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方案

时间:2024-09-01 15:36:09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通用15篇)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1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4月7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6日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会议精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装备物资准备及演练情况;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五一”、世博会期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在全面检查的同时,重点突出六个方面:

  非煤矿山:严厉查处已关闭或停产整改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层越界、私采滥挖、突击生产、超核定能力生产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生产单位持证情况;露天矿山的分台阶开采情况;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对影响安全生产条件的隐患,坚决责令停业整改。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状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和道路、桥梁、车辆安全基本状况和安全监管情况;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村村通”与县乡道、省道接口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筑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高处作业、深基开挖、坍塌、塔吊倒塌、房屋拆除、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消防:重点检查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各类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及线路是否完好、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大型聚会活动有无应急救援方案和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单位、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和运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5月10日结束,检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镇政府全面检查方式,使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各企业要在4月底前全面安排部署各岗位、环节开展自查工作,既要排查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硬”隐患,又要排查规章制度、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软”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较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通过企业自检,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镇政府将组织5个检查组,对自检工作责任不落实、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人员将实行约谈和问责。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国务院安委会针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居安思危,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镇安全生产会议的部署,把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开展检查。

  2、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镇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在本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查现场管理,查职责履行,查隐患整改,查应急预案,不放过任何盲点和漏洞。同时要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排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隐患。

  3、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逐级落实大检查责任。镇检查组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建立完善大检查管理台帐,检查人员对被检查的企业要认真填写《柯坦镇安全生产检查表》,并签字,报组长审核,做到安全检查痕迹可查,问责有据。对因检查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五一”期间值班,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2

  一、检查目的

  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年末岁初因为赶任务、抢工期而忽

  视安全生产等现象多发的特点,为防止在岁末阶段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的进行,我单位特进行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行动。

  二、检查人员

  我单位项目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人员配置如下:组长:普涛副组长:王章国杨博

  组员:雷华杰魏源郝魏伟夏一啸田伟力

  三、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危险源分析与紧急救援预案,冬季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施工现场无“三违”现象是否有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是否存在“三违”现象,“三违”的具体表现。

  3、防火防暴措施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

  4、对施工区域交通管制措施对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要设立交通标志,并有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对限制社会车辆出入的施工区域,各出入口要有警示标志。

  5、现场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所检查标段有多少现场作业人员,其中有多少人按要求穿戴了安全防护用品。

  6、井口、高空临边处的安全防护桩基、预留洞口、爬梯、桥梁临边处的防护措施,防落网挂设情况。

  7、施工用电安全临时用电架设,是否按规范搭设,配电箱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日检记录。

  8、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现场有无安全警示牌,是否全面。

  9、作业人员生活区管理

  工人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无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现象,宿舍线路是否按规范搭设。

  四、所查隐患及整改措施

  接上级通知,我单位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发现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措施如下。

  所查安全隐患:

  1、库房灭火器摆放在角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有效的起到灭火作用。

  2、吸收塔西侧一配电箱旁灭火器失效,未及时充气。

  3、有部分工人在高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

  4、现场有一乙炔瓶仪表失效,未及时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上氧化炉的洞口护栏有损坏,未及时维修。

  6、现场木方模板堆放不整齐,未及时清理。

  7、工人宿舍内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现象。整改措施如下:

  1、库房灭火器现已经放置于库房门口显眼处,若发生火灾能立即投入使用。

  2、吸收塔西侧配电箱旁失效灭火器现已更换。

  3、对未佩戴安全带而登高作业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加强监督。

  4、损坏的乙炔表现已经更换。

  5、C装置8m平台板氧化炉洞口围栏现已经修复。

  6、模板木方现已有序整齐的`堆放。

  7、对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以及明火取暖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罚款处理,管理人员今后将会对这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五、检查意义

  1、通过建筑工程安全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2、发现问题、暴露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总结及交流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推动地区乃至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4、利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审查和您规章制度;

  5、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制止违章指挥,旧证违章作业,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3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关键时期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春节前后,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起重机械等危险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春节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通过规范标准、评估指导等工作,实现企业安全预防关口前移和头管理。一是按照枣庄市安委会办公室“两体系一平台”建设的整体推进方案,纳入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二是认真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系统的.年底验收工作,确保运行良好。

  (三)做好冬季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综合采取安全检查、教育警示、技术防护等有效手段,企业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装置、特种设备的防冻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活动。春节期间要加大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重点作业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两个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健全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和档案。认真开展好全员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按照“职业健康执法年”要求,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不良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树立危害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对岗位危害因素超标的,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提高检查频次,严格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方案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任务,周密部署安排,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力求每项工作抓出实效。

  (二)强化执法,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之前,要对建筑施工领域重点生产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隐患较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停产停业整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履行职责,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定期调度通报、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同时,市建工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抽查,对发现存在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采取媒体曝光、通报、约谈等措施,对节日期间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的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4

  为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安委[20xx]8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安委办〔20xx〕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滨海园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切实把诚信理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树立诚实守信意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制度建设

  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制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明确企业公开向社会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明确做到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权益保障、防治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处置等法定责任,企业内部也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同时,要认真执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2、制订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我局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已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并落实承诺事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的企业为安全生产诚信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为不诚信单位。建立本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台账,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信息记录。

  3、制订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1月之前,向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情况。我局将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

  建立完备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安全生产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弄虚作假的,要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安全生产诚信档案中。同时,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市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及各县(市、区)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

  (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的工伤保险及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重点支持等实质性的激励政策,形成良性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对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年内在相关方面政策给予严格限制,并取消评先评优等荣誉资格。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底前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相关政策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阶段:依托江苏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黑名单”与南通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同步推进建立滨海园区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20xx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档案,完善基础数据。

  第三阶段:20xx年底前,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第四阶段:20xx年底前,建成健全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

  根据本地区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建筑工程招投标、工商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同事项要实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执法和多头评价,减轻企业负担。使守法诚信企业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好处,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深入研究,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在全社会营造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会、研讨会等,交流、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示范,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5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装项目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安装项目部、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安装项目部、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6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各项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和“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成果,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把安全发展意识融入湛江发展建设之中。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罗锡平(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曹智(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容志、邓龙海、陈苑华、袁志刚、李振拓、王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湛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袁志刚,王涛

  二、围绕主题,广泛宣传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有以下形式和内容: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等,广泛进行安全宣传;二要结合实际举办以建筑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咨询、座谈、演讲、平安卡培训班等活动,发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三要组织参观文明工地现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广东省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以及《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130号)的工作部署,要组织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和按要求整改情况;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平安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7、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建筑起重安装拆卸管理情况,起重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9、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检查具体要求

  1、各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普查所有在建施工工程,不留死角。

  2、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的各项措施检查:

  (1)建筑起重机械的初始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拆卸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等情况;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

  (4)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市建设局组织活动安排(活动时间为6月份)

  为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建设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6月10日至20日,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全市的在建工程进行督查;

  (二)组织征订“安全生产月”各类宣传教育资料及标语;

  (三)6月23日至28日组织人员参加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四)组织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27日前送报送市建设局建管科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7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重点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和重点治纠建筑施工领域以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范编制方案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不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和安全防护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存在安全相关人员备配不足的。

  (3)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健立健全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8

  冬季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根据筹建处下发的冀高京石筹函20xx)442号文件《转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今冬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防范火灾、中高空坠落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方案:

  一、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确保冬季施工安全。采用设施、设备经济合理;所需的热源和材料可靠,并尽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

  二、检查时间、领导小组及职责

  1、检查时间:检查自20xx年12月20日开始,用一周的时间对我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

  2、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筹建处下发的文件要求及部署,确保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项目特成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指导和协调活动开展。具体成员如下:组长:蔚利军

  副组长:曾何昆黄武李浩生宋宝海

  成员:杨巍白映宇张远林魏晓杰陈宏英李新赵彦启卢芳

  3、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每天的安全检查,对突然出现的恶劣天气变化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好冬季施工中出现各类安全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三、现场要求

  1、班组工作前认真召开班前会。对当天的作业进行安全告知。

  2、大风、大雪、大雾天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已经落实,下雪后,清除作业范围内爬梯、走台、脚手架、马道及其它设施上的'积雪,斜道按要求加好防滑条后方可安排作业。

  4、电焊、气焊作业,作业人必须检查动火点周围及下方是否有易燃物,下班前或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必须检查动火范围内是否有残留火种,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

  6、露天作业人员要定时进入采暖休息室进行休息。防止人员冻伤。

  7、对各种加热的材料、设备要定期检查其安全可靠性。

  8、测温人员每天及时准确记录。

  9、施工时施工人员接触蒸汽、汽源、热水,要防止烫伤。

  四、检查重点

  1、外墙外保温施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和仓库等安全用电、取暖等防火、防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办公室、宿舍低压用电、电热毯、电暖气、煤炉取暖及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

  3、冬季施工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和开展情况(查班前安全教育记录、工人教育档案等)。

  4、冬季施工时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电情况(查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防冻手套等的佩戴情况)。

  5、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查临时用电线路、电闸箱门上锁情况等)。

  6、机械设备使用情况(查维修保养记录、运转情况等)。7、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查安全标语、标识)。8、检查施工现场供水、供气管线,防止滴、漏、跑、冒结冻引发事故。

  9、加强冬季施工交通运输、吊装管理,凡低温条件下的吊装作业,必须按作业环境温度对起重机械能力进行受力分析,在正常情况下提高要求标准。

  五、检查要求

  1、建立和健全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管理体系。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充分发挥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做到责任到人,定点定人定责,做到检查有依据,使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处于均衡、稳定、连续的受控状态。

  2、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扎实开展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彻底查、反复查,一查到底,不走过场。

  3、严查隐患,认真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安保部进行反馈,确保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不认真导致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京石21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9

  冬季施工的危险因素较多,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防人身事故、防火灾、防爆炸、防冻、防中毒和防交通事故的“六防”工作,加强对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做好施工人员的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一、防人身伤害事故

  1、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劳动保护等防护设施的变更和临时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室内临边和洞口的安全设施,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到位。室内楼梯、窗洞口和临边砌筑高度不足90cm处,应用钢管和扣件组合,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栏杆,底部20cm处做踢脚防护,为保持防护架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栏杆架体中间部位应加设一道保护杆件。

  2、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敷设跳板、拉设生命绳等安全防护措施;

  3、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4、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二、防火灾事故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对作业人员加强禁止烟火的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动火管理,建立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做到齐全、完好和能用。在入冬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严防电器火灾发生。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热毯,电热毯在人离开后应及时断电;

  4、加强冬季取暖的统一管理,宿舍的公用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用明火取暖。

  5、冬季施工宿舍内采用燃煤取暖应防止住宿施工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宿舍应保证足够的通风条件;每间宿舍根据房间大小设置通风漏斗,通风漏斗尺寸:长不小于50cm、下口宽不小于30cm、上口宽不小于5cm,每间设置的通风漏斗至少不少于3处。

  6、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烫伤、煤气中毒等事件发生,并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的医疗抢救、紧急处理教育。

  7、宿舍、办公室、库房严禁接拉电热毯、电炉子等取暖设施;更不准用碘钨灯在室内、现场进行取暖。

  三、防冻、防滑

  1、防止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脚手架,脚手板有冰雪积留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

  2、工地临时水管应埋入冻土层以下或用草包等材料保温。水箱存水,下班前应放尽。

  3、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其它人员随意拆、改装电气线路。

  4、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必须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4、霜、雪过后要及时清扫作业面,对使用的临时操作架和临边防护设施必须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防止因霜、雪和场地太滑而引起高处坠落事故。

  5、重视施工机械设备的防冻防凝安全工作,所有在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结合例行保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换用适合寒冷季节气温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防冻液和蓄电池液等。对于长期停用的机械设备,应放净设备和容器内的存水,并逐台检查做好记录;对于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工作结束停机后要求将设备内存水放净。

  四、防中毒

  1、为防止因生火、取暖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指定专人负责夜间巡视检查。检查火炉使用情况,是否有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的危险。

  2、封闭的场所必须有通风换气措施。燃气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使用时必须保持通风。

  五、防交通事故

  1、广泛开展冬季行车安全教育,落实防冻、防滑、防雾和防火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冬季行车安全意识。

  2、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由于车辆故障而引发事故。按照规定及时安排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计划维修、合理使用,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况。

  3、认真贯彻落实车辆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工作,要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防冻液、润滑油和制动液、发动机和散热器外壳要安装防寒保温罩,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4、教育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和职业道德,严禁酒后开车、无照驾驶、疲劳驾驶、不强超抢会,做到礼让“三先”确保行车安全。

  5、汽车必须通过结冰的河流、沟渠时,应下车仔细检查冰层的厚度和强度,在确认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6、遇严重冰雪路面要求加装防滑链、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并适当拉长车距降低车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六、冬季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材料码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施工道路,不得占压消防安全设施,并远离变压器、高压线杆等。

  (2)防止水污染措施。

  现场拌制作业时,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现场所有油料均存放在进行防渗漏处理的油料库内,以防油料渗入地下。

  (3)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对施工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减少旧设备的使用,夜间严禁使用大功率设备,以便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施工噪声。

  七、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1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20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1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常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 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联系人:刘朝晖,电话:,邮箱:@qiewo.com)。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内 容数 据内 容数 据悬挂标语(横幅)条张贴宣传画张出黑板报期出动宣传车台次举办知识竞赛场参观图片展览人次培训职工人举办演讲比赛场安全文艺宣传场领导电视讲话次开展安全咨询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安全执法检查次参加检查人次检查企业家发现隐患个整改隐患个其它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12

  一、安全方针及目标

  1、全体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质量意识。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的目标。

  2、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死亡事故发生。

  (2)降低轻重伤事故频率,年度负伤频率小于1‰,重伤率为零。

  (3)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

  二、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目标:

  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分公司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建立“安全职责制”,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在施工生产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整理。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并制定“职责目标考核规定”,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活动,定期检查。由安全检查员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无重大事故,杜绝一般事故。

  各专业班组要制定和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规定,否则,坚决不得施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职责制

  1.1、项目管理人员均应负必须的安全职责,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同步的原则,由公司安技部门指定统一的

  (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2)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

  (3)各工种安全生产职责制;

  (4)各公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6)安全职责目标考核规定;

  (7)安全检查制度;

  (8)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9)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上制度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以企业文件形式颁布执行。

  1.2、项目部按照以上制度和安全职责目标进行分解,将职责落实到人,细找到班组。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理解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

  1.2、项目部教育

  1.3、班组级教育

  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3、各操作岗位安全教育

  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其他人员的教育。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分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单”,并请有关单位复查验收。

  4.2、公司级检查有巡、季检、专项检、季节性检查。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检查记录需要统一的记录表。

  4.3、日常检查范围:

  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红色标志——禁止标志;黄色标志——警告标志;兰色——指令标志;黑色——电力标志;绿色——提示标志;

  检查记录:检查安全健康计划;检查医疗设备及急救箱;检查现场用电;检查现场工作环境;脚手架检查;气焊、电焊施工检查;梯道、“四口”防护及跑道检查;机械防护罩检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检查;危险材料使用;吊车及垂直运输设备。

  4.4、检查后的行动:

  检查方:

  ①传讯通知;

  ②根据不一样违反情景罚款;制定违反罚款目录公示,共同监督实行;

  a、非严重违反;

  b、严重违反;

  c、故意违反;

  d、重复违反;

  e、忽略降低危险;

  f、其他处罚。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2、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步,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5.3、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单独进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6、班前安全活动

  利用当班工作开工前,有班组长向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检查个人防护用具,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将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委派本班组安全员)仔细填写记录本。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项目下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机。

  8、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依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要结合现场实际情景,绘制本工地“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现场按此图设置安全标志,不得遗漏。如:在人行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雨篷等危险处要有安全防护栏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栏杆采用Ф48×3.5的钢管进行搭设,密目网围护,围护高度不小于1.2米,横杆间距≤0.4米。

  2、脚手架搭设及安全网挂设严格按“脚手架搭设方案”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3、现场各种用电机械,电气线路要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漏电保护装置应贴合规定,配电箱应上锁,并有防雨措施及安全标识。专职安全员应组织电工、机械工经常定期检查其完好程度。

  4、现场应有消防、保卫安全标志,制定防火制度,设有消防栓或配备必须数量的消防器材,严格执行现场使用明火审批制度。

  5、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本方案“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干线应采用电缆埋地敷设,绝缘导线穿钢管或塑料管埋地敷设,并采用三相五线制。

  6、做好“四口”防护;即:通道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防护,预留洞口及坑井进行层层封盖、通道口应用钢管和竹架板搭设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要用钢管设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水平横杆间距≤0.6米,并挂安全密目网进行围护。

  7、各种机械要有专人管理与操作,定期检修,坚持完好,非机械工严禁开动机械。

  8、任何人不得在2米以上向下或向上乱扔器材、垃圾、工具等;砌体工不得向外砍砖。

  9、脚手架上严禁超载,如架板上摆砖只能侧码三层,材料不要集中堆放等,按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允许荷载为:结构架3000N㎡,装修架20xxN㎡,工具式脚手架1000N㎡。

  10、斜道的坡度应为1:3,每30~40cm设一防滑条,临边要设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11、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如“九不准”:不准在井架上行走,不准在井架下停留,不准吊栏久停空中等,安全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13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xx〕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14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3.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工作机制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设工程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3)坚持与日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4)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4)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查重点:(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2)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3、督查落实(6月1日——12月31日)

  专项检查工作原理,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或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施工安全生产方案15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科学评价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达到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工作。通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

  作为防腐保温专业施工企业,我公司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实施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错做和防范技能,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实现岗位达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 工作计划

  为确保我公司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2、制定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5、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6、定期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考核评价

  四、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

  1、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3、下设的办公室对安全标准化的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4、领导小组全面执行安全标准化职责,负责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进行验收、考核、考评。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已发培训各类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类管理人员、岗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新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培训效果。

  七、严格现场管理、贵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1、对脚手架、临时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登高作业、动火等较大或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制定控制措施,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上述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在较大或重大危险源处张贴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生产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八、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1、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公司自查及安全评价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公司项目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台账,在短时间南里整改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加强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事故,并迅速按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责任制,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九、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1、按公司既有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2、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十、建立奖罚机制

  项目达标验收是执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按照公司规定应该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达标验收,未通过达标验收的,项目部除承担相应的损失外,另罚款2万元。对于创优工程项目,公司将依据规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

  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对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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