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2.1 国家法规
1.2.2 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法规
1.2.3 企业规章制度(相关安全操作)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专项
消防专项
道路交通专项
危险化学品专项
(3)现场处置方案:行车班、机修班、电焊、
1.5 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设备有限公司坐落于内,厂区周边为居民区,单位地址为_街_号,距乡政府约_公里,占地面积_ m2(亩),建筑面积_ m2,职工总数_人(技术人员),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_ m2,有机械加工设备_ 台。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集机械冷加工、机械热加工、表面处理、热处理、木加工、橡胶塑料加工等综合加工能力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动力运行为一体的企业, 企业存在生产任务多、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涉及到喷漆、铸造、热处理、电炉、油库、空气压缩站、锅炉房、压力容器、变配电站等十余类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相当大的能量,一旦失控,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将是相当巨大的.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成员由生产科、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只能出现职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厂办公室。
(3)抢险、抢修组(设备科)
职责
①由设备科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设备科科长室。
(4)消防治安组(保卫科)
职责
①由保卫科牵头各相关车间、科室配合组成。
②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③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⑤参加事故调查。
⑥联系地点及电话,保卫科科长室。
(5)后勤保障组(材料科)
职责
①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材料科科长室。
(6)专家顾问组(自动化室)
职责
①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②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自动化主任室。
(7)善后处理组(厂部办公室)
职责
①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厂部办公室。
(8)通讯救护组(生产科)
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口主管副厂长。
②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④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⑤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⑥负责配合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⑦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 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去掉)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触电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中毒预防措施
①在进行地下管道作业前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时必须安装风斗。
(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 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2 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办公室)。
③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信息上报
①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街道(地区)办事处。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地址);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快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响应程序流程图如下:
5.2处置措施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车间、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低压触电的救护)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 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 就近送医院。
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切断电源)
5.3.7燃气系统故障现场处置
①当发生燃气泄漏、阀门脱落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周围电源,断绝火种。
②设备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携带必备专用工具赶赴现场查看;根据具体位置,关闭区域或总阀门;开展抢险工作。
③安全保卫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控制出入人员,如有人负伤应迅速进行抢救。
④进入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对讲机;如需用照明应先将手电、应急灯打开,再进入现场;穿着化纤、毛制品、带有铁掌的鞋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⑤用防爆风扇或消火栓的开花水枪出水,冲淡燃气泄漏气体避免爆炸。
⑥在排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迅速向119及燃气公司报警,请求协助排险。
⑦厂长或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决定是否采取有关疏散措施。
⑧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3.8锅炉事故现场处置
①当值班员发现锅炉发生异常现象或事故,根据异常现象和事故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直至停炉,同时向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厂办公室﹚报警。
②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厂办公室﹚接警后要立即通知设备科。
③设备科接警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险抢修,抢修时:
a、检查电源、气源、水源是否关闭。
b、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燃气泄漏造成爆燃。
c、排除锅炉内压力,防止人身伤害。
d、了解锅炉运行情况,初步判断事故性质,进行设备检查,找出问题原因。
e、排除故障,修复设备。
f、按运行操作程序启动试运行,检查有无问题。
g、恢复运行。
④安全保卫部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协助工作,做好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⑤厂长接警后,要立即到场,了解情况,指挥开展排险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下达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指令,同时协调好可能受影响的车间、部门。
⑥可能受影响的车间、部门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减少因锅炉停运带来的损失。
5.4 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 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见附件
单位:街道(地区)办事处 联系人:XXX(职位) 电话:
备用联系人:XXX 电话:
单位:地区XXX医院 联系人: XXX 电话:
备用联系人:XXX 电话:
单位: XXX XXX 单位 联系人:XXX 电话:
备用联系人:XXX 电话:
8.2 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全体人员组成。由设备科负责人负责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型号:数量: 性能: 存放位置:
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附件)
(2)消防桶数量: 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3)消防栓数量: 位置: 管理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4)警戒用品: 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存放位置:办公室 处 警
戒用品名称:
警戒带明显标志的警戒绳等
(5)交通用具: 责任人: 联系方式:电话:
救护车或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
8.4 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数额:元
监督管理措施:
8.5 其他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
应急指挥中心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 演练
各部门、车间等每年由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单位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
各抢救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 附则
11.1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厂长(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备案。同时送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
11.2 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_部门制定,由_部门解释,电话。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_年_月_日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援救,起到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确保项目正常生产中的员工人身安全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高效、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1.1事故预防:通过危险识别、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蔓延。
1.2.应急处理:若遇到事故发生(或故障)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事故或将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1.3.抢救救援:采用预定现场抢险和抢救的方式,控制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应急应急救援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故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经过应急预案的编制,为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民间尽早发现并能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防患未然。
1.4.采用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划算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1.5.能在事故发在发生后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少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家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建四局五公司《重大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建四局五公司交通分公司《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都匀市市政路网工程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综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节工程概况
4.1.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都匀市
建设单位:都匀市交通运输局
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73至115城市主干道起点位于173加油站附近、终点至115加油站,与建成的韦八东路及国道210连接,道路全长2348.166米,道路宽4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千米/小时,本道路起点设计高程为788.888米,终点设计高程为806.23米,最大纵坡为4.92%,最小纵坡0.2%,最小竖曲线半径3000米。在K1+197处出现最大填方高度7.197米,在K0+140处出现最大挖方高度27.672米。横断面车行道横坡均为1.5%,人行道横坡为2%,其横断面布置为:6.25米(人行道)+0.5米(路缘带)+11.25米(人行道)+0.5(路缘带)+3米(绿化带)+0.5米(路缘带)+11.25米(车行道)+0.5米(路缘带)+6.25米(人行道)。
4.2.结构形式:
车行道: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玛碲脂碎石混合料(SMA-13)(掺3‰聚丙烯腈纤维);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撒乳化沥青粘层)
7cm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5)(面层撒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透层(面层加铺格栅80x80);30cm5%水泥稳定碎石层;20cm级配碎石层;其下为挖、填压实的路基。
人行道:3cm面层红石铺装、2cm
M10水泥砂浆,10cmC15素混凝土,10cm碎石垫层,压实路基。
4.3.工程特点
工程路基挖方大,在K0+420至K0+635.8段存在明沟改沟,K0+671、K0+126.797处各设计一涵洞,K0+420-K0+635.8处存在路肩墙,以上明沟改沟、涵洞、路肩墙均沿柳当河,施工过程中需采取围堰方式施工,故该处作为该工程的重要节点进行把控,避免影响路基施工。
工程难点:由于该工程土方挖方量大,存在高边坡,在对高边坡进行开挖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作原则
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得领导下,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5.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急管理、救援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5.4.队伍精干、物资齐全
项目部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和性质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和药品等,组建一支精干、机动灵活的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5.5.快速反应、相互配合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写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失态。
5.6.预防为主、加强演练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突发事故分类分级
按影响类型可分为突发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故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6.1.一般突发事故(四级)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公共事件。
6.2.较大突发事故(三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当地县或市政府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事故。
6.3.重大突发事故(二级)是指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后果,需要当地县或市政府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事故。
6.4.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一级)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当地县或市政府处置突发事故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事故。
第二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第一条、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分公司指导和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依据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类别(突发灾难、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各类专项预案见预案体系)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订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条、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由应急小组技术组或专家组依据现场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可操作、针对性强,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第三章组织体系
第一条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架图:
都匀市路网工程应急领导指挥中心
(指挥部)
应急办公室(安全部牵头日常管理)
各职能部门
专家组
173至115项目现场指挥部
173至115项目应急办公室
善后恢复组
现场技术支持组
后勤保障组
现场通讯组
现场安全疏散组
现场医疗救护组
现场抢险救援组
图示:管理流程走向:
技术支持走向:
第二条各组织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指挥中心及职责
2.1.1.应急领导指挥中心组成:
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都匀市市政路网工程项目部指挥长郑虎担任,副总指挥由易贵平、陈世平、赵鹏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173至115城市主干道
工程项目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郑虎
副总指挥:易贵平、陈世平、赵鹏
组员:罗彬(项目总工)
宋幼平(项目书记)
黄培训(工程部经理)
龙金华(安全部经理)
孔斌(综合办主任)
罗玉坤(质检部经理)
袁玲(材料部经理)
梁贞群(财务经理)
何玉麟(商务经理)
谭明汉(173副经理)
王光信(技术总工)
环东片区(173)小组成员:
冯懿(施工员)
高向阳(施工员)
吴欢欢(施工员)
岳佑强(安全)
耿艳(资料员)
蒋盛(测量员)
潘成皇(质量员)
袁凤霞(综合办)
何道军(驾驶员)
2.1.2.指挥部职责:
(1)协调、监督和指导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分析、研究有关信息,决定应急处置过程中采取的重要举措;
(3)接受上级单位的领导,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命令;
(4)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5)审定新闻发布和向上级汇报的材料;
(6)审批突发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等。
2.1.3.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办公室组成:由项目安全部负责。
(1)接受传递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向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提出参考建议;
(2)负责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
(3)跟踪突发灾害事故发展动态,沟通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指挥中心报告;
(4)根据领导指挥中心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动态信息;
(5)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2.1.4.环西片区指挥部及职责:
片区指挥部组成:由片区经理和技术总工等组成。
(1)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为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总调度;
(3)组织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4)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
(5)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运行。
2.1.5.环东(173)片区应急办公室及职责
环西片区应急办公室组成:片区质安部负责。
(1)接受传递突发灾害事故信息,向应急领导指挥中心提出参考建议;
(2)负责突发灾害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
(3)跟踪突发灾害事故发展动态,沟通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指挥中心报告;
(3)根据领导指挥中心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故动态信息;
(4)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2.1.6.现场处置组及职责
现场处置组组成:由项目各职能部门组成。
(1)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紧急抢救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
(2)现场医疗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院救治。
(3)事故现场安全疏散组负责受灾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通讯组负责收集相关部门的通讯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系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与相邻可以拖力量的联络求救工作。
(6)善后恢复组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灾害事件发生及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根据灾害事故处置的情况和应急终止的条件,提出应急终止的建议,并负责善后处理及现场恢复工作。
2.1.7.专家组及职责
专家组组成:由五公司资深专家组成(项目申请)。
(1)主要负责突发灾害现场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并结合现场情况、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现场处置措施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2.1.8.技术组及职责
技术组组成: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成员组成。
负责为灾害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技术性调查处理工作。
2.1.9.其他事项
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包括片区),根据各自的职能,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安排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指挥部负责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派出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由项目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根据统一指挥的原则,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参与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及时报告现场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现场信息发布等。专家组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第四章预测预警
第一条预警分级
1.1.预警分级
预警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1.1.1.当发生一般突发事故时,对应四级预警级别,启动蓝色预警;
1.1.2.当发生较大突发事故时,对应三级预警级别,启动黄色预警;
1.1.3.当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时,对应二级预警级别,启动橙色预警;
1.1.4.当发生特别突发事故灾害时,对应一级预警级别,启动红色预警。
第二条预测监测
应急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主动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掌握预警信息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环东(173)工程片区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安全隐患部位设专人定期进行监控、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信息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当险情严重时,应设立巡逻组或监测组对事态进行24小时监控,同时应急办公室应将监测、监控数据和险情书面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预警发布及行动
3.1.预警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收到监控、监测数据后,应及时分析数据是否达到预警值,当监控、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时,根据险情的危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3.2.预警行动:
预警级别发布后,相关单位应按照如下权限进行处置:
3.2.1.一级、二级预警:
项目相关部门及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同时进入预警防备状态,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成员负责指挥监控事态发展;项目应急办公室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报告上级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并负责审查预警告知范围、预警级别调整及预警解除等事项。
3.2.2.三级预警:
项目相关部门与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同时进入预警防备状态;该单位负责审查预警告知范围、预警级别调整及预警解除等事项,并同时呈报项目应急办公室备案,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核实后报交通分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2.3.四级预警:
突发事故可能发生的单位自行处理,但需报告片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由片区应急领导小组核实后报项目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预警调整与解除
4.1.预警调整:
自预警信息发布时起,现场巡逻组或监测组应加大监测频次,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当险情严重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提高至相应级的预警并发布,当险情降低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降低至相应级的预警并发布。
4.2.预警解除:
当监控监测数据趋于稳定,险情已明显消除时,通过技术分析确认,经应急小组研究决定,解除预警。
第五章应急响应
第一条应急响应分级
1.1.应急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
1.1.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3)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5)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1.1.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含中毒)事故;
(3)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5)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6)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1.1.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其它应急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第二条信息报送
2.1.内部信息报告处置及报告时限
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者或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项目应急办公室和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项目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的险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同时保护好现场。对于较严重的险情,项目应急办公室应同时上报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分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及时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2.外部单位信息报告处置及报告时限
对达到Ⅱ级应急响应以上的险情,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3.报告方式
通常采用电话和书面快报两种报告方式,电话报告用于事故通知;书面快报用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险情具体情况报告,并随险情的变化每24小时报告一次,直到险情排除。
2.4.报告内容
电话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初步情况、初步原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内容应力求准确,不得谎报、误报和漏报。
书面快报内容:具体见附件1----《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第三条应急响应程序
3.1.预案启动及应急指挥
3.1.1.Ⅰ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环现场应急指挥部和项目应急办公室,并上报项目指挥部,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预案并负责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及交通分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
3.1.2.Ⅱ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片区应急办公室,随后按照报告时限要求上报事故快报,由片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预案并负责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片区、项目部职能部门同时进入应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1.3.Ⅲ级响应
当突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片区应急办公室,由片区现场指挥部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项目安全部立即赶赴现场支持救援,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会同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救援,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并及时将救援进展情况报告项目应急办公室。
3.2.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3.2.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按照预案分工和指挥长的指示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抢救工作和保护事故现场。
3.2.2.现场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先救人,后救物。
3.2.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2.4.抢救伤员时,要采取正确的救助方法,避免二次伤害;同时遵循救助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抢救阻碍或事故蔓延;对于伤员救治医院的选择要迅速、准确,减少不必要的转院,贻误治疗时机。
3.2.5.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安全事故。
3.3.应急物资调配
后勤保障应急组接到预警通知后,应根据专项预案中应急物资设备清单清理所需物资、设备,接到应急办公室的应急指令后,第一时间就近调配救援物资设备到事故现场,确保救援工作顺利、有序、有效的进行。
3.4.扩大应急
3.4.1.在Ⅲ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分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申请实施Ⅱ级响应行动;
3.4.2.在Ⅱ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救援困难,事态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可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申请实施Ⅰ级响应行动。
3.4.3.在Ⅰ级应急响应救援的过程中,当现场救援困难或遇紧急情况时,应急小组组长可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或政府救护支持。
3.5.信息发布
3.5.1.发布原则:应急救援过程中,按照“实事求是、统一发布”的原则,根据公司新闻信息发布的工作程序,指定或授权专人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快报,并引导媒体正面报道,消除事故影响。
3.5.2.发布时限:事故救援期间每天17:30前向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快报。
3.5.3.发布部门及发布程序:现场通讯组将险情报告应急办公室,汇总后经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3.5.4.发布内容:伤亡情况和救援进展。
第四条应急状态解除
经实施现场抢险救援,事故现场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受伤人员已安全送到医院,环境或设施经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已消除,经现场救援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解除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第五条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善后理赔
事故救援过程中,善后处置组应及时对人员的伤亡数量、物资设备损坏数量和周边构筑物损坏程度进行详细的统计,并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对伤员进行护理,及时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到现场商谈理赔工作;应急解除后,善后处置组应根据物资设备和构筑物损坏的统计,与所有人商谈赔偿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1.2.恢复生产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解除后,善后处置组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处置,清理施工现场,尽快恢复生产。
5.1.3.配合调查
事故单位所有人员应配合调查组的调查,主动向事故调查小组提供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2.应急评估和总结
应急处置小组应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的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5.3.归档整理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指定专人将事件过程中所有收发信息、领导批示、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录像、图片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一条应急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人员和应急救援组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应急救援组应尽量固定,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的技能。培训可以采取授课或现场演示等方式,使接受培训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情况报警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操作。
第二条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确立后,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响应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演练的方法有桌面演练、功能性演练和实际演练。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第三条应急经费
应急经费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项目部按照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管理应急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应急救援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应急物资装备
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物资清单储存,每月应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因使用或失效后,应及时补齐、更换,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使用。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安全部提出申请,报经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条惩罚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或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应急预案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备。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报分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四条维护和更新
安全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应急演练总结、应急救援工作记录等资料,总结、判别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适宜性、符合性,找出预案的缺陷和不足,适时进行更新、充实和完善。
第五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电话:
组长:郑虎,
xxxxx,
副组长:易贵平,
xxxxx,
陈世平,
xxxxx,
赵鹏,
xxxxx,
第六条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人:龙金华(都匀市政路网项目安全部)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人:岳佑强
(环东(173)片区安全部)
第七条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都匀172至115城市主干道项目工程安全部制订与解释。
第八条预案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附件
附件一、都匀市173至115城市主干道工程项目突发事故总体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二、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臵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部门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行业特点和部门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河北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部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小组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部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小组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④组织部门的相关人员对项目部的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⑤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⑥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臵: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
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信息上报
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小组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发布的信息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后期处臵: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赔偿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安全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司机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卫生所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锹、镐、撬棍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
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项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5、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公司存档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4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指挥
1、总指挥:? 全面组织和调动人员。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工作,指挥人员扑救火灾和人员、物资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灭火行动组 组长:人数:20
4、通讯联络组 组长:人数:2
5、疏散引导组 组长:人数:3
6、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人数:3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防栓进行扑救。
2、消除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3、当火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作战。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任何人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报告火警: 可高声喊“着火了”,也可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2、消防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当确认起火后,立即通知本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并向安全生产指挥部汇报。按安全生产指挥部的部署,通知有关人员采取行动。拨打“119”报警时应说:祖各庄东口乔本电器厂,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派人到门口路口迎接消防队进入火场。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将安全疏散门全部打开,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内的.杂务,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2、稳定火场逃生人员的情绪,指导大家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引导大家做到安全疏散,防止发生挤伤、踩伤的情况
3、将火场内的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六、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为有效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尽可能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在发生火灾时,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全面展开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疏散和安全防护。
3、在市场内发现烟雾或接到火情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带领灭火行动组实行紧急扑救,在火灾初起或较小时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如在确定火灾无法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时,根据指令立即启动消火栓灭火,并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
4、发生火灾事故,白天早8点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动组组长带领疏散小组的成员负责疏散现场车辆和人员,及时为消防车开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在不同地点由组长机动掌握指挥。
5、火灾的扑救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白天在早8点到下午5:30由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及成员负责报120 进行急救,并把受伤人员迅速带离火灾现场。
6、夜间发生火灾事故,由保安队实施紧急救援,同时立即通知各组和在场人员紧急到达火灾现场,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分工展开救援。
七、安全防护程序和措施
1、划定警戒线,确定境界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防止坏人借机进行破坏和盗窃。
2、协助医护人员救护火场受伤伤员。
3、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等待火灾调查人员的到来。尽快查明火灾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公司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12、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7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8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组织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调集和应急储备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9
一、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围。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基地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基地指挥部负责上传、下达指令,组织指挥,协调各村、单位,提供后勤保障,镇长林安顺同志任基地指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乃赣任基地副指挥。前线指挥部负责上传,执行指令和临场组织指挥处置,控制现场,副书记甘乾棠同志任前线指挥。前线指挥部设事故救援小组、医疗急救组、安全保障组、事故救缓组,由党委办、人武办、政府办、安办、应急分队组成,由黄乃赣同志负责。医疗急救组由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组成,由卫生院院长高恩良同志负责。安全保障组由派出所、民政办组成,由派出所所长章建平同志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和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的初步估计以及事故情况,一个小时内报告镇政府。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镇领导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2个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镇领导核实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基地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各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线指挥部三个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应急处理抢救受伤人员。事故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助、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急救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和转运工作,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持现场的秩序,封锁保护现场等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鉴定。同时将事故情况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
4、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秩序,指导事故单位保护事故现场,待调查上级调查组到达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
5、按照事故调查的程序,权限范围,属于镇政府协调调查处理的,应全力配合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应按上级的规定开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镇政府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力量,赶赴现场查清基本情况和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发和扩大。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有关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事故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02号、493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行政领导的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0
为全面做好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县内公交车事故应急处置,保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无重大险情;遇险要及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力争把因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局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光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潘厚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岑正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礼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敏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陆礼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慧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承办县委、县政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小组成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传达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的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四、完善抢险预案,确保客货运输畅通
(一)小组成员要对局属各单位、企业运营特点和应急抢险预案充分掌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企业特点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具体负责抢险救灾客、货运输车辆等的准备,要编制抢险救灾运输应急预案,确定客货抢险运输车辆编队及抢险救灾队伍,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提高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客运企业要做好的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不可控因素,及时制定运营保障措施,确保客运行业正常运营。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运营中遇到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制度,对营运线路沿线及积水路段以及山区线路、涉水、漫水桥等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现场勘察,以保证乘客安全为第一位原则,制定安全运营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运转乘客,保障运输安全。
3.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及处置。
五、应急预案执行规则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值班人员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建立严谨、规范的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接到有关的电话和传真,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处置。
(二)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较大洪水灾害出现的重大险情,责任单位接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局领导小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建立应急事件预报制度。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应急信息接报和发送制度,做到中期预报及时,短期预报随时,紧急预报即时报送。
(四)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局属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应急事件的报告,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到达现场,按现场工作部署的要求开展工作,救援结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随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关资料。
(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应急抢险的相关人员,要熟记本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责任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工作和安全规范指挥应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四)要坚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突发性灾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确保处理正常事件有条不紊,办理应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险情、重要指令传递准确、及时。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1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2
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地点: 施工现场
主持人:
参加人员:参演人员 等8人
控制人员 等4人
模拟人员 等10人
评价人员 等4人
观摩人员 等62人
演练过程:
一、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1、低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因操作失误,加之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发生触电事故。附近的工友(参演人员)发现后,(参演人员)立即跑到二级配电箱处将电箱内的隔离开关拉下,使(伤者)脱离电源;(参演人员)则跑到办公室报告。现场救护人员( )得知有人员受伤后,立即准备好药箱、担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置,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被抬上担架,由现场准备的汽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2、高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转运长钢管时(用竹竿代替),不慎与外电线路的高压电裸露部分相接触,发生触电事故,且“钢管”压在身上。附近的作业人员(参演人员)发现后,用竹竿将“钢管”挑开,同时用通讯设备(手机)“通知”供电部门、120、119进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现场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现场救护人员( )到达事故现场后,将伤员平卧在地面,迅速将其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脏挤压法)对伤员进行救护。适时“110”人员(模拟人员)、“120”(模拟人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10”人员(模拟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及时疏散周围群众;“120”人员(模拟人员)在现场救护人员的协助下,对伤员进行检查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二、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作业人员(伤者)在脚手架下方作业时,被上面掉下来的“砖头”伤及头部和手臂,现场救护人员(参演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扑事故现场。首先对伤员的伤口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上的污物。其次进行止血:A用纱布、绷带将经过清洗后的头部伤口包扎好;B、用压脉带将手臂受伤处上方的动脉压紧,再将伤口进行包扎。最后,用担架将伤员通过运输工具(汽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三、演练评价: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演练评价:
本次演练是成功的,体现出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以及员工对演练的高度重视。事前,组织这次演练的安全科事先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对大家作了演练的目的和意义的宣讲;演练中,所有参加人员都比较认真,特别是扮演“伤员”的几位同志,表现相当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现场跑前跑后,真实地记录下了公司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过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员工代表 对本次演练作了总结,对参演人员的认真态度表示了肯定。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1、由于是第一次进行预案的演练,个别人员不够严肃、组织经验欠缺、临场反映不够、未及时通知(也未考虑到)附近的相关方人员,以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2、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未在预案中反映出来,不为救援人员知晓。3、个别救护人员对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预案中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如药箱内的药品准备不够。
纠正和预防:
1、认真作好本次预案演练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2、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救护能力的培训。3、积极作好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4、在“预案”中及时补充完善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
应急演练不光是为认证而演练,同时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习,使我们在今后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冷静对待,做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3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区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区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区政府值班室电话:区安监局值班室电话:
七、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为保证公司、社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及时有效的处理因各种原因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文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预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xx〕12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办〔20xx〕41号)
1.2.2有关技术规范
《剧毒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xx
《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或单位)。当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根据响应等级条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启动,车间级应急预案由发生事故部门(或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启动。
1.4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三个层次: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潜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衔接。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市、区安监局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企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扩散和爆炸,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省、市、区安监
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社会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单位概况
潜江市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型企业,公司地址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盐化一路西特一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勇,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要生产、经营范围为液氯(3万吨/年)、烧碱(5万吨/年)、盐酸(2万吨/年)。公司采用卤水为原料、离子膜电解和隔膜电解工艺生产。20xx年实现产值1.5亿。公司占地面积380亩,公司员工312人,其中技术人员90人,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36人。
公司拥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统、原卤开采矿井等系统。公司矿区位于潜江凹陷盐矿(田)的中心,拥有2.167平方公里开采权。
厂区北面为谢湾村二组(约120人)和海滨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氢气充装销售,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南面为可赛化工公司(共有员工50人,从事硝基甲苯加氢生产甲基苯胺,有氢气柜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西面为诚实化工公司(共有员工10人,从事次氯酸钙生产,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东北面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员工110人,从事精细化工生产,构成重大危险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现已停产)。见附件一(公司周边环境“四向”图)
2.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见附件二)
1、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调查表:(包括原料、中间品及成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为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经辨识,厂区确认为一个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一级。
3、危险源确定:
公司存在危险源主要有:电解装置、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烧碱、液氯和次氯酸钠)储罐区或仓库、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车辆驾驶)。
2.2.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灾爆炸
(1)氢气属2.1类可燃气体,泄漏后遇电火花、雷击、明火、灸热表面等点火源能够燃烧,如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性遇点火源会爆炸。
(2)在各系统进行检修、动火、启停活动时,特别是氢气物质存在的场所,会因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误操作、误损伤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输送氢气管道的连接部位若发生泄漏,或管道破损发生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火灾爆炸危险。
(4)变压器会因绝缘老化和层间绝缘损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或由
于绝缘套管损坏爆裂起火。
(5)锅炉爆破事故:设备严重故障、运行人员松懈麻痹和误操作,可能造成锅炉严重缺水、严重结垢、严重腐蚀、超压、安全附件失效等。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锅炉爆破事故。锅炉系统的其他承压部件如高压锅炉区及降水管、高压过热器、高压汽包也存在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
(6)各类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过载运行,或由于金属材料疲劳、蠕变出现裂缝,均有发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险性。如液氯钢瓶和液氯贮槽遇高热、容器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
(7)电气火灾爆炸的危险:配电装置、电动机以及各种照明设备等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如:在配电间,因开关触点等部位发热可能引起火灾、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气、氯化氢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险。
(2)贮罐在修理过程中若罐内物质抽取或清洗不干净时,排除不及时,未检测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含量,也未采取通风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伤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质(液氯、盐酸、硫酸等)的过程中发生泄漏,操作人员不小心吸入会引起中毒。
(4)液氯储罐的破裂或液氯钢瓶瓶阀断裂,大量氯气外泄,人吸入氯气会引起中毒和窒息。
(5)锅炉房如出现抽风设备停机、风道不畅等情况,可导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锅炉房内集聚,导致人员出现头晕、头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症状。
3、触电
(1)雷电伤害。常见的气象危害,在防雷装置不完善时,可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控制失灵或设备误动作。
(2)静电伤害。氢气在管道中快速流动和急速喷出时,能产生静电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
(3)漏电伤害。电解装置的电极板裸露,人员接触容易引起触电。各种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出现绝缘不良、保护装置缺失等情况时,可出现外壳带电、带电部位裸露等情况,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害和火灾伤害。
4、机械伤害
各种泵、电机、风扇等机械设备的快速转动部件、快速移动部件、摆动部件、啮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检查、维修作业浮躁、毛糙,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5、起重伤害
本公司起重设备(电解、液氯包装、瓶检、机修工段行车吊装作业)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起重伤害。
6、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登高、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带方法不正确,在检修中防护栏断裂,人员违章(如身体探出栏杆),可能发生高处作业人员的坠落危险高处作业或人员进入深坑作业时,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传递、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较重的物品处置不当,使人遭受物体打击。
7、车辆伤害
在原料、产品运输过程中,由于车况不好,灯光不良、地面不良(湿滑、结冰、颠簸)、道路过窄或者由于司机和他人原因,可产生车辆伤害。
8、高温灼烫
电解、合成盐酸、氯氢处理、蒸汽锅炉及管道等设备设施存在高温,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质或高温容器、管道壁或长时间受到高温辐射时,易造成人体灼烫。
9、化学腐蚀灼伤
烧碱、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氯化氢和液氯具有腐蚀性。以上物质泄漏途径有阀门、法兰密封不严、泵等运转设备动静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设备外壳裂缝、运输车辆泄漏等,有造成作业人员化学灼伤危险,液氯有造成作业人员冻伤和化学灼伤危险。
10、淹溺
厂区内有事故池、污水池、应急处理池等多个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员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台风、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强台风时,固定或移动的设备、设施可能发生倾斜、倒塌,将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见预先危险性分析结果总表
1、中毒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Ⅳ级,是主要危险因数,一旦发生,后果极其严重。主要是防止氯气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烫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原因为腐蚀化学品、高温装置和高温物料,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料或高温容器、管道时,容易造成人体灼烫。人体沾染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时会造成化学灼烫。
3、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主要体现在氢气的泄漏燃烧爆炸。
4、触电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为设备漏电,电线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接地不良,未按照电工作业规范进行作业等。
5、容器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导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为钢瓶、储
无纺布科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公司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70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28号)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第4号)
1.2.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1.2.6《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号)
1.2.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
1.2.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2.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高温烫伤、触电、火灾、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风险的评估结果,建立针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1个综合应急预案、6个专项应急预案和2个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见下图)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5.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公司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所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公司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1.5.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学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多元化获取事故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
2、企业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马鞍山湖滨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资源回收环保利用和无纺布生产的民营企业。
公司座落于马鞍山当涂县乌溪镇工业园,占地面积22000多平方米,生产厂房10000多平方米,现有员工52余人,拥有总资产6000万元年。公司生产能力达到20000多吨。公司还生产各种规格喷胶棉、纺丝棉、针刺棉,PP棉、珍珠棉及电脑绗缝业务,年生产20xx多吨,绗缝300万米。
公司拥有2个车间、2个库房和1栋办公楼。车间和仓房安全门宽度3米,每个车间、库房保证有两个安全出口。
2.2危险性分析
2.2.1火灾危险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为废弃塑料瓶,属于较容易燃烧的材料。该原料厂区存放量大,分布广,消防设备设施不足,电器火花、工人吸烟以及动火作业等行为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2.2.2物体打击危险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运输火灾叉车行驶过程中容易发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工人登高作业,抛掷工具或者物料等作业。
2.2.3机械伤害危险性分析
各类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工人违章操作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温烫伤危险分析
公司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有加热、烘烤等工艺,在该生产过程中温度达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违章操作、未佩戴劳保用品或者设备实施缺陷损坏等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2.5触电危险分析
电气设备因维护、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验电及悬挂标志牌制度等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2.2.6车辆伤害风险分析
公司内的运输车辆易发生车辆碰撞、挤轧、擦刮设备、管线等事故,同时也有可能发生人员受到车辆伤害的危险。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使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见附件3。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救援工作的综合组织、指挥和协调,组成: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
相关机构与职责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生产科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应急救援组:负责灭火、抢险、重要和危险物资的转移。
疏散引导组:负责非救援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护组:负责现场伤者的救护。
后勤保障组:负责照明和通讯的畅通,急救物资的提供。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伤亡赔付。
应急指挥中心临时地点设在保安室处。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事故影响,确保正常的施工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册》;
1.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
1.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区域范围
本《预案》针对公司各项目重大风险因素的预控措施,制定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同样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部/区域公司。
1.3.2适用事故类型、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各级事故的应急救援。
1.3.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循本《预案》,协助或者配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编制公司层面的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各工程项目部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地域、气候等,针对本项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潜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结合本《预案》,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公司级预案--项目级预案--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可作为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的一部分,针对专项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电动吊篮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5应急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将事前预防与事故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应急行动中,执行预案但不唯预案,依据事故不同情形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响应,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影响。
2、公司项目施工生产的危险性分析
2.1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遍及东三省各地,危险性主要来自各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处略,项目部编制时应详细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危险源辨识全面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六种类型(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危险因素),项目部应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确认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形成《危险源识辨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公司重大危险源见附录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层面)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应适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对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危险源,制定预防和严格控制措施。当出现新的重大风险因素时,应及时进行评价、监控和预案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经理任总指挥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综合办公室、财务资金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工会、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担负各自应急职责。
3.1.2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其他相关成员(岗位)、分包队负责人参与,实行分级协作。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司范围内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各项目部应急指挥小组作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下设机构,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本项目部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演练等应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根据事故发展严重程度,决定调集或协调全司资源,展开应急救援。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三)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协调做好稳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负面影响。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3.2.2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大小和严重程度,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负责组织在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向上级局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
(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3.2.3副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行动。向应急总指挥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二)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三)协调救援行动,负责与企业外部应急人员、组织和机构的联络与沟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3.2.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生产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报告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执行、传达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技术质量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
财务资金部:负责应急资金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现场保卫,协调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组织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负责信息发布及接待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车辆的准备和调度工作。
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拨、储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应急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协调社会关系,必要时向公司发出救援请求;负责项目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等的准备、保管、调配和运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生产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评价、分析、处理、监控,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应急机制和应急系统,依托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网络,构建安全监控信息网,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体系。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及相应预防措施,实现资源共享。
4.1.2各项目部应当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时段及时更新,具体制定和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隐患治理、整改情况。
4.2预警行动
生产安全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包括气候变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通过公司局域网络平台、QQ信息、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发布安全预警。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
项目部应针对不同时段、不同部位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发布安全预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监控台账。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检查监控、事后有总结;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临现场初步判定事故性质,采取适当措施,实施应急救援。
发生重伤或较大经济损失事故时,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等级向当地安监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迟报。事故发生后,事故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以《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生产安全部。(见附录四:事故快报表)
4.3.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4.3.3当自有应急能力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4.3.4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单位的应急小组须保持通讯通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3.5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值守电话: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分级响应条件时,事故项目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应急行动,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1.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3-9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3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10万-100万元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为:接警与通报、指挥与控制、现场救援、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程序。见附录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5.2.1Ⅰ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Ⅰ级响应事故及险情,事故单位(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公司,同时立即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司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发展状况、险情控制进展和应急救援情况。
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向局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③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小组和项目小组合并为一个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方案,进行现场救援,通报地方主管部门。
⑤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应急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初始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蔓延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地方应急机构和救援部门的支援)。
⑥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的意见或建议,确定具体应急救援方案。
⑦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指挥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救援,或配合地方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2.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负责启动,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地点,组成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据事故情况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应急中心指导救援行动。
③依据确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事故扩大、蔓延,展开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发布、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应急工作。
④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救援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申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⑥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有关事故进展情况。
5.2.3Ⅲ级响应行动
发生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项目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行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
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向公司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5.2.4发生安全事故或集体事件后,项目部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尽自身一切能力实施救援和处置,不得消极对待、拖延处置。
5.3应急结束
5.3.1经过现场抢险救援,事故事态得以控制,险情已排除,人员、财产、公共安全和环境污染破坏的危害性已消除,伤亡人员和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妥善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现场经检测没有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经现场应急指挥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结束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3.2应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将现场保护情况向事故调查组陈述,同时移交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3.3紧急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进行总结、分析,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报告,报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
5.3.4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6、信息发布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事故信息,未经指挥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向外发布事故信息,严禁夸大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防止造成负面影响或引起恐慌。
7、后期处置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结束后,应组织现场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交通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修复和恢复,清理施工现场,制定预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隐患,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修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应急迅速。
(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8.2应急队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人员的流动性特点,项目部应组织分包单位共同组成各专业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附件六:xxx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常用物资装备在施工现场配备,各项目部应配备指挥用车和运输车辆,配备常见事故应急所必须的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附录八:常用应急物资清单)
8.4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急所需财力储备进行统一规划,监督落实。
8.5其他保障:
8.5.1应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时,项目综合办公室(党群综合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应急技术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和技术信息资源,由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编制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和救援技术支持。
9、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及施工人员应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项目部和公司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附培训计划)
9.1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和应急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应急任务的技能。
9.2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协调能力,项目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各个专业预案的演练。演练时,应急小组成员和义务应急队员应全数参加。
演练内容应包括:现场人员发现事故(风险)、报告事故;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亲临现场初步了解事故概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和应急队员参与应急,落实应急物资、车辆;判断事故性质和可能的发展情况,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进行事故上报;在不会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立即抢救伤员、重要财产,同时对现场进行记录;伤者现场救治及施救方法,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持现场秩序和交通道路畅通。在自身能力不能处理时,寻求社会支援的方法。
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10、奖惩
在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指挥中心提出申请,报经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隐瞒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延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专项应急预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自身特点编制)
1.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2.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
3.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4.起重机械应急预案;
5.电动吊篮应急预案;6.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7.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8.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
9.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10.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2、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专项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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