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采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8 07:04:00 购物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采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优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管理采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管理采购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优选)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的各种原材料、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和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职责划分

  1、事业部是工厂的归口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工厂物资、设备的统一采购工作;重要物资、设备的采购按工厂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凡属归口管理的物资、设备统一由事业部负责采购,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进货、统一供应的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1分析物资市场上的品质、价格等行情;

  1.2寻找物资供应来源,对每项物资的供货渠道加以调查和掌握;

  1.3与供应商洽谈,并安排对供应商的考察,建立供应商的资料;

  1.4要求报价,进行议价,有能力可进行估价,并作出比较;

  1.5采购所需的物资;

  1.6查证进厂物料的数量和品质;

  1.7对供应商的价格、品质、交货期、交货量等作出评估;

  1.8掌握主要物料的市场价格起伏状况,了解市场走势,加以分析并控制采购成本;

  1.9拟定采购合同,并按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准。

  1.10依采购合同或协议控制协调交货期。

  2、财务部参与对采购合同的会签,具体从资金安排方面进行确认,并负责采购结算、审核票据、付款和审核计划用量是否与采购一致。经营部从市场经营的角度对采购合同进行评审。

  3 、法律顾问: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核采购合同。

  三、采购作业方式

  事业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 、招标采购

  对所需的各种非紧俏大宗物资,采用招标采购的办法。招标采购的开标必须至少有三家供应商从事报价投标后方能开标。对于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原材料、金额在20万以上的备品备件、金额在10万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尽量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议价采购的物资除外),经组织评标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2、议价采购

  对于生产中使用量很大,但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物资,采用议价采购的方式进行。

  3、长期报价采购

  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稳定的物资,可以从工厂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定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签订较长期的供应协议。在工厂采购计划或请购的需求得到批准后,事业部根据对方发出报价单生成采购订单,实施采购。

  四、采购业务流程

  1、采购业务应遵循的原则

  事业部应根据施工计划、材料消耗定额、结合库存情况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和用款计划,作为物资采购的依据。

  物资采购计划中一般应列有材料的名称、采购数量、金额、及用于相关的工程名称等项。

  事业部应严格按照各种业务采购流程和授权进行分类分级审批,由财务部负责物资采购价格的监督,技质部负责物资的质量验收。

  对于原材料、备品备件等重要物资的采购,以及采用长期报价采购方式的采购业务,事前必须对其供应商进行评价,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不允许从未经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处采购以上物资。

  为避免在采购合同中的法律问题,所有的采购合同须经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对于使用法律顾问拟定标准的采购合同,没有附加条款或特别约定的,可不经过法律顾问审查。

  2 、采购业务流程

  以下所界定的采购合同审批流程主要是针对大宗的采购物资,其界定为金额在5万元以上;在5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可以不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根据长期报价采购的方式直接发出采购订单,直接采购。

  2.1采购流程

  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事业部应严格按照采购技术标准进行采购,如果因市场供应等原因需更改采购技术标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由技质部确认。

  2.2采购订单审批流程

  对于与客户签订的长期采购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和工厂经审批的月采购计划,由事业部填写采购订单。对于采用合同方式确定的采购,订单根据采购合同发出,对于在合同中已确定价格的,可以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对于在合同中未确定最终价格的,发出的采购订单须经过审核后方能实施采购。

  采购订单审核后,采购部门以传真等书面的方式将经审核的采购订单传递给供应商,并进行确认。

  五、其它规定

  1、事业部对于采购的材料,要根据供应单位盖有公章的送货单(或发票)、运输部门提供的运输发票及时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送货单位上应列有准确的数量、单价、金额、规格、材料名称;入库日期以送货单上的日期为准)

  2、购买材料的运费、吊装费、开平费等,应在相应的购买材料批次中注明清楚,不得单独报此类费用帐。

  3、对于外围入库材料,事业部应及时将供货单位盖有公章的送货单(或发货单)一并交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由库房管理人员随同采购相关负责人员到现场清点数量。对于外围材料的保管责任由采购部门负责,每月底与库房管理人员定期到外围材料现场进行帐、实核对盘点。

  4、对直接送到施工现场的材料,采购部门相关人员应催促工程部项目经理在1-3天内将供货单位盖有公章的送货单交到事业部,由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及时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备注:送货单上需有项目部经理签有“数量属实”字样为准;入库日期以送货单上的日期为准);如工地在外不能及时将原件交回的情况下,应及时将有项目经理签字的送货单传真到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应持传真件及时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日期以送货单上的日期或传真日期为准)。原件应后补交库房。

  5、应当不定期配合财务部与供应商核对应付帐款、预付帐款等往来款项。

  6、如对于采购的大宗材料签有采购合同的情况,应将采购合同交一份到财务。

  7、事业部相关负责人应将供货单位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及时交到财务部(以对方开发票的日期为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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