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是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公司以及全部具有实际控制能力的下级公司(以下简称"成员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将随时检查成员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集团公司监审部在对成员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时,成员企业资金管理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也将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
第二章 成员企业银行账户管理
第四条 开立账户:
成员企业需要开设新的银行账户(包括以公司名义开立的信用卡账户),需
填写《开户申请表》(参见附件:1),并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审批。
第五条 账户统计与报告:
(一) 成员企业必须指定非银行出纳人员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编表人与银行出纳共同查找原因,及时处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有编表人签字、银行出纳复核签字、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签字。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视同会计凭证及账簿等会计档案进行保存。
(二) 成员企业资金日报应按照规定每天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
第六条 印鉴管理:
(一) 成员企业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章的管理。成员企业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非银行出纳人员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非银行出纳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一人保管印章同时保管各种票据。
(二) 更换银行印鉴的保管人,须经过总经理批准,交接双方须在交接记录上签名。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七条 成员企业根据当地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当日(经过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可最迟不超过下一工作日)必须存入银行。
第八条 成员企业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一)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 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 收购成员企业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 结算起点(结算起点为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的现金,开户成员企业,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成员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九条 注意事项:
(一) 转账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二) 与外单位之间的大宗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三) 白条不得充抵现金。
(四) 不得在账外保留公款。
(五) 不得与其它单位或个人互借现金。
(六) 成员企业另行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条 盘点制:
(一) 加强库存现金的盘点工作,现金库存至少每月盘点一次。
(二) 盘点工作由现金出纳人员进行,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财务
负责人指定非现金出纳人员负责监盘并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 《现金盘点表》作为会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第四章 报销管理
第十一条 报销单据:
(一) 所有报销单据均须有经办人的背书,保证其真实性。
(二) 单据内容必须完整,包括时间、付款单位和项目名称等。项目内容不完整的单据必须经总经理背书。
(三) 非发票不得报销。
第十二条 预先借款的费用报销:
(一) 报销单据的消费内容必须与借款审批的用途一致。
(二) 成员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限定借款后的报销期限。
第十三条 对于小额、年度预算内的费用开支,可不办理事先借款手续。开支后直接到财务报销。成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零星支付的限额,例如 1,000元以下。
第五章 融资状况管理
第十四条 每季度最初的5 个工作日内,成员企业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财务管理本部上报其融资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单位(成员企业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融资来源单位(银行或信托)、融资形式(贷款、贸易融资额度、保理等)、批准额度或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利率)、担保方或抵押物情况等;
第十五条 成员企业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融资情况变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报集团财务管理本部,经批准后执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资、现有融资条件或期限变更、现有融资归还等。
第六章 资金支付管理
第十六条 支付程序总则:
(一) 各成员企业必须制订严格的业务和财务审批程序。每笔款项的支付都应以经过完整审批程序的原始单据或文件作为凭据。
(二) 严禁成员企业总经理直接指挥出纳支付或处理资金事宜。
(三) 除非特别授权,签名权不可下放,但在应急情况下,签名权可上浮。
第十七条 业务审批:
在业务审批程序中,业务主管和成员企业总经理审批的内容如下:
(一) 对下级人员权限的审批。
(二) 对经济业务发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审批。
(三) 对经济业务发生可行性的审批。
第十八条 在财务审批程序中,财务人员审批的内容是:有关原始单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第十九条 支付程序:
(一) 出纳的支付应该在会计人员制单以后,根据会计凭证核实单据后支付。
(二) 收付款时,经办人员要在相关单据上签字,出纳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章。
第七章 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调剂程序
第二十条 调剂原则:
(一) 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成员企业之间的业务需要,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办总经理和总裁共同批准,可以调剂各所属成员企业资金的使用。
(二) 资金使用单位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向资金供给单位支付利息,使用期满后,本息一次付清。
(三) 正常的成员企业利润分配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不执行以下调剂程序。
第二十一条 调剂程序:
(一) 根据资金平衡计划,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向集团公司总裁提出资金调剂申请,并与相关成员企业总经理协调。
(二) 集团公司总裁、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办总经理共同签署《资金调剂通知》(参见附件:2),成员企业在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
第八章 备用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业务需要规定可借支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限额。
第二十三条 备用金的使用方式是先借后报,差额补足。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对于任何违反本规定的人员,集团公司或所属成员企业将根据情节做出处罚,直至免职;给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造成损失的,对集团公司或所属成员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为了把本单位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我单位工作服务,特制定以下七项制度。
一、民主决策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章程第三章规定,本单位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须经理事会决定。
(二)本单位人事任免:校长由理事会任命,副校长、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提名理事会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校长负责。
(三)外出考察或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考察,凡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须经集体研究确定,报理事会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专职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会议与考察,须报理事长同意,考察后必须写出考察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四)课题研究或事业发展项目:为了发展本单位的事业,开立课题研究或开办事业实体项目,事先必须有可行性论证调查报告和费用预算。投资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理事会讨论确定后方能进行。
(五)修改章程:本单位章程是开展工作的依据。修改章程时,由本单位办公室写出报告,报请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批准,并将章程修改草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六)修改本单位七项制度:本单位七项制度是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因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修改时,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写出草案,交理事会讨论批准后,方能生效。
(七)活动组织:本校组织评选等活动,要认真组成工作班子,重大的竞争性评选活动,还需聘请公证人员公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凡修改章程、变更等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十天写出报告,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
(二)创办事业、实体,事先写出报告,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办齐有关证照,方可开业。
(三)本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理事会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审议通过后,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
三、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一)本单位经费来源之一,是鼓励会员单位、企业界合作单位和其他单位进行赞助。本单位获得赞助经费的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二)本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经费不足时,鼓励社会各界赞助。凡赞助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专项活动,并邀请赞助单位及相关部门对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对赞助较多的单位,可以约定赞助单位参加的某某活动,事后将活动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汇报,同时在理事会上报告情况,并向赞助单位致谢。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表本单位参加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外科技组织的有关活动,接受捐赠属本单位所有,必须交回本单位。赠给个人的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报告本单位领导研究,视情况处理。
四、考核奖惩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章程和七项制度,履行好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本单位活动,支持配合本单位工作。对热爱本单位、支持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本单位应予表彰奖励。
(二)本单位设立“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三)对不关心本单位的发展,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员工,应给予批评和教育;屡教不改的,撤换或解聘其在本单位的职务或工作。
对玩忽职守,给本单位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二)做好收取费用的工作。学费按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执行。
(三)本单位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行活动的经费;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举办刊物、编印书籍所需的稿费、编辑费、印刷费等;
5、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置费;
7、开展其他活动必要的经费。
(四)本单位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管理由校长(所长、主任…)负责,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务收支帐目,会计、出纳必须分设。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报告。
5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五)本单位财务,按规定接受审计。
六、诚信自律建设制度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积极参加社会各项公益性活动。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坚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信誉,维护社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合作、互助和互律,反对和抵制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部竞争。
(五)、制定完善本行业和本单位内的诚信自律建设制度或自律公约,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人事、劳动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和保障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程序和业务范围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七)、按要求及时进行税务登记,按时准确申报各项收入,依法纳税,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不偷漏国家税费。
(八)、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会计人员,财务报告及时全面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九)、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票据,不违法、违规使用票据,要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行使各项权利,有关记录和资料齐全、规范。
(十一)、坚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七、信息披露制度
(一)、本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二)、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本单位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
1、本单位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举行的学术交流、信息咨询等重大活动,财务状况、承诺服务项目等。
2、筹资和接受捐赠随时将筹资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披露。
3、承诺服务项目,应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众披露。
4、本单位章程、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予以披露。
5、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及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6、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应遵循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具体行为发生的前后的2日内进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本单位理事会进行审查通过;
3、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予以披露。
对玩忽职守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赔偿损失或者撤换、罢免,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公司财务由会计、成本核算和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待定)。
四、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制度细则:
●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 财务管理工作
● 支票管理(含其它银行票据)
● 现金管理
● 会计档案管理
● 个人借款管理
● 日常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 费用报销的相关标准 ● 采购流程及采购付款流程
● 销售流程及销售收款流程 ● 发票管理
● 成本核算的管理 ●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二、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原始单据的审核、现金的监督。
2、负责核对往来账务及清理。
3、材料,库存品总账的登记,指导库房管理员进行库存商品二级账的登记,保证账账、账实﹑账证、账表相符。
4、负责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等账务的处理,实行固定资产分类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报废、封存、手续齐全,并进行账务处理。
5、负责财务资料的编报、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做到查有实据。
6、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
三、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负责本公司与银行之间各种款项的原始票据的传递工作。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7、根据审批过的付款申请单,及时保证付款的办理。并将相关付款凭证及时转到会计处,以便及时入账。
8、在收款后,根据公司的要求,填写资金日报表后将收款原始单据转到公司财务处,以便及时入账,银行电汇的把电汇、手续费单转到会计,收取现金的,将现金收据的记账联入账冲减应收账款。
9、负责公司发票的开据和及时发送。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财务工作管理:
一、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将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七、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五章、支票管理(含其它银行票据):
一、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上签字备查。
二、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入账,发票由经手人签字、财务进行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批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财务人员。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三、 财务收取客户支票时,应识别填写等基本错误,在12小时内到银行进账处理,及时查清是否到款,对无效支票联系客户进行换票处理,同时上报上级领导。所有操作要求做好支票及相关票据收、支、换记录。
第六章、现金管理:
一、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6、现金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二、除本规定第一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 ,应当以支票或者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三、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
四、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应按照常规现金支付量备用,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五、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六、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现金支票)使用申请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七、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而未归还的借款,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
八、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九、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十、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用单),由总经理授权的部门领导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十一、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必须有审核过的《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有关凭证。
十二、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应当日清日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等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数据,均应归档。
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三、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章、借款管理部分:
一、适用范围:
1、需要出差到外地的员工
2、需要集中办公用品,零星采购的其它物资
3、其它需要的临时性借款
二、操作流程:
1、所有的个人借款都必须有当事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经理或者主管部门经理授权,到公司财务审核有无未归还借款并签署意见,然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事人凭获的批准后的正式借款单,到财务出纳处领取借款,出纳在借款单据上“现金付讫”印章,并进行财务凭证入账!
3、还款时,将借款归还到出纳处,出纳向还款人开收据,出纳将收据记账联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据此做记账凭证,冲减借款人的借款!
4、借款当事人办完相关业务后,应及时归还或者按公司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以便及时冲减个人借款,仍有未归还借款的当事人严禁再行借款,其个人借款在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后,从其本人工资中予以扣除,工资不足于归还借款的,在以后月份的工资中予以扣除抵账,直至将个人借款归还完毕。
三、要求:
1、通过公司财务支付每一笔资金,都必须有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
2、借款当事人必须按照借款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做它用;否则,按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每个月底公司各部门要会同财务部门清理个人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重报者,最后发送报销催办单仍未报销者,作为个人在公司借款信誉度,限制其个人借款,对违犯公司报销纪律的,应报请公司总经理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章,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
一、每月费用报销正常截止日期为每个月25日,每月25日以后的费用随下月费用一起报销。
二、报销费用票据有当事人按{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用等}各个类别分别粘贴,并提供该期间所报费用的费用明细表,详细写明发生费用具体情况,不允许在原始票据上填写比较敏感的报销事由,报销粘贴单相关事项的填写及相关人员的签名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者黑色墨水钢笔签字,严禁使用圆珠笔填写签字。涉及出差补贴的,仍按公司以前公布的相关政策进行执行。
三、粘贴完毕后先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再由公司财务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签字确认,最后再报送总经理审批,当事人把签字完毕的费用票据交到财务处,据此编制记账凭证,有财务出纳通知当时人办理领款手续!
四、为了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报销费用中应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比例。在需要发生业务招待费时,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招待餐费应另附单据写明招待人员或者用铅笔在费用粘贴单上写明原因,待报销完毕后用橡皮擦去!另附属对 “业务招待费”费用项的说明:发生的各种餐费,烟酒,礼品费,娱乐费等等。
五、报销费用业务流程图:报销人整理粘贴票据→部门经理签字审核→财务审核真实性/合法性→总经理签字审批→做记账凭证入账→付现!
六、出差归来需要报销的员工,应按上述要求粘贴原始凭证,在出差归来三日内按上述要求进行报销,逾期未报销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章、费用报销的相关标准:
一、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1、住宿费的相关标准:按公司原先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对外出人员进行必要管理。
2、 出差补助:按公司原先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应扣除人为因素占用天数)。
3、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与学习,在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自理的有效证明情况下,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核报住宿费,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和邀请函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不发放任何补助。
4、车船票: 在每张票据上注明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5、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按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1 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卧铺票(硬卧),未购置硬卧票的人员,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卧铺补助:
(1) 乘坐快、慢车硬坐的,按其票价的60%计发。
(2) 乘坐普通特快硬坐的,按其票价的50%计发。
(3) 乘坐新空调特快和新空调直达特快硬坐的,按其票价的30%计发。
2 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3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不含豪华旅游汽车)、轮船最低一等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补助费17元。
4 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位;主任级(含总○经理助理、副主任)且年龄在35岁以上人员出共差可乘坐非空调列车软卧及二等舱位。
5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6 如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须乘坐飞机时,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一章,采购流程:
一、首先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报请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批,再上报总经理审批,最后把审批过的采购申请单进行采购。
二、根据采购申请单向上游厂家进行采购,所有采购材料必须取得上游供货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对方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向上游供货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根据采购原材料的不含税价格填写入库单(入库单需有采购负责人,总经理,库房管理员签字确认)入库单第一联采购留底,第二联留库房,第三联交财务核对发票并入账。月底财务结账之前没有取的采购发票的,按照采购入库单的价格暂估入库,待下月发票到来时红冲原来暂估入库凭证,按照邮寄来的发票金额做正式入库凭证。向对方索取普通商业发票,按发票记载价格入账,入账处理同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方式。
三、采购的货物送达公司后,由采购提供采购入库清单,入库单应严格按照本章第二条的要求填写,并交给库管据此清点货物,并验收入库,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四、公司采购人员将入库单及对方开具的发票一并交到财务进行核对!当月采购的材料供应商未开发票的,应将入库单记账联交财务暂估价入账,待下月供应商开具发票后再红冲。
第十二章,付款流程:
一、先有采购人员或者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付款申请单!
二、报经总经理批准。
三、采购当事人根据总经理审批后付款申请单交到公司出纳处作为支付货款的审批依据!由出纳去银行向客户付款。有采购单位送货上门的,除提供相应的付款审批手续外,销货单位需提供销货发票以及收款凭据(使用现金支付的,对方需提供收款收据方能付款,使用支票付款的,对方经手人需支票存根联下方签字签收)。来财务出纳处收取货款。使用承兑汇票的,需要供货商提供收据,我方将承兑汇票前后面复印后连同供货商提供的收据入账。
四、出纳每日将付款后的原始凭证交到会计处作为入账的原始付款凭证!
第十三章,销售流程:
一、销售出货:
1、由公司业务人员提供所要销售商品的明细表。
2、有成品库库管开据出库单!出库单应该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单价 /金额/合计金额
3、出库单由主管业务经理/业务员/库管/客户/会计签字后准于出库
4、库管将出库单的第三联财务记账联交于财务,财务据此给客户开具发票并入账!
二、销售收款:
1、向客户收取现金的,由出纳开具现金收据,第二联给客户,第三联财务记账联加盖本公司财务章交由会计做财务凭证入账。
2、如客户不要收据,也要按上述流程开具收据入账。
3、由业务人员负责及时向客户收取货款!
第十四章,发票管理:
一、发票由具体负责该客户的业务人员提出开具!业务人员负责向财务人员提供该客户的开票信息,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作为向客户收取货款的依据,要求提供的开票商品明细必须同出库单的名称描述一致。
二、业务人员提出开票要求后,财务人员根据业务人员提供的开票信息/开票所需商品明细表等给客户开具,并将有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库房、业务人员、销售主管经理等)及客户签字确认的出库单交有财务作账,财务开具发票后将按客户名称/发票号/开票金额/等栏目设置登记备查表,由负责该客户业务的业务人员签字领取送给或者由邮寄人签字确认后邮寄给该客户。
三、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 发票必须由公司财务负责开具;
四、发票填开时注意事项:
1、书写规范、字迹干净整齐。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如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严禁漏开、涂改。
3、发票日期必须从小到大依次填写,不得出现跳开现象。
4、当金额发生为整数时,大写金额后几位应填写“零”,不能填写成“另”“x”,或其它。对于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顶小写金额前应填写封顶符号“¥”,若小写金额已经顶头则不必填写封顶符号。
5、发票的作废,应整份返还财务,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字样。
6、大写数字的正确填写: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拾 零。
7、开票人,收款人必须填写全名。
8、每月按财务通知结账后发票必须开具下月日期。
9、严禁开具阴阳票。
10、企业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业务人员要把企业的开票信息、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开具发票时需要的所有信息在填写清楚后提供给财务,财务据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当月所有业务必须开据发票,严禁打白条现象出现。
第十五章,成本核算的管理:
一、基本思路:库存商品成本核算有三部分组成:材料,项目部门及质检部门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原材料摊入成本按照“产成品”分类的计入,领用的材料用于那种商品生产的计入那种产品成本。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按照项目部门上报的施工支出分配施工成本。需要相关部门报送的报表见附表!
二、具体操作方法及流程如下:
1、项目部需要领用材料时,应首先填写材料领用单(领料单需要经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库管,财务签字确认),领用单应该包括: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用途{这点非常重要,就是领用材料用于什么产成品的生产,财务将其作为成本核算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数量,单价(系采购价),金额。领用单由库管负责填写,库房按照查原材料二级账后进行填写领用单,价格按照账本计算的全月一次加权平均价来填写。如果是当时采购当时领用的原材料,先有采购将供货商开具的发票同合同核对无误后,填写入库单据,并将入库单财务记账第三联连同发票到总经理签字后拿财务入账,财务入账后有库管根据入库单明细表登记原材料二级明细账,库管按入库单价填写领料单!
2、有“库管”负责统计本月项目部门领用原材料的种类/数量/单价/采购金额,如果有库存的价格应该是全月一次加权平均价填写,并在月底之前汇总交到财务,方便财务计算产品成本,材料被项目部门领用后计入“施工成本-基本施工成本-直接材料”科目进行核算,并将其归集到所属产品明细账。
3、有“生产车间”负责统计当月生产的产成品种类/商品名称/数量以及半成品的种类/商品名称/数量/完工程度(就是达到完工产品的百分比是多少)。项目部/质检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计入“制造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摊入“施工成本”,按照每一种产成品耗用工时多少的方法摊入生产成本,由生产部门负责统计并上报到财务部门,据核算要摊入到具体每种产成品中“制造费用”的多少,计入成本价中。
3中表述的方法摊
4、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制造费用”,按上述○入产成品成本。
5、由财务据以计算当月成本!具体核算用表见附表-成本核算明细表。
第十六章,固定资产的管理及账务处理:
一、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入财务账的固定资产标准应该是使用3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20xx.00元的入财务账固定资产科目,其它购买的诸如购买办公桌﹑计算机桌﹑办公椅﹑文件柜等入办公用品入“管理费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做登记表备案备查,已经领用的领用登记表备查,并详细记录各个大件办公用品的相关责任人。
二、对于单位价值较小又用量大的办公用品{如:办公用纸,传真纸,签字笔,订书钉,订书机等等小的办公用品入“管理费用-办公用品”科目,有办公室负责日常领用登记表备查。对于符合上述固定资产标准的固定资产由财务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分类管理,如发生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报废、封存、要把各种办理手续齐全,并将各种手续交有财务,由财务据此进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等账务的处理。
第十七章,附则:
一、本规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解释,对不妥当之处有修改的权利。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前所发的有关财务规定如与本规章制度有冲突之处时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三、本规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监督执行,有争议时由总经理负责协调处理。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 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 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 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xx元以下或价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账;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账;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审批程序
1、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四、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采购单据,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核准,交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2、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7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附则
1、所有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8
一. 库存现金管理
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不准用“白条”入帐。
.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 内部牵制:
.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9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二、凭证
1、凭证的编号:凭证统一使用记帐凭证,按时间发生先后顺序统一编号,编号要求使用号码打印机。
2、凭证的编制人员:凭证执行谁负责谁编制,编制后应及时签章,各项目工地由专职会计进行具体分工。
3、凭证的填写要求:要求用楷书书写,字迹要清晰,摘要栏要求详细、逐行填写,不得省略,各级科目统一使用,整个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4、凭证的审核:对于会计人员编制的凭证,实行交叉审核;最终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最后审核。凭证的审核必须及时,以防因记帐不及时造成核算控制的滞后,原则上所有凭证必须在编制后的第二天审核完毕,第三天登帐完毕。
5、凭证的保管:凭证统一由一名财务人员进行装订、保管,此人对凭证的总体情况负责。
三、帐簿
1、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帐簿: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付帐款明细帐、工程施工明细帐、工程材料明细帐。
2、以上各帐簿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记录。
3、以上各帐簿的记录应使用楷书,书写清楚,按月合计,按季度进行累计。如果有填写错误应使用划线更正法或红字冲消法,并由经办人盖章。
四、报表
1、报表分为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2、对外报表为向各主管机关报送的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报表。
3、对内报表为公司内部要求填制汇总的各种报表,内部报表有:按部门分类的管理费用表,按区域、人员分类的经营费用表,按工程、供应商进行分类的进货付款表,按工程分类的项目管理费用表,按供应商、工程进行分类的应付帐款表,按工程、分包队伍进行分类的预付帐款表,以上报表为按月填报;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时,结合预算、结算、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报表。
4、以上报表由指定会计负责进行编制。并建立相应的编制审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释
1、预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分包队伍的付款情况,因此凡是分包队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进行核算。
2、应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情况,因此凡是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级科目工程项目名称,三级科目工程成本明细项进行核算。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用来核算公司各部门,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二级科目部门,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5、经营费用:经营费用科目用来核算业务部门的所有费用,按照二级科目人员,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六、应付帐款的确认原则:
应付帐款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应付帐款的确认应遵循谨慎性原则。
1、用经过工程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的原始入库单原件和供应商的发货清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传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错误。
2、使用经过采供部、财务部要求的会签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成本。
3、对于应付帐款已经确认需要调整的情况:如果是现场入库错误应由现场出具调整说明,并结合材料部门的定料单,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如果是因为材料人员对材料价格等计算错误的情况,应由材料人员出具调整说明,并需附原书写错误的入库单复印件,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所有调帐必须经材料部门和财务部门最高主管领导签字。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七、附则
本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0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1、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2、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4、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5、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1、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2、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4、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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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积极为公司筹措和调度资金,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7、做好公司纳税申报和税收策划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支,做到账实相符;
2、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20xx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领用单”,写明用途金额,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5、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需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方可汇出。
6、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4、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5、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主管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七、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设备、办公套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各部门按月编制预算,填写申购单,逐级审批。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金额大于1000元(含),必须采用转账方式付款,不得使用现金,确实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同意方可。
八、费用管理制度
日常费用管理
一、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是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餐费、礼品费等,应本着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因业务需要接待时,必须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接待。
2、业务招待中娱乐性招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3、业务招待报销时应凭有效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事先经总经理审批的《招待费用申请表》,列明原由、招待对象、人数、地点及陪餐人员、费用标准,事后方可凭有效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予以审批报销。《招待费用申请表》由财务部专人妥善保管。
4、公司实行招待费总额控制原则,所有招待费用在发生前都需告知上级主管,必须经过部门主管、总经理、主管会计签字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
1、差旅费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订票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宿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费补贴等,费用分项计算,计算后标准总额内凭出差地有关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2、差旅费报销标准:
(1)出差申请程序:公司员工出差应事前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明确出差任务、路线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再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批。
(2)出差人员如需借款,凭领导签字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在财务部预支和出差预估费用相当的借款。
(3)公司各部门因公外出人员,在出差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人员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总经理、副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部门主管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二等舱
可乘
实报(紧急情况实报)
主管以下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预申请
2、住宿标准: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副总以下
480
300
240
180
150
3、伙食补助费: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以下
100
90
80
80
60
4、市内交通费: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以下
100
100
60
60
50
备注:以上人员总经理为公司负责人、经理为部门负责人、其余人员是除以上人员之外所有人员。
九、费用报销、借款申请、付款申请流程
经办人整理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出纳付款
经办人整理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总部财务总监——>总部批准——>出纳付款
根据以上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及其主要问题的分析,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遵循整体性、弹性、比例、优化等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效发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体性原则
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往往从筹集资金到收回货币资金要经历较多的环节。而且以上环节相互作用和联系,具有整体性。同时,中小企业具有资金流动较快的特点,因此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上,应当从财务管理的内外部的联系出发,重视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统一协调。比如,财务管理在实行分权管理中,需要协调各个责任部门的利益,促使整体效益的最优化。
2.弹性原则
弹性原则强调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结余的实现。由于任何决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即存在风险性。对此,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应当确保合理的弹性。当然,该弹性范围受到企业环境、决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响,也要求中小企业科学评估面对的财务风险,从而提高财务管理系统的确定性。
3.比例原则
财务管理不仅规划和控制着绝对量的资金,还必须利用各因素的比例关系,从而找到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财务管理中经常碰到的负债比率、流动比率等内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进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种比例关系的合理,从而确保企业资金结构的稳定、合理。
4.优化原则
一般来说,最优原则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优选择,也即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中选择最优的问题解决方案;其次就是确定最优总量,比如理想现金金额,企业筹资总额等总量的确定;最后就是确认最优比例关系,包括利润分配比例、资本结构比例等。
1.优化财务管理环境
对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必须构建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从而为确保财务管理的质量。为此,首先是掌握企业外部财务管理环境。企业财务人员应当清醒认识到影响财务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市场状况等,对搜集的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业应当增强企业管理层对财务管理的认识程度,提升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另外,企业应当保证财务管理的独立性,确保审计工作和财务监督工作得到切实执行,从而为企业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促使企业决策科学性、合理性。
2.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财务人员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也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才能不断提高。对此,企业需要增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视在岗培训,促使财务人员了解企业自身的特点,并掌握企业财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而根据各自的岗位需求,开展做很对性的培训工作。同时,中小企业还需要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严把财务人员的用人关。另外,通过科学的激励约束体制的建设,增强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是培养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通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进而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
3.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
结合某国有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该公司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包括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财务运行效率,明确母子公司财务管理职责,有效利用资源,以实现企业效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财务报销运作,规范员工的报销流程,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借款报销申请;
2、财务部负责复核相关申请,发放相应款项,处理发票等单据;
3、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推进、监督流程的执行及改善;
四、程序
1、个人借支及报销
2.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支单》并出具相关证据,经部门主管批复后报财务部审核;
2.2.报销费用必须使用有效凭证,并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
2.3.报销审批权限根据《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执行;
2.4.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报销需由总经理书面签核或邮件回复批准;
2.5.个人因公借支在公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报销并清偿所借款项,报销及清款期限为借款日起一个月内,逾期未结清者应提早向财务部作出合理书面解释,并办理续期申请,否则将从借款员工工资中扣除;
2.6.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结清所有款项,离职《移交清单》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检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果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应收款项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2.7.暂借经费严格执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则;
2、国内出差
2.1.出差规定
2.1.1公出人员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提供书面出差计划;
2.1.2公出人员出差需事先通报人力资源部,说明出差事由及出发、返回时间,并报行政助理备案考勤;无通报者可视为旷工。
2.1.3如需事先预支款项,请在《出差申请表》中填明借款金额,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批及领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2.1.5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借故逗留或办理私事;
2.1.6如因个人原因确需额外逗留的,应提前办理休假手续,逗留期间所产生之费用自行负担;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滞留时,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回公司后添附有效证明,经主管审核后,方能报销滞留期间住宿费及其它必要费用;
2.1.8出差费用应在返回后一周内凭发票报销,逾期者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合理解释,超过一个月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发票不予报销。
2.1.9出差员工应当及时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出差报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处理事项;
c、出差条件及意见;
2.1.1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员工出差应选择大众交通工具;
2.2.2员工在本市办理公务,应使用大众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铁。
2.2.3近距离或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可选择汽车或火车;
2.2.4在以下情况可以使用计程车:
a、时间紧急;
b、携大量现款;
c、有客户陪同;
d、无简易交通之地段或无班车情况。
2.2.5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3通信费用
2.3.1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及职务类别给予员工报销相应的通信费用(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3.2通信费用的报销主要用于销售部门与客户联系时所发生的费用;
2.3.3严禁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通信费用报销资格;
2.3.4通信费用应及时申报,隔月作废。
2.4住宿费用
2.4.1根据各地区消费水平的差异,公司对住宿费实行按地区按行政级别对待:
2.4.2行政级别分为经理和员工;
2.4.3地区分为
a类消费区(深圳、北京、上海)
b类消费区(广州、青岛、大连、长春、沈阳、杭州、宁波、哈尔滨、温州、福州、厦门、西安等)
c类消费区(武汉、长沙、成都、南昌、郑州、重庆、济南、吉林、内蒙、石家庄、太原、天津、兰州等)
2.4.4具体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4.5如有两位以上同事同时出差,住宿以双人住为原则;
2.4.6如在出差当地公司备有宿舍,员工住宿以此作为首选;
2.4.7如陪同客户同行,经主管批准后可与客户住同一酒店。
2.5应酬费用报销规定及膳食补助
2.5.1应酬费需在出差前征得本部门主管同意方能报销;
2.5.2公司为在外出差的员工提供餐费补助;餐费补助按实际出差时间算,中午12时至夜里12时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报销餐费的,或由对方单位负责支付用餐的,则取消当日补助,具体按实际情况计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报销餐费,夜间返回的(19:00以后)按餐费标准补助误餐费。
2.5.5在外留宿实行每日餐费补助;
2.5.6餐费补助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3、国外出差
3.1出差规定
3.1.1所有国外出差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3.1.2出外出差人员之差旅费,按出国目的地标准支给;
3.1.3一日跨越两地区者,其生活费金额以当地留宿之地区为报销标准;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经济客位,总经理以上且航程3小时以上可乘商务客位;
3.2.2海陆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级,但以经济实惠,安全快捷为原则;
3.2.3乘坐国外航线之旅费,应以旅行社发票为原始凭证。市内往返机场请搭机场巴士,或搭出租汽车前往巴士站。总经理以上可自行选择。
3.3临时费用:
3.3.1出差期间与公司必要联络之电话费及因公交际应酬之费用可随附单据按实报销;
3.3.2出差人员随带私有物品如有超重,托运费用自行负担。如属公物可按合法凭证报销;
3.3.3交际费及其它特别开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报并由上级主管批准后方能报销;
3.3.4员工出国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报销住宿费和餐费。
3.4差旅费用请参考《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五、相关文件:
1、财务报销制度实施细则
2.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事务所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事务所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事务所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事务所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事务所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发票及银行有价票证,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6、日常备用金库存余额不超过20xx元,如备用金额度调整须与会计人员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再报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批;
7、完成会计人员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明确事务所资金使用流程、规范费用报销及借款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费用报销
(一)、对事务所公共费用支出原则:勤俭节约。
(二)、费用报销范围及标准
额度不受限费用报销项目 科目 1、差旅费 费用说明 提供发票要求 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1、地税监制客运发票,宾馆住宿发票、飞机票等; 费、差旅费补贴等相关费用2、差旅补贴参照公司标准执行; 支出 2、办公费 列支购买办公用品、邮寄物1、国税监制商品零售发票; 件等办公所需费用支出,不2、办公用品单价在20xx元以下; 得列支购买固定资产 3、地税监制其他服务业发票; 列支电话费、购充值卡等费1、地税监制电信服务、邮政特种发票; 用支出 4、车辆使用费 列支非货运车辆费用支出2、所提供单据有姓名,须是公司在册人员或单位名称 1、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发票,成品没销售发3、通讯费 (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票或零售发票汽车修理行业发票; 汽车修理费、保养费、保险5、会务费 费) 列支会议上的住宿、招待、1、会务费发票应是服务业发票或宾馆旅业发票,礼品、场租、复印等费用支须注明会务日期; 出 2、礼品发票应是商品销售发票,须注明商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复印、打字费用为其他服务业发票; 3、会议所购礼品,发票请写“会议用品”,否则属“招待费用”无法在会议费中列支; 6、运杂费 列支运输商品发生的费用支1、铁路/公路/飞机运输业发票; 出 2、其他服务业发票,如出租车、公汽市内短途送货车票; 列支给咨询公司的费用支出 1、咨询业专用发票 7、咨询费 额度严格受限费用报销项目 科目 1、招待费 费用说明 列支餐饮、购买礼品等支出 提供发票要求 1、餐饮提供地税监制的饮食娱乐业发票,礼品为国税监制的商品销售发票; 2、报销额度:低于收入×5‰ 3 / 5
2、广告费 3、职工教育经费 列支单位宣传广告费支出 1、由广告公司出具广告服务业发票; 2、报销额度:低于收入×15% 列支员工培训所发生的费用1、由专业培训机关或单位出具的服务业发票; 支出 2、报销额度:低于员工工资总额×2.5%
(三)、有下列情形的,财务人员可拒绝进行费用报销 1、发票虚假,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没有税务监制章; 2、发票主要项目(如单位、品名、数量、开票日期)填写不齐全,发票内容与其单位性质不一致的;
3、填写字迹不清楚、金额涂改、大小写金额不符; 4、没有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印章不清晰;
5、超过使用期的发票:手填发票或具备日期的定额发票为超过三个月才用于报销;其他无日期定额发票以国家宣布作废日期为依据。
(四)、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报销单的填写:由费用报销人完整填写费用报销单内容,并将原始票据整齐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
2、团队负责人(即合伙人),应对所负责小组的费用报销单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会计审核票据有效性、合规性:审核票据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报销费用金额是否超支。
4、、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核项目及金额,签署同意或拒绝费用支出意见。
(五)、大额资金(一次性支付金额≥5000元)支付:须提前2个工作日知会财务人员。
二、借款
(一)、借款原则:前不清,后不借;团队工作人员借款由该员工负责合伙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借款范围:
日常费用、差旅费、采购款项及其他费用支出需要预先借款的。 (三)、借款流程
1、填写借款单:工作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2、责任合伙人初审:经工作组合伙人确认借款要素真实,金额合规后签字。
3、会计进行资金范围审核:审核支出是否在团队可用支出范围内。
4、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权人审批签字。
5、借款单首联由出纳留存,待借款人还清款项时还本人作为清账依据;借款单复写联交会计入账。
注意:如果有借款到期未还或同一事项已经借款未进行冲销但进行费用报销的,出纳人员有权进行款项拒付,并知会其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督促完成借款的归还或冲销。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7
一节总则
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只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8
为加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则和要求,并结合专业合作社的实际财务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是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一)资金的来源
1、会员会费;
2、会员股金;
3、合作社结余中的公积金、公益金;
4、其它非返还的收入;
5、接受的捐赠款;
6、政府扶持的资金。
(二)资金的运用
专业合作社资金运用必须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成员办事,减轻会员负担,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经济,扩大积累,增强服务功能,促进合作社经济全面发展原则。
(三)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的用
途。
(四)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往来帐目,受勐海县农经站和勐遮镇农经站的审计监督和管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数据材料。
(五)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存入勐遮镇“村帐乡管”帐户,按“村帐乡管”的财务制度执行管理。
(六)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报表、各种凭证统一使用县农经站印制的表格凭证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票据,票据管理实行领用登记,管用分开,存根的审计监督保存入档制度。
二、财务审批制度
为增强财务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必须坚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各项财务收支必须由财务人员经办,统一使用规定凭证,严禁无据收付款,严禁白条下帐、财务人员必须坚持按财务审批程序和财务审批权限执行。300元以下由理事长审批,500—1000元由理事会审批,1000元以上由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研究表决通过执行,12000元以上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要严把审批关,不得越权审批。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哄抢、破坏、私分、无偿占有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合作社所有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未经合作社成员或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用合作社的资金为单位和个人担保、抵押。
四、审计监督制度
建立会员监督与农经管理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合作社财务往来,要严格实行专项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和年终审计制度,审计工作以农经管理部门为主,合作社理财小组应积极配合。审计出的结果向群众公布,审计出的问题要认真解决。
五、监事会和财务公开制度
经合作社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人监事会成员。其成员具备的条件是:有群众威信,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其职能是参与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资源开发计划。
坚持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增强财务工作透明度,具体做到重大决策公平,财务收支公开和其它经济财务往来事项公开。
六、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分为月份和年度财务报表,财务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数据,并向全体会员公布。
对各种经济合同,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和各种会计凭证,帐薄、会计报表、会计人员的交接清单,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单等,建立财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好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并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七、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
政策、法规,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负责,积极钻研业务知识,敢于坚持原则,树立廉政奉公、为全体会员服务的思想。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人员调动或因故离职,须经县农经站同意和备案后,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八、凡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9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企业要想稳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展开科学有效的成本管理,以此增强企业财务风险把控的实效性,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此,应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成本管理是建筑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点工作内容,尤其是现阶段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建筑企业层出不穷,需要通过完善的财务管理工作来强化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进一步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制定出更加规范化的财务成本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获得全面、稳定的发展,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成本管理与控制的价值体现
1、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建筑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资金结构存在不同,企业的项目建设常常需要跨市、跨省、跨地域甚至跨国,企业总体资金把控较为分散,资金结构不够集中。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看,企业做好财务成本把控工作,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在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提升各类资源的使用价值与使用效率,使各个施工项目的资金均得到最大化利用,优化资金结构,通过有效管理目标成本和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在企业投资时进行更加严谨和精密的评估分析,随后通过相应的评估成果来决定投放到市场上的金额。总之,除了能够全面降低企业在市场资金投入的风险度,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施工,优化各项目的资金配置,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之外,还能有效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
2、提高企业的管控能力。通过有效的目标成本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财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效果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内部管控能力。
3、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需求。工程造价是建筑企业全面提升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加强工程造价管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直接显现出公司在运营结果上的优良程度,企业通过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成本把控进一步缩减成本投入,提升整体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当前投资越来越多元化的市场背景下,目标成本管理正在成为市场发展的重要体现。
二、现阶段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管理体制不规范。在建筑企业开展各类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化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个别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也没有细化和规范财务管理的具体执行步骤,未形成完善的管理思想与管理理念。同时,现阶段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以及建设总量越来越大,涉及到的资金量也比较庞大,个别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了从中谋取利益,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常常虚报或假报财务资金、会计信息。
2、信息及数据果道不够完善。企业收集各类重要财务信息的效率非常低,财务部门和内部控制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内部控制管理部门最终递交的报告均凭借个人工作经验制作,没有数据支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向上级人员提交与财务相关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以及风险分析评估等数据资料。但由于企业未设定相应的收费以及报销时间限制,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无法跟相关人员在账款的清退和计划上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不能及时核对往来账款,无法向主管领导定期整理和汇报账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而无法及时解决存在的风险与问题,在管理和经营上存在较大的缺陷与不足,整体的数据财务信息化系统不具备连通性。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优化
1、明确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成本管理控制目标。在企业制定目标成本管理制度过程中,需要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成本指标,尤其是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工程造价管控目标,以此控制建筑企业的整体成本投入。很多企业在确立财务成本管理目标过程中较为传统或整体意识过于超前,无法跟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工程项目的建设状况、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战略目标进行有机融合,个别企业没有遵循客观发展规律。因此,企业在确定目标成本管理和控制目标的过程中,应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目标成本管理控制总目标,随后综合企业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进一步细化总体的成本管理目标。首先,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把控与企业后期的市场开阔和发展目标具备非常紧密的联系,将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未来战略目标的实施和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把控能够提升企业的成本管理落实效果,提高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其次,建筑企业加强对施工原材料成本的把控,除了控制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之外,还要积极应用新型施工技术,通过各类新型技术的改进与优化降低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必要的施工步骤与能源消耗,包括各类新型的绿色施工技术,以此降低企业成本。再其次,企业必须关注工程项目在营销过程中的财务成本,在项目上市之后,营销是一个非常复杂且繁忙的过程,也是整体成本投入资金较多的环节,包括人力成本和1}‘告成本等,很多企业忽视了营销过程中的成本把控,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计划,考虑不够全面,使得企业最终的成本资金在无形中上升。
2、建立科学的目标成本管理控制制度。目前很多建筑企业都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成本管控制度,如下图所示,导致整体的目标成本管控工作仍沿用传统模式,过于追求降低成本,未站在企业的实际发展角度进行综合考量。需要企业综合自身的经济效益来制定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制度应符合企业的`发展目标和长期战略目标,不能追求短期内的庞大经济效益,要具备大局观和长远眼光。因此,建筑企业在开展财务管理中的目标成本管控工作时,需要认真梳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制度漏洞,将目标成本管控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合理调整和优化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3提升员工成本控制的意识。企业想要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工作中目标成本管控与制度建设的落实效果,就必须强化内部全体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与制度意识,使内部员工了解到成本管控与财务制度建立的重要性,包括技术人员、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等,同时也要了解企业的成本管控并不是财务部门单独的工作内容,而是需要企业每一位员工共同参与,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成本管控工作中。另外,企业每一个业务部门都应建立科学的业务支出方案与内部支出计划,合理规划每个工程项目建设的月度支出、施工进度支出,进一步强化其他部门在经济制度上的监督与管理效果,科学规划不同的施工原材料支出以及人力成本支出,从而进一步提升目标成本管控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控制效果,并有效规避在不同部门之间出现支出不平衡的情况。
4、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把控企业的财务成本是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在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过程中,强化成本管理的监督水平能够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效果。首先,针对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设置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在监督机构中工作人员需要随时随地了解企业在成本管控过程中的实际状况,例如各个工程项目的费用支出以及成本费用等。在实际的监督管理过程中,若发现财务问题应及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其次,企业监督管理部门全方位监管财务部门的成本管理工作,利用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全面提升财务成本管理监督水平,避免在财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出现短期的监督行为。再其次,在强化财务成本监督力度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企业内部的审查工作,主要目的是更好地监督财务管理工作,使内部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出其价值与优势,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控水平。企业的领导层应对优化内部审查工作的执行力度给予相应的支持,在内部设立单独的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独立存在,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与领导,这样才能有效发挥出其监督管理的价值与优势。同时完善财务监控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在制度的约束和限制下,能够自觉约束自身的工作行为,避免出现违规现象,确保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在强化企业成本管理监督力度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专业的监督检查部门,强化内部检查的力度,全面发挥财务成本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向前推进,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结束语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渐显现,其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价值与作用,除了体现出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之外,还能充分体现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筑企业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效果,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控,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确保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
第三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
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
(二)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社团经济决策,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有条件的可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财务预决算;
(四)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五)防止财产物资流失,确保财产物资完整和安全。
第四条社会团体实行财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社会团体应根据财务业务的需要设置财务机构,配齐专、兼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需持会计证上岗,实行钱帐分管制度。
第五条社会团体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定期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社团年度预算、决算和资金平衡表,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六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对社会团体的全部财务活动负责。
第二章财务收入管理
第七条社会团体的财务收入包括:
(一)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团体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
费由个人负担;团体会员中,企业单位交纳的会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交纳的会费从预算外收入中列支;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三)有偿服务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询与服务、人才培训、社会办学以及举办展览、展销订货会和编辑出版刊物收入,会议活动收入等;
(四)创办经济实体的经营性收入和入股红利收入;
(五)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六)利息、汇兑收入、社团下属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八条社会团体财务收入的原则:
(一)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二)社会团体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摊派,也不能以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作为交换条件。对于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包括实物),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捐赠文件的副本和清单;
(三)社会团体每年可向其独资创办的经济实体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税后利润的20%;
(四)社会团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研究所、学校、出版社、杂志社、中心等实体,社会团体可通过书面协议向上述实体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五)社会团体举办国际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交流活动所得的外
汇收入为合法外汇收入,可以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第九条社会团体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深圳市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到原发售机关验旧领新。
第三章财务支出管理
第十条社会团体的财务支出包括:
(一)业务活动费开支:社会团体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年会、理事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工作会议费;咨询活动费、培训活动费、科技活动费、编辑出版费、接待费、资料费、业务税等;
(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包括社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聘用费、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行业保险费;
(三)创办经济实体和其他事业性实体的成本费开支;
(四)有偿服务成本费开支;
(五)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社会团体财务支出的原则:
(一)社会团体应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其中业务活动费(包括有偿服务成本支出)不得低于总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应限于三分之一以内;
(二)社会团体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可提取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提取比例为事业发展基金50%,职工福利基金25%,职工奖励基金25%。
(三)社会团体投资创办经济实体和事业性实体以及入股其他经济实体的支出从事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四)社会团体召开各种会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深圳市财政局现行会议费用开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统一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系列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根据社会团体的经济情况办理。社会团体应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养老保险等;
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中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
(六)社会团体的外汇开支应主要用于出国考察、学习费、接待费、进口仪器、设备、材料、资料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动的外汇开支。
第四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必须在银行开立帐户,货币资金往来,除要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现金收支结算业务外,其余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经济往来,不得在社会团体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社会团体的现金,除按现金管理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主要用于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酬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等。注7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是资金实物形态,是社会团体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因而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
品:
(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陈列品、大宗图书音像和其它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视为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渐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质材料。对材料的使用实行定额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各种工具等。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细帐,要建立健全验收、领发、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属于社团的共有财产,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五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本财务管理规定,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会计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社团各项重大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数额较大的经费收支,都应有财务人员参加,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二十一条(此条废止)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可根据宗旨、任务和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社团的年度预算须经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实行。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为该团体提供捐赠、资助资金的国内外组织、单位和个人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它事业性实体,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社会团体应监督上述实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十六条社会团体变更银行帐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团体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财务人员的调动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自行终止和被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深圳市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为管理好企业的各项资产,正确核算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保证各项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将公司的各项成本、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财政管理制度,经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单位、公司内部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及科室。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货币管理制度;
3、成本资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的主要劳动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管理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生产能力,对促进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壮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
2、单价价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独立发挥其作用;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管理。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科负责统计,由行政部具体负责管理。
第七条行政部具体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更好的为生产技术服务。
第八条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的项目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各项目、下属单位具体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
第九条固定资产必须设置数量明细登记簿,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卡,记载必须保持其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固定资产每年置点一次,造册上报,差额必须及时清查、核算。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营业用房、库房、其他房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租赁、承包、出租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由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费用协商解决。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三条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对施工机具实行单项折旧。为适应建筑市的变化,加速施工设备的技术装备含量及更新改造,对施工机具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的办法。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财务管理政策执行。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五条由公司或使用单位提出成本报告。并对新增固定资产投入价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报告,供公司作为决策的评估依据。
第十六条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固定资产由:
1、10万元以内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10万元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使用部门必须经公司决定,下达新增固定资产通知书后,方可实施购置,购置固定资产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并将技术资料存档备查,经验明资产管理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第十八条计价入账,按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方法入帐。
第十九条进行固定资产编号,记入台帐。
第五节固定资产的维修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技术登记卡,保持其连续性完整性,一旦发生维修,必须要求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管理系统所用的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申请,由公司总务提请批准后,由公司出资维修。
第二十二条已承包经营,出租房屋、施工机具按协议由资产管理人督促维修,费用按承包合同规定办理。
第六节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由使用单位提出局面报告,说明原因,报送公司质检科认定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第二十四条经决定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人验收后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报废资产的处理残值收入应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上交公司财务科。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六条货币资金是企业各项资产中最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损失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现金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公司一切现金收入应由两个经办人员分工负责办理,并由业务部门或会计填制发票或收款收据,出纳据此收款并在发票或收据收款人处签字,会计人员据此记账,从而确保发票收款和入账金额的一致性。
第二十八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交款人,做到有账可查,职责清楚。
第二十九条库存现金应控制在核定的库存金额内,超过限额的应当天送存银行,防止盗窃丢失。按照公司具体情况,库存限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
第三十条一切现金收入均应当天入账。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日结,不应以白条抵库,保证实际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金额核定相符,发现若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核实。
二、现金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所有资金支出均应符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公司现金支出应适用于下列几项: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各种资产;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5、出差人员差旅费用;6、其他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第三十二条按照有关规定,每一笔现金支付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签字证明,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此付款。对手续不齐备,无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不得支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对特殊情况下的个人借支款项,必须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凭据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结账时全额扣回,当月借出款项,必须当月全额收回,防止呆账给公司造成。
第三节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四条为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避免经济损失,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办法》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遵守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结算办法,对不同的付款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选用恰当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签发。并设登记簿,对作废的凭证要及时报请处理。
第三十八条不得将空白支票借给他人代办理结算业务,或自行填制各项栏目。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出纳人员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称、用途、控制金额、日期等栏目。同时建立登记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额,应交回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字,交回时及时注销。
第三十九条对需要签发的结算凭证,应具备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字证明,领导审核同意等手续,方可签发。对各项目单位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出据,按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限额以内办理。
第四十条银行明细账必须按规定逐步登记,每月5日前应将银行对账单取回进行核定,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四十一条坚持印鉴与空白结算凭证分别保管的原则和管钱不管账的原则。印鉴和结算空白凭证应设专人分别管理,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企业各项资金安全。若有不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准确真实的体现企业的经营成果,根据国家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两级成本核算制,公司会计负责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项目单位会计负责本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核算。项目会计每月按时向公司会计汇报工作。
第四十四条成本管理与核算制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划分成本与其他费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开支的范围核算公司及项目的成本。
第四十五条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业成本开支范围,正确核算公司及项目成本,成本费用必须真实足额,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费用的足额及时收缴,保证各项目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十七条由公司签约的对外合同价款及项目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按合同约定增加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转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
第四十八条除合同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的款项可直接由建设单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第四十九条公司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除按,内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笔扣缴有关费用和税金外,其他资金由项目负责人按先内部后外部的顺序支配。
第五十条凡项目部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现金或将资金直接从建设单位转入其他账户的,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拒绝办理有关手续和其他票据证明,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以相应金额的20%-50%经济处罚,且发生的一切损失由项目部单位自行负责。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国有独资运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开发区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归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丽政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第八条 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财务总监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财务总监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条 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 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 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综合部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 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
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 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营支出管理参照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营运费用报销规定。
第四章 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参照XX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六条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六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八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三十条 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三十二条 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七)其他。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与上财务决算编制范围一致,如有变动应当说明。
第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财务预算报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报送的财务预算报告审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复意见。
第十条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核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与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国有资产出资人在终了,依据企业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财务预算目标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及奖惩依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本金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制度;
(三)产品、原材料、设备等资产购销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七)销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制定统一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调度权限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要坚持适度筹措的原则,从总体上控制企业负债规模。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资金(包括代收、代付资金)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入账管理,不得账外设账和资金体外循环。
第十四条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企业因合并、设立、转让、划转、合资合作、改制等涉及资产(产权)变动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后,按相关规定调账。
第十六条企业要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的界线,及时结转成本和费用。要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及预提各项费用,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比例和折旧政策。要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随时掌握企业成本变动的原因,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核算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的企业,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应提不提、应摊不摊或者多提多摊成本(费用),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
第十八条企业原则上不应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确需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充分考虑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和偿债能力,并由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资产反担保。企业发生的担保项目,要设置备查簿逐笔登记,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九条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实行有偿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则合理作价,据实分摊相应费用。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要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关联方的关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交易差价的性质及形成的原因进行披露说明。
第二十条企业月末应对应收债权和对外投资进行清理核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严格划分投资与债权的界限,不得交叉记账,正确核算企业投资收益。要建立企业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企业出现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者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下列财务事项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
(一)经清产核资确认的潜亏挂账及资产损失核销以及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
(二)资产(产权)转让、划转、租赁、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
(三)企业所发生的担保、资产抵押行为;
(四)企业计提的工资总额;
(五)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报批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归企业出资人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分配方案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后执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要按照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规定及时上交。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须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企业要明确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工作职责;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还应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在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职权和义务,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向企业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十七条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或备案:
(一)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二)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企业等重要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一般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须经母体企业批准,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以下事项须按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出资人,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企业财务决算;
(二)企业经理(厂长)任期届满、和专项事项;
(三)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等重大事项;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确定的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第二十九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财务决算调整;企业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提交说明材料。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符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或者未按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调整的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披露。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等应对企业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财务决算与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每个会计终了后,应严格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面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告,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十三条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快报及分析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分析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财务变动、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本单位影响经济效益的重大变动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由财务决算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国有资产出资人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构成。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省国资委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合并范围、合并口径和合并方法,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编制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对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企业应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经济鉴证证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应将变更范围及原因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在终了后2个月内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将财务决算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含有上市公司的企业,可以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预测的基础上,编制财务预决算,正式财务决算报告须在4月初报国有资产出资人。
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编制财务决算工作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以及递延资产分期摊销年限,规范提留。要结合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认真清理以前的潜亏挂账,如实反映历史遗留问题,经审批后合理消化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为确保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企业编制财务决算工作中要认真遵循会计真实性、准确性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正确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滥用会计估计。
第三十九条企业及子企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应当遵循会计可比性原则,编制基础、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及各项财务指标口径应当保持前、后期一致,各期间财务决算数据保持衔接,如实反映间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变动等情况。
第四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企业及子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应一致;因特殊情形不能保持一致的,应事先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并陈述相关理由。子企业执行会计制度与企业总部不一致的,应按有关规定将企业总部或者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数据进行调整后合并。
第四十一条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监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四十二条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后,国有资产出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后的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效绩评价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确认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为促进企业及时准确编报企业财务报告,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对在财务报告编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将有关事项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或备案的,即出现财务决算报告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差错较大、造成财务决算不实及财务决算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的,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令其重新编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十五条经国有资产出资人或其委托机构检查,企业违反财经法规,即因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不能收回,违规对外担保使国有资产被查封或拍卖,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资产处置中造成贬值,企业资产出租、出让的暗箱操作等方面行为,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财务决算编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故意漏报、瞒报的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工作中参与做账,或在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及缺陷,造成审计结论失实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应当禁止其承接企业审计业务,并通报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八条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人员在对企业财务决算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和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过失或泄露国家机密或企业商业秘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3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不得借给他人。
7、现金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人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人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人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人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附则
1、所有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县xx绿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县政府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猕猴桃的种植、推广;农业产业投资;非融资性担保等业务,归属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贵州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五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六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二十六条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二十八条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年度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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