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30 17:59:51 设计 我要投稿

(精华)设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设计管理制度

设计管理制度1

  家具管理制度设计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生产、销售、仓储、质量控制等环节,确保家具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售后服务的全过程,涉及人员职责、工作流程、考核标准、质量标准等多个层面。

  内容概述:

  1. 原材料管理:包括供应商评估、采购流程、入库检验等。

  2. 生产管理:涵盖生产计划、工艺流程、设备维护、生产安全等方面。

  3.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进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测。

  4. 销售管理:规定销售策略、客户服务、订单处理和售后服务。

  5. 库存管理:涉及库存盘点、出入库操作、库存周转率优化。

  6. 人力资源:明确员工职责、培训发展、绩效考核。

  7. 环保与安全: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设计管理制度2

  验证管理制度设计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各项活动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它涵盖了产品、服务、流程和系统的验证过程,通过一系列系统化的方法来验证它们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和要求。

  内容概述:

  验证管理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验证范围:明确需要验证的对象,如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服务流程等。

  2. 制定验证标准:依据行业规定、法规要求和企业内部标准,设定验证的具体标准。

  3. 验证计划:规划验证的时间表、资源分配、责任人分配等,确保验证活动有序进行。

  4. 执行验证:实施验证测试,记录结果,确保所有环节都符合预设标准。

  5. 结果评估:分析验证结果,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对未达标部分提出改进措施。

  6. 文档管理:保存验证过程的所有记录,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7. 持续改进:基于验证结果,持续优化验证程序和标准,提升整体效率和效果。

设计管理制度3

  1目的

  工程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为了正确的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对设计变更予以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及直接作业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施工设计的有效版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职责

  项目部工程科是设计变更控制活动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的接收、登记、发放及移交归档的管理。

  各专业分公司负责将所接收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时发放至各施工图使用班组及施工作业人员。

  3程序

  3.1设计变更的.提出、申请

  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工程科组织有关部门及各专业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以确保设计图纸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所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图纸会审记录,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有不适宜或不具备可操作性等问题,或者由于其它施工方面的原因等要求变更设计的,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设计变更申请由工程科负责提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

  3.2设计变更的接收、登记和标识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由项目部工程科负责接收。

  在接收设计变更通知单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文件编号及其完整性,填写文件接收单,进行分类、登记和标识。

  3.3设计变更的发放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发送至各施工图使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设计变更发放前应由工程科填写文件发放审批单,由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确保相关部门和施工场所都能及时得到有效版本的设计变更。

  工程科资料管理员按照批准的数量和范围发放设计变更通知单,履行发放手续,填写文件发放记录单。

  工程科保留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原稿)。

  3.4设计变更的实施

  各专业分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标识,实施变更。

  3.5设计更改的保管、移交和归档

  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班组及施工人员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注意妥善保管和使用,建立台帐。

  工程竣工后,设计变更随同整个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进行移交、归档。

设计管理制度4

  作业管理制度设计保障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的'高效完成,提升团队协作,以及保证员工的工作质量。它涵盖了任务分配、进度管理、质量控制、考核评价等多个环节,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内容概述:

  1. 任务分配:明确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每个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2. 进度管理:监控项目进度,设立时间表,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 质量控制:设立标准,检查工作成果,保证输出质量符合预期。

  4. 考核评价:定期评估员工表现,为晋升、奖励和培训提供依据。

  5. 沟通协调:促进部门间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7. 培训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支持员工职业发展。

设计管理制度5

  设计项目管理制度是企业有效管理设计类项目的核心机制,旨在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同时提升团队协作效率。它涵盖了项目的'启动、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等各个阶段,涉及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项目立项与审批: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预算和资源需求,通过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合理性。

  2. 团队组织与分工:合理配置项目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角色和职责。

  3. 设计流程管理:定义设计阶段,设定评审节点,确保设计质量。

  4. 时间与进度管理:制定项目时间表,跟踪进度,及时调整计划。

  5.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查,确保设计成果符合要求。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降低项目风险。

  7. 沟通协调:规范内外部沟通,保证信息流通,解决冲突。

  8. 成本与预算管理:监控成本,控制预算,提高经济效益。

  9. 项目变更管理:规范变更流程,评估变更影响,控制变更风险。

  10. 项目文档管理:收集、整理和归档项目相关资料,便于知识传承和审计。

设计管理制度6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高效率:清晰的流程和职责分配能减少工作重叠,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质量:严格的标准和审核机制能确保设计质量,减少因设计错误导致的`返工。

  3. 控制风险:规范化的变更管理和沟通协调能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避免因设计变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4. 维护成本:通过合理的时间管理和文档管理,可以降低成本,避免资源浪费。

设计管理制度7

  施工图设计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设计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文件,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设计完成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设计任务的分配与管理

  2. 设计标准与规范的执行

  3. 设计变更的控制

  4. 设计审查与审批流程

  5. 设计质量监控

  6. 设计团队的协调与沟通

  7. 设计文档的管理

  内容概述:

  1. 设计任务分配:明确设计师的角色与职责,合理分配工作量,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2. 标准执行: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设定企业内部的.设计准则,保证设计符合法规要求。

  3. 变更管理:设立严格的变更审批流程,防止随意变更导致的设计混乱。

  4. 审查审批:建立多级审查机制,确保设计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5. 质量监控:设立定期检查点,对设计成果进行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

  6. 团队协作:强化团队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设计效率。

  7. 文档管理:规范设计图纸、报告等文件的存储、归档和检索,便于后期查阅。

设计管理制度8

  一、设计部管理条例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循学校的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学校送交的任务。

  3、设计部实行部长负责制,由部长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

  4、设计部所有成员必须团结一致、互帮互助、相互促进。

  5、各成员要在日常生活中严于律己,发挥共青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帮助同学完成软件的学习。

  6、设计部成员要深入同学中去并向部长或副部长汇报有关情况,切实起到深入同学中去,并服务于同学。

  7、各成员要献言献策,并积极参加我院两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积极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8、各成员必须服从部长副部长的正确管理和领导。同时各成员必须作好对部长副部长的监督工作,及时提出意见。

  9、所有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对工作一丝不苟。按规定完成自己的工作,并且在指导的过程中尽量有所创新。

  10、部长及副部长每周向学院交一份总结报告及对设计部发展的建议。

  11、部长对成员必须严格管理,合理安排成员的培训。

  12、部内成员及其它同学应爱惜部内财产,损坏者一律按原价赔偿。

  13、部内成员不许在工作时间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游戏、QQ等),违规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将申报上级开除。

  14、部内成员应严格遵循工作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向部长、副部长请假。

  15、换届时,由上届干部提名并由系领导决定并通过学生选举产生。

  16、每两周开一次例会,对部内工作进行讨论,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17、中途招聘干事,由个人向部内提出申请,对其进行考核,通过者将被正式录用。

  18、协调好四大关系: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团结互助的关系,统一协调的关系,同其他学员的关系。

  19、工作应坚持制度化、民主化、公开化、书面化、透明化。

  二、设计部日程安排

  1、部内成员强化训练一个月。

  2、工作及培训时间:周一到周五晚上7:00~10:00、周六上午9:00~12:00。

  3、开会时间每两周周六晚7:00~9:00。

  4、每两周交一幅设计图,作为成绩鉴定,并发布到学校网站。

  5、每学期组织适当的部内比赛,对优胜者做出奖励。

  6、我们将在相关活动中向全校展示我们的设计成果。

  7、组织成员参加比赛活动。申请举办一些相关的设计比赛。

  8、组织成员参加与外联活动。外联活动安排在假期内,各成员自愿参加。

  三、设计部干事选拔条件

  1、对计算机或设计技术有浓厚的兴趣,如计算机绘图等方面。

  2、勤奋好学,有一定的设计头脑和广泛的知识面。

  3、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

  4、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5、了解电脑的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进行基本操作,会CAD、Solidworks、3DsMax、CATIA、UG、Pro/E等软件或会网页制作、Flash动画制作等软件者优先。

  6、有无电脑均可。

  7、有探索精神,有耐心,能吃苦。

  8、具有较强的团体合作精神,能以集体利益为重。

  四、设计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协调好设计部工作,使整个设计部高效、有序地运转,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设计部系统化、正规化建设,特制定此例会制度,会议以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为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时间

  定期召开例会,每两周一次例会,时间为星期六晚上七点,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4栋105),无特殊情况,不得取消例会,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会议纪律

  1、要求提前5-10分钟到会,不允许迟到或早退。

  2、会议准时开始,不得无故推迟,特殊情况必须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

  3、考勤由副部长负责,不直接由本人签到,迟到或早退三次作一次缺勤处理。

  4、一切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弄虚作假者给以警告处分。多次者将申报学院给以处分。

  5、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关掉或调为震动,严肃的对待每一次会议,对违纪者可以给以当场批评,严重者可以给以警告,并将违纪行为记入档案,以备考核时参考。

  6、会议若有问题,在会议结束前提出讨论。不得会后议论。一切作到公平、公正、公开化。

  7、会上各人要充分发挥个人意见,并提出共同讨论。并作好会议记录。

  (三)内容方面

  1、传达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项精神和布置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总结以前工作经验。

  2、就当前设计部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布置相关内容和安排,对人员变动进行商议和宣布。

  3、各人在会上必须对上周的工作作出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在认识中提高自己。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对其他人工作的看法、建议。

  4、讨论设计部的发展前景。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以次作出改进。

  五、设计部机构组成及主要职责

  设计部是在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和管理,以本院的特色专业为依托,以社会人才需求为目的开展活动、培养设计及绘图兴趣、突出航空特色的学生组织,是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本部门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决定由一名部长分管,并设副部长两名。将部门分为三个小组:资料组、软件组和常务组。

  (一)部长的主要职责:对部门内部事务进行管理并负责对部门人员进行培训以及组织其他我院的同学学习,引导本部门向学习型团队发展;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传达院学生会和航空与机械工程学院有关通知的精神,保证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的畅通;策划和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主持例会。

  (二)副部长主要职责:积极主动出色的完成分配到各自己任务,管理本组人员;按照部门工作要求向本组成员分配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负责对本组干事的考核;策划和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

  (三)资料组的主要职责:搜集各种航空航天、机械类资料,建立设计部知识资料库,依靠雄厚的资料积累,以各种形式营造我校的航空文化氛围。资料主要涉及航空航天飞行器、航空航天企业、航空航天人物、航空航天年表、航空航天史话、各类机械及机构等方面有关的内容。

  (四)软件组的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设计部的软件学习情况及软件分工安排问题,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及日程的安排。协助副部长及其他组长的工作。规划好软件辅导情况。配合部长协调部内、部外的'各项工作。

  (五)常务组的主要职责:配合部长协调部内、部外的各项工作;制定和完善部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记录;负责财务管理,例会的准备工作;面向全系学生建立“人才库”;搜集各方面的信息为部门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提供依据,为部门的发展制定战略规划。

  六、设计部部长及副部长的职责

  1、负责设计部工作计划的审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负责我院学生设计引导教育和学生会各项设计规划和组织工作。

  2、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全院学生的软件学习状况,提出指导工作和组织学习工作的计划和建议,并负责具体实施。

  3、认真抓好学校的设计工作和设计部队伍的建设,积极为我院同学服务。负责各大软件的安装和辅导学习。

  4、围绕学院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设计部本质工作。

  5、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设计比赛活动,发现和培养得力分子,充分发挥设计部骨干的作用,注意保护骨干的积极性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6、根据广大同学求知、成材的需要及社会的就业需要,科学地组织各类设计比赛和知识讲座活动。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如一年一度的航空科技节等。

  8、设计部副部长应协助部长完成上述职责,做好所分担的工作。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权。

  七、设计部成员考核制度(细则)

  1、思想品德(20分)

  (1)思想上要求进步,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校学习,遵纪守法,执行有关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得10分。

  (2)有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行为,受到院级及以上表彰者加5分,受其它表彰者加4分

  (3)参加献爱心活动(如义务劳动、学雷锋活动、无偿献血等)加5分

  (4)生活作风不检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2、能力(20分)

  (1)能成功组织本职范围内的活动(以总结和平时记录为准),较好的完成本职内工作(包括及时性)(10分)

  (2)能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工作者(5分)

  (3)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系统全面、准确、及时完善内部资料并整理归案(5分)

  3、出勤(20分)

  全部出勤者得20分,事假每次扣0.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一分,累计三次扣4分,缺席一次扣4分,出勤得0分者给以开除(累计到0分时立即开除)。

  4、成绩(30分)

  (1)学习成绩(15分):平均学分积

  80分以上者得15分,70-80者得10分,60-70者得5分,60以下得0分。

  (2)工作成绩(15分)本人工作圆满完成并积极协调他人工作者得15分,按工作效果分档,5分一档。

  5、综合(10分)

  积极参加院、系体育、文、书画、演讲、辩论、征文、知识竞赛,在院报、系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按情况给以加分,院刊每篇3分,系报2分,在运动会上表现良好,拿得分数者每分加1分,获得相关证书者加3分,以上总分不能超过10分。

  评选办法:

  评选中,评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级。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并发给“优秀学生会干事”证书,名额原则上不加限制,但一般不会超过总数的40%。对不称职者给予免职。

  八、设计部财务管理制度

  1、设计部使用经费时,部长或副部长均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程序为:在活动前需写出详细的经费预算报告,经大会通过并经会批准,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发出。若获得批准方可进行。

  2、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需向院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含税票和院内收据),要求大小写齐备,背面注明经手人姓名,交由部长签字,汇总到办公室。

  3、设计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特殊情况超出预算部分须说明原因,经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4、设计部的经费管理.表格格式如下:

  5、为了方便严格的财务管理,设计部配备账本,办公室备有总账本,并做好严格的记录,以备系学生会及办公室对账目做不定期核查。

  6、设计部的帐目由常务组和资料组负责记录。

  7、设计部的任何开支必须得到部长的批准方可进行。不得擅自盲目决定,否则后果自负。

  8、设计部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账目或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惩罚。

  九、设计部财产管理制度

  1、设计部财产由资料组负责管理。

  2、资料组必须对我部的财产进行登记注册。不得出现无记录借用财产于他人。

  3、必须严格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不得讲情面,公私分明。

  4、看管期间不得出现丢失,或人为的破坏,否则必须作出赔偿及相关的处罚。

  5、财产出现破坏必须在财产管理表上注明原因和经受人签字。并及时向部长反映情况,不得拖延情况或隐藏实况。

  6、财产管理登记必须用统一正式的表格添写,表格如下:

  7、财产出现问题应详细的填写上面的表格。

  8、经手人签名必须是手写,不得代替写或不写。

  9、财产一旦破坏,必须按原价赔偿。

  10、备注栏必须注明财产的流动情况。

设计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五)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由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六)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及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其本国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96。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资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建设〔1992〕180号)同时废止。

设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共8章)

  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一、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

  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

  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

  第三章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

  一、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二、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三、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设计人员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四、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必须注明:其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五、勘察、设计人员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第四章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

  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字实名制

  1、所有在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署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假名或者冒用他人姓名,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名。

  2、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栏,统一左侧打印姓名、右侧本人签名。

  二、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名格式

  1、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各自应有统一的封面。

  2、工程设计图纸,应有规范图签。图签应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等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工程主持人、审定人)、工种负责人(专业主持人、审核人)、设计人、校对人、制图人签名。同一人不能同时在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签名。

  3、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的图纸图签参照工程设计图执行。

  4、计算书,应有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在封面上签字。

  5、勘察现场原始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观测员、记录员签字。土工试验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试验员、记录员签字。

  三、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盖章格式

  1、勘察报告,封面应加盖单位行政章(公章),扉页加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设计院出图章使用管理制度)制的勘察设计资质(出图)专用章(资质章),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加盖单位公章和资质章。

  2、工程设计文件,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扉页应加盖资质章;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应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限建筑工程)、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各专业图纸目录加盖资质章,建筑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结构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它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专业注册师执业专用章;每页图纸,均应加盖资质章。

  3、专项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装饰、建筑消防、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设计文件,还须经工程主体设计单位确认、盖章。

  4、任何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盖章。

  四、公章、出图章等,应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对其所盖的所有印章负责。

设计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工程建筑经济及档案管理,为工程结算提供真实、准确计算依据,实现工程签证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图设计会审

  1、图纸会审的组织与程序:

  a、由工程部牵头,预算部配合,组织设计部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参加。

  b、会审前各方必须熟悉图纸,做好图纸预审工作。

  c、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门向施工单位交底。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需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d、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及图纸中存在的`总是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e、四方研究协商,拟定解决办法,由施工单位写出会议纪要,四方签字生效。

  2、图纸会审内容:

  a、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b、各专业图纸之间和平立剖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c、设计与委托要球队、规划及配套要求是否有矛盾。

  d、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是否一致。

  e、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f、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

  g、预埋件、预留洞口是否清楚。

  h、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

  i、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换。

  j、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

  k、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l、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m、基础造型、结构选型、钢筋配置、砼标号是否安全、经济合理。

  二、现场签证制度

  1、严格按图施工,遵循施工规范及程序,施工中需签证的工程内容由乙方施工员、甲方工程人员、预算员及监理据实签证后报工程部由工程部部长审核签字。

  2、工程签证要实地测量,验收准确,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做到真实、准确。

  3、工程发生当时即做签证,不拖延、推诿,要在签证发生两天内转预算部。

  4、工程签证须采用制式签证单复写,一式三份(由乙方、甲方工程部、预算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5、预算人员接收工程签证后妥善保管,做为决算的依据。

  三、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设计管理制度12

  装饰设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提升团队协作效率。

  2. 保障质量:严格的.审查和变更管理,确保设计作品的质量和合规性。

  3. 客户满意度:良好的客户沟通和服务管理有助于建立和保持客户信任。

  4. 法律合规:保护知识产权,避免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

  5. 公司形象:体现公司的专业性和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

设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勘察单位”)和客户(以下简称“委托人”)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勘察设计应遵循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即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创新性。

  第三条勘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第四条勘察设计应以提供优质的勘察设计服务为宗旨,积极

  参与行业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本规章适用于勘察设计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等领域。

  第二章勘察设计单位管理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规模。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管理层和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设计审查、设计评估、设计标准和设计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设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三章勘察设计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过程应遵循科学规范,按照项目合同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过程应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过程应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过程应进行设计评估,评估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过程应进行设计优化,不断提高设计方案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章勘察设计成果管理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的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成果应进行设计验收,包括设计文件验收和设计成果验收。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成果应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成果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成果应进行设计评估,评估设计成果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二十一条勘察设计成果应进行设计修改,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成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成果应进行设计总结,总结设计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二十三条勘察设计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两个方面。

  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文件管理、数据管理和知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勘察设计过程中应进行风险管理,包括项目风险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预警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和委托人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和设计成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设计资料和信息。

  第三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和设计师存在设计缺陷或者设计失误的,应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章管理制度由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设计管理制度14

  设计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规范企业设计流程、提升设计效率和质量的管理策略。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团队的组织架构、任务分配、评审流程、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设计团队架构:明确设计师的角色和职责,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团队协作顺畅。

  2. 项目管理:制定项目时间表,设定关键里程碑,监控进度和质量,及时调整计划。

  3. 设计流程:规定设计从概念到实施的步骤,包括需求分析、创意构思、草图绘制、原型制作、反馈修订等环节。

  4. 资源管理:合理分配设计资源,如人力、时间、工具和预算,确保高效利用。

  5. 质量控制:设立评审标准,进行内部和外部评审,确保设计符合业务需求和用户期望。

  6. 知识产权:制定保护设计成果的政策,防止抄袭和侵权行为。

  7. 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提升设计师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设计管理制度15

  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第二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三条、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第四条、设计变更一般经现场专业工程师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据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项目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需报主管校领导阅批后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立即下发变更通知单,事后必须在七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五条、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要通过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项目负责人签据原始凭证,其余签证均属无效签证。费用超过一万元的签证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所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超过七天。

  第六条、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分发以下单位和人员:建设单位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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