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5 14:15:56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优】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优】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3.2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3.3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3.4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3.5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20xx元的罚款: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二、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三、会场纪律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目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三、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

  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四、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局及局属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主要生产单位及其直管的生产性分公司,深圳现代监理公司、武汉中建设计院、武汉建校、武汉中心医院及基础设施事业部的`薪酬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五、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

  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协议工资制五种制度。以年薪制、岗位能级工资制为主,计件工资制、包干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辅。

  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三大部分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别以不同的薪酬单元体现。

  (一)岗位工资

  是对员工岗位职责、工作强度以及劳动技能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基本年薪、基本工资、能级津贴、包干工资、协议工资等五种不同的薪酬单元。

  (二)绩效奖金:

  是对员工的岗位贡献和工作业绩给付的报酬。分别体现为绩效年薪(奖励年薪)、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年终绩效兑现奖)、过程预兑现奖、终结兑现奖、计件奖、专项奖励及总经理特别奖七种不同薪酬单元。专项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经营、结算、诉讼等奖励。专项奖励和总经理特别奖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程序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

  (三)福利津贴

  包括基本福利津贴和选择性福利津贴。基本福利津贴: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贴、节日福利、女工津贴、独生子女费、劳动保护津贴等。

  (四)选择性福利津贴:

  包括通讯补贴、工作餐补贴、交通补贴、地区津贴、水电补贴、租房补贴、艰苦补贴、补充保险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报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员工选择性福利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岗位工资总额的40%。

  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局将统一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等福利制度。第七条不同岗位类型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实行不同的薪酬单元组合。

  (五)年薪制

  1、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适用于局、二级单位(公司)及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3、薪酬结构

  年薪制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乘12)、绩效年薪(奖励年薪)和福利津贴三个薪酬单元。

  4、年薪确定办法

  局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按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级单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二级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年薪兑现由局组织实施,其他副职年薪兑现由各单位提出方案,报局审批后组织实施;三级单位(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办法及兑现由各单位根据局有关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报局备案。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总额根据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确定各级单位副职年薪总额一般为该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的50%-80%,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分层级确定。

  凡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经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返还。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未经上级同意,不得在本单位或下属兼职单位领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资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个人收入,如有违规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050328―20xx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1、负责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账款催讨办法等规章制度

  2、应用会计准则及相关的财务规定,记录会计系统的财务活动(应收账款部分)

  3、监督销售人员的货款回收情况,监督应收款项账户及其明细账目余额变化情况

  4、负责分析应收款项账户的数据和交易情况,进行账龄分析工作

  5、关注应收账款的统计表,找出应收账款差异的解决方案

  6、坏账的处理与监督

  7、制定应收账款的收款策略

  8、做好应收账款的抵借和让售工作

  9、货款回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货款回收工作的考核

  10、协助、支持审计部门的相关工作

  11、协助外部机构对应收账款的审核,应答其质疑,并向其提供有关信息

  12、完成财务部经理交代的其他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为完善公司管理体制,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离职的程序,做好员工的知识更新,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工作绩效,规划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特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人力资源岗位职责

  1.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员工定编定岗和配备工作。建立员工名册。

  1.2负责招聘、录用员工。

  1.3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

  1.5负责人事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1.6协助各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员工考核奖惩档案。

  1.7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1.8负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件办理,组织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学习,办理岗位证件年检。

  1.9负责申报管理人员技术职称晋升工作。

  1.10 负责办理劳动工资手册。

  1.11 负责处理劳资关系投诉。

  1.12 负责对劳务公司各类作业人员证件、劳动合同进行监查。

  1.13 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员工奖惩条例

  2.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会议研究,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2.1.1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有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成效显着的。

  2.1.2 节约费用或对废料再生利用成效显着的。

  2.1.3 检举违规行为和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1.4 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2.1.5 荣获国家、建设部、省市各部门重大奖项和模范荣誉称号的。

  2.1.6 研究发明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有重大贡献的。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给予警告或负激励:

  2.2.1 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的杂志,提出警告。

  2.2.2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警告。

  2.2.3 迟到早退者罚款l0元/次;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三次以上时罚款100元。

  2.2.4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罚款50元/次。

  2.2.5 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罚款50元/次。

  2.2.6 代人签到者罚款50元/次。

  2.2.7 值班时间擅离职守者罚款l00元/次。

  2.2.8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者罚款l00元/次。

  2.2.9 无故旷工者罚款l00元/天并扣当日工资。

  2.2.10工作时间赌博、酗酒闹事,影响工作秩序者罚款l00元/次。

  2.2.11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罚款l00元/次。

  2.2.12上网聊天打游戏者罚款100元/次;月累计3次500元。

  2.2.13在禁烟场所吸烟、丢烟头或引火者罚款200元/次。

  2.2.14侵占公有财物和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500元/次。

  2.2.15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20xx元/次,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6仿效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公司印章者罚款500元/次;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7有章不循,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者罚款20xx元/次;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1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20xx元/次;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招聘、录用、离职管理制度

  3.1招聘

  3.1.1 招聘标准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公民。

  具备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持有招聘岗位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3.1.2 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汇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共同制定人员招聘计划。人力资源必须认真组织填写招聘信息。人力资源负责一般员工初试。

  总经理负责招聘广告的审批;负责公司管理人员、中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复试和录用审批。

  3.1.3 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岗位种类、岗位数量、岗位要求、招聘途径、招聘形式、上岗日期、招聘费用等。

  3.1.4 招聘操作程序:

  流程:发布招聘信息一接待应聘者一应聘者填写《应聘表》一整理应聘材料一应聘材料初选一初试一复试一录用一人事资料存档

  3.2录用

  录用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件、职称证件自上岗之日起存放公司。在综合部登记后,方可到部门或项目部报到。同时人力资源为录用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将其人事档案存入档案室,并为其办理岗位证件更名手续。对于已在岗员工,证件不全或证件一直未能拿到公司,离职时又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其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应按照临时工工资600元/月计算,未发的工资将不予计发。

  3.3试用及转正

  3.3.1 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对于成绩突出者,用人部门可提出提前

  转正的申请,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

  3.3.2 申请转正的员工,用人部门做出工作评价、考核。人力资源根据

  用人部门意见将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3.4人员调动

  员工跨部门岗位变动或跨项目部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原用人部门在两日内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登记。

  3.5离职

  流程:员工交离职报告一部门负责人签字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员工离职交接单》一所在部门审核一人力资源审核一总经理审批一工作移交一财产移交一财务清算。

  员工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在岗时工作资料整理完毕、齐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再呈交离职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由人力资源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培训制度

  4.1员工占用

  工作时间外出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习、培训需人力资源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

  4.2省市建委要求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3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内部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4.4公司冬闲期员工岗位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配合总工程师组织落实培训工作。

  4.5由公司统一组织员工参加省市建委岗位技能及继续教育培训,凡考试不合格者,自费参加补考,直至取得相应证件。

  4.6人力资源及各部门针对培训进行考试及培训信息反馈,并建立培训档案。

  5.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规定

  5.1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5.1.1 流程: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合同书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1.2 公司员工转正后由人力资源填写签订合同审批表,人力资源应在一周内办理审批手续。

  5.1.3 人力资源根据合同审批表,填写合同书。合同期限至少三年。

  5.1.4 员工自收到合同书3曰内签名,并交回人力资源。

  5.2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程序。

  5.2.1 流程:人力资源填写合同续订、变更审批表一总经理审批一填写续订、变更合同一员工签名一公司盖章一双方各一份。

  5.2.2 员工合同到期前两周内由人力资源填写续订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

  5.2.3 续订、变更合同的余下程序操作要求与签订合同的程序相同。

  5.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同离职程序。

  6.绩效考核办法

  6.1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

  6.2考核内容:

  6.2.1 考核人:各部门内部考核;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成员进行考核;总经理对总工程师、各部部长、项目经理进行考核;总经理核准。

  6.2.2 考核年度:每年年中、年末考核各一次。

  6.2.3 考核时问:每年6月30日、l2月31日。

  6.2.4 考核面谈:由考核人组织被考核人面谈,确定考核的分数,并通过交流,使员工发扬成绩,认识不足,纠正错误,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过去,满怀信心的对待未来,努力工作。

  6.2.5 面谈内容:

  在这段时间工作中遇到过何种麻烦、困难。

  表明一下自已希望掌握的工作业务知识、能力,并且希望上级给予何种指导,希望参加何种训练。

  在继续从事现有的工作方面,有何希望和建议。

  现有的职务,有何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发挥和发展自己的能力,正在做些什么努力,具体说明。

  6.2.6 考核资料到由人力资源整理归档,档案室保存,无总经理批示不得外借,考核结果于次月公布。

  6.3考核原则:办理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否则罚款200元/次。

  6.4考核情况:

  6.4.1 全年两次考核排名末位,不予考虑加薪、晋升。

  6.4.2 全年两次考核排名首位,将予以考虑加薪或晋升。

  6.4.3 若有奖金,将以考核成绩作标准按比例下发。

  6.5考核用表:

  6.5.1《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表》--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考核使用。

  6.5.2《专业人员考核表》--项目部及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

  6.6评定结果如下:

  6.6.1 有实力,适合于晋升。

  6.6.2 符合职务要求,可以重点培养。

  6.6.3 符合职务要求,可以胜任本职工作。

  6.6.4 经过续继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可以任本职工作。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项目部、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

  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

  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内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

  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

  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

  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8、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2、负责公司范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

  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

  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

  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

  第四条、质量环保部的质量责任

  1、质量环保部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2、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

  3、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

  4、参加质量计划、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编制和质量问题监督整改、验收。

  5、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项目部开展“三检”工作。

  7、及时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全公司工程质量情况。

  8、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

  9、参加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10、正确做好公司内控评定,负责竣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1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QC小组活动。

  12、对本公司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检查。

  第五条、施工技术处的质量责任

  1、施工技术处是质量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

  4、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做好施工前准备。

  5、参加直属项目部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

  6、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

  7、协助公司开展QC小组活动。

  8、管理职工学校开展运行,组织职工全员质量工作培训教育。

  9、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总工程师办公室的质量责任

  1、总工程师办公室是质量管理的重要部门。

  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

  3、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措施工作。

  5、负责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上的应用与培训。

  6、对重大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性补救措施。

  7、负责公司QC小组活动。

  8、抓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行使公司全面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公司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

  10、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的组织工作,确保公司通过质量体系的复审和换证工作。

  11、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的宣传和培训,使公司全体人员了解和贯彻公司质量体系和各项管理标准。负责TQM工作落实。

  12、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对体系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和预防,并确保实施到位。

  13、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使质量记录符合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

  14、编制公司年度质量计划和公司长期质量管理计划。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的质量责任。

  1、公司办公室是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职工生活,解决后顾之忧的部门。

  2、合理安排各职能人员,搞好部门协调工作。

  3、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4、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丰富文化生活。

  5、提供后勤服务。

  6、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觉悟。

  7、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

  8、负责机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定工作。

  9、编制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财务处的质量责任。

  1、财务处是提供资金的重要部门。

  2、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做好经济分析。

  4、负责公司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

  5、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福利补贴的发放工作。

  第九条、安全处质量责任

  1、了解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

  2、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应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质量求安全。

  3、根据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正确把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第十条、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的质量责任

  1、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是企业基层质量管理的全面组织者。对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贯彻上级精神,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积极开展质量活动。

  3、制定项目部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因地制宜制订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各项制度、责任制。

  4、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按要求落实设岗。

  5、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优目标达到计划要求。

  6、组织质量大检查,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质量奖罚。

  7、积极推行QC小组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综合考评,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公司对项目部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

  第二条、施工项目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实施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后15天内由项目部会同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创优目标,由项目负责人制订创优计划和措施,经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创优计划报公司备案。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对质量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维护质量人员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责、有权。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技术讲座和指导等。

  第六条、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因素和环节,做好控制和协调工作,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第七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八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九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施工时要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后再全面铺开。对分包工程必须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并应督促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和分部的施工交底。

  第十一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四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TQC活动,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集团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第四章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第四条、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

  第五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

  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的,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按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监理公司通知和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开具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同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并加盖公章,重要分部或特殊部位的验收还需有隶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盖章,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六章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环保部审查存档,项目部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环保部,未设项目部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环保部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第七章材料管理

  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

  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

  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

  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第八章回访和质量保修

  第一条、各项目部组织对本单位上年度竣工的单位工程进行回访和顾客满意度的检测、分析、改进,并做好记录,上报公司质量环保部存档。顾客的意见、投诉的处理应作好记录。

  第二条、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派人处理。对顾客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三天内必须进行回访和服务,上门实地察看,并落实必要的人、财、物。

  第三条、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凡属保修期外的工程维修,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顾客商洽,落实维修经费后,由项目部派专人进行修理。

  第九章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质监站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公司应立即向建设集团汇报,并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事故发生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要协助工程部门开展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章奖惩

  第一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xx元。

  3、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5、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二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三条、技术资料和保修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套技术原件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公司存档,如未上交,按每平方米4元计算押金,年终结算时给予预扣,一年结算一次。

  2、每年上交资料截止时间为次年一月十日。

  3、由于项目部原因,若资料不能上交公司存档,押金作罚款处理。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4、竣工工程必须按照公司质量保修制度进行保修,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保修,资料押金、保修金不予返还,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的奖罚

  1、根据公司责任承包书或合同,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5%提取,奖罚按决算总造价计算。

  2、内控评定按观感70%,平时检查30%考虑汇总,按项目的得分分档返回或罚款。

  3、本奖罚单独实施,不包括大检查奖罚和平时罚款。

  第五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六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500元。

  9、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

  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

  12、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3、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14、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5、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6、多空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17、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8、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9、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20、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21、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200元。

  22、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留空的,每处罚款100元。

  23、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24、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

  25、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26、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

  27、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

  28、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

  29、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30、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31、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50元。

  32、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33、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4、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3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6、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3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38、扦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39、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40、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41、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2、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100元。

  4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盖章的罚100元。

  4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45、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46、试块的取样留设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试块的强度评定不合格的罚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200元。

  47、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48、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0元。

  49、水泥的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50、结构承重的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

  51、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每种罚200元。

  52、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200元。

  53、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100元。

  54、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5、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56、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57、通风管道无漏光检测,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8、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项目部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确保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性能、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顾客、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并满足公司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过程中的所有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控制。

  3职责

  3.1采购管理实行业务管理原则和法律归口管理的原则。

  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

  3.3物资部、综合管理部以及计划部是采购管理主要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1物资部负责与设备、材料等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设备、原辅材料;

  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非标设备加工承揽;

  货物仓储保管;

  货物运输;

  货物保险;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

  4.1.2综合管理部负责与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人员聘用;

  培训;

  法律咨询;

  审计事务;

  广告、宣传;

  后勤管理;

  绿化维护;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资产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

  4.1.3计划部负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劳务采购的采购管理工作,包括:

  建设工程(包括勘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等);

  工程监理;

  技术引进;

  工程设备安装调试;

  技术咨询、评估监测及科学试验;

  财产保险;

  财产租赁;

  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采购。

  4.2采购的申请

  4.2.1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的申请

  由工程项目涉及业务管理部门填写《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计划部,计划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进行采购管理工作。

  4.2.2物资采购申请

  4.2.2.1工程用物资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各专业(包括汽机、锅炉、发电机、热工以及土建专业)负责人对申请审核后,由物资使用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经批准采购申请的工程实际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2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

  由物资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计划部根据工程预算以及年度预算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备案并提交物资部,物资部将已批准的采购申请的物资纳入采购计划,并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2.2.3行政管理涉及的货物采购申请

  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或综合管理部进行货物采购管理工作。物资部负责形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综合管理部负责不形成固定资产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4.2.3培训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提出填写《培训申请表》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审核意见并备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采购。

  4.2.4其他采购申请

  由需求部门填写《签报》提出申请,部门主管提出初审意见,提交相关采购主要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会签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采购主要管理部门组织采购。

  4.3潜在合格供方的选择以及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

  4.3.1各管理部门应建立各职能范围内的合格供方名录,潜在的合格供方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供方提供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供方提供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况;

  供方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情况;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4.3.2确定潜在的合格供方后,由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职能范围内的潜在合格供方进行调查,进行资质审查。

  4.3.3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内容应包括:

  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欲签合同标的应复核当事人经营范围,设计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及资质证书等;

  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主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生产能力、运输能力、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4.3.4潜在合格供方的资质审查经相关部门会签后,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4.3.5相关职能部门应每年定期对合格供方名录进行复评。

  4.4劳务、物资及服务的采购管理

  4.4.1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物资部、综合管理部及计划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采购管理。

  4.4.2采购的标的金额按以下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4.4.3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下的`采购,管理部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报公司领导或授权人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4.4预算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含伍拾万元)的采购,管理部门应选择3家以上合格供方,作为潜在投标方,报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投标方,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标工作小组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招标,确定供方后实施采购。

  4.5招标管理

  4.5.1公司依法成立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

  4.5.2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重大工程及物资的招标方案。

  4.5.3招标工作小组由物资、工程两个招标工作小组组成,负责招标的各项具体组织工作。

  4.5.4招标管理工作具体按《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6合同管理

  4.6.1确定供方后,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自行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采购管理部门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合同管理,具体按《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7采购产品的验证

  4.7.1劳务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前,按《工程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并根据相关供方的施工工期、施工能力、安全、环境和服务进行劳务和服务采购的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2物资采购的验证

  产品交付时,物资部按《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进行验证,产品交付并投入使用一定时期后,由物资部可向产品使用部门发问卷调查,进行产品验证,问卷调查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7.3服务采购的验证

  综合管理部根据服务采购的协议或合同要求,对提供服务相关供方的服务态度、工作绩效及需求部门反馈的信息,实施验证,验证结果可作为合格供方复评的输入。

  4.8对供方采购劳务、服务及物资的管理

  4.8.1公司对相关供方拟选择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有否决权。相关供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及特种材料,必须由公司审定。相关供方应提供所有物资供应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物资部备案

  4.8.2公司对劳务供方拟选择的劳务分供方有否决权,重大分包合同招标应邀请公司参加,劳务供方应提供所有劳务分供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资料报计划部备案。

  5相关文件

  《培训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物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物资材料质检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物资采购申请表》

  7附录

  附录a流程图

  附录b《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物资采购申请表》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流程图

  a.1合格供方名录建立流程图

  a.2

  使用部门采购申请

  采购管理控制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工程项目(劳务)采购申请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各个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在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建筑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

  一、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

  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或评价。

  第四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除应健全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应依照本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五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总包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xx制定。

  第二章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七条施工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备与公司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设专人作为部门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特级企业应不少于20人,一级企业应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应不少于10人,三级企业应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具备必需的质量监控检查能力。

  第八条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应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应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尚无条件的必须在2年内填补空白点,质量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实行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障制度。公司应设置专职质量员,且应专业配套合理,并组成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围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工程质量活动,建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和交付活动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持有与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部门或岗位的设置及人员定编配置,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和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的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派驻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应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五、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与工程质量所有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文件和记录控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材料采购和验收、分包选择和管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序控制、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质量验收、事故处理、工程交付及回访保修的管理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掌握地质资料、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二、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证;

  三、确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包括:

一、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和所在施工企业的承诺;

  三、包括工程实物质量的总要求和阶段性要求;

  四、可考核,并尽可能定量。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为实现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4、施工进度计划;

  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需求计划;

  6、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艺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7、工期、技术、质量等施工管理措施;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质量计划应以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目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与质量责任分配;

  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文件资料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4、检验、测量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5、施工和工程交付过程中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安排,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已完工程的验收标准;

  6、施工和交付过程所需的记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可单独编制也可合并编制,单独编制时相关内容可互相引用。

  四、质量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分级组织审批,并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当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变更时,应修改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并按规定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一、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

  二、应确保被交底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施工工艺、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信息。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要求选择供应商、分包单位,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后,组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人员进场。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条件主要应包括:

 一、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齐全;

  二、施工组织设计已获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三、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四、道路、场地、水、电、大型临时设施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质量教育和培训,确保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项目经理、专职技术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物资,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能力进行评价,签订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等;并对进场的物资实施验证,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备案证、出厂质量检验和有效证明文件。

  二、内部调拨或转移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三、发包单位提供的物资,应对其规格、型号、等级及质量验收标准与方法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做出约定,进场时会同发包单位进行交接验证。

  四、分包单位采购或转移的,项目经理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进行签认;对进场的物资共同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按规定见证取样,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对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予以控制,以确保分包活动符合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合格的分包单位发包施工业务。应评价分包单位的合法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文件,技术、质量、管理能力等。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质量责任权限,规定分包单位应满足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规定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审核审批与签署手续齐全、有效。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

  1、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技术措施;

  2、确认分包单位进场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和施工交底,形成记录;

  3、安排专人对分包单位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要求,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动态控制和检查,确保工序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控制内容和要求主要应包括:

  1、安排具有相应操作技能和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2、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

  3、明确适用的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并落实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4、组织技术复核和施工令签发。

  二、工程施工与设计要求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后,应修改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并对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三、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建立工序活动控制记录,确保主要工序活动的可追溯性,主要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施工记录;

  2、工序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序技术交底评审记录;

  3、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记录;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5、施工质量的过程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交付制度,对涉及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工程不转序或竣工交付。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在建工程分部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保存验收记录。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授权人员实施,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应由所属施工企业、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见证、审核、复验或签认。

  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1、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工艺检验与试验;

  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工程交接检验与验收;

  5、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二、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的预检和整改,经施工企业确认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通过质监机构竣前检查后,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工程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提报质量保证书。

  三、工程质量验收或竣工交付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整改,不得转序和放行

  四、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整理、移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竣工交付资料;

  6、竣工图;

  7、工程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磁盘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对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确保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对后续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上报做出规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上报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质量缺陷的处置方法包括:

  1、采取返工措施,消除工程质量缺陷;

  2、采取返修或加固补强措施,使工程质量缺陷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3、不作返修让步接收,在后续工序中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使其影响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三、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缺陷实施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等弥补措施后,应按处置方案规定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查验收,作好记录,以证实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调查鉴定、质量缺陷、处置和重新检查验收和标准的原始记录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文件管理和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对文件的发布、配置与使用进行控制,确保在使用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文件和记录。

  一、文件控制的范围是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其强制性条文;

  2、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

  二、质量记录控制的范围是用于证实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应包括: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物资采购、工程分包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及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信函及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2、工程实物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试验记录及见证检测记录;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和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备调试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系统功能测定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工程竣工交付记录。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保证能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转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质量诚信档案,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建管信息网等向社会和行业公示,并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资质升级、年检、评优和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二00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4、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施工人员。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施工人员自检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对工程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3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业主使用前,由公司工程部及现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验收合格。

  施工员责任制

  1、施工员是现场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职责是按照“尽量要好、成本要低、速度要快,保证安全施工的原则,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材料、加工半成品。予制构件,按规格型号配套,按需用时间提出计划。

  3、准备好的施工机械,组织材料进场,根据现场时间材料情况,调正好砼、砂浆等材料的施工合比,进行挂牌公布。

  4、做好劳动力的组织和安排,了解施工班组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组织工序和各工种的搭接。

  5、将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换施工方案、措施,向班组进行交底。

  6、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有无情况,机器能否转动,材料是否齐全,并检查安全隐患,落实“五防”,“四口”,“三安”的措施,对违章作业,坚决制止。

  7、加强质量管理、检查。如砂浆、砼配比是否正确,检查试块,试件是否按规定制作、养护。做好每天施工记录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搞好图纸的会审工作。

  二、编制施工图纸(施工)预算,计算出材料分析汇总表,按分部分项工程(基础、主体、装饰、分层)提出材料计划表。

三、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资料,向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四、负责本工程的定位、放线、测平、沉降、观测记录。

  五、负责测量用具、仪器的保管,并定期校正测量仪器。

  六、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签证资料。

  七、做好分部、分项成本核算工作,按时结算各施工班组的分部、分项、分层、单项完成任务结算书。

  八、应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细致的完成。

  九、认真配合好项目经理(施工员)的工作。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二、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监督各项施工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

  三、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正确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返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写出返工意见并出具罚款单。

  四、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提出制订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建议。

  五、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六、向每个施工班组做(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交底。

  七、每个项目施工都应在施工段(墙、柱、梁、板)贴上质量检查验收表。如:混凝土柱:(浇灌时间、拆模时间、垂直度、平整度、施工班组、木工、混凝土工、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制表贴于柱上。

  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履行承包合同。

  2、根据工程合同范围,协调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的关系,按时参加协调会,定期召开各分包单位协调会。

  3、制定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及班组建设。

  4、组织实施包括各专业安装单位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施工中按月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报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内的进度计划表,负责同建设单位联系按期收取工程进度款项。

  项目工程师职责

  1、在上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认贯彻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接收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查,并将工程质量检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3、主持编制各关健工序的施工方案(技术指导书),主持图纸会审,负责向工长进行技术规范方面的交底工作。

  4、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展。

  5、积级推广新技术,降低工程成本,参与项目经济活动分析会,帮助各专业分包单位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6、协助工长抓好班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文明工地。

  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 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及时认真、不误竣工

  施工项目部各类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线、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专案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专案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专案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档案,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档案,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专案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专案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专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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