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7 15:05:18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会计管理制度(经典)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会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管理制度(经典)

会计管理制度1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搞好财务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编报好上月会计报表;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集团及公司领导所需各种报表的,视情况而定,对主要责任人处以20元/次罚款,对次要责任人处以10元/次罚款;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部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视情况而定,处以50元—200元罚款或调离岗位。

  2、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不能认证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3、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工作;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领购及缴销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及收据缴销过期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5、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的开具工作;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及收据受到税务处罚及给公司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和损失金额。

  6、严格按照税法要求,搞好发票及收据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票、收据遗失受到税务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7、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搞好统计工作,因工作失职,受到统计执法部门处罚的,查明原因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8、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300元库存现金额预留保险柜库存现金,因超规定预留现金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9、未经批准,擅自挪用现金或支付款项的;一经查处,除责令其归还所挪用现金、所支付款项外,并处以相关责任人挪用现金、支付款项额0。5倍罚款。

  10、对外办理结算业务,除农副产品收购业务外,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办理银行转帐结算;未经批准而办理现金支付的,一经查处,按所办业务金额处以0。5倍罚款。

  11、对业务员及代理商所交现金应及时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对无法确认的现金,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由部门领导与销售协调落实,办理收款手续;因工作失职,造成现金货款未入帐或未能及时入帐,给业务员销售业务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视同挪用现金处理,处以所收现金额1倍罚款。

  12、严格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货币资金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金额。

  13、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一经查处,处以相关责任人套取现金金额2倍以上罚款。

  14、积极为公司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搞好服务工作,如发现有工作不主动或服务态度生硬等现象,一经核实,处以10元/次罚款。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发掘内在潜力,为公司及时发现、选拔、重用人才创造条件,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政协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节约开支,勤俭办事,增强约束机制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区政协正常公用经费的需要和机关工作的有序运行,制定如下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2、财务工作由主席委托常务副主席分管,采取大事报告制度。

  3、严格执行机关财务预决算制度,保证经费正确运用和政协工作的正常运行。

  4、会议费及各室搞活动所需经费首先做出预算,报主管主席审批。

  5、职工的工资和福利,由行政科按有关规定办理,秘书长审批。

  6、购买一般办公用品和机关小型维修的日常开支,由行政科拿出意见,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办理,由秘书长审批;数额较大的特殊开支,报主席同意后审批。

  7、招待经费由办公室拿出意见,经主席同意后办理。

  8、机关物品统一建帐、统一保管,做到帐物清楚,需物要有领取手续。机关各种贵重物品,行政科设专人保管,借用时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要有借用手续,损坏或丢失要赔偿。

  9、会计、现金出纳、采购设专人分管。购物用款必须提前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购物用款不予以报销。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签字,分管副主任审核,秘书长审签报销。

  10、财务公开。每半年办公室汇总财务收支情况,向驻会主席会议汇报一次。

会计管理制度3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会计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增强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各项经费实行统一预算管理,本着“量入为出、力求节约,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

  (一)机关年度经费预算方案每年8月份由本办各科、二层机构根据职能分工和业务需要,提出次年初步经费预算计划,由综合科财务人员汇总平衡,经办领导审查,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三)年度经费预算支出,各科、二层机构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的支出不得列支;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须由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提交办公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严格各项费用开支的审核报销手续。

  (一)送综合科财务人员报销的票据必须是国家统一使用的有效票据并具有真实、完整、合法性,票据必须注明开票时间,单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财务人员有责任对记载不全的发票予以退回,对涂改及不合法的发票不予受理。报销票据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票据有错误的应由票据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二)报账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及单据,送会计审核签字,各科领导、科长签字,协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签字后呈办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

  (三)经费支出每笔超过1000元(含)原则上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特殊情况须填写《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四条 经费报销审批程序

  (一)各科在本年度经费预算指标内,报销经费的`,需经办主要领导签字后开支。

  (二)各科预算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予追加。如因特殊原因(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追加预算的,由各科写出书面报告,送综合科审核,提交办公会研究,并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各科举办的培训、会议、考察开支标准和预算,先由举办科写出书面报告(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人数、各项开支标准、经费预算额度等),送综合科审核后,按照经费审批权限分别送办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会议费管理:

  会议支出包括住宿、伙食、会场租金、交通、文件印刷、夜餐、办公用品、备用药品等支出。具体要求及标准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五)差旅费管理:

  1.出差人员(含外出考察,下同)应就出差的人数、时间、地点、事由及经费预算形成专题报告,报办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并作为经费报销的依据之一。

  2.出差人员按照上级财务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公借款须填写借条,借款3000元(含)以下,由协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签批,借款3000元以上由办主要领导签批。公务借款不能跨年度结算报账。个人非因公不得借用公款。

  第六条 对于通过银行转帐的业务支出,具体填报《银行付款申请表》的经办人员须负责该项转帐业务的后续销帐手续。

  第七条 随着公务卡消费制度的推行,单位的各项支出应按公务卡的使用规程优先使用公务卡消费。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消费的零星支出,方可通过现金报帐。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文件规定可不采用政府招标采购的特殊人防设备,可参考《政府采购法》的形式,由办公室组成集中采购小组负责采购工作。

  第九条 规范财务监督。每季度由综合科在主任办公会议上(各科领导参加)公布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每两年邀请审计部门对本办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审计,切实加强财务监督。每年4月份由综合科财务室对县市区人防办和办二层机构上一年度的人防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年度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1―2次抽查。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办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科财务室组织对市内重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条 财务人员应根据职能分工及时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按规定妥善保存并装订归档。依法依规执行有关各项财务法规,履行各项财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第十一条 加强财务管理,搞好财务工作,涉及到单位、个人利益的具体经济行为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共同遵守。

会计管理制度5

  1.1、各管理处必须按照规定收付现金。

  1.2、现金的使用范围:

  1.2.1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1.2.2个人劳动报酬,包括劳务费、稿费、讲课费等。

  1.2.3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费。

  1.2.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1.2.5预收押金的退付。

  1.2.6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1.2.7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它支出。

  1.3、现金管理规定:

  1.3.1不准白条抵库或白条抵帐。

  1.3.2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1.3.3不准从收入款中座支现金。

  1.3.4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不准互借现金。

  1.3.5不准假造用途或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

  1.3.6不准利用帐户代其他单位或私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1.3.7不准把管理处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1.3.8收入的现金必须当日(最晚于次日)送交银行。

  1.3.9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批准的限额。

  1.3.10现金必须当日清查盘点,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1.4、现金预支规定:

  1.1现金预支,必须填写'现金预支单',写明借款的部门、借款人、借款日期、用途、预计归还日期。

  1.2'现金预支单'经由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批准后上报物业公司总部,总部将根据各项付款申请的款项性质,由总部各相关经理审批,再由总部财务经理审批后上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出。

  1.3由物业公司出纳将款项预支给借款人,双方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签字。

  1.4借款人的借款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按期归还,不得挪用。

  1.5预支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日(差旅费除外),由出纳员负责督促归还。

  1.6现金的预支必须为紧急采购支出或公司安排的员工出差、培训学习等支出,其余开支一律不予借款。

  1.7'现金预支单'在借款人归还借款后作为报销的附件,不得撕毁或退还给借款人。

  1.8借款人在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再次予以预支。

  1.1.9济南市项目可申请3000元备用金,外地项目可申请5000元用金,以便各管理处运营使用。该笔款项应设专人保管。

  1.5、现金报销规定:

  1.5.1现金报销,必须由申请报销人填写'支出凭单',金额必须与所附原始凭证相符。若所附原始凭证较多(如市内交通费)还必须填写'报销明细表',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事由及详情、金额、附件单据张数,以供财务人员审核。

  1.5.2报销人将填写完整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管理处物业经理审核。

  1.5.3报销人将经物业经理审批后的支出凭单'、'报销明细表'报总部各相关经理后报总部财务经理审核。

  1.5.4财务经理审批'支出凭单'并签字后交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1.5.5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退回总部财务出纳。

  1.5.6财务出纳将各管理处需报销的支出凭单'金额再次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据以付款报销并入帐。

  1.5.7济南市项目可三天报送总部一次,外地项目可一周报送总部一次。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

  1.6、现金管理其它规定:

  1.6.1大额现金的存取业务必须由总经理安排专人(如内保)及专车(或乘座出租车)护送。

  1.6.2管理处所有现金必须存入专人负责的保险柜保管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如遇财务出纳休假期间,应由总部财务经理负责保管保险柜钥匙。

  1.6.3收取的各项押金、预收管理费等款项必须存入开设的押金、预收款'专户。

  1.6.4退付的`各项押金必须从专户提取,按照《退还押金流程》经审批后退付。

  1.6.5各管理处应在日常备用金使用到库存限额的一半时向总部申报、审批,请求提取备用金。

  1.6.6所有现金的收、付必须由财务部门设专人(如出纳)进行处理。其他人在未得到有关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收付现金。

  1.6.7在管理处现金的收付各项工作中,如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办理移交或转移的情况下,必须要对所移交或转移的现金加封,并加盖经受人签章,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会计管理制度6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职务的电算化操作步骤,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执行。

  2. 建立安全防护体系:配置防火墙,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3. 定期培训:组织员工进行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规意识。

  4. 设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操作,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制度的执行力。

  在实施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法规更新和技术发展,适时调整和完善会计电算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符合企业需求和行业标准。

会计管理制度7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会计管理制度8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二、负责各项资金管理,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三、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四、认真搞好记帐、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六、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七、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

  八、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九、负责各处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十、负责基建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合理调度,严格审核程序,按施工进度和计划拨款,做到专款专用。

  十一、完成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科的全面工作。

  二、严格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负责各项财务标准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解释工作。

  三、认真做好全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安排部署检查财务科工作。

  四、负责组织财务预算和年度决算的编制工作。

  五、严格遵守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调度使用资金。

  六、组织财会人员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七、负责年度预算、决算、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各项业务内容的稽核工作。

  八、积极组织收入,按时足额完成各项上缴任务。

  九、负责基建款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单位使用现金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范围使用。

  2、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和各项费用支出范围、标准,严格把关。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坐支现金。

  4、严格遵守财政支付中心的管理制度,及时到支付中心办理经费领拨、支付。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准确。

  5、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辅助帐和银行日记帐,做到内容齐全、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符合记帐要求,并结出余额。

  6、每日核对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日记帐帐面余额应及时与财政支付中心、银行对帐单核对。

  7、确保现金、有价证券和所管印章的安全。

  8、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9、与会计互相配合,搞好财务工作。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单位使用现金必须按《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

  2、认真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不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4、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5、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要日清月结。银行日记帐帐面余额应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6确保现金和所管印章安全。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费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的项目、收费标准范围进行收费。

  2、收费员收费持证上岗,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及时办理收费项目、标准的变更手续。

  3、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执行代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领取、使用、保管,缴销收费票据。

  4、实行票款分离的收费项目,做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5、发票按规定时限,编号顺序,逐项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凡作废发票,各联次必须粘贴在存根上,并写明“注销”字样。

  6、收费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热情和蔼,准确地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财政、税务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

  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各项资金,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及时处理往来款项。

  按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各类明细帐及总帐,做到帐帐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四、加强财产管理,定期组织清产核资,及时核对有关帐目,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

  五、每月终了,做好结帐、对帐工作。根据会计帐薄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

  六、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帐薄、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七、根据年度有关资料,认真参与编制经费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

  八、对单位的收入,除上缴财政专户外,认真填制财政集中支付进帐单,确定资金的性质,保证及时缴存,防止坐支。

  九、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做好业务工作。

  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会计资料的质量。

  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管好用好食堂资金,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及时处理往来款项。

  三、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有关方法及时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各类明细帐及总帐,做到帐帐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无误同时保证会计报告数据的真实、完整。

  五、及时正确的核算食堂的各项收入、支出、成本,通过综合整理分析,提出及时、准确、有效的会计信息,为管理决策服务。

  六、每月终了,做好结帐、对帐工作。根据会计帐薄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七、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帐薄、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八、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现代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九、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工作规范

  一、经费预算管理

  1、根据财政部门对下年度单位预算编制的要求,财务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根据分管领导的'批示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财务科制定党校经费预算编制的详细说明和有关预算编制的表格(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召开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会议,部署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3、根据各科室下年度预算申请计划,财务科进行汇总整理,经分管领导批示,提交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申请的专项经费项目和日常公用经费。

  4、财务科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根据确定的专项经费申请项目和日常公用经费,认真详细地编制单位预算,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对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明细,向分管领导汇报。

  5、财务科根据批复的经费预算,编制公用经费每月用款计划、专项经费项目每月用款计划、预算外资金每月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批示后,报送财政部门。

  6、各处室要增强预算法制观念,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合理按排各项支出。

  7、对未列入年初预算的但必须办理的重要事项,先由各处室写出追加经费申请报告,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由财务科统一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追加经费。

  8、财政部门拨款后,根据财政拨款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财务科方可办理支出结算。

  9、财政拨款未到位的,财务科原则上不事先垫付,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可预付小部分资金。

  10、财务科对经费实行“事先审批、事中参与、事后决算、专项管理”的办法。

  11、财务科按照确定的年度预算和追加经费,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出。并定期检查、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对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反映。

  二、财务报销、财务处理

  1、各处室在经济活动中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先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签字后,再由财务科统一到市集中支付中心报销。具体程序:经办人(签字)→财务科长(审签)→纪检书记(审签)→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支付中心审核报销。重大支出事项,必须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程序审批报销。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如手续不全应及时交经办人补办清楚。

  (1)原始凭证的内容要填列齐全:单位名称、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制单单位盖章、填制人和收款人签名。

  (2)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有经办人签名。

  (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2、出纳员认真整理领导签批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报销单据登记表》。

  3、会计人员认真审核领导签批的有关原始凭证,根据财政部门《单位预算收支科目》要求,及时编制《支付申请书》、《原始凭证汇总表》。

  4、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书》、《原始凭证汇总表》,加盖财务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章,到集中支付中心办理报销。

  5、会计人员根据集中支付中心审批后的支付申请书及汇总表,认真填列收支科目,及时编制记帐凭证。

  (1)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内容按科目归类。

  (2)填制记帐日期、摘要、说明经济业务内容。

  (3)填制会计分录,正确使用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的名称、方向和金额。

  6、财务科长对编制的记帐凭证认真稽核,严格把关。

  (1)审核记帐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

  (2)审核记帐凭证中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同实际情况相符,内容填制制是否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3)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及增减金额是否正确,两方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

  (4)记帐凭证后面附有的原始凭证张数、内容和附件是否相符。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认真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8、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分类帐。

  9、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做到不重、不漏、借贷平衡。

  10、会计人员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11、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各种明细分类帐分别与总分类帐定期核对。

  12、会计人员根据支出明细分类帐与支付中心的支出明细余额表定期核对。

  13、会计人员根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14、会计人员定期将有关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阅。

  15、出纳员每月10号前向财政局住房处报送公积金月报表。

  16、出纳员每年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会经费、养老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上缴年审等工作。

  17、基建资金按专款专用的原则,支付工程款时,严格按照基建项目计划、招标文件、合同的约定及施工进度拨付。

  三、现金管理

  1、实行票款分离的收费项目,做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没有实行票款分离的项目,每日的收入分类填好现金缴款单及时送存银行。

  2、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备用金帐簿核对。

  3、收取其他款项开出收据时,应当面点清现金、检验支票,由交款人签字,收据第二联交给交款人,第三联附在交款依据上面作为记帐凭据。

  4、教职工因公出差借用现金时,须提前通知财务科。

  5、借用现金1000元以下的,须经财务科长审签;借用现金1000元以上的,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

  6、借款人员出具领导签批的借款单,报送出纳员,由出纳员予以付款。

  7、出差人员归来,凭合法有效单据经经手人签字、财务科长、纪检书记、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审批后,及时送交财务科结算。会计人员认真审核领导签批后的有关单据,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8、出纳员根据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书》、《原始凭证汇总表》,到市集中支付中心办理收支款项。

  四、收入管理

  1、预算外收入包括业余教育函授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等项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2、各业务科室、班主任在领用票据时,须到财务科办理票据领用手续,财务科根据领用票据的种类、数量、起止页码等进行登记,逐步实现票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3、票据管理人员开具票据要按时间顺序,逐项据实填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各业务科室、班主任在交回原领用的票据时,按票据的使用、作废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

  5、财务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票据顺序整理好票据,及时缴销票据。

  6、每月将收入辅助帐及时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对帐。

  五、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的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由分管财务领导、财务科、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同时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前,广泛征求各处室的意见,各处室向财务科报送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等情况。

  3、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严格按预算项目进行采购。各处室须提前15天向财务科报送政府采购申请报告,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填制政府采购申请表,负责向财政部门呈报。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竟标并签定购货合同。

  4、如有特殊政府采购项目,未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有关处室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采购计划,经校领导研究批准后,财务科方可办理追加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财政部门,并落实资金来源。

  六、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

  2、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审核有关档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把档案材料进行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财务科和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财务科移交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4、单位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必须会同财务科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5、财务科要安排专人管理会计档案,配备必要的档案设施。

  6、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制度。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长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的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7、严格划分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经费支出明细帐、往来明细帐、总帐等保管期限为15年;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保管期限为25年;会计决算、档案保管清册永久保存。

  七、固定资产管理

  1、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2、固定资产管理由行政处1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发放工作;由财务科1名会计人员负责监督使用和登记固定资产帐簿、核对帐务、填报有关资产报表工作。

  3、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转移、报废等,报国有资产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均由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调整帐卡;会计人员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帐簿、核对帐务、报送有关资产报表。资产管理员每年定期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与财务帐簿核对,切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4、购置资产要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资产购置后,首先由资产管理员在购物发票上签字,并登卡记帐,再办理报销手续。领用资产时,由资产管理员开据出库单。

  5、各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调整时,必须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办理转移手续,资产管理员开据固定资产转移单,调整帐卡。

  6、资产管理员要经常了解固定资产使用和供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对闲置的、旧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同意后,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7、固定资产实行实物落实到每一个人,谁出问题谁负责。

  食堂财务工作规范

  一、财务报销

  (一)食堂采购员在采购活动中取得的原始单据,应先按规定程序审批签字后,再由出纳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出纳予以付款。具体程序:

  1、食堂采购员采购食堂伙食用品不超过300元的由经办人(签字)→食堂负责人(审签)→分管食堂的司务长(审签)→行政处长(审签)→出纳复核付款。

  2、超过300元(含300元)的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科长(审签)→行政处长(审签)→纪检书记(审签)→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出纳复核付款。

  3、(1)对原始凭证的复核要具备5个基本要素①凭证的名称;②填制的日期及编号;③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④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和金额;⑤填制凭证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签章。(2)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进行审核。(3)原始凭证上应有经办人、审签人的签字,才为手续完备。(4)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规范的凭证要求退回,补办手续。

  (二)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要定期与总分类帐核对。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每日将收付的记帐凭证整理好按顺序号登记现金日记帐。

  2、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帐核对。

  3、每日将收入填好现金缴款单及时送存银行。

  (二)借用现金

  1、食堂采购员借用现金时,须提前通知财务科。

  2、借款人员出具财务科长签字的借款单,报送出纳员,由出纳予以付款。

  (三)收取其他款项

  1、问清交款原因并查看交款依据。

  2、当面点清现金、检验支票。

  3、开出收据,由交款人签字。

  4、收据第二联交给交款人,第三联附在交款依据上面作为会计记帐凭据。

  三、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按领用日期顺序登记。

  2、借款人员要填写“借款单”经财务科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借给。

  3、签发支票特别注意写准日期、用途、限额,防止支票丢失或转作他用。

  4、出纳员对收受的支票要认真审核,审查收款人名称是否准确,签发日期是否在规定期内,支票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印章是否齐全。若发生退票,由出纳员及时到支票签发单位更换,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每周和每月底检查外借支票情况,催促及时归还。

  四、会计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无论是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单据都必须具备下列内容,,如手续不全应及时交经办人补办清楚。

  1、原始单据的名称。

  2、原始单据的注明的日期。

  3、食堂采购人员、保管员的签名。

  4、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6、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单位和金额。

  7、有关负责人的签字。

  五、填制记帐凭证

  1、根据原始单据的经济业务内容按科目归类。

  2、填制记帐日期、摘要、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3、填制会计分录,正确使用借、贷会计科目的名称、方向、金额。

  4、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借贷科目金额相等。

  5、月底根据食堂仓库盘点表计算成本,填制凭证。

  六、审核记帐凭证

  1、审核记帐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等情况。

  2、审核记帐凭证中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内容填制是否齐全,数字计算是否准确。

  3、记帐凭证后面附有的原始单据张数、内容和附件是否相符。

  4、记帐凭证按时间顺序、科目分类进行编号。

  5、编制会计科目汇总表,做到不重,不漏,借贷平衡。

  七、记帐

  1、严格按照经审核的记帐科目、登记所属明细帐。

  2、遵守记帐规则,保证帐目的合法性正确性。

  3、根据科目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八、结帐

  1、结帐前查明本月发生的业务是否全部取得凭证,并已登记入帐。

  2、根据食堂盘点表计算成本。

  3、结帐时,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

  4、把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后,将借、贷发生额和余额结算清楚,填写试算平衡表。

  5、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

  九、对帐

  1、帐本中的各项记录应与记帐凭证核对相符。

  2、各类明细帐余额与总帐余额核对相符。

  3、每月清理往来款项,并核对一致。

  十、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结清核对无误的帐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2、编制完报表后要再次与帐目核对,以保证报表真实准确。

  3、表与表之间核对,保持各报表之间的平衡关系和衔接关系。

  4、写清应说明的问题。

会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在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中的应有作用,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遵照有关规定,认真讨论编制工会财务计划和预、决算。严格执行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及时检查分析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和现金(核定数),定期向局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四条每年向工会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清交接手续,并有工会领导负责监交。

  第六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拒付管理。第七条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谋私利,做到收支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制度

  第八条预算收支的编制原则

  1、预算收入应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2、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工作特点,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工会接受的行政补助资金或上级工会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规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第九条预算收支范围

  1、预算收入包括:⑴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⑶上级补助收入;⑷政府补助收入;⑸行政补助收入;⑹事业收入;⑺投资收益;⑻其他收入。

  2、预算支出包括:⑴职工活动支出;⑵维权支出;⑶业务支出;⑷行政支出;⑸资本性支出;⑹补助下级支出;⑺事业支出;⑻其他支出。

  第十条财务部门要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本工会预算、决算草案,经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审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开支,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经费预决算情况应每年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向工会会员公布,接受监督。

  第三章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四条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五条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七条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工会票据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从上级工会领用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以下称收据)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毁、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第十九条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仅限于工会依法取得的收入。填写的项目完整、内容真实、金额准确,同号各联次之间项目、内容、金额应完全一致。

  第二十条领购、使用、缴销等工作符合规定,做到手续清、记录清、责任清。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校验、注销手续,按规定重新办理领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不得有相互转借、转让收据或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无效联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对停止使用的收据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银行票据有明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

  第五章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会经费各项收支符合《工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第二十六条遵守《预算法》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十七条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工会会费收入、工会经费按规定提取上缴

  (1)会费收入。根据会员“工资收入”的0.5%交纳会费,在每月15日前足额提取。机关的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岗位津贴。

  (2)经费上缴。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40%交上级工会,60%留存。

  2、根据工会困难补助审批程序和职工困难情况酌情给予补助,慰问伤、病职工人员,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作为其他开支。

  第二十八条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第二十九条

  无重大支出项目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三十条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

  第三十一条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第三十二条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请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备案。第三十三条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并经上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第三十五条每笔费用开支据实报销,不得“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虚报冒领”。会议、活动、培训、维修等较大开支附有具体开支明细清单及有关附件。

  第三十六条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成和足额上解,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收缴渠道,不得少记、隐瞒、转移行政拨缴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

  第三十七条各种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第六章工会经费使用审批

  第三十八条工会应当依法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必须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与工会无关的资金不得进入工会账户结算,严禁公款私存。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三十九条工会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下,坚持工会主席审批,重大开支事项,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十条各项经费支出应做到“有预算审批、按规定开支、取得发票真、用途填写清、手续三人签、台帐资料全”。在各种业务票据报销时,原则上1000元以内可支付现金,1000元以上开转账支票。

  第四十一条对帮扶困难职工、送温暖等方面的开支必须采用实名制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不能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能用工会经费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能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七章工会财务处理程序管理

  第四十三条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处理会计业务。第四十四条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关附件,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稽核、批报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有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收款单位名称相符。对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盖有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第四十六条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规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字迹清晰,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厚薄适中、工整美观。

  第四十七条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并设有必要的辅助账和备查账,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第四十八条明细账包括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备查账包括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第四十九条账簿登记以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各种账簿单独装订,页号连续,整洁美观。

  第五十条定期核对相关账目记录,并将账目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账簿之间的记录相符)、账实相符(各类账簿记录与资产、负债实有数额相符)。

  第五十一条

  按照上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会计年度终了,按时编制工会财务报告。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

  第五十二条发生调整预算的,附有本级工会的调整预算报告。

  第五十三条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及编制人审阅并签章。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时上报上一级工会。

  第五十四条账务处理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配置与会计电算化需要相适应的硬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选用财务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实施。

  第五十五条纸质记账凭证应及时打印;纸质会计报表应按季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决算报告应在次年第一个月内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打印、装订成册。

  第五十六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规范办理调阅和销毁事宜。

  第八章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十七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为会计、出纳。会计负责财务总体工作,核准办理会计业务,负责经济业务稽核及记账业务;出纳负责记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确保准确无误。

  第五十八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五十九条银行印鉴由会计保管、支票或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人员入保险柜保管。出纳人员外出或请假时,由工会主席指定专人保管。

  第六十条会计事项必须由两个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的,由工会主席审批、会计制证,经出纳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

  第六十一条

  出纳每月必须至少一次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进行检查核对,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十二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分管的财务工作以书面形式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其中,未了事项应逐一说明,否则不得离开岗位。移交工作由工会主席负责监督。

  第六十三条会计人员负责具体工会会计工作。会计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

  (2)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办理启用手续,并负责登记。保证账簿登记及时、准确,账簿记录内容真实、完整。

  (3)组织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收缴,落实资金到位率。

  (4)负责编制本级工会预、决算,编制年度预、决算说明。

  (5)负责编制本级工会会计报表,编写年度会计报表说明。

  (6)负责工会资产产权登记的具体工作,做好本级工会的年度财产清查。

  (7)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装订本级工会会计核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第六十四条出纳人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等业务,出纳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律和国家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法规。

  (2)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办理启用手续,并负责登记。日记账按开户银行分别设置,启用手续齐备。次年初,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应分别整理立卷。

  (3)依据收付款记账凭证办理银行和现金收付业务。结算完毕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在凭证附件(原始凭证空白处)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4)每日根据办结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每月银行日记账必须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核对不符时,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日记账每日必须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5)根据工会主席核准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审查、确认原始凭证记载事项,如实填制记账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及时向财务主管报告。对记载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予以补充或更正。

  (6)库存现金超限额的部分,必须在当日或最迟次日送交银行。

  (7)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必须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XX局工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10

  1、医院收入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

  2、医院的.收入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3、医院的各项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医疗收费合法性、完整性。

  4、医院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不得将医院收入转入到其他部门。

  5、医院支出是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其他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6、医院的支出应本着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7、对人员经费支出部份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部分,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发展计划,经费开支以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进行编制。

  8、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单位的各项支出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签字,交财务科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街道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促进街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政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遵守法规、严格管理,合理开支、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制度

  1、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区财政预算及区相关部门拨入办事处工作经费或代管资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资金(暂存、暂付款项)都必须纳入计财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股室站办原则上不另设账户。

  2、由区级各职能部门拨入的代管资金、专项工作经费,按照职责范围由相关股室负责衔接及催收。计财股收到的现金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原则上禁止坐支现金。

  3、计财股对各项资金定期结算、分析,及时、准确、全面向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4、计财股对办事处各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按照财务制度严格把关,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财务工作制度

  1、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出纳人员要接受会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求做到日清月结,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2、会计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的拟订、执行,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3、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把握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遵守财经纪律,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坚持报销原则,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否则将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

  四、经费报销制度

  所有经费使用前,实行逐级报告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不允许先支后报。其中500元以下,报告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20xx元以下,报告办事处主任;20xx元—5000元(含20xx元),报告办事处主任、党委书记;5000元以上的,报请街道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1、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部门分管领导核实情况——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办事处主任审批——出纳报销——会计核对入账。

  2、审批权限:

  (1)非工资性及政策性资金、福利支出,执行上述报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由办事处主任审批。

  (2)正常的公共经费开支(含工资、水电费、报刊费、维修费等)以及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资金按正常审批手续办理。相关部门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资金的由相关部门办理拨款以及发放手续。

  3、原始凭证要求:

  (1)凡涉及经费收支的合同、协议,主管股室请款报销时,必须同时向计财股提供原件作为付款依据。

  (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对于所开品名为“办公用品”、“食品”、“酒”等之类的汇总发票,必须附有所购物品清单,注明各种物品的单价、数量、金额并加盖开出单位公章。严禁公款报销烟、高档酒、购物卡、高消费娱乐等发票。

  (3)报账时提供的由外单位出具的报销凭证,必须是专用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及非经营性收费收据,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合法且项目填写齐全,凭证张数清楚无误,大小金额相符,无涂改现象,不得以三联收据或白条报销。报销票据以开票日为准,在一个月内报账,原则上不得跨月。各股室需用收据(专用收据除外)须到计财股借收据或代开票据,所收款项必须于7天内交计财股入帐,并且款据相符。

  (4)报账时,原始凭证上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手人、证明人对经济业务内容负有解释说明义务,所有签字人员都对此经济业务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特殊情况下,确实有经费支出,而又不能取得正规的原始凭证的,由经办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盖章,并有两个以上人员证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予以报销。

  4、重点事项说明

  (1)工程类开支,须经街道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同意,按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立项及招投标手续后签定施工合同。工程实施中,由主管股室按报销程序请款,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及工程预算拨付工程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待审计决算后再行拨付剩余款项。

  (2)办公类开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用具,由党政办年初做好预算统一购买,统一管理,各部门按需领取,并做好登记;特殊办公设备等,由需求股室持《办公设备(用品)购买申请表》,报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经交党政办统一购买,按审批程序报销。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或签单(含打印费签单),否则不予报销。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入库验收手续。

  (3)招待类开支,严格遵守20xx年1月25日发布的《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股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请示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确定接待标准后,报由党政办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一般安排工作餐。如在外接待,发票需要注明接待单位和事由以及来客人数、陪同人数,填写好《接待清单》,一并作为报销凭证。

  (4)单项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服务采购,以及购置《政府采购目录》中明确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由政府采购机构集中进行采购。

  (5)单位购置及上级拨款购置,外部调拨、奖励、赠送的交通、通讯、家具等耐用消费品都属街道集体财产,应统一由计财股登记入帐,并确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员,对于损毁、报废、转移、调动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办理移交或核销手续,任何人不能私自处理,人员调动、退休时必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其他手续。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上报或上缴到计财股进行消帐处理,对于遗失的固定资产将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6)其他。无明文规定的各种津补贴一律停发;在执行公务中,因个人玩忽职守、处置不当而导致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一律进行登记;对公支出必须转账支付;凡是街道编制以及临聘人员因调动、晋升等引起的工资变动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项,计财股一律凭党政办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五、借款办理制度

  1、原则上经批准的经费先自行垫付,再按程序予以报销。如确因公需借款,应先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及经办人姓名,由部门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取得借款。

  2、借款人办完公事后应尽快到到计财股结清借款,不得以白条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价值的财务资料均应归档。

  2、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按月、季、年报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

  3、会计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毁损,凡查阅、复制、摘录等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泄密。

  4、财务档案资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分类合理,期限准确,排列系统,编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询。

会计管理制度12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一、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三、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四、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十五、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十六、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七、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十八、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九、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会计管理制度13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会计预算、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

  2、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凭证完整、装订整齐、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相符,认真分析,经院长核准,按时上报。

  4、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控制赊账,管好会计档案。

  5、协助院长搞好经济管理,深入科室检查物资保管情况,防止浪费,监督收费制度的执行,堵塞漏洞。

  6、做好各种有价证券及收据保管、发放和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会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部门下设会计和出纳岗位。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部门各个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财务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七)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各项费用报账工作。

  (二)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组织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账簿登记工作和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三)组织公司仓库的盘点工作,撰写盘点报告。

  (四)负责处理公司的各项税务工作。

  (五)根据公司的要求,汇总编制统计报表。

  (六)按规定装订和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七)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及时处理银行未达账项。

  (八)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盘点现金,做好现金的日清日结工作。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按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每月1日前完成报表编制工作,由财务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检查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七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八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九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授权被授权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二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原则上采取转帐方式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差旅费由会计审核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按要求整理归档。

  第三十五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六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

  (六) 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

  (三)泄露公司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 个人能力原因,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 则

  (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二)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附则一、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第三条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五)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条 记帐规则:

  (一)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七)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九)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六条 结帐、对帐:

  (一)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二)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附则二、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及报销审批程序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通知行政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六)报销审批时应具备的凭证:“请购审批单”或“费用审批单”,原始发票、物品明细表。在所附凭单上,要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部门经理签字和财务经理签字。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オ

  (一)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下表规定执行(详见附表一)。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二)公司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

  2.乘坐火车符合1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3.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4.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5.公司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7.公司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8.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的,按相关职位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算头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补助,补助标准按附表发放。

  (四)出差市内短途交通费 按附表中相应人均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

  (五)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六)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七)因特殊情况出差需乘坐飞机,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部门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

  (八)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

  (九)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十)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十一)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十二)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十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未住饭店(如住朋友、亲戚家),可以给予每人标准规定的未住宿补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十五)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由部门经理填写招待费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20xx元的招待费用,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签字报销。

  第五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财务经理审核后,然后送总经理批准报销。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500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

会计管理制度15

  一、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二、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三、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签字后,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可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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