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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1
一、乡镇现状与存在问题
1、乡镇的基本情况
郊区现辖8个乡(镇),185个行政村,总人口23万人。乡镇下设事业单位共计56个,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站、经营统计站、经济发展办公室、文化体育站、计划生育服务站、会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乡镇行政编制212名,实有210名(其中:荫营镇38人,河底镇35人,平坦镇30人,义井镇28人,李家庄乡23人,杨家庄乡19人,西南舁乡18人,旧街乡19人);乡镇事业编制200名,实有190名(其中:荫营镇37人,河底镇35人,平坦镇28人,义井镇24人,李家庄乡18人,杨家庄乡14人,西南舁乡20人,旧街乡14人)。
2、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乡镇政府的行政职能正在逐步削弱,过去乡镇承担的大部分行政职能已丧失殆尽,可以说现在的乡镇政府已由过去的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而其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仍然是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基本框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条块分割严重,关系难以理顺。在现行乡镇运行机制中,名义上实行条块结合,实际上是权力在“条”,责任在“块”。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都下达给乡镇政府,但乡镇政府又缺乏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条块分割,责权利不统一,削弱了乡镇行政职能,出现了条块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如工商、税务、派出所、土地等行政执法单位上划后,乡镇政府主要精力都放在了与这些部门的协调配合上,工作十分被动,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一些部门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权力只收不放,而服务却跟不上,致使乡镇政府无权而有责,造成事权不分。乡镇服务职能的加大,本是好事,但由于缺乏应有的职权和手段,使服务成为一句空话,也就是说乡镇政府的服务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泛泛而谈,即使办了几件实事,也是由上面资金支持才能办成,同时也不可避免有向企业和农民进行摊派的现象发生。这种情况在现行体制下,表现的由为突出。如市、县(区)政府下达任务,必然压至乡镇一级,而乡镇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能是千方百计,各显神通,这样就很容易产生上述问题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应当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重新反思政府角色,解决好乡镇政府应该干什么的问题。
(2)乡镇财政能力弱化,必要的事业支出难以保障。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财政,是支撑乡镇政府运行的财力基础,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财政从构成上主要分为预算内、预算外和自筹三部分。其中预算内收入大多是“吃饭财政”,只好从预算外和自筹部分来解决问题。税费改革前,乡镇预算外收入主要有两大块,即:乡统筹费和镇办企业管理费。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统筹费,加之大部分乡镇企业私有化,管理费用微乎其微。对于极为短缺的农村教育、卫生、交通和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必要的事业支出难以保障。虽然说,从中央到省、市、区都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乡村,搞转移支付。通过减人减支和转移支付,也许能确保乡镇财政的即期平衡,但如不建立解决乡镇财政的增长机制,则仍无法解决乡镇财政的困难。
(3)领导职数过多,官兵比例失调。乡镇领导职数一般都有15人左右。这样庞大的乡镇领导班子,使工作难以高效运行。会议难召集,工作难协调,意见难统一。现在乡镇行政编制一般在21—38人之间,官多兵少,比例失调,真正做实际工作的人寥寥无几。由于行政职能的弱化,乡镇领导班子主要工作就放在应付上级检查上,加之乡镇事业单位经费严重不足,服务功能很不完善,因此,乡镇政府只能被动的应付上级检查。这样,出现混岗等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4)乡镇事业站所行政化,人员结构不合理。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政府对自己的职能把握不准,职能转变不到位;二是一些事业站所的领导观念陈旧,没有认识到事业站所在乡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习惯于行政管理那一套,体现不出服务性质,因此造成多数事业站所行政化倾向。三是经费不足,稳定不住专业技术人员,很多工作无法开展。四是受编制限制,真正懂专业技术的人员很难分进乡镇事业单位,而原在乡镇事业单位的较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
二、乡镇政府在过渡转型时期存在的必要性
乡镇政府作为党和国家联系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从长远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和社会保障体制等制度的逐步完善,乡镇一级政府无保留必要,也就是说,在大改革的前提下,随着乡镇行政执法权力的上移,乡镇政府完全可以作为县区派出机构,代表政府行使部分权力,但在这一过渡阶段,保留乡镇利大于弊。究其原因主要是:
1、乡镇政府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直接与最基层的农村、农民打交道,乡镇政府尽管不组织生产,但党的方针政策仍然需要这一级政府去贯彻执行,如农村税费改革、退耕还林、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社会劳动保障等政策的执行。就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例,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建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合本乡镇实际的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意见,做宣传、搞培训,为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重要基础。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的自制组织是无法替代的。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2、经过撤乡并镇和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设置渐趋合理,人员结构逐步优化。近年来,我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同时,也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有些乡镇规模过小,人口不到两三万人。二是乡镇机构设置不合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三是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职责模糊,效率不高。四是人员臃肿,人员结构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建设,妨碍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正常运行,对此,我区于20xx年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将原有13个乡镇(其中:镇4个,乡9个),撤并为4镇4乡,减幅为38.46%。全区8个乡镇中,乡镇站所由原来的12至13个,精简为8至9个,其中财政供养的行政人员由原来的339人精简为212人,事业人员由原来的269人精简为215人,共分流人员181人(其中:提前退休、退养、辞职81人,一次性结算24人,整体转移20人,进入“乡镇两个中心”56人)。与撤并乡镇前相比,在职数内的乡镇领导干部由过去的125人减少为80人,减幅为36%。
3、农村税费改革,客观上杜绝了乡镇加重农民负担的可能性,乡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税费改革前,乡村两级干部常年忙于催收农业税、乡统筹和村提留,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且每年都有部分拖欠,激化了干群矛盾。税费改革后,多费变一税,农民纳税意识增强,乡村干部不再为催粮收款而头痛,使乡村干部腾出手来全身心投入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上。引导农民创市场、跑项目、调结构,真正发挥了基层政府的服务功能。在农机服务、计划生育、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想方设法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如西南舁乡政府组建了“阳泉市果农协会”,乡政府率领村支两委干部,兵分多路,广摸行情,组织营销网络,创品牌,为搞好产后营销,举办苹果节,为果协取得了山西省产品产地无公害双认证,赴北京参加了国家农业产品博览会。通过创办协会,使果农年增加纯收入45万元。
4、改革是方向,促发展是目标,保稳定更是前提。在基层农村,上访等事件时有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争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还需要乡镇政府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如我区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全区8个乡镇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为载体,全面推行“村账乡”的农村财务管理新体制,这一新的财务管理体制的实行,提高了农村财务规范化水平,化解了基层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三、乡镇政府在转变职能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战略任务。乡镇一级政府如何建立创新、亲民、务实的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要建立创新、亲民、务实的.政府,就必须深化改革,执政为民,面向基层,实现四个转变。
第一是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全能政府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指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揽,政府主导经济,包揽一切,表现为无限责任。市场经济和WTO规则要求构建有限责任政府,由“运动员”向“裁判员”转变,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缺位”的地方补位。逐步形成一个高能、高效、亲民、务实的“有限政府”。
第二是实现从“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乡镇政府应逐渐成为服务主体,立足于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企业,不再是高高在上、指手划脚的统治者,而应成为脚踏实地的服务者。积极推进软环境建设,实现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一是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化解矛盾,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农村、农民、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三是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开创了一个全民招商引资,全民干事创业的新天地。
第三是实现从“庞大政府”向“精干政府”的转变。“细职能,大政府”的行政体制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导致机构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因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庞大政府向精干政府的转变,就必须变“细职能,大政府”,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的新型管理体制。为适应这一需要,政府的机构设置要“精”,编制数量要“少”,机关工作人员素质要“高”,人员结构要合理,形成一个宽职能、高效率、小政府、大服务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2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公益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增强农业技术推广能力,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效服务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和“双向选择、绩效考核、保障待遇、增强活力”的改革思路,坚持精干高效,合理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大胆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公益性定位,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在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为农服务实效;与机构改革相衔接,加强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强化县农业部门的管理指导职责,稳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
(三)目标任务。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强化保障、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达到“五有六化”(即有机构场所、有人员编制、有示范基地、有信息和交通服务手段、有推广经费;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人才结构梯队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三农”优质化)目标,逐步构建起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按照“综合建站”要求,整体推进,年底完成全县19个乡(镇、场、企业集团)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指为农民提供种植、养殖、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技术推广服务的单位。其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农作物新品种及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安全监测监管;协助县种子管理局管理全县种子市场;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科学制定农业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提供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服务。
(二)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利于发展的原则,按照“一乡一站”的建站要求,将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整合为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以下简称乡镇综合站),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调配、独立核算、分块运作。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农经管理职能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纳入乡镇综合站,由乡镇综合站承担,人员编制、经费一并纳入综合建站统筹安排。
(三)核定人员编制。根据各乡镇耕地面积,结合其产业特点,将全县197个基层农业技术编制核定到各乡镇综合站(其中柘林、吴城、八角岭、永丰四个乡镇综合站各8个编;白槎、三溪桥、燕坊、江上四个乡镇综合站各9个编;虬津、艾城、恒丰三个乡镇综合站各11个编;滩溪、梅棠、马口、合、三角、立新、云山、涂埠八个乡镇综合站各12个编)。人员编制实行专职专用,以岗定编。根据乡镇大小和各产业规模比重(农户数量、农作物面积、畜牧水产养殖规模、农机保有量等)有针对性设置岗位和配置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确保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乡镇综合站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乡镇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编制数的3/4,并保持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比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得与经营人员混岗混编。
(四)理顺管理体制。乡镇综合站实行“‘三权’归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统一协调、分块运作”的管理体制。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镇综合站的人员、经费、财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确保乡镇综合站编制内人员专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乡镇综合站人员的调配、考核与晋升,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乡镇综合站推行站长负责制,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工作协调。
(五)实行全员聘用制。全面实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根据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农业技术人员选择乡镇,乡镇选择农业技术人员的办法,选聘在编各类农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从现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编在职农技人员中择优聘用,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不足部分从农、林、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人员的“进、管、出”严格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此项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职责,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形成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实行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分别占考核的40%、30%、30%。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全年工资的30%作为绩效工资,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推行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工作日志,记录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指导、新品种和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以及参与乡镇中心工作等内容,并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同时将农民群众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级,对评为优秀的农业技术人员,在绩效工资确定、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评为不称职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2年被评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完善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对长期在一线工作且实绩突出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优先选聘。
(七)创新推广服务方式。结合农业产业的特点,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工作日志和考勤制度,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科技人员到户、技术要领到人、良种良法到田”的服务机制,提高农业技术的转化率和入户率。乡镇综合站要建立乡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户三级服务网络,每个行政村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农业技术推广协助员(含动物防疫员),遴选培育6至10个村民小组的科技示范户。村级农业技术推广协助员可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并掌握1至2门农业实用技术的村干部或取得国家初级职业资格以上证书的村级农业技术员、动物防疫员中选聘。围绕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农民需求,不断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农业技术人员包村(基地)联户(合作社、企业)的工作责任制,逐步形成农业技术人员抓示范基地、示范基地联动示范户、示范户辐射带动其它农户的技术推广机制。每个乡镇综合站,应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设面积不小于50亩的示范基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现代传媒开展技术服务,发挥“农信通”等现代服务手段的作用,广泛向农民提供农业信息、农产品信息和新品种、新技术服务。充分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基层干部、科技示范户、生产大户的技术培训,广泛印发农业技术资料,做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病虫情报进村入户,开展送科技下乡,办好农业示范基地,提高服务水平。
(八)提高农业技术队伍素质。逐步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岗位薪酬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将德、能、勤、绩与绩效工资挂钩,形成“工作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管理靠合同”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科学化、社会化的专业人才技术队伍。为适应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变化,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搞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提升教育培训,以提高其服务能力;要把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成果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在聘任期内必须接受新知识、新技术脱产培训,3年轮训一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不断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分级落实教育培训,按农业人口每人每年0.2元的标准,安排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九)放活经营,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将经营性职能从乡镇综合站剥离出来,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公益性职能由改革后的乡镇综合站承担,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围绕当地农民需求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做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农机作业与维修等农业生产服务,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质量监管,积极配合做好农业灾害的应急处置,开展农业公共信息的采集与,抓好农民教育培训和科技示范户培育工作。乡镇综合站不再从事经营,分离出来的经营,要与乡镇综合站脱钩,依法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加快推进农业服务多元化发展。支持和帮助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技术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技术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参与经营性、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的建设和运营,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农业技术服务的信用自律机制,规范经营性农业技术服务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等工作。各乡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全力支持乡镇综合站建设。
(二)保障所需经费。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县财政应切实保障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投入,将人员工资及履行职能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另外,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和工作量,每个乡镇综合站安排2万元以上的工作经费,由县农业部门考核发放。村级专职或兼职农业技术推广协助员的工资报酬,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由乡镇综合站审定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应积极支持乡镇综合站工作,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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