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试管理制度1
1、服务人员要提前到达服务地点(提前半小时),作好服务准备,履行服务职责。
2、场外监考人员要加强场外巡视,维持好场外秩序,制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区,制止不考试学生在考场外逗留。特别注意在两场考试之间学生上厕所时的安全问题。
3、正常开考后,场外监考人员在学校指定地点待命,并负责外来人员及学生家长的询问接待工作,不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考务组请假。
4、监考结束后,服务人员须经考务组允许后,方能离校。
考试管理制度2
1.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各种应考准备,凭学生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凡迟到15分钟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开考之后,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准离开考场。凡离开考场者(包括考毕者),在考试结束前,不准再进入考场。
2.学生应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右角上,座位必顺保持前、后、左、右的间距。座位间距不符合要求时,监考老师应进行调整,然后开考。
3.学生考试时,除老师规定顺带用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和书籍放在座位周围。
4.学生接到考卷后,应先写上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一律用钢笔(限黑蓝)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并保持卷面整洁。
5.考场内应保持肃静,学生不得任意走动或相互讲话,不得互借文具。
6.学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老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遇试题不明等情况,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
7.答题完毕,将试卷送交讲台,按班次放好,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议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对折,无字面朝上(包括规定应交的`草稿纸)平放在考桌上,待老师收卷、清点数目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作弊论处,宣布考卷作废,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
(1)闭卷考试中,私带或以任何方式、任何位置展开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者:
(2)考试中传递各种纸条或试卷者;
(3)考试中与别人说话或做手势者;
(4)考试中窥看他人卷面或为窥看者提供方便者;
(5)代替别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者):
(6)运用其他方式作弊者。
考试管理制度3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教育公平: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所有学生在同一标准下接受评价,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2.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考试反馈,教师能了解教学效果,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3. 培养良好习惯:严格的考试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诚实守信、认真对待学业的态度。
4. 促进学生发展:考试成绩是学生自我认知和改进学习方法的重要参考。
考试管理制度4
考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公正性:通过规范化的考试流程,消除人为因素对考试结果的影响,保护每个考生的权益。
2.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科学的'考试设计,可以反映出教学的真实效果,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
3. 培养诚信意识:严格的考试纪律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为社会输送诚信人才。
4. 促进学习动力:公正的评价体系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5. 维护教育公平:统一的考试标准和流程,避免教育资源的不公分配,确保教育公平。
考试管理制度5
一、命题管理
第一条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难度适中。要避免出偏题、怪题。
第二第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试题的类型要多样化,题型不得少于四种。题量要适当。一般以笔试90-120分钟、口试15-20分钟内完成拟定题量。试卷满分统一为100分。
第三条试卷由各系部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担任过主讲教师或现任主讲教师进行命题,也可由几名任课教师共同拟定,由教研室主任初审,最后由各系部负责人审定。
第四条为提高试卷的信度,提倡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如果条件成熟,要尽可能做到“教考分离”。
第五条期末考试凡不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的科目,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个月提交二套分量和难度相当的试题(A、B卷),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详细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抽取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六条根据课程性质和考试要求不同,提倡考试方式多样化,但第一次试行时,要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应报教务处审批。
二、试卷印刷管理
第一条经系部审定的纸质试卷样卷、《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样卷送审表》(附件一)、电子文稿(word文档)等要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科。教务处要再次对试卷样卷进行审核,然后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随机抽取确定正考卷,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二条教务科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原则统一组织试卷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并在开考前交给监考老师。
第三条试卷的命题、送审、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均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任何形式泄密者应追究其责任,并以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试过程管理
第一条教务处统一组织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单元测验由各系部及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日程安排,随时检查考查情况。
第二条期末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下达考试计划书(阶段性上课的科目原则上要留出至少半个月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复习,然后由相关系部提出考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方可开考),各系部根据考试计划书认真安排好相关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的信息(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统一协调安排好考务工作。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一周确认学生考试资格(祥细方案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z职业技术学院无资格参加考试学生名单》表样见附件二),并由教学秘书汇总后向教务处报送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该类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加加正常补考。
第四条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或变相暗示。不得出复习思考题变相缩小考试范围。
第五条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系部的教室,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并准时将教室钥匙交到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考试管理临时机构,负责执行考试工作。
第七条考场规则
1、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规范张贴相关考场标志。使学生进入考场有清洁、舒适的环境。
2、进入考场时,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练习本、卡片、刀具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处。
3、严格考试时间,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考生迟到后,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出示学生证。一般实行教室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向朝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听监考人员指导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5、答卷前考生要在考卷上写清姓名、班级、座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外语或特殊考试除外),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考生在考试时不得互相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传纸条、夹带、交换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对于舞弊者和参与舞弊者,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7、考试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谈笔或在走廊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8、凡旷考考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应重修。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并送交主考办公室。
第八条监考规则
(本规则不但适用于考试考查课的期中期末考试,也知用于期初补考和重考。)
1、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到主考办室领取考试试卷。
2、每个考场设立监考二名,负责本考场考试过程的实施。
3、监考教师提前10-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1)、安排考场学生座位。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查对学生座位,必要时有权临时调动考生座位。
2)、宣布考场规则和答卷注意事项。
3)、清点考生出缺席情况并作记录。
4)、发考卷及草稿纸,并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必须把班级、姓名和座号完事正确地填写在考卷上。
4、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或进行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考场内议论考题或学生答题情况,更不准有干扰或影响学生正常答案的行为。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要认真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场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爱护学生。若发现有学生不适,不能继续考试时,应立即通知教务处,并作临时处理。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监考人员要认真处理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若发现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要立即没收其考卷及作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交相关系部进行教育,同时将违纪考生的班级、姓名、座号及违纪事实经过填在《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好,将考卷、违纪证据一起上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处理。
7、监考人员应告诫考生装订成册的考卷不得擅自拆开,答题期间一律将考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正前方,不得偏左或偏右。答完的试卷不得拿起来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安排值班,及时处理和汇报有关事项。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遇有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通知该课程教师或相关室主任来答复,已经答复的问题,而另有学生提出疑问时,监考人员可以给予答复。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终了,应立即收卷,并当场点清,确认无误时,方可允许学生离开。延迟交卷的应予拒收。不按时交卷的学生,成绩以零分计;然后将收好的试卷装订成册;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表格内容,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装入考试袋内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人员验收无误后,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四、评卷管理
第一条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评卷,评卷工作由该课所在系组织教研室人员进行。评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完成。评卷过程要在隐名密封的情况下进行。登记成绩前,不得擅自将封条拆开。本规则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均适用。
第二条评卷工作要以课程为单位组成评卷小组(以2-3人为宜,不得少于2人)。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确保评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评分标准,如若改动需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提分,打人情分。评完的试卷要认真复查,保证评分和合分的准确性。
第三条评卷工作要在系部指定地点进行。试卷要妥善保管,决不允许带回家里。评卷期间不准接待学生,更不允许查看试卷,在任何情况下,教师不得透露评卷情况。
第四条每门必修课在考前由教学大纲的规定确定成绩比例,(一般平时占20%-40%,期末占80%-60%,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任课教师于考前将学生平时成绩一式四份(《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四)送交教学秘书加盖系部公章,评卷时连同试卷并交给评卷人员,评卷完毕,当场将期末成绩录入成绩单,按规定比例计算出该课程本学期的总成绩,经评卷教师签字后生效并交给系教学秘书。
第五条系教学秘书要及时将成绩单提交系主任审核签字,无异议则成绩单分别送教务处、任课老师、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系部存档。成绩一旦评定,无论何种情况,不得随意改动分数及试卷,不准学生查阅试卷。
第六条教师评卷时,在完全正确的答案上画相应符号(一般为“V”)为标记,不允许空白;对完全错误的试题打上相应符号(一般为“*”)并写上所扣分数;对部分错误的客观题目要画上适当符号(如下划线、?、....等符号)并写上所扣分数;每个大题的最后得分写在左上角(如果一个大题中有若干个小题,将每个小题的得分累加),最后将每一个试题的得分填在试卷的得分栏内。在每一题的得分栏内签上评卷老师姓名。
第七条试卷袋的封皮必须填写评卷人的姓名及其所评题号。评完的试卷,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一起交给各系教学秘书以备查阅。
第八条学校组织巡视组,对评卷现场进行巡视。
五、补考管理
第一条缓考
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必须于考前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若确系急病者,应在当场考试结束前向系里请假,并于当场考试两天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系提出申请),由系主任严格审查并签注意见,及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的条件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表》表样见附件五),缓考和补考同时进行,缓考及格者其成绩按正考成绩登记,未按时办理缓考手续者或手续不完备者均按旷考处理。
第二条旷考
无故缺考或正考前未办理缓考手续及申请缓考而未得到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其旷考课程成绩记为0分。如事后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努力者,由本人申请,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给毕业前一次补考机会。
第三条补考
1、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应按学院的规定办理补考手续后方可参加补考,补考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补考,否则不予补考。
2、缓考、补考试卷应用正考的B卷,一般不要重新出卷;其监考、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应与正考时一样要求,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补考成绩单》(附件六);所有补考试卷一律交到系部由教学秘书保管存档,其存档要求同正考卷一样。凡操作不规范或故意放松要求者,其成绩要重新认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一学期或几学期累计达四门课程,或三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补考,直接留、降级;经补考后,一学期或连同过去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二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留、降级。
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降级规定的作挂科处理,准予毕业前再补考一次。
六、试卷存档管理
第一条评卷后的试卷由各系部统一分学科装入档案袋由各系部教学秘书登记存档。装袋存档材料目录及要求:
1、学生名单一份;
2、学生试卷以班级学生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依次叠放;
3、考场记录单一份;
4、《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七)。
第二条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相关教研室对试卷进行复查,对评卷质量及学生成绩作出科学分析,及时向有关系反馈意见,并向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考试管理制度6
1. 提升客户体验:良好的管理制度能确保服务的一致性和高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2. 员工成长: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培训,有助于员工个人能力的提升和发展。
3. 企业形象:统一的'服务标准和专业的工作态度,塑造企业专业、负责任的形象。
4. 风险防控: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能及时化解潜在风险,保障服务区的正常运营。
考试管理制度7
有效的营销业务管理制度对于公司至关重要,因为它: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混乱,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2. 增强竞争力: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制定针对性策略,提升市场份额。
3. 保障合规:确保所有营销活动符合法律法规,避免潜在风险。
4. 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服务流程,提升客户体验,巩固客户忠诚度。
5. 促进成长:通过绩效评估,激励员工提高业绩,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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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医疗安全:通过标准化流程,降低医疗差错风险,保护患者生命安全。
2. 提高医疗效率:明确职责分工,减少工作冲突,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 维护医患关系:通过患者权益保护,增强医患信任,促进和谐医患关系。
4. 提升医院形象:严格的.管理制度能体现医院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提升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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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正确地使用考试方式,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在态度、能力、知识等方面的'成就和不足,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教学素质,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订出如下规定,希全体教师认真执行:
1.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每学习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由备课组集体命题,教研组长审批。由备课组流水阅卷。平时各科采用练习或考查形式。
2.各科的平时练习都应在课内进行,一般不得调课、不得占用其它时间、不得提前通知学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研组进行质量检查,须经教务处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
3.体育课成绩按省教委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综合考核评定。
4.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和成绩的评定由学校另行规定。
5.正确对待考试结果。教师要指导每个学生认真分析考试结果,帮助学生改进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成绩。不允许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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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的考试流程,提高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因主观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2. 促进学习:激励员工自我提升,促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应用。
3. 评价能力:提供客观的评估依据,帮助管理层了解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潜力。
4. 人才选拔: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参考,确保合适的`人才得到合适的职位。
5. 组织文化:体现公平竞争和持续改进的组织价值观,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考试管理制度11
一、考试组织
1、适用范围
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
(1)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
(2)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统一考试;
(3)省内部分学校联合考试(限于高三);
(4)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5)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禁止年级组、备课组单独组考试。禁止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
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教务科具体负责在市教育局高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省、市统考,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室;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务科安排的考室负责人布置,考室负责人按本考室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考室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时间规定
(1)全国高考、省市统考按上级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试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高三年级实行月考,考试密度包括统考、联考、月考在内每月一次,确有必要时个别月份可以组织两次考试;凡遇省市统考和联考时,月考可取消。时间上有冲突时高三年级可以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高一、二年级实行学期考试,每学期学校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高一年级上学期可以由教务科组织入学考试。
(3)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负责人提前向校长室通报并提交组考方案。
二、试卷命制
1、命题
(1)凡由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科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3)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教务科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4)高三试卷满分一般与高考试题满分保持一致,为统计登分方便可作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一般为150分;其他各科10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其余各年级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高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教务科组织统一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三、考试实施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高三为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高三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为60——90分钟。
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班主任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生考试规则》;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科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科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科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监考规则。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4、试卷管理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年级组和备课组组织的考试分别由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四、考试阅卷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不同年级同时进行的考试,如高一、二年级期中、期末考试,采取年级之间交叉阅卷。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科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科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组、教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科长、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务科组织的考试,教务科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校长室。
六、补考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和高三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应参加补考。
2、补考对象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各年级组长确认后报教务科备案。原则上各科参加补考的人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3、补考命题、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科负责。
4、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科与考生及考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考试管理制度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测验,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测验。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测验等其他各类测验,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测验。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
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五、完善研究过程评价。
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杜绝“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要完善研究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研究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研究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惯与研究表现、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考试管理制度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我们修改制订了我校考试管理制度。
首先,我们要准确把握考试的功能。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而不应该具有甄别、选拔功能。我们需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其次,我们要严格压减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第三,我们要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四,我们要规范考试命题管理。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最后,我们要完善研究过程评价。
为了推进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学校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学科考试成绩和其他表现,进行全面评价。我们需要摒弃“一考定成绩”的评价机制,建立研究过程评价和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研究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例如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研究情况的即时性评价,并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此外,我们也需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惯与研究表现、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为了规范考试过程,加强教学管理,我们需要建立考试日常监管制度。学校不应该给老师下达考试任务,也不应该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评价的'依据。此外,我们也应该严禁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针对单元质量检测工作,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单元测试题应该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并且在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其次,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关于考试和判卷,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惯。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最后,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并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
考试管理制度14
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细化考试工作规程,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评价活动规范
有序进行,推进教风学风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与年级蹲点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年级、职教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和巡视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决定。每次考试,由领导小组统筹考试各项事务,考务组根据有关要求,具体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阅卷、成绩汇总和质量分析等事宜。巡视组加强考试、阅卷期间的巡查,督促监考、阅卷教师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学生考试作弊,处理考试突发事件,保证考试有序进行。
第二章考试命题要求
第二条命题工作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第三条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实际,既重视考查基础知识,又重视考查理解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目前情况下,非毕业年级的考试突出对基础知识的考查),力求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与发展智能和谐统一,不出偏题、怪题、超纲题。
第四条题量和题目的难易程度要适中,试题难度比例一般为:基础题:中等难度题:较难题=5:3:2。试卷难度系数尽量控制在0.60-0.70之间。高一初始阶段各项考试难度值在0.65以上,以增加学生信心。高二各项考试考试难度值可
在0.60-0.65之间。高三模拟考试难度值可以与高考持平,保持在0.60左右。第五条试卷一律采用电脑打印,试卷格式由教务处统一规定。试卷分答题卷和试题卷,各卷分数比例参照高考试卷。
第六条考试命题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命题教师在考前绝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考试内容。
②命题教师负责完成命题、电脑打印、校对及拟参考答案的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试题、参考答案电子稿直接交到教务处备份。
③考前的试题除命题教师和审核人外,其他教师不得阅看、补充和删除。
④命题教师的姓名必须标明在试卷左上角。
第七条每次命卷要有命卷人和审核人(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命卷人要完成试卷的“三校对”工作,即命题后校对,电脑打印后校对,印刷后校对。审核人必须对试题内容进行仔细分析并再次校对,以确保试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每次考试,教务处和年级要对试题差、错率较高、离既定目标相差甚远的命卷者进行进行登记并点名批评。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平时象高考,高考象平时”的理念。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务处和年级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九条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度,月考由年级组统一安排、调度。条件具备时,考场按高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十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务处和年级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第十一条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相关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主考职责
1、全面负责当天的考试工作。
2、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检查考前准备工作,并对考务人员作出指示。
3、检查和督促考务管理人员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监督试卷发放;对请假的监考员作调整,对旷工及迟到的监考员作记录并拟出处理意见。
4、安排副主考的责任管辖区。
5、划分场外监考人员的工作范围,规定巡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管辖区。
6、小结上一科监考工作,提出批评或表扬。
7、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作出处分决定。
第十三条副主考职责
1、协助主考完成上述有关工作。
2、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
3、经常巡视和监督责任管辖区内各个考场,对监考不力的监考员要严厉批评,及时发现和处理责任管辖区内各考场发生的一般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考汇报。
4、向主考汇报责任管辖区内各考场考试情况。
5、验收责任管辖区各考场的试卷。
第十四条巡视员职责1、准时到岗。各科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到,若遇特殊情况须提
前向主考请假。
2、若有监考教师迟到或有其他原因未能参与监考的,巡视员必须临时替代,直至监考教师到位。开考后,巡视员立即巡视整个考场,并携带余卷以应对突发事件(如试卷缺失、卷面有误、卷面不清等问题)。考试过程中,巡视员必须在考场周围巡视,若有教师需要临时替代的,必须积极配合;发现监考教师违规的,应立即予以警告、制止并纠正;发现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务组汇报。
3、巡视员还须承担辅助考务组分发试卷、回收试卷、禁止学生提前进入(离开)考场、制止学生的违规行为等职责。
第十五条监考教师职责
1、全体科任教师必须按教务处或年级的安排担任监考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特殊者须经校长批准并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年级。
2、监考教师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检查违规物品,清理考场,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填写好学校、班级、考号、姓名、座位号,并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时间及试卷总页数,其中试题卷××页,答题卷××页。
3、试卷分发完毕,应宣布一下内容:“请检查一下,如试卷有缺张、漏印、破损、污染或字迹不清的请举手报告。”遇到试题需更正的将勘误内容写在黑板上,并告知考生。
4、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教师应宣布:“现在开始答题。”
5、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遵守考试纪律,监考人员要准时到位,严禁私下调换监考,如有急事需调换,应报告教务处或年级。不得擅离职守,不做阅读书报、接打手机、聊天、打瞌睡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不得有影响考生正常答题的行为,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不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6、监考老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进行警告,严重的要将考生信息、舞弊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单上。
7、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应提醒学生,考试结束钟声响后立即收卷;收试卷时一定注意按年级、科目分类,严禁试卷混装、倒装、错装,检查无误后迅速(考试结束后10分钟内)回考务办公室装订。
第十六条阅卷教师职责
1、阅卷教师必须按照“当天考试、当天批阅、当天分析、及时反馈”的原则,在学校规定时间到达阅卷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中途退场,阅卷期间不得做与阅卷无关的事情。听从阅卷组长安排,不挑题捡题,不拈轻怕重,应有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保证阅卷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阅卷教师应认真、客观、公正、高效、准确地批阅试卷,杜绝随意给分现象。
3、阅卷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一把尺子量到底”。
4、阅卷教师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按照规定的赋分方式评阅试卷,记分必须工整、清楚。
5、评分有争议时由评卷组长和包组领导裁定并签名。
6、阅卷人员在阅卷中不得拆动装订线,如发现有倒装、密封不严等情况,应上报教务处和年级。阅卷人员要爱护试卷,防止损坏卷面和遗失,确保试卷完整无损。
7、阅卷组必须定员定点,集中流水阅卷,不得安排学生参与评卷、总分或登分等工作。
8、成绩汇总登记后,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卷面分数,如有错误,须由评卷组长和年级主任签字后到教务处和年级更正。
9、阅卷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做好试卷的质量分析及评讲工作。
第十七条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按要求布置好考场。黑板上要有“认真答卷、诚信考试”等警示语,桌凳要前后左右排放整齐,桌面上的书本等物品撤清,在各桌子右上角张贴清晰的座号。
2、班主任在考前要加强对学生的考纪考风教育、爱护公物教育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制度,教育学生认真对待每一次考试,力争考出真实、理想的成绩。
3、班主任要加强考试期间的学生管理。要求学生按时来校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组织学生在班上复习或放学,密切关注非考试时间内学生行踪,确保学生安全无误。
4、班主任要加强考试期间的卫生管理。每天都要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外卫生,确保考场和校园整洁干净;关锁好门窗,注意防盗。
5、考试成绩出来,班主任认真登分汇总,及时填写本班学生成绩表;召开专题班会,指导学生总结考试得失,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帮助学生提升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第五章考试纪律(考生守则)
第十八条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并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考场和考试位置入座。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第十九条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和有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视为作弊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交卷走出场后,不准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第二十一条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区域书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必须在答卷密封
线外或规定的区域答题,其它地方不准涂写任何标记。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第二十二条有填涂要求,必须用2B铅笔填涂,用圆珠笔、钢笔等其它笔填涂无效。答题卷必须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用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书写无效(用铅笔作图除外)。高三考生必须用黑色0.5毫米水笔作答,高一高二考生建议用黑色0.5毫米水笔作答。
第二十三条遇试题卷、答题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但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第二十四条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喧哗、吵闹;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考场内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将答题卷带出试场。
第二十五条学生因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应经过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上报教务处或年级批准并备案。模块考试缺考者必须要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合格者方可获得模块学分。
第二十六条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卷、草稿纸等,按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第六章考试违规处罚条例
第二十七条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考老师先提出警告,再违犯者,扣除该科考试成绩20%:
⑴旁窥他人试卷。
⑵交头接耳或喧哗。
⑶不经监考老师批准顺便传递物品。
⑷在考场里随便走动。
⑸干扰考试秩序,但情节不严重。
⑹携带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第二十八条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并记过一次处分:
⑴抄袭他人答案。
⑵让别人抄袭自己的答案。
⑶传递纸条、资料。
⑷不按规定入座。
⑸夹带课本、资料入考场并偷看资料答案。
⑹利用其他手段和工具作弊。
⑺干扰考试秩序,情节较严重。
⑻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在开考前不上交监考老师。
⑼利用手机、计算器等在考场内或考场外作弊。
⑽不交答题卷,并将之带出考场。
第二十九条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⑴干扰考试秩序,情节非常严重。
⑵威胁或漫骂监考老师或有关工作人员。
⑶同一期考试中被记过达三次。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所有考试成绩,并强令其转学,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⑴盗窃试卷。
⑵不参与盗窃试卷但扩散或使用被盗试卷内容。
⑶殴打监考老师或有关工作人员。
⑷同一期考试中被记过达四次以上。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消极考试:
⑴在考试中只完成选择题,主观题一字不写的考试情形;
⑵开考后未看完试题即完成所有选择题的情形;
⑶开考后即趴在桌上睡觉直至离开考场的情形;
⑷考试过程中乱涂乱写,故意答非所问,考试成绩明显不真实的情形。凡被认定为消极考试者一律张榜批评,取消下一场考试资格,并通报家长,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如有未列及的违规行为,其处罚标准由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共同决定。
考试管理制度15
1、阅卷组长领取试题,先组织本小组阅卷人员学习本科试题的'评价标准,如有疑问及时汇报考务组,不要私自处理。
2、阅卷人员对自己所阅试题要履行鉴字手续。试卷阅完,组长要组织复查,复查无误后方可拆封。
3、对学生成绩的统计和整理至少要有3人参加,力求准确无误。
4、阅卷人员只能在指定地点阅卷,不能把试卷随意带出。
5、非阅卷人员未经考务组批准,不能进入阅卷地点。
6、阅卷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要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7、所有学科都实行“流水作业式”阅卷。
8、作文阅卷至少要有2人阅卷评分,然后取平均分(保留原始评分记录)。
9、阅卷统一实行先减分,再得分,最后将分数转化为等级85~100A,70~84B,60~70C,60以下D。
10、认真做好分数的录录工作,一人读,一人手写,一人录录,一人观察,务必做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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