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热】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的资金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
管理的监督。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以资金、实物等资产或者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对出资的财产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
举办者退出办学时可以有偿转让其办学资产的相应财产权,受让人在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后享有与原举办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应有与其办学类别、层次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依法成立后,举办者应确保办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虚假投资。
民办学校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民办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银行开设账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条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并编报各种会计报表,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应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对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学校会计报告应由学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按时报送审批机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须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对象、批准文号及退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民办学校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等任何费用。严禁向本校教师或社会单位、个人非法集资。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应在学期或学年初一次性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费,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按月或季度(学期)收费。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收费应当依法使用规定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以办学名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抵押担保,不得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接受的捐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接交、入账(库)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因故退学,民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核退费用;因刊播、散发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民办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办学或变更举办者时,应依法组织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批准或核准。
第十七条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黉舍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黉舍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黉舍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黉舍计划财务处该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该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划定。财会人员该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亭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该当由黉舍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黉舍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黉舍审议经由过程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黉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黉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黉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黉舍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划定该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黉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黉舍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经由过程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黉舍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划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黉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根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根本支出是指黉舍为了保障其一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黉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根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黉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黉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该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用度数;不能归集的,该当按照划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该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黉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黉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划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黉舍该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划定。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结转和结余是指黉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划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资产是指黉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类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力。
第三十五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黉舍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黉舍该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类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子该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子,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划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该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该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黉舍对固定资产接纳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能够继续使用的,该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退黉舍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该当按照有关划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状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力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力。
黉舍经由过程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该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黉舍转让无形资产,该当按照划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划定处理。黉舍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退黉舍支出。
第四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黉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黉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划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黉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该当纳退黉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黉舍该当按照国家有关划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准绳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进步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黉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子、应付及预收款子、应缴款子、代管款子等。
借入款子是指黉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子。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子是指黉舍接受拜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子。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黉舍该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子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划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黉舍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黉舍该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用度管理。
第五十二条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黉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用度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用度是指黉舍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用度。
管理用度是指黉舍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用度。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用度,黉舍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用度是指黉舍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用度。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黉舍该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黉舍、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该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黉舍发生划转、撤消、合并、分立时,该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黉舍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紧张组成部分。黉舍该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划定,根据黉舍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黉舍财务监督该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黉舍该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
一、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是保管档案、资料的重地,是学校机密核心。为了确保档案室的安全和档案的完好无损,特制订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分门别类,本着存放有序、方便查找的原则立卷归档;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2、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尘、防污、防光、防虫蛀、防盗、防高温、防水)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3、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4、禁止将明火、食物、水渍、昆虫、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等物带进档案室。
5、档案进出应仔细清点和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接手续,案卷调节器用后须准确无误地放回档案箱、柜。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
7、进档案室查阅资料,由档案员调出,在专门查阅室内查阅,查阅者不得抽烟、不大声喧哗。
8、查阅人员须凭有效证件或介绍信登记后方可查阅,查阅时不得撕页、涂改,一旦发现由查阅者负全部责任。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档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泄档案内容,不能在私人通信通讯中涉及机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如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加强自身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归档及时、分类明确、档案完整、存放整齐有序。
3、对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加以督促、指导。
4、及时做好档案的利用、统计、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6、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7、切实做好库房湿度的调节和控制。落实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尘、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对档案要定期检查、鉴定、发现破损、变质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网络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学校的网络管理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校计算机网络应有防范xxx、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屏蔽软件。学校校园网总服务器上装有专门的杀毒软件,现技组负责维护软件的安装、升级,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3、电教组配合德育处经常对学生进行健康上网的教育,禁止学生去社会网吧,防止学生迷恋上网损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5
一、岗位目标:
校长处于学校的中心位置,是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常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目标任务。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确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近期奋斗目标,制定每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3.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工作,听取汇报,接受监督。
4.指导并协调各处工作,审查各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与教导主任共同抓好教学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项目,引进先进的教学经验,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法,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学校形成团结、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7.审定收支计划,审批开支项目,控制开支手续,裁决教职工福利和待遇,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
8.严于律己,师先重范,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
9.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作出每周工作安排,确保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
10.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1.做好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家长会议,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以取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12.校长不在时,教导主任代行其职权。
小学后勤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落实学校总体工作计划,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扎实的后勤保障。
2、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并结合学校各种实施细则,保证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
3、统一管理财政核拨教育经费,组织编制学校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和按期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制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人员考核办法,并加强检查督促,撰写后勤管理工作总结。
4、规范各种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帐簿、统一会计科目,做好报帐对帐工作,管理好会计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做好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5、制订经费支出计划,保证各项经费的正常收支,按时兑现教职工工资和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经费和补贴,按时报销各项公务经费;
编制各办公室和全校教职工办公用品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堵塞漏洞、杜绝浪费,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6、组织和落实好教职工晋级、调资、奖励等工资的核算、审批、划拨和发放工作,认真办理好各项银行存款、贷款、收付、结算、拨转和现金出纳业务;
认真办理好教职工的各种票证和社会保险业务。
7、负责全校师生及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拟订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奖惩兑现;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学生不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校校产(固定资产、可动资产)清查、登记、使用、购置、维修、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固定资产不损坏,使可动资产不流失、不浪费、不积压、不重置,充分发挥一切设备设施的利用价值。
9、负责校园环境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校园整洁、美观,不受人为损坏和污染,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10、做好学校医务室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写医务工作的发展计划、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做好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把好进药关;认真组织好师生的保健、体检、防病治病及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工作;
协调好学生的平安、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11、负责做好教学用房的统计工作和房改工作,按要求做好一切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正确处理好房改工作中的政策、规定、核算、审批、收费、计贴等等系列工作。
12、负责一切总务活动的接待工作,正确处理好社会办学关系,争取各级部门的更大以持,加大宣传辐射力度,做好来自财务工作方面的各种检查指导、工作调研及各项业务往来的接待、安排工作。
13、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内有关部门完成自各方面的临时工作任务。
14、负责落实市教育局对我校年度教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15、严格保守各类秘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经法规,保证会计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的结算业务。不坐支现金,不白条抵库。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
3、所有合规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小金库”和账外账或不入账现象。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3—5天的'零星标准以内,严禁公款私存。
4、对发生的每一笔收付业务必须认真审核。出纳人员接手的每笔业务必须交总账会计审核,主要审核其收付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待总账会计审核后再转交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业务,出纳一律不予办理。
5、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对经审核审批的原始凭证,出纳需编制记账凭证,每隔3—5天转交主办会计审核。根据审核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月底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报送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6、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规定进入财政专户的款项要及时解缴,不得截留或未缴先用及推迟解缴,否则,责任自负。
7、认真执行收费许可和公示制度。未经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对收取的费用一律开具正式票据。
8、做好代办费结算工作。每学期终了的15天前,须将代办费结算清单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9、配合学校总务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清查工作,并根据清查结果调整账面余额。
出纳员职责
一、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坚决按制度办。
二、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三、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记入现金帐,做帐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
四、做好教职工的工资发放工作和公费医疗的管理报销工作。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更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要经常保持现金数和现金帐数一致。
六、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各种印章,如因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则由出纳员负责。
七、做好校领导或总务处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文教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财产清查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加强财产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财产使用效力。
1、银行存款及现金: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面现金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
2、学校的应收预付款,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债务人进行核对(上门或发函),督促及时清理收回。
3、对于低值易耗品(耐久性用品)应建立和登记低值易耗品财产帐或登记簿,落实使用部门专人保管,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对清查。
4、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年底1次)盘点实物,编制清单,与固定资产卡片帐、财产帐核对数量、金额、放置地点,做到帐实相符,如有溢缺、毁损的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盘溢、盘亏、毁损管理规定执行。
5、财产清查过程与结果,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1、学校的校产管理落实到人,各班由班主任负责,有关的功能室由各室老师负责管理,一年发放登记一次。(定为暑期开学时,第二年放暑假作认真检查清查。)如发现少缺或破损,查清原因,校管组负责处理。
2、各科教具,有关的参考资料和图书,分别由教导处和图书资料负责人保管,并办理借还手续。
3、校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总务处,一份作为档案。
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1、申报:
①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处置固定资产报告。
②填写《八一小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同时提交购贷发票复印件(或工程决算凭证),会计记中长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及报废的技术鉴定书。
2、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属固定资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3、价值(单价)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整批5万元由教委审批、房屋、土地、车辆的处置以及单价在1万元以下或大宗低耗品,价值在0.5万元以上的,教委审核后报区国资局审批同意方可处置。
4、出售大宗的国有资产必须有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评估文书。
5、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有业务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
6、非正常损失,应追究责任者责任,学校应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7、学校凭核准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会计部门调整固定资产、固定基金金额;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据此调减固定资产登记簿。
固定资产检查制度
1、学校校产按放置地点定期进行清查,、登记,各教室的课桌椅、小黑板、讲台及投影仪、录音机等其它校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办公室物件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室财产由有关老师负责。
2、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由总务处牵头,所有校产每年清查一次,进行实物盘点,时间定在每年暑假之前。
3、各类校产在清查中,如发现有正常破损,能修理者,应交总务处或使用人负责修理,不能修理的,应及时报损,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如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校教师借用校用校产,必须经校长批准,并收折旧租金。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先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牵头,进行实物盘点,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表。
2、会计部门嵇核固定资产盘点报表中的价值金额,与会计固定资产中长余额相对,如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
3、会计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表,逐项分析其形成原因,上报分管校长审核,查实后上报区教委审批。
4、经教委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帐务处理,盘盈的净收入或盘亏的净损失计入固定基金,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重置市场价值入帐,盘亏固定资产按其帐面原值消帐。
5、未经批准,学校不得擅自将固定资产估价作盘盈、盘亏处理。
固定资产维修制度
1、各班各室的玻璃、课桌凳损坏,应查清原因,原则上谁破坏,谁修理。
2、如是正常破损的,由校方维修人员修理,如修不好,请厂家来人修理。
3、维修人员应及时维修,维修完毕,教师填写维修记录本,以备查。
固定资产购置控制制度
1、购物时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写清物品名称和数量,总务主任可处理200元以内的添置和其它支出,超过200元的,应在校行政办公会上研究决定,如金额较大的,报教委批准。
2、添置设备或其它物品必须有两个人一同购买,经办人一定要经过市场寻价、比价程序,购买价格适中、质量优良的物品。
3、如果是大宗采购,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实施。
固定资产领用制度
1、购用物品在验收后,领发前由财务处保管,物品保管要注意安全可靠,并防止腐烂、霉损。
2、领发物品应根据需要和制度,设领发物品登记本,领物人员要签字。
3、购物和领发物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制度
1、物品采购回校,必须在专用本上登记,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查看物品,发票及登记本,只有在金额、数量、物品与发票及登记本绝对相符的情况下,方可在发票与登记本上签字。(登记本上的数量不可随便更改)
2、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合同约定标准判定所购物品是否合格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应予退货,合格予以入库。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戒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据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领导组织:
财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预算核查组:
组长:
成员:
验收组:
组长:
成员:
二、预算制度(经费支出,不预算、不执行)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经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义保经费不得用于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批准,不予以报销。
三、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核;
(2)开支5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核,由校长负责审批。
(3)开支5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由中心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校长审批。
(4)开支20000以上者,为额支出,由教育局审批。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批,再由分管财务的中心校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中心校长审批后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不得付款,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映。不得无理纠缠会计人员。
四、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否则一律不予以报销。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标准报销:出差地区车船费报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
注:生活补助县级30元,市内50元,市外10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额支出的管理
额支出应在有预算的基础上,先申报,再实施,严禁先斩后奏。申报应先向中心学校预算组申请,中心学校汇总上报,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实施时,先同施工方签定施工合同;工程结束后,由施工方出椐发票,经中心学校验收组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报校长签字报销。报销时要四证齐全:审批报告、施工合同、发票、验收报告(万元以上要有审计报告)。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学校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六、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产生,并由学校派。
2、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七、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中心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中心学校报送预算开支情况报表。
八、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映的问题,由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九、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7
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重庆艺术学校财务制度: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及时合理的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
三、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真实完备、帐目健全、数字正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四、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五、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定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六、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分的各种财物管理。
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八、根据有关规定,对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按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进行正确、及时的核算和管理,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不得报销支付。
九、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政策、制度规定,负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
十、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十一、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应对国家负责,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检举揭发。
十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每项业务切实做到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如当事人未按规章制度执行,于当事人奖惩挂钩。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8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学生消费,服务热情周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对商店实行对外公开招标。
2、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质量、价格政策。进货渠道正规,须从国家批准许可证的批发铺进货,并按时交纳税费。要对由于所售商品价格、质量不符合国家价格质量标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A、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的损失负责;
B、对甲方责令停业整顿造成的经济后果负责;
C、对政府相关部门做出的处罚后果负责。
3、经营范围:适合学生的`文化用品、副食品、日杂、百货,严格禁止销售烟酒和学校食堂经营的同样食品及自制加工食品。
4、承包金额为中标金额,每期初进行一次招投标,学校行政及教代会代表共同商订底金,然后按公开招投标从高到低确定中标方,且一次性交清承包金。
5、持证经营,经营的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对由于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问题被处罚的后果负责(所有经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经营者经营食品、饮料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由乙方自己负责,)。
6、保证商店内外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杀”工作。店内各种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并分类存放,食品和用品不得混装,混存。教育学生不得随地乱扔售出物包装,负责商店附近的环境卫生。
7、搞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对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盗窃、火灾损失负责。
8、经营人员的衣着、言谈、举止要符合学校精神文明要求。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内部财务行为,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精神和《东至县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青山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中心学校成立由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中心校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负责财务制度建立和重大财务收支情况的决策、监督工作。中心学校设报账员、票管员各一名,负责监督、处理本单位各项收支业务,及时到上级财务部门报账,建立收支备查帐等工作。
(二)各小学设总务主任一名,负责监督、处理本单位各项收支业务,及时到上级财务部门报账,建立收支备查帐等工作。
二、资金收支管理
(一)收入的缴库及报解
1、各校开学初应根据县教育局、物价局等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得另立项目或超标准收费。各校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代管款项及借入款项一律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款)统一收据》收取,及时将发票联返给缴款人,学生自愿款项一律要家长或学生签名。所有收费一律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科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的同一个“收入待解户”(学前班收入:教师子女交书费,其他可以减免;隔一代血亲关系,除交书费外减半收取。)
2、学校所有款项必须入库,不得截留、隐瞒收入,不得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特别是学前班收入,属政府非税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坐支现金。学校违规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处,其费用全部没收,并给予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二)经费支出安排
1、大型维修、设备添置、奖金、福利、中心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等支出资金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各校平时办公及业务活动资金(如:报刊费、电话费、水费、招待费、差旅费、小型维修费等)由各小学自由支配。
2、中心学校按校分设账户,每期初,各小学对业务活动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摸底,做好预算并报中心学校。
3、各校业务活动资金支出按如下标准执行:
(1)中心学校本部20元/学期/生(在籍在校生)
(2)村小20元/学期/生(在籍在校生)+20xx元/学期/校(双河教学点纳入中心村小学管理)
(3)学前班保育费×20%
4、每期末,如小学业务活动资金有结余,中心学校将结余资金的50%部分返还该小学,以奖励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教师。
(三)支出的报销
1、办公用品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学校预算好下期需要的办公用品并及时将采购单填好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没有及时预算上报的由学校自行采购,资金在各校业务活动资金内支出。
2、学校业务活动支出必须及时结算,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校长签字,当期支出当期结清,没有及时结清又没有充分理由的下期结帐不予认可。
3、学校自行采购办公用品应尽可能由总务主任办理,款额在二百元以上,须有总务主任等二人签字确认,一人办理不予报销。
4、学校大型基建、维修工程各小学提出申请,中心学校审核,学校签合同,监督施工,工程完工后到中心学校结账,20xx元以上的支出必须转帐不得现金支付(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或卡号,最好是农合行开户)。如未按以上程序操作,中心学校不予报销。
5、新增固定资产必须经学校报账员签收,填入固定资产登记表。
三、政策性福利等:
1、政策性福利按上级文件规定,再根据中心学校资金结余情况由中心学校召开会议讨论出统一发放意见。
2、教学奖
每学年上学期教学奖依据《青山乡中心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办法》执行(代课教师参照非毕业班级奖金标准发放)。下学期教学奖由中心学校安排其他资金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非毕业班
教学奖按教学效果分名次奖(以在籍学生数100%计算)和升格奖,名次奖以统考实际成绩为准,只奖前一二三名。
名次奖:各年级统考前三名者主科分别奖200元、160元、120元,综合科分别奖100元、80元、60元。
升格奖:只计主科,与上一学年末统考成绩相比,每升一格奖25元。
(2)毕业班
12语数学科:位列全县班级前名次的`奖800元;前名次的奖1010345700元;前名次的奖600元;前名次的奖500元;前名次的1010101奖400元;(不重复奖励)。位列全县班级前名次,本乡排名靠前的10按100元递增发放,处在其他同一名次范围,本乡排名靠前的按30元递增发放,最高不超过上一名次段的最低标准。
12综合学科:位列全县班级前名次的奖200元;前名次的奖1010345180元;前名次的奖160元;前名次的奖140元;前名次的101010奖120元。(不重复奖励)如果县教育局未分班统计综合科成绩,则该学科教学奖按非毕业班综合科奖励办法执行。
本制度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理财,勤俭节约,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二、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筹集业
资金;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人员一般情况下包括报账会计和财产保管员,在校长领导下和财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学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枝术职称、任职资格、交接手续、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执行。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与实施。 l
四、学校预算管理
1、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教学任务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执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预算包干数)、定额
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3、学校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包括正常经费的编制、项目支出
的编制。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均要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此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赤字预算。
五、学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
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不得随便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3、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搞账外账。
4、根据物价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支出管理
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专款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
(一)、具体要求
1、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部门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执行,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不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
2、对所有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3、对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标条例执行。
七、结余及其分配
1、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一般收支结余和专项资金结存。其中:专项资金结存是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及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2、结余分配。年终结转时,学校的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外,按规定的比例在结余中的一般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事业基金,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学校应力争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八、学校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债权等。货币资金包括:备用金和银行存款。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纪律。()债权包括预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等。
3、固定资产管理按《罗湖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1)、学校财产管理由学校分管财产的领导、财务、保管、使用等部门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财产管理软件进行电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盘点:每年十一月份学校财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和盘点核对。
4、报废和转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负债管理
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项、应缴财政专户、应缴税金、代管款项等要加强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即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2、事业基金是指无特定用途的净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经费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学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等学校要加强监督管理。
十一、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每年根据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写出学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分类表、基数表、专用基金表、结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1、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结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问题的主要改进措施等。
2、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有关生均收支指标等。
十二、财务监督
对学校的财务情况要定期实行校务公开。坚持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学校每月在校务公开栏里对学校叫财务收支状况要进行公开。张贴学校整套的会计月报表,会计报表中应附项目支出明细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1
1、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别制定本制度。
2、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4、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初,财会人员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实际用款计划。
5、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6、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从严掌握。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开支。精打细算,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能不开支的决不开支。把钱花在有用之处,必用之处。坚持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
7、财会人员要经常、及时向财务主管及校长汇报财务开支情况;记好帐,做好月份、季度、年中、年末的结账和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8、财务收支实行由主管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制度。
9、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不经请示批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10、负债是指我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财务部门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11、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力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加重处罚。
12、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开展勤俭办学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
13、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14、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建档、存档工作。
15、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财会工作条例、财会人员条例等文件,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6、做好财务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等部门颁布的相关条例,结合学校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费收入编制工会年度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经济事项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学校工会财务由学校财务部代管,设置独立会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会计、出纳、审核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财务管理接受学校审计部、财务部监督。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
第七条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决算应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把主要资金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和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九条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项支出应在年初纳入工会工作计划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年度预算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预留机动经费下拨须工会主席、工会分管校领导、财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预算按照项目管理,以各分工会(各部门)设立活动经费项目,学校按支出类别设置经费项目,按照年度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年末项目预算指标收回。年终要及时、实事求是的编报财务决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指工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二条工会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条工会各项收入应全额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上级工会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业务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损耗和损失。
第十五条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工会经费使用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所有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预算的不得开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十七条工会经费必须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十八条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审批制,单笔报销票据金额低于5万元,项目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审签后办理结算;单笔报销票据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属于南京审计大学大额资金使用办法规定的履行大额资金审批程序。
报销经办人、审批人为同一人时,须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工会经费的报销应做到原始票据真实有效,手续齐全,报销票据坚持有经手人、审签人的签字制度,原始票据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报销。
第二十条根据学校银行结算业务需要,原则上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方式办理业务,报销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一般不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特殊情况提前联系财务部办理现金取款业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工会拥有和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借出款、库存物品、投资等。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管理:
1、房屋及构筑物;
2、专用设备;
3、通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十四条严格货币资金管理,不准公款私存,不准挪用现金,不准以借据或白条抵库,保留账外账;不准利用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不准编报假用途,套取单位现金。
第二十五条定期进行银行对账,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执行现金库存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支出,各项支出均应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发放需要领取人本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所有暂存、应付款应及时清理,所有暂付款,必须办理借款手续,会计人员依据用途进行支付,经办人员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的管理体制,资产的采购、入库、使用、报废等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采购和资产管理固定执行,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簿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第二十九条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各种资料均要求保管年限为15年和30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第三十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工会主席和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的理由、归还的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等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资料、物品等内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4、会计移交双方就移交情况做出确认签字或盖章,交出人员必须对移交的遗留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八不准”: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工会经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有权且应当按照《会计法》及其他财务规章制度行使财务监督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南京审计学院工会委员会和财务部负责解释。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3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4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学校经济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组织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人员设专职会计员、出纳员、收银员、仓管员。
第三十条会计员
在经理的领导下,有权和必须监控出纳、收银、仓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既有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约。经理不能兼出纳;会计员不能兼任出纳、收银、仓管,会计只管帐不管钱和物;出纳员管钱不管帐和物;仓管员管物不管钱;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必要时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保持相对的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命、招聘、调动和离职,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责任。
第三十三条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提出辞退请求,直接决定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辞退和调联动。
第三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节财务流程
报销流程
注:1、发生的经济业务付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即可报销;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对于手续不齐备的报销单据,财务部不予付款;使用违规报销单据的,学校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上时,借款人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2、借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及总经理签字。
3、未结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记帐流程
资产管理流程
第四节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为适合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收入,活动经费、员工工资、借款、报销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条学员的缴费收入,由收银员(程柳金、梁杏兰)负责代收保管。
出纳员必须每天把招生组的学费收入点算准确,与收银员交接时互相签字登记。
第三十七条收银员和出纳员必须认真点钞、验钞,事后发现短款或收取伪钞的,由当事人照额赔偿。保险箱内也不允许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标并被盗,由直接责任人照额赔偿,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出纳工作必须凭有效凭证,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名方可支款登记。无经理、会计、经手人签字认可的支款,一律无效。每周应把所有的单证交给会计员审查登帐。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项分别登记入帐,发现帐帐不符或帐款不合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四十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传活动、招聘等确实需要借款的,应手写借据,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斩后奏无获准借款的,由出纳员承担后果。所有借款必须从本月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还,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条借款、报销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五节库存控制
第四十四条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节费用报销
第五十一条办公教材/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第五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开展经
营需要与有关政部门发生的公关费,应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开支,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虚报弄假。餐饮招待报销时,应注明事由、单位、个人姓名、人数,以便监察审查。
第五十五条费用报销需凭有效证据,由经手人签字,经负责人审批,由会计员审核无误,再由出纳员支付。如发现虚报多报重报的情况,按报销金额10倍予以处罚当事人。
第七节资料上报
第五十六条会计员必在每月六日前上报会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会计资料上报内容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库存商品进销存明细表
营业收入汇总表
管理费用明细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5
一、财务机房管理
为了确保机房安全高效持久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财会室内部工作人员才有资格担任机房的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
2、所有机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及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房设备和上机操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干私活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业务。
3、运行会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放置在财会室。
4、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机房各种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定期维护,机房应设置禁火、禁烟、禁水等标志,以保证机器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机房。
6、严格执行会计数据的管理规定,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预防计算机病毒,及时将有关存档的数据进行打印或者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并交档案室归档。
二、计算机管理
(一)、操作权限控制
操作权限是指系统的种类操作人员所能进行操作的权限。操作权限控制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管理员一般具有最高的权限。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计算机前及时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数据进行修正;如在记账之后发现差错,必须另做凭证,采用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录入计算机。
3、审核员只具有审核权。
4、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按有关的维护规定进行操作,除了系统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的结构。
5、出纳人员、会计软件开发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二)、操作规程控制。
操作规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是保证计算机会计系统正确、安全运行,防止各种差错的有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后,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核实;
2、操作人员的`操作口令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和擅自上机操作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3、每次上机完毕,应及时做好所需的各项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进行各种非法拷贝工作,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三、软、硬件管理
计算机系统都是建立在相应的软、硬件基础之上,加强软、硬件的管理是保障整个计算机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一)、软件管理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软件主要是指会计软件,会计软件是由发人员根据具体会计工作,利用一种或多种计算机语言编制的软件。它用于配合计算机完成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会计管理和会计辅助决策等工作。广义上的软件还包括计算机所使用的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用程序。
1、必须购买和使用取得许可或授权的正版软件;其中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的'规定,必须达到《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2、计算机软件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应建立相应的软件使用记录,并保证软件安全性和完整性,对于磁性介质存储的软件要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以备在必要时能及时提供。
3、正确使用各种软件,软件的使用必须报财务主管,经同意后登记使用,使用者必须是财会室系统管理员或者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操作人员,一般不得外借使用。
4、指定专业人员对软件进行正确性、适应性和完善性维护。在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与所有软件商建立联系,及时获取软件商对软件修改、升级的情况,对拥有软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升级,出现问题及时向供应商映,征求解决办法。
(二)、硬件管理
硬件包括计算机系统使用的所有机器设备,对硬件的管理和维护是系统整个生命周期中最重要、最费时的工作,贯穿于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不断重复出现,直到系统过时和报废为止。主要由具有一定计算机水平的系统管理员执行。
1、妥善保管所有机器设备,实行责任制管理,使用者负责所操作设备的保管和清洁等基本工作。
2、系统管理员定期进行硬件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3、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进行故障分析和排除,建立设备问题处理记录。
4、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时,由系统管理与维护人员共同决定,并报告财务主管同意后,再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
5、按照正常使用需要,要购买必需的工具书、工具,储备一定的零件、耗材,以备用。
2、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一般指会计凭证、会计数据、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五个部分。
1、会计凭证
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2、会计数据
主要指电算化中的会计数据,包括以光盘存储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会计软件系统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和其他会计资料。
3、会计账簿
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
4、会计报表
指按要求由财务部门上报的各种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劳资报表等。包括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临时报表。
5、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主要会计档案的生成
1、记账凭证
根据原始凭证在计算机上直接编制记账凭证,由计算机打印输出。
2、会计账簿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各账户的明细账由计算机按月打印输出。总账由计算机按月打印出科目余额表替代。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由计算机按报表填报的要求打印输出。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
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归档。
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①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期、编号是否齐全;
②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对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时保持数字完整;
③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是否齐全。
装订时的要求:
①用“三针中引线”法装订;
③凭证外面要加封面;
③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1.5厘米。
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①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②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
2、会计帐簿及报表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由计算机打印输出后,按月装订成册。各类报表在报送后将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1、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数据要每日进行机内数据库备份,每半月进行光盘刻录。
2、账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进行,记账凭证、刻有数据的光盘、打印出的各种账表(经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签章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
3、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依据会计岗位工作职责的规定,对所保管的档案内容及范围负相应的责任。
4、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单位。
3、学校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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