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法制讲座有感经典

时间:2024-08-22 15:06:43 观后感 我要投稿

听法制讲座有感经典(精)

  一时无法自控的冲动,究竟会种下怎样迷惑人心的恶果呢?是小小的口角冲突,还是法官为我们讲述的那个“血染双手”的少年?也许心里有莫大的委屈与愤懑,也许不甘与厌恶的火焰愈演愈烈,当我们真正将报复心理付诸于实践的时候,先前的所有忍耐就在一瞬间化为灰烬了,像是纸上反射出愤怒的歪歪斜斜的字被火苗烧穿了,只剩下一个空洞。没人会知道真相,亦或是真相在此刻已经失去了意义。是啊,当身份从受害人变成加害人的那一刻,事实远比真相来得更有力度。可能再忍一次,甚至只是一分钟的时间压下心中的冲动,事实就不会翻转,真相就不会消逝。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为自己争得主动权,也为不轻易地将自己的韬光养晦、长久隐忍的努力踩在脚下。

听法制讲座有感经典(精)

  曾经我在网络上看到这样一句话:人们口中的事实,未必就是真相。事实即为真相,这是起初我认为的二者的关系。但直到看到这句话,直到听到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才清楚地明白事实与真相的意义。本是青春正好的少年,因小小的口角冲突引发欺凌事件,在他受伤的心里种下了一个不易察觉的蛊。蛊的发作是潜移默化的,即使当时的事实与真相站在少年这一边,蛊却在不知不觉地将他侵蚀,将他推向事实的深渊。只在那一天,酒后微醺,几个不轻不重的字落下,换来的竟是流在地板上的残血和滑落血滴的刀尖。这便是蛊真正发作时的样子,浓重的血腥味儿弥漫在狭小的屋内,冲击着少年的身心。手上已尽是血色,真相也被血色沾染,什么也看不见了,只剩下事实血淋林的摆在人们面前。没人知道这个男孩经历过什么,也没人知道少年忍耐的煎熬,而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杀人罪,仿佛什么真相在这三个字面前都无足轻重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蛊,未必是因为他人的言语或行为而种下,更多的是冲动的催化与渲染。说它致命,也是对的。冲动的劲儿一上来,就像酒劲一样,头晕目眩脸颊发红行为不受控的时候,好像什么事都是可以做出来的。说它易解,也不无道理。感觉要冲动行事的时候,深吸一口气,再慢慢呼出来,用一个深呼吸的间隙考虑一下事情的后果;或者是在心里倒计时一分钟,尝试去接触自己的内心世界,压下冲动的欲望。人类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克制自己本能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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