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02 09:13:18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必备[15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必备[15篇]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镇春节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和谐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因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如爆炸、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旅客大量滞留,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领导机构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应急疏运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并在区应急办、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春运期间发生的较大紧急事件,由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处置,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并指挥、协调相关站、办、所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有关站、办、所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各站、办、所职责如下:

  镇安办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具体事故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客运站区域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各客运站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管制进出客运站各种车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制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卫生院负责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疫情等有关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工作,指导客运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有关安置和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镇综治办负责在出现因灾害天气等原因而导致大量旅客滞留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及相关群众的'情绪疏导、协助有关的慰问送温暖及必要的安置协调工作。

  中巴车队负责在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全力维护客运站秩序,引导救援工作有序开展。预留足够的客车为备用运力。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及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做好相关的春运应急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因寒冻等恶劣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旅客大量滞留的应急措施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应急运力疏运,并在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情况下,协调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的稳定。增派执勤人数视具体情况决定。

  由镇经委、民政办发动辖区内工厂积极动员准备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并切实做好物质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安排;对确实需要返乡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引导其正确出行,错开旅客出行的高峰期;对已购票但因天气原因留下过年的人员,要督促所在企业作出妥善安排,确保其住宿、饮食等生活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员工返回工厂企业。组织提供防冻物资和食品,以满足滞留客运站人员的生活需要。

  (二)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或客车发现疑似爆炸物品,在场管理人员、司机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上报区春运办,并组织有关单位迅速安排应急运力疏运现场群众。

  发生爆炸事件时,客运站或客车现场管理人员、司机等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临时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同时立即向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镇派出所、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等相关工作,将损失减到最低。

  (三)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客运站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镇派出所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四)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xx派出所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xx派出所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衍生xx,xx派出所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处置。

  (五)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措施

  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xx派出所等部门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做好防疫处理。如发现流行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和镇春运办报告,并就近在当地及时隔离治疗,切实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xx中巴车队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禁品的,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六)建立春运动态日报制度

  xx派出所每日及时向镇政办公室报送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动态情况及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xx的预警信息。

  (七)应急运力准备

  xx中巴车队在春运期间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备用客车供紧急状况时调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需疏运旅客、群众的应急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运力准备单位,按指令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开到指定地点候命,应急运力准备单位及其他被临时抽调车辆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按应急运输线路运行,且不得超载,应急运输车辆在春运期间不得随便外出参加非应急运输。

xx区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5日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2

  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紧急处置原则;

  3.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单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上一级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行政(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有关班级的班主任、有关任课教师

  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教师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组长应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组长通知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相关教师随车参与救治。

  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学校办公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抢救小组、保卫应组织在场人员,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四)联络、教育:

  组长:王保业

  副组长:曹玉柱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会、教育处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

  1.级部主任根据校领导通知启动本级部工作及通知保卫人员防止肇事车辆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分管安全领导、教育处领导、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总务处、工会领导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校党支部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事故调查:

  组长:孙洋勇

  副组长:金同松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相关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3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望京镇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引发的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6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龙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镇卫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联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分管安全的副镇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党政办、卫生院、应急办、各站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镇应急办主任蒲大章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派出所、交管站牵头):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急办牵头):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负责人何熠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党委书记或镇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镇警务室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务室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隐患点。交管站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隐患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隐患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的预防及和及时有效的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根据《道路运输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葛沽镇交通事故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李树国

  副组长:朱凤起、暴亭琨、胡双柱、潘俊琴、韩世莲、

  胡振刚、董玉斌、张宏

  成员:袁锡道、纪燕、李建军、马键、于池、

  许志军、张玲、陈爱莲

  成员单位包括:政办、镇农委、镇安监站、镇武装部、镇综治办、镇综合执法队、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及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委,办公室主任有农委主任袁锡道兼任,办公室电话:

  镇各所属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交通运输事故分组,组长由各相关部门主任兼任,并将分组名单上报镇农委。

  二、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委: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对镇域内各运输公司及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对所有运输企业要做到及时消除隐患事故,落实好镇域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2、政办:负责协调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运输保障工作。

  3、镇安监站:协调相关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事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

  4、镇武装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施救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保障救援资金的筹备落实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道路运输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7、镇综治办:负责案件后续社会稳定工作。

  8、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稳定。

  9、派出所: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安全保卫和事故调查及治安工作。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护乘客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就近救援原则,交通事故发生时,附近村居要及时立即进行组织自救,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事故情况。

  3、坚持统一指挥原则,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参加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领导小组应根据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四、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准备,落实相应负责人,事故发生后,镇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按照本规定做到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妥善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及

  3.5预警预报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4.4通信

  4.5指挥和协调

  4.6应急处置

  4.7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4.8信息

  4.9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调查总结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资源保障

  6.3经费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港口和航道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过能力、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实施以块为主、以条为辅、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2)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针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与支持保障、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应急全过程,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体系。

  (3)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支持作用,在预警预防和应急指挥协调中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资源加以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4)做好应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交通应急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局长(书记)、县地方海事处处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电信局、县卫生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公路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地方海事处,由县地方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传达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的指示;拟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县水路交通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乡镇水路交通应急工作;组织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

  2.2.2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办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具体组织水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港口、航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2.2.3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业管理、组织县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构方案;参与应急处置组织、指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资源和技术支持。

  县水利局做好相关水利水电枢纽的运行调度工作,为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县公安局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维护、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协助遇难人员的营救,以及必要的公众隔离、保障交通畅通等。

  县安监局负责水路交通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督促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县财政局负责审批县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预算,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

  县电信局根据港口、航道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湘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人员及救生器材参与救援。

  县环保局负责事发地上下游流域和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县农业局负责核查和报告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农业用水水源保护区,通知所属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废弃物的间接污染。

  县地方海事处承担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的日常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调动专业和社会水路运输资源参与应急行动;负责水上交通监控管制、水上危险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与打捞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公路局负责协调解决普通公路物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应急体系主要应急任务

  水运事故灾难事件:如航道中断、港口瘫痪受损、港口危险品事故、核幅射超标事故、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水运建设事故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并恢复水路交通能力、预警预防水运事故灾难的发生、应急处置水运事故灾难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集团犯罪、、破坏港口设施、破坏航道设施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降低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保障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灾害事件:如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提供水路交通运输保障、保护航运设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重大职业中毒等。主要应急任务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运输畅通、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运输支持、阻断疫情传播和救助伤病员等。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警信息

  3.11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公共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以及其他内容等。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道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发生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潜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街道指挥部设在街道综治办。

  2.1.1街道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街道书记

  副总指挥: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

  2.1.2街道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状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2)制订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

  (3)统计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4)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处置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挥部部分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持续与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2.3.3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提来源理意见。(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3.1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个性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及预警信息

  各级部门要制订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交警低塘中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各村、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状况,并用心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3预警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理工作。

  (3)应对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同时及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2指挥与协调

  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综治办立即核实和确认,将状况报告街道办事处,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总指挥视情及时主持召开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

  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街道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5.3现场处置

  事发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5.3.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管站用心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交警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3)派出所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4)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村委会负责调集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5.3.2救护和医疗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5.3.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务必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5.3.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状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3.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指挥部和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11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5信息

  (1)信息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报道。

  5.6后期处置

  (1)街道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交警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

  5.7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重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8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职责人员提来源理意见。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镇

  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朗霞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村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成立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要用心利用广播、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潜力。

  7.2培训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潜力。

  7.3演练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潜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职责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7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上下学的长效管理,抓紧对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路面语言的设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严查无牌无证水陆交通工具运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同时注重实效地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出反应,及时上报信息,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xx完小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

  xx完小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xx完小校担任,副总指挥由xx完小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专干担任,组员由各行管人员,班主任教师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校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联络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对策和方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责。

  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救援行动组:及时引导学生、教职工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现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联系医疗机构,协同医疗人员参与抢救、运送伤员。

  疏散引导组:负责联络公安、交通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做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安全防护组:清点、看护疏散物资;清点、登记、保管涉险人员物品。事故调查组: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作出调查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严肃查处渎职、失职行为。

  3、职责区分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事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学校等教育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3、信息报送机制紧急电话报告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并尽快通知相关行动小组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四、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1)学校(幼儿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2、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及时做好四级预警系统的.资料采集和输机工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其他保障

  涉及到医疗、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保障,请示当地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支持。

  3、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工作按xx[20xx]xx号《学校及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执行。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汇报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电话120求救。

  (二)在发生或得知紧急情况后,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蹲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人大主席杨文高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副镇长刘新华、吴健、顾强、姜素梅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分别为朱志友、丁鑫、孙敏、王卫明、孙汉勤、倪金明、陆祥林、曹金荣、班加滨、丁辉、严海、夏友军、吴晓明、奚爱明、高风舞、顾世荣、唐勇、沈万华、杨从清、王恒铨、黄来扣、孙鹏、孙金才、邵兴华、沈建明、杜宏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求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吴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组:在紧急情况下,(如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等恶劣天气致使车辆通行受阻等),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维护治安,清理路障,疏导车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组长由姜素梅担任,成员由镇、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医疗救援组: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人员和车辆及抢险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由专家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顾强担任,成员由镇和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镇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紧急救援工作展开。

  (二)综合办、派出所和安监办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农路办、安监办、

  等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农路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传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镇广电站自办频道每周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个村庄、学校、企业等至少一处宣传橱窗,每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处安全提示标牌。

  九、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增强事态控制、善后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集中管理,并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实行分级负责制,分级发布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及指挥权限。

  2.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以事故发生地为主进行,按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应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由距事故现场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作出反应,迅速调派人员、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助行动,需要时可征用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工具参与救助;事故的有关情况应按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4.相互协作,整合资源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应充分调动公安、交通、民政、卫生等部门和保险机构的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及时化解险情,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参与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

  5.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应加强平时应急反应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反应快速、处置有效,并根据救援的需要协调武警、民兵与公众参与救助。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现状与趋势

  我县属山区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条件较差,道路周边环境较为恶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断增大及道路运输企业扩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当大,呈现死、伤严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发的特征。

  (五)风险分析

  1.风险车辆。主要有营运性客、货车辆,旅游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等。

  2.风险时间。主要包括元旦节、春运、清明、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赶场天等。

  3.风险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缺乏的公路。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县境内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级别认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建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专门负责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的'专门指挥部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卫监局、县农业局、县电信局、保险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做相应调整。

  (二)主要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县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道路交通事故县级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处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检查督促各乡镇、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制定本县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助力量、装备、设施的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协调武警和民兵支援,动员社会力量救助。

  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部决定。对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统一接警和受理,发布预警信息,确定事故性质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适时调整应急救援措施,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报告事故最新情况,总结评估应急救援行动。

  3.相关部门职责:

  县安监局:协助公安部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组织对责任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调查。

  县交通局:负责应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调度保障,应急救援工具所经道路、水域交通路线的畅通,负责调度指挥附近船舶对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踪、遇难)人员进行搜寻、救助、打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确保救援行动和善后处理正常进行,负责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疏导交通、追捕责任事故逃逸人,对事故死亡、失踪、受伤人员进行核实等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全力抢救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

  县民政局:负责对家庭生活困难的获救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协助对遇难人员进行善后处理。

  县农业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等农用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保险机构:在第三者保险赔付最高额度内,负责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伤员的抢救治疗费用的垫付工作。

  县通信企业: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无线、有线通讯网络的畅通。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并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如实报告事故初步情况,保障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条件。

  三、预警机制

  (一)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二)预警发布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公安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指挥部发布预警。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响应程序

  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2.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启动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3.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响应状态。

  4.发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二)应急处置程序

  1.接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警后,要认真记录报告内容,组织开展处置,并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

  2.启动预案。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接报信息及时研判,做出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决定启动预案后,立即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通知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处置队伍进入现场,并调派所需装备,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

  3.值班。预案启动后,立即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迅速收集、汇总事故动态情况,做好值班记录,随时保持与事故现场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根据需要紧急调度应急处理所需人员、装备和物资,如事态扩大难以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应急救援指挥长请求实施扩大应急。

  4.解除预案。

  肇事车辆或人员等事故对象已脱离险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经全力救助无结果并经科学评估后认定进一步的应急反应已无必要,可宣布解除预案,并将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的全过程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三)指挥和协调

  1.根据本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应急指挥应充分体现“就近救援、快速反应”的原则,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快速调动各种资源,或组织事发地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努力降低或减少损害。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报告本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将本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处置决策及时传达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县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人员清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技术组等处置工作组,本预案启动后,各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处置工作组牵头部门及职责:

  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为县安监局。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指挥部领导综合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及时沟通、传递、综合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处置紧急事故时,可以归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实应急物资、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负责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

  人员清查组: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其主要职责是:对死亡、失踪、受伤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整理人员名单,进行户籍处理。在处理紧急事故时,可以归并安全保卫工作,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警戒、控制。

  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为县卫生计生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机构对伤员提供抢救、转移和收治,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

  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为公安局交警大队。其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违法行为,判明事故责任,评估事故损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形成事故成因分析报告。

  善后工作组:牵头单位为县民政局和保险公司。其主要职责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踪)、受伤人员善后处理有关事宜。县民政局负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死亡人员尸体处理,并对特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死亡人员家庭提供临时生活救助;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理赔,协助现场指挥部做好现场抢险救援和社会稳定工作。

  技术组:牵头单位为县安监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四)扩大应急

  当道路交通事故在各乡镇难以处置时,由事发地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当事态特别严重且本县力量难以胜任时,及时向州、省报告,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州、省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与事故应急处置行动救援人员,应由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参与油类泄漏或化学危险品抢险行动的人员,由消防部门提供防护装备等),并在作业时穿戴。

  (六)社会力量动员

  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胜任时,县人民政府动员民间力量参与救助。

  (七)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体现知情、客观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发布重大以上事故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一般为事故经过、事故原因、损害后果及救助情况。一般以上事故报道,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核实;重大事故报道,应经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核实;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道,应经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核实;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报道,应经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

  (八)应急结束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情况,经过核实后,可以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五、信息共享和处理

  (一)信息采集

  1.以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枢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县乡两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常规信息采集。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方式,对车辆所有人、经营人、乘客或通过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集有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及道路、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

  3.现场信息采集。利用询问、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以及法律允许的手段,通过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车辆行驶记录、资料及其他的原始文书资料,检查车辆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核实事故发生前车辆的行驶状态、技术状态,检查车辆及货物的损害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勘查事故现场并搜集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处理

  1.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动态信息进行研判和处理,并根据事故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及时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县内发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续报现场采集的相关动态信息。

  3.信息交流

  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关行业的,还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1)遇到火灾、爆炸导致的交通事故,及时向消防部门通报。

  (2)遇到事故车辆坠入江河的,及时向海事部门通报。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踪人员涉及港澳台胞或外国人员的,及时向外事部门通报,由外事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遗体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负责承担相应善后事宜。

  (二)社会救助

  社会所捐款物,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审计局监督使用。

  (三)保险

  所有机动车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鼓励车辆所有人或经营人参加机动车辆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故车辆或人员参加保险的,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及时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负责事故调查的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结束后,依据事实和证据做出调查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制作事故综合报告,提出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

  七、保障措施

  (一)装备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药品、器材、通信工具等。县人民政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需要调动时,保证可用、适用。县公安、卫生、交通部门和通信企业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筹集,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二)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三)医疗保障

  医疗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迅速进入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调查、善后等工作有序开展,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通信保障

  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为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应遵照执行,各乡镇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专用术语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和装备,确定事故位置,开展拯救人员活动,为其提供医疗或其他服务,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点的行动。

  (三)预案调整修订

  本预案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变化,主管部门或协作部门职能调整等因素修订。

  (四)奖惩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有重大过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9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雨、雪、雾等气候条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等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反应迅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勤

  副组长:胡忠

  成员:王永松、季凯、范新亚、徐殿平、王国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大队,任志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处置分类

  (一)因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突发事件。

  四、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总原则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安全、尽快通行;信息畅通、及时上报。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明确领导工作责任及相互补位措施,及时指挥启动和终止工作预案,形成科学组织、迅速反应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缩短应急反应时间。

  (二)属地管理原则:对已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交管大队要按照辖区划分,迅速出警,了解情况,维护秩序,控制事态,依法果断处置。

  (三)先期处置原则:交管大队接指令赶赴现场后,立即按预案规定进行控制事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开展疏导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及时报告原则:现场应急警力应保持和上级及指挥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现场了解到的确切情况及时汇报给市局值班领导,便于指挥机构了解情况、把握战机、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指令采取指挥疏导、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续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勤联动原则:各警种之间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体现“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六)教育疏导原则: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时,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配合相关部门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恢复交通。

  五、处置内容

  (一)遇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组织人员抢救遇险群众,转移财产;疏导交通,维护好现场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行人进入管制区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强巡逻管控,疏导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应在分流地点和沿线部署警力视情实施远、近距离分流措施。

  (二)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置。遇有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置;组织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疏通抢险通道,确保指挥、救护、工程抢险车辆及人员、物资等顺利进出现场。经勘查,确定不会发生新的山体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备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隔离设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过;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车辆无法通行的,要组织车队通行备用路线。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责任明确、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立即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抢救伤者,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控制当事人,快速勘查现场,迅速清理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对未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责令施工单位强制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对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建议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等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划定现场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燃烧。造成泄漏、燃烧的,要依法进行交通管制,视情疏散群众;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监、急救、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理;疏通救援车辆通道,确保救援车辆顺利进出现场;对事故发生地段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过事故现场。

  (六)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发生的事件,要尽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交通的程度,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规模大小,群众情绪、行为的激烈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疏导分流车辆,维持交通秩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人员疏散或离开路面后,迅速恢复道路交通。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条件进行先期处置的,可量力处置并及时通知治安、刑事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备先期处置条件的,划定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等待治安、刑侦部门到达并做好现场勘查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处置步骤

  (一)加强指挥,保证警力。遇突发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值班领导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加强路面管控,准确掌握路面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路况信息,同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路政、施救、医疗(急救)、消防等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做好实施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交管大队除留少量值班、机动人员外,应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监控和现场管理。

  (二)加大巡逻,保障畅通。雪、雾天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响时,坚持全警上路,加大对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弯道及事故多发路(点)段的管理,逐层逐人落实岗位,及时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同时利用巡查车采取不间断喊话鸣笛警示等方法,监督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行车速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车及掉头等现象。在路面有结冰的情况时与当公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在结冰路面上抛撒消雪剂,督促检查过往车辆安装防滑设施,在遇有路面结冰严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时,进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加强协作。在雨、雪、雾天气及路面发生结冰的情况时,交管大队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媒体通报路况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发布冰雪雾天气及交通事故造成国、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车辆绕行建议以及预计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信息。并倡导驾驶人及时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况,选择合适线路,尽量减少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同时要加大与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时处置。交管大队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断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200米以外开始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打开警灯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应在现场最后一辆被堵车辆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并设置专人实施预警,预警车辆和民警应根据堵车情况持续向后移动,通过喊话和交通信号指挥后方来车减速并有序停放。对于事故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路政、施救、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同时,应确定专人负责应急车道的管理,严禁车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放,以保证应急车道畅通,并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相关辅助性工作。在未恢复交通前,执勤民警不能擅离现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因各类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要迅速组织警力上路疏导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复交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巡逻管控,掌握预警信息。交管大队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获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路面巡逻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发现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民协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建立联勤联动,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救助受困群众。同时,要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以及相邻国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信息互通,保证在道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及时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城区、开发区中队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队,支援、配合其他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四)保证联络畅通,加强请示报告。交管大队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随时接警。完善各种工作制度、职责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值班室或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准确指导路面勤务。领导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值班民警和备勤民警手机须24小时保证联系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0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辖(属)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下设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室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周嘉卫生院组成,组长由周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应急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村综治专干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应急办、平安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交通事故实际情况,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4)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5)财政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6)规划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7)建管办: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8)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9)交警中队:交警中队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10)义务消防队: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2)平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群众思想宣传、维护稳定工作。

  (13)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对拖拉机、农用车安全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五、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监测

  镇各涉安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七、预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三)预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八、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三)预案启动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前期处置

  相关单位发现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10、112),指挥部办公室一方面向领导报告,一方面根据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快速处置、清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危险物品泄露等事发现场。镇人民政府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五)现场处置

  1.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3.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4.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

  (六)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对现场进行摄像,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勘查事故现场,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载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险消除后再勘查现场。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现场勘查完毕,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现场抢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

  3.交通管理。交警中队、交交安办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4.治安管控。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医疗救护。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调集征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者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8.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应急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九、事故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应急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出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镇政府组建由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财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5.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部门要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十、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人为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条款制定。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

  建立预警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隐患或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镇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于本辖区内的机关、村社、事业单位(部门)、企业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武平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员:许勇武平派出所所长

  杨省镇党政办主任

  罗成波镇应急办主任

  谭应君镇财政所负责人

  向美蓉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小红武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罗成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落实相关各项措施。

  同时设立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与治安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应急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农服中心、计生办、经发办等负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相关物资准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现场救治、处置和转送工作。

  警戒与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应急情况发生时,即时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临时派出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和分配、调度人力、物力等相关物资。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建立监测网络,设立监控点,发现安全事故及道路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值班电话报告(70660008),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当前状况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响;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分级响应

  一旦事故发生,我镇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三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已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没有造成人员被困,事故事态已被完全控制且没有扩大的情况,没有需疏散或现场避险的人员。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进行情况调查,排查相应安全隐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企业、单位、部门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帮助。

  2.二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发生造成少数人员被困或受伤,事故事态有扩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现场避险。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时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1小时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同时通知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救助准备。

  3.一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应对发生的事故或初期响应失败导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较大并较易扩散,事故的发生造成较多人员被困或受伤且危险状况无法解除。

  响应行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40分钟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即时请求临近乡镇和县有关部门提供援助。

  五、响应程序

  1.接警。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迅速启动本企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19),同时报告镇值班室。

  2.确定响应级别及预案启动。镇值班室将情况报告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程序。

  现场指挥。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值班室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各小组到位,并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的处理与救援工作。

  现场恢复。现场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保护好现场以利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恢复区域秩序和组织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的生活,必要时提供相应的物资援助。

  六、保障措施

  1.交通运输保障。本镇长备有荣威SUV、猎豹两辆车,根据镇应急领导机构的指令随时执行应急运输任务,同时及时做好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

  2.应急队伍保障。按照《武平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应急突击队。

  3.通讯保障。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4.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救治,与县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5.治安保障。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提请公安治安大队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6.资金保障。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申请县政府解决。

  7.物资保障。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8.社会动员保障。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志愿者援助救灾。

  七、应急结束

  由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进展,适时公开发布信息,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八、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2.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款专用。

  3.保险

  与县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4.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九、附则

  1.我镇每三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评估报告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的,报请镇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并将修改内容通告相关部门。

  2.本预案由武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2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紧急处置反应速度和综合指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桂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阳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泄露、起火、爆炸,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和车辆严重滞留的紧急情况。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由大队长匡方毅任组长,教导员欧阳文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办公室,由欧阳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联络组、应急救援组、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维权信访组、后勤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值班大队领导;

  副组长: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任务安排。

  任务:

  1、负责指导基层开展现场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

  2、具体实施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据事件现场情况及应急管理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力量或决定采取其它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互通情报信息。

  4、加强与县政府应急、交通、公路、消防和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维稳保畅。

  5、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或上级指令,指导交通分流。

  (二)信息联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人员及队属各单位内勤。

  任务: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传达、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应急管理指挥部的指令。

  2、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并传达上级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县道路交通路况、气象、堵点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动态,了解辖区主干道、旅游景区交通流量。

  4、汇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对策。

  5、第一时间调取事故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编发给赶赴现场的处警领导。

  6、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填报《交通事故上报信息表》。

  (三)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组

  组长:分管安宣股的大队领导;副组长:安宣股负责人

  警力和车辆:安宣股警力和车辆。

  任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事故救援、现场勘查、善后处理等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以上事故责任倒查的应对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

  组长:分管联系中队的大队领导和值主班的大队领导副组长:队属各单位负责人。警力如下:

  一梯队(20人):一中队10人,事发地辖区中队5人,客运股5人。车辆由各中队和客运股提供。

  二梯队(20人):一中队15人、科技股5人。车辆由一中队和科技股提供。

  三梯队(20人):除一中队和事发地以外的另外两个中队各10人,车管所5人、处罚中心5人。车辆由相关中队、大队办公室提供。

  任务:根据上级的命令赶赴现场,协助党委、政府并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开展疏导救援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分管法宣股的大队领导副组长:法宣股负责人

  警力:法宣股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加强与县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协作联动,发布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据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向社会发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情况,并通过媒体告之群众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线路,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3、做好雨雪冰冻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的收集、报导工作。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维权信访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负责督促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勤务落实情况,依法依规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负责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追究责工作;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防止发生涉交集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的事件。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警力:办公室根据任务安排力量。

  任务:

  1、统一交通和通讯器材的分配、管理、调度,保障无线通讯联络畅通、车辆调配及时;

  2、做好参与应急处置任务民警的后勤和装备保障工作,储备干粮、手电、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链条等物资备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高度敏感,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行动迅速,收集信息。各单位、各工作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按照信息报送范围、时限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动态信息,确保反应敏锐、行动快捷,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三)加强备勤,备齐装备。各单位、各工作组的人员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在处突时,必须携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装备。

  (四)服从命令,文明执法。要听从指挥调度,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处突工作。要文明、公正执法,积级预防各类群体性的事件。要严格按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处置。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3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一要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成立或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任”;

  二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今年建立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库,更新总体预案,逐步修订完善“长途客运、公交车辆、道路危化品运输、水上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码头和公路交通”等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

  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力争年底基本建成适应基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和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行业实际,建立县级道路、公路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库,必要时与有关物资企业联动,形成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制度,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三、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技能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应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站场、进工地、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多媒体、宣传栏、内部网站、板报等平台,利用讲座、培训和专业技能竞赛等形式,抓好日常应急教育,提高交通从业人员应急防范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是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结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年内重点组织开展水上救生应急处置、恶劣气候路桥抢修抢通、公路水运工程防坍塌防高空坠落、车辆消防逃生、停车站场车辆紧急疏散、危险品运输应急处置等科目应急演练,演练可采取实战演练和模拟推演的形式,通过演练提升交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向局安委办报送本季度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四、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目前正值全国“两会”期间,结合上级要求和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风险源排查与管控,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等“五到位”,做到隐患排查、分析、整改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五、强化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一是严格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应急工作情况的.报送,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及时汇总、分析、研判和报送,不得信息倒流、迟报、漏报和误报。每月5日前向局安委办报告上月应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应急处置、特点分析、趋势研判、对策建议等内容。重大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置规定及时上报。

  二是做好数据分类上传工作。各单位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及时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管理专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案例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应急资源统一管理。

  三是严格履行应急值班值守职责。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能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4

  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畴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景区内交通道路上或组团外出旅游的突然发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进入景区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游客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预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责任单位根据旅游车辆使用情况和游客所属情况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现后,负责人应遵循属地原则,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成立由县文体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组员:游国文县文体和旅游局旅游股负责人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我县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规则,阻止游客乘坐非法营运和不合格的车辆等。

  2.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旅行社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知情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游客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应亲临现场(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赶回处理情况),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4.指导善后处理和游客安抚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组织及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15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

  组员: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

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

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校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与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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