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共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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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基本情况
我市面积265.3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06.6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2%。
(一)林业绩效数量和补助资金总体概况
20xx年我单位共2项林业项目资金共计441万元。
1、20xx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
2、20xx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
(二)绩效目标
我市林业项目实施绩效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紧紧围绕《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打造秀美山水邵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我市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总体实施情况较好,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进行使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20xx年这2项林业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核实每个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每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一下步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导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相结合,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林业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3.绩效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向市政府汇报20xx年度林业补助项目资金情况;二是编制项目申报可行性报告。
2.组织实施:根据本级年度林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定额补助等政策。
3.分析评价:通过20xx年本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效果较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下达这2项林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4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20xx年收费成本性支出120万元。用于办公支出30万元,印刷费支出3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60万元。
2.20xx年国有林场补助支出321万元,补助国有林场职工人数39人,其中:补助全额人员29人,每年补助9万元/人,补助差额10人,每年补助6万元/人。黄草坪油茶林场补助219万元,猪婆山林场补助支出10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林场职工工资及社保缴费等。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林业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并实行了专项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国有林场补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拨国有单位。
(四)组织情况分析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均按照有关资金使用和操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
(五)绩效情况分析
1.实施进度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国有林场补助资金20xx年12月底全部支付到位。
2.完成质量分析:收费成本性支出有国有林场补助支项目质量较好,国有林场经济运行稳健。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各项林业补助资金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七)对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影响
我市自实施林业补助项目以来,对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森林植被恢复效果明显,通过造林绿化、封山育林等措施,使邵东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通过实施这2个林业专项补助资金項目合计441万元。从相关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分析来看,各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规定,林业补助资金发放规范,林业资金档案材料齐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评价结论
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经自评,项目资金综合评分均为98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开展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利于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增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观念,使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好效益,就绩效评价体系指标来看,建议中长期指标评价采取分阶段设计目标值。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市对林业补助资金项目高度重视,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公示,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跟踪督促,并对项目实行初期、中期、后期监督,较好的发挥了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建议
1.深化改革,完善管理。提高国有林场补助标准。
2.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投入,结合乡村振兴,推动国有林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呈贡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呈政发﹝20xx﹞27号)和《呈贡区专利授权资助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势企业扶持实施细则》(呈政办发﹝20xx﹞38号)的规定,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的补助3万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分别补助1000元、500元、200元。xxxx年本单位10万元以上的项目共一项,项目资金共计130000元,在申报项目绩效评价时已经申报,于本年度已经全部支出,预算完成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开展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优势企业培育、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工作,与13家试点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对象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一季度,对项目进行推广宣传;
二季度,下企业调查了解基本情况;
三季度,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四季度,兑现奖励资金。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已经按照财政要求报送。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知识产权事业资金使用效益,对知识产权事业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与评价,并从各科室抽选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引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于xx月份全部到时位,未影响项目实施,但较为迟缓。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有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较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领导重视,专人管理,责任明确。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培育企业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
2、开展专利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各类食品、农用品批发市场、超市等生活生产消费品领域为重点,开展4次以上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打击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利用“科技三下乡”、“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舆论氛围。
4、开展知识产权进中小学试点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教育,为创新型城市培养、储备创新型人才,进一步推进呈贡创新型城市的建设。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分98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xxxx年度预算安排13万元,并设立为经常性项目。因项目资金较小,项目结果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中合并公开。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随着呈贡新区建设的推进,四个街道、工业园区相继托管,规模以上企业、骨干企业数量较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不平衡,专利成果转化周期长。二是呈贡区知识产权局在机构编制改革中被确定为一类事业单位,与考核指标中要求为行政单位的差距大,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和推进专利产业化工作还亟待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加快呈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新城;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强区培育工程,努力打造“知识产权促进新区建设”的示范区;联合区工商、区文体广电局、公安呈贡分局、区农林局等单位,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呈贡区专利补助办法,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打造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主要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帮助下,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补足短板,认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优势,不断完善与企业加强联系的工作机制,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加大专利授权资助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全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能力。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中方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为省拨专款,为履行特定职责、办理人民调解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的专项工作经费。20xx年度预算收入6万元,全年执行10.1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本年度全县乡镇村矛盾化解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正常运行,对中方县司法局20xx年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政法〔20xx〕2号中关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通过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司法局正常业务开支需求。执行绩效评价报告编报要求,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由承担项目绩效股室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编制绩效报告;计财股对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绩效评价等级: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支出按财务规定流程,根据金额大小进行单位自行组织、报采购招投标等。经费支出5000元以上,需通过党组会议集体通过。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实现项目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制度,按调解协议数发放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并确保经费落到实处。重点发挥医患、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第三方调解矛盾优势,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集体访和越级访发生。一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74件,调处成功966件,调解成功率99%,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用行风自评、听证评议、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指导和监督,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等现象。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8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案件42件,代理非诉讼案件9件,直接调解疑难纠纷11件,解答法律咨询48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经费支出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财务人员业务熟悉程度不够等等情况
六、有关建议
专项经费严重不足,需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我们根据市局的部署,按照皖交财〔20xx〕118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主要内容是: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目标里程3公里,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截止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目标是:
1、20xx年,全区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00公里;
2、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里程3公里,到20xx年底,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
3、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到20xx年底,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到年底前全区所有乡镇均完成村道专管员招募、并经培训上岗。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xx年我区在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专项资金,确保了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严控项目的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同时积极解决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截止目前,总体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绩效评价结论
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按评价办法规定,分建、管、护、运四块内容分别开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四块内容的权重分别为0.4、0.1、0.3、0.2。
根据评价指标综合分析,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综评得分为98.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皖交财〔20xx〕118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住建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支撑。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我区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实施单位自评阶段: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填写《项目评价情况表》,撰写自评报告并附佐证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区交通局。第二阶段为查验核实阶段:区交通局联合区财政局采取资料审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查验核实,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第三阶段为撰写评价报告阶段:在查验核实并修正后,逐条对照《安徽省“四好农村路”绩效评价指标》,形成全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我区20xx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经省核查并纳入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申报程序为从下而上的`公议、复核及审批的决策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由项目法人报禹会区住建交通局审批,区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设立了绩效目标,并按省政府三年总体规划进行了合理分解,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符合总体规划,与批复年度任务数相对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2、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我区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实施内容为天河2号路大中修工程,其中:道路路面加宽,破损路面修复,2座桥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安装波形梁护栏等。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内容已全部实施。
3、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工程: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和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区住建交通局《禹会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区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编制了《禹会区路长制定期巡查制度》、《禹会区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禹会区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禹会区乡村道专管员招募管理办法》;各乡镇根据区政府发文件精神制定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二)资金落实
1、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我区20xx年农村扩面延伸工程共计划投入资金17000万元,计划:中央和省级20xx万元(待绩效考核后拨付),市级级配套1000万元。截止评价日,已到位资金8272万元,其中市级实际到位643万元,区级配套实际到位8272万元,到位率100%。所有已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2、我区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330万元,其中省补资金76.5万元,市补资金16万元,区级配套237.5万元(含日常养护)。截止评价日,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为100%。所有到位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和日常养护。
3、20xx年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区财政将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所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和乡村道路专管员经费纳入20xx年禹会区交通局预算安排。
(三)项目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四好农村路”民生工程,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度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交通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并将民生工程“四好农村路”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明确责任,全力保障资金投入。
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机构,并制定了《禹会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禹会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禹会区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意见中明确区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和推行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投入。
3、健全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有效性
为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我区制定了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制度、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建设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督察检查制度、项目公示制度以及项目竣交工验收制度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区住建交通局、区民生办开展了联合专项督查,质量监督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巡查,使项目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强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在实施“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时,我区紧紧抓住影响工程质量的每一个施工环节,全面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严把设计关。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必须经专家组评审后,方能组织实施;二是严把招标关。所有项目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严防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恶意低价中标等现象出现。业主(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履行合同;三是严把施工关。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企业自检、监理抽检、群众参与监督”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工艺的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和制度,严防偷工减料,严禁随意压缩施工工期,禁止违规转包;加强人员、材料、设备的源头控制,严格工艺、工序、检测、验收流程,突出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单位实行巡回监督,监理单位实行“旁站式”管理,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驻地服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做好安全巡查排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资金管理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区住建交通局、区财政局联合参照省市文件,制定了《禹会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与拨付、使用与管理以及监督与检查等内容。前述资金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工程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20xx年目标任务均已完工并完成,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与资金量相匹配。
(六)项目效益
“四好农村路”属安徽省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将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我区通过“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改善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完善路网结构,减少拥堵、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农村招商引资能力,改善农民生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人气、财气,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力脱贫攻坚。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前期人员招聘工作相关劳务、组织笔试、面试等,后期考察人员需要的差旅等相关流程,为我区引进先进人才,助力我区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引进先进人才,助力我区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规范化实现人员招聘,为部门补充人员,使得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助力全区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对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单位党委成员参与评价,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
2.组织实施。按照制定的方案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分97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
人社局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落实,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指标均达到100%,项目资金指标得分9分。
(二)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实效指标、成本指标均按要求完成,项目产出指标得分40分。
(三)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中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均达标,项目效益指标得分39分。
(四)项目满意度情况。
招聘人员满意度指标得分9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区财政局的`指导帮助下,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绩效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增强实施方案对项目整个实施过程的指导,同时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从而保证政府工作高效进行。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参照制度不完善。原因是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觉悟不够,局限于来活就干,缺乏主动制定制度的主动性。
2、服务意识不够。缺乏工作的耐心。作为招聘人员的主要经办部门,在各个环节都要有服务意识,从前期摸排需要人员数到后期对应聘人员的考核等流程,都需要耐心的沟通和妥善的解决。
七、有关建议
1.建立流程制度,坚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各个环节。
2.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3.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要加强督办。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xx〕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xx〕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小麦、面粉关键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小麦、面粉等检测设备28台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152号下达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部完成):(1)采购要求的设备28套台。(2)建设投资完成率100%。(3)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小麦面粉类检测设备,从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种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小麦面粉类样品检测能力,提升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随着经济、政治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精神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工作的重点,文化展馆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给群众提供文娱活动的场所。文化展馆的建设更是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项目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成果,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决定进行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人防广场建设工程、展馆智能化设计、展厅布展以及展馆装修四部分内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公共设施投资,对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文化展馆建设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地带动文化教育、旅游、会展服务的发展,可产生较好的经纪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
展览馆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展示窗口,具有国际化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展览馆事业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本项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需要。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各行业对内对外往来不断扩大和增多,举办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将日益增多。
(2)项目投入使用,可以通过展览,加强对外宣传。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一方面以此为平台,将会吸引国内外众多商家和单位及团体来县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文化艺术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产品论证会等,同时也拉动了地方服务业经济。另一方面,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展示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
(3)完善了城市功能。展览馆建成后,填补了没有展示场所的空白,在满足展览的功能基础上,还可以兼顾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等,还可以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完善了城市的功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镇项目预算有共计7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管等;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等。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有企业人员补助),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经费;
3.(群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保障群团建设、开展群团活动。
4.(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保障党组织活动开展,组织党员进行培训。
5.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及垃圾转运等。
6、基层政权化建设,主要用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对办公室、会议室、便民服务中心的改造,保证正常办公。
7.产粮大县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渠道修建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安排情况。
7个项目安排资金129.89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资金7235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有企业人员补助),安排资金3,0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3.(群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资金2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4.(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资金26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5.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费,安排资金4176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6.基层政权化建设,安排资金16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7.产粮大县项目补助,安排资金600,00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31日,紫河镇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整体坚持严格按年初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运转正常。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镇7个项目安排资金129.8950万元,完成129.89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府)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7.2350万元,执行数为7.2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有企业人员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0.3万元,执行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更好为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服务。
3.(群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群众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
4.(党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得以顺利开展,提高了党员素质。
5.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清运项目全年预算数41.76万元,执行数为4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镇域内污水及垃圾等的清运,提升镇容镇貌,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
6.基层政权化建设项目全年预算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政府办公条件得以改善,方便群众办事。
7.产粮大县项目补助项目全年预算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村级渠道修建及基础设施建设得以改善。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是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人们自身的素质;二是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辖区内的安全,群众满意度很高;三是保障了镇各项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绩效目标按要求全部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更加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做好项目资金管控,突出项目绩效效应,使项目资金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花钱必问效”的原则,严格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于8月1日前在县门户网站专栏板块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岳阳县城南小学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化解城区大班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而建设的一所全日制小学,南面毗邻县城森林公园,北面紧靠城南河,地理优越。总建筑面积21384平方米,新建3栋教学楼,1栋科教楼、食堂、活动中心、厕所、门头及传达室等。项目预算总投资1.25亿元,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秋季建成开始招生,现有54个教学班,学生2680人,在职教师131人,本科学历118人,大专学历13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3人,一级教师64人,二级教师63人,县级导师团导师5人。学校以“行成于思 向美而行”为校训,本着“成就美好的自己”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的办学宗旨,以美育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以美怡情,以美育劳!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科研兴教的发展思路,全体教职工形成了追求卓越的竞争意识、开拓创新的变革精神、真挚热情的服务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项目实施依据
《岳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会议原则同意新建城南小学》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岳阳县城南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县改发〔20xx〕126号)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岳阳县城南小学变更批复》(岳县改发〔20xx〕308号)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岳阳县城南小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岳建初设审〔20xx〕8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化解城区大班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城南小学建设及专业设备采购有关文件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及征拆实施单位为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设备采购实施单位为岳阳县城南小学。评价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审计报告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预算资金、到位资金及使用情况
项目预算总投资12507.8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及前期费用6281万元,土地补偿及征拆费用5226.82万元,设备采购1000万元。岳阳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审查批复预算金额5989.53万元(主体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4025.39万元,附属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1237.40万元,增加架空层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229.62万元,挡土墙工程审查批复预算金额134.65万元,征拆及其他费用审查批复预算金额362.47万元)。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267.0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及前期费用4083.63万元(岳阳县财政局发债资金2500万元),土地补偿及征拆费用5183.38万元,设备采购1000万元。
项目实际支付资金10094.3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及前期费用3950.07万元(施工合同中标金额为5509.71万元,已支付3500万元,未支付金额以竣工决算审计后财政评审金额为准),土地补偿及征拆费用5174.97万元,设备采购969.34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资金依据审批单、经费审签通知单、发票、合同、工程进度支付申请表、验收报告等进行拨付,资金拨付流程较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到位。
四、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和城南小学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时完成,所有项目按选址踏勘、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作业阶段,分别委托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具体实施完成。
项目管理实行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执行招投标各项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达到招投标金额以及政府采购的工程施工、主要设备采购等,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工程监理单位依照项目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为保障单位权益,项目单位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及时结清方式外,均订立了书面合同。
五、项目主要绩效
(一)优化城区学校布局
岳阳县城区西边有明德小学、北边有集英小学、东边有新长征小学、中部有荷花塘小学,南部建立城南小学,在区域方面优化了城区学校布局。
(二)化解大班额
城南小学的建立,能够容纳近3000名学生,明德、荷花塘及新长征小学班级人数由70-80人,减少到45-55人,化解了明德、荷花塘及新长征小学大班额问题。
(三)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城南小学硬件教育设施配置齐全设有运动场、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室、科学实验室、美术室、舞蹈室、自动录播室、微课制作室、少队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党员活动室、陈列室等在提高学生文化知识的同时,还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软件方面师资力量雄厚,推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城南小学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对优化城区学校布局,化解城区大班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绩效评价得分78.25分。
七、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未设置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且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时,绩效指标设定不具体,没有更好的反映岳阳县城南小学建设项目带来的有利影响;对绩效指标的考核工作没有形成书面详细的.考核成果。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未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三)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项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20xx年9月13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12月15日,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超过天数62天。
(四)施工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
城南小学建设项目已于20xx年9月完成建设,至评价截止日,未办理工程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质量验收、尚未开始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五)设备采购未按照合同扣留质保金
与湖南索捷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息化设备二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8.97万元;与岳阳县金涧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舞蹈室、心理咨询室、电动旗杆设备采购及装饰合同,合同金额14.07万元;与湖南昱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监控设备及广播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81.1万元。上述采购合同在验收合格后款项全部付清,未按照合同要求预留5%的质保金。
(六)少计固定资产
20xx年1月10#凭证采购体育设备、美术设备、音乐设备金额
35.66万元,采购宣传栏、雕塑、展板金额28.98万元;20xx年9月11#凭证采购宣传栏5.83万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直接计入专款支出。
(七)部分设备采购,缺少验收报告
20xx年1月10#凭证付岳阳县金涧商贸有限公司挖坑、维修井、
大理石款1.39万元,采购付款时未按照合同提供验收报告。
八、有关建议
(一)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项目单位抓紧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二是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分部工程财政审价备案,以便财务部门实施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要求加强合同管理,要以合同为基础加强工程投资、进度及质量等控制。对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等不规范问题,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及时签订合同,做到程序规范严谨。
(四)加强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核算项目成本,切实做到只有具备金额准确、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付款、入账的依据,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九、特殊事项说明
城南小学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结算、审计,施工成本暂已合同金额为准。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1日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资产转让协议》、《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服务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单位。20xx年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项目总预算收入1,058.50万元,实际到位1,058.50万元,实际支出1,058.50万元。(污水处理经费基金为763.42万元)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该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实施,由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子公司弥勒市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运营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工作。
(二)完成的项目中项目资金根据文件规定使用有效合理。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弥勒市区内用水质量和环境质量,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长远来看,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可持续影响性。但是在项目运行管理过程当中因长期未升级改造设备来达到国家规划的要求,与合同中的条款相悖。
(三)经评价考评打分,项目评价综合得分81.9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评价得分14分(满分15分);项目过程得分25分(满分30分);项目产出得分19分(满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3.94分(满分25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
主要体现为:20xx年度污水处理厂预算资金是根据每季度污水处理量按照污水处理单价计算申请,污水处理单价是依据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该单价先后通过“弥发改价格[20xx]13号”和“弥发改价格[20xx]10号”文件进行了两次调价),协议约定当年支付的污水处理费1,058.50元,与弥勒市供水公司实际收取的污水处理费763.42万元相差较大。预算收支不合理,预算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支付的污水处理费预算支出编制长期以来受合同限制,造成收支不匹情况。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结合弥勒市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对弥勒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云南省弥勒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以财政资金成本及效益分析为基础,选择该项目支出的最优方案。若有必要进行合同条款修订的,应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公正平等的原则,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
(二)项目主管单位未进行定期监管
该项目主管单位弥勒市住建局在关于项目经费的使用上未能进行对运营公司的检查、监管,不利于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弥勒市住建局制定相应的检查制度,并按制度执行监管。
(三)项目产出数量偏低
污水处理未达到满负荷运转。20xx年度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936.9946万吨,平均日处理污水量为2.56万吨,年均污水处理负荷率为51.20%,未达到《“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的目标”。
建议:污水处理厂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城镇污水处理负荷的要求进行污水处理排放。自20xx年来,我国水环境治理行业政策发布频繁,但该项目十年来连十二五的规划要求都未达到,可见弥勒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技术落后,应加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提标改造。
(四)污水处理技术仍需加强,执行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提出,“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未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排放标准的,均为提标改造对象。”但目前,弥勒市污水处理厂仍延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准,不利于保障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不利于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仍需加强,执行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项目经费管理单位加快推进弥勒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尽早提高污水处理质量:加快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提升污水处理质量,尽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A标准。
(五)污泥处理工艺善不成熟,二次利用能力仍需加强
目前该项目污泥处理工艺仅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将污泥运转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二次利用能力不足。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文件提出“坚持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用成熟可靠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采用能源化、资源化技术手段,尽可能回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目前弥勒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未能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的污泥中可能含有化学污染物或病原生物,会对当地的地下水等造成二次污染,既不利于提高污泥的利用率,也不利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建议: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相关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应实现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建议逐步探索更加环保、高效的污泥处理工艺,如将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制作肥料、制作动物饲料、化工原料等,以满足农田、林地施肥、动物饲养、化工需要等,提高污泥的利用率,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我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6652万元(提前下达3614万元,年度内下达3038万元),省级分三笔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02.5万元(不包括管护资金13.1万元),市级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78万元(不包括管护资金31.5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3182.5万元。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3万亩,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造,达到旱能灌、涝能排。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按照合同约定,共完成资金拨付11460.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252.83万元,省财政资金3339万元,区财政资金1868.8万元。资金严格按县级报帐制管理,拨付时由项目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分管区长签批,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付,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量清单、发票等附件齐全,资金管理十分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在田间地头,农时要求强,季节影响大,是跨年度实施项目,20xx年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于当年完成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大部分工程也于当年投入使用,进度居全省前列,有效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对粮食稳产高产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共完成新打机井128眼,桥涵457座,疏浚中小沟90公里,建设节水灌溉2.02万亩,新修田间道路65公里,整理水塘60口,安装太阳能杀虫灯110盏,土地深耕5万亩,增施有机肥6.3万亩。规划工程基本完成,提高了田间道路通车率,提升了灌溉和除涝能力,改善了土壤结构,增加了有机质含量,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前期需招标规划、勘测、设计单位,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查勘,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初步设计编制后要进行市级评审,之后要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分散,前期程序完成后,工程开工大都在6月份,正赶上午收和7-9月份的阴雨季节,有机肥、深耕项目和工程施工最好的时段在10-12月份,造成项目跨年度实施,影响资金拨付进度。下一步将改进措施,力争提前完成规划和招标工作,做到当年工程当年完成,当年拨付资金,及早发挥项目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评完成后,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及时将自评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发现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1、立项情况
(1)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xxxx]24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2)根据厦集民[xxxx]136号文和集府办[xxxx]74号文,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对我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水平进行审查,及时查找运营中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xxx〕67号),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3)根据厦集民[xxxx]34号,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
各项目均贯彻落实项目活动要求,立项依据充分。
2、实施主体是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和集美区社会福利中心。
3、项目资金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xxxx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集财预批〔xxxx〕22号),xxxx年全年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最终预算992.93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拨入。主要内容是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对我区评估合格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补助,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特殊节假日补助养老机构慰问金,用于改善老年人伙食;为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逐步推进我区社会福利均等普惠。
(二)财政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情况
xxxx年初本项目共预算资金1339万元,年中追减346.07万元,实际支出984.34万元,年底指标余8.59万元由区财政收回。我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较齐全,岗位责任明确,能够真实反映和记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事项。
二、绩效分析
(一)项目效益分析
产出情况。xxxx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1200人次,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覆盖率100%,社会救助发放准确率100%,及时并全额发放。xxxx年农村幸福院补助涉及35所,相关补助已及时发放。xxxx年重阳节慰问对象400人,慰问机构5所,慰问次数1次,慰问经费均及时全额发放;xxxx年对我区4家申请市级财政扶持资金的养老机构进行审计。
(二)支出效益分析
六类补助对象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比例较上年增长,养老机构接收困难老人数量较上年增长;幸福院服务老年人数量较上年增长。社会效益显著;通过慰问机构与集中供养老人,既提高我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获得感,也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品质;我区4家机构审计结果与申请结果一致,未存在多申请情况。社会效益显著。
(三)社会满意度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以缓解老龄化对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的压力为目标,解决我区困难群众问题,推动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稳步发展;节日慰问有助于提高老年人获得感,获得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养老服务设施补助有效减轻运营负担,获得镇街好评。
(四)评价分值和等级
综上所述:xxxx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我单位自评97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无
四、相关建议
继续做好前期规划,合理预估资金的上涨区间,做好相关预算工作,及时发放到位。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
20xx年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42人,年末实有人数为34人,其中司法局机关15人,司法所17人,事业单位2人。退休人数10人。
2、机构设置
芙蓉区司法局单位内设科室5个,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局属事业单位是长沙市芙蓉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3、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对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相互冲突和矛盾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交办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以及合同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指导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和管理本区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指导各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指导、实施、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10)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统筹辖区内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xx年度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179.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7.1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77.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1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7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16万元,占71.89%,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项目支出330.92万元,占28.1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20xx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6.40万元,占89.39%;商品和服务支出49.44万元,占5.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6万元,占4.68%;资本性支出0.76万元,占0.09%。基本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厉行节约,20xx年全年无超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本年度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发生数为0.2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发生数为2.46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经费,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以及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费用的发放。刑释解教经费,主要用于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普法宣传经费,主要用于指导和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等方面。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劳务费。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发放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费用。社区矫正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购买社会服务、社区矫正中心的运行以及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法制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进行复议和诉讼以及政府重大项目进行法律把关。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330.92万元,具体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47万元,占30.36%;用于基层司法业务22.60万元,占6.83%;用于普法宣传12.95万元,占3.91%;用于律师公证管理4.75万元,占1.44%;用于法律援助42.76万元,占12.92%;用于社区矫正76.50万元,占23.12%;用于法制建设33.43万元,占10.10%;用于其他司法支出14万元,占4.2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万元,占5.44%;其他支出5.46万元,占1.65%。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照相关支付制度、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移交使用。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使用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开展国有资产工作,完善了资产管理流程。同时,每月做好资产月报及资产折旧工作,及时将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效率。
截至20xx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139900.65元,其中流动资产55003.53元,固定资产净值1084897.12元,无形资产0.00元,在建工程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分别占比4.83%、95.17%、0%、0%。我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250个(台、辆等)、1611846.7元,专用设备8个(台等)、2069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47个(套等)、281790.99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比重为84.20%、1.08%、14.72%。
20xx年度,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789348元,其中新购789348元,调拨0.00元,接受捐赠0.00元,置换0.00元,其他增加0.00元;处置固定资产38100元,其中处置通用设备38100元,无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优;对7个项目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30.9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优。
(一)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指标落地见效
一是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通过了20xx年工作要点及三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完成“七五”普法区级考评验收;组织、参与各类宣传7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3000份。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26个政府职能部门通过开展“以案释法”、“边执法边普法”、交流会等形式将执法与普法高度融合,区行政执法局2个案例成功入选20xx年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执法典型性案例。三是以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为目标,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最美公益普法集体”等创建活动,向省厅推荐了区检察院、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等一批较为突出的单位。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积极参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领域的改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专项督查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通过案卷评查、现场抽查、结果点评,规范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把关,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各类合同、文件440份;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提升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办结49件,撤销原行政行为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9件,应对区政府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120件、行政复议案件24件,通过复议、应诉及时发现执法重点与难点,推动相关执法单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优化了区域营商环境。五是积极服务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蔡锷路两厢棚改征收项目和袁家岭新华书店周边零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积极对接各级法院对项目前期手续进行把关,同时加快对蔡锷路两厢棚改项目(一期)司法强征进度,促进项目征收扫尾清零。
(三)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调处,部署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2750起,涉及金额3172.57万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加强刑罚执行,特殊人员管控有力。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全区现有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72人、刑满释放人员579人,无一例脱管、漏管;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接回率、全国刑释系统核实率、回执率、衔接率、刑释解矫人员帮教率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下。
(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力推动“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0件,接待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服务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创新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马王堆街道滩头坪社区“5180”法务工作站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现场推进会上得到推广。三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社区(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居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基层法律服务的便利。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内控和绩效评价机制有待完善,以形成对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管和对绩效目标的实时监控;二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内控监督制度。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2.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1所示:
1.立项依据充分性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2.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2所示:
1.资金到位率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3所示: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4.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4所示: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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