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报告

时间:2024-08-24 16:23:27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消防报告15篇(实用)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消防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消防报告15篇(实用)

建筑消防报告1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XX】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建筑消防报告2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特别是近几年在房地产市场投资旺盛的带动下,泉州市区高层建筑的建设更是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高层建筑的火灾防控问题在消防监督工作中也日益凸现。高层建筑高度高,功能复杂,有的还设有地下室,其消防设施几乎囊括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多种常见的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火灾的控制和扑救主要依赖于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其消防设施的状态及管理水平就显得极为重要。而目前总体而言,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仍处于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一、泉州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目前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其消防设施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缺损的现象。消防应急照明故障率高、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水枪水带缺失的情况普遍存在,多数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子元件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和更换、甚至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或无法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系统组件故障屡见不鲜。滤布一些投入较早的高层建筑,年久失修,甚至出现消防管道腐蚀破裂,被迫关闭消防水源的窘况。

  (二)日常管理水平低。相当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无人维护和监管的状态或未由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消防水泵及防排烟机有的投入后就没有再试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的位置也常常无人知晓。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脱岗现象普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也往往由普通保安兼任,绝大部分未取得上岗证,对建筑的消防设施不熟悉,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比较陌生,主机出现火警、故障等讯息时,只能进行火灾确认、消音、复位等简单操作,甚至还有个别值班人员嫌报警声吵将主机一关了事。由于实际使用中,绝大部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处于手动控制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法发挥各种消防设施的功效。

  (三)消防设计遭变更。高层建筑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其业主及使用功能往往几经变更,建筑内部经历多次二次装修。而这些装修中,普遍存在消防设施未经具备相关消防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变更及施工,对变更后的建筑没有制作工程图纸并存档。导致建筑布局改变,消防设施未相应改变。致使此后的维护保养工作有很大的难度。

  二、导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的原因

  (一)消防自动设施老化。一些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已使用超过十年,而这些早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10~20年。加之早期施工水平及工艺水平较低,系统组件老化,使用至今也正是到了故障高发,误报频繁的阶段。

  (二)自动系统缺乏兼容性。目前,市面上的消防自动系统品牌多,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优胜劣汰后,一些品牌被市场淘汰。由于不同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及其组件互不兼容,当生产厂家倒闭后,使用者在消防自动系统故障或损坏时难以得到可更换的组件,而全套更换其它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则投入巨大,造成严重浪费。即使是同一品牌的,由于厂家产品早已进行更新换代,旧系统的.备件也逐步停产,供求短缺的矛盾也必然导致系统的维修成本大大增加。

  (三)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不够重视。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意识淡薄。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不强。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消防工作往往没有专人负责。加上由于消防设施不像电梯或自来水管,坏掉了直接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相当多的业主也对消防设施的状态不闻不问,不到火灾发生时几乎无人关心。消防工作相当被动,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四)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物业管理人员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对建筑消防设施比较陌生。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人员也无法相对固定,少数有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上岗证的,往往在一两年后就辞退或跳槽。

  (五)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有资质维保单位维保,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维护,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力量,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日积月累,导致系统严重损坏。有的单位由专业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这些公司在专业技术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个别企业在维保过程中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如对自动系统的故障点只屏蔽不维修,擅自减少检测项目和内容等,而业主由于信息不对等,也缺乏相应的监督能力。

  (六)维保资金不落实。由于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的服务企业,要考虑运行成本,再加上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现象也比较多,因此为了降低成本,消防控制室不设置值班人员,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后就关掉消防设施,不去修理,致使消防系统丧失作用。有些建筑缺乏管理,物管公司没有资金来源,有的只能靠收收停车费过日子,自己生存下去都成问题,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引入年检制。我国消防自动设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投入使用至今,陆陆续续到了使用寿命期。由于产品质量、施工水平及维护保养的差异,一些建筑的设施仍可继续使用,一些系统则需更换改造。引入年检制,对进入使用寿命期的建筑消防自动设施进行强制年检,对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性有着积极的意义。20xx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但没有明确要求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在各地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检测机构的资质,并纳入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

  (二)消防自动系统组件标准化。出台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消防自动系统模块提出具有良好开放性、兼容性、适配性、通用性的设计方法,使消防自动工程集成能够将不同厂家、不同种类、不同品牌、不同用途的消防设备实现广域配套和灵活组合。

  (三)大力推进消防服务社会化。当前,各级消防部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力量已不能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仅仅依靠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抽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滞后的问题。发展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推动消防服务社会化,从长远的角度看是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这里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不应只是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服务机构,而应该包括直接面向业主,能够提供更全方位服务的消防专业咨询和管理机构。这样的机构就可以组织社会技术力量,把专业人员集中起来,通过与业主签订合同,直接派驻人员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实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时实监控,为业主提供专业的咨询、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协助开展消防演练培训等。而公安消防机构则应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及经营活动的监管,充分发挥和依托消防专业咨询管理各机构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建立长效机制。

  (四)落实解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经费。只有经费得到保障,消防设施才能得到很好地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建设资金可从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中解决,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负责,并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纳入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维修经费。

建筑消防报告3

  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和登高场地在火灾中的作用

  高层民用建筑,一般功能复杂,体量较大,但由于高层建筑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街景及建筑学的需要,往往在高层民用建筑主体附建与高层建筑相连的裙房,用作商场、餐厅、营业厅、会议厅等。这无疑满足了城市规划和使用者的要求,但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工作的难度。尤其对高层建筑的裙房,登高面等诸多问题设计时稍有忽视,及易导致一旦高层建筑火灾对人员的抢救,扑灭火灾带来严重的影响。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现有的电梯往往由于停电,不能正常使用,即便是设计有消防电梯或者是消防客运合用电梯,但在实际现实中供电多是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达不到双电源供电要求,有的由于施工,敷设电缆等满足不了防火要求,火灾时往往也会导致断电。而多数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或剪刀梯都布置设计在建筑的筒体中部,火灾停电时往往无照明,消防电梯、疏散楼梯不能正常使用,给迎救人员、疏散人员带来困难。二是消防人员难以接近着火层扑救,由于人员在火灾时惊慌外逃,顺楼梯或下或上,与消防人员逆向行走。极大的导致人员阻设等因素,给抢救和人员疏散带来混乱。三是火灾时往往是烟气顺其楼梯间、电梯间、竖向的管导井、电缆井等上下漫延,由于高层建筑的烟囱效应,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迷漫疏散楼梯间、电梯间、烟气的毒性导致人员难以疏散。许多高层建筑火灾事例证明,一旦火灾时由于人员的求生欲望,往往会接近建筑的外窗部位以求得新鲜空气和寻求一线得救的希望。在这时唯一补救的措施就是科学的设计一个让消防员能扑救火灾的登高面。国内外,众多的火灾案例证明,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登高消防车在实施救人员和灭火中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近高层主体建筑,迅速抢救人员和扑救火灾,设计合理的消防登高立面,确定可靠的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保证在空间有效的操作范围和核实登高车的最小轻弯半径是保证消防人员到达目的地救人、灭火的关键。因此,高层民用建筑登高面的设计是保障火灾时抢救人员生命、逃生和扑灭火灾的重要保证。

  二、现有标准和实际存在的设计缺陷问题

  (一)现有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了1997年、1999年、20xx年几次局部修订,对于及时总结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和火灾的经验教训,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新技术、新工艺的需要,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害、减少人员伤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扑救、涉及民生至上的'内容上得到充分体现。现有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7条要求,“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该条明确了高层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的基本要求。同时为保证消防车在扑救上能充分发挥作用。规范4。3。1条、4。3。4条、4。3。5条、4。3。6条、4。3。7条要求,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穿越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以上条款,对消防车道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无凝更好地保障了消防车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基本设计要求。

  (二)存在问题。随城市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土地使用率的不断提高,给高层民用建筑扑救面设计带来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裙房的设计问题。在城市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多为追求商业价值,建筑裙房设计多在四层左右,由于裙房作商业用途,每层层高净空多为4—4。5米以上,往往裙房高度超过防火规范5米要求,多数裙房的进深也大于4米。二是幕墙问题。城区内的多数高层建筑,为达到设计美观,协调繁荣城市的效果,许多高层建筑均设计有幕墙,尤其是设计玻璃幕墙且作为消防登高面考虑。三是登高面一侧、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设计问题。临街高层建筑底层均设计为商铺。当考虑作为登高面时,而多数设计为追求商业价值而规避设计布置直通室外疏散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往往将疏散楼梯或出口布置在非登高面的另一侧。四是消防车道的设计问题。城区内的高层建筑为充分利用当街的立面效果和商铺的价值,许多建筑将消防登高扑救面布置在建筑的背街一侧。然而,对环形消防车道和回车场的设计更多的是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能满足消防车辆的使用要求。五是地下车库出入口道与环形消防车道交叉处的设计问题。城区内多数高屋建筑均设计地下车库,而地下车库的出入道又多为利用高屋建筑的环形消防车道引入地下,在设计时往使得消防车道与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车道连接交叉外出现坡度及倾斜面。许多建筑由于用地的限制,引入车道较短时,在环形消防车道上形成的坡度倾斜面更大,影响或无法满足消防车辆的行驶。六是幕墙下设计室外消火栓等问题。高层建筑临街面往往设计有装饰幕墙,而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水池等也宜临沿街设置。稍有忽视,很容易将室外消火栓等布置在幕墙之下,一旦火灾幕墙坍塌,严重影响消防车吸水、供水等扑救。七是登高消防车场地的设计问题。许多高层建筑对登高消防车辆的操作场地考虑不周,多数仅以环形消防车道宽度来考虑。以此宽度作为登高消防车的场地,将远远不能满足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要求。

  三、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设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扑救登高面和登高场地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观念,以保障民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为发展,以创新思想、合理设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登高扑救面的问题非常重要。以下为作者结合现有的规范、标准在工作实践中针对存在问题与读者作共同探讨。

  (一)临街登高面外墙设计。建在市区或商业街的高层建筑,当确定其临街一面作为消防扑救登高面时,其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临街一侧的道路保障登高消防车的场地需要,但特别要注意,设计时要避免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外墙设置玻璃幕墙。由于幕墙的设置增加了建筑外观美的效果,对装点城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设计思路上考虑采用较多,但往往一旦火灾,会给消防扑救带来极为不便的后果。火灾证实,玻璃幕墙在火的作用下会炸裂和塌落,导致消防人员扑救火灾时无法靠近建筑。同时、一旦幕墙下设计有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火灾时由于幕墙的塌落下掉。这些灭火设施将无法使用,也容易导致扑救人员的伤亡。在临街登高面乃至最高顶层还应避免设计霓虹灯之类的大型商业广告和其它影响消防登高扑救的景观设计。登高面一侧还应避免过多的凹凸造型,影响登高消防车登高平台靠近各层门窗、洞口。

  (二)登高边长、裙房、疏散楼梯与出口设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7条明确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我们在进行消防设计时要尽力考虑规范的强制规定。其意义是登高边不应小于1/4周边长度且不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尤其是一些矩形建筑、多边形平面的建筑应考虑满足一个长边的长度作登高扑救边;其二是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必须设置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这一规定是确保一旦建筑火灾时能保证人员及时逃生和便利消防登高车扑救的需要,在实际设计中,城区的高层建筑为节约用地,往往将登高面和登高场地的布置多与商业街、步行街等主要街面一侧一同考虑。但是,许多处于繁华的商业区、商业街、步行街的临街面的商场、门面商业价值又使得房开商或设计时规避在这一侧面布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笔者认为,如果设计直通室外的楼梯确有困难,在考虑消防安全 经济价值的综合因素上,每栋建筑最基本的设计要满足有一个直通楼梯间的出口于登高面一侧、且设防火挑檐,同时各层宜设外挑阳台,否则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其三,是对裙房高度和进深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证登高消防车曲背靠近高层建筑施救的需要。城区内多数高层建筑裙房都为商业使用。设计都在二到三层不等,有的大型商场一层高度即达5米,因此要求裙房高度小于5米,确有不少困难,因而在登高扑救一面的设计时要尽量满足规范要求,在高不超过5米的裙房时,可考虑进深在四米范围内的裙房设计,一旦裙防高度超过5米时,在登高扑救面一侧,可不设计凸出裙房,以达到规范要求。

  (三)环形消防车道设计。“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在设计环形消防车道时应注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米,同时,消防车道上空4米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尽可能地考虑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距离大于5米,以保证消防车的顺利通畅。二是在消防车道上尽量避免设计地下暗沟、化类池、燃气管道、电缆沟等,确有困难时,在结构设计上应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荷载通行。三是消防车由于运载的多为水,在运行时由于贯性作用,车辆的控制难度较大。因此,在山地或有坡的消防车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0%。防止车辆打滑。四是设计消防车道时应重点考虑消防车的最小通行转弯半径要求,在城市密集区的建筑往往容易忽视该问题。所谓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园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目前,因内轻系列消防车一般≥7米、中型系列消防车≥9米、重型系列消防车≥12米。因此,要根据城市消防装备的不同情况设计环形消防车道,最小轻弯半径不应低于上述标准,高层建筑扑救登高车道应按重型消防车转弯半径考虑。五是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如遇有尽头路,应考虑设计回车场,一般为1。5米×15米,大型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8×18米。六是由于城市用地的紧缺,许多高层建筑为满足日益增多的车辆需求,均设计了地下停车库,而地下停车库出入口的车道往往也借助于高层建筑的环形消防车道而出入。因此,在设计地下车库出入车道与地面环形消防车道接壤处必须考虑保证4米宽的消防车道平整性,即地下车库出入车道的降坡起点不应设在环形消防车道上,保证消防车行驶的4米有效宽度路面不倾斜和平整。

  (四)合理设计高层建筑的登高场地。一幢高层建筑登高面确定之后,紧接着要有能满足各类登高消防车的登高场地,登高场地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没有条文明示,往往在设计时容易被忽视。登高场地应布置在高层建筑扑救面一侧,同时要结合消防车道一同考虑。从实际扑救操作来看,层数越高、登高场地要求越宽,根据国内常用登高消防车的技术参数,设计考虑登高车的支腿横跨距不超过6米,再考虑普通车(宽度为2。5米)的交会以及消防队员携带装备搬运救援设备的穿梭以及参照高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之间防火间距要求,笔者认为,一般以13米为妥。根据目前国内登高消防车的最大长度15。6米,以及车道宽度,在留有余地情况下,登高场地不宜小于18米长×13米宽。登高场地是供登高消防车扑灭火灾抢救人员使用,根据不同登高车技术参数,要求登高场地边缘与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米,同时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物登高边缘的水平距离也不应大于15米。对于几个单元组合的板式住宅及底层整体裙房而上部多个塔楼或不规则多边形建筑的高层建筑应针对每个单元和塔楼布置登高场地,也可以根据建筑内部防火分区的划分、靠室外楼梯间的布置及建筑周边的消防车道实际情况分段设计登高场地。在设计登高场地时,同时,还要考虑其坡度不宜大于3%,场地承重荷载应不小于30t计算,整个登高场地上空不得有架空电线、电缆等各类架空物。利用市政路作登高场地更应考虑无绿化、城市景观物等防碍消防车登高。

  总之,笔者认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扑救登高面及其施救场地的设计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与相关的城市规划、城市的总体抗灾能力、当地的消防装备、建筑周边环境道路等情况统筹考虑,做到真正体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登高面及其施救场地的要求,力求从保障生命安全至上的角度整体完成消防工程设计。

建筑消防报告4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我局联合公安、消防、教育、文物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影院、歌舞厅、书店)、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化市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检查是否依法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加强对重点部分的职守管理。

  2、排查场所安全用电、用火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场所显著位置要悬挂“严禁吸烟”、“严禁黄赌毒”等警示标牌。

  4、对网吧、娱乐场所,电影院是否在开机时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开机画面。文物古建筑内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文物古建筑内违规开设经营性场所问题。

  5、督促网吧、娱乐场所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统一制定粘贴。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较为规范,但还有个别娱乐场所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安全经营无事故。

  此次行动,共出动300余人次对全县42家网吧、13家歌舞娱乐场所、8处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文化市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建筑消防报告5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地方建筑特色的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逐渐被开发利用,对推动文化创意、休闲产业发展和展示地方文化特色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类建筑本身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乏、安全疏散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如何加强消防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本身消防安全性能,是保证此类建筑改造利用过程中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来看,这类建筑难以满足防火灭火要求,尤其是在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方面,现行的一些防火处理手段,难以保持建筑原有特色,建筑单位、设计单位难以接受。因此因地制宜的采取一些防火措施,对规范有序地保障这类建筑改造利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也是消防部门面临的新课题。在此,笔者根据本地部分工程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和外地一些成功的经验,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源头管理。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的改造和利用,涉及到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和室内外装饰改造。改造过程中,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和结构安全性,决定了一幢建筑能否改造利用。当前,由于缺乏统一归口管理,消防监督又存在“漏管失控”,因此改造利用过程中难免存在“先斩后奏”现象,往往造成消防监督的被动和建设单位投资的浪费。根据国发15号文件精神,必须建立联合审查机制,才能联合发挥监督效能,规范改造使用过程中的`各项审批工作。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解决建筑改造过程中在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结构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为消防审批提供前置依据。通过规划、建设、房管、土管、安监、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查,合理确定使用年限、外观要求等内容,确保工程改造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联合审查机制的建立、统一归口,强化源头控制,避免单位或个人盲目投资造成浪费,确保消防审批既满足相关单位安全要求,又符合地方政府产业发展导向。

  二是正确定位功能,从源头上遏制火灾隐患的产生。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有少量是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大多数是耐火等级条件较差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__版)增设了木结构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相关要求,但对老式木结构建筑的改造利用设计,一般难以达到这一要求。尤其是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的耐火性能方面,如果按照现行规范改造,则难以保证原有建筑的特色。三、四级耐火等级废旧工业建筑改造,大部分只是临时过渡使用,如果按现行规范规定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要求改造,既不经济也不合理。因此,这类建筑的防火审核、管理,应根据建筑的改造使用要求,通过合理限定使用功能的方法,按原有建筑的耐火条件,限制建筑内人员,达到确保安全的目的。对木结构老式建筑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废旧建筑的修缮利用,其功能应定位于一般展览、参观、办公类场所,应该严禁歌舞娱乐、演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存在。对规模较小的餐饮、休闲场所设置,应确保使用明火的部位独立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的建筑内,减少火灾发生几率。对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工业建筑改造为,保证建筑内的人员密集程度与建筑的耐火安全性相适应。

  三是采取技术措施,提高建筑耐火性能。对于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改作民用建筑使用时,应尽可能根据建筑规范和建筑层数,采取较为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其耐火性能,提高火灾对人员疏散的安全度。废旧建筑再利用,必须保证人员疏散时间内的安全,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们实施消防监督的底线。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疏散楼梯的安全性。安全疏散楼梯的设置一要考虑总宽度,二是考虑安全疏散距离,三是考虑楼梯间本身的防烟防火能力。当建筑耐火等级较低时,宽度与距离两个指标,都必须高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以利于火灾时人员快速疏散。疏散楼梯在火灾初期的防烟防火能力可以通过用非燃烧材料分隔,将楼梯间与其它部位形成独立防火分隔,确保人员疏散过程中不受烟气影响。一般情况下,不得采用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疏散通道。再一个方面就是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直接影响火灾时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安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废旧建筑的再利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保持原有建筑特色,因此,在木结构表面刷防火涂料、外包一般防火材料的方法,建筑单位难以接受。上海等地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有一些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主要是对需要保持原样的外露木结构承重构件,采用外包防火玻璃装饰;对能够隐蔽的木结构承重构件,外包一般非燃烧装修材料或刷涂防火涂料。这样既提高了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又较好地保持了建筑的原有特色。

  四是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增强建筑抗御火灾能力。对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可以不设自动灭火设施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要根据其是否具有历史价值等因素,尽可能提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防标准。当供水条件基本能满足局部应用系统的技术指标时,优先采用局部应用系统,降低成本造价,提高建设单位的接受程度;当不满足局部应用系统的技术条件时,应严格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大力推广火灾报警,有条件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高建筑防控火灾的预警能力。如果规模较小,可以采用点式感烟感温火灾报警器,提高快速发现火灾的能力。在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过程中,应推广自救式消火栓,方便火灾初期阶段工作人员自救。由于这类建筑火灾荷载相对较大,防排烟的设计要严格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适当加大排烟量,确保人员疏散阶段室内空间安全。

  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的合理改造利用,是提升地方文化建筑水平的重要方面。科学地制定改造利用前置条件,通过限制功能、强化设施建设、加强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保证使用性质与安全程度相适用。

建筑消防报告6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二、办理范围

  (一)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市消防局接待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4、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

  6、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单栋建筑面积大于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0xx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7、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8、单栋占地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9、按照11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

  10、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消防审批的其他重大项目或者重要工程。

  (二)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到工程管辖的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的建筑;

  2、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的建筑;

  3、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的建筑;

  4、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

  5、设有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建筑;

  6、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7、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单体建筑高度超过50米但不超过100米,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8、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

  9、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三)下列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下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到工程管辖的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受理(属于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向市消防局申请):

  1、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范围的改建建设工程;

  2、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装置、储罐;

  3、审图公司不受理的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

  (四)上述第(三)项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工程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办理消防备案:

  (1)经消防技术咨询机构审查通过并出具《建设工程内装修设计咨询报告》的室内装修工程;

  (2)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米的非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新建、扩建工程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纳入验收范围的装修工程,应提供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方可提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4、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按有关规定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原有消防设施未做系统调整的改建建设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

  5、消防产品清单;

  填写内容包括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使用信息,由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名,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具体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装订成册,在消防验收现场备查。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改建工程,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但应由物业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物业公章。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加盖公章);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9、其他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材料。

  (1)《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

  ①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②地下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③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其他室内装修

  工程;

  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认为需要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

  (2)《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涉及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

  四、办结时间

  审核期限为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办理本项目不收费。

建筑消防报告7

  一、工程概况

  xxxxxxxxx大酒店工程,位于嘉兴市xx区xxxxxxx北侧,南邻蓬莱路,北靠新洲路,北以洪仁璐为界。

  本工程为现浇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二十四层(其中地下一层、二层为车库),建筑高度xx米,建筑面积1xxx万平方米。酒店消防安装工程由A区、B区、C区组成。消防主要施工内容为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炮系统、室外消防工程、防火卷帘、气溶胶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二、施工质量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2、《给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xx;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xx版;

  7、国家现行及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地方现行的有关建设管理办法和规定;

  9、业主提交的施工图纸、说明及设计变更文件;

  10、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11、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三、消防的主要设施、设备

  1、消火栓系统

  本工程按100米以下商业楼进行消防给水设计,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3小时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0L/S。本工程地下设置537M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自喷泵及消防炮泵各二台。1#楼屋顶设置消防水箱一只及自喷系统稳压设备、消火栓系统稳压设备各一套,消火栓系统竖向不分区。为保证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不超过0.5Mpa,地下室~地面三层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阀后压力0.4Mpa,,消火栓箱体为铝合金面铁箱或铝合金框玻璃面铁箱,消火栓箱内设DN65消火栓一只,DN65衬胶水带25米一根,,DN65x19铝合金喷嘴一只,25米的消防软管卷盘一副,金属带支座一付。消火栓箱内设有手动启泵按钮,可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楼内除小于5平方的卫生间、高配房、网络机房外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中按中危险级Ⅰ级设计,因地下室设置立体停车位,灭火用水量40L/S火灾延续时间按1小时计。泵房设二台自动喷水泵,一用一备,互为备用。该泵运行情况应显示于消防中心和水泵房的控制盘上。,自动喷水系统为一个供水区,平时管网压力由屋顶消防水箱和稳压泵维持;火灾时喷头动作、水流指示器动作向消防中心显示着火区域位置,此时湿式报警阀处的压力开关动作自动启动喷水泵,并向消防中心报警,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的范围内每个防火分区及每个楼层均应分别设置控制阀和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前阀门采用ZSFZ-150型信号蝶阀(监控阀),报警阀后阀门除信号蝶阀外均带锁止装置。有吊顶的场所采用装饰型68℃玻璃球喷头,部分厨房区采用93°玻璃球喷头,除汽车库及设备用房外,所有喷头均采用快速响应型,地下室车库处上喷外在大于1.2m风管下设置了下喷,立体车位处侧向喷头的安装待车位安装时同步进行。

  3、移动式灭火器:带灭火器组合式消火栓箱均设7KG装的手提式干粉磷酸铵盐灭火器2具。

  4、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本工程为一级防火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等级按一级设置。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系统、电梯监视控制系统、气体灭火控制,消防控制中心设在1#楼一层,内设有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消防电话主机、消防广播、气体灭火控制主机,自动。楼层设有显示盘、消防接线端子箱、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嵌入式应急广播。每个消火栓箱内设有消火栓报警按钮,可以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并且消防控制室还具有优先控制权。在火灾时可对消防泵、防排烟风机启停、电梯的迫降、非消防电源的切断等进行直接控制。火灾联动控制采用现场控制与集中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联动在消防控制室实现,当接收到现场探测器或手动报警等火灾报警后,在确认火灾情况下,通过控制总线输出模块来实现对现场被控设备的控制,另外在消控中心设有手动直接控制柜,对一些重要的'灭火设施,如消火栓泵、喷淋泵、消防风机等由消控中心可以集中进行手动直接多线控制。

  确认火警后,消控中心可以自动联动相对应区域的消火栓水泵、喷淋水泵、排烟风机,打开常闭防火阀,关闭常开防火阀,下降相关区域的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隔,使本区域的电梯迫降于首层,通过消防模块自动或手动切除本区域的非消防电源,打开相关区域的消防紧急广播,联动控制切断本区域内的空调。并接受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工作启停反馈信号等。

  消防炮控制系统与复眼探测器的消防监控、联动产品配套使用,当火灾监控系统发现火情时,可自动指示搜索、瞄准目标,打开电磁阀,水流指示器动作,自动启动消防炮给水泵。

  通过直线电话向消防部门电话报警,且留有与城市消防报警联网接口。变配电所、消防水泵房、主要设备用房等皆设置消防分机电话,手动报警按钮处设有消防电话插孔。

  5、防排烟系统

  防排烟系统:地下汽车库均按防火分区分别设置独立的机械通风排烟系统及消防补风系统。地上一层至二十四层酒店客房防火分区分别设置机械通风排烟系统,B区酒店裙房由于面积大,每个防火分区分多个防烟分区。为确保排烟效果,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多路机械排烟系统。

  着火时,就地启动或消防控制中心开启着火区的排烟阀、排烟口,联动开启排烟风机及相应的送风机,并在15S之内关闭相应系统上的5

  所有无关阀门。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风机入口处的防火阀动作,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及送风机。

  着火时,就地启动或消防控制中心开启相应消防加压送风系统,并联动开启相应的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机及其出口防火阀。

  7、气溶胶灭火系统

  本工程地下一层设有高配房和网络机房采用落地式气溶胶灭火装置无管网系统。本工程地下室的变电所设置气体灭火控制系统,各区块的气体灭火控制器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总线和电源线相连接,通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实现对所控区域的联动控制,并在在消控中心反映火灾预报警信号(一级报警)、火灾确认信号(二级报警信号)、气体释放信号、系统故障信号。

  四、管理情况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承包方资格,考核施工承包方的(或委托)试验室,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并进行开工审批。

  2、本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均有生产厂家提供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及认证书,经监理核查认可,规范要求复试的原材料均由我监理人员按规定数量进行抽样签认,送袍江试验室试验,经试验验合格后才用于工程。

  3、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屋面防水由专业队伍施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专业工种都经考核持证上岗。

  4、施工中运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及音像资料进行监控,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隐蔽工程都经监理验收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5、工程施工过程中都能贯彻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都能按监理指令及时整改,把质量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五、工程质量情况

  本工程消防管为DN≤100的镀锌钢管丝口连接,消火栓采用DN65的单口,所有管道走向和消火栓位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管道连接牢固,水压试验、试射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能够满足耐一级要求,灭火器配备齐全。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安装位置符合设计及消防要求,经试运行试验符合要求。

  消防泵按图要求设置,手动报擎按钮设置齐全,消防泵、手动报警联动试运行正常。

  六、结论

  该消防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符合设计要求。防雷装置测试记录真实、资料完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基本齐全,施工监理对材料,质保资料进行了检查,资料基本齐全。公司依据(GB50300-20xx)标准,自评本分项工程质量:合格。报于业主监理验收。

建筑消防报告8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参照消防法条文释义中的要求)

  (一)概况:xxxxxx

  (二)基本情况:xxxxxx

  二、评估的内容;

  (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表(见附件1)

  三、存在的问题;(对照上述十三条内容检查出的问题)

  四、评估结论;(分好,一般,差三种)

  五、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含整改计划、临时措施)

建筑消防报告9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xx]16号),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指属于火灾高危的单位对防范火灾能力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的自我客观综合评定。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在本年度12月30日前完成,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督促火灾高危单位落实评估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

  (一)单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位于建筑首层、二、三层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或位于建筑其他楼层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

  (三)超过25层的高层公共建筑;

  (四)储存物资价值3亿元以上可燃物资的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五)总储量大于1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或总储量大于30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

  (六)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规模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七)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八)四星级以上酒店;

  (九)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单个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m2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食品、药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一)其他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的单位。

  第六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方面

  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方面

  1.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2.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3.单位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5.火灾公众责任险投保情况。

  (三)建(构)筑物防火设施方面

  1.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2.建筑室内防火分区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

  3.建筑安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畅通情况;

  4.建筑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

  5.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

  (四)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2.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情况;

  3.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

  5.消防控制室设置及正常运行情况。

  (五)落实消防管理方面

  1.单位组织开展定期防火检查、日常防火巡查情况,消除火灾隐患情况;

  2.单位职工上班前、下班后检查消除本岗位火灾隐患情况;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4.明火作业审批、现场看护情况。

  (六)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方面

  1.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情况,开展训练和队员能力情况;

  2.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情况;

  3.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

  (七)消防教育培训方面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消防人员接受消防培训情况;

  2.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培训、演练情况;

  3.职工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和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情况;

  4.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情况。

  (八)消防工作报告备案方面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人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

  2.消防安全评估及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

  (九)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方面

  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第七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整理单位有关消防安全的各种资料、数据;

  (二)通过实地抽查、测试提问、问卷调查等方式,逐项检查评估内容,按照评估标准进行打分;

  (三)结合检查打分情况分析确定存在问题和危险程度,分析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情形;

  (四)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灾风险的安全对策与防治措施,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二)评估要求

  (三)评估人员组成

  (四)评估的具体项目、部位及其评估结果;

  (五)存在的问题;

  (六)根据评估情况做出好A、B、C三种评估结论,其中90分及以上为A,80分~89分为B,79分以下评为C。

  (七)结合单位实际提出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第九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及时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对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对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积极运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并抄告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二)依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7号),积极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单位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单位“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红、黄、蓝三色预警监管,调整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救援预案,加大对消防管理差的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2、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建筑消防报告10

  今年以来,县消防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总目标,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预防遏制亡人和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一、狠抓重点,全力抓好三年翻身仗行动。

  今年以来,县消防大队紧紧围绕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扎实做好第xx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首届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和“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等重大消防安保工作,精准发力,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一是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请县政府进一步细化出台《龙游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抽调10个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县消安办实体化工作专班,15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成立消安办工作专班,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高站位发动部署。先后5次提请县政府召开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推进会,县领导在五一、国庆和重大安保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次带队开展检查。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工作力度。县消安委组建三年翻身仗行动推进工作钉钉群,进一步畅通县、乡(部门)二级信息沟通机制。县消安办实体化专班每周汇总全县工作开展情况,每周通报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督查暗访5次,以县督考办下发通报1次。四是强化消防基础建设。组织全县10个社区、147家重点单位按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全面配齐、配全器材装备,并组织集中轮训,提升处置能力。冬防期间,为进一步强化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全县斥资近300余万元,目前已为146支志愿消防队配齐基本装备,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坚持从严,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紧盯高风险领域,重拳出击,铁腕整治,有力消除社会面火灾隐患。一是突出隐患整治重点。持续推进高层建筑、老旧小区、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造纸行业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人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风险场所排查整治,开展违建企业集中排查,强化火灾防控。全县累计排查高层建筑115处,老旧小区14处,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103处,造纸企业24家,排查人密场所500余家,易燃易爆场所49家,违建企业180余家。二是破解隐患整治难点。今年以来组织住建、消防等部门共排查小区46处,提请省、市、县挂牌小区重大隐患7个,县人大、县政协专题调研小区消防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带队督导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县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出台相关会议纪要,在全市率先出台小区消防设施维修应急程序,优化物业维修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维修流程,破解物业维修资金申请程序复杂、支取困难的`机制障碍。目前,全县已有6个高层小区应启动急程序开展维修,7个老旧小区已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坚持智慧先行,大力提升火灾技术防控水平。

  一是加快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在全县机关单位、电动车保有量30辆以上的既有小区、商业广场、医疗教育养老机构、生产企业推广建设智能充电设施,同时将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新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全县累计安装充电口220余处,安装充电口6600个。二是加快推广应用远程监控系统。县消安办专题召开会议并发文部署,明确住建、教育、卫计、民政等部门推广职责,将全县所有设火灾报警系统的建筑纳入推广安装范围,目前,全县51家单位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其中高层建筑已全部安装完成。三是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在学生宿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空巢老人居住点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全县累计安装3442个,有效提高火灾预防能力。四是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在人密场所、劳密集企业、居住出租房大力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全县已累计安装1546套,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四、抓消防宣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防治火灾”的理念,积极运用“龙游通”平台,研发消防宣传模块,不定期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典型火灾案例以及重大灾情。大力开展乡镇街道、村宣传体验室(点)建立工作,在全县15个镇街建成消防安全教育体验室,181个行政村建成消防宣传点,将消防安全教育辐射到全县每个角落。借助“红门开放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到消防队站参观学习,共计接待50批次6000余人,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140余次。组织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基层网格员深入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敲门”行动,共深入8所养老机构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敲开150余户老年人住宅开展上门服务,帮助查找火灾隐患180余处。

建筑消防报告11

  1。建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完善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网络公司已建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并完善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网络

  2。落实总分包各方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公司落实了总分包各方责任制,签订了消防安全协议

  3。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消防水源、器材等)公司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公司已建立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了演练

  5。加强特种作业管理(特别是电工、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公司特种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

  6。施工人员消防教育及工地义务消防队训练公司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消防教育并成立了工地义务消防队训练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

  1。重点部位防火监控的划分和责任明确

  公司已对工程重点部位防火监控进行了划分并明确了责任

  2。动火作业管理情况

  公司要求施工中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及设施、器材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水源及设施、器材配备齐全

  4。密目网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已经采取密目网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作业管理

  工地落实专业人员对易燃易爆作业进行管理

  6。现场电器安全

  现场配备专业人员对电器进行检查、维护生活区防火安全工作

  1、宿舍防火

  公司在员工宿舍区范围配备了满足防火需要的灭火器

  2、宿舍用电

  公司对宿舍用电有严格的`管理并定期检查

建筑消防报告12

  为深刻吸取12月17日荔湾区站前路建筑工地违规用电引发宿舍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xx年1月6日上午由街道办事处李嘉斌主任带队,联合区安监局、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出租屋、安监中队对辖内位于广州市北较场路五号的广州市第一幼儿园文体综合楼工程工地进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在听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详细地查看了单位消防工作。对工地内的消防通道、灭火设备、照明设施、工地厨房等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工地杂物存在乱堆放现象,工地安全指示牌存在破损不清晰等情况。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本次检查对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工地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了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建筑消防报告13

  根据市义安办〔20xx〕21号文件“义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高层建筑消防整治提升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要求,现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继续做好高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5月21日党工委书记徐镜跃、常务副主任陈勇,在金城社区召集安监所、消防支队、各社区主任对辖区内高层建筑根据市应急局里通报隐患进行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将消防隐患任务分别落实到各业务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推动职责范围内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民用建筑、工业企业高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整治

  结合本次重点整治内容,对辖区内15幢高层工业建筑,6幢厂房宿舍,7处住宅小区,共计84幢住宅楼,各社区进行逐一对项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工业厂房、住宅小区,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 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 挂构件时明火作业。现阶段,工业企业高层已全部完成消控系统瘫痪整改,民用建筑金城一期共28栋,已完成整改18栋(工程量的65%),6月20日完工;金城二期26栋,已招选好施工单位,下周二进场施工,7月10日前完工,消防登高面不符合要求金城小区已完成整治33幢整改,无物业单位1栋天钲铭座已完成整改;街道将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整治提升工作,时时跟踪整治进度,进一步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履职监督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等长效机制。

建筑消防报告14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xx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对于影响较大、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们应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功能,因为这些特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应采取“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文化古建筑作为一个整体,一旦局部受到破坏,其原先的历史价值、艺术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我们考虑的不应该是发生火灾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让它的火灾发生率降到零。如果我们一味地去利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去对这类古建筑进行消防保护,由于建筑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与现代建筑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设施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而且安装、施工还会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一类古建筑的消防保护,我们应发挥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认真落实文物古建筑单位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全员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消防意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灾控制和扑救能力。

  2、现代的消防设施

  那么是不是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当然不是的,因为我们“防”的再严,也不能保证火灾能够永远远离我们的古建筑。所以我们要在不损坏古建筑本身风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几百年来形成的这种自然平衡的基础上去做好我们的古建筑消防工作。笔者通过多年来对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认为这一类古建筑消防工作应该着重做好两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灾的探测和报警,只有把火灾消灭在萌芽或者早期状态,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古建筑。一般建筑物当发生火灾后,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有效的`灭火手段控制火灾,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筑由于其特殊性,一旦火灾达到全面燃烧阶段,扑救难度将大大加大,加之由于古建筑所处地理位置、自身建筑特点等原因,往往很难有效控制火势,容易造成建筑物的永久性损失,甚至导致蕴含珍贵历史文物价值的古建筑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现代的消防设备进行火灾扑救,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学性,对古建筑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损害。因此古建筑火灾的控制重心应该放在早期火灾的发现和扑救上,防止其形成规模,将其早早消灭在萌芽状态。

  (1)火灾报警系统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各种火灾报警系统的对比分析认为,在古建筑安装无线火灾报警系统是比较好的实现方式之一。无线火灾报警技术的发展直接受益于近20xx年来移动电话市场的推动,微电子技术和蓄电池技术的进步使“无线监控”这一要求成为可能。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由控制盘、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警报装置组成,所有装置均装有无线电收发两用机,除控制盘外,其他装置由自带蓄电池提供电源。该系统最大的优点就是基本无需电缆布线。没有布线要求,就无须破坏建筑物结构,无需埋设任何管线,这一点对古建筑来说尤为重要。

  (2)必要的灭火设施

  另一方面,在保护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由于暂时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可依,我们应结合古建筑特点,因地制宜。笔者认为,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设备的设置中,可以采取确“强化室外,暂缓室内”的理念,如消火栓设置方面,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即室内消火栓外置,设置明显标志。并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同时,为防止灭火过程中带来的严重水渍损失,可用雾状水枪代替直流水枪,同时水源的选择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绝利用污染的水作为消防水源。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古建筑不受火灾侵害,同时也不影响古建筑的美观,符合古建筑保护的观点。

  (二)“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对管理上的要求较高,难度也较大。象我们苏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的文物古建筑,迄今为止,全市已有9座园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有500多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多处控制保护古建筑、800多处古构筑物,都采用第一种消防保护形式,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一些历史文化价值稍低一点的,如: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民居、控保建筑等。我们可以采用“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苏州文物部门在这方面也有过开创性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古建筑空关无人使用会加快老化速度,不利于古建筑的保护;而房屋年久失修、无人养护,更容易产生坍塌事故,因此,苏州文物部门通过一定的途径将部分控保古建筑租借给单位使用,并明确责任关系,这样一来减轻了文物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困难,也调动了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当中来。笔者通过调研发现,这部分古建筑通过改造,内部布局、结构基本接近于现代建筑,那么我们在开展这部分古建筑消防工作的时候,可以参考现代建筑防火规范,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从各个关键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对策,确实从充分保护文物价值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坚持坚持“从严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则,落实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古建筑消防宣传教育。

  (2)根据火灾危险性调查、评估,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3)利用清洁、高效的阻燃技术对古建筑的木结构进行阻燃处理,改善其耐火极限。

  (4)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灭火器,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5)对古建筑群配置轻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高压脉冲水枪等移动式灭火装备。

  2、现代的消防设施

  苏州古城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内历史建筑遗存丰富,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538处,另有控制性保护建筑500处。古民居是其中数量最多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大多建于清朝、民国,存在有许多先天的消防隐患。苏州市平江区消防部门在古建筑中推行的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启用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等措施对遏制古建筑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印证了“华盛顿”消防保护形式的可行性。

  (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范围最广、应用量最多、灭火成功率最高且造价低廉的灭火系统,该系统具有自动探火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的优良性能,能够有效地避免因火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在苏州古城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历史遗产将起到重要作用。

  20xx年6月,苏州市政府颁布了《苏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修复、整治消防管理办法》,并在新一轮消防规划修编中专门加入了古城消防保护,这些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础。平江区率先在平江路历史古街区进行了试点,在改造用作旅馆、饭店、商店且使用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古建筑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网设置了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消防部门进行了技术指导和监督。通过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后的这几年,无一火灾事故发生,为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促进古城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环保型电动消防车

  环保型电动消防车由警用四轮车改装而成,它体型小,机动灵活,行动迅速,电动也为环保型,长3340毫米、宽1400毫米、高1810毫米,额定乘员2名,可连续行驶80公里以上,车上还配有一台手抬泵,可从河道和消火栓处取水,火灾控制面积为100平方米。车上配有消防斧、断电剪、水枪等灭火救援工具。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在巡逻时候也能宣传一些消防知识,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该车还配备了视频播放设备,具有消防巡逻、宣传等功能。这些红色的环保型电动消防车投用后,穿行于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总结

  文物古建筑物是全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科学的防火保护是全民的责任。以新的认识、新的理念和先进的现代科学防火对策来积极面对当前古建筑物防火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好这些人类文化的遗产和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建筑消防报告15

  被评估单位名称:

  评估机构名称(公章):

  评估人员:

  评估日期:20xx年xx月xx日

  xx市公安消防支队监制(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一份被评估单位存,一份评估机构存)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xx单位于xx市xx路xx号,属于xx类型(①高层公共建筑②地下建筑③人员密集场所④易燃易爆场所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单位于xx年xx月xx日消防设计审核合格,xx年xx月xx日通过消防验收。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地上xx层,地下x层,建筑高度xx米,地下层为xx,x层至x层为xx。主要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二、评估要求

  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xx单位(xx建筑或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等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对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及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评估,发现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评估组人员组成

  组长:

  xxx单位、职务/职称

  成员

  xxx单位、职务/职称

  xxx单位、职务/职称

  五、评估内容

  评估组通过全面、系统的检查、测试、评估,认为xx单位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设置了xx系统、xx系统、………等。经评估,该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应达标xx项,合格xx项,有缺项xx项,不符合xx项。

  六、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主要问题为:

  1、……

  2、……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主要问题为:

  1、……

  2、……

  (三)xx情况。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评定,该单位(xx建筑或场所)消防安全评估结论为“好”(“一般”、“差”)。

  八、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消防安全合法性方面

  ……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方面

  ……

  (三)xx方面

  ……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xxxxxx

  评估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名):xxxxxx

  评估机构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名):xxxxxx

  评估机构报告编制人(签名):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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