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锦集(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与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提供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教师加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学生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随车教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及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及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时通知家长。
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与调解。
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保险介入。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依据
《介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化品发生危害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调。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张兰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侯世文(张兰镇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阴晓波(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各包片负责人
成员:燕玉芳(交通管理员)
王维东(安监站站长)
张观伟(水利水保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乡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兰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正茂担任,成员有燕玉芳、王维东。
2.2主要职责
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负责道路安全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预警
3.1预警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工程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
(1)一级(红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二级(橙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三级(黄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4、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Ⅰ级(红色)响应:
因天气恶劣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有关部门发布一级预警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及时协调镇村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当上级接管指挥处置时,镇指挥部全力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Ⅱ级(橙色)响应:
当收到Ⅱ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时,镇指挥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当收到Ⅱ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时,镇指挥部、各村、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镇指挥部要派专人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督促应急处置现场,必要时向市指挥部请示。
Ⅲ级响应:凡发生地和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需要有关应急办量支援时,可以向市指挥部提出请求。
信息报送与处理:
Ⅲ级响应启动后,指挥部要向镇政府上报处置信息,ⅡⅠ响应启动后,镇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镇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处置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处置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24小时可采用网络或书面的形式上报上级指挥部,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问题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个人民政府、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奖惩
要对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雨、雪、雾等气候条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等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反应迅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勤
副组长:胡忠
成员:王永松、季凯、范新亚、徐殿平、王国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大队,任志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处置分类
(一)因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突发事件。
四、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总原则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安全、尽快通行;信息畅通、及时上报。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明确领导工作责任及相互补位措施,及时指挥启动和终止工作预案,形成科学组织、迅速反应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缩短应急反应时间。
(二)属地管理原则:对已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交管大队要按照辖区划分,迅速出警,了解情况,维护秩序,控制事态,依法果断处置。
(三)先期处置原则:交管大队接指令赶赴现场后,立即按预案规定进行控制事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开展疏导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及时报告原则:现场应急警力应保持和上级及指挥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现场了解到的确切情况及时汇报给市局值班领导,便于指挥机构了解情况、把握战机、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指令采取指挥疏导、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续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勤联动原则:各警种之间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体现“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六)教育疏导原则: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时,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配合相关部门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恢复交通。
五、处置内容
(一)遇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组织人员抢救遇险群众,转移财产;疏导交通,维护好现场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行人进入管制区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强巡逻管控,疏导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应在分流地点和沿线部署警力视情实施远、近距离分流措施。
(二)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置。遇有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置;组织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疏通抢险通道,确保指挥、救护、工程抢险车辆及人员、物资等顺利进出现场。经勘查,确定不会发生新的山体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备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隔离设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过;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车辆无法通行的,要组织车队通行备用路线。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责任明确、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立即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抢救伤者,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控制当事人,快速勘查现场,迅速清理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对未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责令施工单位强制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对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建议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等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划定现场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燃烧。造成泄漏、燃烧的,要依法进行交通管制,视情疏散群众;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监、急救、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理;疏通救援车辆通道,确保救援车辆顺利进出现场;对事故发生地段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过事故现场。
(六)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发生的事件,要尽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交通的程度,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规模大小,群众情绪、行为的激烈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疏导分流车辆,维持交通秩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人员疏散或离开路面后,迅速恢复道路交通。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条件进行先期处置的,可量力处置并及时通知治安、刑事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备先期处置条件的,划定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等待治安、刑侦部门到达并做好现场勘查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处置步骤
(一)加强指挥,保证警力。遇突发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值班领导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加强路面管控,准确掌握路面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路况信息,同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路政、施救、医疗(急救)、消防等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做好实施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交管大队除留少量值班、机动人员外,应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监控和现场管理。
(二)加大巡逻,保障畅通。雪、雾天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响时,坚持全警上路,加大对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弯道及事故多发路(点)段的管理,逐层逐人落实岗位,及时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同时利用巡查车采取不间断喊话鸣笛警示等方法,监督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行车速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车及掉头等现象。在路面有结冰的情况时与当公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在结冰路面上抛撒消雪剂,督促检查过往车辆安装防滑设施,在遇有路面结冰严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时,进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加强协作。在雨、雪、雾天气及路面发生结冰的情况时,交管大队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媒体通报路况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发布冰雪雾天气及交通事故造成国、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车辆绕行建议以及预计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信息。并倡导驾驶人及时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况,选择合适线路,尽量减少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同时要加大与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时处置。交管大队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断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200米以外开始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打开警灯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应在现场最后一辆被堵车辆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并设置专人实施预警,预警车辆和民警应根据堵车情况持续向后移动,通过喊话和交通信号指挥后方来车减速并有序停放。对于事故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路政、施救、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同时,应确定专人负责应急车道的管理,严禁车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放,以保证应急车道畅通,并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相关辅助性工作。在未恢复交通前,执勤民警不能擅离现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因各类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要迅速组织警力上路疏导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复交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巡逻管控,掌握预警信息。交管大队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获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路面巡逻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发现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民协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建立联勤联动,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救助受困群众。同时,要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以及相邻国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信息互通,保证在道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及时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城区、开发区中队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队,支援、配合其他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四)保证联络畅通,加强请示报告。交管大队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随时接警。完善各种工作制度、职责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值班室或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准确指导路面勤务。领导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值班民警和备勤民警手机须24小时保证联系畅通。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3.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4.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2、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1.4、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4.1.5、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4.2、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5.1.2、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5.1.3、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1.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5.2、事故调查:
5.2.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5.2.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5.2.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5.2.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3、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6.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5
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为给人民群众在春运(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整治养护,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xx副指挥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员:全镇干部、镇级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交通协管员、劝导员。
职责: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指挥部下设三个救援队:
救援一队队长: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员:xx(安办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长)xx xx(派出所民警)xx职责:及时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配合公安交警勘验现场,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及时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畅。
救援二队队长:xx(党委委员,分管安全)xx成员:xx(卫生院院长)xx xx(安办工作人员)xx xx(交管站)xx职责:营救受伤人员,严禁肇事逃逸,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协助所在地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救援三队队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xx成员:xx(信访办主任)xx xx(党政办主任)xx xx(财政所所长)xx职责:负责通信联络,信息传递,报告上级相关部门,通知死、伤人员家属,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镇派出所人员负责24小时轮流值班,预警电话:xx;
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镇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xx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6
为了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清溪交警中队、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交通办、综治办、司法所、事故发生地村委会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福田镇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镇派出所。
总指挥:王积分(镇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付林(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职责任务:
1.总指挥全权负责福田镇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
2.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
3.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组长:王积分
成员:派出所干警、清溪交警中队干警
镇应急分队全体成员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曾庆明
成员:清溪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彭正庚
成员:福田卫生院医生
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民政所、财政所、信访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党政办、综治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故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党委书记,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
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
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险理赔
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应组织、督促相关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开展事故查勘、抢救费垫付、代位求偿和保险理赔等工作;积极协调其他县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对非我县的事故车辆开展垫付、理赔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应通知相关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协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向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追偿垫付的救助基金。赔偿义务人未根据侵权责任全额偿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暂时保管有赔偿责任的肇事车辆。
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员5人以上、或伤亡人员达5人以上等社会影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时,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省级救助基金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救助基金垫付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及时抢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各医疗机构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时,应启动绿色通道,先行抢救伤员,抢救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依据,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7.2应急救援资金
根据现场情况调动和使用“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开展的应急救援费用,由现场指挥部与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协商,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力诉讼或者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和帮扶。
8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在分级负担的基础上,应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应纳入应急经费予以保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种社会车辆、个人资产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8.2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物资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各项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县乡(镇)两级仓储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强抢险救援工程、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拨使用,满足应急工作需求。
8.3基础设施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加强应急避险设施建设,规范和保障隧道内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暂存和卸载备选点,消除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临时存放困难和隐患。
8.4数据共享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络人制度,及时更新手机、办公、应急电话号码,确保部门间联络畅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应急管理类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切实保障应急工作需要。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对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检验和评估,并根据预案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变化,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9.2说明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道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发生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潜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街道指挥部设在街道综治办。
2.1.1街道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街道书记
副总指挥: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
2.1.2街道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状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2)制订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
(3)统计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4)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处置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挥部部分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持续与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2.3.3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提来源理意见。(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3.1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个性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及预警信息
各级部门要制订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交警低塘中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各村、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状况,并用心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3预警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理工作。
(3)应对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同时及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2指挥与协调
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综治办立即核实和确认,将状况报告街道办事处,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总指挥视情及时主持召开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
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街道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5.3现场处置
事发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5.3.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管站用心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交警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3)派出所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4)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村委会负责调集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5.3.2救护和医疗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5.3.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务必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5.3.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状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3.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指挥部和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11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5信息
(1)信息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报道。
5.6后期处置
(1)街道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交警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
5.7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重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8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职责人员提来源理意见。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镇
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朗霞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村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成立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要用心利用广播、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潜力。
7.2培训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潜力。
7.3演练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潜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职责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9
为预防和削减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同学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故事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同学在乘车、行路途中或老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假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帮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亲密协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依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状况。依据现场状况打算: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预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依据现场状况打算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状况;
②向医院要求;
③做好抢救预备;
④向教育局报告;
⑤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快速做好了解状况、做好接应工作。详细预备工作:
①快速查清乘车同学的人数、详细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快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依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快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刘作建、王振武、杨家寅)。
职责任务:快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预备接应的一切预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老师或知情老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同学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全部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马上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状况;组长依据状况打算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状况特别特别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需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依据事故或险情状况,马上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气(现场处理组),快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马上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依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状况,最大可能快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快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状况,如有人员失踪,马上判明方位,紧急支配有关小组成员依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支配同乘同学或老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恳求消防部门帮助抢险,请公安部门协作,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恳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预备,确保伤员得到准时医治。
自我爱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爱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乐观协作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加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准时汇报,根据依法办案、实事求是、敬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爱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实行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帮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准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准时做好同乘同学或老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处理,老师车祸依据政策有关规定准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与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帮助学校查明事故缘由,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需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别状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准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赐予相应的惩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峻的惩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0
为积极应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对全县道路交通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由此引发的交通堵塞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重新修订了工作预案。
一、恶劣天气预警等级
我县多发的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恶劣天气主要有雾、霾、暴雨、暴雪及冰冻等,按有关规定,分为三级管理:
红色预警(一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低于50米的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五分之二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10毫米、积雪超过8厘米且路面结冰。
黄色预警(二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50米低于1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并造成严重影响,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24小时内降雪超过5毫米、积雪超过6厘米且路面结冰。
蓝色预警(三级恶劣天气):发生能见度高于100米低于200米雾、霾;过去24小时内全县有四分之一及以上乡镇出现暴雨天气,造成较大影响并且暴雨天气可能持续;24小时内降雪超过2.5毫米、积雪超过3厘米且路面积雪结冰。
二、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恶劣天气等级及影响范围,分为大队、中队两级响应:
(一)大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3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个以上乡镇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个以上乡镇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半数以上乡镇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二)中队发布并组织实施
Ⅰ级响应: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一级响应。
Ⅱ级响应:1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一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二级响应。
Ⅲ级响应:1条主要道路发生二级恶劣天气或3条以上主要道路发生三级恶劣天气的,启动三级响应。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指挥领导,大队成立应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联络发布组、宣传报道组、分流疏导组、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设在大队办公室,由副大队长李金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指挥、调度等工作;
信息联络发布组设在大队指挥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各个单位的`联络与沟通、交通诱导信息和路况信息的发布;
宣传报道组设在大队宣传科,副教导员闵建荣为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宣传报道;
分流疏导组由各单位组成,唐孟珺为大队联络员,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协调与联系,各单位负责人为各自辖区分流疏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分流疏导期间的交通指挥与协调工作;各单位民警、辅警为成员,具体负责分流疏导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后勤保障组设在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由副大队长李金儿为组长,具体负责交通分流设施、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人员的后勤保障。
四、恶劣天气信息获取及发布
(一)信息获取
1.大队指挥中心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日常情况下每周沟通一次信息,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每日沟通一次信息;发生恶劣天气时,视情形每2小时沟通一次直至实时沟通。
2.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路面监控系统和路面巡逻等措施,实时掌握道路交通通行及天气情况。
3.大队指挥中心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上设置的天气监测设备,了解恶劣天气对道路的影响情况。
4.大队指挥中心及时收集上报路况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在启动响应的同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道路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2.启动县级响应后,各单位负责将乡镇交通管制路段、绕行路线、禁行车辆及路况信息,报办公室并及时通过LED显示屏、诱导屏、手机短信和当地主要媒体发布上述信息。遇有天气变化,实时发布。
3.响应解除后,由原发布单位在1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恢复交通信息。
五、信息报送
(一)大队启动Ⅰ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二)大队启动Ⅱ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分别上报县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
(三)大队启动Ⅲ级响应时,应在启动后30分钟内上报市交警支队。
六、指挥调度
(一)领导到岗到位
1.启动Ⅰ级响应时,大队主要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分管领导赴一线指挥。
2.启动Ⅱ级响应时,大队主管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业务部门负责人赴一线指挥。
3.启动Ⅲ级响应时,大队带班领导到指挥机关坐镇指挥。
(二)工作职能
1.按时上报信息。大队按照相应等级,Ⅲ级响应每90分钟、Ⅱ级响应每30分钟、Ⅰ级响应每15分钟向相应报送部门报送一次信息,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指导现场处置。大队通过视频、语音、电台、电话等方式,直接指导一线处置工作,指挥分流、管制车辆,必要时可调度相邻大队警力协同处置。
3.及时沟通协调。大队及时与相邻市、县大队沟通,通报天气、路况信息,必要情况下请求协助协调分流、管制车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调配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
七、现场处置措施
(一)警力到岗到位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除机关必要人员外,全部投入一线。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迅速调配警力,支援受影响路段,确保该路段警力占总警力的80%以上。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涉及路段交警中队民警全员上路。
4.在警力到岗到位后,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原有勤务安排基础上,增加巡逻班次频率,在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
(二)实施交通管制
1.发生一级恶劣天气,大队指挥中心经请示市交警支队同意后,封闭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发生二级恶劣天气,禁止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其它车辆通过辖区。
3.发生三级恶劣天气,采取间断放行、限速放行、警车引导等方式,引导车辆通过辖区。
(三)交通组织疏导
1.远距离分流: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30-50公里范围内,对驶向管制路段的车辆采取远距离分流。
2.中距离疏导: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30公里范围内,指挥驶向管制路段车辆右侧排队慢行;
3.近距离控制:在距离交通管制路段10公里以内的范围内,控制车辆,依据管制措施情况分别采取禁止车辆驶入管制路段、禁止管制车辆驶入管制路段和指挥车辆右侧排队慢行依次通过。
4.实行限速通行。通过交通广播、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和设置临时限速标志,发布雨雪、雾霾天气车辆限速值,提示驾驶人保持安全速度。
5.采取间断放行措施。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路段,拉大车辆间距,调节交通流量。
6.带道压速通行。对于路面积雪结冰、坡道弯道等事故多发路段,或因雾霾天气导致能见度较低、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拥堵的路段,视情在安全地点组织车辆编队,由警车或者民警乘坐社会车辆,带领车队压速通行。
7.压缩车道通行。在弯道、坡道以及桥梁、隧道口等易结冰路段或者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设置连续、渐进提示牌、摆放反光锥筒,压缩多条车道为一条车道,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严禁超车。
8.临时封闭道路。对于路面积雪结冰、车流量较大、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车辆无法安全通行的山区、临崖傍水等安全隐患突出的道路,可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限制车辆通行。道路封闭后,对封闭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将滞留车辆带离封闭路段。
9.警种协调联动。对于雨雪天气持续时间长,道路严重结冰,疏导指挥警力不足的,要及时提请当县公安局指挥组织治安、特警、消防、派出所等警种,联合上路维护交通治安秩序。
10.积极救助群众。因雨雪恶劣天气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的,要及时提请县政府组织民政、卫生等部门积极救助受困人员,提供条件帮助解决受困司乘人员的食品、饮水供应以及医疗救护服务。
(四)交通事故处理
恶劣天气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遵循“四快”原则,快速出警、快速勘察、快速处理、快速清撤,简易事故当场处理,一般事故简易处理,快速恢复交通。
(五)恢复交通
应急处置完毕,迅速取消交通管制措施,恢复交通。
八、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恶劣天气发生规律,按照本预案规定,进一步细化各项处置措施,做到快速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切实将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有效预防因此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各级音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视频指挥通讯设备提前调试,摆放到辖区重要交通结点,并按照指令随时开赴相关路段,及时为上级部门传送一线视频画面。恶劣天气频发季节按规定留足备勤警力。遇有突发恶劣天气,备勤人员10分钟内集结。各大队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与相关部门联合的实战演练。
(三)做好应急准备。大队按照装备标准为一线执勤民警配备通讯、交通、救援和民警个人防护、防寒保暖等装备,配备至少一台应急通讯车;协调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储备融雪、除冰物资,配备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对沿线公路设施的巡查,按照先省际、市际后市内、先坡道桥梁后平直路段的顺序,及时清除道路积雪,消除安全隐患;协调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准备;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热水、食品、御寒衣物,保证滞留人员情绪稳定,避免事件的发生。
(四)完善“绿色通道”。要掌握并对接辖区各方救援力量,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前往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交通信号的限制。对消防车、救护车等应急救援车辆需要开启快速救援“绿色通道”的,要及时受理,根据实时路况规划最优通行路线,调度路面执勤交警采取调控信号灯、警车开道等方式切实保障医疗急救、消防救援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五)加强宣传力度。宣传报道组要主动挖掘民警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编发简报、采编信息、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以随警作战、跟踪采访、现场报道等方式,对民警规范执法、服务群众、抢险救援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1
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由于学校学生有很大一部分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乡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我校不得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升学校应对车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员工的'安全,成立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杨兰秀督促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伤者送医院救治
吴宗勇李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
二、领导小组职能
1、播放安全教育知识,学习交通法规。
2、督促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
3、发生交通事故上报交管部门和预案小组办公室,保护现场,配合处理。
三、交通安全预防措施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及有关交通安全预防等方面知识。
2、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车。坐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3、上学、放学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4、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打闹。
5、加强学校车辆和租用车辆安全管理。
6、学校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
四、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关措施。
2、如有伤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学生疏散,并加强其他学生的安全保护。
4、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5、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6、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处理,并组织上报。
五、处理方案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交管部门(电话122)、预案小组办公室。
2、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对事故不争议的,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不能撤离的,应迅速报告交管部门。
3、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迅速向应急预案小组报告,应急预案小组协助当地交管部门处理。
4、交管部门对事故认定后,领导小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防范应对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以及我市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各种旅游突发事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平安南通旅游。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通市行政区域内旅游企业、旅游活动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以及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突发事件,包括: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暴风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地震等地质灾害)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2)因生产安全事故(如旅游团队交通事故,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场所火灾事故,游乐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游客拥挤踩踏、旅游建筑物倒塌伤人、游艇安全事故等其他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3)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突发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导致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4)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游客被劫杀等刑事案件、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等)造成的游客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5)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或外国游客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南通游客在市外或境外遭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
1.4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救援。在处置旅游突发事件中,各级政府要组织调动辖区内各种力量,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事发地政府及其旅游主管部门要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立即组织指挥先期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上级政府根据事件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各联动部门按指令予以指导协调、联动到位。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提高旅游应急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2 旅游突发事件分级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确定的等级,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
2.1 一般(IV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1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2.2 较大(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3 重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一次食物中毒游客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游客人数5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2.4 特别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游客30人以上死亡,或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为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 组织体系和职责
3.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
3.1.1 成立南通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南通质监局、南通市气象局、南通海事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组成。
3.1.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有关部门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工作。
3.1.3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或授权,履行相关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协调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导控工作。
市应急办: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部指令,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全市性、跨区域发生的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涉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成立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旅游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消防灭火,抢险救援,核实人员伤亡情况及身份;
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开展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查缉事件的犯罪嫌疑人;
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旅游景点和宾馆饭店的火灾扑救和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用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与物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除海上和长江以外内河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水上交通管制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食品中毒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质监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南通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陆地和水上气象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协调市本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资金安排,监督资金使用。并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管局:组织、协调旅游突发事件中与城管部门管理职责相关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南通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加发生在海上和长江水域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现场交通管制和协调处理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发生在文化娱乐场所、名人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建局:参与发生在所辖旅游景区(点)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发生在宗教场所的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协调处理工作。
市外侨(港澳)办:协调涉外(港澳)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外国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台办:协调涉台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涉及台湾记者应对的相关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提供涉及旅游突发事件的'上访信息,协调处置因旅游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市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服从市旅游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各自辖区内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2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3.2.1 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旅游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处置工作。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简称市旅游应急办)设在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3.2.2 市旅游应急办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全市有关危及游客安全的信息,及时向旅游企业和游客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
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即时收集、快速核实,迅速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执行和实施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承办具体应急工作;
积极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为游客提供应急救援;
按照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相关应急信息;
参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2.3 市旅游应急办值班电话
3.3 现场指挥部
3.3.1 发生突发旅游事件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旅游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事发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下设若干应急小组,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领导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委派。各应急小组组长由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有关负责人担任。
3.3.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组织应急现场的各类保障工作,负责现场信息的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形成旅游突发事件评估报告。
3.3.3 现场应急小组:
事件调查组:由市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海事局、旅游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了解、掌握、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评估突发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和影响,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市级或事发地急救医疗机构开展旅游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保证旅游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医疗救治措施的建议。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控制事件直接责任人,组织、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区域的治安管理,维护现场社会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交通局、旅游局、卫生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指挥部及其相关人员的生活保障、交通保障、资金保障、卫生防护和防疫保障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市内新闻媒体等组成。重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办)牵头,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新闻办根据市政府授权,向社会公布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其他突发事件由旅游等部门在市新闻办指导下,成立宣传报道组,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主,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和事件单位配合,妥善处理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
4 预警分级与发布
4.1 预警分级
根据监测信息,预测旅游突发事件即将发生,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预测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或场所、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报纸、互联网、短消息、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
对旅游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告知方式,必要时由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进行告知。
4.2.1 蓝色预警(Ⅳ级),由县(市)、区旅游应急指挥机构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县级政府批准后,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发布。
4.2.2 黄色预警(Ⅲ级),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对预警信息研判确定,请示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
4.2.3 橙色预警(Ⅱ级),由市政府对预警信息研判,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发布。
4.2.4 红色预警(Ⅰ级),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按程序报省或国家有关部门发布。
4.3 预警响应
4.3.1 当预警级别为蓝色预警(Ⅳ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
4.3.2 当预警级别为黄色预警(Ⅲ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应密切关注相关动态,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4.3.3 当预警级别为橙色预警(Ⅱ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4.3.4 当预警级别为红色预警(Ⅰ级)时,市各级旅游应急机构及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4 预警解除
预警发布后,根据跟踪监测,可能发生旅游突发事件的因素基本消除,按程序宣布预警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各有关单位和所涉县(市)、区应当进入应急状态,采取相应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
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可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社会宣传预防、减轻旅游突发事件危害的有关知识;
(2)转移、撤离或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5.1.1 一般和较大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由市旅游应急办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5.1.2 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确定和响应程序启动,须报请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决策部署。
5.2 响应处置
5.2.1 先期处置。事发后,所在地政府和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启动先行处置机制,开展自救互救。
5.2.2 现场处置。(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市领导或市领导指定的应急机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市旅游应急办、各相关联动单位、事发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
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2.3 信息发布。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市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发布和危机公关工作,实施舆情监测分析,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和舆论引导工作。
5.2.4 人员到位。市旅游应急办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以及市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
5.3 应急处置
5.3.1 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有人员伤亡、中毒等重要情况,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由相关旅游应急机构和旅游企业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
(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
(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5.3.2 发生较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由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措施:(1)及时与事发地应急机构建立联系,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生在市外的,应及时与发生地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事件信息,协调救援;
(2)必要时,派出有关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
(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
(5)随时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
5.4 分类响应
5.4.1 发生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置:(1)旅游企业先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
(2)事发地政府及各级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
(3)市各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紧急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控制、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各方力量合力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平稳社会秩序;
(6)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发生的影响,正面引导社会舆情;
(7)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5.4.2 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陆地的,由市公安局按《南通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在水上的,由南通海事局(南通市水上搜求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南通市内河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3 发生重特大旅游食品安全事故,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4 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局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5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由市公安消防部门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南通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牵头处置。
5.4.6 发生涉外(港澳台)重大旅游事件时,由市外侨(港澳)办或市台办会同市各有关部门按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4.7 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按南通市气象局关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预案处置:(1)及时了解灾害动态,督促、指导各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准备;
(2)通知各旅游景点告之游客;
(3)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
(4)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5.4.8 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市内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应急措施处置;
市外由市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处理:(1)迅速了解团队的详细情况,并上报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和省旅游局,并通过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政府开展紧急救援;
有伤亡、失踪者,迅速报告所涉政府应急机构并协调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5.4.9 发生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由市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小组按市预防和处置事件实施办法处置:(1)迅速查清投诉原因、投诉人诉求和涉及单位等情况,责成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场;
(2)责成相关企业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踪处理;
(3)做好游客的安抚善后工作。
5.4.10 发生特种设施突发事件,由南通质监局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5.4.11 南通出境游组团社组织的团队在境外发生突发事故,分别由市旅游应急办、市外侨办、市台办按照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南通市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预案处置:(1)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发布信息;
(2)迅速督促涉事保险机构和通知国际救援组织提供紧急救援,督促国内组团社履行合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及时救助;
(3)督促国内组团社负责人和游客家属尽快赶赴事发地参与或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市旅游应急办根据需要派出联合工作组。(4)组织和协调境内外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5.5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确认旅游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应向市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明确应急处置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市)、区旅游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消除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游客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6.2 保险理赔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旅游应急办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展开保险理赔工作。
6.3 事件调查
根据事发致因,由市旅游应急办会同市公安、质监、安监、纪检、检察等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事件调查,依据调查的事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6.4 总结评估
应急救援结束后,市旅游应急办应进行总结、分析,提出事件预防、救援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7 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
强化应急演练,每年组织一次小型演练,每三年组织一次大型演练。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衔接协调;
积极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及救助知识的宣传,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旅游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8 奖惩
8.1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8.2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8.3 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南通市旅游局制定。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南通市旅游局备案。各相关旅游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旅游局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实施后,每三年修订一次。
9.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3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状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同学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同学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同学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班级同学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同学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内周边安全隐患准时进行排查,发觉问题马上上报,准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肯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示司机减速慢行,留意过往同学,避开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同学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削减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乐观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示同学在上下学路上留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公路上追赶打闹,不要斜穿公路,避开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实行的措施
1、快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马上拨打电话120,恳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恳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快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快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实行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即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抢救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同学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帮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人为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将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总体应急预案》相关条款制定。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
建立预警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隐患或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5.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我镇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于本辖区内的机关、村社、事业单位(部门)、企业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武平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员:许勇武平派出所所长
杨省镇党政办主任
罗成波镇应急办主任
谭应君镇财政所负责人
向美蓉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小红武平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罗成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企业、单位落实相关各项措施。
同时设立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与治安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应急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农服中心、计生办、经发办等负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办公场所、食宿、相关物资准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人员对伤亡人员实施现场救治、处置和转送工作。
警戒与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重点嫌疑人监控、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并制定紧急情况下安全保卫方案。
应急情况发生时,即时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临时派出机构,负责统一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和分配、调度人力、物力等相关物资。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建立监测网络,设立监控点,发现安全事故及道路隐患,应及时向政府值班电话报告(70660008),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当前状况等基本情况;
(2)事发地相关部门已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3)造成的影响;
(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分级响应
一旦事故发生,我镇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三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已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事故的发生没有造成人员被困,事故事态已被完全控制且没有扩大的情况,没有需疏散或现场避险的人员。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人员进行情况调查,排查相应安全隐患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企业、单位、部门提供必要的医疗、物资帮助。
2.二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完全应对发生的.事故,但事故已受到控制,事故的发生造成少数人员被困或受伤,事故事态有扩大的可能性,需疏散或现场避险。
响应行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即时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1小时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同时通知县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救助准备。
3.一级响应
情况描述:企业、单位、部门的初期响应不能应对发生的事故或初期响应失败导致事故不受控制,且事故的危害性较大并较易扩散,事故的发生造成较多人员被困或受伤且危险状况无法解除。
响应行动:各工作组全部到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在接事故报告40分钟内组织相应人力、物力赶赴现场救援。即时请求临近乡镇和县有关部门提供援助。
五、响应程序
1.接警。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迅速启动本企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自救措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有关人员,保护现场和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警(电话:110、120、119),同时报告镇值班室。
2.确定响应级别及预案启动。镇值班室将情况报告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程序。
现场指挥。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值班室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各小组到位,并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事故的处理与救援工作。
现场恢复。现场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保护好现场以利事故调查的基础上,恢复区域秩序和组织疏散的人员恢复正常的生活,必要时提供相应的物资援助。
六、保障措施
1.交通运输保障。本镇长备有荣威SUV、猎豹两辆车,根据镇应急领导机构的指令随时执行应急运输任务,同时及时做好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和清障工作,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通车。
2.应急队伍保障。按照《武平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应急突击队。
3.通讯保障。将应急成员单位的电信联络工具记录在册,建立通信信息库,利用电信联络工具或文字通报,及时传达救治进展情况,后勤组负责向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等进行联络通报。
4.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进行现场救治,与县医院建立伤员求助机制,确保医疗救治、医药物资的渠道通畅。
5.治安保障。根据事故的性质,防止灾民和社会公众的情绪波动或受不法分子的煽动,保证社会稳定,提请公安治安大队警力支持,进行安全警戒。
6.资金保障。原则上本镇自筹,如数额过大,申请县政府解决。
7.物资保障。购置必要的生活、抢险物资备用。
8.社会动员保障。事故难以控制时,动员社会公众志愿者援助救灾。
七、应急结束
由镇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进展,适时公开发布信息,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八、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响应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妥善安置灾后重建工作及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制定补偿标准。后勤保障采购充足的生活劳保物资,保证灾民的生计。抢修组进入实地对污染进行清理收集,防止隐患隐藏。
2.社会求助
向社会公众呼吁,争取志愿者伸出援助手,对灾民灾情进行物质或资金捐赠,赠物赠金由后勤组专人保管,专款专用。
3.保险
与县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保险机制,由财保公司根据灾情损失进行理赔。
4.调查总结
事故的调查总结由镇应急指挥部承办,调查结果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
九、附则
1.我镇每三年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评估报告需要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的,报请镇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并将修改内容通告相关部门。
2.本预案由武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5
随着新开通线路的增多,线网规模的不断扩大,广州地铁线路运营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挑战。一是线路客流量越来越大。从1999年地铁1号线开通的日均17万人次,到日均620万人次,客流量飞速翻倍上升。二是地铁运营场所处于地下,形成封闭的环境,聚集密集的人员,通风和疏散都受到极大限制。近几年,地铁又成为破坏与恐怖袭击的主要目标之一,地铁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脆弱性日益突出。三是运营设备系统复杂,导致故障的潜在环节和因素多。地铁内部有车辆、信号、电力、环控、火灾、自动售检票、屏蔽门、防淹门等多个专业系统,任何一个系统故障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随着建设规模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广州地铁安全隐患和风险也呈现了上升的趋势,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广州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提高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的管理水平,广州地铁提出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向科学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开始进行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的工程建设。
体系结构介绍
广州地铁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是以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科技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应急管理流程为主线,软硬件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技术系统,是实施应急预案的工具。该系统具备风险分析、信息报告、监测监控、预测预警、综合研判、辅助决策、综合协调与总结评估等功能。
广州地铁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的建设从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应急管理的特点出发,具有轨道交通行业特点。遵循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相关标准,建设中力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对安全与应急管理的要求,支持异地、异域、异构数据交换,能够与上级政府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全面涵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与应急管理的业务范围;“大系统、小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模式,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应急管理提出了新思路;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应急管理提出了技术平台和应用示范,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实用的技术管理手段和方法。
广州地铁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的.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依托于该体系,应急指挥场所内设大屏幕显示系统、应急通信系统、数字会商系统、图像接入系统、综合控制系统、音响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并接入各条运营线路的综合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建设线路的各工点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建设与运营现场视频等信息的实时监视,各安全监测子系统信息的实时查看;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短信息等多种方式,实现预警与应急处置信息的准确、快捷传递。如图2所示。
综合应用软件系统的总体功能架构可概述为“九五一”模式,遵循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技术要求,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处理主线,划分为9个核心功能模块:预警预测、日常事务、预案管理、资源管理、应急值守、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模拟演练和系统维护。结合广州地铁日常安全检测子系统的建设情况,实现5个安全监测子系统的无缝接入:建设安全管理子系统、设施安全监测子系统、运营机电设备安全检测子系统、运营关键设备安全检测自系统、安防子系统。此外,基于满足政府的需要和企业管理的需要,依据广州市各类重大活动,应急平台还可定制不同专题功能,如“春运专题”“广交会专题”等。如亚运会期间,广州地铁结合特殊安保要求,设置了1个针对亚运安全保障的亚运专题模块,实现亚运期间场馆周边、亚运抢险组织、资源配置、救援点布置等的管理。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综合应用软件系统的总体功能架构如图3所示,综合应用软件系统的实现界面如图4所示。
创新和探索
应急平台综合应用软件系统建设中遵循SOA(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集成了当前先进的各类软、硬件及通信技术,主要在以下9个方面做出了创新和探索。
实现了建设期应急和运营期应急统一管理,打造了新线从建设期到运营期的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应急管理模式。
符合国家、住建部及省市对安全与应急管理的要求,具有轨道交通行业特点,遵循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建设,可以实现与上级政府部门间的平滑对接和互联互通。
解决了多个监控系统间的海量异地、异域、异构信息的共享,实现重大风险源预警和应急处置的紧密结合。
集成了电话、语音、短信、图片、视频等各类应急通信技术,实现了突发事件信息的快速,提高应急通知的效率。
探索了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应急资源的分类和图符标准,并基于WebGIS(网络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实现了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各类应急资源的统一管理、快速定位和动态调度。
探索了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突发事件的分级分类处理标准,采用数字化预案技术,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生成。
建立了覆盖“突发事件接报――视频会商――处置――总结”这一全过程的应急管理,实现了事件相关的数据、话音、图像等各类信息的留痕管理,为事后总结和统计分析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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