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制度【实用】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管理制度1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变革,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建立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是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电力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但在现代电力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完善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进而导致企业在运行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财务风险,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运转。因而以下将对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建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优化建议,由此更好地推动电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的意义
2。1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能够使得财务管理机构工作更加规范化,管理人员能够投入更多的精力于财务管理中,进而使得财务管理的质量以及效率得到提升。同时,规范化的财务内控制度也能强化对财务内控制度的监管,使得电力企业能够在预算额度之内进行统筹规划,实现电力企业的运行目标。同时通过对企业资源的有效规划,可以更高效的调动电力企业的各种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电力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实际上是全面的战略规划,以此更好地完成阶段性目标,推动电力企业经济平稳发展。除此之外,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还能对财务人员行为产生约束作用,由此更好地避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2。2维护企业资产的安全与稳定
财务内控制度使得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能够基于实际的情况进行战略方式上的优化,从而提升电力企业的经济价值。在运行的过程中,将成本控制运用于每一个环节中,尽可能地优化人力资源以及生产资源配置,进而实现成本的最小化以及价值的提升。财务内控制度实际上是提高电力企业经济运转效率的重要保障,通过资金的预算,进而在运转的过程中有计划地节约成本,使得企业的价值能够得到更大限度的提升,由此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性。另外,企业财务管理者在制度的规范下对企业资产采取保护措施,也能使得企业资产保值和升值。电力企业的资产数据数量较多,在管理上缺失必要的制度规范,将难以提升资产管理的有序性。
3、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中存在的问题
3。1财务内控观念薄弱
根据调查可知,我国有些电力企业仍然缺乏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经验,其中不乏企业领导以及管理层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或者深受传统财务管理制度思维的束缚,所以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一直都得不到提升,而且领导的.不重视还会影响到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的轻视,这便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利益,例如企业对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不规范,就会导致资金闲置、资金赤字以及资金回笼不及时等问题。除此之外,财务管理工作对电力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企业领导不够重视,就极有可能导致相关工作人员的忽视,从而导致工作纰漏的出现,进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领导应该将提升经济效益作为工作重心之一,将财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此让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带动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健提升。
3。2账目管理混乱
现如今,许多电力企业对外宣称一直处于盈利状态,然而这却仅仅显示在企业的账目上,但实际上已经处于恶性的循环中。因为许多企业都会集中精力于售电业务以及项目投资上,所以疏忽了对财务的管理,而且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机制,从而导致账目管理比较混乱。除此之外,有些企业在进行账目记账时,没有严格遵守企业的相关制度,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也模糊不清,所以导致账目中存在着诸多漏洞。在企业财务的账面上虽然还显示有比较多闲散资金,但是在项目验收核算之后,就会出现资金短缺甚至是入不敷出的情况,这便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企业由于大量工业用电输出的需要,往往会向外贷款,如果财务管理混乱,就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从而导致企业拖欠款项,这便需要支付额外的利息,进而极有可能导致企业自身负债累累以及影响到日后的发展。
3。3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因而就需要在进行财务事务处理时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而现阶段,许多学生看准财务专业的就业前景而不断地进行财务专业的选择,而实际在电力企业进行财务技能的学习时,由于缺乏一定的实践机会,而导致财务人员的质量与数量不成正比。在工作中,许多财务人员尚未能将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进而出现基本业务知识匮乏、法律意识低下的状况。在工作中会计人员缺乏一定的敬业精神,由此在处理事务时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同时不积极地对财务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进行了解,由此在记账中存在大量细节操作不当、账本混乱的现象。这不仅使得财务工作的整体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同时也使得财务信息出现失真现象,这将严重违背财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4、企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的相关举措
4。1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常规审计重视程度
在电力企业内控审计工作中,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需要强化内控审计的重要作用,同时以政府财务制度作为基本纲领,实现对审计计划的制定和完善,进而对电力企业中的每一笔经济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审核,更好地明确电力企业的经济利润以及经费支出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确保财务运作过程坚持合理合法性,对电力企业的每一项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同时将电力企业的内控审计作用发挥出来,由此实现对财务运作过程的监管和指导。对于电力企业财务实际运转过程中出现的预算以及固定资产等经费审计,需要对其进行单独立项,由此确保内控审计的效果能够实现最优化,进而提高审计结果的精确性。
4。2完善内部审计监管体制
在政府财务制度背景下,内部控制体系主要是通过在内部部门之间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以此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同时还需要加强电力企业内部审计的质量,以此更好地提高财务报表的正确性。为了保障谨慎性原则的高效运用,就需要运用监督的力量进行规范操作。因为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还需要对其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如现金流量以及经营成果进行鉴别,由此对电力企业管理层的财务决策进行合理判断。由于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成果将直接对电力企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因而就需要通过有效监督,减少其中存在的不合理行为,进而推动电力企业平稳发展。财税审计的监督能够使得会计人员在进行确认、计量以及报表制作工作中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基于实际的运营情况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而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就需要将企业运作的各个流程进行分解管理,例如可以实现组织机构控制、职务分离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以此更好地实现一人一岗制,降低其中利益勾结行为的存在,降低会计报表造假行为的出现,以此更好地保障企业资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4。3规范资金核算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的预算管理水平,电力企业也应该增强预算核算流程的规范性以及系统性,对投资项目配备专项核算人员,以实现对新建项目成本开支情况的有效掌握,从而提升资金预算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电力企业应该严格落实预算等级制度,保证每一项预算都具有资产卡片,确保预算的财务、登记卡片以及实物信息都处于一致的状态。最后,还需要对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这就要求企业要协同金融和会计服务、金融机构、定期的文档和电子表格应这几大主体进行关于业务上的审计和领导,并且在后续管理中要每月对财务报表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收回意味着交付成果成本的收回和利润的生成,金融业务必须要每一天都进行业务的查询和审计。
4。4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管理水平
首先,为了更好地提高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就需要在招聘时招收财务相关专业的人才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并在后期工作中给予相应的业务操作指导,以此切实提升施工企业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操作能力。其次,为了更好地调动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施工企业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采用财务管理工作知识及能力竞赛的形式,让财务人员在放松身心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吸收法律法规、文件学等理论知识及预算实际业务内容,并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让管理人员时刻对预算知识进行熟记,以备战比赛,从而切实地提升其综合素质能力。最后,还可以采取定期培训的方式,邀请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来开展培训班,以此提升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业务能力。除此之外,为了施工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文件整理和登记,就需要强化其计算机操作、信息化建设等能力,定期开展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实训,让其将所学到的信息技术运用到财务管理工作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
5、结语
综上所述,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实际上能够更好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财务人员需要提高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强化对应收账款的追踪控制,缩短资金回笼的周期,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进而提升电力企业运行的平稳性。
会计管理制度2
一.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 为加强镇政府财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镇政府财政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镇政府财政统计办人员管理、财政预算、财务结算等管理活动。
三.工作职责 财政统计办(财政所):
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本镇政府预决算计划,管理预算外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以及社区财务制度规范和业务培训;负责本级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政府管理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财产管理工作。 各办公室: 按本制度规定的办法,做好配合工作并及时上报年度资金支出计划; 镇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通过;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镇政府书记、镇长: 负责管辖权限内的日常财务支出的.审批。
四.管理程序
(一)财政所人员管理
1.财政所工作人员必须由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并具备相关工作的资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2.财政所长不得兼任财政总会计,财政总会计不得兼任会计;财政所长或财务总会计的人员调整必须报慈溪市财政局同意。
(二)财政预算
1.预算范围 本镇政府范围内的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资金收支等三部分财政性资金。
2.办公室及下属村财政预算的申报 每年年初,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年度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资金使用计划(预算)会同分管领导讨论同意后送财政统计办,财政统计办根据计划意见,进一步调查核实,了解收支情况,并结合收入预算计划,拟订和建议预算指标,报政府会议、党群扩大会议讨论同意批准。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草案。
3.镇政府财政收入、镇政府财政可用资金预测。
财政所在每年的11月底前根据镇政府往年的情况和市财政局《关于镇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作出下一年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的预测工作,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形成“年度财政收入、可用资金预测说明”,报镇政府镇长和书记。
4.财政支出预算方案的形成
1)预算编制的时间。
财政统计办按市财政局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2)预算编制的原则。
(1) 编制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2) 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执行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
(3) 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
(4) 预算应当按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3)预算草案的形成
根据各办公室、村的财政指出预算方案,结合镇政府实际情况,并形成下一年度的“财政支出预算草案”,预算编制的内容。
会计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政协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节约开支,勤俭办事,增强约束机制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区政协正常公用经费的需要和机关工作的.有序运行,制定如下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2、财务工作由主席委托常务副主席分管,采取大事报告制度。
3、严格执行机关财务预决算制度,保证经费正确运用和政协工作的正常运行。
4、会议费及各室搞活动所需经费首先做出预算,报主管主席审批。
5、职工的工资和福利,由行政科按有关规定办理,秘书长审批。
6、购买一般办公用品和机关小型维修的日常开支,由行政科拿出意见,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办理,由秘书长审批;数额较大的特殊开支,报主席同意后审批。
7、招待经费由办公室拿出意见,经主席同意后办理。
8、机关物品统一建帐、统一保管,做到帐物清楚,需物要有领取手续。机关各种贵重物品,行政科设专人保管,借用时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要有借用手续,损坏或丢失要赔偿。
9、会计、现金出纳、采购设专人分管。购物用款必须提前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购物用款不予以报销。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签字,分管副主任审核,秘书长审签报销。
10、财务公开。每半年办公室汇总财务收支情况,向驻会主席会议汇报一次。
会计管理制度4
一、资金收入管理制度
1、街道下属各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一律视为财政资金,必须纳入统一核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2、各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必须明确资金性质并按财政支出预算科目“类、款、项”,进行收入分类核算。
3、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凡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纳入街道财政管理范围的各单位的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预算外专户,由街道财政实行统一管理。
4、各单位的其他收入,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必须及时解入会计核算中心帐户,并纳入单位经费综合预算管理。
5、各单位要积极合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加强资金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支现金,并做到“票款”同行。
二、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1、各单位资金支出必须附有合法的原始票据,除支付工资或个人性支出外,必须取得加盖省级财政印鉴(特殊情况可以市级财政)的原始发票。
2、对于费用性支出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结报,票据填写内容与资金支出情况必须一致,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
3、对于资本性支出结报与费用性支出一致,另外要求提供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4、备用金领用。由于各单位的'支出情况、开支内容、资金多少及路途远近不尽一致,为保证各单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备用金领用、结报程序,实行一户一限额、如临时需要较大额的备用金,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待所办事项结束后一星期内结清。如需隔月,必须作入帐处理。
三、资金审批权限制度及重大项目报告制度
1、各单位一次性经费支出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2、项目经费安排原则上实行“一年一定”政策,并视财政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安排经费,并纳入年初财政支出预算。确属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追加项目经费,必须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各单位单项支出10000万以上项目资金,由单位分管领导提出方案,经街道审核后方可实施。
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执行,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现金。对现金实行限额限范围使用。限金额:库存现金一般不超过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现金必须日清月结,登好日记帐,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2、存款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必须按银行规定使用,除允许使用现金开支的范围外,都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银行存款必须日清月结,登好日记帐,每月与银行核对。发现帐帐不符,必须查明原因,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实相符。严禁拆借帐户。
3、严禁各单位自行对外拆借资金及为企业、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1、票据管理。由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票据台帐和结报手册,共同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2、票据领用、结报与核销。街道统一核算的单位使用票据,相关业务人员按发放权限,实行向谁购向谁结报、由谁发放由谁核销的办法实施。
3、票据存根经财政部门核销后,由单位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存满规定的保管期限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派专人监督方可销毁。
4、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买卖、转借、代开、伪造票据,不得私刻票据章,未经财政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销毁票据和存根。
5、使用范围规定:凡取得物价部门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使用《浙江省行政事业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其它往来款收入,使用《浙江省行政事业往来款统一票据》,具体规定按照镇财行[20xx]18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以及相关明细帐的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备查帐),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每年12月25日前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添置固定资产的,应事前提出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并及时登记相关帐户。对社会捐赠的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应列出清单;报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列入固定资产。对核减(划拨)固定资产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资产所属单位需填制《固定资产核销表》报街道资产管理小组核实审批。
3、各单位现有资产出租、借用须经主管领导签署有关意见后报办事处审批。资产出租应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并将发包情况(包括承租单位、人)等,报街道资产管理小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七、财务报表制度
各单位负责做好对本单位的每月财务收支情况及每月存款余款的一月一次上报工作,于每月底报街道财政所,以便及时准确掌握财务运行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会计管理制度5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会计管理制度6
一、 财务室由会计及出纳负责,未经允许他人不得入内。
二、 教职工到财务室借款、报销等必须经校长签字批准。
三、 财务室负责人要严格遵守会计、出纳安全工作职责。
四、 财务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随时进行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检查电源、门窗确实关闭后,方可锁门离去。
五、 为财务室配备灭火器,以备发生火情时使用,负责人每月要检查灭火器是否安全有效。
会计管理制度7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集体生产性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实行上线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严禁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向群众筹资,加重农民负担。
3、专业承包合同收入的资金:无论诗地、园林、房屋,还是其它集体资产,只要是承包经营,就必须签订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费,壮集体积累,用于扩再生产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来投资和拨付资金(包括捐款、各种赞助款、补助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交存农经专户管理,不得随意乱花乱用,做到物尽其能,财尽其用。
5、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准隐瞒虚报,更不得设置帐外帐。
6、各种结算类资金: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款项,往来款项,积极催收欠款,清偿债务,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财务收支由村报帐员具体经办,款项的拨付有政府乡长审签,支出票据由村主任审批,额支出由村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乡经管站统一管理帐务的记载和核算。同时,实行全乡统一报帐日,对村社收支凭证进行报销。
二、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各村现金由村报帐员(文书)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经管现金。
2、向单位和个人收款,必须开据统一收据,不得用白条和以表代据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据必须及时销号交存。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4、备用金实行限额,村一级不得超过500元,社一级不得超过200元。
5、村级建立现金日记帐,准确核算现金收支,及时清点现金,并在每月报帐日和乡上进行帐面余额的核对。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必须使用统一收据,即财政统一的收据和经管站监制、提供的票据。
2、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丢失和拆本使用,收据存根必须及时销号、妥善保存,并建立备查登记薄,不得私自销毁收据、存根。
3、填写错的收据应加盖作废章后保存各联并及时销号,不得私自销毁。
4、各村票据使用情况必须无条件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村级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要认真审核凭证,如发现手续不完备,内容不齐全应及时补办;如发现有涂改、伪造票据等不合规的票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由于审核不认真,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会应成立3-5人的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要有群众代表参加。
2、村财务公开每年2次,公开要严格按照乡纪规定的程序进行,即:财务开支情况先由村理财小组签字之后,报乡纪和乡农经站审核后,在村社公开栏和村、社会议上分别公开,保留公开依据并记好记录,以备监督检查。
3、重财务收支项目应随时公开,对向农民的'`加项收费要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先拿出预算方案,报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统一请款报帐制度
1、全乡各村请款报帐时间统一定为每月25日进行,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各村报帐前应将当月的收入、支出票据进行全面整理和汇兑,清点手头现金,同时对下月支出进行分项目预算,制定预算方案,报帐时首先和乡总出纳核实当月收入,填写进帐单将款项交存银行专户,同时按照支出预算方案填写请款书,报政府乡长进行审批后由乡总出纳开具现金支票,由村出纳到银行提取现金,其次将当月村主任审批后的支出票据交乡出纳进行审核报帐。
3、所有收支票据填写必须完整、规范、支出票据必须经村主任签字,额支出要有村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严禁用白条或其它不规范票据收款和支款。
4、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将追究村主任和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集体财产管理制度
1、管理办法:
(1)经管站建立资产台帐,各村建立登记簿和备查帐簿。
(2)村社所有集体财产要由专人保管并由财务主管领导负责监督。
(3)财产物资丢失、损坏、盘盈、盘损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保管员及当事人责任。
(4)财产借用须经村主管领导批准,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员签章。
2、计价方法:
(1)原购置财产及闲置财产,设立评估小组,以重估价值入帐。
(2)新购置财产,以实际价值及时入帐。
3、财产物资的租赁及变卖,须经村两会及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乡经管站审查备案。
七、违财务管理的处罚办法
为规范村级财务帐款“双代管”的正常运行,确保集体资财不受侵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处罚办法:
(一)对违有关财经纪律的款额,应区别情况做如下处理:
1、追还被侵占资金和挪用资金;
2、补交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利息);
3、补办有关手续;
4、冲转有关帐务。
(二)对污公款的,除追回占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按银行同期最高利率)并处以本息金额20%的罚款;二人以上共同污的,按照个人所得金额分别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按污的总金额处罚;对多次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在经济往来中违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的,按本办法第二条处罚。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并处以本息金额10-15%的罚款。
(五)私设小金库的,除没收小金库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总额10%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总额20%的罚款。
(六)私分多占集体财物,超越权限擅自提高工资、补助标准、扩补助范围的,除归回私分多占的财物、多领的工资、补助等,对主要负责人处以总额10-15%的罚款。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1-3%的罚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时交入农经专户超过一个报帐周期但尚未构成挪用或污性质的;
2、越权审批重开支事项不经理财小组审批或审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经审批白条入帐的或用不正规票据报帐的;
4、把关不严,不负责任审批支出单据造成损失的;
5、无支出预算计划不按时报帐的;
6、坐收坐支现金的。
(八)对借款漏收或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利息的,除责成借款人补交利息外,对责任人处以应收利息10%的罚款。
(九)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0-4000元的罚款。
1、丢失会计档案资料的(包括收款收据);
2、私自销毁会计档案和资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心200-500元的罚款。
1、不用统一规定收据或用废止收据收款的;
2、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据的。
3、对收款收据不按期登记、报送和销号的;
(十一)对集体财产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按时公布财务的,对报帐员和村主管领导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十三)违制度,对承包的经济(生产)事项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结算经济手续,或不经集体研究,私自签订合同的,对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处以违制金额10%的罚款。
(十四)不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对筹集的劳、资进行处置外,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十五)违财经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领导人员强制下属违财经纪律的;
2、经办人员擅自作主或主动策划违财经纪律的;
3、伪造、毁灭帐据凭证的;
4、屡查屡犯的。
(十六)对已作出的处罚决定在限定期限内不退赔、不交纳的,对问题责任人从期满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费。
(十七)违财经纪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1、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
2、自己主动查出并及时纠正的;
3、能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问题的,
(十八)对处罚决定不报,当事人可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复议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村级财务审批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8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诊所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诊所应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诊所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发生巧立名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诊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三)加强收入的控制
诊所应加强对收费的收入凭证和存根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处方合计数一致。
(四)
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做好入库记录。
(五)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促进发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报,规范发票报销标准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发票报销,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经办人员对客户填开的发票必须认真审核,保证所取得发票的完整性、有效性与合法性。
(一)发票必须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
购买商品较多时,可开商品统称发票,但必须附上盖有销售方印章的发票清单。
(二)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发票合计栏必须大小写俱全,大小写金额相符。
(三)发票上必须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套印的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以及开票单位或个人加盖的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收款收据视为白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并不得做为发票报销。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除外,但必须是套印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且该收据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开具收款收据的,视金额大小要经过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同意。
(五)经办人员要取得相应行业的发票,拒绝接受客户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严格遵守有关差旅费报销的规定,取得的费用发票应当真实有效。
(一)车票。计程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点和事由。公交车票单人连号不得报销,多人同行的连号票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公交车票要注明起止地点,不注明者不予报销。
(二)住宿。发票上必须写明时间、人数、单价、金额、公司名称,缺一不可。入住宾馆若有多项消费的,必须附上盖有宾馆印章的消费明细单,不得统开住宿费。
(三)报销。出差发票,该次出差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不得零散分次报销。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招待费的管理规定。招待费发票报销时,必须注明招待的事由、时间及人数。同时,应当写明招待对象的姓名或职务以及所在单位的名称。
第六条因公用车,应严格遵守有关车辆使用及费用报销的规定。加油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报销时须附有车辆加油记录表。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人为原因被罚款不予报销。车辆保养及修理必须在指定维修点,途中维修类费用必须注明费用发票的联系地点和电话。
第七条发票报销时,应填制封面。
(一)使用封面粘贴发票时,票面朝上,与封面一致,发票应贴左上角。票据多时,可补一张不超过封面大小的白纸,在其表面依次贴好,票据由大到小排列,力求美观。
(二)发票报销时每个经办人单独做封面,发票为多人共同发生的,可集中做封面。
(三)发票应按同类别做封面,比如办公费和招待费不要做在同一报销封面下。
(四)单张发票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粘贴使用明细封面,集中金额达500元以上时,填写汇总封面,每张明细封面用胶水贴牢后,再附上汇总封面一同报销。
第八条发票报销时,各部门主管及财务部必须认真审核。
(一)购买的物品、书籍、光盘等报销时必须附缴库单。签定合同或协议书的工程项目,结算付款时必须附上发票和工程项目的验收单。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购买的书籍、光盘等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给予报销。
(二)不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的发票,不得做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
(三)财务人员对发票内容有疑问的,应当转交监事会进行调查,核实后按实际予以报销。经调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财务信用管理试行制度》对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九条发票批报程序及流程。
(一)发票和缴库单齐全后,经办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填制报销封面,经证明人签字确认后,呈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核定报销金额后,呈交总经理审批。
(二)票据传递流程:经办人制单→证明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出纳处报销或冲抵借款。整个流程原则上在七天内结束。
会计管理制度10
为了科学、规范地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有关会计电算化规定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电算化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根据电算化软件的.使用要求,正确执行会计电算化的操作程序。
3.电算化设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做到专机专人使用,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4.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切实做好防毒工作,未经检查的外来软盘不得上机运行,发现机内病毒,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病毒。
5.财务软件操作人员要设置密码口令,并注意保密,半年或一年应变动一次密码口令。
6.每次上机完毕,必须做好备份,然后按正确方式退出,不得在使用过程中非正常关机。如上机需临时离开,也应退出操作系统。
7.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断电、设备故障,软件运行不正常等情况,应立即中止操作,并迅速备份,然后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8.在用的计算机,如需要修改和升级财务软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会计管理制度11
1、“营养餐”实行定额员补助,收支平衡的结算办法。
2、“营养餐”转账专设,专人专管,主管、会计、出纳三分离。
3、财务支出范围包括:各种招标营养食品和定点供应营养食品的.费用。
4、“营养餐”台账分设,收支平衡。
5、“营养餐”结算统一按上级的要求进行。
会计管理制度12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票据管理
一、票据包括财务票据和经营用票据。其中,财务票据包括收据、发票、定额票据、支票、信用证等;经营用票据包括机币、机币券、消费券、代用券、赠券、出品单、月卡等。
二、发票、定额票据、支票、信用证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到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领用。
三、收据与经营用票据的购买、印刷或制作,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总经办审批。
1、不需改板制作的,经审批同意后,按酒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需定板或改板制作的,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联系营销部设计样稿,经双方签认再报总经办审批,批准后按酒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四、财务票据和经营用票据的保管、领用等工作事项分别按酒店《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和《营业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五、需淘汰的机币、未经使用的收据与经营用票据废止时,财务部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总经办审批后,按批复意见执行。
六、经批准废止的`收据或经营用票据需销毁时,财务部须提交书面的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单报总经办批准后执行。销毁时,总经办视情况派人与财务部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会计管理制度13
(一)关于设置帐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帐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营业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财务管理制度4
1、财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有关财政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理,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的一切经费是在校长的一支笔审批签字下进行支出。因此,凡没有校长审批签字同意报销的一律不予报销。
4、学校购物报销时,购物人必须先将物资交保管人验收签字填写入库清单,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财会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政策法规。要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开支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
6、会计每月必须将现金与帐目核对清楚。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找,必须保证现金与帐目相符。
7、会计不得私自将现金借与他人,购买物资须要借款时,必须先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8、会计要妥善保管好单据、帐簿、报表等有关资料。
会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及各单位档案室共同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软件数据资料、程序资料及存储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等。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五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会计档案可暂由各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保管期限为1年。期满之后,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第六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八条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制度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制度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九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各单位档案室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各单位档案室、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五章特殊情况的处置
第十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一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各单位,在年底时要保存电算化档案一式三份(电脑、移动硬盘、光盘均可)。
第十二条单位因撤销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保管。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移交
第十三条各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
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同时负责监交。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签章。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需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需要贯彻到各单位财务处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会计档案查阅流程图
附件三:会计档案移交流程图
附件四:会计档案销毁流程图
附件五: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会计档案查阅流程图
会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
财务风险的重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满足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发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 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括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 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六条 学校根据章程和发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 部处、直属单位。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担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第八条 学院、直属系。学校人力资源处根据各院(系)的建设目标、岗位设置和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编制其人员经费的收入与支出预算,在与各院(系)沟通的基础上,报主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给学校财务处汇总编制。学院、直属系的公用经费部分,由财务处根据学院人数等因素,综合核定后汇总编制。
第九条 其他或专项。人力资源处编制全校人员经费的支出预算;教务处编制本科生学费收入、有关办学收入及本科教学支出等预算;研究生院编制研究生学费收入、有关办学收入及研究生培养支出等预算;学生处编制全体学生住宿费收入预算,本科生奖助学金、学生活动费等有关支出预算;“211/985”办公室编制“211工程”、“985工程”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编制科研项目资金的收支预算;基建部门根据教育部立项批复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决议编制基本建设预算;资产管理处编制学校产业、资产、住房补贴、修购项目的收支预算;后勤保障处编制学校后勤保障的收支预算等。
第十条 学校财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指导下,负责汇总形成校级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项预算草案,其中专项预算须符合国家下达该专项经费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校实际财力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负责对综合预算草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形成学校全口径预算初步方案,并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 收入预算的来源要落实,没有把握的收入,不得列入预算,不能把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视为学校自有资金。支出预算要从严,坚持统筹兼顾、支持发展、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属于国库集中支付经费的预算要力求科学、规范、合理,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经费足额、及时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因发展需要或新增重大建设项目需要负债运行时,应由有关部门提出详细贷款、融资、还款方案,根据“三重一大”原则和有关规定分别报请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列入预算。
第十三条 为应对学校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按校级综合预算支出总额的1%设立学校的总预备金。需动用总预备金时按预算外立项程序审批,并从严控制。总预备金缺额时应及时补足。
第十四条 学校于每年11月开始编制下年度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当年1月完成本年度的预算草案的编制,年度正式预算于每年春学期开始之前或之初下达。
第十五条 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预算初步方案应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形成正式预算方案,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部门预算在校级综合财务预算和有关专项预算的基础上由财务处编制,由校长审核签署上报。
第三章 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各级领导、部门均应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完整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十八条 在分管财务校领导的主持下,校财务处按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方案,将预算划分为校级和校内各部门、各院(系)的二级预算执行方案,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支出预算执行模式,并分解到有关校领导。校领导对其所分管范围内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各职能部处的预算中如果涉及到分配给各院(系)或其他部处的经费,须由其在学校预算下达后的一个月内,按照预算分配的标准、项目、金额等及时下达预算执行计划。
第二十条 校财务处应做好预算执行中的各项指标的分解、下达计划等工作,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向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季度报表及紧急情况报告,及时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结束后,结合决算情况向学校党委常委会一并报告。
第二十一条 已经列入预算的支出,各部门要精打细算,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杜绝超支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对确因情况变化或特殊原因需调整预算的,按下列原则和程序执行。
1、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因特殊情况提出的20万元以上财务预算内调整的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给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意见。其中:单笔经费调整在200万元及以上者,须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决定;单笔经费调整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者,须将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2、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因特殊情况提出的20万元及以下财务预算内调整的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总经济师共同审核决定。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预算外开支,原则上不受理预算外立项申请。确因特殊原因需在预算外立项支出的,按下列原则和程序执行。
1、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确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的立项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财经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校财经领导小组给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并落实经费来源或出处。其中:单笔预算外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须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决定;单笔预算外申请经费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者,须将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2、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确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万元及以下的预算外的立项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总经济师共同审核决定。
3、需动用学校总预备金支持预算外立项的,按照上述原则和程序执行,但应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211工程”、“985工程”等专项经费的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者,必须按照专项经费下达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审核。专项经费调整的额度和审批权限参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决 算
第二十五条 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在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校财务处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编报年度决算草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编制决算草案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帐表相符、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应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款拨款数字;检查各类会计事项处理情况,确定年度收支范围;清理往来款项;检查各项税金计算及缴纳情况和专用基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做好年终对帐工作,清查货币和各项资产实际结存数。在做好年终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按要求进行年终结帐和转帐工作。不得以估计数字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年度决算的有关数字。
第六章 预决算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七条 在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校财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监督和控制,并按第二十条的规定向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审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对预决算的完整性、合法性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并对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后续检查。
第二十九条 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制定、修改、颁布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上海交通大学综合预算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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