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7 16:23:33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优秀)建筑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建筑管理制度15篇

建筑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建筑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是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节能标准,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本办法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者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监督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的监督管理和节能审查工作。

  第五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理论计算值)折算的建筑规模实行分类管理(以年综合能源消耗一千吨标准煤折算成基准建筑规模):

  (一)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三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上、三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经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进行节能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范围内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

  评估机构不得与所评估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未予备案或者超越备案业务范围承接业务的节能评估机构,其所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不能作为节能审查的'依据。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机构,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节能审查费用。

  第八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和评估依据;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项目对所在地能源供应情况的影响;

  (三)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系统设计方案及材料评估;

  (四)建筑节水设计方案评估;

  (五)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利用方案评估;

  (六)建筑用能设备系统设计方案评估;

  (七)建筑电气系统(含分项计量)设计方案评估;

  (八)建筑风环境设计方案评估;

  (九)建筑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及能源管理情况分析;

  (十)建筑节能效果分析和节能措施建议;

  (十一)评估结论。

  第九条节能评估文件应设专页由各专业编制人员签名(其中建筑和暖通等主要专业应当由相应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本机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成果专用章。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机构、编制人员共同对节能评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建设单位对自行填写的节能登记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一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负责。

  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五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

  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五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审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向民用建筑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附具节能审查申请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节能审查申请材料送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其中,依法由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其节能审查申请材料由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转报省建设主管部门。

  确需分期实施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分期申请节能审查,但仍按本办法规定的总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和分级审查。

  第十三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节能审查申请;

  (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

  (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四)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民用建筑项目和其他重要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节能审查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由五名以上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相应专业国家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重点对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的围护保温隔热遮阳系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配电系统以及建筑物布局、形状、朝向和通风等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审查,对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政策的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齐全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材料之日起,依据国家、省节能政策、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强制性标准和专家评审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节能审查意见,并对通过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核发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需要国家批准或者核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节能审查意见。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并告知建设单位不予通过审查的理由:

  (一)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强制性标准的;

  (二)未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

  (三)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用能产品和设备、工艺的;

  (四)不符合国家和省其他节能规定的。

  不予通过审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修改工程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后重新申报节能审查。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通过后,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交节能评估文件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并重新申报节能审查。

  第十八条除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建设单位以分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的,由核发该节能审查意见书的建设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第十九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四条及第十八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条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基准建筑规模以上的民用建筑建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建筑物能效进行测评;建筑物能效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能效测评结果。

  第二十一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民用建筑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节能评估机构在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节能评估文件严重失实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二)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包括用于办公、商业、旅游、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邮政通信、交通运输(机场、港口、车站)、展览等活动的建筑。

  (三)总建筑面积,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一次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

  (四)基准建筑规模,办公建筑、民政建筑、司法建筑和宗教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商业建筑、娱乐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交通建筑等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旅馆(饭店)建筑、金融建筑、医疗卫生建筑、教育建筑、科学实验建筑、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局和电信局等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一万五千平方米;居住建筑是指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

  对于同时具有不同类别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功能的商住楼或建筑综合体等民用建筑项目的基准建筑规模,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关系折算成相应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后,只要达到其中一类界限规模的,按该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七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6日起施行。

建筑管理制度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实施要求

  ⑴所有进场管理人员都必须先进行规范标准、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学习,方可进行工作面。

  ⑵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质量计划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⑶所有分承包商和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总承包方和业主监理的指令、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⑷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样板制”、“质量一票否决制”、“工序管理点控制制度”、“质量预控制度”、“pdca工作制度”、“技术复核制度”。

  ⑸总承包方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坚持每周例会,坚持质量

  巡查,坚持检查制度。

  ⑹总承包方每月编印一期工程质量通报。

  ⑺本工程采用文字、录像、照片、电子媒体等质量记录形式。

  本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按照《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施工全部过程中设置专人负责工程录像或光盘制作,制作并编写一本工程实录。工程录像带或光盘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简介、工程各部分的质量状况、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录像带要体现出工程结构和装饰装修施工及竣工后的`工程面貌。录像带主要突出表现出施工过程的控制情况、样板间的做法、关键节点部位、重要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做法。开始录像之前要求起草一份录像带或光盘的策划文字材料,各部分出现的先后顺序和时间长短等要事先策划好,要求画面与配音相吻合,要求用普通话配音,语言要求简洁、明快、声音洪亮。在编制工程实录以照片为主,辅以简洁的文字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平面布置图、技术特点、技术难点,表现各工序施工过程照片、样板间及工程外貌照片、项目上的一些重要活动等。

建筑管理制度4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2)具体参与合同的谈判;

  (4)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合同台帐、档案及统计、分析。

  ——项目计划是否具体明确;

  ——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可靠、属实;

  ——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可信;

  ——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是否可行。

  (2)技术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有无损害本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有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业务部门会签审查

  工程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需经公司各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签约后,由合同申请单位按规定的份数打印出版,送交办公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9.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2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4.10.3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10000元):

建筑管理制度12

  架子工

  1脚手架材料

  1-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1-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1-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1-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1-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1-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2-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2-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2-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2-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2-7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2-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2-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2-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2-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2-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2-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2-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3-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牢。

  3-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4-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4-2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挑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4-3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4-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4-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4-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上、电杆等物体上。

  4-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5-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建筑管理制度13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建筑管理制度14

  建筑宿舍管理制度对于建筑工地的运营至关重要。它有助于:

  1.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居住环境可以保障工人的`休息质量,从而提高工作表现。

  2. 维护安全:通过安全规定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促进团队协作:统一的行为规范增进相互理解和尊重,促进团队和谐。

  4. 保障权益:公平的宿舍分配和违规处理机制防止不公,保护员工权益。

建筑管理制度15

  采购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体系要求。采购过程简化,程序可循,做到有据可查,防范风险,降低成本。

  一,采购计划

  负责公司采购计划,接到采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确保各项采购任务完成,其中包括工程采购,物质采购和工具采购等。

  1,采购申请单下达:

  工程项目采购申请单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交于公司采购部,采购部核实仓库库存,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复后统一下达采购部。采购计划单中应标明:工程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备(推)选厂家等。

  2,采购计划单变更:

  非该项目项目经理下达的采购计划概不采购。采购计划变更(其中包括数量增减、型号更改、增减项目等)需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采购部接到变更通知,需要和工程合同进行校核,内容和工程合同一致报总经理批复,不一致及时登记备案汇报总经理,以便日后追加工程款。

  3,采购时效管理:

  所有采购计划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哪些材料先到位,哪些材料订货周期长,力争做到材料不耽误工程进度的前提下,材料及时到位,不挤占、积压公司采购货款。所有下达的采购计划在供应商供货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下按采购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做到及时采购、及时跟踪、及时发货、及时反馈现场收货情况以及材料使用情况。

  4,建立工程采购档案:

  将采购相关资料由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分项管理,每一年的工程采购合同与工程清单统一管理:工程询价单、直接采购清单设备报价单统一管理。供应商合同根据具体工程统一管理,直接采购部分根据具体采购人直接管理。

  二,采购

  平时多熟悉和掌握公司所需的各类物质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用途、产地等。浏览相关网站,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供应计划指标,积极开拓货源市场,做到货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对于特殊产品采购,按合同约定要求厂方提供相关证件或检测报告。采购活动具体实施分为询价、比价、议价、供应商管理等四个方面:

  1,询价:

  询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查询,直接寻找供应商,供应商自我推销,展会等形式。确定部分适合长期合作的合作伙伴同时,也要不断开拓新的供应商,寻找新的产品。对于物资采购产品根据市场行情合理报价,对于所报价产品进行及时沟通,说明价格涨落的原因以及供货周期,对于用户指定而市场面临淘汰的产品,因推荐新产品(若对方坚持,应说明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保修问题,尽量有文字依据),产品询价,报价时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税金、运费、质保、售后、付款方式等情况,以及供应商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比价:

  对供应商所报的产品价格进行有效的核对(对具有可比性的的厂家产品进行比价)。对于单项产品做到货比三家,以正规比价格式存于计算机或手工记录文字资料,在比价时做出价格分析。

  3,议价

  在确定厂家后进行产品价格商务谈判,尽量降低采购成本,争取有利的付款方式。

  4,供应商管理:

  通过寻找新的货源拓展供应商范围,加强老供应商管理。每年对供应商一次评定(以质量、售前售后服务、生产力、交货期、付款、价格等方面考核),对不合格供应商及时调整。对于合格的年度复审。

  三,合同管理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敦促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退或索赔款项。

  1,合同签订:统一制定标准合同样本,主要体现在产品明细、价格、质保,主要技术参数、运输、到货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税金等几方面。最好尽可能留有质保金,附上采购清单。

  2,合同管理按具体工程项目细分,每一个项目采购合同归类到每个工程项目名下,直接采购的`按采购人分。

  3,合同交于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采购部留备份,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后,第一时间提交给财务管理。

  四,验货

  采购部和仓库一起负责物质到场验收,所有物质到场后必须详细查看,清点做到送货单,发票与实物的数量规格,单价一致,并及时入库。

  五,仓库管理

  1,入库管理:供应商送交物料时,仓管员根据公司的采购清单仔细核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价格,判定合格后详细填写入库单保存第二联,第一联交于财务,财务人员凭入库单和客户送货单(必须有工程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做应付货款,缺少一样,财务不予做应付款(仓库每月月底前必须将入库单递交给财务)。如发现不合格,有权拒收,退,换不合格产品。

  2,物料保管:物料的储存保管,应根据物料的特征和用途规划仓库区域,定置存放管理。物料的堆放应尽量做到过目点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整齐易取。物料如有损失,报废等,仓管员要及时向公司汇报,审批后方可处理,未经批准一律不能擅自处理。仓库物料也不准擅自借出,拆件零发,私自挪用,损坏等

  3,物料出库:如需从仓库借或领用物料时,需要填写领料单,是领用还是借用要注明清楚,由项目经理签字,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取物料,仓管员要及时填写出库单并让项目经理签字,及时登记账目并保存好出库单,做好库账,做到物账相符。物料出库后,如未完全使用完,必须退回仓库,退回仓库也是用入库单。如有突发情况需要领用物料的仓管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先发料后补单的程序,并做好记录,领料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补办手续,交给仓库。

  4,仓库盘点:根据工期可以进行周、月、季、年的期限做好入库,出库,剩余库存汇总工作。

  六,采购部责任

  1,负责与财务协调做好出入库,发票清理和结款,合同管理工作

  2,及时与技术部、工程部了解项目进行情况和紧急变动情况

  3,物质售后服务,负责返修和调换产品明细。由具体采购负责人与厂家协商、跟踪,保证产品在最短时间返还到施工现场。

  七,采购岗位责任

  1,采购应严格遵守采购程序,有效地进行采购

  2,不断的开辟建立新的物资供应渠道,寻找物美价廉的物质,提高供应商服务质量,减少采购费用,节省开支,降低成本,获得充分的物资供应

  3,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采购周期,提高经济效益

  4,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本岗位的职责,定期向经理汇报本部门的月、季、年的统计工作,并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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