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2 07:00:01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制度2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的'安全,交通安全是学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根据我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级组长为年级交通负责人,班主任为交通安全负责人。

  2.每学期至少请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负责校长和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加强教育。

  3.全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学生在校外骑自行车必须执行有关规定,即12岁以下不能上路。

  4、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学生真正做到:

  (1)在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走。

  (2)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

  (3)道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集,防止交通安全。

  (4)乘坐公交车时,要等车停稳才能上下,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5、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注意:

  (1)必须租用合格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根据参与人数计算车辆数量,绝不超载。

  (3)活动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4)落实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和每辆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车辆管理制度3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刮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第三条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直接开除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xx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xx—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xx—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第五条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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