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通告

时间:2024-08-02 17:27:44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通告

工程施工通告1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

工程施工通告

  因xx市水心片区污水整治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20xx年3月14日对该路段道路混凝土路面修复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大家将车辆停放到施工区域外,以免给施工带来影响及延误。若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xxx部门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通告2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石井东南片区污水治理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根据本工程的施工作业需要,将于20xx年9月23日对尹边环村路段道路进行开挖施工;为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将分段对部分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请广大市民进入施工路段,注意安全,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行,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居民、商户谅解和支持。

  谢谢合作,特此通告!

  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9月23日

工程施工通告3

  因xx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15日,xxx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xxxx

  xx月27日

工程施工通告4

  20xx年7月6日至20xx年8月31日,关豹高速佛祖岭三路路口将进行有轨电车工程施工。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路段施工期间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豹高速佛祖岭三路下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需通行施工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佛祖岭一路、光谷二路、流芳园横路等周边道路。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疏导,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工程施工通告5

  20xx年7月30日上午,万里晴空,惠风和畅,随着A3区域屋面板最后一车混凝土的浇筑完成,调控中心主体结构顺利完成封顶。施工现场,鞭炮齐鸣,掌声雷动。河南万众集团各级领导莅临指导,在所有参建单位的瞩目下,共同见证工程建设开工以来最为激动人心的阶段性成果。

  河南纵横燃气调控中心办公大楼位于开元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10261.3平方米,建筑面积40262.89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二层,项目20xx年11月15日开工,5月4日基础及地下室结构完成,施工至正负零。7月30日顺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至此,第一阶段施工任务顺利完成,为下一阶段施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为工程的按时竣工,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调控中心办公大楼自20xx年11月15日开工以来,得到集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为使工程在一个保安全,重质量的.和谐环境中快速顺利完成,集团董事长多次不辞辛劳,不顾繁忙,亲自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统筹全局,事无巨细,全力保证项目各项投入的正常运行。总承包单位河南中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集中技术力量,克服高温雨季的影响,攻坚克难,在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全力配合下,顺利的完成调控中心项目主体结构封顶任务。20xx年11月15日,我建设单位项目工程管理部人员和河南中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场,经过前期不懈的努力,完成场地平整、管线迁移等前期工作。于20xx年春节放假前基本完成了基槽开挖、地基基础等部分。20xx年年后继续开工,项目总包单位积极配合,按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迅速组织现场施工。5月4日全部完成正负零以下的地下主体工程,经过九十余天的艰苦奋战,克服高温、雨水等重重困难,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了地上所有主体结构的施工。

  当日,万众集团副总裁窦强、万众地产副总经理陈功斌、洛阳万众地产总经理王永华、河南中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夏林波等相关领导亲临调控中心办公大楼主体结构封顶现场,在现场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同时,仍详细询问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求施工单位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锻炼,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水平,向进一步的竣工目标昂首迈进。

  封顶仪式结束后,各位领导深入现场,仔细查看了调控中心办公楼主体结构,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了进一步的部属和规划,自此,调控中心项目主体结构圆满封顶,同时,也对调控中心的早日竣工充满期待。

工程施工通告6

尊敬的居民及商户:

  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xxx部门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工程施工通告8

  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xx年12月2日至20xx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 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xx项目部

  20xx年x月30日

工程施工通告7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工期:xxxx年9月15日至xxxx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工程施工通告8

各市分公司:

  目前雨季来临,为进一步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各分公司务必做好雨季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就做好雨季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估计长时间下雨及暴雨可能带来次生灾害的严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应急准备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及时。

  二、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范(一)防雷电1.雷雨季节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雨、防雷准备和措施;2.雷雨时最好留在室内,关好门窗;在野外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要将手表、眼镜等金属物品摘掉,千万不要在离电源、大树、电杆较近的地方避雨;3.千万不要在山顶、楼顶、塔上等高处停留、作业、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4.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金属工具、制品等扛在肩上;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愈好,以减少“跨步电压”;5.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建筑物避雷带等易带电设备或其它类似金属装置。不要从事高空、栅栏、电话或输电线、管道或建筑钢材等安装工作。6.及铁轨附近,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性高的`物体。(二)防暴雨、山洪、地质灾害1.雨季要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护准备;2.暴雨时要远离沟渠、河道、桥梁,以防山洪暴发躲避不及;远离容易塌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之地,以防造成人身伤害。临时帐篷不要搭建在河道、沟槽、山顶、悬崖边缘或根部以及容易产生滑坡、塌方的地段。3.基础坑内、井下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塌方,造成人身伤害。桩基施工遇到雨天应覆盖井口,以防雨水进入,造成安全隐患。4.雨季应做好工程物资的存放工作,防止工程物资受潮、损坏,影响工程施工或质量。5.雨天要注意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工程施工通告9

  海甸校区主干道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将全面维修、改造主干道路,内容包括:修补破损路面、改盖板沟排水渠为暗管排水、修补路沿石、铺设沥青路面、划设路面标识线等。主体部分施工拟在12月25日左右结束。

  二、施工安排将尽量减少对通行的影响,一般施工保证道路半幅或单面通行,特殊路段、特殊施工环节可能会短时间全封闭,车辆需经其它路线绕行,全封闭施工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三、混凝土浇注、沥青路面铺设时,因混凝土成品、沥青拌合沙料均为外购成品,由专车运达,不能长时间放置,落地后需立即掏实、碾压,因此个别路段施工,可能恰逢上课、休息时间,但属于短时间、一次性的.,望受扰师生、住户谅解。

  四、施工期间道路通行状况多变,请司机朋友多观察,低速、有序、礼让通行,尽量不在施工路段、狭窄路段停车。行人通过时请观察路面情况,注意安全。

  五、施工期间,校内单位组织大型活动,请注意施工及交通的影响。建议此期间尽量避免安排大型活动。

  基建处

  12月2日

工程施工通告10

  为贯彻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我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月日对全区所有在建建设项目开展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现将此次检查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以建立和完善副总理提出的“六大体系”,提高“六个能力”为目标,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狠抓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环境,为“十二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组织

  (一)检查重点内容和依据

  1、按照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小学校安加固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住宅工程通病治理措施,做好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2、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建工〔〕30号)、《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建工〔〕11号)、《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建〔〕6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防火安全检查。

  3、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建〔〕5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省厅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

  4、按照《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关于加强在建工地市容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考委〔〕24号)、《关于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16号)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建工〔〕10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与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工〔〕17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

  5、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即日起到月25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建设、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劳务单位联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以项目为单位在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送区质安站。

  2、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监督员从即日起到月25日,对各自监管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3、我局将于月28日至月日组织开展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起重机械、劳务管理大检查。

  4、为整合提高监管力度,区建设局将邀请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人劳局联合检查。

  5、我局将在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分析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程序

  1、各检查组分别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2、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和项目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3、各检查组检查现场。

  4、各检查组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5、各检查组检查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突出重点,严格检查。此次检查要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排查治理大跨度结构、异形结构、剪力墙结构等关键部位,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监控、整改机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全力迎检文明城区检查。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自查自纠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在本次大检查的基础上整改和进一步提高。

  4、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将视情况责令整改、记录不良行为,责令局部停工整顿、全面停工整顿、直至停止承接任务等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工程施工通告11

  为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县委、县政府把老城区道路整修工程列入民生实事。根据工期安排,于5月20日至6月30日对人民路北侧道路(新西路至南京路段)进行施工。为确保工期和施工安全,将对道路进行封闭、半封闭施工。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xxx办公室

  5月19日

工程施工通告12

  因马塍路道路整治一期工程封闭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调整相关道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7月5日21时起至9月15日止,马塍路(天目山路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北大门段)将进行全封闭施工,届时双向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过往车辆请选择文三路、武林巷等道路行。

  二、施工期间,封闭路段沿线社区、单位机动车请选择湖光巷内武林新村停车场停放。

  三、非机动车和行人请在预留通道内通行。

  施工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另行发布通告。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xx年6月30日

工程施工通告13

  根据咸阳市政府20xx年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安排,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渭水桥连接工程实施全面施工。时间从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9月26日,工期117天。为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顺利进行,施工期间白马河路北口与堤景路交汇处路段实行全封闭,禁止车辆通行。现就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道路施工期间,禁止各种社会车辆进入施工路段,需通过堤景路封闭段的车辆可提前择路绕行或按照指示标志指示方向绕行。白马河至堤景路往返的小型车辆,可就近从韩非路、郑国路绕行。请过往车辆按照现场设置的交通指示标志,服从交通警察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疏导,安全有序通行。

  道路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5月26日

工程施工通告14

  广州东沙至新联高速公路(以下简称东新高速公路)是经原省计委批准立项、省政府批准收费、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省重点工程项目。东新高速公路自芳村区东沙大道起,经番禺区大石、钟村、沙湾、榄核镇,佛山市顺德区五沙镇、中山市黄圃镇,至番禺区大岗镇新联村止,与广州南沙港快速路相接,全长45.808公里,拟于20xx年建成通车。为顺利开展东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新高速公路芳村区段、番禺区段的建设工程范围按市规划局核发的有关文件确定。

  二、东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工作,由芳村区和番禺区政府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由业主依照房屋拆迁有关法规组织实施。

  三、东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该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凡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Oxx年四月十二日

工程施工通告15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xx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xx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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