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03 10:58:02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实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爱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爱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削减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马上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支配和行车安全管理,详细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修理、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帮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供应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根据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马上停车,快速报警并爱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快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帮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简单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恳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协作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帮助司机快速报警,准时报告上级,并乐观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解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快速报警。仅造成稍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领实清晰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停车,爱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马上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快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⑴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掌握时,应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爱护,把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⑴事故现场要做好爱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马上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状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状况。当事人应当照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状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依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状况,打算实行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⑴稍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依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看法,妥当处理好各项事宜。视详细情节可派员前往帮助调查处理。

  ⑴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马上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需协作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马上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准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依据交警的指挥,要准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讨论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准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托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准时恢复车辆;准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需准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帮助交管部门并参加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当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看法。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看法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养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力量。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扬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修理、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2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辖(属)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下设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室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周嘉卫生院组成,组长由周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应急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村综治专干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应急办、平安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交通事故实际情况,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4)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5)财政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6)规划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7)建管办: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8)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9)交警中队:交警中队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10)义务消防队: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2)平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群众思想宣传、维护稳定工作。

  (13)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对拖拉机、农用车安全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五、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监测

  镇各涉安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七、预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三)预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八、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三)预案启动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前期处置

  相关单位发现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10、112),指挥部办公室一方面向领导报告,一方面根据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快速处置、清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危险物品泄露等事发现场。镇人民政府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五)现场处置

  1.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3.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4.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

  (六)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对现场进行摄像,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勘查事故现场,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载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险消除后再勘查现场。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现场勘查完毕,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现场抢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

  3.交通管理。交警中队、交交安办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4.治安管控。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医疗救护。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调集征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者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8.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应急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九、事故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应急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出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镇政府组建由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财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5.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部门要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十、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依据

  《介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化品发生危害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调。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张兰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侯世文(张兰镇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阴晓波(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各包片负责人

  成员:燕玉芳(交通管理员)

  王维东(安监站站长)

  张观伟(水利水保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乡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兰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正茂担任,成员有燕玉芳、王维东。

  2.2主要职责

  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负责道路安全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预警

  3.1预警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工程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

  (1)一级(红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二级(橙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三级(黄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4、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Ⅰ级(红色)响应:

  因天气恶劣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有关部门发布一级预警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及时协调镇村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当上级接管指挥处置时,镇指挥部全力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Ⅱ级(橙色)响应:

  当收到Ⅱ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时,镇指挥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当收到Ⅱ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时,镇指挥部、各村、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镇指挥部要派专人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督促应急处置现场,必要时向市指挥部请示。

  Ⅲ级响应:凡发生地和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需要有关应急办量支援时,可以向市指挥部提出请求。

  信息报送与处理:

  Ⅲ级响应启动后,指挥部要向镇政府上报处置信息,ⅡⅠ响应启动后,镇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镇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处置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处置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24小时可采用网络或书面的形式上报上级指挥部,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问题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个人民政府、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奖惩

  要对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4

  为有效应对、处置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发展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订。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四、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彭安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曹江洪、江洪平、刘卫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成员:刘小平、许仕伟、许仕杰、李斌、陈素利、周小艳、各车队专(兼)职安全员。

  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协助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施救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信息组。

  1、现场施救组。其职责是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医务人员未到达之前对伤员进行简单救护,医务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伤员。同时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

  2、警戒保卫组。由综合经营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经营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做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旅客财产,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调集应急救援车辆转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

  3、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统计科科长任组长,其成员由财务统计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处理轻伤人员,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弄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查明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初步估计责任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理赔等各项工作。

  5、信息组。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其职责是及时了解现场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报下达,信息畅通。

  五、预警机制

  (一)分级指标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较大事故是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预测与预警发布

  1、春运、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向所有司乘人员发出预警。

  2、道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向车台发出预警。

  六、应急处置

  (一)预案启动条件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启动预案,并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安全科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车辆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响应

  1、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并同时报告县交警大队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县政府、县运管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并同时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四)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2、在公安交警部门到现场之前,放置好各类警示标牌,划定好警戒区,尽量保护好现场。如需要移动现场证物,应作好标记。

  3、各应急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

  5、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搜集相关证据。

  8、安抚好伤亡家属的思想情绪,避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它不稳定因素。

  9、调集事故应急救援车辆,转移未受伤的其他乘客。

  (五)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布公告。

  (六)善后处置

  1、事故现场施救后,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

  2、向保险公司索赔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协助其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向其提供相关手续,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索赔。

  3、调查与评估

  (1)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和全体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针对事故的全过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恢复与重建

  (1)将事故中损坏的车辆拖往指定修理厂修复。(2)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补充和完善。

  5、应急保障

  (1)公司配备有医疗箱

  (2)各车台配备有警示牌、灭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设备,超长车配备有防滑链、消防沙、铁楸等。

  (3)保证应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随时作好准备。(4)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5)公司值班电话0734-。

  6、监督管理

  (1)宣传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

  (2)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事故发生时间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3)演练

  a、演练时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订为每年6月份进行。

  b、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c、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d、演练评价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七、责任与奖惩

  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八、附则

  1、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预案实施本预案于二○xx年四月修订执行。

  祁东县运输总公司20xx年4月18日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5

  为有效预防景区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龙门古镇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景区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6673606)向龙门镇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6673206)向龙门镇卫生院求救。龙门镇派出所和龙门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值班电话 6673206)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龙门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报告。

  (三)龙门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马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江(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其它镇领导班子成员、景区内各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各村驻村组长、卫生院负责人、龙门镇派出所负责人、安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乡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龙门镇派出所单独成组。龙门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王泽军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首先启动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由镇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领导决定。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龙门镇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派出所要认真、详细排查乡境内 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乡交通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6

  为了提高我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大队、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属乡卫生院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榆村乡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乡综治办。

  总指挥:王继周

  副总指挥:叶俊

  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任务:总指挥全权负责榆村乡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主任:叶俊

  成员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卫生院、交警大队、交通站、民政局、供电所、财政所。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叶俊

  副组长:派出所、交警队领导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徐绍红

  副组长:罗静安

  成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程立泰

  成员:司法所、民政、财政所、信访、社保、保险等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查正莉

  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广站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行政村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乡应急办视情况报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2)事故的简要经过。(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乡长、分管副乡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7

  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望京镇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引发的紧急情况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6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向镇龙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镇卫生院求救。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联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交通的领导、分管安全的副镇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党政办、卫生院、应急办、各站所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党政办牵头):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镇应急办主任蒲大章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派出所、交管站牵头):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急办牵头):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卫生院牵头):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卫生院负责人何熠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党委书记或镇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镇警务室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警务室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隐患点。交管站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隐患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隐患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隐患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8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我镇辖区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1.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君塘派出所电话或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县医院或镇中心卫生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居)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干部报告。

  3.镇党政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和现场总指挥的指示,综合分析汇总后在最短时间内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康杨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领导王小华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镇道安办、综治中心、派出所、卫生院、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村(社区)、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和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力量,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道路安全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气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道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力量。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道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社区)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中心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镇政府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责任,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中心、司法所协助。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涉及村(社区)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和舆情引导工作。

  五、预案启动

  1.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2.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3.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1.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现场总指挥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2.派出所、镇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稳定。

  3.镇中心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4.各有关村(社区)、部门(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5.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县交警大队请求协助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县级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1.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在最大限度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情况下,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2.加大路面控制力度。镇道安办要严格监管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同时积极协调县交运局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派出所、道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4.大力整治事故盲点。镇派出所、道安办要认真、详细排查我镇辖区交通道路事故盲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盲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有关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盲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5.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道安办备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9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状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同学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同学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同学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班级同学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同学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内周边安全隐患准时进行排查,发觉问题马上上报,准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肯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机减速慢行,留意过往同学,避开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同学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削减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乐观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学在上下学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赶打闹,不要斜穿公路,避开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实行的措施

  1、快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马上拨打电话120,恳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恳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快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快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实行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抢救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同学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帮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0

  关键字:高速公路,应急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U412文献标识码:A

  1.高速公路应急机制的内涵

  高速公路应急机制是指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针对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恐怖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高速公路网正常运营的事件)可能对高速公路的安全通行带来的各种影响,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并顺利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分类

  2.1.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特点

  (1)随机性:一般来说,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规模以及造成危害的程度都难以确定。

  (2)危害性:无论何种类型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这种危害体现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公路损毁、环境破坏等方面。

  (3)复杂性:高速公路全封闭、高路基、站距长、车流量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救援人员和车辆很难及时进入突发地点进行处置。有时为争取抢险时间不得不逆向行驶,增加了二次事故的风险。此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往往需要多个部门或单位进行协同配合,延长了应急反应时间。

  2.2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分类

  高速公路事件按照是否可预测或是事件的随机性分两类:一类是可以预测的交通事件,如道路养护、设备维护、道路安检、危险品运输等。一类是不可以预测的交通事件,如交通事故、车辆拥堵、车辆抛锚、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设备故障、道路桥梁隧道意外损毁、货物倾洒等。

  3.国内高速公路应急管理现状

  我国高速公路发展,从80年代末开始起步,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但是,我国高速公路用十几年发展史就超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才能走过的进程。高速公路硬件配套方面已有长足发展,但需要配套的应急管理还相对滞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在高速公路营运中越来越凸显出其重要性,提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高速公路管理者面临的必须解决的课题。

  4.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道路安全运营的前提和保障。没有完善应急机制,应急处置工作就会非常盲目,救援的高效性和及时性无法得到保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将会增加人员伤亡比例和增大经济损失。从高速公路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实例来看,应急管理工作还比较落后被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机构设置、响应机制、资源保障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不足。

  (1)机构设置方面:一是缺少专门的决策核心机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参与救助的组织包括交通、公安、医疗、消防等多个单位,各职能应急救援队伍在人事管理上彼此互不隶属,不能有效实现联动应急,极大地削弱了战斗力。另外,对跨地区的事件处理也缺少统一指挥、调度,更无法实现的地区间、部门间应急处置协作联动。

  (2)预案制定方面:高速公路应急预案缺少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手册化”推行力度不够,预案编修重形式,缺乏应急预案的指导管理、实战演练,各种应急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的衔接性不够,这些都无疑会降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3)信息系统方面:信息采集方面报警电话的不统一、信息渠道的不畅通是致使事件无法准确处理的重要原因;各单位的应急信息系统相互分割未形成共享机制,缺乏综合性的信息共享平台,缺少互通互连,间接的、多层的信息传达导致响应迟缓。

  (4)应急保障方面:缺少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处理人员,人员培训不到位,技术装备的不完善,多地区、多部门的应急物资调配权不能统一,布局不合理,难以实现资源有序调剂和最优配置。

  4.构建高速公路应急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路通则业兴,路畅则人和。高速公路部门应以交通运输部“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十六字方针为指导,转变观念,将“保畅通、保安全,树品牌、树形象”作为公路管理的第一要务,建立高速公路应急体系,提升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和处置能力,需要规范四个方面的“全面建设”。

  4.1全面规范应急中枢建设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涉及到交通、公安、医疗、消防、特种物品处置等诸多单位、部门,上述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与协调工作是圆满处理各种事件的基本条件。应急管理常设中枢机构,便于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一路多方共同管理的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平台,协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助于各单位、部门之间纵向与横向联动,同时有助于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2全面规范应急预案建设

  由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情况千变万化,十分复杂,各种意外的情况都可能发生,故处理预案本身应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制定出各种不同的应变措施。

  4.2.1要制定周密、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预案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付诸于行动,预案内容的周密性直接影响行动的效果。要把握住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有效实用的应急预案包括道路施工、雾雪恶劣天气、路面结冰、隧道火灾、危险品泄漏、交通事故引起道路阻塞的处置预案等,在实践中检验其合理性并反复改进。一个细节考虑不到,就可能造成难以估计的后果。预案必须做到“与时俱进”,确保应急预案的周密实用。

  4.2.2要提高对多项齐发的复杂事件的应对能力。突发事件有时多项齐发,如恶劣天气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等。要积极探索多项齐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分析研究其特点与状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应急机制,以应对各种复杂的突发事件。

  4.2.3要提高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应急作战能力。人是预案的执行者,也是应急机制中最核心的部分。要通过经常性开展应急演习、应急培训、军事训练等多种方式,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3全面规范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完善的'信息系统能最大程度的利用路网内的信息和资源优势,提高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快速协调和联动处置的能力。

  4.3.1建立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现场图像音频传输、信息发送、视频会商等功能,保障枢纽发挥统一指挥调度的作用,同时满警、消防、医疗、清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的需求。

  4.3.2统一报警渠道。一个反应迅速、运行良好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必须第一时间获取信息。道路使用人报警是事件信息采集的一个重要来源。目前高速路发生事故可以拨打的求助电话有公安110、交通12328、市政府热线96110、路政事案电话96660、高速集团服务电话96659以及高速公路24小时值班电话。接警报案电话多重设置是应急机制的最大弊端。

  4.3.3增设信息传播渠道,扩大信息覆盖范围。为广大车主提供及时、可靠、适用的路况信息,需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建立专门的信息网络,把天气信息、车流信息、预警信息、地质信息、可公开的事故事件处理信息、交通拥堵预测信息等通过公路沿线的LED信息栏、情报板等设施或交通电台、网站、短信、服务热线、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媒介进行及时。

  4.4全面规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4.1建设路警联动队伍。路警联动中的“路”是指公路,包括公路建、养、管、收等各项工作。“警”是指公安交警,包括查处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处置交通突发事件等工作。目前,按照我国公路、公安职责的分工,高速公路由高速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安交通部门共同管理。公路、公安管理部门按照“合署值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快速反应”的原则,实现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施救、联合疏通。

  4.4.2建设骨干救援队伍。高速公路一旦遭遇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单靠高速公路路政、高速交警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消防、医疗多个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合作,才能解决问题。新《消防法》第37条规定“消防部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是公安消防的法定职责,而且消防属于部队建制,机构网络密布,军事化管理,队伍训练有素,反应快、专业性强,尤其是处理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车辆碰撞、火灾不仅经验丰富,而且有专用设备做支撑,是应急救援中一支重要力量。要加强当地消防、医疗、安监等部门和民间志愿救援组织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应急救援队伍。

  4.4.3建设专家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各行业、各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或管理水平的专家型人才组成,发挥其在现场救援、决策咨询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交管部门在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核实有关情况,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手段,及时有效落实处置措施,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对因恶劣天气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导机构

  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导组(以下简称“应急指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杜尚信兼任,具体落实内部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以及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组织。

  三、职责

  (一)应急指导组

  1.了解掌握全县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布应急预警,必要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对紧急情况下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依据事态发展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向县政府报告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县政府,请求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5.研究解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导组办公室

  1.负责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负责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和应急指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3.指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统一调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完成指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关所室中心职责

  1.各科室中队根据分工履行指挥协调、事故预防、车辆管理、秩序管理、宣传报道、科技支持、警务保障等应急工作职责;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依据科室中队职责、应急事件的性质做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掌握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2.分管秩序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加强恶劣天气和隐患路段的巡逻管控,根据天气变化向指导组办公室提出采取道路和重点车型的交通管制、交通组织的建议;分管事故领导负责指导辖区中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处置重特大事故现场;车管所负责协调运管部门强化恶劣天气下营运车辆的管控;办公室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应急装备的配备调度,协调媒体加强恶劣天气信息、路况信息及交通诱导信息的发布,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指挥中心负责视频指挥调度和扁平化指挥的设施维护。

  (四)辖区中队、所队职责

  1.具体组织警力负责采取交通管制、分流、间断放行或警车带道等交通组织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疏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医疗、消防、环保等应急通道的畅通;

  3.及时上报恶劣天气保畅通工作情况;

  4.结合实际提出恶劣天气处置工作建议。

  四、预警

  (一)提前预警

  指导组要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评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制订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二)预警信息发布

  因天气变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时,指导组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三)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入预案启动状态,及时收集天气变化情况和道路通行状况,准备人员、车辆和装备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且涉及4(含)个以上镇街(联盟)。

  2.二级响应:由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应急处置。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浓雾、大风、低温等天气,导致国(省)道等主干道大面积内涝、积雪、冰冻的。

  (二)应急响应程序

  1.一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并通知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调集组织警力,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清理应急救援通道,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排险、救援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要提前做好交通管制、交通分流的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准备工作,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和交叉路口设立交通信息提示牌及时向驾驶人发布交通信息,组织交通分流。必要时报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提出请求;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可向上一级公安交警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2.二级响应

  (1)当收到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的,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迅速通知发生镇街(联盟)的应急领导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

  (2)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立即派员出发赶赴现场督导指挥,综合协调本辖区中队力量和设施设备,实施跨区域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通道安全畅通;必要时报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同意,通过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和分流信息。

  (3)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适时向属地镇街(联盟)政府提出请求;辖区救援力量严重不足且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完成救援任务时,协调周边辖区交警中队警力支援。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后,交警大队应急指导组办公室应当每两小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市交管分局及时上报恶劣天气及处置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强化路面的巡逻管控,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辖区中队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管控,发现因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出现道路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2.快速处置事故,防止发生交通堵塞或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出警要迅速,要加强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快速勘查事故现场,尽快撤除、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对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或到当地快处中心迅速处置交通事故。

  3.加强交通疏导、指挥和管制,严防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定点管理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对城市主要路口和易发生事故的重要路口、路段定点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强疏导指挥。普通公路主要采取流动巡逻方式,通过警车带路压速等有效措施,必要时采取局部或全线交通管制措施;要在各重要路口安排民警,进行安全提示和检查,必要时实行间断放行管制,确保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4.采取分流小型车辆、客运车辆和管控大型车辆相结合的方式,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尽快分流小型车辆。同时,协调做好滞留人员生活保障,保证滞留人员住宿和就餐正常。

  5.采取调整客运车辆发班通行措施。指导组要迅速应对辖区道路通行状况的变化,出现暴雨暴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当地客运企业立即调整客车发班时间和线路,必要时暂停该班次的营运,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在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6.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作。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件类型、性质、程度、时间的不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交通、住建等部门牵头组织,大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联动开展路面冰雪和积水的清理等处置工作。遇有路面积雪结冰的',应将信息通报交通、住建等部门,协调其及时组织力量在重要路段铺洒防冻防滑物资,做好路面清理工作。

  7.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量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以及LED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道路通行信息以及因雾、道路结冰等车辆无法通行的客观情况,发布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参考。

  六、应急结束

  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消除后,结束应急。指导组要尽快取消交通管制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监控大流量条件下的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七、应急保障

  (一)基础保障

  交警大队应提请县人民政府建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细化有关部门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和应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信息保障

  配备专门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传递、处理、报送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装备保障

  根据本地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标准,明确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交警大队应配备专用的应急管制标牌等设施,具体配置为:发(反)光交通管制标志牌、警戒带、隔离墩、车载电台、应急指挥车辆、事故勘查车辆、清障车辆、单警对讲通讯和防化装备等。

  (四)经费保障

  大队应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应急队伍保障

  交警大队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调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2

  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为快速处置在区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准时抢救伤员,尽快疏通道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财宝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车辆坠江、坠湖或因车辆发生事故引发严峻爆炸、危急品泄露造成严峻人员伤亡。

  二、组织机构

  (一)为了加强对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交通、建设、卫生、民政、财政、宣扬和事故发生地所在街XX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及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预备工作。

  2、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

  4、组织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区总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总指挥部各项决策状况。

  3、准时、全面了解事故灾难状况。

  4、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演讲实施救灾的进展状况。下传上报。

  5、按区总指挥部指示。坚持通信联络疏通。

  6、组织办案专班快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详细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立状况信息组、抢救组、捍卫组、抢险组、支配组、涉外涉台组、宣扬组、财务组、善后处置组。

  (一)状况信息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由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任组长。主要负责准时了解现场状况及处置工作进展状况,随时与区总指挥部坚持联系,准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疏通。

  (二)抢救组:由区卫生局负责。由区卫生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足够的医疗抢救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准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指定医院,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

  (三)捍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四周的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扑灭火灾,排解险情,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和乐观参加抢救,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检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员参加。

  (四)抢险组:由区交通局、建设局负责。区交通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对因事故或引发火灾、爆炸患病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设备。

  (五)支配组:由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支配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支配前来参加事故处置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帮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抢救工作,对死亡的人、畜尸体做好处置事宜。

  (六)涉外、涉台组:由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协作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国人、洪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抢救、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帮助做好生活支配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外、涉台问题交涉;负责翻译工作。

  (七)宣扬组:由区委宣扬部负责。

  (八)财务组:由区财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预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统一支配有关办公经费。

  由车辆投保的平安公司和发生事故的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九)善后处置组: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所在街乡镇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接到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的同时。由区分局指挥中心快速演讲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演讲或接到区委、区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全力抢救伤者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缘由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置。

  (五)事故的赔偿由相关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马上写出书面总结,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置工作结束后。演讲区总指挥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3

  为有效预防我镇所属区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我镇将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主要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区域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雪灾、冰冻灾害天气,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即刻向镇道路安全负责人胡朝云副镇长汇报(电话:628078),并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若如发现有人员伤亡,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镇道路安全负责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的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展开抢险,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县交管和县安全部门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我镇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车辆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合办人员(汪高峰、余点,联系方式:__)和镇安全员(陈谊,联系方式:__)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由镇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小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表1),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雾、雨、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陆振球(联系方式:677711)及卫生院所有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4、车辆保障组:由镇里的驾驶员(吴升旺:628215,杨建军:660195,王建新:667116)组成,主要负责疏散被滞留的旅客,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带,确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滞留现象的发生。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大小事态,必要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民兵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要快速反应。

  (三)启动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救援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和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事故抢救组应根据现场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当出现雪灾、冰冻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使用应急工业盐清除道路上的冰冻,确保道路通畅;2、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急救,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抢救工作。

  (四)车辆保障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滞留人员的乘车次序。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人员繁多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指定专人对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4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缘由: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惫驾驶、技术生疏、应变力量差;特殊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阅历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肯定驾龄的驾驶员担当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及业务学问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特地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仔细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峻损伤应马上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马上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准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殊留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爱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马上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升级,确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特修订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

  二、本预案运用于县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发生在外地属县道路运输企业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运输翻车或泄漏的运输事故;

  (六)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易引发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以上所列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运管所应立即报告我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道路运输机构及有关部门。

  (二)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报告。并应尽快了解详情,及时作补报或续报。

  (三)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以上报告制度报告,待事故伤亡人数确认后再补报或续报。

  四、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统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报告单位负责填写,报告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快报》解释说明进行认真填写。

  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一)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需要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武警、驻军等救援的要迅速与其联系,发出救援请求。

  (二)事故处理

  1。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运管所和县局主要领导得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险救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财产损失,做好必要的现场保护。

  2。运管所、县局和上级领导亲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有关救援力量。

  3。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帮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预防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通报事故信息。

  六、事故调处和结案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各相关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单位、运管所和县局要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和调查组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吸取的教训。

  (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三)配合调查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寻找证人和目击者并做好笔录。

  (四)协助做好群众思想的稳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五)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死难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六)做好上级对事故处理的督查落实工作。

  (七)通报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事故结案力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对有权作出事故结论的程序及时结案,对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定案决定的要协商催办、并提供结案所需材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上述组织机构人员因工作需变更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变更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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