认为“单车增多,占用有限社会资源”,20.7%的'市民认为“同行恶性竞争,降低用户体验”,还有14.7%的市民认为“单车发展不够,数量不足”,另有6.9%的市民认为“要使用时寻找空闲单车不方便”。
从总体上看,市民对共享单车所带来的便捷、环保的特性基本认同,但也对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种种问题表示了担忧。
男性在共享单车的利与弊的认知上略高于女性,男性更注重共享单车对出行方式、市场及社会影响,女性更注重其资源利用的合理性。
有研究发现,在共享单车的使用者中,男性略高于女性。此次调查数据显示,男性在对共享单车“环保有效”、“违规停车扰乱秩序”以及“同行恶性竞争”等方面的比例均高于女性3-4个百分点;而女性在对共享单车“占用有限资源”方面的认知比例则高于男性。
主要使用者——青年对共享单车的积极评价不如老年市民,对共享单车的使用与认知呈“倒挂”趋势,中老年市民对共享单车的利与弊有着更为清晰的认知。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的使用者也基本以年轻人为主,有研究发现,25—35岁人群使用最多,其次是25岁以下人群。此次调查数据显示,对共享单车的认知与其使用呈现“倒挂”趋势。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共享单车“环保有效”的认知比例越高,最高为60岁以上人群,其比例为80.3%,30岁以下人群也达到了59.7%;在针对“违规停车扰乱秩序”的认识上,年龄越大,对这一问题的认知比例也越高,60岁以上人群为39.3%,30岁以下仅为21.6%。这也反映出年轻人更关注共享单车本身的意义和价值,而中老年人更关注由共享单车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影响。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4
短短几个月,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城市的街道上。可以说,共享单车的出现为“低碳生活,绿色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使打通城市公交系统“最后一公里”有了解决良策,并以其低价、便捷、简单的使用优势,迅速赢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给城市交通出行带来了一股“清流”。然而,共享单车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识缺乏而导致的管理、停放、服务、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出现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给城市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不少难题。
为促进共享单车行业良性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合法权益,经充分准备及周密策划,广东省消委会于20xx年1-3月期间,联合广州市消委会,以广州市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带,对常见的摩拜单车、小鸣单车、ofo单车及小蓝单车等品牌进行深入调查。为突出调查的点面结合,活动采用线上问卷调查和线下志愿者体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活动回收有效线上调查样本数量2238份,有效线下体察样本数量104份。
线上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利大于弊,73.9%受访者支持发展共享单车,93.8%受访者认为政府要支持共享单车的发展,近七成受访者对使用共享单车表示满意。在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及管理评价方面,近六成半(64.6%)受访者对共享单车经营者的管理不满意,其中“车辆损坏”是受访者反映最经常遇到的问题,“乱停乱放”是受访者反映最常遇到的不良使用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受访者普遍认为,共享单车消费者与经营者都须承担多种责任与义务,政府应加强规范引导和管理,以及完善和改进共享单车配套设施。
志愿者体察结果显示:在骑行、服务环节,大多数志愿者对用车说明、注册、押金、收费、操控、费用结算、押金退还步骤及速度等方面给予正面评价,综合评价得分7.3分(满分10分)。但有22.1%志愿者表示寻车有困难,有个别志愿者称“花了超过30分钟才找到单车”;只有52.9%的志愿者能马上找到没有任何问题的共享单车,其中“二维码或编号被涂抹或脱落”、“座椅损坏或丢失”、“车辆太脏”及“轮胎损坏或丢失等,是共享单车存在的较常见问题;约七成志愿者对共享单车客服服务不满意。
志愿者体察还发现,适宜骑行的自行车专用道少,只有24.0%的志愿者表示在体察时有自行车专用道且路面完全能骑行;但即便有自行车专用道,也存在车道“断头”、过窄、被霸占及损坏等各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没有自行车专用道,仍有8.7%的志愿者选择在机动车道上骑行。此外,单车专用停放区不足问题突出,有36.5%的志愿者则反映没有停车专区,有43.3%的志愿者受停放场地所限,直接把共享单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同时,与问卷调查结果一致,志愿者通过观察,大多认为“乱停乱放”在其他消费者不良行为中占比最高,达到64%。
综合此次调查结果,广东消委会认为,虽然共享单车的出现解决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也因绿色环保、高效便捷、低价健康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规规制不足、经营者应尽责任履行不到位、消费者自律不够、市政配套缺失、社会各界共享意识不强等“五大症结问题”,形成行业发展的阻力。特别在经营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信息安全权等情况和隐患,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行业,推动其长远健康发展,构筑和谐广东消费环境,省消委会在综合法律专家、经济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深入研究,提出以下观点及建议:
一是社会要营造有利于共享单车发展的环境。共享单车服务是互联网充分应用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创新经营模式,顺应了金融资本、供应链各方和消费者的共同需求,但共享经济是法制经济、信息经济、信用经济、合作经济。共享单车的发展需要从法律完善、政府支持、行政监管、社会氛围等多方面提供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夯实发展基础。此外,市场各参与方要自觉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底线。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共享经济发展要求。
二是经营者要充分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任何市场创新,都必须以实现和增加消费者福祉为根本落脚点。消费者的权利实现,要靠经营者履行责任和义务来保障。共享单车各相关市场主体必须遵守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承担市场规范发展、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共享单车企业当务之急,要对照法律规定,整改涉嫌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的各种规定和行为,确保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位;要根据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的意见,不断优化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消费体验;同时要主动承担规范引导消费行为的责任,要制定明确可行的消费者行为规则,加强对消费者规范用车的引导,营造文明的消费氛围。
三是消费者要增强规则和自律意识。在共享经济活动中,被共享产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真正分离,实现了消费者在没有取得对产品和服务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得到对产品和服务的分时使用权,扩充了消费者的消费权。但共享经济“分享”的性质,同时又对消费者的意识和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要求消费者必须有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理念和自律行为。为此,广大消费者要适应共享经济发展不断转变消费理念,要更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约定、社会公道。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时,要做到:学法守法,严守法律边界;谨慎扫码,保护信息安全;合法用车,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合理停车,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用车,维护良好形象;诚信用车,珍惜个人信誉。
广东消委会共享单车消费服务调查相关法律问题律师点评
为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调查发现情况,就共享单车消费服务涉及的法律问题,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林昭润律师进行了解读和点评。
一、调查中发现不少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的现象,包括停在机动车道、封闭小区/住宅、车库、绿化带、有禁停标志的地方、明显阻碍行人或机动车出入的位置等。
问题1.政府对非机动车的停放地点是否有明确规定?
法律仅对停放地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范要求,未对具体停放地点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即对于有明确规定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应当停放于规定地点内,对于没有明确规定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应当以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为前提进行停放。
3月21日,广州市交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正式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这是广州市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导则》适用于广州中心城区(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全部区域和白云、黄埔部分区域)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导则》要求,自行车停放区应当能够合理利用道路空间,避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或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当保障用户存取车辆安全,同时有利于引导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停放区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域内;自行车停放区应当以需求为导向,符合市民的出行需求,能够方便市民快速便捷存取车辆,保证车辆进出停放区畅通无障碍,促进自行车合理、高效使用;自行车停放区应当重点围绕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节点周边进行设置,方便市民利用自行车短距离接驳公共交通;充分利用绿化带、设施带、轨道交通站出入口后侧、人行天桥引桥底、高架桥下等空间灵活设置;停放区规模应当结合交通需求以及用地空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地合理确定,并方便维护管理。《导则》明确规定了17种路段或位置不应设置停放区。目前,天河、海珠区政府已经先行在辖区内组织自行车停放区的率先试点工作,其它区域将陆续展开。
20xx年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为市民设置合理的非机动车停放区。由此,各地政府部门针对共享单车相关的问题,正在逐步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15
一、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增多,道路拥挤情况越来越严重。共享单车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为人们的绿色出行提供了方便。对于共享单车的火速发展,就身边最贴近的人群进行调查,调查学生对于共享单车的使用和了解情况。设计了主题为《关于学生共享单车使用情况的调查问卷》主要采用线上填写问卷的方法,得出最终的调查结果。
二、调查题目:
《学生共享单车使用情况调查》
三、调查时间:
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9日
四、调查目的:
随着共享单车的火速发展,共享单车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此次问卷目的在于了解学生对共享单车的了解及使用情况,了解共享单车在我们与我们生活的息息相关程度,预测共享单车的发展前景,更好的使用共享单车。
五、调查对象:
不同城市的学生群体
六、问卷发放及回收:
问卷发放40份并全部回收
七、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1、调查结果显示,此次调查的学生集中分布在二线城市,占百分之五十左右,四五县及乡镇地区分布人数少。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小城市共享单车普及化程度低,因此主要以二线城市的学生为调查研究对象。
2、在调查结果中表明,绝多数学生使用过共享单车,这说明共享单车的普及性相对较高,共享单车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部分人对共享单车只是初步了解,这表明共享单车还有更多发展潜力,在深入了解后,共性单车的使用量将与日俱增。其次是比较了解的人数较多,这说明共享单车对学生群体吸引力相对较。吸引更多人关注和了解。
4、据调查显示,学生每月使用共享单车的次数为12次的人数较多,使用五次以上的人数占较少一部分,此结果一方面发映出学校门口或校园内停放的共享单车数量较少,无法提供足量的单车供学生使用,另一方面表明,学生出行次数少。
5、为了新鲜感而使用共享单车的人数占比较,作为家用单车替代品而使用的次之。说明共享单车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很多人为了新鲜感尝试。其中一部分学生已经对共享单车有所了解的人群基于共享单车的停放便利性和实用性往往会选择将其作为家用单车的.替代品进行使用。
6、针对共享单车的品牌调查,绝多数人使用的是ofo或者摩拜。选择这两个品牌的主要原因是在停靠点附近、价格低这两个因素。结果足以证明单车的使用量与其方便性与经济性密切相关。学生基本无收入来源,因此价格是他们主要考虑的原因之一。另外单车的知名度对单车的使用情况也有一定影响,这就涉及到广告的投放程度,广告投放程度越高被人熟知的程度越高,使用量自然也就增长。
7、调查图表显示,百分之七十五的学生能接受的押金范围在100以下,根据有关市场调查,部分单车押金在100元以上。如果共享单车的押金低于一百使用量也会有所增长。
八、发现问题及解决方法:
1、共享单车的停靠点数量不足
解决方法:进行市场调查,加单车投放数量,在人群多的地方多设置停靠点。
2、很多品牌的单车使用数量较少
解决办法:加广告投放力度,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押金降低,增强市场竞争力。多设停靠点,定期检修,保证车子安全。
九、调查总结:
调查收获:
通过本次调查,了解到了学生对共享单车的使用情况的多少以及单车的市场发展现状与前景。了解到共享单车还有较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调查不足:
发放数量较少,涉及的学生数量少,调查结果不具有广泛性,涉及的问题少,无法对单车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只是进行粗略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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