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20 11:42:59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合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 ×××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 ***(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月*日*:00-**:**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事故影响,确保正常的施工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册》;

  1.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xx;

  1.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区域范围

  本《预案》针对公司各项目重大风险因素的预控措施,制定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同样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部/区域公司。

  1.3.2适用事故类型、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各级事故的应急救援。

  1.3.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循本《预案》,协助或者配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编制公司层面的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各工程项目部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地域、气候等,针对本项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潜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结合本《预案》,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公司级预案--项目级预案--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可作为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的一部分,针对专项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电动吊篮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5应急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分工协作。将事前预防与事故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预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应急行动中,执行预案但不唯预案,依据事故不同情形的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做出及时调整,及时响应,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影响。

  2、公司项目施工生产的危险性分析

  2.1公司/项目概况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遍及东三省各地,危险性主要来自各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本处略,项目部编制时应详细说明)。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危险源辨识全面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六种类型(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危险因素),项目部应对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确认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形成《危险源识辨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清单》。

  公司重大危险源见附录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层面)

  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应适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对确定为重大风险因素的危险源,制定预防和严格控制措施。当出现新的重大风险因素时,应及时进行评价、监控和预案管理。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经理任总指挥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任副总指挥长,成员由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综合办公室、财务资金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工会、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担负各自应急职责。

  3.1.2各项目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其他相关成员(岗位)、分包队负责人参与,实行分级协作。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生产安全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附录二: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司范围内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各项目部应急指挥小组作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下设机构,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负责本项目部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演练等应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二)根据事故发展严重程度,决定调集或协调全司资源,展开应急救援。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时,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三)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协调做好稳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负面影响。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3.2.2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大小和严重程度,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负责组织在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向上级局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

  (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3.2.3副总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行动。向应急总指挥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对策和建议;

  (二)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三)协调救援行动,负责与企业外部应急人员、组织和机构的联络与沟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3.2.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生产安全部:具体负责事故报告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执行、传达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技术质量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

  财务资金部:负责应急资金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现场保卫,协调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组织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负责信息发布及接待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车辆的准备和调度工作。

  物资设备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调拨、储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应急人员配备、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协调社会关系,必要时向公司发出救援请求;负责项目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等的准备、保管、调配和运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生产安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评价、分析、处理、监控,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应急机制和应急系统,依托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网络,构建安全监控信息网,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体系。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及相应预防措施,实现资源共享。

  4.1.2各项目部应当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时段及时更新,具体制定和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隐患治理、整改情况。

  4.2预警行动

  生产安全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包括气候变化)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通过公司局域网络平台、QQ信息、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发布安全预警。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

  项目部应针对不同时段、不同部位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发布安全预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监控台账。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检查监控、事后有总结;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临现场初步判定事故性质,采取适当措施,实施应急救援。

  发生重伤或较大经济损失事故时,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报告。发生死亡责任事故,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等级向当地安监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迟报。事故发生后,事故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以《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生产安全部。(见附录四:事故快报表)

  4.3.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4.3.3当自有应急能力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4.3.4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单位的应急小组须保持通讯通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3.5应急指挥中心、项目部值守电话: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分级响应条件时,事故项目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应急行动,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1.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2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3-9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1.3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伤(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10万-100万元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5.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为:接警与通报、指挥与控制、现场救援、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程序。见附录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5.2.1Ⅰ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Ⅰ级响应事故及险情,事故单位(项目部)应立即报告公司,同时立即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司副总指挥报告事故发展状况、险情控制进展和应急救援情况。

  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向局报告,请求启动局级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③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小组和项目小组合并为一个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方案,进行现场救援,通报地方主管部门。

  ⑤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应急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初始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蔓延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地方应急机构和救援部门的支援)。

  ⑥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的意见或建议,确定具体应急救援方案。

  ⑦企业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指挥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救援,或配合地方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2.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负责启动,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地点,组成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据事故情况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应急中心指导救援行动。

  ③依据确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事故扩大、蔓延,展开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发布、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应急工作。

  ④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现场救援负责人应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申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⑥随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有关事故进展情况。

  5.2.3Ⅲ级响应行动

  发生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项目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行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

  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向公司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5.2.4发生安全事故或集体事件后,项目部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尽自身一切能力实施救援和处置,不得消极对待、拖延处置。

  5.3应急结束

  5.3.1经过现场抢险救援,事故事态得以控制,险情已排除,人员、财产、公共安全和环境污染破坏的危害性已消除,伤亡人员和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妥善安置,财产得到妥善保护,现场经检测没有衍生事故隐患和危险,经现场应急指挥小组批准,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发布应急结束指令,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3.2应急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将现场保护情况向事故调查组陈述,同时移交现场物证、摄像、照片和事故现场图等原始资料。

  5.3.3紧急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相关人员应进行总结、分析,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报告,报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

  5.3.4应急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认真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6、信息发布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事故信息,未经指挥中心允许,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向外发布事故信息,严禁夸大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防止造成负面影响或引起恐慌。

  7、后期处置

  事故责任单位在应急结束后,应组织现场对事故造成的水电、通讯、交通破坏以及污染物等进行修复和恢复,清理施工现场,制定预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隐患,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抢险过程、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写出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便修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应急迅速。

  (见附录五:通讯联络表)

  8.2应急队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现场,根据作业人员的流动性特点,项目部应组织分包单位共同组成各专业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附件六:xxx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常用物资装备在施工现场配备,各项目部应配备指挥用车和运输车辆,配备常见事故应急所必须的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附录八:常用应急物资清单)

  8.4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急所需财力储备进行统一规划,监督落实。

  8.5其他保障:

  8.5.1应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时,项目综合办公室(党群综合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应急技术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和技术信息资源,由安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编制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和救援技术支持。

  9、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人员及施工人员应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项目部和公司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附培训计划)

  9.1培训

  应急预案确立后,按计划对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和应急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有效的培训,对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从而掌握应急知识、具备完成应急任务的技能。

  9.2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过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应急反应协、协调能力,项目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各个专业预案的演练。演练时,应急小组成员和义务应急队员应全数参加。

  演练内容应包括:现场人员发现事故(风险)、报告事故;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亲临现场初步了解事故概况,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和应急队员参与应急,落实应急物资、车辆;判断事故性质和可能的发展情况,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进行事故上报;在不会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下,立即抢救伤员、重要财产,同时对现场进行记录;伤者现场救治及施救方法,应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维持现场秩序和交通道路畅通。在自身能力不能处理时,寻求社会支援的方法。

  演练应制定方案,及时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写出演练总结。

  10、奖惩

  在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指挥中心提出申请,报经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应急准备,或隐瞒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延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过程中借故躲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专项应急预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自身特点编制)

  1.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2.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

  3.深基础土方工程应急预案;4.起重机械应急预案;

  5.电动吊篮应急预案;6.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7.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8.法定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事件应急预案;

  9.高温、低温作业应急预案;10.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12、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本项内容由各项目部根据专项预案编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立即处置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能力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特编制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8)、《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xx年11月15日起实施)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或可能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演练与应对。

  3)、各类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火灾、触电、机械伤害、坍塌倒塌、电梯困人以及防台防汛等突发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公司下属生产管理部门分综合应急预案组成。

  本综合应急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组织编制和修订,经有关专家评审,并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综合应急预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在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总体框架下,依靠本公司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功能,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 本单位危险性分析与事故的预防

  2.1 单位简况

  上海**物业有限公司位于**区**路**弄*号,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资依法设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属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现有职工***人,公司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置换部、工程部等职能部门,承担着******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业等管理工作,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代理经租、代办动拆迁、业务咨询和房屋日常维修、中、大修、小区综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场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业施工现场、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灾事故:房屋场所、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等。

  3)、防台防汛: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屋场所等。

  2.2.2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1)、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2)、火灾事故;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电梯困人事故;7)、防台防汛人身伤害事故。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组、救护送医组、疏散引导组、警戒保卫组、物资保障组及信息联络组组成,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上海**物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李自勇(总经理)、副总指挥:胡振邦(副总经理)、高文祥(副总经理)、黄怡靖(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组员:钟志平、盛敏坚、陶象锠、施培惠、陈蓉、王罡、郦振成、姚宇华。

  2)、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协调机构

  岗位与职责人员组成,现场抢险救援6个小组如下图所示: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名单

  4. 监测和预警机制

  4.1危险源监控

  1)、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重点目标和重点部门的安全运行监测,及早发现和排除隐患。

  2)、公司要与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集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及时提出应急处置计划和建议,对可能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信息及时上报。

  4.2 生产事故的预防

  4.2.1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加强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重点部位、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控制度。

  ⑶各类房屋维修应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并经常巡视,发现危险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现场临边临洞口必须设置符合规范,防护设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设施遭损坏和被位移。

  ⑸各类脚手架按规范和施工方案搭设,空隙应设防护,满铺旦设置稳固,禁止随意拆除、损坏、架子和建筑物拉结点牢固,未经验收合格、未挂验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⑵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让施工人员明白发生火灾事故时,不仅要沉稳自救,还要冷静地配合消防人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场地内不得储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场地内严禁吸烟。

  ⑸各种明火作业、割焊作业应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防火责任人,并设专人监护。

  ⑹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动火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由飞溅、下落火花引起火灾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防止车辆发生火灾。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荫凉处或定时对车辆洒水降温。

  4.2.3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电气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非电气专职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作业。电工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

  ⑵建立施工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乱拖乱垃。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用电方案。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防触(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内所有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识。电箱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绝缘防护和接地保护。

  ⑻工地内所有配电箱都要标识箱的名称、电气线路的编号、用途等。

  ⑼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缆、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有绝缘破损、老化、裸露、机械损伤、电氧化腐蚀和漏电等隐患,以防发生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的同时,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要符合有关规定。

  ⑿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馈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用电器;开关箱内电器应完好,带电部位无裸露现象。

  ⒁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材料和杂物,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特别潮湿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⒂各种超高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相距不得超过5M.

  ⒄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临时照明电路应穿管布线,按规定要求装设灯具,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⒆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严禁在雨中或特别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作业。

  4.2.4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⑴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护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⑵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⑶各类机电设备必须装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齐全、有效,⑷改装设备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善和可靠,严禁拆除机电设备上的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⑸机电设备运转到保养到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

  ⑹严禁机电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运转中维修。

  ⑺电气设备和线路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明显标志“有人操作,不准合闸”字样的警告牌。

  ⑻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或接零,设置电独开关,严禁一闸多用。

  ⑼机电设备的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已报废的机电设备。

  4.3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相应的预警行动。

  1)、准备及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规程。

  2)、组织相关的应急队伍和专家进入待命状况。

  3)、调整救援所需的装备、机械设备、通信工具等物资。

  4)、请求上级单位部门采取其它有针对性的措施。

  5. 应急响应和处置

  5.1信息报告程序

  5.1.1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集团应急救援中心(总值班室)报告。

  5.1.2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发生事故的险情及伤亡情况,必要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和120救护电话,发生火灾时拨打119消防报警。拨打电话时,必须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路名、门牌号码,简要讲清突发事故性质及危害情况。

  5.1.3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应急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5.1.4相关领导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

  5.2 先期处置

  5.2.1 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本公司制定的应急救援的预案,即时开展处置和自救,并迅速报告。

  5.2.2 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5.2.3 当生产安全事故的态势或次生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上报政府部门,提出启动相应等级应急措施的建议。

  5.3 应急响应

  1) 接到事故报告后,各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即时到位,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指挥、调动、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实施事故应急具体实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4)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应急突击队人员快速到位,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的电源、水源(视事故性质)、煤气等,对事故进行控制和消灭,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请求上级增援。

  5) 应急救援组: 应急救援队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应急和救援工作;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力抢救贵重物资,把有毒、危险、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统一指挥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内。

  6) 救护送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急送医院救治。

  7) 疏散引导组: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区域,引导被围困人员疏散并撤离到安全地区。

  8) 警戒保卫组:清除路障,保证道路及通道的畅通,对危险地域设置标志和警戒线并实施警戒,引导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为破坏。

  9) 物资保障组:提供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10)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联络、协调各有关人员、物资的调配;事故应急工作的信息处理和汇报。

  5.4 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的抢救措施

  (1)到场的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所在位置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 查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存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1)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急救车或送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送伤员。

  3)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发出的食品,立即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安全小组立即在食堂、厨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4、学校校医立即怼声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干部、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卫生部门,并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取样工作。

  7、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餐饮公司,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公司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闭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是一级重点防火单位,天然气是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冲脱卡套的天然气管线对人身、设备都存在着严重的威胁,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5%~ 15%),后果更不堪设想。

  为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加气站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天然气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危险源管理,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员均熟悉本预案,若发生事故能够熟练应用,明确分工,迅速处理,降低损失、避免伤亡。

  一、配电室控制系统发生灾险情

  除加强对电器原件的经常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可靠的电器原件,若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长关掉进电开关;

  2、同时机电修值班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门卫人员或财务人员及时报警、报告有关领导,组织抢修;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线。

  二、控制室控制系统火情

  气站内电器控制设施较多,尤其在夏季,电器连续使用温度高、发热量大,因个别电器原件逐渐老化引起火灾。应急措施;

  1、值班班长实施灭火措施;

  2、机电修人员迅速从配电室切断电源;

  3、关闭进气阀,关闭程控盘全部阀门及气瓶出气阀;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带;

  5、财务人员报警、报告有关领导。

  三、压缩机运行中发生泄漏

  无论卡套、安全阀等处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

  1、紧急停车,打开排污阀;

  2、关闭进气阀门,切断电源;

  3、卸压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四、压缩机运行中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长立即停机、断电,打开排污阀,关闭进气阀门;

  2、机电修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加气员关闭加气机阀门,停止加气,并协同灭火人员一同进入机房灭火;

  4、财务人员报警并报告领导。

  五、加气机工作时发生火灾应采取措施:

  1、加气工迅速关闭加气机进气阀,拨出接头;

  2、关闭加气车气瓶伐门。

  3、采取灭火措施;

  4、到配电室切断加气机电源;

  5、疏散加气机机周围人员,设立警戒线。

  6、财务人员,报警或汇报领导。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

  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6物资供应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或企业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1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安排,协调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见附件《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通讯联络表》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其它事项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

  为仔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我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各类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当处理,最大程度地削减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在我镇辖区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镇政府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殷洪岩担当。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和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方法和特殊管制措施,关心调用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必要时请示上级统一组织协调武警队伍参与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救援状况。

  (2)督导各社区、企业成立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救援演练。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马上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准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状况。

  (2)应急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各应急队伍、职能部门、社区协作,组织协调进行抢险救援。

  (3)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八中队、交通所、各社区协作,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掌握,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牵头,统一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告知工作。

  (5)医疗抢救组:由卫生院牵头,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落实资金和物资保障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所牵头、协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8)善后处理组:由民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需马上将发生的状况报告镇政府指挥部。

  五、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依据状况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牵头单位负责人要马上赶到现场,支配协调各方力气,快速开展救援工作。

  2、各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必需马上组织救援队伍,携带相关救援工具,赶到现场准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不准时、玩忽职守,瞒报、谎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8

  为规范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xxx号令),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xx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镇长X为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指挥长;镇应急办、镇财政所、派出所、镇国土站、镇总工会、镇卫生院、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为成员,负责全镇煤矿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刘尚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应急预案修订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七个组:

  一是综合协调组。镇政府联系煤矿工作的副镇长xxx为组长,镇政府应急指挥部、镇应急办为成员。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发布;协调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二是现场抢险救援组。应急办主任xxx为组长,派出所、镇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三是后勤保障组。镇财政所所长xx为组长,镇民政办、镇供电所、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和通信、电力保障。

  四是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院长xxx为组长,相关村卫生站为成员,负责对事故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五是善后处理组。分管镇民政副镇长xxx为组长,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总工会、事故发生地村支两委、相关保险公司、事故发生煤矿企业为成员。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物质按价付款或归还。

  六是安全保障组。镇派出所所长xx为组长,事故发生地的.村支两委、事故发生地的民兵为成员。负责治安维护和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

  二、预防和事故报告

  (一)煤矿事故预防

  镇应急办应加大对煤矿巡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

  (二)事故报告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综合协调组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写出事故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发生事故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以上情况掌握不全时,先报已知情况,其他情况可再行补报。

  三、应急响应

  接到煤矿较大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一指挥有关成员和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一)应急处置措施

  1.尽快安全撤出人员,并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险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信等系统,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援大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

  5.协调有关成员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面应急资源;

  6.维护治安秩序稳定;

  7.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二)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经上级应急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四、后期处置

  由安全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对事故后期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9

  1目的

  为建立和4102完善突发重大食品安1653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XX市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XX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结合本区实际,编制本预案。

  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分级原则进行。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000.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AQ/T 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3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同时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4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4.5应急能力评估

  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4.6编制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参见附录A。

  4.7应急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5、应急预案体系

  5.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生产经营单位应跟据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5.2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5.3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5.4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6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6.1总则

  6.1.1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6.1.2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

  6.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和事故类型、级别。

  6.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可用框图形式表述。

  6.1.5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6.2事故风险描述

  简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

  6.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形式及组成单位或人员,可用结构图的形式表示,明确构成部门的职责。应急组织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置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6.4预警及信息报告

  6.4.1预警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明确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的程序。

  6.4.2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与通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通报程序和责任人。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责任人。

  6.5应急响应

  6.5.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生产经营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

  6.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描述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

  急等响应程序。

  6.5.3处置程序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

  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6.5.4应急结束

  明确现场应急响应结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6.6信息公开

  明确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和程序以及通报原则。

  6.7后期处置

  主要明确污染物处理、生产秩序恢复、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应急救援评估

  等内容。

  6.8保障措施

  6.8.1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应急保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通信联系

  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同时,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

  畅通。

  6.8.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应急专家、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等。

  6.8.3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

  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6.8.4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

  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6.9应急预案管理

  6.9.1应急预案培训

  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

  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

  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6.9.2应急预案演练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应急预案演练的形式、范围、频次、内容以及演练评估、总

  结等要求。

  6.9.3应急预案修订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要求,并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6.9.4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并进行备案。

  6.9.5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7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7.1事故风险分析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

  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7.3处置程序

  明确事故及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和责任人等内容。根据事故响应级别,具体描述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应急响应程序。

  7.4处置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8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8.1事故风险分析

  主要包括:

  a)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e)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8.2应急工作职责

  根据现场工作岗位、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工作分工和职责。

  8.3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人员救护、工艺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明确报警负责人以及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8.4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9附件

  9.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当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

  更新。

  9.2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主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性能、数量、存放地点、运输和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

  9.3规范化格式文本

  应急信息接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

  9.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主要包括:

  a)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危险源一览表、分布图;

  c)应急指挥部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d)疏散路线、警戒范围、重要地点等的标识;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9.5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列出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救援协议或备忘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

  A.1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

  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A.2批准页

  应急预案应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A.3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批准页;

  ——章的编号、标题;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A.4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推荐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南州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夏河县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夏河县境内的道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运输车辆发生火灾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货品泄漏造成污染;公路建设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通运输企业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

  夏河县道路运输车辆在夏河县境外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1)本预案是是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而特别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夏河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夏河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备案。

  (3)夏河县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实行县政府统一指挥下的各单位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3)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预案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夏河县交通安全风险分析

  1.夏河县交通行业危险源和风险分析

  目前,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4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省、县、乡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等任务。

  近年来,我县交通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项目的开工建设,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县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决定启动与终止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县卫生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指导或协调行动;安全生产事故由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执行州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由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养护路政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关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有关股室相关人员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指导局各直属单位、股室和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正常上班时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接警工作,其他时间及节假日期间的接警值班工作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接警电话:7121682,传真:7121682。

  (5)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及职责

  通信联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负责处理媒体报道采访等相关事务,确保事故报道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春雄担任,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时间内,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组:组长由县运管分局局长万玛扎西担任,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新卫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预防措施。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以属地为主,是在事故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下设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协同处置等部门并明确负责人。各部门的负责人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1)应急办事机构

  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调配提供应急处置工作车辆,协调应急所需设备的调用。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或直属单位人员,报请上级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养护路政股:负责本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专家组的管理,协调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各方履行应急处置职责。按规定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定和送审报批工作。

  工程项目办:参与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针对发生事故原因,提出施工单位整改意见。

  财务办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

  (2)应急咨询专家组

  应急咨询专家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的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成员单位职责

  县运输管理分局: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客货公路运输;根据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调集运输车辆疏散人员、抢运货物。代表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县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建设项目公司:积极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落实资金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车辆、设备、人员、物质和技术支持。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2.预警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

  预警发布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上报和传递

  ①Ⅰ级、Ⅱ级、Ⅲ级事故信息报告

  对以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县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州级层面支援的安全生产事故;其他需要报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②Ⅳ级信息报告

  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夏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或单位。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分级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I级应急响应: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启动和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启动和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启动和实施。

  发生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县交通运输局必须快速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性、影响性等立即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请示拟采取的行动,并立即组织本单位专业救援队伍或者本辖区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危险源和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加强对事故的监视和控制。

  (2)分级启动预案

  根据预警级别和预警发布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报告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具体的应急行动。

  (3)应急处置与恢复

  在应急工作中,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协同县政府做好恢复和减灾工作。

  (4)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动员交通运输系统专业人员积极配合参与救助,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工作组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的检测、鉴定和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4.扩大应急

  当Ⅳ级安全生产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县交通运输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必要时报请其他有关部门支援。

  5.应急响应结束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并征询专家意见后,经上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确认、批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权限决定结束应急行动。

  六、信息公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夏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车辆调度补偿,清理道路,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一般(Ⅳ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保险理赔

  事故发生后,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积极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落实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协助资金落实和赔付工作。

  3.事故责任调查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调查与处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机构按规定参与配合,积极协助调查组的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或文件资料等。

  4.经验教训

  现场应急工作组在配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抢救有关情况的记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举一反三,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并对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经验教训总结报告,一个月内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车辆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2.应急队伍保障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合理整合编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相关企业抢险救灾能力,搞好预案训练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省交通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4.医疗保障

  发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机构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同时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5.技术保障

  建立统一的应急保障资源数据库,通过相关网络和应用平台,实现全县应急保障资源等信息的联网与共享;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明确各类专家特长、联系方式、住址,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技术水平。

  6.后勤保障

  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需要,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保证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供应。

  7.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调做好治安工作。

  8.资金物资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救援物资储备,为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9.调集征用

  发生Ⅲ级(较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本地应急救援运输力量不足时,提请州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疏散人员和输送物资。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交通运输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新《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2.演练

  县交通运输局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习。演习后应当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应急队伍一般每年组织演习一次应急演练。

  3.预案的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州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4.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4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方针,然而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其事故和灾害总是难以根本杜绝。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应付紧急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特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急救的组织和准备工作之预备方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电话:

  (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员: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三)应急救援人员

  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和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员为主、根据需要增加配套工种人员。

  (四)应急救援器材

  各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工具及各类防护用品。

  二、应急救援措施的一般程序和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应急救援的根本方针,应急救援的目的是为了救人以及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防止损失和人员伤亡进一步扩大。针对我司承担任务的情况,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危害性大和后果严重的事故有:塔机倒塌、脚手架倒塌、深基坑垮塌、支模架大面积垮塌,以及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等。

  重大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现场的主要负责人应按以下程序迅速开展紧急救援组织工作:

  (一)、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出事点进行分工,组成救援指挥小组。

  (二)、紧急疏散事故发生地危险区域的人员,设置警戒线。

  (三)、切断事故点电源、气源等危险源。

  (四)、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

  (五)、安排救援所需照明及器材就位。

  (六)、对事故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七)、尽快研究救援方案并实施救援。

  (八)、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 应立即向当地“119”求救;有人员伤亡时通知“120”急救中心。

  (九)、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到观场后,立即组成现场临时抢险指挥小组,研究现场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确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案,并实施救援。

  (十)、对第一现场用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十一)、制定善后处理方案。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的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安全可靠。

  (一)塔机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发生塔机倒塌、拆臂等重大事故后,按照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现场条件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救援措施。通常应有以下措施:

  (1)、组织救援人员待命并进行救援分工,并迅速通知设备出租单位。

  (2)、组织救援设备和器材到位,包括:起重设备、吊索、铁丝、架料、切割设备、消防设备、工具、防护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应抢救受伤人员,但必须保证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未被埋压的伤员应先救出事故点并立即送医院救治。救援被埋压的人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救援措施。一般应先对救援点的不稳定物件进行支撑、固定或清除,防止伤害救援人员,然后救援人员(佩带防护用品)进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设备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员上面的物件,救出被埋人员。

  (4)、在起重设备配合下拆除事故塔机等物、构件,拆除过程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拆除方案。拆除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

  (5)、抢险过程需要破坏事故现场的、应当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二)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若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或支模架的倒(垮)塌事故后,应按照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根据此类事故的特点和情况,采取以下救援措施及方法:

  (1)、迅速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范围,并派专人警戒。查看架上架下有无受伤人员,事故是否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组织有关人员在事故地点尽快研究出救援及排险方案,在现场救援指挥小组的指挥下开展救援排险工作。对自身无力进行的救援必须立即向“119”求救。

  (3)、对可能继续发生倒(垮)塌的部位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如有人员受伤,首先应抢救容易救出的伤员(指对救援人员自身无危险的部位),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送医院救治。抢救被埋压伤员和对救援人员自身有危险的部位的伤员,应在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救援,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采取安全、可行的抢救方法。

  (5)、援救作业人员应佩带防护用品进行排险作业。排险工作应从上到下,从面到里进行。在拆除垮塌物件过程中,设专人观察和指挥,防止拆除过程中继续发生垮塌。对危险部位应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后,作业人员方可进行排险作业。

  (6)、对抢险过程中破坏了的事故现场,应做好书面记录。

  (三)基坑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若发生基坑垮塌(含挖孔桩)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此类事故的特点,应按以下救援方法和措施开展救援。

  (1)、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主要负责人及救援领导小组人员必须迅速赶到出事点并立即开展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2)、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断事故性质:a、有无人员被埋;b、有无垮塌继续扩大的趋势;c、垮塌对周边建筑物有无危害。根据情况分析立印制定救援和排险方案。

  (3)、对无人员伤亡和对建筑物无影响的垮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垮塌进一步发生。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制定预防措施和排险措施并组织实施。

  (4)、若因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土,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另一方面对伤员上部土体,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必须对有继续垮塌危险的部位采取清除、支撑或开挖等措施排除危险,防止因二次垮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然后采用人工加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法去除埋压物,救出被埋人员。通常,如发生此类事故,施工现场难以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和救援设备,在此种情况下,应迅速向“119”求救。

  (5)、如果垮塌事故如对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有危害,首先应疏散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然后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并实施防止房屋垮塌的技术措施。如对疏散建筑物内的居民有阻力,应请辖区政府和派出所出面协调。在建筑物的危险未 排除前,对疏散出的居民应作出临时安顿。

  (四)施工现场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护

  触电事故在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而触电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施工现场监时用电管理不善,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检修中措施不落实、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接线错误,高金属物体触碰高压线,在高位作业误碰带电体或误送电而触电并坠落;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即:设备、工具无接地、接零保护措施,设备、工具已有的保护线中断, 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松动、水泥、砂浆搅拌机等机械的电机受潮,打夯机等机械的电源线磨损,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湿手操作机器按钮、 因暴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由于人的蛮干行为而导致。若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其急救方法为:

  (1)、脱离电源: 当人体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电源。此时,急救触电者的首要步骤就是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A、对于低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①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来断开电源。

  ②若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斧头切断电线来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③当电源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

  B、对于高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②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③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

  (2)、现场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进行现场急救,其主要方法有:

  A、人工呼吸法。——这是在放电者呼吸停止后采用的急救方法。

  ①在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注效果最佳;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做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至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使触电者鼻(或口)紧闭,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或鼻), 向内吹气,为时约2秒;

  b、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让他自行呼气,为时约3秒。

  重复上述a、b过程,直到触电者恢复正常的呼吸。

  此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每次换气量约1000—1500ml;

  ②俯卧压背法,其换气量约400ml;

  ③仰卧牵臂法,其换气量约800ml。

  B、胸外心脏挤压法——这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在用此法时要使触电者伸卧在比较紧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其操作方法如下:

  ①救护人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1/3—2/3处;

  ②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压计液。对成人应压陷3—4cm,且每秒钟挤压一次为宜;

  ③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施行胸外挤压法抢救时,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中止、即便在运送途中也不能停止抢救。

  (五)火灾事故应急救护

  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要经过施工准备、现场施工、装修和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构成了较大的火灾危险性。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起火,要求做到:

  (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不管在任何时间及场所,一旦发现火情,均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火场之前,起火现场的领导和在场人员应抓住时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及职工群众和民工,集中力量,迅速、果断地进行初期灭火;同时组织强有力人员维护火场秩序,划定火场警戒线,禁止闲人进入,以防影响灭火战斗。

  (2)集中力量、控制火势:进入火场进行扑火时,应正确判断火源所在位置,切断电源、气源,并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方向、燃烧速度、可能燃烧的范围作出正确的判断,集中灭火力量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进行扑救以控制火势蔓延。

  (3)消灭飞火:要组织人力监视火场周围的建筑物上、露天堆垛上的未烬飞火,并予及时扑灭,防止造成新的火点。

  (4)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救火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抢救生命,因此应在救火的同时,要组织强壮人员,并由熟悉情况的人员做向导,积极寻找和抢救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并做到:

  1)寻找人的地点:注意寻找门窗附近、道路上、厕所、室内床上、床下、柜等物体下面,及门口等;

  2)可利用的道路:尽可能利用门窗出入口、阳台、固定消防梯等;

  3)寻找人的方法:

  ①喊:进入火场先喊“有人没有”,并用安慰的口气,叫他们出来;

  ⑦听:在减完之后,要听哪里有人回答声、呼救声、喘气声;

  ③看:在喊、听的同时要看,在浓烟的房间内,要蹲在地上详细看;

  ④摸:在浓烟,黑夜寻找人要摸,特别对失去知觉的人。

  4)施救人的方法:

  ①浓烟封锁道路,被救者迷失方向,但他们还能独自行动,应排出道路上的浓烟,设法把他们领出火场;

  ②火势切断了道路,被救者受到火势的严重威胁,自己不能脱离危险,要利用消防梯、安全绳或其他工具把人救出来;

  ③火势对被救者未形成严重威胁,但他们惊慌失措,要设法说服他们稳定情绪后,把他们领出来;

  ④在平台上救人,可以用背、抬、扛等方法。

  5)对抢救人命的要求:

  ①要做到“四要”即:要稳、要准、要果断、要勇敢;

  ②救时人,要做好保护工作,消除火势的威胁,不要叫他们乱跑;

  ③不能听任被救者自己行动,必须有组织的疏散;

  ④抢救出来后,要清点人数,对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急救。

  (5)疏散和保护物资:安排人力和设备,将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疏散到安全地带,以减少火灾损失,阻止火势的蔓延。

  1)火场上应将正在燃烧或急于疏散可能扩大火势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如起火点附近的汽油、柴油油桶、充装有气体的钢瓶和其它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如档案、资料、重要文件、高级仪器以及经济价值较大的原料、产品、设备等);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如妨碍灭火行动的物资、怕水的物资糖、电石等)。

  2)进行物资疏散时:

  ①应将参加疏散的职工中群众编成组,指定负责人,使疏散工作有秩序地进行,防止混乱,注意安全,避免砸伤、挤伤等事故的发生;

  ②应先疏散受水、火、烟威胁最大的物资;

  ③疏散出来的物资应堆放在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不得堵塞通道,并要派人看护,防止被火场流出来的水损坏;

  ④尽量利用道路和各类运搬机械进行疏散,在必要时可破拆结构,开辟通路进行疏散;

  ⑤怕水的物资应用苫布加以保护,不要直接往上射水,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⑥对于不好搬动的物品,根据火场情况:可以用水或用水浸湿的麻袋、帆布、沙土等物喷射或覆盖起来加以保护。

  (6)破拆工作:

  在火场上进行破拆工作,主要是为了有利于配合扑灭火灾,抢救人命和疏散物资,有效的使用灭火剂,排除有毒气体和烟雾,严防火势蔓延,建立防火间距。

  破拆工作,必须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为了灭火进行破拆时,应做好射水的准备以后,才能拆开结构;破拆结构前,要查清承重结构和非承重结构,避免因破拆部分结构,而引起另一部分结构倒坍;从高处往下扔拆下来的构件,要注意下面是否有人,必要时,设人监护,以免打伤人员,拆下来的料,要堆放适当地点、不得妨碍灭火行动;在起火点的构筑物,应尽可能的不要破拆,保持其原状,以利于追查火灾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01-12

[精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06-02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05-20

(经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08-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09-30

(经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07-15

【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2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热门】12-20

【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21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