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大家都知道,《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总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可见安全的重要性!生产法中还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需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以我认为:事故在于预防,安全系于责任,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洗煤厂也不例外。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只有有生命才会制造奇迹,没有生命,一切无从谈起。一个个悲情的瞬间,一声声哀痛的召唤,像一块块寒冰,撞击着我们的心灵。分析目前全部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责任心不强,预防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这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安全生产法》熟悉不够深刻,安全思想不到位,只是片面的学习,对安全不够重视。
其次、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熟识,对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不落实。第三、对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去整改或发觉不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不端正。第四、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视他人或自己的生命安全。
凡事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安全也不例外,幸福和苦痛,仅在一念之间,只缘于你触碰了那本不该碰的“高压线”。安全关乎你我他,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以你、以我、以他,甚至更多无辜的.生命为代价。那么如何防范,有哪些防范措施呢?我感觉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仔细深刻的学习《安全生产法》,树立自己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从自己的内心思想上做到重视。
其次、熟识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严把安全关,将安全意识深入骨髓。
第三、端正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从每一个环节入手,仔细的检查,发觉安全隐患后马上整改,做到安全第一,恪尽职守。
第四、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做到“三不违”原则: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和“三不损害”原则:不损害自己、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所以我们要从那些惨痛的安全事故中吸取阅历教训,时刻提示自己,保证生命的安全。“人的生命是珍贵的,它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一句话,既然这样,那么安全问题就要时时讲、日日讲、月月讲、年年讲、重复讲,坚持用常态化的教育,坚固人们的安全意识;用铁一般的制度,确保安全弦紧绷;用刻不容缓的执行,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
总之,安全事故在于预防,只要我们有剧烈地安全意识,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对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时时掌控,那么安全就肯定能保证!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反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为确保社区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部门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众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这里包括火灾、群殴、被盗、暴雨洪水、拥挤、地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后勤物业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小组
(1)突发事件指挥部
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如正、副组长都不在则由现场值班领导担任。
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联络协调组
组长:蒋天佑
副组长:周爱华
成员:李荣庆、黄晓军、张文倩、蓝涵、张微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上下沟通、及时报告、对外联系;贯彻传达指挥部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编定紧急情况下的广播词备用。
(3)紧急机动处置组
组长:吴胜林
副组长:廖强
成员:李小兵、孙忠平、刘洪、张明、李绍凡、梁伟、陈同军、杨昌棋、李世平、周优胜、陈泽民、杨杰、曾涛、罗伟
基本职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贯彻处置意见,迅速深入现场,安抚情绪,切断一切有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电源、水源、火源,按照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摸清情况,及时报告,控制现场,等待支援,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4)疏散组
组长:涂乐根
副组长:吴平
成员:苏小波、佘君、杨东、胡渝、刘华蓉、申平、李隆舰杨大全、吴成举、罗华清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4)警戒组
组长:李昌勇
副组长:明洗兵
成员:陈兴、李渝、王德云、石兴贵、左祖华、张良远、屈植、李隆舰李世平、王永学、曾强、甘荣生
基本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人员及重要物资,并放置隔离墩、警戒带等。
三、各种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件
1、处理程序
(1)任何人遇到火警后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交通大学某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准确报告起火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派出人员到就近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疏散引导员、义务消防员、火灾搜救员迅速赶赴现场,并按职责义务进行抢救,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使用工具: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水浸的棉被等。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2、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是保护人员的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的'方法(略)。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殴突发事件
1、处理程序:
(1)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或得知群殴情况时,都有责任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2、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事件
1、处理程序:
(1)任何人发现被盗情况时,迅速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视其情况决定是否拨打报警电话“110”(特别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拨打报警电话“110”)。并立即安排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件,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注意事项
(1)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暴雨洪水突发事件
1、处理程序
(1)暴雨来临时段,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2)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序地转移室内学生及贵重设备。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电器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
(4)若暴风雨造成房屋进水,社区积水:
①应当切断电源,用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排水道。
②防止水污染。
③组织师生,有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2、注意事项
(1)积水退尽后,应当联系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2)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五)楼梯挤踏和坠落事件
1、处理程序
(1)发现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打120求援。
(2)领导小组应当立即下达命令(用广播或手提喇叭等):
①所有人员必须在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如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当尽可能朝里站。
②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③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为营救创造条件。
(3)警戒小组应当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并为救援人员提供通道。
2、注意事项
(1)事故现场的警戒线必须等救援工作完成,事故隐患排除,事故调查结束后方可解除。
(2)确保人员安全。
(六)地震突发事件(发生破坏性地震)
1、处理程序
(1)立即汇报领导小组,并拨打120及110报警电话。
(2)疏散组积极疏导楼栋内人员,并做好安抚工作。
(3)用喇叭通知楼内师生员工紧急疏散,内容:老师们、同学们,现楼内发生了紧急事件,我们正在处理中,为了您的安全,请您立即离开教室,不要乘坐电梯,通过疏散楼梯步行到室外,请大家不要慌乱,有序的进行疏散。(反复播放)
(4)警戒组负责各出入口人员的控制,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大厦,积极疏导楼内人员撤离。
(5)紧急机动组迅速赶往楼内组织人员疏散,引导人员从就近的消防通道撤离。
(6)在疏散过程中,要及时检查各通道口是否畅通,尽一切力量维持好本楼层秩序,注意避免发生人员混乱,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7)紧急撤离受伤人员,由专业救护人员实施抢救。
2、注意事项
地震过后应该还有余震发生,因此,除抢救受灾人员或极其贵重的物品外,警戒组有权阻止任何人进入楼栋内,以免发生危险。
(七)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当值班人员接到学生电路断路的报告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保安或电工。
2、当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学生报告电路、电器短路时,应迅速关掉总闸,并通知电工。
3、当值班人员发现水管爆裂时,应当即采取措施,避免水花溅射,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维修工的同时,关闭总闸。
4、任何人发现其它突发事件时,都应在采取措施、报告维修工的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二班班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一名
职责:负责区外救援车辆及人员引导
(4)警戒组
组长:当班秩序维护部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二名
职责:在火灾发生部位周围进行警戒,保护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环卫班班长
成员:保洁员二名(负责包扎),秩序维护员二名(负责抬担架)职责:负责伤员的救护及转往医院
(6)后勤组
组长:前台接待员
组员:保洁员2名
职责:负责及时提供救护工作开展所需的物力
(7)通讯联络组
组长:综合服务部内勤
职责:负责相关人员的及时联络
(8)工程技术组
组长:维修员
职责:负责小区断电工作(应救护工作需要)。
三、应急处理
当发生火情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安全部报警,秩序维护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根据火情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应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先人员,后财产;先贵重,后次要;先灭大,后灭小;先隔断,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则扑救。
(一)入局部发生火险,火势很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保卫处报警同时,利用现场器具进行扑救,安全人员到场后,可视情况调集其它部位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线路撤离至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车辆到东大门迎接消防车并引导至现场。
(4)在公安消防对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围警戒工作。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伤员救治并根据伤情及时送往医院。
(6)后勤组和通讯联络组在此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和人员通讯联系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公司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12、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一、发生重伤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重伤事故,首先迅速组织抢救,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积极治疗(急救电话:120),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通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处前往事故现场取证调查,询问目击证人,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做为事故处理的事实依据。
2、事故现场取证完毕后,立即采取加强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连续发生。
3、检查伤者的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项目部对班组、班组长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明确事故责任。同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干部和工人受到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阅伤者病历,进行伤者伤残等级鉴定,书写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该事故当事人争取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发生死亡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首先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封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而必须移动的现场实物应做好标记。
2、立即用电话通知项目经理、公司安全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检查员、市建筑业管理局和市工会。死亡超过三人必须同时通知省级以上有关单位。
3、采取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扩大。
4、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真实和详细的事故发生情况,准备好项目部安全档案资料,提供给事故调查组真实的文字资料,保护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做好死者家属的接待工作,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妥善做好事故处理的善后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并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6、处理安全事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瞒报,谎报,提供不真实的依据,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也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使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得到教育。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积极采取灭火措施,设施隔离区,防止不明情况的群众误入火灾危险区,积极抢救火区内的危险伤员和群众,紧急疏散危险区群众,抢救火区内和危险区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贵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2、组织业余消防队使用现场储备的各种灭火器材扑灭火灾,至少应遏止火灾蔓延的势头,等待消防警察的到来。
3、保护好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事故现场情况,寻找目击证人提供火灾发生的过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对事故的调查。
4、加强防范措施,扑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四、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龙门架事故:通常为吊栏冒顶和坠落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与架体与建筑物之间的连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确认架体安全后,再处理吊栏冒顶和吊栏变形问题。
2、触电事故: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将触电者抬到通风处,检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没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打急救电话(120),不得少于四个小时,直到救活为止。
3、塔吊事故:
(1)钢丝绳接触高压线事故:司机原地不动等待救援,如离开塔吊,必须双脚并拢,跳跃离开危险区,在塔吊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不明情况者闯入,造成跨步电压伤害,直到高压线断电后,将大臂移开为止。
(2)大臂翻坠和倒塔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塔吊剩余部分结构情况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4、脚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派专人监护,防止不明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拨打110求救电话和120急救电话抢救伤员,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查未倒部分与建筑物的连接点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车吊车稳定危险部分,将倒塌部分拆除,与未倒部分分离,确认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教育责任人和周围的群众。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1.组织领导:组长:作业长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职能人员、各班长
责任单位:检修一区
责任人、指挥:作业长
报告:当班值班、检修人员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2.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矿调度,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2.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作业长、矿调度,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2.4.若发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在实施抢救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救援人员若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应立即撤离,更换人员。待救护人员到达后送医院抢救。
2.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2.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2.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一、重大安全事故范围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粮食储销企业法人代表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全县粮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事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协助事故单位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四)协助事故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全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
在局产业指导科,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粮食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粮食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三、各级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职责范围
(一)县粮食局负责所辖基层粮食储销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基层粮食储销企业负责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局纪检组、产业指导科、购销总公司参与相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都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
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管粮食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问题、联络电话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85239718(节假日联系电话:85212074);
(二)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迅速组成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进行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一)县粮食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粮食部门、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的实际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必要时请求其他工程抢险队伍参加救助与抢险工作,或请求专家和部队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职责制定不同类别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建筑事故、熏蒸化学药品事故、锅炉、粮食机械、索道及其他设备事故和中毒事故紧急应急救援预案;
(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相关职责及通迅联络方法;
2、事故报告的程序;
3、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过现场的保证措施;
4、应急救援系统的.启动程序;
5、现场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包括:秩序维持;人员疏散;险情处置;伤员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6、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运输保障措施;
7、应急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持;
8、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措施;
9、场外救援的措施及联络方法。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及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及危害程度,制定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遇到突发事故或事件,立即按本方案组织人员救援、疏散,并从人力、物力、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给予保证和支持,以防止突法事故(事件)的危害扩大。从而减少损失,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施工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责任工长、安全员任副组长的应急联动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抢险人员名单。上述人员必须经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知识。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应急预案教育,使其掌握报警、应急抢救及应急自救知识。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包含应急预案知识。
3、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熟悉报警求救电话(如:110、119、120等)和报警知识,并明确发生险情时的报警信号、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及掌握受困的应急自救手段及知识。
4、定期召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应急联动联系会议,相互沟通、协调,最大限度的防患于未燃。
二、应急预案内容
本应急预案对施工过程潜在事故和常见事故或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采取控制事故的措施。
施工过程潜在事故和常见事故或突发事件有:基础土壁或人工挖孔桩成孔塌方、井下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治安事件、意外损坏城市供水、供气等地下管网等。在上述事故或事件突然发生后,现场应急联动预案救援小组成员应按本应急预案的基本应急程序及相应专项应急程序启动,紧急抢险救护,以保证人员安全并有效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基本应急程序
1、施工现场必须按审定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临时施工用电按临电方案要求敷设。施工现场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装置有效率应100%;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应布置合理且有明显标志。现场备有足够的抢险救援器材,如:钢管、扣件、木板、砂袋,挖掘工具、空压机、输气管、绳索、铅丝及通讯器材等。
2、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发现者立即大声呼喊,喊明出事位置及何事。
3、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抢险人员按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如组长临时不在现场,则由副组长任指挥,组织实施。
4、立即打电话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110、119、120求助。
5、疏散人群、控制事故影响区,电工驻守配电房。如需要,立即切断电源。
6、尽快抢救被困人员或伤员。
7、疏通道路,以利110、119、120救援人员进入。
8、专人作好每一步应急行动记录。
四、施工过程应急预案
(一)、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
深基坑施工可能发生的事故是塌方、护壁跨塌、有害气体中毒等。
1、人工挖孔桩在成孔过程出现塌方或井下作业人员中毒。
应急措施:
a、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119、120报警求援。现场进行有效的支护。如塌方造成人员受困,抢救人员拴上保险绳,尽快手工挖去泥土,露出受困人员头部及胸部,并立即送氧,保证受困人员生命安全。如井下人员中毒,应立即用空压机向下送风,不可盲目下井救人。
b、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并按救援的要求配合作好抢险救援工作。
2、塌方或护壁突然跨塌
a、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向119、120报警求援。现场立即用砂袋对塌方部位底部进行支护,上部用木板及钢管进行支护。
b、如有人员受困,立即组织抢救。抢救和支护同时进行,分工有序。如在120医务人员未到之前救出的受困人员有生命危险,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c、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并按抢险救援人员的要求配合作好抢险救援工作。
(二)、主体施工应急预案
主体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大型机械设备事故等。为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上述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抢救人员按应急预案实施。
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现场如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应根据伤者伤势情况,立即送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救措施;送医院途中,应求助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车开道,争取抢救时间。
2、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如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抢救伤者。如伤者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应急预案
1)、现场如因立杆失稳或扣件断裂等原因致使模板支撑架或脚手架跨塌,最发现险情者要大声喊叫,叫明某地点或某部位发生跨塌,以利受影响区域人员尽快撤离,同时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
2)、急救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组织抢险,由安全员打电话向110、119、120求助。
3)、切断影响区内电源。
4)、如有人员受困,首先抢救受困人员,同时用钢管加固相邻受影响的支撑架体,防止联动跨塌。
5)、拉出影响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同时疏通交通,以利110、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抢救。
4、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如发生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撤离操作人员。如人员受伤受困,立即进行抢救并向120求救。
2)、立即电话通知设备处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
3)、封闭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围观。
4)、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抢救,途中请求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车开道。
5)、疏通道路,以利抢险人员或120急救中心人员进入抢险救助。
上述事故发生后,均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三)、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一旦出现火情,应急联动小组成员及现场职工按照此应急预案实施,迅速及时的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以免造成灾害性事故。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喊,喊清某地点或某部位失火,并告知义务消防队负责人,消防队长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
2、由安全员打电话通知119、120,报告失火地点、火势,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切断影响区内电源。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灭火,并用消防钩隔断火源,用铁铲铲砂灭火等自救。受困人员迅速从消防通道撤离。
4、疏通消防通道,隔断围观闲人,以利消防车进入现场抢救。
5、配合119消防人员抢险灭火或抢救受困人员。如有人员受伤,配合120救护人员抢救,同时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疏散群众,保护好火灾现场,为消防部门的扑救及灾后调查创造条件。
(四)、突发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安事件及城市地下管网破坏事件等,如突然意外发生,应按此应急预案实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施工现场应按照成都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在“非典、禽流感”非常时期,如发生疑似病例,应立即上报,隔离并封闭现场。按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统一部署执行。
2、突发治安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凡属全市、区或大规模突发事件,按市、区政府统一部署执行。市、区政府未部署的按以下方法处置。
1)、在本现场如有酝酿准备冲击公司机关主要部门或非法游行、集会、采用过激方式索要工资的,知悉情况后,应急小组应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派出人员前往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同时安排力量,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做好分化瓦解、缓和矛盾、平息事态工作。对主要组织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失去理智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2)、对劝阻无效,正冲击重要部门或非法游行、集会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确定现场指挥,迅速组织力量确保重点部门安全,维护秩序,控制局势,平息事件。
3)、施工现场如发生盗、抢国家财产或建筑材料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请求援助,现场保卫人员应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作好联保工作。
4)、施工现场如发生打架、斗殴、群体械斗等事件,现场保卫应立即采取劝阻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及事态扩大,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控制现场。立即通知公司保卫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秩序,平息事件。
3、城市地下管网破坏应急联动预案
由于石家庄市地下管网复杂,有些资料无所查询,在基础施工和总平施工过程中,有可能意外造成地下管网遭到破坏。如突然意外发生,按下述应急联动预案执行。
1)、施工现场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给水管网破坏,应立即电话通知城市自来水公司说明某地给水管损坏,请求其迅速来抢修,同时,组织现场人员抢救可能被水淹地区的防潮防水物质,尽量减少损失;同时疏通道路、疏散围观人员,以利自来水公司抢险人员抢修。
2)、施工现场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天然气管破坏,应立即向110、119报告,同时向天然气公司请求抢险。立即切断电源及灭去火源。疏通道路、疏散人群,以110、119及天然气公司抢险人员进入现场抢险。应急小组人员配合110、119及天然气公司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工作。
五、应急处理的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同时做好四件事:
1)、及时向上级报告
2)、抢救伤员
3)、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
4)、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此,必须有组织、有指挥和有秩序地进行,以避免乱中出错。
2、在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未到达现场之前,当时在事故现场的最高级别负责人应承担起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此时,要做的事有以下4件:
1)、制止惊慌混乱
2)、将人员迅速撤除危险区域
3)、抢救伤员
4)、在急需并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排除险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
在抢救伤员和进行排险工作时,一定不要招致伤害的扩大。单位负责人到场后,立即汇报。
3、单位负责人到场后,应迅速了解情况和组织安排,指挥上述报告、抢救、排除和保护等4项工作的进行。指挥人员头脑一定要冷静,尽量避免或减少指挥的失误。
4、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进行时应对可能引起的新的危险作出防护安排,必须采取“先保险而后抢救排险”的严格要求和作法,以确保抢救和排险人员的安全。
5、严格保护好现场,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物证和分析依据。要求现场各种物品的位置和状态保持原样。由于抢救伤员和排除的需要而必须予以移动时,应安排专人作出原状的标志。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
6、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复施工、擅自清理现场。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逐步进入了微机化管理阶段。为了预防因停电而造成医院药事管理的混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保证药房的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药剂科“停电药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组长:钟雪琴
成员:药房全体人员
二、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部汇报。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的领导下帮助药房划价取药、安抚取药病人,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处理程序
1、药品物价员在大规模的'药价调整后,须打印新的药品价目表下发中、西药房,如少数品种(5种以下)就须在中西药房药价黑板上通知,以备停电时手工划价使用。
2、如预先得到通知了停电,组长可以事先安排好工作,预先与总务科、微机室取得联系做好发电、微机转化工作。
3、临时停电的情况:药房当班人员应及时报告组长,由组长和微机室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4、组长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安排人员到药房前取药大厅做好病人解释工作。
5、如果停电时间较长(超过30分钟)应启动“停电药事应急预案”药房应执行手工划价,首先由药房人员划价、发药,保证窗口病人取药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如药房人员不能保证药房工作顺畅,组长立即通知库房、临床药学组、采购等所有药剂专业技术人员到药房帮助划价发药。
6、组长要及时向院部汇报工作情况。
7、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库房、药房应将冰箱内的药品放到具有冷藏条件的地点。
四、事后处理
组长安排人员将各药房手工划价的处方在微机上重输一遍,已备将来查询方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l、我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4、要求我公司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预案》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预案》要求,在事故现场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救援预案》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公司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伤亡事故,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公司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l、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时间就是生命!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六、应急救援糸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应急救援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公司领导电话:
总经理:
指挥部总指挥: 电话:
指挥部副总指挥: 电话:
指挥部成员: 电话: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其按任务可分为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人数:5人 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报警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车辆的进出。
人数:4人 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指示牌。
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人数:2 人 队长:
成员名单:
器材配备:防护手套、抢修工具等。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七、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是我公司所有员工在处理突发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则。要求公司所有干部、员工都要模范遵守、坚决执行。对本《预案》有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者,应尽快向公司领导提出,以便公司将意见汇总后,适时对本《预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一)公司应急救援组织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员、应急救援组、工程抢险组,安全疏散组、机动救助队和善后工作组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分工如下:
1、总指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由在场职务最高的管理人员担任,全权负责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决策抢险救援、安全疏散等事项,对现场指挥员下达任务指令。
(2)根据事故状况下达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警指令,负责或指定专人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其他管理人员担任总指挥时,通过电话随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汇报事故的处置情况。
(4)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场后,负责介绍基本情况,移交总指挥权,协助指挥救援。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现场指挥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不在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了解、查看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排除险情、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应急疏散等工作。
(2)及时向总指挥通报事故现场情况,便于总指挥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3)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达后,为其提供现场事故基本情况和公司现有救灾设备设施等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继续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应急救援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保卫人员和义务消防员为救援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开展控制、扑救灾害性事故工作。
(2)利用现有的设施营救被困者和伤员,将被救助人员护送至相对安全地带,由应急疏散组送至安全疏散指定地点。
(3)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应急救援结束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现场有关情况。
4、工程抢险组:公司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即是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排除生产设备设施故障,控制险情。
(2)为现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应急救援组抢险救灾。
(3)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为事故调查人员提供引发事故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
5、安全疏散组:由公司的`从业人员和部门经理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在各自工作区域内引导现场人员的应急疏散。
(2)协助应急救援组护送伤员。
(3)集中安置、安抚被疏散人员。
6、善后工作组:由办公室、安全生产部门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代表公司接待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记录整理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置记录。
(3)组织或协助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或协助起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事宜。
(6)探望伤员,协助医疗机构安排伤员的救治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B.编制、管理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单位应急机构、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C.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队伍、预案、装备、物资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网络;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B.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7589620,87583600)、区安监局(值班电话:87589832)。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87589832)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A.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拍照、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C.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险源,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D.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结束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1.目的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范围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 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 正己烷职业中毒
3.组织领导及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3.2 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各类事故应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 根据受伤人员的的状况决定用厂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2.2 迅速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 皮肤接触时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时应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冲洗或者用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 眼睛手污染,应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彻底清洗不少于15分钟,冲洗时应提起眼帘,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4.2.6 迅速送医院治疗。
4.3 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 正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
4.3.2 使用场所必须设立警示牌,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 对新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皮肤病的,严禁从事本项作业。
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正己烷含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6 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 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 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 减少和消除甲苯的发生源。
4.4.2采用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甲苯蒸气的'含量。
4.4.3 加强个体防护。
5.注意事项
5.1 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5.2 经常储备应急救援的有关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
5.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按程序进行。
5.4 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管理。
5.5各从事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成立持有内部化学危险品的上岗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报安全组备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xx〕25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20xx〕19号)精神,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鲁安监发〔20xx〕124号)基础上,并结合济南工作实际,制定《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望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用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基本要求;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监管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性文件。
第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全面分析、评估本企业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广泛听取一线生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事故类型较单一(一至两类)的,可编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不同事故类型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的格式、要素及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九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 新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应编制有关应急预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已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或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完成评审(或论证)、备案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的专家由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从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大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中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人。
小型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采用会议形式由专门的专家评审组集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集中评审会由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第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市的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负责应急预案评审专家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 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24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 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
(三)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
(四)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
(五)专家名单(签名);
(六)参会人员(签名)等。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和政府有关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实施。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对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档;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15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
(三)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四)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培训花名册或证书;
(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三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依法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的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强化监管监察。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未通过专家评审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对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九条 实行应急预案登记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应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参加评估。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预案涉及关键要素变化的应及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十五条 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业〔20xx〕143号)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3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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