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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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锦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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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锦集15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2022年)》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到20xx年底,以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项目经费从20xx年省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专项结余资金、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对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资金认真开展自评,较好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依据评价指标体系,产出指标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自评得分10分,综合得分100分。

  四、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开展前,市教体局、各县(区)教体(育)局及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落实相关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培训,并安排专人参加省级建设意见征询会。对全市教学点信息化基础数据进行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2.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上半年启动项目建设,省级制定项目技术及采购需求方案,下半年配合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由地方实施建设并开展应用培训等工作。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的设备供应、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优化、人员培训,以及5年免费运维保障等;在验收结束后,履约保证金转换为中标供应商的质保金,存放在安徽省电化教育馆,五年质保期满后,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返还给中标供应商。

  3.20xx年3月,市教体局以20xx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进行核准,拟定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300所。7月,安徽省教育厅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9月,省教育厅召开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工作布置会,组织签订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布置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我市再次核准教学点基本信息,拟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名单;10月,项目正式实施,为切实发挥民生工程资金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结余智慧学校设备用于乡村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确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287所(砀山县30所、灵璧县95所、泗县45所、萧县79所、埇桥区38所)。20xx年12月18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等工作。

  4.为全面做好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智慧学校建设知晓度和满意度,宿州市教体局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发宣传通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形式,让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通过问卷调查分析,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满意度达97%以上。

  五、下一步工作改进建议

  项目建成后,建立项目管理站,为项目提供运维管理保障服务。在项目管理站存放备件(智慧课堂设备、配件和线缆等),供维修人员及时更换。

  督促中标方在我市各县区按合同约定派驻技术人员,驻点时间从验收合格开始,时长为6个月,提供现场指导和培训,帮助解决使用问题。在线提供微视频、FAQ等使用和故障排除类教程,供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使用,教程要便捷获取。通过省运维保障系统,实现二维码扫描报修、维修流程管理等功能。做好学校设备信息录入、处理等工作。

  要求中标方派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教师到各县区项目学校授课,并提供使用和运维培训资料(纸质、电子和微视频等)。培训计划的实施与项目验收相衔接,服从工程项目的整体系统集成验收计划。培训过程做到有详细培训方案、有培训通知文件、有进度安排表格、有能力达标考核。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望江县20xx年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了5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学点与1所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合同资金36.624万元,配备324台学生平板终端、31台教学平板终端及智慧教学软件,覆盖我县3个乡镇,3个学区,421名农村偏远地区教学点学生受益,连同20xx年建设的10所教学点,已实现了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现就相关工作自评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明确目标,科学规划项目实施

  我县属安徽省第三批教学点在线课堂项目县(20xx年实施),共配备10个教学点接收课堂和4个主讲课堂设备。县级投入45万元,配套采购了30套在线课堂用“班班通”设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教学点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皖教秘(20xx)88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20xx年8月对在线课堂的教学点进行了精准摸排。20xx年9月,我县对5所新增教学点进行实地环评,进一步收集核对相关数据,同时听取教师对智慧学校项目的意见、建议及项目应用预期,做到规划科学、数据准确、群众满意。10月通过线上询价的方式,投资25.8万元,增补了5套在线课堂接收设备与2套在线课堂主讲设备。这5所教学点与主讲校对应情况如下:

  略

  2.狠抓落实,配套资金和基础设备双到位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县教育局《望江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的请示》(望教[20xx]47号“安排城镇学校与乡村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272万元”,明确县级配套资金用于智慧学校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皖教秘(20xx)13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学点智慧学校对网络要求较高的`特点,我县逐校测速、逐校验收,优先将所有项目学校网络接入均提升至200M以上。20xx年8月,局仪电站下发《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前基础环境专项调查的通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学校整改后得到了局仪电站的确认.为确保智慧学校设备运行于安全高效的网络环境,使项目最大化发挥效益,我县在后续将安排专项资金50余万元,用于5所教学点的内网改造,建成千兆内网,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成立组织,压实各级成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育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20xx年9月23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望江县教育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望教财(20xx)113号),对教育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扩充,明确由教育局仪电站具体负责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相关中心学校、项目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项目管理员,定岗定责,确保项目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2.建章立制,强化项目各阶段管理

  教育局制订并下发了《智慧学校教室管理制度》、《智慧教室教师使用规定》要求学校制度上墙并严格落实。统一编制了《望江县智慧学校课堂应用记录》、《望江县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报修维护记录》等过程管理表格以加强项目常态化应用及设备的维护管养。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印发了监督监管、过程控制、定期通报、督查整改、考核运用、追究责任等系列工作及相关办法,为项目设备持续发挥效益保驾护航。

  3.严格验收,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我县严格执行设备验收、校级验收、县级验收等验收程序。20xx年9月底与中标方天立泰科技股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标公司于10月中旬开始进行了充电柜、学生终端与教师终端派送、AP安装、布线、调试等工作,10月底结束,同时各校对设备进行验收,出具了设备验收单,各教学点设备配置如下:

  略

  20xx年11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使用前设备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随及局仪电站派员逐校进行了调查了解,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局仪电站向中标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学校与局仪电站的确认。试运行一个月后,20xx年12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安装调试和校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照招投标文件中设备型号、数量,对中标方设备安装与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校级验收,在校级验收基础上,20xx年12月2日县教育局选派5人专家组对5所接收学校、1所小规模学校与2所主讲学校进行了县级验收.

  4.强化培训,促进教学深度融合

  20xx年10月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省平台教师学生账号,下发给各在线课堂学校进行核对,并及时反馈给中标公司。在项目设备到位,调试完成后,20xx年11月,中标公司以主讲学校为单位(主讲学校所对应的接收课堂教学点集中到主讲学校)进行了两场培训,共有24位教师参训;集中培训后,天立泰公司逐校对教师进行了校级培训,20xx年11月20日组织了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与县级教师使用培训,培训结束前对参训对象进行了书面考试,确保了人人过关。现在2所主讲学校与5个教学点、1所小规模学校师生均在利用智慧课堂系统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正常教学,后期教育局将积极组织教师、管理员参加各类项目设备应用和管理培训,同时开展校级辐射培训,加强教学教研等工作,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促进智慧教学设备与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县级验收后,我匀将及时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资金100%足额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规定对项目设备进行规范登记,确保项目资产管理规范,杜绝资产流失。

  三、项目产出与效果

  1.常态应用,持续发挥项目效益

  教育局制订了智慧学校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总结我县在线课堂项目应用经验,继续实行月通报制度,督导学校充分利用设备,杜绝闲置浪费,使先进智能的设备在教学过中充分发挥效益。

  2.广泛宣传,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10月,我县组织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大型活动,向群众宣传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不仅解决了教学点缺师少教的历史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让智慧教学这一先进教学手段在最贫困、最偏远的教学点优先使用,取得了预期效果。项目实施结束,设备投入后我们对项目学校进行了教师座谈、对学生与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对这种智能化的先进教学模式普遍反映很满意。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目标质量,坚持民生主导思想,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让每一个教学点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基本情况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为加强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等文件,受津市市财政局委托,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20xx年10月23日至20xx年10月31日,对20xx年度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

  20xx年6月,津市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由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对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投入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1亿元,定向用于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智慧教育工程。

  津市市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工程的中重要项目。根据规划,津市市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或“该项目”),是利用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教育改革发展,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以及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学校智能化管理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锤炼学校信息化办学特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语音广播系统、高考系统、校园网改造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系统、校园电视台演播系统、学校资源管理平台、多媒体网络机房(普通和带录播)、专用录播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音响及显示系统、综合显示系统。

  2、立项依据

  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依据包括:

  (1)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xx年8月27日《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中共中央、国务院20xx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3)国家发改委20xx年11月《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通知》;

  (4)常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常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津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次)。

  3、管理和实施机构

  一中信息化建设专项项目由市智慧城市办负责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为津市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并由其委托津市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市一中”)具体执行。根据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审查意见和招投标中标结果,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计划安排资金956.5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促进信息技术在市一中的教学应用,进一步创新教学方式与教育模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增强信息化环境下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创新人才,为实现教育教学的现代化夯实基础。

  2、20xx年具体绩效目标

  20xx年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1)完成高考监控系统的安装;

  (2)完成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安装;

  (3)完成校园育英广播系统的安装;

  (4)完成校园网改造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机房(普通)多媒体网络机房(带录播)的安装;

  (5)完成专用录播室的安装;

  (6)完成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音响及显示系统的安装和损坏线路二次敷设的安装;

  (7)完成LED综合显示系统的安装;

  (8)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85%。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市一中对于一中信息化建设专项的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并在本次评价期间提交了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所根据市财政局的委托,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前往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市一中进行了现场评价。经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发放问卷调查、查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后,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分析评价,与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市一中沟通交流,形成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项目管理单位对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资金956.55万元,资金全部存储于实施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到位率为100%。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次评价结束时止,实施单位共计支付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总额663.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行为,有效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一是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中,明确了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确保用于“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建设工程”的承诺条款;二是实施单位根据各类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计划分配、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做出了比较完善和明确的规定。

  但实施单位、市一中未见单独的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制度。

  (2)专项资金核算

  常德市津市市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收支,由实施单位进行核算,并分项目进行专户反映。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在“在建工程—智慧城市—智慧教育”科目进行核算,收支核算较为规范,反映结果明晰。

  (3)专项资金支付

  从核算的支出凭证来看,项目资金的支付,首先由市智慧城市办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再由实施单位逐级审签,并在取得施工单位开具的增值税统一发票后,支付项目进度资金,控制程序比较规范,审核、签批手续完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遵循比较到位。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规范。20xx年4月,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采购,按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为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为湖南嘉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56.55万元,合同约定项目全部工程20xx年7月15日完成。

  2、项目竣工验收监管程序到位。20xx年1月,津市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业主方、监理方和施工方等单位代表共15人的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通过验收的书面意见。

  3、项目竣工结算程序合规。该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结算金额为956.55万元。按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结算管理程序,首先由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其进行了结算评审,评审确认投资支出金额为955.39万元;然后由津市市审计局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复审,复审确认投资支出金额为930.16万元,项目结算支出最终审减26.39万元。

  (三)项目主要绩效

  通过实施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了前述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任务。该项目投入使用近两年来,使市一中在办学硬件上上了新台阶,在以下方面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1、多功能报告厅绽放异彩。八百多平方米的多功能报告厅安放六百七十六个座位,五十多平方米高清P2电子显示屏,大厅四周遍布音箱,明亮、绚丽、动感可控的灯光。报告厅建成后,承办了全市经济工作会、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全市教师培训大会、高中学生成人礼与毕业典礼、二小学生毕业典礼、学术报告交流会等多场大型会议,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市一中的了解。

  2、监控无缝覆盖显公平。为了对接国家考试中心监控系统,让国家、省、市能实时查看津市考点的情况,安装了高清智能监控系统与终端。高考会考期间,监督人员坐在监控室能对学生作题情况与监考员的履职状况一目了然,极大地维护了国考的严肃性,体现其公平性,也有力地考核了监考人员的工作。实时知悉学生的学习精神风貌与教师是否有违教学常规的现象。还可以对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3、教室内置平板效用多。按设计方案,所有教室配置了使用便捷的84英寸平板内置的黑板,实现了直播互联网信息、反映教师自制课件、学生演示实验、实时呈现学生作业等功能,且其书写功能使得教师在已有的课件上添加知识点、点评和更改学生答题情况等操作十分便捷。

  4、录播室显神威。录播室在隔音、录像、传声、防静电等方面装备精良,授课老师与学生交流,不受位置、空间的制约,其声音与图像能很好地同步传送到学校的每个教室、办公室;现场听课老师、工作人员不会对上课师生形成任何侵扰。录播室建成后,承办了多次常德市举办的语言、地理赛课活动。

  5、广播系统智能多控。该项目建设完成的数字与模拟双控广播系统及其终端,覆盖整个校园角落,具有分区域子系统单独控制功能,实现了各年级组英语听读内容不同,但能在同一时间播放完成的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考评,20xx-2019年度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总体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评分详细情况见附件1:《20xx年津市市智慧城市—智慧教育—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评价的情况来看,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资金管理的`等较为规范,支出绩效明显,没有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监理单位选用滞后。

  市一中与项目施工单位于20xx年7月签订《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含设施设备集成、安装、调试、培训等),约定全部工程20xx年7月15日完成。但对监理单位(湖南致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选用,《合同协议书》于20xx年12月28日签订,约定履行合同时间为20xx年1月2日—20xx年1月4日(2天),项目建成后近半年才选用监理单位,选用时间明显滞后,不能对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监理 ,实际仅参与项目验收过程,项目建设存在可能产生隐形质量问题的风险。

  2、设施设备移交程序不到位。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已正式投入使用近2年时间。虽然施工单位编制了设施设备移交签单,但至本次评价结束时止,未见办理正式移交、签收手续,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日常维护责任不明确。

  3、社会满意度未达到预期目标。通过对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40份,收回40份,综合满意度为80.07%,满意度得分不高,未实现预期不低于目标值85%的目标,说明学生、教师对项目的实施工作和对系统的使用效能还不够满意,未完全达到理想状态,尚需进一步予以完善和加强技术指导。

  七、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对于后期的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采购应与施工单位的采购同步到位,确保实现对工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杜绝安全和质量问题的隐形风险。对于一中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搞好项目设施设备和施工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保证监理责任履行到位。

  2、尽快办理项目设施设备移交及资产入账手续,明确项目设施设备管理、使用、日常监管责任,及时发现运行运转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履行缺陷责任期维修、维护责任,确保项目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改进和完善项目实施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支出的效能。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20xx〕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绩效目标设置(4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至20xx年)的通知》(皖政办〔20xx〕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智慧学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教秘〔20xx〕182号)、《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六教秘〔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需建设智慧课堂学校42所(含降为教学点的16所)、主讲课堂12个,实现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根据省、市要求,20xx年8月对年初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进行了确认核查,20xx年底实现我县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的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

  (二)资金落实(8分)

  计划投资金额271.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配套设备设施落实(8分)

  1.网络到位率(4分)

  20xx年4月,市教育局、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20xx年底完成中小学带宽提速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到校宽带速率达200M及以上。同年底,我县提前三个月免费完成339所需提速中小学200M联网攻坚提速升级工作,完成率100%。

  2.班班通设备到位率(4分)

  根据核查,我县教学点的班班通设备均达到智慧学校建设基本要求,遇有特殊情况的采取政府采购或各校际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在项目实施时教学点班班通设备到位率100%,全部达到要求。

  二、过程(30分)

  (一)项目管理(22分)

  1.组织保障(3分):县教育局明确了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我县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均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与运维工作。

  2.管理制度健全(3分):制定管养办法,不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落实责任追究。

  3.管理制度落实(3分):落实项目督查制度,召开了20xx年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对项目学校进行了工作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序时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4.业务培训组织(4分):我县举办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课堂使用培训,启动了对技术管理人员与教师的到校培训。

  5.月报报送质量(4分):县教育局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县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6.项目验收(5分):按照要求完成校级验收与县级验收。

  (二)资金管理(8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批审核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2.财务监督有效(4分):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县级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三、产出(25分)

  项目产出(25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20xx年底我县建设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42个,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的全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达标情况(5分):无质量不达标情况。

  3.成本节约率(5分):成本节约率达100%。

  四、效果(25分)

  项目效益(25分)

  1.项目运行情况(15分):设备利用充分,不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学校的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自评分100分。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xx〕26号)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市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中心城区蔬菜有效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市政府20xx年第78次常务会议和20xx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市本级设立蔬菜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市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发展资金。

  一、项目概况

  永州市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科承担市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蔬菜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包括:下达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立项、下达项目计划、指导项目实施与检查验收;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专项资金主要对市辖区(零陵区、冷水滩区、回龙圩、金洞管理区、永州市经开区)从事蔬菜生产经营的专业合(协)作经济组织、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和家庭农场;市辖区县级以上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等单位从事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科技成果转化、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蔬菜服务体系建设等给予扶持。20xx年全市蔬菜产业工作目标为累计播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城镇蔬菜专业基地提质改造2万亩,建设市级蔬菜标准园12个。其中,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0xx亩,新增设施大棚200亩,提质改造8000亩,确保不发生一起较严重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加强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市农委与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法制办、市制度廉洁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出台了《永州市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永财农联〔20xx〕8号)(YZCR-20xx-12005),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支持环节,项目申报与实施,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事项。在市政府网和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结合市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实际,制定《20xx年度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年度项目扶持类型、申报条件、扶持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并下发到县区蔬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类别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一类是专业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0xx年度共安排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扶持了25家蔬菜基地建设259万元;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国家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及全市蔬菜工作会议,市本级蔬菜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经费);农业宣传费用10万元;“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奖励资金16万元(20xx年、20xx年度各评选了4个先进县区,每个县区各奖励2万元)。市农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把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没有发生冒领、私分、套取、截留项目资金和群众投诉的事件。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公开公正,严把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关。项目的组织采取全程公开的形式,首先,《项目申报指南》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各蔬菜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区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严格筛选申报项目并签署初步意见。其次,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区农业、财政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报市农委党组讨论,并商市财政局后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初选项目建设主体,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核查组意见按《项目资金建设方案》实施建设。最后,年终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再次组织市区两级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其结果经市农委与财政部门党组会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再次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行文,下达相应资金到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永州农科园和市直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则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2.突出实效,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我市城镇专业蔬菜基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产出较低等现象,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由过去的基地扩面向增加设施栽培,完善基地水、电、路、渠等配套工程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上转变。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同时兼顾中小基地,提高积极性。

  3.日常指导与督查相结合。在项目申报时,市农委组织区农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廉政纪律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对基地建设进行实地指导,并对基地建设进度及时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性.本年度全市蔬菜累计播种面积274.44万亩,比上年度增5.33 %,稳居全省第一;总产量511.97万吨,增6.07 %;产值102.2亿元,增13.89%。其中,中心城区新扩专业蔬菜基地2164亩,提质改造面积8040亩,新增蔬菜产量达1.5万吨,能满足中心城区近5万居民的消费需求,新增蔬菜产值8000万元;蔬菜自给率旺季达75%以上。中心城区现有蔬菜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5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0余人,带动周边农户1.1万余户发展蔬菜种植,其中,今年新增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人,带动周边农户1000余户发展蔬菜种植。

  2.效率性。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投入,大大提高了蔬菜基地建设主体的积极性,据统计,20xx年,零、冷两区经营主体自筹资金5000多万元投入蔬菜基地建设,如永州市阳光未来种养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132万元,用于基地水电路渠基本配套建设,铺设了砂石主机耕道,修建水泥排水沟,安装滴灌设施20xx米,建设了检测室和冷藏室,安装了杀虫灯,修建钢架设施大棚80个,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反季节蔬菜种植,取得了可喜的效益。

  3.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本年度突出了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重点建设钢架设施大棚,冷藏室,处理场,完善基地水、渠、沟等生产配套设施,增加复种指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67个,面积208亩;建设冷藏室14个,596立方;修建水沟渠5000多米;建设了3套水肥一体化工程,基地普遍实现了60%以上的滴喷灌;基地复种指数平均达到3以上,零陵区香零山、冷水滩黄阳司等基地复种指数最高达到6。涌现出了一批新亮点:如零陵区祥泰种植合作社在珠山镇常年连片种植韭菜、韭黄318亩;国农公司在菱角塘镇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0多亩,聘请山东技术员种植反季节辣椒50多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农科园阳光未来建设80个钢架设施大棚发展蔬菜;冷水滩区玖捌合作社在普利桥镇发展500多亩,今年新增钢架设施大棚35个;千世头合作社在岚角山镇新增4个5连体钢架设施大棚;零陵区香零山蔬菜基地投入80万元,新建阳光板瓜果蔬菜连体钢架设施大棚1669平米,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等功能;福田茶场新增3个连体钢架大棚等。

  4.标准化生产程度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园建设,从产地环境检测、“三品一标”认证、生态防治、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投入品、生产档案、产品质量抽检、产品准出、产品追溯)和主要品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修订等入手。引导和规范基地生产行为,全面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和效益。项目申报首要条件是土壤、水样检测达到无公害要求;本年度玖捌、果果、湘源、红辉、香零山、裕农、永益等7家蔬菜基地进行了无公害产地认定,24个品种获得了无公害产品认证;13家基地新安装了182盏杀虫灯、张贴黄板20000多张;制订了生姜、辣椒、黄瓜等10个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标准化规程;15家基地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并进行了相关生产记录。

  5.蔬菜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蔬菜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农药。对规模蔬菜生产基地,逐步建立自律性检测室,开展日常检测业务,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准流出基地。本年度共有13家蔬菜基地建设了自律性检测室,其中9家购买了农药残留速测仪等相关设备。同时,省、市、县区检测中心加大抽检密度,对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基地蔬菜质量开展强制性抽检,1-11月份,省里开展了3次,抽样160个,合格率98.1%;市里开展了3次,抽样775个,合格率为99.2%;县区抽检43170个样品,合格率达98.3%,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20xx年度通过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164亩,新增设施大棚208亩,提质改造8040亩,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数额,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各市、州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市本级上年度完成预算支出比例千分之二列入财政预算,我市蔬菜发展资金需要安排600万元以上,目前只安排300万元,缺口达一半。据了解,全省其他市州蔬菜发展资金均超过我市安排的数量,其中长沙市每年安排蔬菜专项资金在20xx万元以上,衡阳市、郴州市等周边市州蔬菜专项也都在500万元以上。

  2.积极探索资金直付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近年来,据多个项目基地反映,项目资金从市财政下拨到区财政后,往往需要2-3个月才能到账,严重影响了基地建设。建议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直拨到项目单位。

  3.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编制更接实际情况的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区级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基地,参与规划建设,加强项目指导和调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以工程进度为主线,进一步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时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通过省、市、县(区)多级部门的信息打通,数据共享,同时与各工程建设主体联动,最终形成各主体单位、部门网上互动,实现“工程云”网上监管,形成多方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达到可跟踪可追溯及全程留痕的模式,最终让各方主体人员各施其职,少跑腿、少见面,数据多跑路,主管部门实行远程监控及管理。从而建立一套监管机制、一套技术标准规范、一体化集成平台、一个协同监管中心、一个监管大数据中心、一套工程图库中心、N个应用系统等。该项目由市住建局负责,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开发,开发周期为45个日历日。目的是从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具体业务应用出发,把握业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按照不同业务的特点和信息技术的特点,遵循“技术先进,实用易用,经济可维护,结构开放,安全稳定”的设计思想,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满足当前的要求并具有突破性和前瞻性。充分融合了“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云平台、5G等先进技术和理念,达到系统集成一体化、信息采集数字化、工程监管智能化、现场管理便利化、主体责任可溯化、监管协同共享化、档案归集自动化。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中长期目标为:

  构建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一条线、数字化监管内容一本账及监管协同的总体设计的核心内容,以信息技术为驱动,倒逼行业管理方式向数字化转型,提高工程建设领域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过程管理数字化、采集应用多元化、监管执法精准化、决策分析智能化”的目标,达到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六全(全协同、全通、全链、全方位、全智能、全域)。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对项目决策、实施、产出和效益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分析和评判,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

  (三)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共设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按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亳财预〔20xx〕28号)中的`评价框架指标实施,评价指标详见本报告附件。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搜集相关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评价标准,从项目决策、产出、过程和效益四个方面对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行绩效评价。

  四、绩效分析和评价结论

  (一)项目决策情况(20分)

  1、项目立项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此项得分5分

  2、绩效目标情况(10分)

  以工程进度为主线,优化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施工安全为核心,动态记录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开工前审批再到竣工备案归档的全过程。

  此项得分10分

  3、资金投入情况(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纳入预算编制,该项目属于长期项目年初预算总资金296万元,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

  此项得分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20分)

  1、资金管理情况(15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拨付资金162.8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此项得分15分

  2、组织实施情况(5分)

  我局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此项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30分)

  1、产出数量情况(10分)

  20xx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实际完成率100%。

  此项得分10分

  2、产出质量情况(10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

  此项得分10分

  3、产出时效情况(5分)

  项目实施在年度内己按时完成。

  此项得分5分

  4、产出成本情况(5分)

  本项目合同价为296万元。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完成后支付55%,剩余45%在3年免费运维期每年支付15%。住建局机关20xx年已支付合同价款的55%为162.8万元 ,支付率达55%。剩余款项2022年、2023年、2024年各支付15%。我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拨付。20xx年财政己批预算资金162.8万元,实际成本162.8万元,成本节约率0%。

  此项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项目效益情况(30分)

  (1)社会效益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是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新目标新理念,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手段,是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和城市转型发展深入融合的产物。以工程建设为核心,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公共设施和公共基础服务信息,加强基础数据和信息资源采集与动态管理,搭建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数据库,积极推进建设领域管理数字化、业务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化,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城市建设更加有序、管理更加精细,行业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服务更加便捷。

  (2)经济效益

  系统的建设在保证功能、性能指标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利用现有的资源,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系统的建设目标。系统建成使用后,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监管力度,通过运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的规范管理,尤其是实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与政府监管的联动,落实责任主体的同时,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对施工过程监管留痕与统计分析,建立现场与市场联动机制。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为依托,形成全面化、整体化、全过程的建设工程智慧监管解决方案,以达到“物联感知建设生产,科技改善监督管理”的效果。

  此项得分30分

  综合得分99分,等级为“优”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亳州市已全面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建立一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运行的规则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立以“随机抽查、远程监控抽查、工程监理数字化和现场取证”为基本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等数字化采集标准;建立工程档案自动化归档的标准目录;建立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工程监理现场一本数字化台账等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各主管部门相互独立和割裂的传统的监管方式,打通从项目立项、审批、准入开工、建设及运维等监管环节,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监管的联动响应和相互协作,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用现代科技让工程建设监督与管理更智能、更便利,用技术赋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控的现代化、一体化、可溯化、自动化。基本实现工程建设监管的市域全覆盖、周期全覆盖、主体全覆盖,即使在疫情期间,通过实名制和定位实现人员动态的实时追踪,通过远程视频结合电子化图纸实现网上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智能视频实现网上安全监督管理及网上智能化派工和智能化交底等。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全过程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系统虽填报了行政审批各项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但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存在多个定性指标的目标值无法准确衡量,项目的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二)改正措施

  在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时,应根据项目的总目标和实际开展的项目情况,对项目的绩效指标进行分类细化,设定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对绩效目标的跟踪和考核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略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7.《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0.《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的通知》(淄整治组〔20xx〕2号);

  11.《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五、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六、意见和建议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xx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xx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xx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xx〕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xx〕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xx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xx〕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xx年9月开工至20xx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xx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xx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xx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xx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xx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xx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xx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xx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xx年9月立项,20xx年9月开工建设,于20xx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xx年9月完工,实际至20xx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4号)要求,我们接受邵阳市财政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对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实施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通过配套产业园的建设扩大三一湖汽公司产能,以提高邵阳经开区整体实力,带动园区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刺激内需,保持社会需求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及和谐稳定,20xx年8月29日,邵阳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三一集团主要负责人就邵阳市与三一集团加快推进“实现100亿、建设200亿、规划300亿”进行了座谈,会议议定如下主要意见:由邵阳经开区负责做好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区和D-14、D-15-1地块土建工程和厂房建设;修建产业园临红旗河河道护坡、扩建5号厂房、三一专汽员工食堂主体工程等。

  2、项目单位概况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单位。

  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公司”)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整,出资人为邵阳市国资委(占股90%)和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股10%),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等工作。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包括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大元村,东至大兴路,北至高新路,西至红旗渠,南至爱莲池路;地块二位于大元村,东至广信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大兴路,南至高新路。(2)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12亩。地块一占地面积200亩,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地块二占地面积约212亩,主要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3)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693.08万元,其中:室内外建筑工程36088万元,工程其他费37792.65万元(其中报批和征拆补偿费32960万元),预备费3694.03万元,建设期利息311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93.08万元,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0000万元。(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2年。20xx年12月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工程主体,20xx年12月前完成建筑主体工程验收,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

  截止20xx年6月底,项目已完成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和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项目已实际支出75250.27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支出52083.90元。

  4.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本次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60000万元,是通过发行《20xx年湖南省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四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募集的资金。专项债券20xx年1月1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4121”,证券简称“湖南20xx”,票面利率3.65%,半年付息一次,20xx年1月1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二)项目立项程序和“一案两书”编制情况

  1.环评。20xx年7月2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邵经环评[20xx]16号)。

  2.可行性研究。20xx年10月,湖南力源工程项目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80693.08万元。

  3.批复立项。20xx年12月3日,邵阳经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同意项目立项实施。

  4.行政许可。20xx年12月13日,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20xx-JK15B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20xx-JK26B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3050120xx12130101)。

  5.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20xx年1月6日邵阳市财政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20xx年1月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20xx年1月7日湖南省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xx]泓锐意字第01号)。

  (三)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宝城公司主要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xx〕11号)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限额标准和流程;制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项工程建设程序;制定了《工程项目现场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现场管理。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和拨付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3日,宝城公司的华融03962银行账户等7个双控账户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60000万元。项目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6月底,项目实际总支出75250.27万元,预算执行率93.25%,其中专债资金支出52083.90元,预算执行率86.81%,专债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3.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宝城公司对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通过双控账户按工程进度转账支付工程款、征拆款和监理费,按财政部门通知及时缴纳了各期专债利息。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等程序,符合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要素包括合同金额、累计完成产值、累计应付、实付金额、监理签字、经办人签字、财务签字、总经理签字、管委会分管工程领导签字)、征地拆迁付款申请表、发票、银行回单,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程招标

  宝城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与中标方签定合同明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公司于20xx年4月对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签定施工合同。20xx年12月公司与市路桥公司签定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筑工程合同,该标段仅通过会议决定项目施工单位。对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等方式,与湖南科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配电工程合同,与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和监督

  施工方按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宝城公司派现场人员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人员是否与合同、与投标文件要求相符,不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公司要求按时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

  20xx年6月15日,宝城公司组织经开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及三一配套工业厂房工程的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各参与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证书。工程评定为合格。

  (五)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未申报具体的绩效目标,根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施工合同等资料归纳的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产出数量:建设标准厂房3个,扩建厂房1个;建设流通道1个,食堂1个,空压间1个,污水处理间1个,垃圾间1个,消防水池2个,传达室2个,配电房4个;完成道路、绿化工程和强弱电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产出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验收达标率100%。

  产出成本:建设成本节约率大于或等于零。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包括组织施工及时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三个方面。

  经济效益:提高三一专汽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增长。

  社会效益: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可持续影响: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增加区域就业机会。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六)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可研报告、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本项目产出目标(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现场评价时项目已按时、按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配电工程,完成了以下主体建筑和配套建筑工程,并经项目各相关方质量验收合格: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厂房等全部已移交三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使用。

  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三一专汽公司的产值:20xx年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项目建设带动了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9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分配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本项目建筑工程、配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竣工,标准厂房等已移交三一专汽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项目的实施,在提高邵阳经济总量、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促进社会就业、培养本地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以百分制集体打分方式进行具体细分评价,其中: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0分,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3分。评分结果:83.6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扣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一是本项目事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主管单位出具了《关于同意邵阳经开区三一配套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二是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申报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按专项债券申报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编制《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和《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进行论证,申请额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申请额度在项目土地出售收入、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的偿还能力之内。

  2.绩效目标

  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没有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扣7.4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到位率100%。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86.81%,按评价标准扣0.4分。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专债资金,使用双控账户支付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四是按照协议约定和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现象。

  2.项目实施

  一是项目立项、报批、征拆过程、征拆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二标段工程达到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限额标准但未执行制度,扣1分。二是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委派现场代表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宝城公司招标采购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咨询机构库,通过在库内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服务咨询机构。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完工后,宝城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质量验收。配电工程未组织验收,扣1分。三是宝城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应对风险,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聚集性事件等。公司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扣1分。公司实施本项目暂未产生收益,而按照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计项目从20xx年开始产生收益,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扣1分。四是委托代理机构对建筑工程和配电工程进行了招标并签订合同。宝城公司对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标段合同的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配电工程437.40万元,分两个合同签订,项目总额已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仅执行邀请招标程序。扣3分。五是项目档案资料由宝城公司对应部门的人员保管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2分,扣3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已按时、按质完成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通知中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工项目已移交三一公司投入使用,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

  2.产出质量

  建筑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

  3.产出成本

  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建筑工程合同总额32555.68万元,项目已支付26816.44万元,财评送审金额约37000万元,截至报告日,市财评中心初评审定金额31077.81万元,成本节约率4.54%。

  4.产出时效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按时组织了验收。未组织相关单位对配电工程开展验收,扣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为25分,扣4分,得分21分。

  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现暂未完成结算,对公司而言,未取得经营收入,暂未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建设并移交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等给三一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建设的,是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区分为南北厂区2个部分,北厂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南厂区占地约165亩,厂房建筑面积6.58万平米,用于渣土车装配及整车、三一专汽货箱和副车架结构件生产。三一公司拥有先进的涂装生产线、底盘装配生产线和整车检测线。目前,南北厂区升级改造14条生产线已全线投产,并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特种工程机械整车装备生产标杆工厂。三一南北厂区顺利投入使用后,20xx年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实现税收4.03亿元。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发展,打造宜商、宜业的标准化厂区,将有效促进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在服务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商家前来投资。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的`必要性明确。为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特别是湘商产业园区发展,突出园区提质升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入园发展和集聚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本项目在邵阳经开区建设引进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

  3.可持续影响力

  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加区域就业机会,解决下岗职工以及周边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该项目建成后,随着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园区内企业数量将逐渐增多,对劳动力需求将成较大数量级的态势增长。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项目区域周边富余劳动力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就业机会,能够较大程度的解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解经开区的就业压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4.满意度

  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94%。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

  1.项目的立项、论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关程序操作。做到立项有依据。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达标。对项目实施从预算、财评、监理、验收方面严格把关,执行招标程序。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

  (二)存在的问题

  1.没有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申报

  项目的可研报告、申报批复文件等仅有泛化的建设内容,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项目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建筑工程已在20xx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工程决算、财评工作在近期才开展,配电工程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财评,预算执行率86.81%=(52083.9/60000)×100%。

  3.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公司制定《宝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项目建设工程二标段11510.92万元未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被监管部门罚款115万元,截至报告日,宝城公司已整改到位。20xx年10月30日与湖南科立签订配电建设工程合同总计437.40万元,拆分为2个合同:(五号配电房及宿舍)398.24万元和10KV-0.4KV配电工程39.16万元,未严格执行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程序。

  4.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

  本项目配电工程早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没有采取验收这一必需的质量控制措施。

  5.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6.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欠严谨。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二标段合同金额11510.92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为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有关建议

  1.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2.及时组织验收和工程决算工作。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使用方、施工方协调沟通,避免施工过程变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工期。

  3.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不执行,结果等于零。公司应建立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机制,由公司法务部门或内审部门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

  4、及时办理验收手续。项目施工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收集完整竣工资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避免工期延误、建筑物未验收便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隐患、拖欠工程款,甚至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核工作。公司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合同拟定工作,规范合同签定,签定程序和内容、性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制度,避免出现达到招标限额标准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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