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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
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1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完善《月考核奖》发放管理规定。
一、考核内容及金额(600元)
全勤奖100元
教学工作奖100元
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安全护导奖100元
校园规范奖50元
另:本月嘉奖50元
二、分配对象:
接受学校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月考核奖。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全勤奖100元
考核周期内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相关要求另见《请假销假制度》)可享受全勤奖。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全勤奖。
考核周期内有病事假,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或零请假超时,按病假15元/天,事假25元/天,迟到、早退5元/次。
(二)、教学工作奖100元(教导处考核)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教学工作奖。
对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不认真执行,上课迟到、提早下课、擅自离岗、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递减10元/次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造成空堂现象,作教学事故处理,当事人各减10元/次。
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上课时如有“放养式”或做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事,递减10元/次
教导处检查“教学五认真”有不符合要求者,递减10—20元/次。
如多次违反经教育未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学生家长有效投诉),停发当月全部教学工作奖。
未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按岗位进行考核。
(三)、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按时出席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学习,并完成相应的上交材料,不随意缺席、迟到、早退或迟交;与教学、教研有关的学校行政人员、教师每月听4节课。享受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2、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1)政治学习(20元)
全校教职工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出席全校性的会议和活动,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凡确因公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必须事先请假,待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和活动,否则按缺席处理。凡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记为“缺席”,不申明原因的记为“旷会”一次。两次累记迟到或早退者按“缺席”一次处理,缺席递减5元/次(与已请假或销假的.病事假不重复递减)旷会递减10元/次。
认真参加学校要求的学习活动,并安要求提交学习记录,两次迟交算缺交,缺交递减5元/次。
(2)教学(100元)
①备课听课不足,递减10元/节、课
(3)德育(40元)
①上好晨会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晨会课,递减5元/次。
②上好班队活动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班队活动课,递减5元/次。
③班务管理(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班级板报、队角、园地、三薄一册、周工作计划,递减5元/次。
④完成德育处上交资料任务及学校大型活动(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交德育处要求物品,不支持学校大型活动,递减5元/次。
(4)专业发展(40元)
未完成读书笔记、论文写作,递减10元/次。
(四)、安全护导奖100元
教师护导之日认真护导,到岗尽职,对学生不文明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劝阻,可享受月安全护导奖10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安全护导奖。
值日教师应佩戴值日袖套按时到指定场地值日,不迟到、不早退,如迟到、早退5分钟视为不到岗。两次迟到、早退为缺岗,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第一次缺岗,由总值教师给予口头提醒,从第二次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如有特殊原因外出或不能按时到岗,需请人代岗并向总值教师说明,如发生空岗当事人各递减5元/次。
如在教师到岗的情况下学生发生意外酌情认定责任。如护导教师缺岗,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停发当月全部安全护导奖,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校园规范奖50元
遵守教师校园规范,文明办公,可享受月校园规范奖5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校园规范奖。
违反教师校园规范或文明办公规定,递减5元/次。
教师上课时携带手机,发出信号,影响教学秩序或接听电话递减5元/次。(特殊情况除外)
学生在校时间,教师骑车出入校园,递减5元/次。
如发生在校园吵架、打架,散布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言论,或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的,停发当月全部校园规范奖。
(六)、本月嘉奖50元
如本月能拿足全勤奖、教学工作奖、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安全护导奖和校园规范奖,另嘉奖50元。
(七)其他奖励(在年底兑付)
1、开学获最佳板报、最佳园地、最佳队角,每项奖励10元。
2、每周“五项常规”评比年级第一,奖励10元。
3、开展苹果积分活动,争夺金苹果。每周获得一个金苹果,奖励10元。
4、卫生工作
(1)每月按时准确做好班级因病缺课记录和健康安全教育记录的奖励10元。
(2)每月班级和保洁区卫生打扫被扣0——4分奖励40元,扣5——9分奖励,30元,扣10—14分奖励20元,扣15——19分奖励10元,扣满20分的不奖励。
四、几点说明:
1、一年内退休的教师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月全部考核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者;请家长代办私事造成恶劣影响等有损师德形象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造成缺岗、待岗者。
3、本规定如与以前有关条例不一致的,则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5、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2
一、管理条例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食堂工作计划,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
2、坚持“服务育人”的原则。努力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全体职工为人师表,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教育。
3、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会同炊事班长负责对食堂职工进行考核奖惩。
4、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食堂目标管理责任书,努力完成各项指标。
5、坚持服务第一、经营第二的原则,加强食堂的经费核算、增收节支、减少消耗,定期向学校汇报食堂收支情况。
6、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账目、现金、实物相吻合,健全采购、验收、保管等制度。
7、教育职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食品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8、对职工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
9、充分发挥学校膳委会的作用,经常向师生了解对食堂的反映,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10、完成总务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奖惩条例
1、若工作中违反上述工作职责条例一次,罚款五元;
2、若因管理不善,食堂人员有争吵斗殴事件发生,每次罚款100元;
3、若督查发现食堂保管室晚间没有加锁,每次罚款50元;
4、因认为原因,延迟开饭时间,每次罚款5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必要时做书面检查,说明原因;
5、发生较大饮食安全责任事故,报学校校务委员会裁决;
6、若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奖励责任人一百元整。
中学教师教学常规督查考核评估细则3
一、考核对象
高一所有教学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计划
评估标准
⑴制定或上交不及时,扣1分。
(2)未制定计划,扣2分。
(3)未按时完成学校、年级组相关材料的扣2—3分。
(二)备课
评估标准
使用陈旧教案或网上下载教案,或以电子教案代替书面教案,没有二次备课,发现一次扣2分。
(三)上课
评估标准
(1)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一次扣3—5分,旷课1次扣20分。
(2)上课时有学生看小说、玩手机、听音乐、睡觉、东张西望每人次扣1分。
(3)体育课上、下课时需到位集中,不集中上下课,发现一次扣2分。
(4)充分使用好“五粮课”积分表,未积分的每节课扣1分。
(5)早读课无教学目标的'每次扣2分。
(四)作业
评估标准
⑴作业量未按规定要求布置,出现作业量不足1次扣1分。
⑵上交作业未予批改,1次扣2分。
(3)每周备课组长将“五认真”检查结果交钱钦松处,老师未交扣2分,备课组未交扣组长3分。
(五)辅导
评估标准
⑴辅导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班级一次扣2分,旷课1次扣10分。
(2)自习秩序差视情况扣3—5分。
(六)考试
评估标准
(1)命题工作中,出现直接网上下载现象1次扣15分。
(2)监考迟到、提前收卷扣2分,未监考扣15分。
(3)在月考、期中和期末考试中,同轨班级均分相差达5分,扣任教者3分,相差达8分,扣任教者5分。在县、市组织的统考中,各班未完成教学目标任务的扣责任人8分,扣班主任3分。
(七)考勤
在日常考勤中,点名不在位每次扣1分,在年级组织的会议中,点名不在位每次扣2分(八)其他
被学校职能处室通报批评或获表扬的按学校考核分计算,没有记分的每项年级予以加或减1分计入个人考核分。
根据学校教学常规条例被年级督查通报批评或表扬的(以上条例未含有的)加或减1分计算。
以年级形式上传校报、校园网、滨海教育网等媒体的按照办公室提供的分数计入个人考核分。
在市、县督导检查中,被批评或表扬的以2倍的分数计入个人考核分。
被学校、处室、年级组同时检查到的将分数累计计入个人考核分。
检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呈现,做到有据可查,如教者发现与现实情况不符,教者当天到年级组反映并核实。
三、考核办法:
1、与红、黄旗绩效挂钩,且作为评优、表彰、双星、双提醒主要依据。
2、本办法解释权归高一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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