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03 14:02:49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荐)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荐)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委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二)规范运作,加强管理。认真调研,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针对天气变化情况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加强以辖区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道路拥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气信息的预知和路面交通状况的掌握。局指挥中心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早预知天气状况和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

  (二)严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对雨雪雾天,交警大队要根据天气和流量情况,采取警车前导压速领驶、在路口发放警示卡、低速巡逻、开警灯喊话等措施,加强交通管控。对恶劣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车辆的分流工作,防止发生交通堵塞。

  (三)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交警大队要组织民警深入各有车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恶劣天气下安全行车知识教育,提高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技能,增强处理各种路面交通情况的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加强宣传诱导。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播发实时路况信息,播放有关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知识,为缺乏驾驶经验的驾驶人提供帮助。

  (五)做好值班备勤和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要做到一呼百应,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要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对可能或已经结冰的路段,特别是桥梁、坡道、弯道,要提请交通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及时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撒盐、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组织力量及时清扫路面积雪和碎冰。

  (六)事故现场处置。交警大队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导组,如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导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达位置,正确保护现场,快速勘查现场,快速疏导交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在未恢复交通前,民警绝不允许撤离现场。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备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反光背心、头盔等。并加强民警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注重安全的自觉性。巡逻过程中要警灯长亮,警笛常鸣。勘查现场,疏导交通,要规范执勤,全部着反光背心,严防民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民警要以对党、对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切实把这项预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责任制。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有效地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心不强而造成一定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值勤和报告。要密切关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动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2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

  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员:xx(安办主任)xxxx(派出所所长)xxxx(派出所民警)xx

  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

  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xx(安办工作人员)xxxx(交管站)xx

  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

  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xx(党政办主任)xxxx(财政所所长)xx

  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3

  为了提高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辖区周边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辖区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辖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辖区应急办视情况报告辖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堪查,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事故救援

  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5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各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员工可能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室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梁桂凤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尹道阳同志、职能部门事务部主任王建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部、办负责人担任。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度。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公司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所,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9、组长:负责组织相关成员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准确掌握事故现场形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0、副组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联系、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组长不在本公司的,由副组长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综合办: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紧急抢救治疗工作。

  事务部:负责向公安机关、安监局上报情况并负责及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负责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部门、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情况。(二)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重(特)大事故发展生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和分管治安安全的领导,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工作小组,同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三)公司有关成员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四)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并按要求移送上级事故调查组。

  五、事故应急措施

  1、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和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在抢救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六、各成员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相关职责及通讯联络方法;

  2、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

  3、到达现场后应急救援系统立即运行的措施;

  4、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①现场保护;

  ②维持秩序;

  ③处置险情;

  ④抢救伤员;

  ⑤疏散人员。

  5、应急救援的.队伍、物资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公司针对可能发生的员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本《预案》所涉及的部门和个人,如果因组织发生变动,由所接替的部门和个人继续履行其职责。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6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02343300037或向镇政府(02343301021)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7

  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南街道境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器材的配备,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2)明确职责,规范有序。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2事故分级

  根据《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事故分为I级、Ⅱ级、Ⅲ级三级。

  2.1I级道路交通事故

  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泄漏、失火、爆炸,严重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2Ⅱ级道路交通事故

  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车失火、翻车坠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已经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3Ⅲ级道路交通事故

  I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国道、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机制

  4.1应急响应

  4.1.1信息报告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由事发地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立即报告街道,并及时核查、了解、续报有关信息。

  4.1.2分级响应

  I级响应。I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Ⅱ级响应。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一旦上级政府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总指挥部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执行上级指挥部指令。

  Ⅲ级响应。Ⅲ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总指挥部,征求处理意见。

  4.2现场处置

  (1)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统一调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2)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3)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决策。

  (4)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并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4.3专业工作组处置

  现场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业工作组,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4.4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由总指挥部或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授权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发地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尽力医治事故伤员,对死

  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因紧急救援需要临时征用的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根据事故损失评估报告,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对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进行理赔。

  5.2事故调查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认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

  5.3信息发布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5.4总结报告

  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以及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市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街道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配备、更新必要的勘查车辆、消防车辆、摄录、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3队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消防部队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6.4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材,按照安全抢救技术方案进行抢救。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定期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对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附则

  7.1奖惩

  对在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交通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事故处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扩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城南街道办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文本。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8

  为了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和车辆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果断、有序地进行救援,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事故发生时,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单位警车临时用作紧急救援车辆,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

  2、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的具体办法

  1、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保护事故现场的要点:

  (1)保护好车辆制动时的拖拉痕迹;

  (2)受伤害方行进、终止位置;

  (3)双方车辆的.位置;

  (4)车上的散落物;

  (5)标明和保护好伤(亡)人员的倒位、血迹。

  2、及时抢救伤者,采取急救措施。临时变单位公务警车为紧急救援车辆,并拦截过路车辆、尽快将伤员送到就近医院抢救(急救电话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通警察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

  3、消除危险,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当发生车辆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员伤亡外,还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险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现场勘察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按照要求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现场。

  4、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门报案,或者拨打122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5、记录下事故目击证人的联系方法,因为证人和证据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留下证人的联系方法、防止与目击证人失去联系。

  四、应急物资

  应急车辆:发生事故时单位公务警车临时充当应急车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9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辖(属)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下设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站所室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应急办、平安办、周嘉卫生院组成,组长由周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应急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村综治专干任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应急办、平安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交通事故实际情况,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3)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4)民政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5)财政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6)规划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7)建管办:负责及时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8)司法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9)交警中队:交警中队承担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接处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10)义务消防队:负责应急处置中防火、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路面污染处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12)平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群众思想宣传、维护稳定工作。

  (13)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农业服务中心:开展拖拉机、农用车安全隐患检查,严格检测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对拖拉机、农用车安全事故进行抢险、救援。

  五、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I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监测

  镇各涉安职能部门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七、预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二)预警发布

  交警中队、派出所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I级)、橙色(II级)、黄色(III级)和蓝色(IV级)预警。

  (三)预警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八、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III级或III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Ⅳ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三)预案启动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四)前期处置

  相关单位发现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10、112),指挥部办公室一方面向领导报告,一方面根据预案要求指令相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快速处置、清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危险物品泄露等事发现场。镇人民政府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抢救伤员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五)现场处置

  1.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疏散和警戒。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3.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4.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

  (六)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处理。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拍摄现场照片和对现场进行摄像,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勘查事故现场,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载有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险消除后再勘查现场。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现场勘查完毕,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现场抢救。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人员,保护财产。

  3.交通管理。交警中队、交交安办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依法决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人员的证件、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

  4.治安管控。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5.医疗救护。镇人民政府、卫生院紧急派遣专业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经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医疗救护人员应当将伤病人员及时转送有关医院抢救、治疗,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6.调集征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7.应急响应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者事态演变扩大到新的级别时,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县应急办,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8.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应急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政府决定,并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九、事故后恢复

  (一)善后处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救济救助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3.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4.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查与评估

  处置结束后,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应急办、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出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肇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镇政府组建由应急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备队伍。应急预备队伍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财力保障

  各级各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确保资金投入,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及预付资金储备制度,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及殡葬死者的需要,储备物资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等部门组织和参与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要指挥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5.交通运输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部门要根据救援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十、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瞒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1

  为有效应对、处置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发展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订。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四、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彭安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曹江洪、江洪平、刘卫江(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成员:刘小平、许仕伟、许仕杰、李斌、陈素利、周小艳、各车队专(兼)职安全员。

  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协助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施救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信息组。

  1、现场施救组。其职责是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医务人员未到达之前对伤员进行简单救护,医务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伤员。同时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

  2、警戒保卫组。由综合经营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经营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做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旅客财产,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并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调集应急救援车辆转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

  3、后勤保障组。由财务统计科科长任组长,其成员由财务统计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处理轻伤人员,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科全体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弄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查明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初步估计责任情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理赔等各项工作。

  5、信息组。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其职责是及时了解现场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报下达,信息畅通。

  五、预警机制

  (一)分级指标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较大事故是指我司所属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预测与预警发布

  1、春运、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向所有司乘人员发出预警。

  2、道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向车台发出预警。

  六、应急处置

  (一)预案启动条件我司所属的车辆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启动预案,并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信息报告

  1、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安全科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车辆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响应

  1、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并同时报告县交警大队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经理,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根据组长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县政府、县运管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并同时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四)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应当: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2、在公安交警部门到现场之前,放置好各类警示标牌,划定好警戒区,尽量保护好现场。如需要移动现场证物,应作好标记。

  3、各应急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

  5、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7、按照有关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搜集相关证据。

  8、安抚好伤亡家属的思想情绪,避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它不稳定因素。

  9、调集事故应急救援车辆,转移未受伤的其他乘客。

  (五)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必要时发布公告。

  (六)善后处置

  1、事故现场施救后,赶赴医院安抚伤员并做好记录,组织资金支付医院,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

  2、向保险公司索赔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协助其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向其提供相关手续,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进行索赔。

  3、调查与评估

  (1)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和全体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针对事故的全过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恢复与重建

  (1)将事故中损坏的车辆拖往指定修理厂修复。(2)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补充和完善。

  5、应急保障

  (1)公司配备有医疗箱

  (2)各车台配备有警示牌、灭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设备,超长车配备有防滑链、消防沙、铁楸等。

  (3)保证应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随时作好准备。(4)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5)公司值班电话0734-。

  6、监督管理

  (1)宣传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

  (2)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事故发生时间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

  (3)演练

  a、演练时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初步订为每年6月份进行。

  b、演练方案编制:每次演练要编制演练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预定演练过程、预期目的等。

  c、演练参加人员:演练人员、观摩人员和评价人员。

  d、演练评价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组织情况和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完善。

  七、责任与奖惩

  1、对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2、对于瞒报或迟报事故,造成损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时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将根据情况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八、附则

  1、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并负责解释。

  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预案实施本预案于二○xx年四月修订执行。

  祁东县运输总公司20xx年4月18日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4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实行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爱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爱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削减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马上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支配和行车安全管理,详细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修理、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帮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供应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根据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马上停车,快速报警并爱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快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帮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简单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恳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协作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帮助司机快速报警,准时报告上级,并乐观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解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急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快速报警。仅造成稍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领实清晰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马上停车,爱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马上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快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⑴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掌握时,应快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爱护,把车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⑴事故现场要做好爱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马上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状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状况。当事人应当照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状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依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状况,打算实行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⑴稍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依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看法,妥当处理好各项事宜。视详细情节可派员前往帮助调查处理。

  ⑴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马上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需协作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马上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准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依据交警的`指挥,要准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讨论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准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托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准时恢复车辆;准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需准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帮助交管部门并参加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当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看法。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看法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养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力量。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扬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修理、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5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我镇辖区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1.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君塘派出所电话或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县医院或镇中心卫生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居)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干部报告。

  3.镇党政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和现场总指挥的指示,综合分析汇总后在最短时间内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康杨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领导王小华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镇道安办、综治中心、派出所、卫生院、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村(社区)、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和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力量,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道路安全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气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道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力量。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道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社区)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中心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镇政府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责任,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中心、司法所协助。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涉及村(社区)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和舆情引导工作。

  五、预案启动

  1.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2.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3.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1.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现场总指挥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2.派出所、镇安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稳定。

  3.镇中心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4.各有关村(社区)、部门(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5.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县交警大队请求协助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县级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1.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在最大限度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情况下,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2.加大路面控制力度。镇道安办要严格监管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同时积极协调县交运局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派出所、道安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4.大力整治事故盲点。镇派出所、道安办要认真、详细排查我镇辖区交通道路事故盲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盲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有关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盲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5.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道安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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